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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没过线不用愁,这些大学调剂名额还有空缺圣人成焉

法律硕士没过线不用愁,这些大学调剂名额还有空缺

单独划线【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基本要求】初定调剂计划:30人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01、035102),不接受跨专业调剂。2、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3、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4、法律(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法律(法学)从报考法律(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5、初试分数须同时满足2020年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A类线和2020年法律硕士国家B类复试分数线。6、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毕业生。A类线【华东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区复试分数线;2、拟调入学科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相近或相关;3、培养类别可以从学术型调剂到专业学位型,专业学位型则无法调剂到学术型;4、考生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湖南工业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3)一志愿报考全日制并且进入复试的考生,允许调剂到非全日制计划复试;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全日制计划复试。【北华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单科均过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信阳师范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国家A类分数线。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法律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华北电力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一区基本要求。2.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需一致),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报考学术硕士的考生可调入学术硕士或专业硕士相关专业;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不可调入学术硕士相关专业。B类线【广西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需符合该计划我校划定的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基本要求】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单科分数均需达到要求。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4、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前需提供定向协议或三方就业协议。#多所高校考研复试将线上进行#

才性

帮你解读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

检察官,律师,法官在社会中充当维护公平公正的形象,对于他们而言,不仅有专业技能,还有丰富的学识和经验。法律从业从业人员一般在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时面临法律硕士和法学硕两个关键词,今天给大家解读一下两者的区别,希望对你有帮助。非全日制研究生从2017年起,将在职研究生统一归并为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就是在职人员想考法律相关硕士,可以归类在非全日制研究生范畴。目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有两种划分:根据学习方式和招生条件的不同,分为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两种。法学在职研究生1、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报考条件: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简单说就是你的本科,专科,职高学历如果是法学类专业,那么是限制报考的)(2)培养方向:主要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及企事业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等。属于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教育部要求本科专业不是这13个指定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才可以报考(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法、劳动改造法、公证、知识产权法、法律事务、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3) 学习期限: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一般都是三年。(4)授课形式:一般有集中式、周末班、网络教学几个种类。主要根据报考学校的开设情况。2、非全日制法学硕士(法学)(1)报考条件: 非全日制法学硕士对本科学历专业有限制。(对你目前的最高学历没有报考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固定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西方经济法制史、法律文化等)、刑法学(犯罪学、青少年法最研究等)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鉴定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专业划分很细深度研究某一领域。(2)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3) 学习期限:非全日制法学硕士学制一般为两年。(4)授课形式:一般有集中式、周末班、网络教学几个种类。主要根据报考学校的开设情况。两者的异,同之处一、相同之处:(1)两者公共课均需统一参加国家考试(与全日制性质考生一起哦)。考试的试卷都一样,考试时间也一样,考试大纲也一样。相当于同一个起跑线呢。(2)两者均是非全日制脱产学习。(3)毕业要求一样:毕业的时候都必须修够足够的学分,且毕业论文合格。(4)对于在职人员来说,非全日制考研难度还是比较大的。都需要本人集中精力,专心。(5)满足条件的都可以获取双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标有非全日制字样。硕士学位证书二、不同之处:(1)针对不同类型的报考人员,培养方向不同。前者强调是复合实战型,后者是学术理论型。(2)专业课考试难度不同,法律硕士考生因为之前都没有学习过法律,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录取要求会低一些,达到国家线就能考上,名校录取分数线比国家线相差不大,录取比例高,入学竞争压力小。而法学硕士考生大多数为法律专业考生,竞争压力较大。(3)颁发双证,但会注清硕士类型,可以区分出“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总结来看其实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还是需要根据个人的背景情况,选择自己的考研之路。想申请硕士学位,如果确实觉得这两种难度较大,也可以参考其他在职研究生的途径,比如:法学同等学力申硕、高级研修班等(都属于法学硕士),结业后可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也比较适合大多数的在职人员报考,难度系数较低。如果你正在走法学考研路,可以关注我们的服务平台,提供给你名校培训和学习的机会

保护欲

司法部回应:这些法硕考生,不能参加法考!

2018年法考改革,法考报名条件改变,关于法考报名,很多非法本考生并不是很清楚,有着很多疑问,想要报名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报名。2018年法考改革后,法考报名条件升高。2018年4月之后入学的非法本考生,需要将学历提升至法硕或者有3年法律工作经验才能报考,而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将学历提升至法硕。因此会有很多非法本考生将学历提升至法硕,只是关于法硕的报名司法部又做了相关回应。1、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可以报考2、 属于2018年4月28日之前已有本科学历的,属于“老人老办法”范围,可以本科学历报考,成绩达到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申请A证。3、 户籍在放宽地方,可以本科学历报考,享受放宽政策。其中第一条要求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可以报考,如果是2018年4月之后入学的,户籍在非放宽的地区的,报考的是非全日制法硕,还是不能参加法考。所以2018年4月之后入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想要考上法硕之后再参加法考,要注意选择全日制法硕,不然非全日制还是不能报名。上述便是中公法考为大家介绍关于法考报名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如有问题可直接留言咨询,关注“中公法考”了解更多法考问题。往期精彩回顾2020法考,法的现代化考点内容介绍!法考后,不想做律师了?法考证书的这些用处你要知道法考主观题二战?这几个问题你要注意

教育部公布2021考研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初试

据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尘归尘

2020法硕考研复试|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录取复试分数线

昨天发了两所法律硕士院校录取分数线的解析推文,有同学私信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想获取其他院校的法律硕士录取复试分数线,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就挨个进入法硕研究生招生院校,整理了一波关于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分数线资讯,希望能对你的法硕考研有所帮助~文都敏行法硕疫情可以说是打乱了原有的生活、工作作息,如果按照原有计划节奏,今年的复试安排将会在3 月中下旬进行。(备注: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不接受港澳台、留学生报考。)这次疫情是否会影响到北京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何时进行?形式是否有变化?对此,北京大学官方回应说: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疫情期间要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合理做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北大研招网的通知。所以,我们在家里安心准备北京大学考研复试准备即可~关于北京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录取分数线何时公布,校方也做了答复:我校原定于3月初在北大研招网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现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适当延期,请考生及时关注北大研招网查询最新信息。关于,未进入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是否可以申请调剂的问题,校方也做了相应的回复: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发布以后可按相关院系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提出校内调剂申请,也可自行联系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申请调剂。以上就是文都敏行法硕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大学2020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分数线】的一个资讯,希望能对你的法硕考研有所帮助~编辑:文都敏行法硕

众生相

快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公布2020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具体详情查看官网

取人妇女

21考研 南昌大学法硕复试名单公布,非全日制有缺额,可调剂!

南昌大学,是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合建高校,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江西省重点支持的世界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高校。南昌大学非法学全日制参加考试并取得分数的有228人,过国家线321分有73人,计划招生60人。大概率划线是321分,刷13人左右。南昌大学非法学非全日制参加考试并取得分数的有130人,过国家线321分有19人,计划招生15人。竞争压力不是很大。南昌大学法硕法学非全日制参加考试并取得分数的有88人,过国家线321分有8人,计划招生35人。缺额27人,估计有调剂的需求,同学们可以积极联系南昌大学法学院。复试细则招生人数确定一志愿复试考生: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人数的规模一般为国家批准核定的该专业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国家计划和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左右。调剂考生:各招生专业接受校内外调剂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相应专业招生规模余额的300%以内(以申请者的报考档案到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时间先后为序,额满为止),实行差额复试,按总成绩单独排队。复试合格拟录取的校内外调剂生源原则上为自费生。为了吸引和鼓励优秀生源,我校将在指定的招生专业给予优秀校外调剂生源以公费计划。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3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科目 法律硕士密训营一站式教学,蜕变高分学霸

三命而俯

读懂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隐藏的信息!

Hi 大家周末好国家线&34所自划线陆续出了以后大家已经从最初的兴奋震惊变成了冷静思考人生复试什么时候能开始?复试到底怎么进行?现在可以提前联系导师吗?我现在应该做什么?......不仅是20考研21考研人也有很多问号20扩招了那21是不是会缩招?今年法硕会不会更激烈?如何选学校?废话不多说你想知道的对你有用的这里都有答案20法硕考生让我们先来看看今年国家线的涨跌情况:哲学5,法学(法律)5,教育6,艺术7,体育7,管理硕士5经济2,历史1,理学2,工学6,农学2,医学5文学持平,管理学持平虽然大扩招,但今年并没有预想中的国家线下降,反而其中6门学科的分数线呈上涨趋势,其中就包含我们的法律硕士,这是教育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平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终得出的结果。教育部已经尽力了,大家不要怪它!既然国家线和复试要求已经是板上定钉的事实,那么下面咱们就根据教育部官方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一起看看今年的法硕复试到底该怎么准备?“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1.去现场复试:正常的复试环节(这里不多做介绍啦)2.网络远程复试:预测很多高校和地区会采取的确定复试形式,上海市的高校,复旦大学已经明确表示要进行网络复试!二区也有部分高校已经陆续开始准备网络复试。3.异地现场复试:因为高校间会存在合作院校或某些学术领域的合作情况,举个栗子,比如对外经贸大学在复试时,会询问你是否接受校外调剂,如果你同意调剂,那么很有可能有机会调剂到对外经贸的合作院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再举个栗子,北京印刷学院和长沙理工大学都有印包专业,如果你报考了北京印刷学院,但是人在长沙,那么你很有可能去长沙理工复试,当然你还是北京印刷学院的考生。这一点咱们法硕考生不必担心,跟我们无关!雨女无瓜!4.委托其他高校复试:A学校自己无法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委托B学校代为进行复试,今年还带这样操作的!可以肯定的是B学校一定水平不会比A学校差太远吧。因为今年的特殊情况,所以复试会出现的形式会更加多样化,以上4种都是可能出现的复试情况。而且,现在看来时间越早,现场复试的可能性就越小,部分疫情严重的地区极有可能会采取网络远现场复试和委托其他高校复试还是涉及人员流动,并且我们法硕专业都是实力雄厚的法学院在招生,人手足着呢,一般不会委托也不会异地的,所以大家要有重点的进行针对性复试准备。再看看复试网络面试的要求,之前有人质疑网络面试的公平性,那么现在看看官方大佬公布网络面试的要求,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公平的,所以大家可别操那么多心了,赶紧准备好复试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一平台: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 工作机制。注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再看看下面这条公告,定闹钟时间到了!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4月26~30日,你一定要举起你的手~机~狂~问~!问啥呢?1.招生名额、复试排名2.复试形式、复试时间3.调剂名额、法硕专业是否扩招这3点一定要记得问清楚!可别再问:老师学校歧视双非毕业生吗,这样的幼稚问题!21法硕考生1.国家线等相关分数线介绍①国家线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标准,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是考研调剂的最重要依据。②一/二区分数线A类考生指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B类考生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如果报一区的考生单科或者总分没过一区的分数线,但是过了二区国家线,还有机会参加二区招生单位的调剂。二区的内蒙古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均为211院校,同学们可以多留意这些学校的调剂信息。比如小王今年报考上海交通大学是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为325分,二类分数线为315分,小王考了320分,没过一区线,但是过二区线,小王就可以及时搜集有关二区院校的调剂信息。③34所自划线全国有34所大学的分数并不遵循国家线,可以突破国家线,初试的分数线由各个有自主划线权的学校自己划定,而不用参考国家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即学校可以根据报考自己学校考生的情况和计划招生的人数来确定分数线,但是这34所大学里面有6所不招法硕噢!2.分数线里的秘密①所谓【过国家线】:即过了总分线,也过了单科线;②今年国家线特点:考数学的专业,分数线都有所下调;考数学的专业,分数持平或上涨;法硕专业,分数上涨!③过了国家线:有复试和调剂的机会,但只有过了院校线才能进复试,没有过院校线只能进行调剂,既可校内调剂也可校外调剂。④院复试分数线:过了院线可以参加复试;今年的院分数线,近期会陆续公布,可在目标院校官网中查看;暂时没公布,可以在目标院校官网查看往年分数线信息。⑤实际录取最低分/实际录取最高分:可在复试名单中,查到当年的【实际录取最低分/实际录取最高分】,两者平均的分数算是稳妥分数,建议在稳妥分数附近的同学以一志愿复试为主,调剂为辅,分数擦线的同学,要重点考虑调剂。3.关键信息提前了解①关注目标院校的最新复试方案&复试分数线&录取名单复试方案:关注【如何安排复试、复试占比】复试名单:关注【今年的最高分最低分】,可在研招网&目标院校官网中查找②关注目标院校/专业是否有扩招/调剂名额有调剂名额的院校和专业,竞争压力会相对小一些。4.这次疫情会对21考研有什么影响?考研人数激增:考研人数一直涨,今年涨的特别多;特定专业扩招明显,整体呈现扩招状态;看完这些内容北极光法硕估计20考生马上爬起来准备复试调剂21考生火速打开了备考资料20考研只要过线了,就要努力到最后一刻;21考研需要马上开始学习了,因为21法硕考研只会竞争更激烈!

今者阙然

工作繁忙的检察官助理是怎样抽空考上非全日制法硕的?

  【编者按】  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是个新鲜事物。很多在职有志考研的朋友们都很关注。  本号特地约请了两位2017年新近参加过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并成绩不俗的朋友撰稿分享新鲜出炉的复习和考试心得。  今天这一篇由CYU的文子同学撰写。她自称是:“稀里糊涂报了名,最后稀里糊涂被录取了”。您想不想也稀里糊涂考上一回呢?  另一篇挺明白的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师姐讲述非全日制法硕招考中的那些事(超详细!忙,只能假期写)  欢迎更多的新老研究生来聊聊自己的心路历程,以点亮每一个午夜时分还不肯睡去的迷茫心灵的心灯。【原标题】文子:在职研究生考试小感每到周五的晚上,精神一下放松,整个人都蔫了,这是基层检察院小辅助人员忙完一周的感受。这个时候就会听上一首“外面的世界”,小城市的生活安逸,但它的压抑也同样就在于此。所以往外面走走,暂时脱离一会工作,这成了我考在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唯一动力,不过最后还是因为工作,据说读着书也要回来办案子,还是选择了本地的云南大学(当然也考虑到考不上外地的好学校)。满足不了去外面走走,也能满足暂时脱离一下工作这个不纯的学习动机吧,于是就稀里糊涂报了名,最后稀里糊涂被录取了,但期间还是有一点点感悟想与大家分享。一、我们没有时间,有的是好的心态在职的人,我们真的没有时间,白天基本在忙案子,尤其一个毕业三年内的小兵,除了案子,你部门的材料、内勤杂活基本都是你的吧,晚上不加班就好的了,哪有时间学习,能不加班早回去一晚,看两页书就睡着了(一般毅力的人都这种)。借了本法硕联考专题讲座的书,看别人的书都划满了线,也给自己制定了计划,但今年在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改革,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也紧,报完名后一个月的复习时间都没有了。所以……两百多页的资料就看了十四页,然后就去考了。真的惭愧,对知识尤其法律专业的不尊重,可期间因为扯一个案子,操碎的心已经压过了没复习的恐慌了。所以当时就抱着体验一下的心态去考了。二、尽力而为其实回想起来,虽说没复习,但对每一刻考试,自己还是尽力而为了。包括审题,答题思路,都还是认真对待了。因为没有扎实复习,所以就竭尽全力地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法律专业题就是调动大学时期的知识储备(在此要感谢我的大学老师们)以及近两年来的办案知识积累,答题时要多思考答案的深度和广度;英语题阅读还是很难读懂,基本看关键词和感觉,英语作文在考试前看了一篇范文,考试的时候把范文中篇章句式利用上了,虽说差以前的水平太远了,可对于考完六级就没有再接触英语的我来说,短暂的时间里我只能这么尽力了,考前我也不可能抱着单词本来一个个记单词,只能找些考试捷径;政治一点资料没看,不过考完后我总结可能是因为考前的那段时间我在听央视的广播,还有就是考试的时候基本是抄材料的核心内容或稍作拓展理解。三、打酱油也需要毅力今年的考题据说较以往有所不同,英语、政治照考,专业分成了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总共考了一个周末,四科。题量还是有点大,感觉需要写的内容也很多,所以最后一科的时候真的想放弃了,因为前面的也没希望,英语感觉都是蒙的。考完第三科本来吃完中午饭打算走人的,比较幸运的是遇到了一个检察系统的同事,鼓励了一下我,还借了我一点复习资料,好吧,都最后一科,硬着头皮,终于给它写完了。如果没有最后的坚持,复试肯定是进不了的。(话说,要不要对这位同事以身相许呢?——编者)四、复试准备阶段多交流得知自己以第十名的笔试成绩进了复试,觉得这回要好好努力了,既然这么幸运的让自己过了笔试,好歹复试也要拼一下了。还是计划没有变化快,才刚刚从进入复试的兴奋中走出来,就通知一个星期后复试,又陷入了凌乱和忐忑。镇定下来,还是跟往届的考生打听了一下复试的形式,云南大学是一个英语题,然后五选三的专业题,自己也推测了下这些题,既然是面对面交流,应该不会是一些很细的题,可能会类似于论述或者开放性的题目,所以就先想好了复习刑法、宪法和法理三科,其中刑法又因在工作中也常用,除了看了几个比较生硬的专业术语外就没有再复习了,直接缩小复习范围,把宪法和法理的一些大纲知识看了一遍。英语,因为不知道怎么复习也没有时间,就完全没准备了,如果算准备,那就是在面试的前一晚,拿着一篇范文读了一遍,因为要考口语,我已经好久没开口说英语了……五、面试,面一种精神紧张是在所难免的,尤其是在你前面的人出来,一个个题都不一样,慌了。不过慌乱中你还是要打听综合老师的面试思路,如果遇到类似的题你会怎么答,英语口语你会用到哪几个关键的表达。当然,除了内容外,形式也很重要,可能是在单位有机会做一些接待和解说员的工作,所以礼仪方面也提醒了自己一下。但进去考场后,老师的第一句话不是英语,也不是什么法律专业术语,有个老师问了句:“哪个学校毕业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我完整地说出了自己母校的名字,生怕这所惹人争议的学校用简称又遇见被人认不出的尴尬,但那时内心还是涌动着自豪,貌似也迎来了赞叹的目光,然后就带着母校的光环,本着不给母校丢脸的自信,有条不紊的答完了面试题。接到录取通知的时候,最感叹的还是对母校的思念“实事求是,朝气蓬勃”这八个字的精神毕业后在我心中越来越有内涵,包括这次打酱油的在职研究生考试。未来,珍惜学习机会,带着母校的精神走向远方吧。  【相关链接】  正在准备考研的同学快来听听成功师姐的考研碎碎念!特别是想考人大法学院的!  研究生复试已经通过了吗?现在的你,如果此刻感觉迷茫,那么恭喜你正在成长!

極真拳

考研擦线党这样做上岸几率大很多!导师邮箱都找不到?

01这两天各高校陆续公布了考研初试查分公告相信不少小可爱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成绩。取得好成绩的同学恭喜你们!好好准备复试!考得不是很理想的同学也不要灰心!还不是放弃的时候!只要能过国家线!就还有升学的机会!参考往年经验国家线的波动幅度都不会太大对照了19年国家线今年总分上下浮动5-10分的样子单科上下浮动3-5分的样子如果是擦线过,大家要做好两手准备。02以下根据大家后台反馈,整理了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调剂问题:复试分数线什么时间公布?根据《教育部:自划线高校考研复试推迟举行》,34所自主划线院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有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等推迟举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相关招生单位在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结合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原定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建议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往年的复试时间。复试还没开始或复试结果还没出来可以调剂吗?可以申请调剂。但是要注意,参加了二志愿学校的调剂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招生单位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被一志愿招生单位待录取。擦线党如何调剂,成功率会更大?理工科专业学生可以多关注文科院校,文科学生可以多关注理工类院校。这些专业在本院校属于相对冷门专业,报考人数较少,调剂的可能性较大。而且,这些专业以后凭借学校的声誉,就业也都不错。科研院所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调剂时还应该考虑一些科研院所,目前大约90%的考生报考高校研究生,只有10%考生填报科研院所的研究生。科研院所在研招时比较低调,其信息并不为多数人所知,但其学习研究条件、未来出国深造和就业的前景并不比高等院校差,有些还比高等院校更强。调剂母校的可能性比外校大得多。 一是老师熟悉自己的学生,对他们会有感情,也希望自己培养了几年的学生能继续跟着自己搞研究,因此一般会优先考虑,二是你自己对母校的情况很熟悉,调剂道路会通畅很多。一区考生可以考虑调剂二区院校。如果你成绩不是特别理想,可以考虑B区(内蒙古、新疆、宁夏、青海、甘肃、广西、云南、贵州等)院校。B区院校的复试分数线相对比较低。但根据去年的情况来看,B区调剂竞争也很激烈,如果在得不到理想院校的时候,应该考虑先保住自己喜欢的专业,这对于将来的就业也有直接影响。热门专业的调剂生也都是高分云集,所以也不要掉以轻心。非全调剂也不要错过。另一方面,像会计、金融、法硕这种实在是大热门专业,说实话,连偏远地区的二本学校可能都没有多少调剂名额。但是如果你愿意读非全日制,就可以关注一下报考院校是不是非全也招生,尽量校内调剂,更有优势。但是要根据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做选择,如果有意向进高校这类多数要求全日制研究生任职的工作单位工作,要慎重考虑,甚至不建议选。导师什么时候联系比较好?一志愿确定自己能够有资格进入复试就可以联系导师了。调剂确定复合调剂资格也可以联系导师。事实上,如果你想要有破格进入复试的机会也可以提前联系导师。怎么联系导师呢?建议利用最近的假期多收集导师的资料,包括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等(学校、学院官网、知网等渠道),然后联系较符合自己意愿的导师与其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建议采用邮件方式,多数老师每天都会有查看邮箱的习惯。联系导师的邮件内容,建议真诚、简洁、说重点。导师的联系方式可以从知网、学校官网、导师公开课等渠道获得。老师喜欢积极、努力、上进的孩子!另外也可以联系直系学长收集导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