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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链科技受邀参与社科院法学研究所DCEP专题研讨会 共议未来新方向恐怖秀

火链科技受邀参与社科院法学研究所DCEP专题研讨会 共议未来新方向

随着Libra的提出,以及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试点的加速推进,全球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关于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讨论、计划和落地也在不同程度地开展。12月9日,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了关于DCEP的专题研讨会,探讨了央行数字货币这种新趋势在法学界可能会引发的新研究课题和方向。火链科技研究院副院长李慧受邀进行《DCEP的发展演进和现状》主题分享,从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基本原理与核心特征出发,分析和阐述了中国数字货币DCEP的技术架构、总体规划以及当前发展的现状,并讨论其对中国以及全球的影响。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张真理、副所长王洁等参与了本次研讨会,并对包括在数字化的世界里如何保护个人用户隐私、如何完成数字资产权属确认和转移等问题发表了看法。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到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 5G 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时代。技术革新和数字化经济的全面兴起,让科技由最初的工具角色转变成驱动金融变革的中坚力量。而DCEP 可以满足数字化时代更低成本、零摩擦、可无限分割、安全和民众隐私保护的诉求。数字货币的优势有目共睹,货币数字化趋势正在铺开,央行数字货币的时代正悄然来临。据公开资料介绍,中国在DCEP的试点区域已完成约20亿元数字人民币试点交易,苏州也启动了约2000万元的数字人民币的测试活动。李慧认为,DCEP是中国步入数字经济新时代非常重要的一种金融基础设施,目前中国也在大力推进DCEP的试点和研发工作。实际上,中国央行在数字货币方面的探索和研究最早可追溯到 2014 年;2016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成立;今年,DCEP已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四地一场景”的内部封闭试点测试。除工、农、中、建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外,还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等非银行机构也共同参与试点。除了中国大力推进DCEP的研发和试点,全球其他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并加快推进CBDC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很多国际性有影响力的金融类组织也加入了关于CBDC的研究,并展开联合研究共同推进。展望未来,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对传统行业的深入融合与改造,将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数字经济时代。“而DCEP 是人民币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形态,是对现有金融系统和支付系统一种很好的补充和创新,也必将助力数字经济走得更快,走得更远。”李慧说。 (责任编辑:赵融) 【来源:中国网财经】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莫觉莫悟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建所6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卢俊宇)28日,纪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建所60周年“法治中国与学术责任——新时代中国法学体系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谢伏瞻表示,新时代的法学研究,必须以建构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为目标,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恪守正道勇于创新,坚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理论成果与学术成就。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先后从法治理念更新、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对策、法学教育树人等方面就新时代中国法学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300余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反舍于鲁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庆祝建所60周年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今天在沪隆重举行建所60周年所庆系列活动。活动主要包括所庆大会、“新时代法学研究的新使命论坛”、 “法学所研究生教育发展论坛”以及校友会系列活动。图说:活动现场 李一能摄所庆大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必丰主持。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于信汇在致辞中指出,六十年春华秋实、硕果累累。在一甲子的岁月里,法学所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研究旗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胸怀家国、严谨治学、脚踏实地,积极参与和服务国家和上海法治建设和重大决策,在理论研究、决策咨询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丰硕的成果,为国家和上海的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致辞中表示,她对曾经在法学所工作充满感谢,对法学所未来的发展充满期待。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沈国明表示,法学所一直以来科研成果丰硕,今后要不断努力向更高的目标奋进。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顾肖荣研究员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曾任法学所所长)深情回顾了法学所60年发展的历史进程,对法学所未来的发展送上祝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上海市立法研究所所长丁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建平,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以及日本一桥大学但见亮教授,先后作了致辞发言。叶必丰所长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出席表示感谢。他表示,法学所将立足60年发展积淀,进一步发扬良好学风,更好地推动法学研究、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等工作,为国家和上海的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在“新时代法学研究的新使命论坛”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庆麟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登谅、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室主任王海峰研究员以及匈牙利佩奇大学盖尔·拉斯洛·伊斯特万教授,日本广岛大学法学部吉中信人教授,日本名古屋大学川岛隆宪准教授等分别作了精彩发言。

小红帽

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2008-201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2007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2004年),清华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肄业(2002年);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2001年)。 英国华威大学(Warwick University)(2006年)、荷兰乌特勒支大学(Utrect University)(2010年)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爱德华兹学者奖学金(2010-2011)。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内部刊物《研究报告》(月刊)及《观察与交流》(半月刊)执行主编(2008-2010),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

见面礼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2019年《法治蓝皮书》

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卢俊宇)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9年《法治蓝皮书》《四川法治蓝皮书》《珠海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2018年中国立法、法治政府、司法体制改革、刑事法治、民商经济法治、社会法治等全面推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方面面大踏步前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蓝皮书指出,2018年刑事司法发展呈现明显的制度化趋势,顶层设计日益完善。通过修正《刑事诉讼法》贯彻党的政策,总结认罪认罚的司法经验并将之上升为法律;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的缺席审判制度,加强国际追逃追赃,推进反腐制度化;通过完善刑事陪审制,推进司法民主;通过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及其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回应经济社会需求;通过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定社会秩序;通过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改革,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中国民商经济法治发展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改革成果落地,致力于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立法司法回应重大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需求;证券监管呈严格态势、缓解立法迟滞;完善商法立法,建设适应时代需求的商事环境;知识产权法治在司法和行政执法方面更有作为;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优化国家税收结构。法治蓝皮书还提出,要防控社会风险,破解基层社会治理困境,今后社会法治建设应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大处着眼,从规范政府决策、防控决策风险、紧急事件处置、社会关系修复等细微之处着手,建立起科学的社会风险评价机制,健全社会风险感知与防控体系,以期全方位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来一发

社科院法学所:去年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5%

6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0)》。报告指出,2019年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中国法院围绕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的智慧法院体系基本建成,走出了一条法院信息化的中国道路。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97.8%的法院支持网上立案,其中高级法院的实现比例首次达到100%,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实现比例也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分别达到99.3%和97.6%。全国法院全年网上立案的一审民商事和一审行政案件共有5149570件,占一审民商事和一审行政案件受理总数的33.2%。报告指出,全国已有2320家法院支持网上证据交换,占法院总数的66.9%。其中29家高级法院实现了该功能,占90.6%,相比2018年增长了18.8%。此外,全国支持网上开庭的法院共有2018家,占法院总数的58.2%。其中,有23家高级法院、257家中级法院和1738家基层法院实现该功能,分别占71.9%、62.7%和57.4%。澎湃新闻注意到,报告提到,2019年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了99.5%,其中2055家法院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占全国法院总数的59.2%。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次数也大幅度提升,达到3903771次,直播率33.2%,相比2018年提高了17.4%。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当事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共联系法官73203次,是2018年的46.7倍。其中,法官及时回复62342次,回复率为85.2%,显著高于2018年。(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闯入者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评估显示: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及政务公开研讨会(2020)”今天在北京召开。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2019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围绕决策公开、管理的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继续对49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125家县(市、区)政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估发现,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评估发现,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其中,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所提升,表现在: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率比2018年明显上升。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率由84%提高到87.76%,省、市、县三级政府由74.19%、51.02%、57.00%全部提升到100%。二是多数评估对象实现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评估发现,省、市、县(市、区)政府对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展示的分别有26家、42家、125家和21家、35家、124家,公开率分别达到83.87%、85.71%、100%和67.74%、71.43%、99.20%。三是部分评估对象服务事项归类清晰便于查阅。四是部分评估对象办事指南公开要素更细化、更便民。部分评估对象服务指南中不仅有明确的办事地点,还有交通指引,提供了乘车路线或地图导航链接;部分评估对象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等功能,集中解答群众办事疑惑,提升服务效能。评估发现,各级政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初见成效,部分地方政府已率先建成全省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平台公示。广东省、湖南省长沙市等地积极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落地,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平台均按照事前公开、事后公开两个板块分别建设,其中广东省公示平台覆盖了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四级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信息范围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公开债务信息情况较好:第一,债务限额、债务余额信息公开率较高。除2018年无政府债务发生的6家评估对象外,公开了债务限额的三级政府的评估对象共175家,总体占比达87.94%,公开了债务余额的三级政府的评估对象共180家,总体占比90.45%。第二,部分评估对象集中公开全省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如甘肃、青海等省设置政府债务信息专栏,不仅公开了省本级的政府债务信息,还用一张表汇总公开全省所有市、县债务限额、债务余额等情况。第三,部分评估对象积极落实随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信息的要求。评估还发现,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公开情况较好。125家县(市、区)级评估对象中,公开了本地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文件、咨询电话、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普通学生入学条件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分别有91家、73家、69家、65家、90家和88家,公开率分别达到72.8%、58.4%、55.2%、52%、72%和70.4%,公开率比2018年分别增长了12.8个、1.4个、9个、7个、7个和1.4个百分点。评估结果还指出,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仍需加大;部分机关权力清单公开水平有所下降;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等公开率较低;部分义务教育信息公开程度仍然较低;等等。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赵剑英发表致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以“政务公开成效与展望”为题进行成果的总发布。

桦树林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评估显示:部分地方政府公开债务信息情况较好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今天(9月16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及政务公开研讨会(2020)”在北京召开。研讨会还进行了网络直播。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2019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围绕决策公开、管理的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继续对49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125家县(市、区)政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估发现,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评估发现,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其中,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所提升,表现在: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率比2018年明显上升。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率由84%提高到87.76%,省、市、县三级政府由74.19%、51.02%、57.00%全部提升到100%。二是多数评估对象实现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评估发现,省、市、县(市、区)政府对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展示的分别有26家、42家、125家和21家、35家、124家,公开率分别达到83.87%、85.71%、100%和67.74%、71.43%、99.20%。三是部分评估对象服务事项归类清晰便于查阅。四是部分评估对象办事指南公开要素更细化、更便民。部分评估对象服务指南中不仅有明确的办事地点,还有交通指引,提供了乘车路线或地图导航链接;部分评估对象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等功能,集中解答群众办事疑惑,提升服务效能。评估发现,各级政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初见成效,部分地方政府已率先建成全省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平台公示。广东省、湖南省长沙市等地积极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落地,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平台均按照事前公开、事后公开两个板块分别建设,其中广东省公示平台覆盖了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四级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信息范围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公开债务信息情况较好:第一,债务限额、债务余额信息公开率较高。除2018年无政府债务发生的6家评估对象外,公开了债务限额的三级政府的评估对象共175家,总体占比达87.94%,公开了债务余额的三级政府的评估对象共180家,总体占比90.45%。第二,部分评估对象集中公开全省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如甘肃、青海等省设置政府债务信息专栏,不仅公开了省本级的政府债务信息,还用一张表汇总公开全省所有市、县债务限额、债务余额等情况。第三,部分评估对象积极落实随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信息的要求。评估还发现,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公开情况较好。125家县(市、区)级评估对象中,公开了本地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文件、咨询电话、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普通学生入学条件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分别有91家、73家、69家、65家、90家和88家,公开率分别达到72.8%、58.4%、55.2%、52%、72%和70.4%,公开率比2018年分别增长了12.8个、1.4个、9个、7个、7个和1.4个百分点。评估结果还指出,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仍需加大;部分机关权力清单公开水平有所下降;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等公开率较低;部分义务教育信息公开程度仍然较低;等等。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赵剑英发表致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以“政务公开成效与展望”为题进行成果的总发布。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陈倩审签 | 梁泽铭实习生 | 罗雍源

封神劫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2019年《法治蓝皮书》司法公开亮点纷呈

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记者孙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天(28日)联合发布2019年《法治蓝皮书》《四川法治蓝皮书》《珠海法治蓝皮书》,内容显示,司法公开亮点纷呈,司法公开迈上新台阶,蓝皮书也指出了亟待改进之处。2019年《法治蓝皮书》认为,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和深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司法公开已经成为全国各级各地法院的共识。加强了公开的顶层设计 2018年,最高法出台了多部关于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把司法公开提升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的高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要求审判流程公开应当依法、规范、及时、便民。司法公开的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加强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先后建成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2018年四大平台都有长足进步,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全国法院的审判流程信息应当统一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该网已经实现对全国各级法院的完全覆盖,成为司法公开的又一亮点和名片。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公开平台的做法有助于统一审判执行信息的公开标准,也方便公众和当事人由统一网站、入口查询法院相关信息,避免其在各法院网站平台查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网站不好查找等的问题,实现了上一个网站、查遍全国、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信息的目标,提升了司法公开的集约化水平,大幅提高了公众查找信息的效率。司法公开形式不断创新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全新的司法公开形式,如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微信小程序等,并将其与传统网站公开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公开形式。浙江法院开发微信小程序“浙江移动微法院”,利用微信的强大用户群,拓展小程序的使用群体,将司法公开从门户网站延伸到当事人的手机端,使得司法公开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加受当事人欢迎。裁判文书公开成效显著2018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逐渐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共识。裁判文书反向公开工作逐步受到重视,大部分法院在门户网站公布了裁判文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部分法院尝试裁判文书公开的定期通报制度,裁判文书公开成果不断显现,以裁判文书为研究对象论文数量不断增长。信息公开方式更加人性化评估发现,2018年全国法院网站建设越来越能够体现以人为本,体现当事人的需求导向。有的法院直接在门户网站上提供了诉讼费的计算公式,有的法院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主动公开一些当事人需要的实用信息,如大要案信息、司法鉴定文书和司法拍卖公告等,还有的法院为特殊当事人提供便利,81家法院中,有56家都有辅助视力障碍者浏览网页的字体放大或者语音播放功能,占69.14%,大大便利了视力障碍者获取司法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 主动扩大人员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司法改革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审判执行相关信息、主动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功能。不少法院主动扩大公开范围,将当事人关注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廉政监督员、职能部门领导及干部、人民陪审员以及鉴定机构的名册等信息、司法改革相关政策、最新做法、改革成果以及审判执行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2019年《法治蓝皮书》指出,全国法院的司法公开仍然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裁判文书公开细节仍需完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运行缓慢、响应时间过长,裁判文书公开事项不符合法律要求,裁判反向公开仍然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网站友好性有待进一步提升。2018年法院门户网站浮动窗口增加,有的法院主页上的浮动窗口甚至多达4个,严重影响网站浏览的体验性。三是执行公开仍有提升空间。执行公开对于提高执行工作威慑力,规范执行行为都意义重大。但是评估发现,全国法院执行公开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在执行指南、执行查询服务、终本案件公开、执行曝光、执行惩戒公开、执行举报这六项二级指标中只有执行指南和执行举报这两项得分率超过50%,其余几项指标法院公开少、内容不完整现象比较普遍。四是司法改革关键信息公开尚显不足。评估发现,虽然各地法院司法改革公开的意识逐渐增强,设置司法改革专栏的法院越来越多,但是整体上司法改革公开信息少,特别是关键信息公开不足。五是各地法院公开水平参差不齐。评估发现,前十名和后十名法院司法透明度的分差在持续拉大,先进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越来越扎实,相反,部分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网站管理松懈、司法公开工作停滞不前。《法治蓝皮书》指出,全国法院在推动司法公开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不少亟待改进之处。各级法院需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优化升级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大幅提升司法公开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建设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形成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新格局,促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从理念上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尽快制定司法公开的标准,加快统一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司法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拓展司法公开渠道。

窦娥冤

非211的社科院在高校中处在怎样的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成立于2017年,晚于211高校的评选时间,也晚于教育部第一轮的双一流高校的评选的时间,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目前既不是211、985高校,也不是双一流高校。要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高校中处在什么水平,这个问题标准非常之多,限于篇幅,答者想用“社科大在用人单位中的印象评价”来作为标准,在此角度衡量其水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合并而来的,如果是在社科大读硕士或者博士,那么目前在用人单位的视角看来,了解的人会下意识的想到,这是社科院研究生院的学生。如果是本科毕业生,由于社科大建校时间较晚,目前仅有两届毕业生拿的是社科大的毕业证,口碑评价目前不详。根据答者以社科大的研究生的身份找实习工作的经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招牌目前在用人单位的心目中,应该是属于“等同于中等偏上的985高校”,也就是说在学历方面,社科大的学生会被用人单位以和一个来自于“中等偏上的985高校”的学生同样对待。以法学专业为例子,法学专业圈子内有五院四系之说,社科大或者说社科院研究生院并不在此列,北京地区的法学类院校的最高水准的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其次是对外经贸大学、再次是中央财经大学和其他本地985高校。在就业市场,社科院的学生可以和第二或者第三层级的学生打个平手。以其他院系的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社科院的学生在就业市场因为学历所受到的待遇,也基本上和“中等偏上的985高校”基本一致。故,单论就业情况来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水平可以和中等偏上的985高校持平,某些社科院的强项领域可以超出这个水平。感谢提问,欢迎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