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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院校考研热度排行:华科、川大、北协和居前3,北大第13渭阳

麻醉学院校考研热度排行:华科、川大、北协和居前3,北大第13

麻醉学院校考研热度排行:华科、川大、北协和居前3,北大第13麻醉学专业主要学习外科学、内科学、妇产科学,还有一些基础医学课程。麻醉专业本科毕业就业和其他临床专业一样,目前麻醉医生缺口很大,不但是好就业,而且待遇也非常好,就是特别的辛苦,尤其是高级麻醉师,在公立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生的比较稀缺,但是三甲医院的手术量通常比较大需要高负荷运转,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有时候一天十几台手术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无法保证。麻醉学专业不过麻醉医生还有一点好处就是可以缓解医患关系。属于很多人认为的打一针就可以的麻醉师,所以觉得考研没有必要,其实麻醉学到底要不要考研还要看你的就业规划,首先就是找到工作的几率,如果你的定位城市本科就能轻松的找到满意的工作,那么先工作也很好,等到自己工作中有实际的问题在通过研究生教育来解决是一个完美的过程。华中科技大学其次就是你个人的人生定位,如果只想挣钱养家过小日子,并且有一颗容易满足的心,那么不上研完全可以,但是有一些区域的大型三甲级医院非硕士生已经都不让晋升高级职称了;在麻醉学考研的问题上就是如果你想留在大城市比较好的综合医院,麻醉的硕士学历无可置疑是必须的。但是如果你只想在小医院县医院镇医院的话本科学历还是比较足够的。所以总的来说需求不同,选择也不同的。那么麻醉学考研最新院校热度排行是怎么样的呢?川大在2018-2019麻醉学考研院校热度榜单中,属于5星级的高校有四所,分别是华科、川大、北协和与上海交大,这四所高校的麻醉学实力也特别强,但考生要考取这些高校的话,要求结合自己的实力与未来就业的城市来决定,这四所高校的地理位置也是非常好的,所以总体考研难度较大。麻醉学专业gx考研热度排行四星级的麻醉学考研院校有12所,简单分析发现有7所985高校的医学院和一所211,考取难度与5星级院校一样大,其余的4所双非医学院中,首医大也是实力非常强的,甚至超一些985院校,另外的哈医大、温医大、南医大三所院校性价比较高,考取难度相对于前面这些高校要小一些;最后的三星级院校一共有4所,分别是河北、徐州、南方与重庆医科大学,都是一些超值的考研麻醉学的目标院校,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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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麻醉儿科等研究生招生规模、评职称强调临床实践……医学人才培养新变化!

李克强总理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李克强说,我国医护人才总量、结构都还不适应健康中国建设需要。此次疫情更加显现出公共卫生、重症救治和护理等方面人才不足。要加大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医护人才保障。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培养高质量医学人才上,有什么最新安排?一起来看——招生上—— 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护理专业人才供给。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提高入口生源质量。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招生结构和规模。在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加大对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将基础医学等医学学科纳入改革试点。研究将护理(学)专业纳入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培养阵地上——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夯实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高校附属医院要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稳定教学管理队伍,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系统推进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统筹管理。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完善大学、医学院(部)、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学科建设上——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建设!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2020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优化学科结构,2021年完成医学二级学科目录编制调整,将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纳入临床医学指导性二级学科目录并加大建设力度。统筹研究医学相关一级学科设置。修订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实践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培养。人才培养上——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全科医学人才: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3年内推动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增加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设置交叉学科,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住院医师:夯实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鼓励承担培训任务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对象的薪酬待遇予以倾斜。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远程教育。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论文倾向。【来源:国务院客户端】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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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麻醉等研究生招生规模要扩大本周民生大事很重要!

本周关键词:新型消费|医学教育改革|一网通办|教师资格|就业创业|学校食品安全1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动新型消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动新型消费的措施,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会议指出,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今年消费因疫情受到较大冲击,成为经济恢复的薄弱环节。基于网络数字技术的新业态新模式,支撑了新型消费逆势快速发展,且潜力巨大。要打通制约经济增长的消费堵点,鼓励市场主体加快创新,更大释放内需,增强经济恢复性增长动力。会议确定了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带动新型消费的税收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措施降低移动支付费用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相关证照办理;更好发挥传统消费主体作用,增强新型消费带动力五方面举措。2 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会议指出,一要优化医护人才培养结构。加快培养防治结合的全科医学人才,医学院校要普遍开展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逐步扩大服务基层的定向免费全科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高度重视护理人才培养,大力发展高职护理教育,增强一线护理力量。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深化医学院校与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提高中医药专业教学中经典课程比重。二要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临床实践保障机制,加强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职能,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建立中医药跟师临床学习制度。开展以能力为导向的考试评价改革,推进突出临床实践的职称评定。三要围绕提升临床实践能力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与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3 一批新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四个方面12项改革举措。其中包括,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等。4 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最新安排教育部日前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5 高校不得强迫毕业生签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毁约!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于9月15日至12月31日,对2020届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集中服务,普遍落实实名帮扶举措,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服务支持。《通知》指出,规范就业协议签订,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公布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6 开学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要做到这些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开学供餐前,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清洁消毒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全面检查清理库存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全面清洗消毒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必须废弃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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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麻醉等研究生招生规模要扩大……本周民生大事很重要!

本周关键词:新型消费|医学教育改革|一网通办|教师资格|就业创业|学校食品安全1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动新型消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动新型消费的措施,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会议指出,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今年消费因疫情受到较大冲击,成为经济恢复的薄弱环节。基于网络数字技术的新业态新模式,支撑了新型消费逆势快速发展,且潜力巨大。要打通制约经济增长的消费堵点,鼓励市场主体加快创新,更大释放内需,增强经济恢复性增长动力。会议确定了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带动新型消费的税收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措施降低移动支付费用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相关证照办理;更好发挥传统消费主体作用,增强新型消费带动力五方面举措。详细阅读>>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动新型消费的措施等2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会议指出,一要优化医护人才培养结构。加快培养防治结合的全科医学人才,医学院校要普遍开展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逐步扩大服务基层的定向免费全科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高度重视护理人才培养,大力发展高职护理教育,增强一线护理力量。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深化医学院校与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提高中医药专业教学中经典课程比重。二要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临床实践保障机制,加强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职能,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建立中医药跟师临床学习制度。开展以能力为导向的考试评价改革,推进突出临床实践的职称评定。三要围绕提升临床实践能力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与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详细阅读>>李克强:推进突出临床实践的职称评定3一批新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四个方面12项改革举措。其中包括,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等。详细阅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4 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最新安排教育部日前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详细阅读>>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看最新安排5 高校不得强迫毕业生签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毁约!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于9月15日至12月31日,对2020届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集中服务,普遍落实实名帮扶举措,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服务支持。《通知》指出,规范就业协议签订,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公布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详细阅读>>同学来这儿登记,帮你找工作6 开学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要做到这些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开学供餐前,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清洁消毒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全面检查清理库存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全面清洗消毒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必须废弃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详细阅读>>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来源:中国政府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理查德

国务院办公厅:扩大麻醉、儿科等紧缺医学专业招生规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加强医学学科建设,推进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紧缺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意见》提出四个方面17条改革举措。《意见》强调,要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加强医学学科建设,推进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紧缺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意见》进一步指出,要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护理专业人才供给。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缩减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招生结构和规模。高校要结合人才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科学合理设置医学院。《意见》强调,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2020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优化学科结构,2021年完成医学二级学科目录编制调整,将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纳入临床医学指导性二级学科目录并加大建设力度。统筹研究医学相关一级学科设置。修订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实践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培养。在医学领域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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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药学、生物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考要求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2.基础医学专业除了接受本科为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护理学、生物信息学、医学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3.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要求:临床医学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和理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报考;(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要求: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放射影像学(105123)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超声医学(105124)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妇产科学(10511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学位,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眼科学(105116)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麻醉学(105118)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4.药学(学术型、专业型)除了接受本科为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除了接受本科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6.生物学接受植物学、动物学、发育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7.医学技术除了接受本科为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病理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临床营养学、听力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学、动物实验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4.注意事项:(1)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3)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方式,如所在报考点为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打印准考证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逾期不再补办。2.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注意事项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五、考试(一)初试1. 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101 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 201 英语一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考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1细胞生物学(自命题)和801生物化学(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中卫生事业管理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6卫管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医学技术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4医学技术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二)复试1.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必须符合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研招网或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3.复试内容包括(1)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2)面试与实践操作: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科研创新能力考查。(3)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体格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注意事项: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法录取。七、录取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录取类别与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两种。定向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1.学费: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左右(4人间)。3.教材费:自理。(二)奖助学金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相关文件发放。九、信息公开公示1.“研招网”查询方式: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科大学2. 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十、招生咨询广东医科大学代码:10571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附近1: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349、353、701、704、706、707、801)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 )广东医科大2021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考试科目名称:西医综合Ⅰ.考核目标西医综合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和外科学。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Ⅱ.试卷结构一、考试时间:180 分钟,满分:300 分二、题型结构A 型题 第 1~9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135 分第 91~1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B 型题 第 121~15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45 分X 型题 第 151~180 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 分Ⅲ.考试内容基础医学 约 60%其中 生理学 约 15%生物化学 约 25%病理学 约 20%临床医学 约 40%其中 内科学(含诊断学)约 30%外10%Ⅳ.考试内容与要求一、生理学(一)绪论1.体液、细胞内液和细胞外液。机体的内环境和稳态。2.生理功能的神经调节、体液调节和自身调节。3.体内反馈控制系统。(二)细胞的基本功能1.细胞的跨膜物质转运:单纯扩散、经载体和经通道易化扩散、原发性和继发性主动转运、出胞和入胞。2.细胞的跨膜信号转导:由 G 蛋白偶联受体、离子通道受体和酶偶联受体介导的信号转导。3.神经和骨骼肌细胞的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及其简要的产生机制。4.刺激和阈刺激,可兴奋细胞(或组织),组织的兴奋,兴奋性及兴奋后兴奋性的变化。电紧张电位和局部电位。5.动作电位(或兴奋)的引起和它在同一细胞上的传导。6.神经-骨骼肌接头处的兴奋传递。7.横纹肌的收缩机制、兴奋-收缩偶联和影响收缩效能的因素。(三)血液1.血液的组成、血量和理化特性。2.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数量、生理特性和功能。3.红细胞的生成与破坏。4.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与体内抗凝系统、纤维蛋白的溶解。5.ABO 和 Rh 血型系统及其临床意义。输血原则。(四)血液循环1.心肌细胞(主要是心室肌和窦房结细胞)的跨膜电位及其简要的形成机制。2.心肌的生理特性:兴奋性、自律性、传导性和收缩性。3.心脏的泵血功能:心动周期,心脏泵血的过程和机制,心音,心脏泵血功能的评定,影响心输出量的因素。4.动脉血压的正常值,动脉血压的形成和影响因素。5.静脉血压、中心静脉压及影响静脉回流的因素。6.微循环、组织液和淋巴液的生成与回流。7.心交感神经、心迷走神经和交感缩血管神经及其功能。8.颈动脉突和主动脉弓压力感受性反射、心肺感受器反射和化学感受性反射。9.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血管升压素、血管内皮生成的血管活性物质。10.局部血液调节(自身调节)。11.动脉血压的短期调节和长期调节。12.冠脉循环和脑循环的特点和调节。(五)呼吸1.肺通气的动力和阻力,胸膜腔内压,肺表面活性物质。2.肺容积和肺容量,肺通气量和肺泡通气量。3.肺换气的基本原理、过程和影响因素。气体扩散速率,通气/血流比值及其意义。4.氧和二氧化碳在血液中存在的形式和运输,氧解离曲线及其影响因素。5.外周和中枢化学感受器。二氧化碳、H+和低氧对呼吸的调节。肺牵张反射。(六)消化和吸收1.消化道平滑肌的一般生理特性和电生理特性。消化道的神经支配和胃肠激素。2.唾液的成分、作用和分泌调节。蠕动和食管下括约肌的概念。3.胃液的性质、成分和作用。胃液分泌的调节,胃的容受性舒张和蠕动。胃的排空及其调节。4.胰液和胆汁的成分、作用及其分泌和排出的调节。小肠的分节运动。5.大肠液的分泌和大肠内细菌的活动。排便反射。6.主要营养物质(糖类、蛋白质、脂类、水、无机盐和维生素)在小肠内的吸收部位及机制。(七)能量代谢和体温1.食物的能量转化。食物的热价、氧热价和呼吸商。能量代谢的测定原理和临床的简化测定法。影响能量代谢的因素,基础代谢和基础代谢率及其意义。2.体温及其正常变动。机体的产热和散热。体温调节。(八)尿的生成和排出1.肾的功能解剖特点,肾血流量及其调节。2.肾小球的滤过功能及其影响因素。3.各段肾小管和集合管对 Na+、C1-、水、HCO-3、葡萄糖和氨基酸的重吸收,以及对 H+、NH3/NH4+、K+的分泌。肾糖阈的概念和意义。4.尿液的浓缩与稀释机制。5.渗透性利尿和球-管平衡。肾交感神经、血管升压素、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和心房钠尿肽对尿生成的调节。6.肾清除率的概念及其测定的意义。7.排尿反射。(九)感觉器官1.感受器的定义和分类,感受器和传入通路的一般生理特征。2.眼的视觉功能:眼内光的折射与简化眼,眼的调节。视网膜的两种感光换能系统及其依据,视紫红质的光化学反应及视杆细胞的感光换能作用,视锥细胞和色觉的关系。视力(或视敏度)、暗适应和视野。3.耳的听觉功能:人耳的听阈和听域,外耳和中耳的传音作用,声波传入内耳的途径,耳蜗的感音换能作用,人耳对声音频率的分析。4.前庭器官的适宜刺激和平衡感觉功能。前庭反应。(十)神经系统1.神经元的一般结构和功能,神经纤维传导兴奋的特征,神经纤维的轴浆运输,神经的营养性作用。2.神经胶质细胞的特征和功能。3.经典突触传递的过程和影响因素,兴奋性和抑制性突触后电位,突触后神经元动作电位的产生。4.非定向突触传递(或非突触性化学传递)和电突触传递。5.神经递质的鉴定,神经调质的概念和调制作用,递质共存及其意义。受体的概念、分类和调节,突触前受体。周围神经系统中的乙酰胆碱、去甲肾上腺素及其相应的受体。6.反射的分类和中枢控制,中枢神经元的联系方式,中枢兴奋传播的特征,中枢抑制和中枢易化。7.神经系统的感觉分析功能:感觉的特异和非特异投射系统及其在感觉形成中的作用。大脑皮质的感觉(躯体感觉和特殊感觉)代表区。体表痛、内脏痛和牵涉痛。8.神经系统对姿势和躯体运动的调节:运动传出通路的最后公路和运动单位,牵张反射(腱反射和肌紧张)及其机制,各级中枢对肌紧张的调节。随意运动的产生调。大脑皮质运动区,运动传出通路及其损伤后的表现。基底神经节和小脑的运动调节功能。9.自主神经系统的功能和功能特征。脊髓、低位脑干和下丘脑对内脏活动的调节。10.本能行为和情绪的神经调节,情绪生理反应。11.自发脑电活动和脑电图,皮层诱发电位。觉醒和睡眠。12.学习和记忆的形式,条件反射的基本规律,学习和记忆的机制。大脑皮质功能的一侧优势和优势半球的语言功能。(十一)内分泌1.激素的概念和作用方式,激素的化学本质与分类,激素作用的一般特性,激素的作用机制,激素分泌的调节。2.下丘脑与腺垂体的功能联系,下丘脑调节肽和腺垂体激素,生长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3.下丘脑与神经垂体的功能联系和神经垂体激素。4.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与代谢,甲状腺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5.调节钙和磷代谢的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和 1,25-二羟维生素 D3的生理作用及它们的分泌或生成调节。6.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和髓质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7.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十二)生殖1.睾丸的生精作用和内分泌功能,睾酮的生理作用,睾丸功能的调节。2.卵巢的生卵作用和内分泌功能,卵巢周期和子宫周期(或月经周期),雌激素及孕激素的生理作用,卵巢功能的调节,月经周期中下丘脑-腺垂体-卵巢-子宫内膜变化间的关系。胎盘的内分泌功能。二、生物化学(一)生物大分子的结构和功能1.组成蛋白质的 20种氨基酸的化学结构和分类。2.氨基酸的理化性质。3.肽键和肽。4.蛋白质的一级结构及高级结构。5.蛋白质结构和功能的关系。6.蛋白质的理化性质(两性解离、沉淀、变性、凝固及呈色反应等)。7.分离、纯化蛋白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8.核酸分子的组成,5 种主要嘌呤、嘧啶碱的化学结构,核苷酸。9.核酸的一级结构。核酸的空间结构与功能。10.核酸的变性、复性、杂交及应用。11.酶的基本概念,全酶、辅酶和辅基,参与组成辅酶的维生素,酶的活性中心。12.酶的作用机制,酶反应动力学,酶抑制的类型和特点。13.酶的调节。14.酶在医学上的应用。(二)物质代谢及其调节1.糖酵解过程、意义及调节。2.糖有氧氧化过程、意义及调节,能量的产生。3.磷酸戊糖旁路的意义。4.糖原合成和分解过程及其调节机制。5.糖异生过程、意义及调节。乳酸循环。6.血糖的来源和去路,维持血糖恒定的机制。7.脂肪酸分解代谢过程及能量的生成。8.酮体的生成、利用和意义。9.脂肪酸的合成过程,不饱和脂肪酸的生成。10.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意义。11.磷脂的合成和分解。12.胆固醇的主要合成途径及调控。胆固醇的转化。胆固醇酯的生成。13.血浆脂蛋白的分类、组成、生理功用及代谢。高脂血症的类型和特点。14.生物氧化的特点。15.呼吸链的组成,氧化磷酸化及影响氧化磷酸化的因素,底物水平磷酸化,高能磷酸化合物的储存和利用。16.胞浆中 NADH 的氧化。17.过氧化物酶体和微粒体中的酶类。18.蛋白质的营养作用。19.氨基酸的一般代谢(体内蛋白质的降解,氧化脱氨基,转氨基及联合脱氨基)。20.氨基酸的脱羧基作用。21.体内氨的来源和转运。22.尿素的生成——鸟氨酸循环。23.一碳单位的定义、来源、载体和功能。24.甲硫氨酸、苯丙氨酸与酪氨酸的代谢。25.嘌呤、嘧啶核苷酸的合成原料和分解产物,脱氧核苷酸的生成。嘌呤、嘧啶核苷酸的抗代谢物的作用及其机制。26.物质代谢的特点和相互联系,组织器官的代谢特点和联系。27.代谢调节(细胞水平、激素水平及整体水平调节)。(三)基因信息的传递1.DNA 的半保留复制及复制的酶。2.DNA 复制的基本过程。3.逆转录的概念、逆转录酶、逆转录的过程、逆转录的意义。4.DNA 的损伤(突变)及修复。5.RNA 的生物合成(转录的模板、酶及基本过程)。6.RNA 生物合成后的加工修饰。7.核酶的概念和意义。8.蛋白质生物合成体系。遗传密码。9.蛋白质生物合成过程,翻译后加工。10.蛋白质生物合成的干扰和抑制。11.基因表达调控的概念及原理。12.原核和真核基因表达的调控。13.基因重组的概念、基本过程及其在医学中的应用。14.基因组学的概念,基因组学与医学的关系。(四)生化专题1.细胞信息传递的概念。信息分子和受体。膜受体和胞内受体介导的信息传递。2.血浆蛋白的分类、性质及功能。3.成熟红细胞的代谢特点。4.血红素的合成。5.肝在物质代谢中的主要作用。6.胆汁酸盐的合成原料和代谢产物。7.胆色素的代谢,黄疸产生的生化基础。8.生物转化的类型和意义。9.维生素的分类、作用和意义。10. 原癌基因的基本概念及活化的机制。抑癌基因和生长因子的基本概念及作用机制。11.常用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原理和应用。12.基因诊断的基本概念、技术及应用。基因治疗的基本概念及基本程序。三、病理学(一)细胞与组织损伤1.细胞损伤和死亡的原因、发病机制。2.的概念、常见的类型、形态特点及意义。3.坏死的概念、类型、病理变化及结局。4.凋亡的概念、病理变化、发病机制及在疾病中的作用。(二)修复、代偿与适应1.肥大、增生、萎缩和化生的概念及分类。2.再生的概念、类型和调控,各种组织的再生能力及再生过程。3.肉芽组织的结构、功能和结局。4.伤口愈合的过程、类型及影响因素。(三)局部血液及体液循环障碍1.充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2.出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3.血栓形成的概念、条件以及血栓的形态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概念、病因和结局。5.栓塞的概念、栓子的类型和运行途径及其对机体的影响。6.梗死的概念、病因、类型、病理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四)炎症1.炎症的概念、病因、基本病理变化及其机制(包括炎性介质的来源及其作用,炎细胞的种类和功能)。2.炎症的临床表现、全身反应,炎症经过和炎症的结局。3.炎症的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炎性肉芽肿、炎性息肉、炎性假瘤的概念及病变特点。(五)肿瘤1.肿瘤的概念、肉眼形态、异型性及生长方式,转移的概念、途径及对机体的影响。肿瘤生长的生物学、侵袭和转移的机制。2.肿瘤的命名和分类,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的区别,癌和肉瘤的区别。3.肿瘤的病因学、发病机制、分级、分期。4.常见的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原位癌及交界性肿瘤的概念。常见肿瘤的特点。(六)免疫病理1.变态反应的概念、类型、发病机制及结局。2.移植排斥反应的概念、发病机制、分型及病理变化(心、肺、肝、肾和骨髓移植)。3.移植物抗宿主的概念。4.自身免疫病的概念、发病机制及影响因素。5.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6.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7.免疫缺陷病的概念、分类及其主要特点。(七)心血管系统疾病1.风湿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基本病理改变及各器官的病理变化。2.心内膜炎的分类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改变、合并症和结局。3.心瓣膜病的类型、病理改变、血流动力学改变和临床病理联系。4.高血压病的概念、发病机制,良性高血压的分期及其病理变化,恶性高血压的病理特点。5.动脉粥样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各器官的动脉粥样硬化所引起的各脏器的病理改变和后果。6.心肌病的概念,克山病、充血性心肌病、肥厚阻塞性心肌病及闭塞性心肌病的病理学特点。7.心肌炎的概念、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八)呼吸系统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2.肺气肿的概念、分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临床病理联系。4.各种细菌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5.支原体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6.病毒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特点。7.支气管扩张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8.硅沉着病的病因、常见类型、各期病变特点及并发症。9.肺泡性损伤及肺间质性疾病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10.鼻咽癌和肺癌的病因和常见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及它们的特点、转移途径及合并症。(九)消化系统疾病1.慢性胃炎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2.溃疡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及其并发症。3.阑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其并发症。4.病毒性肝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肝炎的临床病理类型及其病理学特点。5.肝硬化的类型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和临床病理联系。6.早期食管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食管癌各型的形态特点、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7.早期胃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胃癌的肉眼类型和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8.大肠癌的病因、发病机制、癌前病变、肉眼类型及组织学类型,分期与预后的关系,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9.原发性肝癌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10.胰腺炎症及肿瘤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病理特点。(十)造血系统疾病1.霍奇金病的病理特点、组织类型及其与预后的关系。2.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病理学类型、病理变化及其与预后的关系。3.白血病的病因分类及各型白血病的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十一)泌尿系统疾病1.急性弥漫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新月体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膜性肾小球肾炎、微小病变性肾小球肾病、局灶型节段性肾小球硬化、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系膜增生新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4.IgA 肾病及慢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5.肾盂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6.肾细胞癌、肾母细胞瘤、膀胱癌的病因、病理变化、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十二)生殖系统疾病1.子宫颈癌的病因、癌前病变(子宫颈上皮内肿瘤)、病理变化、扩散途径和临床分期。2.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3.子宫内膜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4.子宫体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5.子宫平滑肌瘤的病理变化、子宫平滑肌肉瘤的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6.葡萄胎、侵袭性葡萄胎、绒毛膜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7.卵巢浆液性肿瘤、黏液性肿瘤的病理变化,性索间质性肿瘤、生殖细胞肿瘤的常见类型及其病理变化。8.前列腺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9.前列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10.乳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十三)传染病及寄生虫病1.结核病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基本病理变化及转化规律。2.原发性肺结核病的病变特点、发展和结局。3.继发性肺结核病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肺外器官结核病的病理特点。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病因、传播途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和结局。6.流行性乙型脑炎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7.伤寒的病因、传染途径、发病机制、各器官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并发症和结局。8.细菌性痢疾的病因、传染途径,急性、中毒性及慢性痢疾的病理特点及与临床病理的联系。9.阿米巴病的病因、传染途径,肠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及肠外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10.血吸虫病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及发病机制,肠道、肝、脾的病理变化。11.梅毒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12.艾滋病的概念、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十四)其他1.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症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甲状腺肿瘤的肉眼特点、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3.糖尿病及胰岛细胞瘤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四、内 科 学(一)诊断学1.常见症状学:包括发热、水肿、呼吸困难、胸痛、腹痛、呕血及黑便、咯血、昏迷。2.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头颈部检查、胸部检查、腹部检查、四肢脊柱检查、常用神经系统检查。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便常规检查,常规体液检查,骨髓检查,常用肝、肾功能检查,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4.器械检查:包括心电图检查、X 线胸片、超声波检查(常用腹部 B 超及超声心动图检查)、内镜检查(支气管镜及消化内镜检查)。5.常用临床操作:胸膜腔穿刺术、腹膜腔穿刺术、骨髓穿刺术、腰椎穿刺术、导尿术、心肺复苏。(二)呼吸系统疾病1.肺炎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分类、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临床分型、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出院标准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及预防。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与病情严重程度评估、鉴别诊断、并发症、治疗和预防。3.支气管哮喘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分期和分级、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4.支气管扩张症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肺脓肿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肺结核的病因、发病机制,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的发生与发展(包括结核病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和分期、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间质性肺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9.肺血栓栓塞症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分型、鉴别诊断和治疗。10.肺动脉高压与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原则。11.胸腔积液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气胸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类型、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1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包括无创及有创机械通气)。14.呼吸衰竭的发病机制、病理生理(包括酸碱平衡失调及电解质紊乱)、临床表现及分型、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三)循环系统疾病1.慢性心力衰竭的病因及诱因、病理生理、类型,心功能分级、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2.急性左心衰竭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心律失常的分类及发病机制。期前收缩、阵发性心动过速、扑动、颤动、房室传导阻滞及预激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包括心电图诊断)和治疗(包括电复律、射频消融及人工起搏器的临床应用)。4.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和急救处理。5.动脉粥样硬化的流行病学、危险因素、发病机制和防治措施。6.心绞痛的分型、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包括介入性治疗及外科治疗原则)。重点为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及非 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7.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包括介入性治疗原则)。8.原发性高血压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及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临床类型、危险度分层、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和防治措施。9.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10.原发性心肌病的分类、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心肌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急性心包炎及缩窄性心包炎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3.心脏瓣膜病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并发症和防治措施。14.感染性心内膜炎(自体瓣膜及人工瓣膜心内膜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四)消化系统疾病和中毒1.胃食管反流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2.慢性胃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胃镜及组织学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3.消化性溃疡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并发症及治疗。4.肠结核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结核性腹膜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肠易激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肝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9.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10.肝性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胰腺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上消化道出血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13.急性中毒的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抢救原则。14.有机磷中毒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治疗。(五)泌尿系统疾病1.泌尿系统疾病总论:包括肾脏的解剖与组织结构,肾脏的生理功能,常见肾脏疾病检查及临床意义,肾脏疾病常见综合征、肾脏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原则。2.肾小球肾炎(急性、急进性、慢性)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肾病综合征的病因、病理生理、病理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并发症、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IgA 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尿路感染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肾损伤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慢性肾衰竭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六)血液系统疾病1.贫血的分类、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2.缺铁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溶血性贫血的分类。常见溶血性贫血(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血红蛋白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的发病机制、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白血病和慢性髓系白血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淋巴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临床分期和治疗。8.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及其他检查、诊断及分型和分期、鉴别诊断和治疗。9.出血性疾病概述:正常止血机制、凝血机制、抗凝与纤维蛋白溶解机制及出血性疾病分类、诊断和防治。10.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七)内分泌系统和营养代谢性疾病1.内分泌系统疾病总论:包括内分泌疾病的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诊断方法和防治原则。2.Graves 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包括特殊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包括甲状腺危象的防治)。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分类、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库欣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病因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嗜铬细胞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糖尿病的分型、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综合治疗。8.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的发病诱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八)风湿性疾病1.风湿性疾病总论:疾病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2.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干燥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血管炎概论。贝赫切特病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五、外 科 学 (一)外科总论1.无菌术的基本概念、常用方法及无菌操作的原则。2.外科患者体液代谢失调与酸碱平衡失调的概念、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临床处理的基本原则。3.输血的适应证、注意事项和并发症的防治,自体输血及血液制品。4.外科休克的基本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要点及治疗原则。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与防治。6.疼痛的分类、评估、对生理的影响及治疗。术后镇痛的药物与方法。7.围手术期处理:术前准备、术后处理的目的与内容,以及术后并发症的防治。8.外科患者营养代谢的概念,肠内、肠外营养的选择及并发症的防治。9.外科感染(1)外科感染的概念、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2)浅部组织及手部化脓性感染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治疗原则。(3)全身性外科感染的病因、致病菌、临床表现及诊治。(4)有芽胞厌氧菌感染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防治原则。(5)外科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0.创伤的概念和分类。创伤的病理、诊断与治疗。11.烧伤的伤情判断、病理生理、临床分期和各期的治疗原则。烧伤并发症的临床表现与诊断、防治要点。12.肿瘤(1)肿瘤的分类、病因、病理及分子事件、临床表现、诊断与防治。(2)常见体表肿瘤的表现特点与诊治原则。13.移植的概念、分类与免疫学基础。器官移植。排斥反应及其防治。14.麻醉、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1)麻醉前准备内容及麻醉前用药的选择。(2)常用麻醉的方法、药物、操作要点、临床应用及并发症的防治。(3)重症监测的内容、应用与治疗原则。(4)心、肺、脑复苏的概念、操作要领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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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类医学研究生,大幅度扩招!

9月23日,教育部网站“重要文件”一栏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提出相关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并将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到2021年建设600个左右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意见指出: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2020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缩减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深化本科医学教育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到2021年建设600个左右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论文倾向。完善保障措施,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补助标准。【新闻多一点】学医考生增加!钟南山:抗疫让年轻人感受到医生价值9月23日,在广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事迹报告会,钟南山院士表示,据他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广东省今年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高考生大幅度增加,同比增加了3778人。他表示,经过九个月的抗疫洗礼,很多年轻人懂得人生的追求是为老百姓、为国家做贡献。9月10日,广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南山学院庆祝第36个教师节大会上,钟南山寄语教师节。他表示,教师对孩子从小的教育极为重要。谈到教书育人,他表示希望南山班的学生,能成为有思想的医务工作者,不以考上名牌大学为标准,要更有创造性。他说,拥有医生和老师双重身份的人,既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是人类健康的工程师,有更重的责任。(来源:中国青年报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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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网」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变化不小

如河北大学学长之前预测的时间那样,2020年9月16日,河北大学在研招网公布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长预测的是9月16日左右公布,结果9月16日当天,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期而至。今天,学长带大家提前速览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究竟传递了哪些重要信息,希望大家能认真研读,原文如下: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建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教育部社科委员、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学校设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涵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一、考试形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单独考试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我校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学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二、研究生的类型(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三、招生计划2021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3364人左右,各专业所列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我校2021年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共计8人;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共计15人,不限制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共计20人,不限制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四、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学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的考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6.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1100)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五、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再次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复试前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学校联系。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六、初试1.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阶段河北大学不提供答题纸,初试答案一律答在考点提供的统一答题纸上,答在试卷纸及其他纸上无效。3.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中医、公共卫生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七、学制和学费(一)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或3年,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土木水利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农业硕士、药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3年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5年,2年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年。(二)学费八、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获奖学生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年,二等奖6000元/生、年,三等奖4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九、其他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1.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20年10月—2021年7月)。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可登陆本人学信网查询,证书编号连续输入,无空格。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6.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单位代码:10075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71002联系电话:0312-5079489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9月8日如果你想知道今年河北大学的招生政策、考试科目有什么变化。如果想知道更多河北大学内部消息,联系我,免费解答。本人为河北大学研究生,对河北大学考研情况比较了解,如有考研问题可以私聊我,我会给你们解答,更多内部消息群内分享或私下解答,同行和非21年考生禁止加入。如果想了解河北大学考研信息或考研经验,可以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河大最新考研资讯

花君

国务院发文!这4类学科将大幅扩招研究生

教育部网站9月24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医学教育还存在人才培养结构亟需优化、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医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提出有关意见。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意见》指出,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其中明确: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护理专业人才供给。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缩减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2020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2021年起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此外,《意见》还要求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其中包括:提高入口生源质量。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一流医学院。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深挖潜力,着力提升培养能力,积极扩大本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组织编写传染病学等医学类精品教材,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命行天下

这所热门211高校扩招近1300人!3.3万人报考!录取近8000名硕士生

↑↑↑更多院校报考数据及考研干货资料点我的头像到主页查看领取!图源郑州大学郑州大学,“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2000年7月,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和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组建新郑州大学。作为国家重点大学之一,其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凝聚态物理、材料加工工程等等很多专业都很强,一直以来,报考热度居高不下。据郑大相关招生负责人消息,郑州大学今年本硕博总计划招生19474人,招生体量庞大。郑州大学一流学科: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下图为郑州大学第四次学科评估结果:郑州大学近几年报考非常热门,2020年报考人数超过3.3万,据现有数据统计位居全国研究生报考人数第二位,仅次于四川大学(超4万人报考)。目前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录数据统计已经公布,2020年统考硕士录取7395人,推免录取372人,共录取7767人!相比2019年(郑州大学2019年统考硕士录取5856人,推免录取618人,共6474人。),郑大今年统招硕士扩招1539人,但推免减少246人,整体硕士招生人数较2019年增加1293人,增长率20%。虽然郑州大学报考人数较多,但郑大的招生体量庞大,招生专业类目多,统考硕士整体报录比不到5:1,略高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整体报录比。所以说正在备考郑大的同学们也不要有过大的心理压力,下面我们来看看郑州大学近几年详细的报录数据。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上线及计划分配情况郑州大学统考硕士2020年报考人数33399人,其中包括人数超过500人的专业,与2019年相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热度有所下降,其他的超过500人报考的专业基本与2019年一致,也就是说热门专业基本没有变。上线国家线率较高的专业(报考人数中有60%的人都过国家线的专业):德语语言文学、环境科学、水利信息技术、土木水利、交通运输、材料与化工、城乡规划学、资源与环境、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生理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科学技术哲学、神经病学、肿瘤学、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眼科学、有机化学等。这些专业多为相对冷门,报考人数少,招生人数相对少,上国家线率相对高。报录比高较难考的专业:建筑学、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管理、比较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金融、中国古代文学、社会保障、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建筑学院建筑学,只录2人,但有173人报考,报录比87:1,2019年建筑学也是在报录比最高的专业之首。下图为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分专业上线及计划分配情况统计表,小编在表中计算了上线率及统考报录比,看完报录比大家会发现其实大多数专业的报录比并不是特别高,虽然郑大整体报考人数多,但招生专业类目多,在统计表中有300多个招收专业,总招生人数也多,报考有难度,但也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难,看录取复试分数线及招生人数就知道了,跟那些动辄400+,报录比30+的院校相比,郑大也还是一个性价比较高的院校。注下图中(请点开放大查看):报考人数一列,标红表示报考人数大于300人;录取人数一列,绿色标注表示录取人数大于40人;报录比一列,红色标注表示报录比大于10;上国家线一列,绿色标注表示上线率大于50%。郑州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上线及计划分配情况郑州大学统考硕士2019年报考人数29958人,其中包括人数超过500人的相对热门的专业有(括号中为报考人数):计算机技术(619)、建筑与土木工程(516)、外语学院翻译专硕(621)、法学院法律(非法学)(1354)、法律(法学)(999)、公共管理(1333)、行政管理(702)、工商管理(2178)、商学院金融(561)。报录比高较难考的专业:中国现当代文学、教育学原理、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经济与管理、车辆工程、建筑学、护理学等。根据19报考数据统计如下:郑州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分专业上线及计划分配情况郑州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上线及计划分配情况有没有报考郑大的小伙伴呢?评论区报数找研友吧~更多高校报考数据持续更新中,别忘了关注小编哦!往期干货文章:该所读研免学费,月补助两千,毕业年薪20万起!考研的另一种选择最新!2020年学位点调整公示,你打算考的专业可能已被撤销!近2.3万人“挤破头”也要考的双非院校,20年硕士报录数据公布!报考人数近2.6万,整体报录比9:1!这所热门211高校真是不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