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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姐妹俩

「考研」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顺利举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1 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报考点所在地,如非必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 考生应提前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3 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时,同步打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要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在承诺书中准确记录。4 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前往考点。第一单元考试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健康码、上交《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签名)、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5 对每一单元考试,在进入考点后,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对本人的体温测量,体温须低于37.3℃。除接受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外,考生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可能与他人保持1米左右距离。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6 对符合上述4、5两项规定要求的考生,通过考点相应检查核验程序后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每一单元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对第一次测量体温有出现发热(体温不低于37.3℃)等异常症状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检体温正常,完成考点相应检查核验后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复检体温仍不正常,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等共同分析研判后,如不适合在原考场继续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应及时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在原考场考试,复检体温不正常者,参照上一款规定执行。7 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每单元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8 凡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入境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自我体温测量异常的考生,须持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对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9 其他涉及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若与此须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须知为准。(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 编辑:胡梦莹 监审:赵宗杰)

徐谓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内蒙古师范大学【考朋调剂】根据教育部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国家线,#内蒙古师范大学# 仍有部分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以下专业需要接受调剂考生: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小学教育(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蒙语文)(非全日制)、宗教学、人类学、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教学(历史)(非全日制)、中国哲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非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旅游管理、数学、学科教学(数学)(非全日制)、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物理)(非全日制)、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有机化学、环境科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化学)(非全日制)、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态学、课程与教学论(地理)、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应用心理、中国北方少数民族艺术、音乐与舞蹈学(呼麦演唱与教学、钢琴演奏与教学、手风琴演奏与教学(键盘式)、扬琴演奏与教学、长调演唱与教学)、学科教学(音乐)、音乐领域(手风琴演奏、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呼麦演唱、小号演奏、琵琶演奏、长调演唱、)、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美术学(民族文化与造型艺术研究、民族壁画艺术研究)、设计学(民族产品设计及理论研究、设计艺术历史与理论研究)、艺术设计领域(环境设计、民族产品设计、公共艺术)、美术学(动画)、设计学(民族产品设计研究、现代视觉传达艺术研究)、美术领域(陶瓷)、艺术设计领域(民族产品装饰造型设计研究)、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考研调剂# #考研# #考研复试# #2020考研# #考朋调剂# #考研# #考研成绩公布# #国家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宁于祸福

重要通知!内蒙古发布研究生考试疫情防控9项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顺利举行,近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共9项内容,具体如下: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报考点所在地,如非必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考生应提前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3、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时,同步打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要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在承诺书中准确记录。4、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前往考点。第一单元考试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健康码、上交《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本人签名与学校或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5、对每一单元考试,在进入考点后,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对本人的体温测量,体温须低于37.3℃。除接受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外,考生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可能与他人保持1米左右距离。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6、对符合上述4、5两项规定要求的考生,通过考点相应检查核验程序后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每一单元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对第一次测量体温有出现发热(体温不低于37.3℃)等异常症状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检体温正常,完成考点相应检查核验后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复检体温仍不正常,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等共同分析研判后,如不适合在原考场继续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应及时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在原考场考试,复检体温不正常者,参照上一款规定执行。7、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每单元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8、凡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入境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自我体温测量异常的考生,须持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对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9、其他涉及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若与此须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须知为准。来源:活力内蒙古编辑:小编嵩 校对:小编馨审核:源泉

恐怖洞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内蒙古民族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一、调剂办法具体调剂政策、复试、录取等有关信息预计近期在我校网站发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查看。《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在5月20日左右开通,待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可直接登陆该网站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根据制定的调剂相关政策发送复试通知。二、注意事项1.因招生过程存在动态变化,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因为考生意愿变化、复试情况等产生新的缺额,考生应留意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缺额信息公告,并及时按公告中告知的系统开放时间进入系统报名。2.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第一批次调剂后可能满足招生计划不再有缺额,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复试机会。3.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调剂申请。三、2020 年内蒙古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专业汇总表内蒙古民族大学2020年4月27日

古犹今也

一城一师范: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内师大(IMNU)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心理学、科学技术史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哲学、理论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校训:献身、求实、团结、奋进校内国旗台美术学院校训纪念碑中心湖图书馆体育场理工楼蓝天绿地,一看就是风景美,空气好。毕业后留在本地更好就业一些。

手挠顾指

报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注意了!

11月3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提醒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现场确认需注意的事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还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为更好地方便考生,确保现场确认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考生需要提前网上预约现场确认的时间及地点。现场确认人数每半天设有上限。根据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自治区将在20个报考点设置25个报名现场确认点(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https://www.nm.zsks.cn/yjsks/ggl/201910/t20191023_39187.html )。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日—9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研究生报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平台https://www1.nm.zsks.cn/yzjf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4日—10日,每天8:30—17:30。已成功网上缴费的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到达预约的指定地点去现场确认。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 齐晓英)编辑:宁佳欢校对:王皓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抱神以静

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曲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全国知名的人才培养基地、区域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创新高地。学校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目前拥有各类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近4400人。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人。■学位点建设与学科平台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3个(工程学、化学、数学),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6个(工程学、数学、中国史、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学校现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涵盖文、史、经、法、哲、教育、理、工、管、艺术等十大学科群;全部面向海内外招生。学校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18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强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智库,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6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构筑了充满活力的学术创新平台。■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800余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督学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长江学者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含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3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9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7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5人,全国优秀教育硕士教师29人。■实践资源学校在全国率先提出并践行了“教育硕士流动站”,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善和推广到全校各种层次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中,形成了我校独具特色的“研究生工作站”的实践模式。2009年,学校获批3个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0年有4个基地入选,2016和2017年分别有6个入选,2018年又有3个入选。2016年学校获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目前学校基地遍布青岛、济南、日照、济宁、滨州等地及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学术机构。■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学校坚持兼容并包的学术方针,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了大批日本、韩国、越南、泰国、俄罗斯等国硕士、博士研究生。学校还与爱尔兰科克大学、美国罗耀拉大学、北科罗拉多大学、纽约大学科特兰分校等展开合作,推进研究生教育交流,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N+1模式。■培养质量学校狠抓研究生培养质量。2008年以来,我校共获山东省优秀博士论文18篇,省优秀硕士论文61篇,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37项,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29项,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19项,全国教育硕士优秀学位论文7篇,在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中共获得全国一等奖2项、二等奖28项、三等奖58项。■学费与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生的学费标准分别为:8000元/学年和10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文物与博物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文物与博物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能源动力、电子信息、美术和广播电视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奖助体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学校还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每生每年5000元到8000元,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推免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入学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0%的学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其他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第一学年均可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调剂我校考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硕士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高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40%,奖励金额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40%,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20%,奖励金额5000元。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圣地英才奖”、“华藏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等。全日制研究生平均获得的助学金和奖学金总额高于所交学费。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在“三助”岗位工作的在校生学校每月发放400元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经申请和认定后,学校一次性发放困难补贴;经济困难学生亦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年。学校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的学术讨论交流活动。■校园文化生活学校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人文精神。从2007年开始,学校已举办十三届“研究生学术论坛”,如今该论坛已经成长为学校精品学术活动;每年一届的“和衷杯”研究生师生羽毛球、乒乓球赛已成为学校的品牌赛事;“毕业杯”足球赛、春季田径运动会、篮球赛等体育赛事研究生都组队参加。儒雅圣地,斯文在兹;蔚蓝海岸,写意人生。儒风与海韵辉映,传统与现代交融,日新其德的人文底蕴、诲人不倦的育人传统、开放创新的时代精神,曲阜师范大学是莘莘学子沉潜积淀、求索求知、砺练升华的宝地。六十载风雨洗尽铅华,美丽曲园将以更加崭新的姿态迎八方学子、纳天下英才!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考生在满足(一)中第4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除外)。考生在满足(二)中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推荐免试凡按规定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和“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cn/,下同)的相关通知。三、报名(一)报考点选择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2.济宁市驻地高校(含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或户口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我校并欲在济宁参加考试的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770曲阜师范大学)报名,到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并在我校曲阜校区考试。3.以下两类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需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作或户口在济宁市的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考生按第2条执行)。(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为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3.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三)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3)相关要求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②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其他事项1.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及入学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我校免费提供纸质版招生简章,需要的考生可直接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各招生学院;也可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电子版招生简章。4.相关参考书目可到各大新华书店咨询或致电曲阜师范大学新华书店,曲阜师范大学新华书店联系电话:0537-4456513。5.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最新动态将及时由其公布。四、初试(一)2019年12月14日-12月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相关公告。(五)考试科目及分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六)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的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全国联考的有: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除统考和联考科目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考试科目均为学校自主命题。(七)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五、复试(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二)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三)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20年3月左右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约在2020年4月中旬完成。(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七)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调剂初试结束后,我校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七、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复试通知。八、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我校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十、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其他(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学校参考2019年的录取人数等因素填写,仅供参考,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我校2020年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进行调整。(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我校不接受大三等提前毕业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邮政编码:273165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7-4455327传真电话:0537-445532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cn/附:曲阜师范大学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cn/查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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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出炉!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学校占地面积3300亩,下设22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建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以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基地43个;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云南省创新团队、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20个;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青年学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7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是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中国面向周边国家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规模超过1亿元,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一、招生人数我校2021年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4人。2021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一)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三)泛亚商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三、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上级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是专业学位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2021年度执行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奖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奖助学金政策。网址:http://zsb.ynnu.e.cn/info/1013/1204.htm四、报考条件(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职高专、高校在职人员的报考。(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五)我校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六)我校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推免生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八)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3.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七、初试(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三)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2)。八、调剂复试(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2021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我校官网。(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3)为准。(四)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4)。我校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我校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十)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九、录取(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十、信息公开(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校会通过官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zsb.ynnu.e.cn)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我校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三)我校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我校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十一、违规处理(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十二、其他(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5)。(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饥之渴之

天津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招办网址:http://zs.tju.e.cn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电话:022-27401800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监督电话:022-2740379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履事

湖北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大学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14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院拟招生人数根据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和专项计划)暂列,仅供参考。我校2019年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续的拟录取推免生公示名单为准。各学院分专业统考(含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将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9年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确定后由招生学院公布。一、招生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生、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过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考试,取得合格证或新标准成绩达 430 分以上; ②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 5 门以上(由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教育(Ed.M)中的教育管理等 4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 2018 年 10 月 10-31 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考生要牢记本人在“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密码和网报编号,便于后期打印准考证。2. 报考点(现场确认和初试的地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艺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湖北大学”考点。 3. 学历(学籍)审核。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二)现场确认 2018 年 11 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缴费(部分考点是网上缴费,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和采集本人电子图像信息。现场确认、入学考试初试均需要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二代身份证。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湖北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安排以“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为准。三、初试1. 初试科目设置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各 150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2 个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外国语(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 分)2 个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体育学、医学、体育设置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专业基础综合(300 分)3 个考试科目。2. 准考证2018 年 12 月 14-24 日,考生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要出示准考证,考生务必存档准考证的电子文档。3.初试时间 2018 年 12 月 22-23 日(8:30-11:30 14:00-17:00)12 月 22 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2 日 下午 外国语12 月 23 日 上 午 业 务 课 一 12 月 23 日 下 午 业 务 课 二12 月 24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四、复试1. 预计 2019 年 3 月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案以“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的通知为准。2.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组成,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学制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工程、应用统计、体育、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艺术、新闻与传播、会计、图书情报、教育(物理、化学、地理、美术、语文、体育、教育管理)13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金融、国际商务、翻译、教育(历史、政治、生物、数学、英语)4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学制2 年。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因故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按湖北大学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六、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会计 15000 元/生/学年,艺术 10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8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MTA)20000 元/生/学年,公共管理(MPA)和艺术 18000 元/生/学年,会计 30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10000 元/生/ 学年,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七、联合培养湖北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金融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经济法学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统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0 人左右。湖北大学与湖北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农业(农艺与种业、农村发展)、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5 人左右。联合培养的学生分别在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程学院学习和住宿, 顺利完成学业者,由湖北大学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联合培养的学生除享受湖北大学规定的奖助学金外,在湖北经济学院学习的学生享受每生每月 300 元左右(每年 10 个月)的生活与交通补贴; 在湖北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减免、资助政策按照湖北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八、其他1. 我校现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企业、学院、校友设立的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相关奖助学金。2. 报考我校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要求、报名程序等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 我校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阶段应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