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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惮我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试时间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三、报名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四、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五、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六、打印准考证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七、其他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单位网上公告。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广大考生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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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教育」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

新华社图表,北京,2019年8月19日 图表: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 新华社发 李栋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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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逢考必过!2020考研时间表,请查收

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已定,9月24日预报名,12月21日、22日初试。8月已过大半,你准备的怎么样了?考研是持久战,无论进度快慢,都要戒骄戒躁,心态不崩。接下来怎么准备才高效?过来人有哪些建议?…...考研时间路线表↓↓实用,转给备考小伙伴!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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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记者施雨岑)教育部19日发布公告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公告提示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公告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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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25个省市考研成绩公布时间计划表!

受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影响,对于今年考研的学生来说那就是“遥遥无期”无法确定考研成绩具体哪天公布。比如南京师范大学按照原计划是在2月10日左右公布考研初试成绩,但是现在也已经做出了推迟。当然这个问题教育部也下发了通知,并且明确了原定近期举行的自划线高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有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等推迟举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相关招生单位在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结合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尤其是最后一句各招生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执行。那就意味着每个地方的研究生初试成绩都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决定的。近日人民日报整理了一份最新的各省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计划表。通过该表,我们发现绝大部分省份研究生初试成绩都是在2月20日左右公布。有些是说了在2月20日之后公布。明确在2月20日公布省份有:山东、湖南、重庆、青海2月20日起和2月20日以后公布省份有:北京市、天津、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山西、上海、江苏、江西、四川、河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宁夏、新疆未明确公布时间省份有:河北、贵州、云南、甘肃、西藏、安徽。写在最后:对于有公布的时间,各位考生还是要耐心等待,当然也不要盲目等待。最好要熟悉一下考研面试的工作。比如看看专业课的书,多看一下报考老师最近三年发表的论文,以此提高考研面试的通过率。

本末

2021年重要考试时间表来了!

告别2020,2021年已经来临。不得不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大家已经开始关注新一年的考试时间了。这里有一份2021年重要考试时间表,5月、9月、10月、11月、12月可是考试”高峰期“,一起来看看吧~2021年1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1月9、10、16、30、31日雅思(IELTS)1月9、23日(A类),1月16、21、30日(A+G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1月8、17、23日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1月17日全国高等自学考试(増考)(预计)1月5-6日(根据2019年数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预约式)(预计)1月11-14日托业考试(TOEIC)(预计)1月12-20日(根据2019年数据)2021年2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2月27、28日雅思(IELTS)2月6、25日(A+G类),2月20、27(A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2月26日托业考试(TOEIC)(预计)2月23-24日2021年3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3月6、13、14、21、27日雅思(IELTS)3月4、6、20日(A类),3月13、27日(A+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3月7、19、28日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3月14日托业考试(TOEIC)(预计)3月15-24日(根据2019年数据)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预计)3月1-5日公共英语三级(PETS-3)(预计)3月21-22日(根据2019年数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第2次)(预计)3月10-14日(根据2019年数据)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e)(项计)3月2-11日(根据2019年数据)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1月份)(预计)3月16日(根据2020年数据)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预计)3月15日(根据2019年数据)英语专业八级(TEM-8)(预计)3月23日(根据2020年数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预计)3月28-30日(根据2020年数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AMAC)(预约式考试,第1次)(预计)3月29日(根据2020年数据)证券从业资格考试(SQE)(预计)3月27-28日(根据2019年数据)专升本考试(具体考试时间需参照各地考试公告)(预计)3月25日起(根据2019年数据)ACI心理咨询师考试(预计)3月28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ACI注册国际理财规划师(第一期)(预计)3月30日(根据2019年数据)2021年4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4月10、24、25日雅思(IELTS)(预计)3月15-24日(根据2019年数据)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4月3、17、23日全国高等自学考试(统考)(预计)4月11-12日(根据2019年数据)托业考试(TOEIC)(预计)4月12-21日各省市公务员考试(省考)(预计)4月20号(4月下旬)(根据2019年数据)计算机测试项目(预计)4月15-18日(根据2017年数据)(纸笔测试项目)精算师考试(预计)4月19-21日(根据2017年数据)英语专业四级(TEM 4)(预计)4月20日(根据2019年数据)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预计)4月18-19日(根据2020年数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AMAC) (全国统考考试,第1次)(预计)4月25-26日2021年5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5月8、15、22日雅思(IELTS)5月8、15、22日(A类),5月20、29日(A+G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5月9、16、29日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5月16日托业考试(TOEIC)(预计)5月17-19日(初级)会计证考试(预计)5月9-13日,5月16-17日(根据2020年数据)上半年公共英语五级考试(PETS-5)(预计)5月18-19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二级建造师(预计)5月25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期货从业资格证(第3次)(预计)5月10-16日(根据2020年数据)期货投资分析考试(预计)5月16日(根据2020年数据)保险业从业资格考试(CICE)(预计)5月16日起连续两个周末(根据2020年数据)全国监理工程师(CUE)(预计)5月16-17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教师资格证面试(预计)5月16-17日(根据2020年数据)护士资格证考试(预计)5月18-19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ISE)(预计)5月18-19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上半年剑桥商务英语-初级(BEC Vantage)(预计)5月17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上半年剑桥商务英语-高级(BEC Higher)(预计)5月23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上半年剑桥商务英语-中级(BEC Preliminaty)(预计)5月30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HRP)(预计)5月18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上半年物流师考试(CICP)(预计)5月18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AMAC) (预约式考试,第2次)(预计)5月22日(根据2020年数据)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与水平等级考试(软考)(预计)5月23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计)5月25-26日;6月1-2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CET-SET4;CET-SET6)(预计)5月25-26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SQE)(考试科目需到时查看考试公告)(预计)5月28-31日(根据2019年数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预计)5月30日(根据2019年数据)演出经纪人员资格(预计)5月30日(根据2020年数据)上半年 保荐代表人考试(预计)5月30-31日(根据2020年数据)上半年 期货投资分析考试(预计)5月16日(根据2020年数据)2021年6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6月5、19、20、26日雅思(IELTS)6月17、26日(A类),6月12、19、26日(A+G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6月4、12、27日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预计)6月7-11日(根据2019年数据)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预计)6月2-11日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PMP)(预计)6月8日(根据2019年数据)上半年初级、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证(预计)6月13-14日(根据2020年数据)一级、二级计量师考试(预计)6月14-15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预计)6月20-21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预计)6月15日上半年单证员考试(地区不同考试时间略有误差)(预计)6月28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预计)6月15-21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AMAC) (预约式考试,第3次)(预计)6月21日(根据2020年数据)社会工作师资格证(预计)6月22-23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预计)6月22-23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托业(TOEIC)考试(预计)6月16-21日(根据2019年数据)ACI心理咨询师考试(预计)6月20日ACI注册国际理财规划师(第二期)(预计)6月22日(2019年数据)2021年7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7月3、4、10、11日雅思(IELTS)7月1、17、31日(A类),7月10、24日(A+G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7月2日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7月11日全国高等自学考试(増考)(预计)7月5-6日(根据2019年数据)托业(TOEIC)考试(预计)7月14-19日(根据2019年数据)(A区)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预计)7月5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SQE) (考试科目需到时查看考试公告)(预计)7月10-11日(根据2019年数据)期货从业资格证(第4次)(预计)7月7-12日(根据2019年数据)2021年8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8月15、21、22、28、29日雅思(IELTS)8月7、14、28日(A类),8月12、21日(A+G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8月14、20日(B区)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预计)8月2日(根据2020年现有数据)托业(TOEIC)考试(预计)8月23-25日(根据2019年数据)注册会计师(CPA)综合阶段考试(预计)8月24日(根据2020年数据)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预计)8月22-23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SQE) (考试科目需到时查看考试公告)(预计)8月28-29日(根据2020年数据)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第一批次(客观题部分)(预计)8月31日(根据2019年数据)2021年9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9月4、5、11、18、19、25日雅思(IELTS)9月4、25日(A+G类),9月11、16日(A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9月3、12、26日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9月12日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预计)9月6-10日(根据2020年数据)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预计)9月2-11日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PMP)(预计)9月7日(根据2019年数据)资产评估师(CPV)(预计)9月21-22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预计)9月5-6日(根据2020年数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预计)9月5-6日(根据2020年数据)期货从业资格证(第5次)(预计)9月8-12日(根据2019年数据)注册测绘师(CPTA)(预计)9月5-6日(根据2020年数据)监理工程师(预计)9月5-6日(根据2020年数据)公共英语三级(PETS-3)(预计)9月19-20日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第二批次(客观题部分)(预计)9月1日(根据2019年数据)注册一级建造师(预计)9月19-20日(2020年疫情前数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AMAC) (全国统考考试,第2次)(预计)9月19-20日(根据2020年数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预计)9月19-20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托业(TOEIC)考试(预计)9月20-22日(根据2019年数据)政法干警考试(笔试)(预计)9月中旬(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预计)9月26-28日(根据2019年数据)ACI心理咨询师考试(预计)9月12日(C区)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预计)9月6日(根据2020年现有数据)ACI注册国际理财规划师(第三期)(预计)9月8日(根据2019年数据) 2021年10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10月9、16、23、24、30日雅思(IELTS)10月9、14日(A类),10月23、30日(A+G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10月10、17、31日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部分)(预计)10月13日(根据2019年数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预计)10月13日保险业从业资格考试(CICE)(预计)10月17日起连续两个周末(根据2020年数据)全国高等自学考试(统考)(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19年数据)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预计)10月19-20日(根据2019年数据)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20年数据)房地产评估师考试(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20年数据)给排水工程师考试(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20年数据)暖通工程师考试(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20年数据)环保工程师考试(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20年数据)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20年数据电气工程师考试(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20年数据)勘探设计工程师考试(预计)10月19-20日(根据2020年数据)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预计)10月24-25日(根据2020年数据)城市规划师考试(预计)10月17-18日(根据2020年数据)(初级)统计师考试(预计)10月18日注册会计师(CPA)考试(预计)10月11-18日(根据2020年数据)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预计)10月24-25日(根据2020年数据)成人高考(预计)10月24-25日(根据2020年政策)下半年初级、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证10月26-27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AMAC)(预约式考试,第4次)(预计)10月21日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预计)10月24-25日(根据2020年数据)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预计)10月26-27日(根据2019年数据)托业(TOEIC)考试(预计)10月25-27日(根据2019年数据)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9月)(预计)10月30日(根据2019年数据)政法干警考试(体能测试、面试)(预计)10月下旬(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D区)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预计)10月25日全国初级、中级经济师(预计)10月31日,11月1日(根据2020年数据)2021年11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11月6、13、14、20、21、27、28日雅思(IELTS)11月6、27日(A类),11月11、20日(A+G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11月7、19日J-TEST(实用日本语考试)(预计)11月2日(根据2019年数据)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与水平考试(软考)(预计)11月7-8日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预计)11月7-8日(根据2019年数据)期货投资分析考试(预计)11月21日(根据2020年数据)下半年公共英语五级考试(PETS-5)(预计)11月17-18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预计)11月7-8日(根据2020年数据)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预计)11月14-15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预计)11月14-15日(根据2020年数据)税务师(预计)11月7-8日注册验船师(预计)11月7-8日(根据2020年数据)专利代理师(预计)11月7-8日(根据2020年数据)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预计)11月13-15日(根据2020年数据)托业(TOEIC)考试(预计)11月15-17日(根据2019年数据)报关水平测试考试(预计)11月16日(根据2019年数据)期货从业资格证(第6次)(预计)11月10-21日(根据2020年数据)演出经纪人员资格(预计)11月14-15日(根据2020年数据)导游资格证(预计)11月14-15日(根据2020年数据)拍卖师(实际操作)(预计)11月14-15日(根据2020年数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预计)11月14-15日(根据2020年数据)下半年期货投资分析考试(预计)11月21日(根据2020年数据)下半年剑桥商务英语考试-高级(BEC Higher)(预计)11月21日(根据2020年数据)下半年剑桥商务英语考试-初级(BEC Vantage)(预计)11月28日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CET-SET4;CET-SET6)(预计)11月23-24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下半年物流师考试(CICP)(预计)11月23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AMAC) (全国统考考试,第3次)(预计)11月28-29日(根据2020年数据)证券从业资格考试(SQE) (考试科目需到时查看考试公告)(预计)11月27-28日(根据2019年数据)下半年 保荐代表人开始(预计)11月28-29日(根据2020年数据)下半年单证员考试(地区不同考试时间略有误差)(预计)11月15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国家公务员招聘考试(国考)(预计)11月29日(根据2020年数据)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HRP)(预计)11月16日2021年12月份暂行考试托福(TOEFL)12月4、11、18、19日雅思(IELTS)12月2、11日(A类),12月4、18日(A+G类)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12月3、12、17日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预计)12月6-10日(根据2020年数据)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预计)12月2-11日(根据2019年数据)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预计)12月8日(根据2019年数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预计)12月5-12日(根据2019年数据)托业(TOEIC)考试(预计)12月13-15日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预计)12月14日(根据2020年疫情前数据)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预计)12月21-23日(根据2020年数据)ACI心理咨询师考试(预计)12月26日(根据2020年数据)下半年剑桥商务英语考试-中级(BEC Preliminary)(预计)12月05日(根据2019年数据)ACI注册国际理财规划师(第四期)12月31日(根据2019年数据)各行各业总是瞬息万变,在变革的背景之下,很多从业人员考证的节奏也越来越快。尤其是在如今越来越多名企在招聘时,都会要求具备某些证书,这种情况下,考证的重要性已经不需要再强调。尤其对于大学生而言,进入社会时如同一张白纸,能力难以直接衡量。这个时候,拥有一些证书,将给你带来加分作用。但需要强调的是,并不建议大家跟风盲目地考证。职业专家说,大学并非证考得越多越好。70%的企业主管表示,不少大学生证书虽然考得多,但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以及对综合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舍本逐末倒不划算。你应该看你的专业和以后准备的发展方向 ,有的证是必须考的,相反,有的证书考取的意义并不大。最后,给大家总结了几条关于考证的建议,希望对你们有所启发:1.规划好自己的未来,明确自己所需要什么。2.不要盲目跟风,要有自己的主见。3.仔细了解证书的等级,作用,类型。4.了解证书的有效期,有的过期需要重考。5.明确考证的目的,考证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掌握知识与技能

翠菊

教育部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

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记者王楷)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教育部昨天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时间是2017年的12月23日到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教育部最近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规定》,公布了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招生政策,并确定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时间是2017年的12月23日到25日。续梅称,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和相关教育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升考试招生的服务水平,主要做好三方面的服务工作。首先,做好招生宣传的咨询服务。在9月19日到23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回答广大考生的提问。第二,要进一步优化网上报名的服务,尽可能给考生提供报考的便利。第三,进一步做好考试组织的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综合保障,努力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蝉时雨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定了,这些科目教育部统一命题

9月4日,教育部发文部署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文件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从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据了解,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南都记者了解到,《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教育部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南都记者关注到,《规定》还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据了解,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南都记者 发自北京【来源:南方都市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爻辞

各位考生请注意!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明日开考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即将于明日开考,这些温馨提示请收下!考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后带至考场。疫情防控考生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须向报考点报备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考场后,除进行身份验证时可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每场考试时需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带齐证件入场检查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诚信考试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各位考生需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参考!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一审:简薏晔 二审:何秋怡 三审:马仲星 张天明【来源:多彩贵州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生而美者

2021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确定:12月26日至27日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