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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本周六开考悬解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本周六开考

本周六(26日)将要迎来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尚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请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一、考试时间二、考场安排全市共设五个考点,分别在宁波大学本部、宁波大学北校区、宁波工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1.考试地点: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宁波市百丈东路44号),进入考点时请佩戴口罩、出示准考证。具体考场见考点内公告,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规划出行路线。2.考试时间:12月28日8:30开始,具体考试时长参考《准考证》,最长不超过6小时。请准时参加考试,切勿迟到,8:4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3.根据规定,6小时考试时间包含午餐时间,由于考生开考后不准离开考场,因此请考生自行准备午餐食物和饮用水。4.请有需要的考生自备一个纸筒,用以邮寄本人制图考试的图纸。5.其他允许携带的物品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否则后果自负。三、考场规则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3.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来源:宁波市教育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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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月26日开考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丁佳宁)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举行。为使“考研党”了解掌握招生考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清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组织考试有关防控要求等,使大家公平公正、安全顺利地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2.考生从2020年12月12日(以“研招网”开通时间为准)开始,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准备。考生应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认真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其中,应届毕业生考生由所在高校(或实习单位)负责监测、非应届毕业考生由所在单位(或办事处等)负责监测。考生需填写《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考试期间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本人绿色健康码和上交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应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4.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上的有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熟悉所在考点的位置及乘车路线。应至少在开考半小时前到达考点。5.考生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按照考点的安排引导进入考点考场,并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体温测量、身份验证与安全检查。6.考点统一配发中性笔、笔芯、直尺、橡皮、文具袋,考生不得自带上述文具。根据考试科目需要,考生可携带2B铅笔、圆规、三角板、削笔刀及用于密封自命题科目小信封袋的胶水(胶棒)等必要考试工具。7.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可携带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应提前查阅《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8.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来源:正北方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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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本月26日开考!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招生单位确定的时间,最晚不超过14:30)。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今天发出《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友情提示:一、提前做好考试准备(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招生单位确定的时间,最晚不超过14:30)。(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场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二、做好安全防疫工作(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2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2月12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二)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并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三)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疫情出现反弹地区的考生,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最新的部署要求,落实好相应防控措施。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一)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二)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三)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四)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四、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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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确定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胡浩)记者4日从教育部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日前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管理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推进科学精准划线。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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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人速看!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时间、科目和注意事项

来源:上海国子监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将于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举行,部分特殊专业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和小育一起来看考试具体时间和科目安排↓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准考证打印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28日,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所示内容。2.注意各科目考试开始时间,不要迟到。考前可去考点了解周边环境和交通情况。考试当天需提前出行,上午7:30、下午1:00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3.为落实防疫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当日更新的“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离沪信息,则需提交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点对每一位考生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由专人带至临时留观区,并在稍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复测合格后方可入场。两次测温仍≥37.3℃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或者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考生经由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4.考试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答题卡必须正确粘贴条形码,涂点必须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答题卡或者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5.在24科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6.考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希望考生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7.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各考点地址,请考生注意。附件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附件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注: 考生应在考试时携带《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编辑:马丽 陈姁航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来源:上海教育】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爱之则亲

2021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确定 今年12月26日至27日举行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9月4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同时2021年起将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另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7个专业学位将不再统一划线。据悉,教育部近日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记者了解到,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柳宝庆

驴蹄沟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公布!

日前,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详情请戳→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009/t20200904_485098.html

大劈棺

定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公布

央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规定》明确,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在规范调剂工作方面,《规定》明确,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此外,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弗克利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9月18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初试时间为12月26日至27日。据了解,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网上确认考生上传材料时间统一定于11月5日9∶00至11月9日17∶00,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我省各设区市(含定州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均设有报考点。驻冀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驻冀高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市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作或户口在冀的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设区市(含定州市、华北石油管理局)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务必慎重选择。(记者桑珊、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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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研初试时间确定了!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任敏编辑:高晨晨流程编辑 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