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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应“利”于科研人员纪他

科技成果转化应“利”于科研人员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现金奖励。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然而,“收益落实难”影响了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制约着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和成效。尽管《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规定,现金奖励计入科研人员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但政策落地的障碍在于,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的操作办法不具体,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有待明确。现在,三部门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操作层面实现了现金奖励的制度性突破,有助于为科技成果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从根本上讲,这将有利于加快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模式,为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补齐拼图”,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一步步改变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的态势。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须处理好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的关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应坚持长期产权激励与现金激励并举,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这意味着,要秉承系统性原则,从整体上科学设计激励机制。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还要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既要给予他们“真金白银”,也要给予他们荣誉表彰,真正让激励的种类和形式丰富起来。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利益激励的短期效应,激活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须注重与科技成果转化率相关联的评价制度建设。在完善激励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同时,也要牢牢牵住评价制度这个“牛鼻子”,把激励和约束平衡起来。要按照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率的评价指标,让评价制度覆盖从立项到成果交易的全过程,让科研指挥棒更加科学有效。其中,尤其要加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起以需求为牵引,以解决实际问题、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等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并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恩格斯说过,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通过现金奖励落实以增进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实际上是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要遵循市场规律,参与市场竞争,创造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成果。可以预见,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其智力付出与收入相匹配,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为科学技术创新提供强大的政策推力。(广州日报评论员杨博)(编辑: 刘卓莹)【来源:广州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光头佬

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财政部综合司、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通知》出台的背景和起草的过程。答: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保障。为释放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热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文件。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科技成果奖励和报酬的最低标准从20%提高到50%。《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规定,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以下简称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但从绩效工资管理实践来看,很多地方和部门反映,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的操作办法不具体,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也给单位发放现金奖励带来困扰,现金奖励政策难以落地。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2019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深入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地各部门现金奖励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对《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并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通知》。问:《通知》对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怎样的意义?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国家科技创新力的根本源泉在于人,实现科技的自立自强,激发各类人才活力至关重要。《通知》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更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于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家科研创新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二是有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攻坚克难,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多出高水平成果。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不竭发展动力。问:《通知》对于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是什么?答: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通知》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同时进一步明确,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开展工资数据统计以及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度绩效工资执行情况时,要如实填报现金奖励情况,并单独注明。问: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适用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答:《通知》明确,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可到当地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范围的,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通知》规定执行。不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应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统一管理。问:对贯彻落实《通知》有哪些要求?答: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重要举措。《通知》印发后,关键在落实落地。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一要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这项政策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政策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技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指导,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政策平稳、有效实施。【来源:人民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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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言论|科技成果转化应“利”于科研人员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现金奖励。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然而,“收益落实难”影响了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制约着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和成效。尽管《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规定,现金奖励计入科研人员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但政策落地的障碍在于,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的操作办法不具体,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有待明确。现在,三部门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操作层面实现了现金奖励的制度性突破,有助于为科技成果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从根本上讲,这将有利于加快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模式,为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补齐拼图”,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一步步改变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的态势。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须处理好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的关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应坚持长期产权激励与现金激励并举,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这意味着,要秉承系统性原则,从整体上科学设计激励机制。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还要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既要给予他们“真金白银”,也要给予他们荣誉表彰,真正让激励的种类和形式丰富起来。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利益激励的短期效应,激活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须注重与科技成果转化率相关联的评价制度建设。在完善激励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同时,也要牢牢牵住评价制度这个“牛鼻子”,把激励和约束平衡起来。要按照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率的评价指标,让评价制度覆盖从立项到成果交易的全过程,让科研指挥棒更加科学有效。其中,尤其要加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起以需求为牵引,以解决实际问题、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等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并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恩格斯说过,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通过现金奖励落实以增进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实际上是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要遵循市场规律,参与市场竞争,创造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成果。可以预见,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其智力付出与收入相匹配,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为科学技术创新提供强大的政策推力。文/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杨耀烨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胡俊

开拓者

科技成果转化成功还不如多发论文?

光明日报4月11日一版头条刊发《源头创新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一名工科教师翻越成果产业化“四座大山”的启示》,报道了北京工业大学教师张跃明自主创新的实践探索。由于张跃明一直在生产一线搞科技成果转化,到了50岁还因论文没有别人发得多而评不上教授,这件事在知识界,尤其在工科院校引发热议。目前,很多工科高校教师的技术成果具有产业化价值,而市场恰恰又缺少高科技的好项目,很多企业也正在寻找技术迭代、转型升级的机会;但另一方面,工科高校的成果转化率却偏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仅“双一流”大学拥有的发明专利(高价值专利)就超过25万件,其中浙江大学、清华大学的发明专利都超过了2万件。但即便是这些高价值的发明专利,进行技术成果转化的比例也偏低。以清华大学为例,2020年专利转让数量为1795件,位居全国高校第一名,却也不到9%。为此,北京工业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聂祚仁,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钟灿等专家呼吁:“工科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新时代需要不断解放思想,要改变‘论文导向’‘帽子导向’‘项目导向’等片面的人才评价体系,要敢于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导向制度,鼓励更多有本事的教师有意愿、有激情去国家需要的任何创新领域开疆辟土,鼓励科研人员把实验室的成果应用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解决我国产业升级的问题。”工科院校高价值专利在“沉睡”,产业化需高校教师深度参与“不少高校老师的科研成果在国际期刊上发完论文就基本上束之高阁了,这十分浪费国家的科研资源。”清华大学河北中试基地负责人曹建国说,工科院校教师的成果,最有价值的应该是产业化应用,但目前高校的发明专利进行技术成果转化的比例偏低。“清华大学2020年专利转让的科技成果,大多数都是一次性的技术转让,高校教师缺乏热情,所以产业化成功的比例不高。”曹建国介绍,“科技成果转化需要高校教师的参与,他们是技术发明人,最熟悉和了解技术,没有他们的深度参与,项目中试都很难成功,更别说产业化了。清华大学走到中试阶段的技术,最终产业化的成功率也不足5%。”“现在需要鼓励高校教师积极投身到产业转化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说,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最为丰富的地方之一,现在很多企业缺乏产业升级需要的技术,高校的高价值专利挖掘工作正当其时,现在我国高校有大约六七十万件发明专利在沉睡。据介绍,发明技术的高校教师深度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功率高,结果令人欣喜:除了北京工业大学张跃明打破日本企业的垄断,解决了国产工业机器人走向高端的难题,近年来高校涌现出一大批产业化的成果,比如山东理工大学教授毕玉遂研发团队发明新型发泡剂,一件发明专利许可使用费5亿元;中南大学周宏灏院士“个体化医学基因检测技术”7件发明专利,转让费1.8亿元;西南交通大学磁悬浮二代工程样车专利技术合同签约超1亿元……北京、山东、湖南、四川多地高校的高价值科技成果均成功实现转化。现实“尴尬”:科技成果转化成功还不如多发论文虽然一个研究成果从实验室走到成功产业化,技术发明人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要克服理论验证、中试、资金投入、国际市场竞争等重重困难,但尴尬的是,在当前的职称评定体系中,张跃明这样的人并不占优势,只能靠破格晋升教授。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副处长司鹏博告诉记者,“高校职称评定中确实存在‘唯论文’‘唯项目’‘唯帽子’等不良倾向,不过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家为新时代高校人才评价指明了方向,学校正在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评价等工作中探索分类、多元化评价机制,为取得突出贡献和重大突破的优秀教师开通绿色通道,张跃明便是受益于人才评价改革的典型代表。他成功解决工业机器人的‘卡脖子’技术并且实现产业化,已经突破职称评审条件限制成功晋升教授,也成了学校人才评价改革中的里程碑。”“不仅是在高校,科研院所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帽子导向’‘论文导向’的问题还未解决。”欧阳钟灿院士介绍,“有一位青年科研工作者,发明了三原色激光显示并成功实现产业化,但学院多次推荐到学校评教授,却因为没有‘优青’与‘杰青’等‘帽子’被刷掉。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教师在职称评定上不如多发论文,这很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亟须改变。”用职称评审政策倾斜,激发教师参与成果转化的热情“现在,高校搞科研成果转化的教师越来越多,每年走向市场的专利成千上万。除了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南大学等都是搞科研成果转化的大户。比如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转让专利1331件,哈尔滨工业大学转让专利1020件。大批高校教师走上了成果转化的一线,除了物质成果奖励,应该在职称评审等人才评价上向他们倾斜,激发广大高校教师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尤其是在基础研究领域,基础研究成果并不能自动转化为产业发展的基础,更加需要高校教师花费更多精力去参与成果转化,张跃明就是典型的例子。”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认为。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刘益春的调查研究结果印证了韩秀成的说法: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1986年至2019年累计资助基础研究项目56.49万项,产出394.27万项研究成果,但相关成果很少及时转化,像北京工业大学教师张跃明这样从基础研究走到产业化的例子凤毛麟角。对此,聂祚仁院士说,高校是社会的“象牙塔”,是引领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需要在机制体制方面创新,在职称评定等方面有所倾斜。光明日报4月11日在光明日报官方微博上开设的“高校什么人最有资格评教授”的调查也显示:科技成果转化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孚众望:在参与调查的858人中,有601人选择“成果产业化效果好”,超过参与人数的70%;只有16%的人选择“科研论文发得最多”,有的网友甚至直言:“现在国家各产业升级亟须创新技术,高校应该破格为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教师评教授,评院士也应该主要看产业化成果。”(本报记者 袁于飞)

同异

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新规发布

来源:海外网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4月4日电(记者叶紫)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知》明确,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可到当地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范围的,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通知》规定执行。《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4月05日 第 02 版)

绵蛮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可获1000万元支持

“龙江科技英才”姚鑫淼(左)在实验中。黑龙江日报4月1日讯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措施》明确,我省每年将实施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重大突破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00万元左右,促进一批省内外科技成果在我省加速产业化。根据该措施,我省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围绕省“百千万”工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支持我省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吸纳引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鼓励专业技术转移机构为科研团队提供全程成果转化服务,支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以及技术转移机构。促进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市场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设立技术合同代办机构。支持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促进技术合同交易。支持各市(地)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繁荣技术市场,对我省企业作为技术成果吸纳方,择优支持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对实际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合同,按照其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培育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补贴方式,充分发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培养技术转移人才。引导高等院校和研究开发机构试点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大力培养一批懂技术、懂科技金融的专业化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将技术转移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自然科学研究人才评价范围,畅通技术转移人才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完善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省级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老大妈

打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策源地”

本报讯 记者孔爱群报道 “省级大学科技园实行认定管理,申请认定需具备10个条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加强和规范全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日前,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修订完成了《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辽宁省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一定科研优势特色的高等院校为依托,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原则,将高等院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军民融合的重要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它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学研合作的示范基地、高校师生创业的实践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基地。《办法》提出,申请认定省级大学科技园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职业化服务团队,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或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员70%以上;具有边界清晰、布局合理、法律关系明确、总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场地;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面积的60%以上;建有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园内在孵企业30家以上,其中20%以上在孵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50%以上的企业在技术、成果、人才等方面与依托高等院校有实质性关联等10个条件。辽西北地区高等院校建设省级大学科技园,在相关指标方面可适当放宽。运行管理上,我省对省级大学科技园运行情况实施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底之前应向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报送上一年度总结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绩效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并优先向科技部和教育部推荐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省级大学科技园,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来源:辽宁日报】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能勿失乎

强化科技创新系列调查①|成果转化,如何烧旺“市场”这把火

成果转化,如何烧旺“市场”这把火——强化科技创新系列调查①●科研机构希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企业希望通过科技进步获得发展优势,“两头热”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强化包括交易平台、专业人才等在内的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当前多数交易市场更多的是需求对接平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交易平台。我省正积极支持以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为主组建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体交易机构,加强线上平台建设。●不应仅着眼转化环节,还需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帮助企业、产业更好地向科研机构提需求,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由末端走向前端。青岛科技大学教授刘绍峰专门来到学校技术转移办公室,咨询学科性公司注册事宜。刘绍峰团队与省内某石化企业签订中试研发技术合同后,对方看重其团队在制作高分子材料催化剂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中试取得成功很有信心,开始探讨进一步合作事宜。此前,刘绍峰也有一个研究成果成功转化。他认为,现在政策激励性很强,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充分照顾研究团队。学校成果转移专业力量对学科性公司也能进行一定的监管,研究人员不用花费太多心思用于公司运作,可以安心搞研究。青岛科技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人刘玉梅介绍:“学校规定,2017年以后实现成果转移的,收益的95%归成果完成团队所有。创办学科性公司的,奖励成果完成人70%的股权或股权收益。我们则主要提供咨询、法务等服务,以减少研发人员后顾之忧。”如此激励之下,青岛科技大学已注册学科性公司近80家,孵化科技型企业300余家。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进入“十四五”,特别提出要强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强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需要大量市场化的科技资源。高校院所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之一,但以往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归高校所有,职务发明人无权利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因此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十分关键。2020年8月,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在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遴选8家单位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其中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列在试点任务第一条。青岛科技大学正是试点之一。“下一步将加强试点总结交流,适时推广典型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副处长冷振喜介绍。长期以来,科研机构希望科技成果能尽快转化,企业也希望通过科技进步获得发展优势,这种“两头热”的状况促使不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联盟兴起。平常,刘玉梅通过“蓝海技术交易网”发布需要转化的成果,寻找企业需求。每年还会组织“供需答辩会”,搭建企业与研究人员合作桥梁,实现线下精准对接。“严格来说,省内多数交易市场更多的是需求对接平台,也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实现交易,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交易平台。”冷振喜说,交易平台需要有国家批准的资质,我省能实现交易的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拥有科技成果评估、挂牌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科技金融、园区落地、技术经纪体系培育6项核心能力,目前已与12家高校签约。2020年,完成4410宗科技项目评估,成果挂牌交易项目456宗,挂牌金额1.04亿元,成交107宗,成交金额1.41亿元。与此同时,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非法人)无法进行工商注册带来的问题也进一步显现,已不能适应全省技术成果交易未来发展。冷振喜说:“目前,我省正积极支持以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为主组建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体交易机构,加强线上平台建设,打造市场化主体运营的全链条服务体系。积极引导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进场交易,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确保交易机构规范运作及交易行为有序开展。”交易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科技成果为实验室阶段成果,不适用于中介服务即时转化市场化需求的情况,以至于企业用不了、接不住。成果转化中试熟化、资金注入等关键环节保障条件缺乏,也影响成果进一步转化。中试是新产品开发的必经之路。一般来说,企业单方面建设中试基地的积极性不高。刘玉梅介绍,借助化学方面的专业优势,学校与青岛相关单位合作建设了一批中试基地,起到了“熟化中心”的作用,帮助一批成果成功转化。可见,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通过联合企业设立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中试熟化的机构,并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奖励机制,或能破题。成果转化同样需要专业人才。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有51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通过省级备案。2020年,省科技厅组织多场培训,培养技术转移人才1000余人次。据悉,我省将统筹整合技术转移资源,加快构建“基地、大纲、教材、师资”四位一体的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高校将普遍设置技术经理人和成果转化专员,提高成果转化专业化水平。科研和产业深度融合能有效提高转化效率。采访中,有受访对象表示,强大的产业支撑,且产业发展与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结合紧密,才能推动技术与产品良性循环,让转化水到渠成。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肖尤丹表示:“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不应局限于科技成果转化环节,而应由最后一公里向最初一公里转变,即解决谁来创新、去解决谁的需求的问题。作为经济大省,山东应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帮助企业、产业更好地向科研机构提出问题,使市场需求真正在科技成果选题、科技活动组织以及科技成果的最终应用环节中发挥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目前,山东实施的重大项目‘揭榜挂帅’制其实就是一种成果转化机制,企业自身也可以设立科研基金,提出需求,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由末端走向前端。此外,政府应充分考虑山东科教资源特色所在,分类分级制定转化政策,实现精准指导。”省教育厅副厅长白皓表示:“‘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大力实施‘百校三个一’工程。每个省属院校结对一个大院大所,开展协作攻关;结对一个产业园区,深化产学研合作;结对一个重点行业协会或链主企业,共建科教产融合联盟。藉此形成教产研无缝对接机制,引导高校主动对接社会需求,主动承担企业行业科研项目,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服务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同时,将试点校企联合引才,建立多方共享用才机制,推动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有机结合。

出外人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措施

来源:黑龙江省科技厅制作:董鑫编辑:王泽 高恒校审:唐跃莉审核:高志刚监制:刘佩海【来源:鸡西科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大混乱

界首市扎实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近年来,界首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动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技金融助力科创企业融资。界首积极争创国家专利融资和专利保险双示范市,成立安徽省首家科技担保公司分公司、设立首支20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先行先试金融产品“中银科融通”,为33家企业办理2.9亿元科技担保贷款业务。 转化平台加速资源集聚。加强科研合作平台建设,先后与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对接,引进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与西安科技大市场对接,筹建线上科技大市场,促进优质资源引进来和走出去。 校企合作加速成果集成。鼓励企业与多所知名高校寻求合作、对接,加速高校高质量原创技术供给在企业转移转化。通过校企合作,获得省科技奖13个,其中包括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各1个。先后有8家院士工作站、10家博士后工作站落户界首。【来源:阜阳市科技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