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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报告写作问题哭泣无涕

关于咨询报告写作问题

第一部分 关于工程咨询公司如何处理有关公文资料的问题一、公文写作规范方面的问题1.引用公文问题引用公文时应按照发文单位、标题(需加书名号,要准确,不得简化)、发文字号(需加括号)顺序排列。如再次引用时,可省略发文字号只引用标题或省略标题只引用发文字号。规范引用公文范例:根据国资委《关于xx问题的通知》(国资人字﹝2008﹞11号)的有关精神。[我的解读:这个范例的发文单位:国资委;标题:《关于xx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国资人字﹝2008﹞11号)。]报告中常出现问题:有标题无字号,如:矿井生活用水取地下水,已取得某县水务局关于矿井用水批复。(我的解读:这句话中只有发文单位和标题,没有发文字号。)有字号无标题,如《可研报告》提出的xx措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2007﹞123号文的要求。(我的解读:这句话中只有发文单位和发文字号,没有文件标题。)先字号后标题,如:根据某省发改委发改字﹝2005﹞55号文关于某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我的解读:按规范,应该先标题后字号,但这句话中却先字号后标题,文件标题未加书名号。)2.使用简称问题公文中单位名称使用简称时,如有规范简称应使用规范简称,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没有规范简称的,第一次出现时应用全称,并在括号中注明简称,并保持前后一致。常见的问题:第一次出现单位名称时是全称,后面在未注明简称的情况下使用简称,而且使用不同的简称。如一个报告中第一次出现的单位名称为中国xx集团公司,后面有时是xx集团,有时是xx公司;再如一个报告中第一次出现的单位名称为xx市第一自来水厂,后面有时是一水厂,有时是自来水厂,有时又是第一水厂,有时有市名有时没有,一个单位名称在报告中出现好几种提法。有的报告中提到国家4A级景区,有时又出现AAAA级景区。[我的解读:旅游景区等级的写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中写的是1A级、2A级、3A级、4A级、5A级。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中写的是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所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以上两种写法都是正确的,但在一个报告中不要混用。]再就是用简称较随意,出现较多的是“发改委”。(我的解读:应该简称“发展改革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苏州市发展改革委”。)3.文字的简化问题文字表述的简化也应注意,一般情况下对公众认可的、约定俗成的可简化,如三个代表、五讲四美三热爱等。但有些表述,特别是容易引起歧义的就不应简化。国家和地方名称不得简化,如内蒙古自治区不应简化为内蒙,不应出现新疆自治区、广西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不应简化为呼市;再如这句话就更不妥了,我们要努力开展对阿业务,以阿字打头的国家有好几个,像阿根廷、阿富汗等,这样表述容易引起歧义。再就是一些用词上也不应随意简化,如竞争合作简化为竞合,生态环境简化为生境等。(我的解读:例如我们写苏州的项目,有时会写到加快建设“三区三城”这样一个提法,就要在后面注明(把苏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成为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4.计量单位名称问题公文中计量单位名称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m、kwh,并应特别注意分清大小写,如W(瓦)、V(伏特)、A(安培)等需要大写,s(秒)、h(小时)等需要小写,把握不准的应查有关资料。目前报告中汉字、符号混用,大小写不分的现象较多。如kw中的k有时是大写有时又是小写,一般情况应为小写,平方米有时是汉字,有时又是字母。5.数字的使用公文中的数字除按要求必须使用汉字外,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必须使用汉字的有:(成文时间,以公司领导签发时间为准);结构层次的序数(如一、二);固定的词组、惯用语,如一国两制、三个代表、三四天、两个(一般都说,两种人,要说2种人就比较别扭,如井田勘查经历了详查和勘探二个阶段就不符合说话习惯了)等;一到十的整数,如果不是计量和统计数字可用汉字,但要全文统一。(如某个报告在一小段里提到煤层就出现阿拉伯数字“5层”和汉字“三层”两种不同用法,还有的报告提到设备“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中的“一”字,有时是汉字有时又是阿拉伯数字。如提到设备的选用1用1备,最好改为汉字的一用一备)。除上所述的外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主要有:公文的印发时间、附件的序号、计量和统计数字、时间。我们报告中使用较多的是计量和统计数字,因此应主要使用阿拉伯数字。目前报告中是汉字、阿拉伯数字混用的现象较多。另一种数字表述也不对,如4—6%,0.2—6,应分别改为4%--6%,0.2—0.6。6.公文的结构层次按照“一、”、“(一)”、“1.”、“(1)”顺序排列。如不需要四层,可以按顺序跳用。如,只有一个层次时,可用“一、”或“1.”,只有两个层次时,可用“一、”和“1.”表示。应特别注意一个报告中使用的层次应统一,如某个报告有的段落的层次用“一、”、“1.”,有的段落又用“一、”、“(1)”。7.“时间”的表述公文中的时间应做到完整准确,避免使用“上年”、“本月”、“去年之后”等时间代词。年份应写全,不应简化为80年、09年,应为1980年、2009年。年代前应加世纪,如20世纪80年代,不应只写80年代。表示时间范围时,可用“2000—2005年”,不能用“2000—2005年度”,可用“3—4月”,不能用“3—4月份”。报告中出现较多的是“去年”、“80年代”和“09年”。(如有的报告是年底起草的,但是下一年印出来的,如果报告中出现“去年”,就有可能引起歧义)。8.标点符号的使用逗号的使用常见的问题应用逗号时用了顿号,如“尽可能节省投资、降低生产成本”,投资后应为逗号(因是两个并列的句子)。在并列的词组后应用顿号,但有的用了逗号。(如对废水,大气污染治理,废水后应为顿号)。在较长的段落中用的全是逗号,结尾时用个句号,(也就是一逗到底)应该按照每段话的逻辑关系加以断句。该用逗号时未用容易引起歧义,如“3日内蒙古人民共和国有暴风雪”,(这句话如理解为“3日,内蒙古人民共和国有暴风雪”,显然不妥)“3日内”后应加逗号,就严谨了。引号的使用常见的问题引号和书名号容易混用,特别是引用公文标题时应用书名号而往往错用引号现象较多(如《关于xx项目的可研报告》、《关于xx问题的通知》都应用书名号);引号主要用于引用文章或讲话中的部分内容。引号与标点位置易搞错,一般情况下如引用完整的句子,这句话后的标点就应在引号内,如某领导同志的批示是:“抓紧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完整的批示,句号就应在引号内)如只引用某领导同志批示的部分内容,标点就应在引号外,如某领导同志要求“抓紧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可能领导还有其他讲话内容)还有的引语只需引号,如我们要按照某领导同志“抓紧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批示精神,“结构”后就不需加标点。所以说引用三种同样的话,由于提法不同,引号与标点的位置就会有三种不同的表述方法。(我的解读:标点符号有个国家标准,现在施行的标准是GB/T 15834—1995。简要内容可以查阅新华字典。新的国家标准GB/T 15834—2011也已公布,将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用得最多的标点符号是句号和逗号。要正确使用句号,首先要懂得什么是句子?前后都有停顿,并带有一定的句调,表示相对完整意义的语言单位叫句子。句子有复句和分句。意思上有密切联系的小句子组织在一起构成一个大句子,这样的大句子叫复句,复句中的每个小句子叫分句。句号用在句子的末尾,表示一个句子的结束。复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用分号。句子的长短要适中,不能一大段文字只用一个或两个句号,让人看了觉得这句话怎么这么长啊!句子内部需要停顿的地方用逗号来表示。复句内各分句之间的停顿,除了有时要用分号外,都要用逗号。什么地方该用逗号,只要自己读一读就能感觉到,哪里需要停顿一下,停顿的地方就要用逗号,不要二三十个字、甚至四五十个字用一个逗号,让人读起来很费劲。)9.附表、附图、附件的标注附表、附图、附件是公文的组成部分,应在正文后按此顺序标注序号和名称,需注意的是序号和名称应与所附内容的序号、名称一致,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码,名称不加书名号,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例如:附表: 1. xxxx2. xxxx附图:1. xxxx2. xxxx附件:1. xxxx2. xxxx常出现的问题是:并排写附件1、附件2,附表、附图、附件的顺序不对,名称加书名号,名称后加标点,正文后的名称与后面所附的名称不一致。二、公文表述方面的问题1.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析论证问题。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报告中结论多,分析论证不够。类似问题(汽车运输问题)两个报告不同的表述举例:一个评估报告提出以下意见:评审认为,该矿煤炭产品用户明确,运量不大,区域内地形复杂,汽车运输环节少,比较适应于当地地形条件,公路受采动沉陷的影响发生路基变形后较易修复,另外,矿井工业场地进场公路是必须修建的,所以选择汽车运输是适宜的。这一段文字就将选择汽车运输的理由论述得比较充分。而另一个评估报告只简单地提出了结论意见:评估认为采取汽车运输是可行的。还有的情况是,我们在评估或评审后将原报告提出的总投资等内容做了调整或提出了一些建议,但在评估报告或评审意见中只提出了调整结果和建议内容,而没有调整投资的和提建议的原因。我们在给委托单位提交的评估报告或评审意见不仅要有结论和建议,更重要的是要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充分论据,以支持我们的观点,这样就可使报告内容更加充实,更有说服力。这也是公司多年来一直强调的。论据的长短可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确定。2.关于公文层次和文字简练问题公文应力求做到层次清晰,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避免重复冗杂。我们有的报告在层次上、逻辑关系上处理得不够清晰,容易使人费解。对于我们起草的评估报告或评审意见来说,应首先阐述所评报告提出的内容和观点,然后提出我们的评估意见和建议。对于较复杂的问题,应将逻辑关系、前因后果理顺后再组织句子或段落的结构。有的报告结论和建议部分写得冗杂,重点不突出。一般来说,这部分内容应将评估的主要结论建议加以归纳,简要表述,其重点应根据委托方委托时的评估重点确定。有的报告中重复内容偏多,特别是项目的基本情况在总体概况和正文中重复出现。为避免重复,可将总体概况进行简化。对委托方已经了解的内容可不写。如有的报告就是提交给项目承担单位的,还出现了大量有关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注册地等等。有的报告还出现“北京是我国的首都”,“xx市是xx省的省会”等人所共知的话。我们在起草报告时应根据不同的委托方掌握我们的用语。3.关于公文用语和语气问题恰当地使用公文用语也很重要,比如不同类型的报告结尾就有不同的提法。上行文在请示的结尾应为“妥否,请批示”,在报告的结尾应为“特此报告”;下行文的结尾一般是“特此通知”、“请按照执行”等;平行文的结尾一般是“特此函告”、“请协助办理”等。在请示类公文中,因请示的事项都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才能执行,应使用“拟采取xx措施”,而不应用“要采取xx措施”;对于评估报告或评审报告来说,不管是政府项目还是市场项目,我们只是通过专家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提出建议性意见,供委托部门参考,在报告中应用“评估认为”或“评估建议”,不应出现“同意立项”、“应予批准”这样的语句。另外还应注意提出的意见、建议观点要明确,不应模棱两可。如有的评估项目,委托方要求公司将评估重点放在厂址选择上,但评估报告只将不同厂址的优势、劣势提供出来,而没有提出评估的明确建议。表述理由时应实事求是,避免拔高。如一个评估报告在论述项目建设必要性时提到,项目建成后将起到壮国威、振民心、凝聚中华民族的巨大作用。后送到公司分管领导处审签时,领导将“巨大”两字删去了。在此提醒大家在起草报告时应注意掌握分寸,语气应恰当。4.关于语法问题应做到语句通顺,用词严谨。问题例句:《可研报告》对瓦斯的综合利用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xxxx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可研报告》采用原煤50毫米分级,……是可行的 ,《可研报告》将手选矸石用铲车外运,……应在《可研报告》后加上“提出”或“推荐”。(也就是《可研报告》提出或《可研报告》推荐,这样就严谨了)问题例句:由于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使该公司的成本费用大幅度增加;通过学习,使大家的觉悟不断提高。两句话都缺少主语,应将两句话中的“使”字去掉。问题例句:多数用户,尤其是舰船和远洋运输船,对产品的可靠性要求很高。应在“舰船和远洋运输船”后加“生产企业”。问题例句:“加强成本控制是当前非常至关重要的问题”、“大约50%左右”。前句话中“非常、至关”是同义词,后句中“大约、左右”是同义词,因此应分别删去一词。(前句话改为“非常重要或至关重要”的问题,后句话改为“50%”左右或“大约50%”,两个同义词不应同时出现)。问题例句:有的报告标题为《关于对xx情况的通报》。“关于”和“对”词义相同,应删去“对”字。问题例句:公司正在研究制定了内部管理方法和程序。“正在”和“了”不应同时出现,应删去“正在”或删去“了”。5.关于使用公文用语、避免口语化问题例如,建议书给出的产品配套表中的“给出的”应改为“所附的”;保密资料不得转借别人,“别人”应改为“他人”;总投资由多少变为多少,“变为”应改为“调整为”;供水没什么问题,应改为供水“有保证”;是否造成影响,目前还不好说,“还不好说”应改为“难以预料”。6.公文中容易出现的其他问题表示数量增减应注意的问题表示数量增多时可用倍数、百分数和分数(也就是增加了几倍、增加了20%、增长了三分之二),表示数量减少时用百分数、分数,但不能用倍数(也就是不应出现下降5倍这种情况)。表示数量“增加到”、“减少到”多少与“增加了”、“减少了”多少意思不同。“增加到过去的二倍”表示过去为一,现在为二;“增加了过去的二倍”表示过去为一,现在为三。“减少到过去的三分之一”表示是过去的三分之一,“减少了三分之一”表示是过去的三分之二。还有就是像“截至”和“截止”、“盈利”和“营利”、“制定”和“制订”等这类词容易混用。“截至”后应直接加时间,如截至7月底;如用“截止”,应为“截止到”后加时间,即截止到7月底。“公司营利2亿元”应为“盈利”(盈利和赢利意思相同)。“该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应为“非营利性”。错别字问题。公文中错别字现象也时常出现,如:“付主任”应为“副主任”“题纲”应为“提纲”“既使”应为“即使”“框算”应为“匡算”“制定”和“制订”也有区别,“制定”一般是“制定法律、章程等”,“制订”一般有拟订、需修改的意思,如“制订方案等”。还有“的”、“地”、“得”混用的情况也较多。(名词前面用“的”,动词前面用“地”,形容词或副词前面用“得”)。还有的字有时能通用有时不能,如“做事情”的“做”和“工作”的“作”,“做法”和“作法”两个字能通用,但如果是“作风”、“作家”就不能用“做”了。用词不统一问题。两组意思相同的词在公文中应统一。如“其他”和“其它”,“勘察”和“勘查”,“盈利”和“赢利”等等。还有的报告中写“该项目”,有时又写“本项目”,应统一为“该项目”。(我的解读:还有“运营期”和“营运期”,这两个词都有“运行和营业期”的含义,都可以用,但不要在一个文稿中混用。我比较倾向于用“运营期”这个词。“本项目”和“该项目”也不要在一个文稿中混用。)粗心错误。如文中数字前后不一致,有的报告中项目总投资前面是85亿,结论部分又是86亿。(送到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时在文头纸上批示:到底是85亿还是86亿?)有的报告总投资应为多少万元,漏打“万”字。有的将“经济效益”打成“经济需要”,将“与其他地区比较”打成“与其他地球比较”。有的报告段落中的顺序号不对,等等。除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外,还讲到了关于公文运转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公司内部签报管理问题。第二部分 我们公司如何提高咨询报告写作水平和质量,谈点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这几年,看了一些新进公司工作同志起草的咨询报告稿,主要是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有些感想,跟大家交流一下。一、 文稿总体质量较好,还需不断改进提高。我看过的稿子,总体质量是还是比较好的。特别是有的年轻同志,学的专业是理工科,来公司时间不长,过去也没有从事过工程咨询工作,起草的稿子,一份比一份有改进、有提高,看起来不吃力,改起来不是很费劲。这是他善于学习、不断改进的结果。在我看过的稿子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中咨公司指出的引用公文问题、文字简化问题、计量单位名称问题、数字使用问题、结构层次问题、标点符号问题、附表附图附件标注问题,还有粗心错误,我们也都存在。从我们公司的情况来看,不够规范的通病或者叫共性问题有这样几点:一是内容重复。尤其是写项目概况、经济社会发展概况时,有的稿子前面写了后面又写,有的甚至重复超过三处以上,使人看了觉得这些话刚见过,怎么又出来了。二是条理不清。主要是写项目建设必要性时,条理不是很清楚。有的必要性写了五六条、甚至七八条,但在许多条中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重复冗杂,逻辑性不强。三是引用资料不太准确。有的数据不准确,有的数据陈旧。不要以为从那些商会、协会网站上引用的资料都是准确的,要作分析判断。有的地方政府网站上的资料虽然可靠,但已多时未更新,也未必适用。二、编写好咨询报告的基础在于资料收集整理。咨询工作安排中,一般都要经过编制大纲、收集资料、分章起草、按块合成、全篇统稿、审核签发、印刷出版等一系列工作步骤。数据资料收集整理,是编制咨询报告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资料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块,一块是通用资料,一块是专业资料。宏观经济大背景是我们每一位从事经济工作的人都必须经常关心的,即使编制咨询报告时不一定具体用得上,我们也要了解和关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使我们的工作成果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我们公司在苏州,客户群很大一块在苏州,就要关心苏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特点和走向,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动态。建议大家平时多关心几个网站的有关资料(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国家、省、市统计信息网,省、市政府网站),见到有用的资料及时下载,有的随时整理成文字资料,供需要时查阅。下载的资料,要注明来源出处;整理的资料,也要注明素材来源,以便查核。阅读报刊时见到有用的资料,随时留存备用。对专业资料,平时也要多关心,如新兴产业(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物流、旅游)、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还有各人自己熟悉的专业,尽可能多掌握一些资料。整理的资料,素材必须准确,观点可以是自己的,各人之间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整理资料时,切忌断章取义,不能合我意者取之、不合我意者删之。整理数据资料,特别要认真细致,随时校对,确保素材准确,因为如有差错,别人再引用时,就会以讹传讹。编制咨询报告引用有关资料时,要经过分析和思考,这些资料能说明什么问题,是否说明了问题;再换位思考一下:这个观点和论据是否充分?先自己跟自己作陈述、提质疑、做答辩,有把握了再写。总之,对数据资料要做有心人。要把资料收集整理当作咨询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期准备来做。资料收集整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不断学习、增进知识、更新知识的过程,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必定会有所收益、有所提高。三、咨询报告文字要求严谨朴实简练。咨询报告的文体属于记叙文,大体上与政府公文相近。章与章、节与节之间都有它内在的逻辑联系,符合思维的规律和事物发展的规律,每一个段落都有自己要表达的意思,文字要求严谨朴实简练,力求做到论述有据、意思表达清楚。不要写成散文式的文章或段落,不要使用带有浪漫色彩的文句,不要使用广告式语言,更不要使用网络语言。在叙述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有利条件、市场分析等问题时,各项内容分行排列要有序,或者从大到小、或者从小到大都可以(一般都是从大到小,从宏观、中观到微观),不要出现从大到小再来一个大,这样不规则的杂乱现象;罗列较多内容时,不要写得过于分散,拢拢总总八九条,让人看了不得要领,应该将它们梳理归纳成简洁明了的若干条。四、规范使用数字和符号。文本中涉及的数字,应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要在一个章节或段落里混杂使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文本中涉及的符号,应符合公司质量手册《报告的样式、符号标准及排版打印要求》,不要在一个章节或段落里混杂使用表述同一个量词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例如一忽儿写“米”,一忽儿写“m”。咨询报告封面页下端标注的年月,仍然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五、引用的标准(规范)名称要准确无误。咨询报告里经常引用许多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及规范,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我看到有的报告引用标准名称时,在标准号后面注明版本年份,而有的报告不注明。我还有一个担心,不知这些标准(规范)的名称和编号是否都经过核对,怕大家引用来引用去,谁也没有认真注意校对过,而发生低级错误。我们公司应该保存有正版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议咨询部的同志,能否由专人负责把经常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校核一下,形成一个经过校正的标准(规范)目录,保证引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和编号准确无误。六、使用复制和移动的电子材料要经过仔细检查核对。这是实现办公自动化以来出现的新问题。利用计算机技术快捷使用一些通用资料当然是必需的,但要避免出现差错。我多次发现过这方面的差错,例如:将甲项目的有关段落复制到乙项目的报告里,而文章里面还是说甲项目怎么样怎么样;有的未将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删除,使人看了觉得莫名其妙。建议大家,凡是复制、移动其它报告通用资料的,复制后都要一个字、一个字地仔细检查核对一遍。因为任何复制移动都有个上下文对接的问题,也都有个防止出现差错的问题。养成这样一个好习惯,就能够避免差错。七、规范咨询报告的标题格式。我曾经看到有的报告在封面标题下面标有(征求意见稿)、(修订稿)等字样,封面页上盖有公司印章。我感觉这样做不够规范。用“稿”字表示的文稿应该都是未定稿,不是正式文本。建议能否作这样的规范:项目组起草阶段经过统稿形成的文稿为“草稿”(或初稿、二稿等);送交业主征求意见的文稿为“征求意见稿”。因为是未定稿,文本上只需标出成稿的年、月、日(为了便于备查,建议标到日),不需加盖公司印章(如果此稿系已经公司三级审查后送交业主的征求意见稿,可另致加盖印章的便函)。咨询报告定稿付印时,将标题下面的(草稿)或(征求意见稿)等字样删去,标出定稿的年、月,加盖公司印章。定稿出版后如果又进行修订再版,可在咨询报告标题下面写明(修订本)(不要写成修订稿或修改稿),并在文本中“目录”前加一页“修订说明”,简要说明修订的缘由和内容,标明修订的年、月、日。如果进行两次及两次以上修订再版,可在咨询报告标题下面写明(第二次修订本)、(第三次修订本)或(评估后修订本)。每次正式修订的版本,均应留份存档。此外,目录要与正文一致。统稿时,请仔细校核目录与正文(包括标题、页码)。建议将它作为统稿人(项目组负责人)一道必经工序。因为我在看稿子时,多次发现有这类小差错。八、从我做起,严格把关。我看的稿子,因为是一字一句地看,一个标点符号也不漏地看,所以比较费时,但为了保证文稿质量又必须这样看。我想,作为公司领导,如果每份稿子都要那么仔细审阅,一个月看不了几件。我建议,我们公司每一位咨询报告起草人,都把自己当作签发人,从我做起,严格把关,送到上一层级审签的稿件质量一定会有很大提高。这样,公司领导就可以将审稿的精力集中在大问题的思考和把关上。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

二次行

刚刚发布!甘肃省政府重要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第三条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主要包括:(一)社会公益服务;(二)公共基础设施;(三)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五)重大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六)社会管理;(七)国家安全;(八)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的其他需要支持的公共领域项目。各级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统筹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五条 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第六条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一)直接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投资资金,以财政拨款形式,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直接组织建设。对于政府事权范围内的非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直接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二)资本金注入是指使用政府投资资金作为项目全部或者部分资本金,由政府作为直接投资主体或主体之一组织建设。资本金注入所形成的对应资产属于国有资本,由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三)投资补助是指使用政府投资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一定限额或比例安排投资补助。投资补助所形成的对应资产属于项目法人(单位)。(四)贷款贴息是指使用政府投资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使用的中长期贷款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贷款贴息所形成的对应资产属于项目法人(单位)。符合上述(一)(二)项规定的,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省级与市(州)、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同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政府投资规划和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以及预算内基建资金安排等综合管理职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定政府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同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定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等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由党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作为建设维护、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主体的项目,对应党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为项目法人。采取资本金注入,由企业承担建设维护、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主体的项目,对应企业为项目法人。第九条 项目法人(单位)为党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项目,党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不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和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可实行项目代建制,由代建机构代行项目法人(单位)职责,依照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单位)应当按规定选择、委托具备相应建设管理能力的单位承担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并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对项目代建机构履责情况等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项目是否采取代建制、代建机构的确定方式等内容。第十条 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应当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等。第十一条 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是政府投资管理的综合应用平台。各级各部门应当依托在线平台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储备、审批、计划编制、调度监管等全过程管理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法人(单位)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作为唯一身份标识的项目代码。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时,应当首先查验项目是否具有项目代码,通过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代码真实性,并使用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对没有代码、未通过代码核验的项目,不得受理并告知项目法人(单位)。有关项目申报材料、审批文件中应当标注项目代码。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政府投资有关的规划、产业政策,以及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等,依法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项目法人(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第二章 政府投资决策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第十三条 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统筹衔接行业发展规划、三年财政规划,编制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第十四条 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列入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的项目强化保障,优先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环境准入等要素条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对列入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且已启动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平衡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次审批。审批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单位)并说明理由。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项目法人(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又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投资建设的,按以下情况区分处理:(一)仍安排政府投资资金作为项目部分资本金的,应当重新编制、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建设地点或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没有变化的,可以只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变更。(二)政府投资资金全部退出的,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建设地点或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没有变化的,核准机关应当依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简化审查内容。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实施的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项目核准、备案以及其他相关手续,并向相关部门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相关部门按照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受理资金申请报告,根据财力和项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安排资金,做到精准定向补助。对项目不再审批和评审。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重点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应当规定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并按照投资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抄送落实建设条件相关手续的主管部门。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单位)可自行编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按照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单位)在向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附具以下文件:(一)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相关手续。具体事项按照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审批事项清单执行;(三)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第二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重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和资金筹措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应当规定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当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并依法合规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达到相应深度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部门重点对初步设计及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总投资的依据,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当向可研审批部门报告,可研审批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直接核减后予以核定,也可以要求项目法人(单位)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隶属关系、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甘肃场区、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一)根据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批(查)的项目,按程序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二)对于省属限额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对于省属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省属政府投资项目限额划分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三)对于隶属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甘肃场区、县(市、区)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同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由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四)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新建和维修改造办公用房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五)对于交通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的审批权限,国家及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审批依托在线平台实行并联审批,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前置事项外,各环节审批事项不得互为前置。对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在依法依规原则下,可以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一)对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扩建、改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不审批项目建议书。(二)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且资金已落实的项目,可以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或实施方案。(三)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生态环境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进行审批。合并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应当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四)国家及省政府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符合条件、审批所需材料齐备的,自正式受理之日起,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时间不含申请人补充修改资料延时和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所需时间。对需要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由省直对口部门负责跟踪协调衔接,争取尽早获批。第二十六条 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申请以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政府投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仅变更项目法人(单位)的项目,有关审批部门应当根据新项目法人(单位)的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变更文件,按照及时、简易的原则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者明确资金来源。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没有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或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实施。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将债务率超警戒线的地区预警名单下达有关市(州)、县(市、区)政府,并抄送省级投资主管部门。除国家政策规定外,债务率超警戒线的地区,要减少政府投资项目,大力压减基本建设支出。对债务率未超警戒线的地区,其政府投资项目涉及举债的,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对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进行评估。第三章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各级计划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衔接确定年度政府投资规模后,编制年度计划。其中,投资主管部门对其负责申报和安排的预算内等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本行业、本领域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二十九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所属行业、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二)项目法人(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三)项目申报依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标准、总投资及来源、已安排投资、年度计划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四)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第三十条 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纳入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且符合下列条件:(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开工在建;(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已经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和其他相关手续;(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一条 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严格遵照科学、民主、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按照宏观调控要求和工作重点,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先收尾、后续建、再新开”的时序安排。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申报或安排各类政府资金,杜绝多头申报、重复安排。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政府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挤占、截留。第三十二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完成后,由投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下达,下达文件应主送财政部门和计划执行部门,并抄送审计部门。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在线平台报送项目的开工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涉密项目应当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情况。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财政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第三十四条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绩效目标作为申请政府投资及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按照“谁申请资金、谁下达投资、谁负责绩效考评管理”的原则,做到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同步申报、同步下达。项目单位应于次年一月前将上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报送下达投资计划的部门。第三十五条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计划,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下达。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主要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级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根据资金规模安排国家明确要求省级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适当补助其他急需实施的公益性项目。第三十六条 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申请使用同级预算资金时,应当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由投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定下达。需要申请中央预算资金的项目,应当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国家对口主管部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法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三)项目列入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并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四)申请政府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五)投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项目法人(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对所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三十七条 投资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受理项目法人(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后,重点对项目是否纳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是否符合政府投资的使用方向和安排原则,提交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备、有效,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是否落实,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取得项目代码,以及项目法人(单位)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等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三十八条 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事项进行核准。达到国家及我省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第三十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覆盖咨询、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全过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采用标准化范本,严格界定、规范约束各方权利和义务,重点明确双方违约条件和责任,防范管控好合同风险。合同约定范围的事项,不得随意变更。因投资调整等客观原因确需导致合同变更的,应当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签订。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作为项目绩效评价和后评价的重要内容。以合同执行情况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制度。项目法人(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项目不得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完成本办法规定的审批决策程序,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国家规定应当审批开工报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第四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实行全过程投资控制。项目法人(单位)是投资控制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全过程的投资管理。实行代建制的,由代建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设计、勘察、咨询评估、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参与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投资控制责任。第四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确需增加投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按照“先评估、后定责、再调整”的原则进行处理。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且不涉及追加政府投资资金、不涉及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的,原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可以直接核定调整概算。因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线性工程变更部分选址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且不涉及追加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本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中,调整投资概算需要追加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机构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并附具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支撑材料,报原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核定。原审批部门经专业评审后作出是否同意核定调整概算的决定。其中,追加政府投资资金超过原核定概算10%及以上的,原则上应先进行审计,并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调整概算涉及预算调整或调剂的,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因资金筹集责任不落实造成政府拖欠工程款。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定结算程序开展资金结算,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财政资金应当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支付。第四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四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单项验收合格后,应当由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有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竣工价款结算办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审批手续。财务决算不符合投资计划、投资概算核定等文件要求的,不予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结余的财政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回国库。第四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应当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完毕后3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物业权属及资产登记手续。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机构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办理移交手续,并将资产使用权移交至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在完成项目移交当月内计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务。使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管,接管后立即对项目设施进行管护,避免建管脱节。第四十九条 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所选项目进行后评价。后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对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以及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参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后评价结论应当报告同级政府及其相关审批部门,并作为后续安排投资、审批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调度管理,定期督导检查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重点难点卡点问题,研究其他重大事项等。第五十一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审计、督查、评估督导等工作。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及竣工的基本信息,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第五十二条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工程实施进度、调度事项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门会同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第五十四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履行监管责任,对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第五十五条 除涉密项目外,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应通过在线平台实现共享。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第五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加强诚信管理,对参与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以及建设管理代理机构、咨询、评估、设计、监理、建设、供货等单位的履约或执业情况,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平台管理。项目法人(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收集、报送参与单位的信用信息。第五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责任追究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超越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二)对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予以批准;(三)未按照规定核定或者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四)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安排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五)履行政府投资管理职责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的;(二)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的;(三)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的。第六十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二)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者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三)未经批准变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四)擅自增加投资概算;(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六)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七)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4年2月27日印发的《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34号)同时废止。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为加快推进我省运输结构调整和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道路货运行业发展规律和全新定位,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快建设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推动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货运行业“放管服”改革,探索“互联网+”等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货运装备标准化,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强化货运市场综合治理,转变货运发展方式,培育一批龙头骨干货运企业,力争到“十四五”末,有效改善道路货运行业主体不强等现状,货运组织模式不断创新,运输装备技术水平有效提升,货运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从业人员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二、主要任务(一)深化货运行业“放管服”改革。1.完善货运车辆相关检验审验制度。在全面落实“两检合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普通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跨省异地“三检合一”,强化道路运输车辆污染排放管控,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加快实现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异地考核、证件转籍、诚信考核等事项异地办理。进一步提高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办理工作的便捷性。推进道路运政系统与公安部门信息系统联网,实现营运车辆、驾驶员等信息共享。(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2.持续推进货运行业降本增效。优化道路货运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及备案办理手续和流程,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无需再办理报备手续。切实推广交通运输业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将更多的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负责)3.优化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政策。多渠道推广发行货车ETC卡,鼓励货运车辆电子道路运输证和ETC卡“两卡合一”,加快推广货车不停车收费,提高车辆通行和物流效率。落实高速公路按车型收费政策,继续做好高速公路区间内货车差异化收费试点、“绿色通道”和其他减免车辆高速公路通行优惠措施工作,鼓励货车在高速公路通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二)创新优化货运行业发展模式。4.推动货运物流集约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冷链物流、零担货运、网络货运、城乡物流、多式联运等领域培育15—20家具有示范带动效益的龙头企业,提升货运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开展专业化运输服务。鼓励小微货运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收购、股权合作等多种形式组建物流企业联盟、大车队等,为货运市场提供优质干线运力服务。推动运输枢纽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强化干线运输和末端配送通达能力,促进物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指导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研究推广挂车互换标准协议,创新普通货车租赁、挂车共享、长途接驳甩挂、集装单元化等新模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5.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城乡交通运输一体示范工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强化示范项目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提升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南亚公铁联运货运班列发展水平,2020年完成兰州新区空铁海公多式联运项目国家验收,探索研究多式联运综合体项目推进路径。鼓励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创新运输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发展驮背运输、集装单元化运输。推进货运“公转铁”工作,提升中长途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负责)6.鼓励推广“互联网+”货运新业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搭建互联网平台,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实现货运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减少迂回、空驶运输和物流资源闲置。鼓励货运企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降低运输成本。引导和支持3—5家全省统筹布局、线上线下交易的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引导物流市场集约化发展。加快网络货运省级监管平台建设,建立货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货运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监管,规范网络平台型企业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排除和限制竞争、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垄断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负责)7.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省“三大陆港”和“三大空港”引领示范作用,完善交通运输通道及枢纽物流集散功能。制定加快农村物流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的意见,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物流节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形成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末端配送覆盖较高的服务业态,不断完善物流配送中心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和特殊时段外,禁止对排放达标货车实行24小时限制通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负责)(三)加快推进货运技术装备标准化。8.稳步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工作。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核定,加快淘汰不适应环保要求的落后运能,积极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淘汰和治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鼓励地方视财力,对提前淘汰中重型柴油货车、高耗低效非标准汽车列车及罐车等老旧柴油货车给予适当补助。(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9.推广应用先进货运技术装备。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推广标准化、厢式化、专业化的公路货运车型,大力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半挂车。加大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城市建成区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的使用比例,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VI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超过50%。鼓励物流园区、仓储中心、配送中心推广应用智能化、自动化的仓储、分拨设施设备,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推动物流托盘、集装箱(袋)等标准装备的普及应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负责)(四)加强货运市场监督管理。10.强化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治超工作经费。强化联合执法,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积极推进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坚持固定执法与流动检测相结合,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按照“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原则,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在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全面安装电子抓拍系统。建立健全依法打击冲关闯卡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和应急管控措施,加快推进车辆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将规范治超执法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加强执法监督考核,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厅负责)11.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贯彻和普及,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建成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系统,实行危货运输运单管理,落实危货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化品车辆运输限时、限行有关规定,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路段的监督管理。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治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12.强化货运市场诚信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评价为引导、数字监管为特征的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建立规范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立货运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行交通违法、安全事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红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大对货运行业失信违法经营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情节严重的淘汰退出道路货运市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五)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13.加强货运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面推进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线上线下及异地从业考试,2020年底前实现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网上办理。实行差异化道路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校企合作、企业办学培养大型货车职业司机,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货车司机继续教育,支持地方为转岗货车司机提供再就业培训,支持道路货运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省交通运输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负责)14.保障货运从业人员权益。引导道路货运企业依法与其雇佣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优先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扩大从业人员社保覆盖面。积极推进道路货运企业加强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建设,依法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吸引货车司机加入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货车司机活动,引导货车司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继续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司机之家”“高速医联体”等公共服务配置,为货车司机创造更加安全的工作和休息环境。(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负责)(六)强化货运市场综合治理。15.创造安全稳定的货运经营环境。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广场照明设施、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等配置,为货车司机创造更加安全的休息环境。严厉打击车匪路霸,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治安管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和偷盗车辆燃油及货物、恐吓司乘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16.加强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能力,充分发挥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物流云平台作用,开展舆情监测,跟踪了解行业动态。指导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道路货运市场供需状况等信息,及时引导、合理调控市场运力,实现供求基本平衡。(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正面宣传,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机制,在重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财税政策、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强化协同,形成发展合力,系统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为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二)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不断改善市场营商环境,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判分析行业发展实际和政策需求。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和完善相关支持和便利政策,在行政审批、财税、金融、信贷、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运输企业发展。有条件的可建立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低水平落后运能更新淘汰、运输装备改造升级、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智慧物流发展、龙头示范企业培育等给予支持。(三)强化工作督促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将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按季度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迟缓、效果较差的地区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来源:中国·甘肃

梦情人

审计署发布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审计署网站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9年12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 胡泽君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号入座,按时按规定整改到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审计署向161个中央部门单位和省[* 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级人民政府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积极跟踪督促整改。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大多数部门单位和地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检视问题清单,确保整改到位。(二)建立健全整改机制。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不断健全整改机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50多个中央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进行专题部署或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建立了回访检查制度,重点约谈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负责人,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如扶贫办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医保局等13个部门,共同推进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形成合力。(三)切实强化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如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结合整改,研究制定教育、警示、问责意见;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等把国家审计与部门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等贯通起来,推动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大多数部门单位和地方对普遍性问题组织深入研究,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源头治理。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绝大多数已得到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补征或退还税款、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38项。(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通过调整预决算、督促加快开工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82.57亿元,完善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等制度31项。1.关于中央决算草案未披露以收入退库方式安排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复列收列支、中德财政合作伙伴基金2018年底余额等3个事项问题,财政部已在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中予以披露。2.关于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的问题。一是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问题。对未将上年结转纳入年初预算问题,3个部门已在编报下年预算时统筹考虑;对未及时清缴结余问题,7个部门和10家所属单位已清缴结余资金8791.4万元,2个部门和39家所属单位的2.68亿元待办理竣工决算或报批手续后上缴。对向连续结转的38个项目安排预算问题,已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压减部分项目预算。对11个项目超期未开工或无法实施问题,其中10个项目已开工、1个已调整投资计划。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合理问题。对6项专项转移支付未落实到具体地区问题,有1项在政策到期后取消,5项将在编制下年预算时落实到具体地区;对批复的10个部门预算未细化问题,财政部已督促相关部门在执行中细化,并对部门下年年初未细化的预算原则上全部调减收回。对向7个协会和非本部门所属75家单位安排预算问题,财政部对4个协会下年起不再安排预算,调减1个协会2019年预算291.39万元,并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规范对协会和非所属单位的预算保障、拨付等渠道。三是部分预算调整和下达不够规范及时问题。对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4个项目追加预算问题,财政部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项目评审,加快预算执行。对下达7个部门项目预算时间较晚问题,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加快下达投资计划,部门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支出原则上全部通过现有预算调剂解决。对部分预算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问题,至2019年9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已分别下达97.8%、92.5%和99.7%;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提前编制投资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下达。对17项转移支付未提前下达或提前下达未达规定比例问题,有13项自下年起将按规定比例提前下达,2项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四是部分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对接时间较长问题。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执行中减少预算追加;财政部优化了预算审核流程,缩短预算下达时间。五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设立的部分一级企业未纳入预算范围问题,财政部在第6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围工作中将295户企业纳入预算范围,并加快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逐步实现全部纳入。对资金闲置或未发挥效益问题,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对预算支出使用全过程进行规范,并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评估和后评价工作。3.关于转移支付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指定用途资金占比仍较高问题。财政部对有关一般性转移支付不再要求专款专用,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使用,并制定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案,对共同财政事权逐步实行分类分档的保障机制。二是部分转移支付安排交叉重叠问题。对在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中安排补助地方同类支出问题,财政部已督促调整2019年部门预算,或转列专项转移支付。对两部门安排的支出投向相同或类似问题,财政部与发展改革委在安排预算时加强沟通,并要求地方做好统筹安排。对6个投资专项的部分具体投向存在重叠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修订2个专项的管理办法;其余4个专项将进一步加强审核,避免交叉重复。三是部分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问题。对未明确实施期限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23项专项转移支付、4个投资专项的实施期限、退出条件或因素权重等;对未在预算编制前开展评估问题,财政部从下年起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所有专项转移支付等开展定期评估。对分配标准或计算方法未经批准即实施问题,1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已纳入专项转移支付,1项资金管理办法报批后印发实施。对未严格按规定方法和标准分配问题,财政部提高了7项专项转移支付分配的科学性,修订其中4项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规定方法、标准分配和调整。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分配资金问题,财政部已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要求地方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发展改革委督促地方加快推动项目实施,确保符合安排条件,今后将严格审核。4.关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问题。对未设立绩效目标问题,财政部2019年已设立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下达;对未填报绩效目标表问题,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投资计划时填报绩效目标。对评价标准偏低、缺少关键因素等问题,发展改革委重设了2019年相关投资专项的绩效目标,根据支持方向设定了与任务匹配、可操作和量化的绩效指标。对绩效量化指标偏少或量化指标超出项目内容等问题,财政部积极推进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与标准体系建设,指导相关主管部门调整和优化了一级项目绩效指标。对目标设定不够明确或要素不完整问题,财政部已修订8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并明确绩效目标,3项专项转移支付和1项政府性基金下达预算时已细化和完善绩效目标,2项专项转移支付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4项正在修订管理办法,相关部门也及时调整了项目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未与预算同步下达问题,有11项在下达2019年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1项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二是绩效评价不够规范问题。对未将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参考因素问题,财政部下达2019年相关预算时,已作为参考因素;相关部门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项目自评不够客观问题,发展改革委督促地方核实6个专项情况,提高自评客观性和准确性;相关部门进一步严格执行绩效自评标准。对未严格自评或自评内容不完整问题,发展改革委组织完善了相关专项的二三级绩效指标,今后将严格按设定标准开展绩效评价。三是绩效信息公开比例较低问题。财政部已将中央部门本级50个重点项目、49项一般性转移支付、18项专项转移支付以及部分政府性基金的绩效目标,向全国人大报告;将2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82个中央部门26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23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表和81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75.43亿元,完善制度56项。一是对预决算编报还不够完整准确问题,38个部门和108家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纳入预算等整改13.47亿元。二是对预算执行及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35个部门和87家所属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办手续、收回资产等整改43.78亿元。三是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管理不够严格问题,43个部门和95家所属单位通过归还费用、清退或处置公车、细化会议计划等全部整改。四是对依托管理职能或者利用行业资源违规收费问题,3家所属单位已停止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违规收费事项进行清理。五是其他问题,其中: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家所属单位已清退12.74万元,2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已完善制度、停止发放等;对未经批准兼职取酬等问题,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的5人清退取酬68.04万元,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的11人已停止兼职;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41个部门和50家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等整改18.79亿元。对审计指出的预算执行不严格、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等深层次问题,财政部和有关部门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预算编制管控基础尚未夯实问题。财政部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作用;进一步理顺部门预算管理权责,强化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要求不得在项目预算中编报基本支出;稳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相关改革配套体系有待完善问题。财政部会同司法部继续推动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机制,扩大定员定额管理单位范围,逐步将全部行政、参公单位和大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管理范围;督促部门准确把握“三公”经费口径。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将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津贴补贴政策。三是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约束缺乏刚性问题。财政部进一步加大预算评审力度,推动部门项目预算评审全覆盖;硬化预算约束,减少追加,部门新增支出优先通过年初预算调剂解决;研究建立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联动机制,督促部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内控机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截至11月底,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涉及金额11.75亿元,完善制度43项,处理处分2人。其中:追回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资金2486.19万元,其余3086.47万元通过取消担保、调整预算等整改;追回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补贴或贷款1.41亿元,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停发补贴、取消资格等整改1.89亿元;对7.9亿元闲置资金,已调整预算拨付使用。2.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金额74.83亿元,完善制度28项。对16省信息系统和数据存放问题,有6省已基本实现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和数据省级集中存放,其他地方正加快推进。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比例较低问题,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财政部、国资委加大划转工作力度,将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中央企业股权划转工作,地方企业正按计划启动。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2省归还占用的财政资金、贷款等73.72亿元;3省已有3000多名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重新参保或补缴保费;13省收回违规发放给2.39万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金1.02亿元,并建立起数据共享、联合惩戒等机制。3.关于医疗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完善制度18项。对医保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问题,医保局建立起飞行检查机制(不预先告知的异地监督检查),推动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将骗保行为纳入国家征信体系;对存在骗套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或个人,依法终止服务协议、追回资金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医保基金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1省已取消城镇居民医保卡的储蓄卡金融功能,5省5市已停止个人账户用于非医疗保障支出。对未完全按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问题,4省均已制定整合方案或实施意见,确保2020年前实现“六统一”;对职工医保基金未实行市级统筹情况,3省均作了安排部署,最晚将于2020年完成。对职工医保未纳入属地管理问题,7省与相关行业(企业)协调制定了移交方案,其中3省已完成13个行业(企业)的移交工作,涉及35万人。4.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20.35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政策111项,处理处分65人。对农村厕所、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使用问题,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改厕等人居环境问题大排查;有关地方逐村摸底,调整优化目标,探索建立后期运营管护机制,11县农村厕所改造率已达85%,23县厕所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闲置问题已完成整改,12县解决了相关设施使用二次污染问题。对有关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农业农村部加强组织指导,有19县已完成黑土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目标任务。关于合作社实际效果不佳、未获得贷款或未享受扶持政策等问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11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已注销254家“空壳”农民合作社;2县新增合作社贷款2.31亿元,1县通过降息、贴息等降低合作社融资成本。对资金和项目管理问题,31县已追回被挪用或骗取资金6.76亿元,处理处分58人;40县加速推进110个项目实施,拨付到位13.37亿元;农业农村部发函或约谈相关地方,督促加快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进度。5.关于惠农补贴资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已整改118.85亿元,剔除识别不精准或重新识别补录4.49万人,更新信息数据3.69万条,完善制度222项,处理处分641人。对惠农补贴散碎交叉问题,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加大了归并整合力度,并完善申报、审核、发放机制。对“一户多卡”或未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问题,财政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推动一户一卡(折),并将国库集中支付与“一卡通”相结合,提高补贴发放和领取效率,135县已整改86.91亿元。对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搞平均主义等问题,各地通过入户、信息公开等提升知晓度,已补发或加快发放2772万元。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已追回被骗取套取、违规使用或超范围发放资金3.21亿元,统筹盘活、加快拨付闲置资金27.95亿元。6.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各地已整改861.85亿元、住房21.97万套,完善制度162项,处理处分167人。对493个项目扩大棚改范围等问题,有关地方通过调整棚改项目等全部整改。对违规使用棚改项目融资问题,各地已收回资金、分期还款等180.08亿元。对土地手续不全等问题,有关地方通过完善手续、补缴出让金等整改521个项目的3.43万亩土地。对未享受税费减免等问题,已退还税费和融资中介费12.47亿元。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或分配不细化等问题,有关地方已通过统筹盘活、归还暂无需求贷款等整改591.83亿元。对套取挪用问题,已追回、补充安排资金77.47亿元。对住房未交付、空置或违规分配使用问题,各地通过交付使用、调整用途、加快配套建设、清理腾退、补收差价等整改空置住房17.95万套和违规使用住房4.02万套。7.关于重点机场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17个机场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已整改122.59亿元,完善制度24项,处理处分2人。对招标不规范问题,17个机场均通过加强招标管理、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等进行整改。对不当增加投融资成本等问题,5个机场通过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加快用款进度等整改7.73亿元,4个机场将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等要求。对挤占挪用或多支付拆迁款问题,3个机场所在地方已归还拆迁款7800万元。对高套定额等问题,7个机场将严格执行概算编报等规定,加强审核把关。对资金闲置问题,6个机场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等53.15亿元,对其余83.15亿元将进一步优化调度、加快使用。对工程建设缓慢问题,6个机场积极调配资源,优化施工工序,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用;2个机场的消防等部分工程已完工。对违规征地和土地闲置等问题,涉及的1.15万亩土地通过补办手续、复耕复绿等进行整改。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7个机场将在后续项目中严格按可研批复设计建设,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等规定,1个地方已偿还机场建设资金5524.91万元。(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问题。对16省未对困难较大的市县制定地方政府债务应急预案问题,14省已建立,另2省计划年底出台。对漏报或多报债务数据等问题,相关地区核实调整了债务数据。对存量隐性债务未制定化解措施等问题,11个地区已补充制定化解方案。对债务资金闲置问题,35个地区已支出224.98亿元,其余65.42亿元将在调整项目后按进度拨付。二是金融风险防控问题。对变相降低企业实得融资问题,5家商业银行通过取消与贷款挂钩的存款和理财产品、结清问题业务等完成整改,处理处分212人。对违规收取企业融资费等问题,3家金融机构出台下调费用、扩大减免范围等制度5项,退还费用等2.3亿元,处理处分42人。对“名股实债”开展债转股问题,相关金融机构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前退出部分资金,或安排专项降准资金和社会募资置换原有资金。对虚假掩盖不良问题,3省相关金融机构通过核销及清收转让、追加抵质押等整改740.23亿元。对村镇银行等不良贷款问题,各级监管部门督促相关金融机构规范入账,并采用重组、转让等市场化手段予以整改。对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关部门正研究起草监管办法,目前已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等3类机构的监管规则,正在制订融资租赁等4类机构的监管规则。2.关于扶贫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54.06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扶贫政策334项。一是擅自拔高或随意降低脱贫标准问题。对提高住房补助标准或过度医疗等问题,14县已整改14.78亿元。对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作脱贫处理问题,41县通过细化帮扶措施、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等整改,涉及贫困群众2.97万名。对摘帽即摘帮扶等问题,2县加强扶贫及资助政策落实,提升扶贫成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赶进度、搞冲刺、虚报数据等问题,9县通过调整任务目标、严格数据审核或补拨资金等整改。二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问题,有关地方已追回资金、核减拨款等9626万元,处理处分306人。对“面子”和形象工程问题,3县通过调整账目、归还资金等整改309万元。对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问题,28县通过重新签订帮扶协议、优先吸纳贫困户就业等整改1.45亿元。对将4268万元“造血”资金直接发放问题,10县已通过追回资金、调整收益分配方案等完成整改。三是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多数县未开展扶贫绩效评价问题,财政部、扶贫办等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指导县级开展绩效管理。对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问题,扶贫办督促地方全面排查,12县已剔除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对行政村账务不规范等问题,10县已督促145个行政村完善财务资料、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等。四是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问题。对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问题,42县通过自查清理、归还垫付资金等整改21.1亿元,处理处分72人。对资金和项目闲置等问题,37个地区盘活资金8.28亿元;15县通过责成补种苗木、补发物资、加强培训等推动落实扶贫建设项目后期管护责任,涉及93个项目、3340万元;66县推动277个扶贫项目重新使用或运营,避免或挽回损失2.63亿元。对后续帮扶措施未落实等问题,24县严把项目筛选、加强就业培训、优先聘用贫困群众,并制定完善以工代赈等制度20项。3.关于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18.84亿元,健全制度17项。一是污染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对未按要求办理环评等问题,已经整改。对化工园区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入园等问题,已有35个园区完成评估,144个化工项目布局在化工园区内。对无资质企业处置废水废物问题,相关港口约谈了相关企业,有3家企业已取得资质,与另1家仍无资质企业终止合作。对5家企业虚开污染物接收证明问题,地方主管部门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二是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不平衡问题。对违规取水问题,1省收缴罚金972.59万元,4省2897家用水单位补办、换发取水许可或按规定封停,另223家单位已列入关停计划。对未按期实施的12个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自然资源部专门发文要求整改,并开展现场督导,有2个项目已完工,其他项目也已取得进展。2省678处侵占入海河道的违规点位已完成清理。三是部分生态文明重点任务未有效落地问题。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会同有关地方,进一步建立健全渤海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以及京津冀环评会商、统一监测等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9个地区将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做好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此外,对少征或拖欠水资源费、资金闲置、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有关地区已补征、偿还、统筹调剂使用等18.84亿元,7省62个项目已建成或基本建成。(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对未完成相关资格认定或无企业享受优惠问题,5省逐一梳理去产能和调结构停产停业关闭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退税。对高新技术企业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问题,2省已减免128户符合条件企业税款。对多征税和未及时退税问题,2省已退还56家企业多缴税款1887.32万元,3省完善网上退库功能或研发出口退税流程监控平台;对向不符合条件单位减税问题,有关方面正研究完善政策适用范围。对向企业违规收费、转嫁费用等问题,17省相关单位已停止收取或转嫁费用并退费1.27亿元。对依托行政职权及影响力摊派或收费等问题,有41家已停止摊派,16家停止相关中介服务事项,1家已与主管单位脱钩。同时,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中关于“要将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作为整改情况报告一项重要内容”的要求,将2019年第二、三季度减税降费审计及整改情况一并报告,具体情况见附件。2.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对融资难等问题,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出台多份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34号),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动扩大知识产权融资。对融资贵等问题,人民银行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会同司法部等部门明确了高利贷认定标准,打击非法贷款活动。3.“放管服”改革方面。对未按规定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7省9家单位已停止1项审批事项,取消8项前置审批条件,下放1项审批权限。对扩大审批范围或审批不及时问题,2省已规范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等,1个部门加快了审批进度。对在招标和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问题,10省32家单位修订或废止招投标规定、取消不合理限制性条款等。对违规审批或未按时限办理备案事项问题,2省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对“互联网+政府服务”相关问题,各地采取了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数据共享、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等措施,一些地方已认可电子证照,无需现场提交原件。4.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对少报拖欠账款问题,12部门和19省制定清偿计划,目前已偿还35.04亿元。此外,对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保证金问题,已清退保证金65.16亿元、上缴国库2.13亿元;对限制使用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问题,1家单位明确可以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5.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偏窄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国有产权登记变更审批程序复杂问题,财政部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对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问题,教育部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要求统筹规范教育系统各类监督检查,共享检查结果;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建立了“5+N”(N为地方)的央地联动机制,对国家科技计划相关项目按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查。(六)金融和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的22户中央企业和5家金融机构已整改194.56亿元,完善相关制度367项。一是部分重点任务未及时完成问题。对研发投入未达规定比例问题,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40号),加强对研发投入等指标的考核;相关企业出台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提高研发投入强度等制度12项。对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国资委出台《关于大力支持中央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若干激励政策的意见》(国资发考分规〔2019〕74号),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强化机制保障;2户企业出台创新成果奖励等制度,把科技创新作为薪酬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按要求关停煤炭产能问题,煤矿已实际停产,有关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对违规新增火电装机容量问题,能源局已将3个火电项目移出缓建名单,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对厂办大集体和“三供一业”等处置缓慢问题,有关企业完善了工作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投入、稳妥推进。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对违规决策等问题,9户企业健全了内控制度和决策及风险控制体系,并及时处置风险点;4家金融机构完善了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三是企业经营和金融业务开展不够规范问题。对偏离主业违规开展业务问题,8户企业通过修订投资制度、加强资产保全、责成下属企业有序退出等,收回资金或化解风险14.23亿元。对1户央企违规对外担保问题,该企业已发文严禁所属单位对外担保,并就损失提起诉讼。对金融机构违规开展业务问题,2家金融机构已停止相关业务,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防线,一户一策化解风险。对违规采购问题,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修订完善招标管理、违规行为处罚等制度49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会计信息不实问题,22户企业和1家金融机构已调整账目。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违规取酬和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6户企业和2家金融机构完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8项,收回153.78万元,处理处分2人。对公务用车和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10户企业和4家金融机构制定办法规范领导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事项,退还超标差价款,处置或封存公务用车。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相关人员正在注销股权,所在企业和金融机构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员工从业和投资等行为的文件。(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1.关于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持续加大对信贷、同业理财等领域的检查力度。其中银保监会2019年上半年派出检查组539个,检查银行机构693家次、处罚801家次。2.关于涉税涉票问题。对审计移送的涉税违法问题,税务部门已办结47起,查补税款102.84亿元。对存在税收征管漏洞问题,税务总局初步构建起增值税“风险提示+申报比对+快反机制+异常处理”的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双打”(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3.关于涉众金融违法行为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多次开展针对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制定工作,加快建设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稳妥有序处置网络借贷机构,以“三降”(平台数量、借贷余额、借款人数)为抓手,以退出为主要方向,压实股东、平台责任,推动大多数机构良性退出,支持平稳转型。4.关于基层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促进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实施数据稽核,变“人工审”为“事前防、事中控、事后查”,持续推动社保经办系统稽核风险控制工作转型升级。一些地方认真排查权力事项廉洁风险点,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5.关于环保领域仍需持续关注问题。生态环境部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清理整治21省899个县级水源地,督促建立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针对相关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正在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八)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财政部等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审计建议,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部署,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深化相关领域改革。1.关于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一是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已降低制造、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1至3个百分点,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执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万亿元。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部加强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动态管理,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相关部门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三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银保监会与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深化“银税互动”,开展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将支小再贷款范围扩大至民营银行,适当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四是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国资委印发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举措2019年落实方案,加强对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的考核。2.关于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建议。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央财政增加脱贫攻坚、结构调整、生态环保、民生等方面投入;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中央部门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平均压减幅度达10%;督促地方盘活变现低效、闲置等政府存量资产。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70多个部门和31省印发了贯彻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或成立专门机构。财政部制定《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136号),抓紧建设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财政部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硬化预算约束,减少追加调整。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国发〔2019〕21号),明确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3.关于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建议。一是加强财政、金融和就业优先政策协调配合。国务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财政部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投向监管。国资委建立重点企业债券风险动态监测机制,严格实施债券发行比例管理;中央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债转股模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补充权益资本。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地方提高金融监管能力。二是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扶贫办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产业扶贫机制,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负面清单”。三是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自然资源部正在修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对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实行空间准入和规划许可。生态环境部组织实施大气、水污染治理等研究项目,优化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4.关于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的建议。加强部门间监督检查统筹衔接,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并在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完善管理、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如科技部牵头建立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机制和科技领域重大违规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自然资源部每年只开展1项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生态环境部将原有27项监督检查任务减至2项;卫生健康委制定为基层减负的19项措施;扶贫办要求每年只统一填报1次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个别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有3种情况:(一)有的问题涉及改革中长期目标,需要结合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管理、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涉及财政改革问题,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利用等涉及乡村治理问题,需要随着财税体制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而逐步解决。(二)有的问题错过当期整改时机,补办手续或推进项目建设需等待合适时机。如预算不细化、投资项目推进慢、保障性住房用地手续不全或住房闲置等问题,受预算调整、土地储备、补缴出让金、配套设施建设等影响耗时较长;个别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受严寒天气等影响,秋冬季无法开展,工程进展较慢。(三)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如资产产权确认、资金结余清理等问题,需较长时间理清产权关系等,有的涉及征地、消防、水利等多个领域和部门,个别还涉及诉讼程序。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审计署将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死生同状

蛰伏证监会“门口”二十年 这家打印店凭什么上市?

来源:新京报荣大科技为券商、上市企业提供“住宿洗浴打印”一条龙服务,一个IPO项目能挣20万元,8个月内有近90家证券公司披露与荣大有合作关系。贝壳财经原创出品记者 李云琦北京,离金融街不到三公里的西直门南小街,“金灿酒店”的大楼看起来并不起眼。乘坐酒店电梯来到3楼,就会看到一家名为荣大快印的打印店。进入12月,呼啸的北风把寒冷洒在了北京的大街小巷,而这家打印店里却是一番热闹与忙碌。这家躲在酒店里、外面连挂招牌都没有的打印店,却与近期的一则上市消息有着密切的关系。11月20日,国金证券宣布,与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荣大科技)签署上市辅导协议,荣大科技拟在创业板上市,国金证券已经指派6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荣大科技就是上述打印店的运营公司。荣大科技,自称为“券商之家”,靠打印服务起家,与券商和众多上市公司有过很多合作关系。荣大科技计划IPO的消息出来后,在“券商之家”的微信群里,也有不少券商或律所的人纷纷道贺。那么,这家打印店到底什么来头?一家打印店如何做到能够上市?这背后有着什么样的商业故事?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实地探访了这家打印店。金融街附近金灿酒店3楼荣大快印店内部。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李云琦 摄01【打印市场的“海底捞” 】24小时营业,提供会议室、休息区有按摩椅西直门金灿酒店三楼,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荣大科技”“券商之家”“荣大商务”的字样映入眼帘,这里就是传说中的“荣大快印”大本营。“招股书”“证监会”“环保部门”“报会材料”......一些资本市场的专业词汇不时从一些封闭的会议间内传出来。贝壳财经记者进入荣大快印不久便发现,在这里进进出出的人大多西装革履,穿着干练。不同于街边普通的打印店,荣大快印有专门的前台,前台右侧的一排电脑后坐着工作人员,像极了银行服务窗口。前台另一侧,配置了两台电脑,可以提供给有需要的人改动文件,电梯口还配备着付费的自动咖啡机以及便利自助购物的柜台。荣大科技的服务客户主要是券商、律所、上市公司或拟IPO企业,所打印的材料包括拟IPO企业的招股书、一些保荐机构的报告等。根据“荣大集团”的介绍,公司为一家资本市场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资本市场相关融资类型报会文件制作全套解决方案,协助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完成文件制作。其中详细包括报会文件制作及咨询、报会文件内容核对、可研报告撰写、信披咨询等服务。换而言之,很多拟IPO企业递交的招股说明书、一些企业发行股份募资说明书等文件中,都会与荣大进行合作。对于荣大快印来讲,能够从一家打印店发展到如此规模,被人称赞的还是荣大快印的服务与专业。回到西直门的金灿酒店,这里的3楼至5楼设置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会议室,内部放着瓶装水和一些办公用品。有的隔间里放着一张能坐十几人的办公桌,经常坐满了开会讨论的人。3楼前台工作人员的对讲机,不时传出“某某房间是否空置”的询问,保洁人员来来去去不断地收拾房间。在荣大快印四楼的一个公共休息区,放置着几张按摩椅可以提供给客户休息使用。荣大集团微信公众号上的一篇文章中提到,这几张按摩椅是“投行人员最喜欢的角落”。荣大快印店内的休息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李云琦 摄日前,在荣大快印前台处等材料的一位券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时常到荣大快印来跑腿,这里还能够提供24小时的通宵服务。荣大前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24小时营业,有能够提供排版和校对等服务的工作人员,专门的会议室只提供给VIP客户,普通客户可以在4楼的休息区通宵办公。02【普通企业难成VIP客户】自称“券商之家”,券商人士基本都去荣大熬过夜券商等人士看中的是荣大快印能够让自己节省精力。在某证券公司从业多年的赵雷(化名)经常到荣大快印打印文件,在他看来,荣大快印能够一家独大的原因在于专业性,就连印制报告的纸张也比普通打印店要好。赵雷表示,证监会对招股书的字体、字号等格式都有要求,“荣大做材料比较专业,制作员熟悉规则,能够按照要求做出相关的材料”,“其他公司可能也可以做,但是肯定不如来荣大省心。”赵雷此前跟进的一个IPO项目,就是与荣大合作的。据其回忆,当时经常带着电脑去荣大快印工作,加班也是常有的事,“很多房间都可以通宵,大家都在荣大通宵过,尤其是‘小兵’去荣大通宵的次数更多。”后来荣大推出了云协作,赵雷就很少去荣大快印的现场了。“在云协作上建一个项目,把要改的文件和要求传上去,就可以远程操作了。”贝壳财经记者在荣大快印3楼的员工排行榜上看到,他们的工作岗位有明确的细分,其中包括顾问、格式核查专员、制作员、咨询顾问等。根据“荣大集团”的组织架构,公司还设有印刷事务部、尽调事务部、信披事务部、文件制作部、金融研究部、顾问咨询部等。“荣大的业务做得很细,他们最开始就是文件制作,但是这两年发展了很多业务,包括券商尽职调查报告的工作底稿、上市企业一些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赵雷告诉记者,对于一些投行或者企业来讲,荣大快印这样的第三方受欢迎也是因为市场需求旺盛。“现在一般企业员工都比较精简,投资部门也就两三个员工,这种融资行为发生频率也不会太高,如果只有企业自己两三个人来编这个报告,那他们的压力也会比较大,所以一般都会找第三方来做”,“市场上做得好的也就这一家而已,也不得不用他们。”事实上,荣大已经将目标客户集中在了拟IPO企业及IPO企业身上。一位荣大快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平时打印收费为0.35元一张,如果需要另外的排版服务则是5元钱一页,非VIP客户只能“简单帮你核对”,只有VIP客户才能享受免费的校对服务。12月1日,贝壳财经记者打电话咨询荣大快印会议室预约时,前台工作人员就表示,公司的会议室仅提供给已经签约的VIP客户,普通的打印客户只能使用公共区域的位置办公。那么,如何才能成为VIP客户?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的VIP客户主要针对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签约客户,“一般的企业可能也没有那么多需要校对的东西,你做(文件)的时候我们给免费核对一下”,“(普通企业客户)也有,但是太少了,普通企业也没有什么文件需要校对,除非是有个别的投标文件。”03【荣大打印店有多赚钱】一个IPO项目能赚20多万,8个月里近90家证券公司披露与荣大有合作11 月27日,刚刚完成一笔4.3亿元募资的上市公司大洋生物披露了此次募资支付的520万发行费用明细,其中,审计费用为216.9万元,保荐费用为 188.7万元,律师费用为84.9万元。紧随其后,是两项“材料制作费”的支出,分别为14.15万元、9.4万元,对应单位分别为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 司、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大洋生物这次募集总共为荣大贡献了超过20万元的收入。赵雷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荣大的具体收费情况会根据具体的公司和服务有所不同,一般一个IPO项目的收费均价为20万元,服务包括不限次数的材料修改、打印等。企业规模越大收费越高。据赵雷称,刚开始荣大主要服务券商,向券商收取材料费,“券商为了某一家企业的IPO申报去做了材料,这个钱是券商来付”。“后来改变了收费模式,券商要服务一家企业IPO,荣大就会跟这家企业去谈,做这样一套材料需要多少钱,然后荣大再和企业签署一个协议,会有一个打包价格,这个里面从申报到发行上市整个服务都会在里面。”在一些保荐机构的眼里,IPO项目中聘请荣大科技作为第三方机构,是极为必要的事情。11月17日,中信建投关于拟上市企业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发行保荐书中提及,江南奕帆有偿聘请了荣大科技作为第三方机构,并在公告中阐述了聘请的必要性表示,荣大科技就发行人的募投项目完成了行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用为18万元。航亚科技(原新三板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书中显示,为提高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规范性及准确性,聘请荣大科技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咨询机构,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等服务。12月1日,华蓝集团的招股书披露,其中显示,支付给北京荣大商务北京第二分公司25.47万元采购上市相关服务,占当期中介咨询费用占比为10.25%。华蓝集团的招股书。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荣大服务的证券公司客户中主要包括拟IPO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不同企业费用会有所差异。在 拟IPO企业喜悦智行的招股书中显示,2019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名中,对北京荣大科技的预付款为15万元,业务内容主要为预付咨询服务费。在乐的美IPO 项目中,乐的美与荣大科技协商的合同价格为13万元。在易点天下的IPO项目里,该公司今年上半年中支付给荣大商务的费用就有31.5万元。资料显示,荣大在介绍中罗列的服务案例,还包括小米、迈瑞医疗、厦门银行、三只松鼠、富士康、东莞银行、博纳影业等上市公司或拟上市企业。事实上,除去IPO项目外,荣大在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中提供服务同样收入不少。上 市公司金科环境在相关募资公告中披露,在公司6.32亿元的募资项目中,已经支付给北京荣大商务的材料制作费为24.53万元、北京荣大科技的材料制作费 为8.49万元,共计支付的费用超过33万元,是继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外占发行费用比例最高的费用。上市公司和远气体在一次总额为4.3 亿元的募资中,对荣大商务支付的材料制作费也有22.64万元。此外,天和防务的募资项目中,也聘请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提供底 稿辅助整理及电子化服务、材料打印制作以及荣大云协作软件咨询及支持服务。今年9月,上市公司江苏国泰披露的越南纺织染整建设项目、张家港纱线研发及智能 制造项目等多个可行性研究报告,均是委托了北京荣大科技制作。事实上,与荣大产生过合作的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远不止于此。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根据choice数据统计,在2020年4月以来的8个月时间里,A股及新三板市场上的保荐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募资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中,提及“北京荣大科技”、“北京荣大商务”、“北京荣大伟业”三家公司的相关证券公司有近90家。值得注意的是,这仅仅是已经发布公告中提及的企业,还会有很多拟IPO企业或上市公司的相关募资公告尚未公布。在荣大收入颇高的另一面,除去一些材料成本外,人工成本成为重要支出。某招聘平台显示,荣大科技招聘的信披合规咨询(二级市场)岗位的月薪为5k至10k,任职资格上需要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知识等;售前顾问岗位的月薪区间为13k至26k;售后工程师岗位的月薪区间也在5k至10k。在招聘月薪为1万至1.5万元的财务内控合规咨询岗位中,要求应聘者要来自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具有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3-5年的工作经历等要求,可以说是标准并不低。在荣大商务发布的招聘内容显示,招聘的底稿专员月薪为4-8K;招聘金融、投行、证券研究岗位的月薪为4-8K、印前制作岗位的薪资为4-7K。在一个要求8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排版员岗位中,薪资区间为8-13K;投行业无咨询岗位的月薪标准为18K-24K。与面临的市场蓝海对比,荣大科技对应的成本也让利润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目前,荣大科技刚刚进入辅导期,届时公司招股书披露,会揭秘这家打印店的真实收入情况。04【占据97%的市场】从“住宿洗浴快印一条龙”到高新技术的拟IPO企业2000年,一家名为北京荣大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的企业在北京成立,注册地址位于西直门金灿酒店的413房间,经营范围包括电脑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打字、复印服务等,这就是荣大快印的前身。从持股比例上看,周正荣持有该公司71.37%的股权,韩起磊持有该公司25.4%的股权。作为荣大快印的幕后老板,周正荣和韩起磊十分低调,在荣大公开的信息中找不到任何描述。因制作招股书闻名业界的同时,荣大快印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2008年,上海荣大成立;2011年,深圳荣大成立。当 时的荣大除了主要服务券商外,也已经开始服务不少上市公司。2010年,上市公司东方国信就与荣大伟业有了交集。根据上市公司飞利信发布的2011年年度 报告,公司的上市发行过程中就与荣大伟业有合作,报告期末对于荣大伟业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为10.3万元。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必然也会有竞争。财经打印是一个大市场,并不是只有荣大看准了这块儿肥肉。2013年9月,同样在紧邻金融街的位置,新成立了一家名为国信快印(北京国信创业快印股份有限公司)的打印店,业务与荣大快印相同,主要客户为证券公司、上市或拟上市公司、律所、银行等。当时国信快印打出来的“招牌”是:很多工作人员乃至股东此前就是荣大快印的员工。“荣大快印前员工”的标签为国信快印增加了人气。不过,没多久,国信快印一些尚在竞业协议期内的荣大快印前员工,就因竞业限制纠纷被荣大快印告上法庭。资料显示,国信快印的股东赵智聪、窦成文均为荣大快印出身的工作人员,二人从荣大商贸离职后进入国信快印工作。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在2013年底,也就是国信快印成立三个月左右,荣大商贸就以与赵智聪、窦成文曾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向西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此之外,国信快印还因一起邻居装修产生噪音污染导致客户流失打了一场官司,当时国信快印表示,噪声导致公司客户大量流失,经营状况大受影响,经营收入下滑。而这区间,荣大快印正在经历着华丽的转变。2014年,周正荣与韩起磊共同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荣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金酒店)。这家公司的成立,也是荣大在很长一段时间能够提供住宿、洗浴、快印“一条龙”服务的保障。“荣大集团”的微信公众号,曾在2018年12月发布《荣大集团金灿酒店重装开业啦》的文章来做宣传。今年4月,该微信公众号还发文推广,表示“荣大集团金灿酒店史上最低价”,“感恩荣大客户”,原价688元一晚的房间活动价仅300元。12月1日,一位荣大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金灿酒店已不属于荣大管理,已经外包给酒店品牌运营方“秋果”运营,“需要直接在网上订酒店就可以”。记者在某旅行服务平台上看到,该酒店的房间价格在400元左右,评分也不算很高,在评论中,也有人表示“就是为了荣大才住这的”,“主要是在荣大楼上,作材料特别方便”等评论。金灿酒店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荣大快印的客户,直接在该酒店订房也可以享受8.8折优惠。放弃酒店业务的背后,荣大快印在这几年经历了一次全面转型。按照荣大自己的说法就是“从传统财经业务转型为科技创新业务、从传统印刷服务转型为金融咨询服务、从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为知识密集型企业”。2014 年,北京荣大科技成立,也是荣大此次计划IPO的主体。数据显示,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中,周正荣持有43.75%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一职;韩起磊持有荣大科技27.02%的股权,并担任荣大科技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周正荣及韩起磊等人为股东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谨信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持有荣大科技部分股权。如今的北京荣大科技,已经贴上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标签。荣大科技官网介绍显示,公司先后上线了“荣大二郎神”、“荣大云协作”,在2016年开始推出打包全包服务。2019年8月,“荣大集团”的一篇介绍文章中披露,公司发展至今已经占有97%的高额市场占有率。

审计署:绝大多数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 涉金额3099.81亿

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 (杨曦)12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对《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绝大多数已得到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补征或退还税款、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38项。对于个别正在持续整改的问题,审计署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有的问题涉及改革中长期目标,需结合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二是有的问题错过当期整改时机,需等待合适时机补办手续或推进建设。三是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解决。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以下为报告全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号入座,按时按规定整改到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审计署向161个中央部门单位和省[* 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级人民政府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积极跟踪督促整改。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大多数部门单位和地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检视问题清单,确保整改到位。(二)建立健全整改机制。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不断健全整改机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50多个中央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进行专题部署或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建立了回访检查制度,重点约谈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负责人,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如扶贫办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医保局等13个部门,共同推进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形成合力。(三)切实强化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如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结合整改,研究制定教育、警示、问责意见;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等把国家审计与部门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等贯通起来,推动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大多数部门单位和地方对普遍性问题组织深入研究,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源头治理。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绝大多数已得到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补征或退还税款、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38项。(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通过调整预决算、督促加快开工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82.57亿元,完善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等制度31项。1.关于中央决算草案未披露以收入退库方式安排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复列收列支、中德财政合作伙伴基金2018年底余额等3个事项问题,财政部已在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中予以披露。2.关于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的问题。一是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问题。对未将上年结转纳入年初预算问题,3个部门已在编报下年预算时统筹考虑;对未及时清缴结余问题,7个部门和10家所属单位已清缴结余资金8791.4万元,2个部门和39家所属单位的2.68亿元待办理竣工决算或报批手续后上缴。对向连续结转的38个项目安排预算问题,已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压减部分项目预算。对11个项目超期未开工或无法实施问题,其中10个项目已开工、1个已调整投资计划。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合理问题。对6项专项转移支付未落实到具体地区问题,有1项在政策到期后取消,5项将在编制下年预算时落实到具体地区;对批复的10个部门预算未细化问题,财政部已督促相关部门在执行中细化,并对部门下年年初未细化的预算原则上全部调减收回。对向7个协会和非本部门所属75家单位安排预算问题,财政部对4个协会下年起不再安排预算,调减1个协会2019年预算291.39万元,并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规范对协会和非所属单位的预算保障、拨付等渠道。三是部分预算调整和下达不够规范及时问题。对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4个项目追加预算问题,财政部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项目评审,加快预算执行。对下达7个部门项目预算时间较晚问题,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加快下达投资计划,部门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支出原则上全部通过现有预算调剂解决。对部分预算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问题,至2019年9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已分别下达97.8%、92.5%和99.7%;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提前编制投资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下达。对17项转移支付未提前下达或提前下达未达规定比例问题,有13项自下年起将按规定比例提前下达,2项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四是部分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对接时间较长问题。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执行中减少预算追加;财政部优化了预算审核流程,缩短预算下达时间。五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设立的部分一级企业未纳入预算范围问题,财政部在第6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围工作中将295户企业纳入预算范围,并加快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逐步实现全部纳入。对资金闲置或未发挥效益问题,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对预算支出使用全过程进行规范,并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评估和后评价工作。3.关于转移支付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指定用途资金占比仍较高问题。财政部对有关一般性转移支付不再要求专款专用,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使用,并制定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案,对共同财政事权逐步实行分类分档的保障机制。二是部分转移支付安排交叉重叠问题。对在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中安排补助地方同类支出问题,财政部已督促调整2019年部门预算,或转列专项转移支付。对两部门安排的支出投向相同或类似问题,财政部与发展改革委在安排预算时加强沟通,并要求地方做好统筹安排。对6个投资专项的部分具体投向存在重叠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修订2个专项的管理办法;其余4个专项将进一步加强审核,避免交叉重复。三是部分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问题。对未明确实施期限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23项专项转移支付、4个投资专项的实施期限、退出条件或因素权重等;对未在预算编制前开展评估问题,财政部从下年起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所有专项转移支付等开展定期评估。对分配标准或计算方法未经批准即实施问题,1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已纳入专项转移支付,1项资金管理办法报批后印发实施。对未严格按规定方法和标准分配问题,财政部提高了7项专项转移支付分配的科学性,修订其中4项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规定方法、标准分配和调整。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分配资金问题,财政部已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要求地方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发展改革委督促地方加快推动项目实施,确保符合安排条件,今后将严格审核。4.关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问题。对未设立绩效目标问题,财政部2019年已设立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下达;对未填报绩效目标表问题,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投资计划时填报绩效目标。对评价标准偏低、缺少关键因素等问题,发展改革委重设了2019年相关投资专项的绩效目标,根据支持方向设定了与任务匹配、可操作和量化的绩效指标。对绩效量化指标偏少或量化指标超出项目内容等问题,财政部积极推进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与标准体系建设,指导相关主管部门调整和优化了一级项目绩效指标。对目标设定不够明确或要素不完整问题,财政部已修订8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并明确绩效目标,3项专项转移支付和1项政府性基金下达预算时已细化和完善绩效目标,2项专项转移支付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4项正在修订管理办法,相关部门也及时调整了项目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未与预算同步下达问题,有11项在下达2019年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1项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二是绩效评价不够规范问题。对未将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参考因素问题,财政部下达2019年相关预算时,已作为参考因素;相关部门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项目自评不够客观问题,发展改革委督促地方核实6个专项情况,提高自评客观性和准确性;相关部门进一步严格执行绩效自评标准。对未严格自评或自评内容不完整问题,发展改革委组织完善了相关专项的二三级绩效指标,今后将严格按设定标准开展绩效评价。三是绩效信息公开比例较低问题。财政部已将中央部门本级50个重点项目、49项一般性转移支付、18项专项转移支付以及部分政府性基金的绩效目标,向全国人大报告;将2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82个中央部门26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23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表和81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75.43亿元,完善制度56项。一是对预决算编报还不够完整准确问题,38个部门和108家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纳入预算等整改13.47亿元。二是对预算执行及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35个部门和87家所属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办手续、收回资产等整改43.78亿元。三是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管理不够严格问题,43个部门和95家所属单位通过归还费用、清退或处置公车、细化会议计划等全部整改。四是对依托管理职能或者利用行业资源违规收费问题,3家所属单位已停止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违规收费事项进行清理。五是其他问题,其中: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家所属单位已清退12.74万元,2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已完善制度、停止发放等;对未经批准兼职取酬等问题,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的5人清退取酬68.04万元,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的11人已停止兼职;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41个部门和50家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等整改18.79亿元。对审计指出的预算执行不严格、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等深层次问题,财政部和有关部门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预算编制管控基础尚未夯实问题。财政部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作用;进一步理顺部门预算管理权责,强化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要求不得在项目预算中编报基本支出;稳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相关改革配套体系有待完善问题。财政部会同司法部继续推动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机制,扩大定员定额管理单位范围,逐步将全部行政、参公单位和大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管理范围;督促部门准确把握“三公”经费口径。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将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津贴补贴政策。三是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约束缺乏刚性问题。财政部进一步加大预算评审力度,推动部门项目预算评审全覆盖;硬化预算约束,减少追加,部门新增支出优先通过年初预算调剂解决;研究建立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联动机制,督促部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内控机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截至11月底,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涉及金额11.75亿元,完善制度43项,处理处分2人。其中:追回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资金2486.19万元,其余3086.47万元通过取消担保、调整预算等整改;追回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补贴或贷款1.41亿元,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停发补贴、取消资格等整改1.89亿元;对7.9亿元闲置资金,已调整预算拨付使用。2.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金额74.83亿元,完善制度28项。对16省信息系统和数据存放问题,有6省已基本实现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和数据省级集中存放,其他地方正加快推进。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比例较低问题,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财政部、国资委加大划转工作力度,将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中央企业股权划转工作,地方企业正按计划启动。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2省归还占用的财政资金、贷款等73.72亿元;3省已有3000多名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重新参保或补缴保费;13省收回违规发放给2.39万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金1.02亿元,并建立起数据共享、联合惩戒等机制。3.关于医疗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完善制度18项。对医保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问题,医保局建立起飞行检查机制(不预先告知的异地监督检查),推动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将骗保行为纳入国家征信体系;对存在骗套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或个人,依法终止服务协议、追回资金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医保基金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1省已取消城镇居民医保卡的储蓄卡金融功能,5省5市已停止个人账户用于非医疗保障支出。对未完全按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问题,4省均已制定整合方案或实施意见,确保2020年前实现“六统一”;对职工医保基金未实行市级统筹情况,3省均作了安排部署,最晚将于2020年完成。对职工医保未纳入属地管理问题,7省与相关行业(企业)协调制定了移交方案,其中3省已完成13个行业(企业)的移交工作,涉及35万人。4.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20.35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政策111项,处理处分65人。对农村厕所、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使用问题,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改厕等人居环境问题大排查;有关地方逐村摸底,调整优化目标,探索建立后期运营管护机制,11县农村厕所改造率已达85%,23县厕所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闲置问题已完成整改,12县解决了相关设施使用二次污染问题。对有关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农业农村部加强组织指导,有19县已完成黑土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目标任务。关于合作社实际效果不佳、未获得贷款或未享受扶持政策等问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11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已注销254家“空壳”农民合作社;2县新增合作社贷款2.31亿元,1县通过降息、贴息等降低合作社融资成本。对资金和项目管理问题,31县已追回被挪用或骗取资金6.76亿元,处理处分58人;40县加速推进110个项目实施,拨付到位13.37亿元;农业农村部发函或约谈相关地方,督促加快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进度。5.关于惠农补贴资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已整改118.85亿元,剔除识别不精准或重新识别补录4.49万人,更新信息数据3.69万条,完善制度222项,处理处分641人。对惠农补贴散碎交叉问题,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加大了归并整合力度,并完善申报、审核、发放机制。对“一户多卡”或未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问题,财政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推动一户一卡(折),并将国库集中支付与“一卡通”相结合,提高补贴发放和领取效率,135县已整改86.91亿元。对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搞平均主义等问题,各地通过入户、信息公开等提升知晓度,已补发或加快发放2772万元。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已追回被骗取套取、违规使用或超范围发放资金3.21亿元,统筹盘活、加快拨付闲置资金27.95亿元。6.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各地已整改861.85亿元、住房21.97万套,完善制度162项,处理处分167人。对493个项目扩大棚改范围等问题,有关地方通过调整棚改项目等全部整改。对违规使用棚改项目融资问题,各地已收回资金、分期还款等180.08亿元。对土地手续不全等问题,有关地方通过完善手续、补缴出让金等整改521个项目的3.43万亩土地。对未享受税费减免等问题,已退还税费和融资中介费12.47亿元。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或分配不细化等问题,有关地方已通过统筹盘活、归还暂无需求贷款等整改591.83亿元。对套取挪用问题,已追回、补充安排资金77.47亿元。对住房未交付、空置或违规分配使用问题,各地通过交付使用、调整用途、加快配套建设、清理腾退、补收差价等整改空置住房17.95万套和违规使用住房4.02万套。7.关于重点机场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17个机场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已整改122.59亿元,完善制度24项,处理处分2人。对招标不规范问题,17个机场均通过加强招标管理、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等进行整改。对不当增加投融资成本等问题,5个机场通过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加快用款进度等整改7.73亿元,4个机场将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等要求。对挤占挪用或多支付拆迁款问题,3个机场所在地方已归还拆迁款7800万元。对高套定额等问题,7个机场将严格执行概算编报等规定,加强审核把关。对资金闲置问题,6个机场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等53.15亿元,对其余83.15亿元将进一步优化调度、加快使用。对工程建设缓慢问题,6个机场积极调配资源,优化施工工序,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用;2个机场的消防等部分工程已完工。对违规征地和土地闲置等问题,涉及的1.15万亩土地通过补办手续、复耕复绿等进行整改。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7个机场将在后续项目中严格按可研批复设计建设,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等规定,1个地方已偿还机场建设资金5524.91万元。(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问题。对16省未对困难较大的市县制定地方政府债务应急预案问题,14省已建立,另2省计划年底出台。对漏报或多报债务数据等问题,相关地区核实调整了债务数据。对存量隐性债务未制定化解措施等问题,11个地区已补充制定化解方案。对债务资金闲置问题,35个地区已支出224.98亿元,其余65.42亿元将在调整项目后按进度拨付。二是金融风险防控问题。对变相降低企业实得融资问题,5家商业银行通过取消与贷款挂钩的存款和理财产品、结清问题业务等完成整改,处理处分212人。对违规收取企业融资费等问题,3家金融机构出台下调费用、扩大减免范围等制度5项,退还费用等2.3亿元,处理处分42人。对“名股实债”开展债转股问题,相关金融机构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前退出部分资金,或安排专项降准资金和社会募资置换原有资金。对虚假掩盖不良问题,3省相关金融机构通过核销及清收转让、追加抵质押等整改740.23亿元。对村镇银行等不良贷款问题,各级监管部门督促相关金融机构规范入账,并采用重组、转让等市场化手段予以整改。对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关部门正研究起草监管办法,目前已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等3类机构的监管规则,正在制订融资租赁等4类机构的监管规则。2.关于扶贫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54.06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扶贫政策334项。一是擅自拔高或随意降低脱贫标准问题。对提高住房补助标准或过度医疗等问题,14县已整改14.78亿元。对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作脱贫处理问题,41县通过细化帮扶措施、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等整改,涉及贫困群众2.97万名。对摘帽即摘帮扶等问题,2县加强扶贫及资助政策落实,提升扶贫成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赶进度、搞冲刺、虚报数据等问题,9县通过调整任务目标、严格数据审核或补拨资金等整改。二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问题,有关地方已追回资金、核减拨款等9626万元,处理处分306人。对“面子”和形象工程问题,3县通过调整账目、归还资金等整改309万元。对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问题,28县通过重新签订帮扶协议、优先吸纳贫困户就业等整改1.45亿元。对将4268万元“造血”资金直接发放问题,10县已通过追回资金、调整收益分配方案等完成整改。三是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多数县未开展扶贫绩效评价问题,财政部、扶贫办等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指导县级开展绩效管理。对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问题,扶贫办督促地方全面排查,12县已剔除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对行政村账务不规范等问题,10县已督促145个行政村完善财务资料、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等。四是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问题。对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问题,42县通过自查清理、归还垫付资金等整改21.1亿元,处理处分72人。对资金和项目闲置等问题,37个地区盘活资金8.28亿元;15县通过责成补种苗木、补发物资、加强培训等推动落实扶贫建设项目后期管护责任,涉及93个项目、3340万元;66县推动277个扶贫项目重新使用或运营,避免或挽回损失2.63亿元。对后续帮扶措施未落实等问题,24县严把项目筛选、加强就业培训、优先聘用贫困群众,并制定完善以工代赈等制度20项。3.关于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18.84亿元,健全制度17项。一是污染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对未按要求办理环评等问题,已经整改。对化工园区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入园等问题,已有35个园区完成评估,144个化工项目布局在化工园区内。对无资质企业处置废水废物问题,相关港口约谈了相关企业,有3家企业已取得资质,与另1家仍无资质企业终止合作。对5家企业虚开污染物接收证明问题,地方主管部门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二是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不平衡问题。对违规取水问题,1省收缴罚金972.59万元,4省2897家用水单位补办、换发取水许可或按规定封停,另223家单位已列入关停计划。对未按期实施的12个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自然资源部专门发文要求整改,并开展现场督导,有2个项目已完工,其他项目也已取得进展。2省678处侵占入海河道的违规点位已完成清理。三是部分生态文明重点任务未有效落地问题。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会同有关地方,进一步建立健全渤海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以及京津冀环评会商、统一监测等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9个地区将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做好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此外,对少征或拖欠水资源费、资金闲置、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有关地区已补征、偿还、统筹调剂使用等18.84亿元,7省62个项目已建成或基本建成。(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对未完成相关资格认定或无企业享受优惠问题,5省逐一梳理去产能和调结构停产停业关闭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退税。对高新技术企业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问题,2省已减免128户符合条件企业税款。对多征税和未及时退税问题,2省已退还56家企业多缴税款1887.32万元,3省完善网上退库功能或研发出口退税流程监控平台;对向不符合条件单位减税问题,有关方面正研究完善政策适用范围。对向企业违规收费、转嫁费用等问题,17省相关单位已停止收取或转嫁费用并退费1.27亿元。对依托行政职权及影响力摊派或收费等问题,有41家已停止摊派,16家停止相关中介服务事项,1家已与主管单位脱钩。同时,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中关于“要将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作为整改情况报告一项重要内容”的要求,将2019年第二、三季度减税降费审计及整改情况一并报告,具体情况见附件。2.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对融资难等问题,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出台多份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34号),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动扩大知识产权融资。对融资贵等问题,人民银行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会同司法部等部门明确了高利贷认定标准,打击非法贷款活动。3.“放管服”改革方面。对未按规定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7省9家单位已停止1项审批事项,取消8项前置审批条件,下放1项审批权限。对扩大审批范围或审批不及时问题,2省已规范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等,1个部门加快了审批进度。对在招标和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问题,10省32家单位修订或废止招投标规定、取消不合理限制性条款等。对违规审批或未按时限办理备案事项问题,2省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对“互联网+政府服务”相关问题,各地采取了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数据共享、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等措施,一些地方已认可电子证照,无需现场提交原件。4.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对少报拖欠账款问题,12部门和19省制定清偿计划,目前已偿还35.04亿元。此外,对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保证金问题,已清退保证金65.16亿元、上缴国库2.13亿元;对限制使用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问题,1家单位明确可以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5.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偏窄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国有产权登记变更审批程序复杂问题,财政部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对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问题,教育部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要求统筹规范教育系统各类监督检查,共享检查结果;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建立了“5+N”(N为地方)的央地联动机制,对国家科技计划相关项目按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查。(六)金融和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的22户中央企业和5家金融机构已整改194.56亿元,完善相关制度367项。一是部分重点任务未及时完成问题。对研发投入未达规定比例问题,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40号),加强对研发投入等指标的考核;相关企业出台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提高研发投入强度等制度12项。对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国资委出台《关于大力支持中央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若干激励政策的意见》(国资发考分规〔2019〕74号),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强化机制保障;2户企业出台创新成果奖励等制度,把科技创新作为薪酬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按要求关停煤炭产能问题,煤矿已实际停产,有关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对违规新增火电装机容量问题,能源局已将3个火电项目移出缓建名单,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对厂办大集体和“三供一业”等处置缓慢问题,有关企业完善了工作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投入、稳妥推进。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对违规决策等问题,9户企业健全了内控制度和决策及风险控制体系,并及时处置风险点;4家金融机构完善了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三是企业经营和金融业务开展不够规范问题。对偏离主业违规开展业务问题,8户企业通过修订投资制度、加强资产保全、责成下属企业有序退出等,收回资金或化解风险14.23亿元。对1户央企违规对外担保问题,该企业已发文严禁所属单位对外担保,并就损失提起诉讼。对金融机构违规开展业务问题,2家金融机构已停止相关业务,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防线,一户一策化解风险。对违规采购问题,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修订完善招标管理、违规行为处罚等制度49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会计信息不实问题,22户企业和1家金融机构已调整账目。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违规取酬和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6户企业和2家金融机构完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8项,收回153.78万元,处理处分2人。对公务用车和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10户企业和4家金融机构制定办法规范领导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事项,退还超标差价款,处置或封存公务用车。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相关人员正在注销股权,所在企业和金融机构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员工从业和投资等行为的文件。(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1.关于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持续加大对信贷、同业理财等领域的检查力度。其中银保监会2019年上半年派出检查组539个,检查银行机构693家次、处罚801家次。2.关于涉税涉票问题。对审计移送的涉税违法问题,税务部门已办结47起,查补税款102.84亿元。对存在税收征管漏洞问题,税务总局初步构建起增值税“风险提示+申报比对+快反机制+异常处理”的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双打”(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3.关于涉众金融违法行为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多次开展针对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制定工作,加快建设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稳妥有序处置网络借贷机构,以“三降”(平台数量、借贷余额、借款人数)为抓手,以退出为主要方向,压实股东、平台责任,推动大多数机构良性退出,支持平稳转型。4.关于基层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促进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实施数据稽核,变“人工审”为“事前防、事中控、事后查”,持续推动社保经办系统稽核风险控制工作转型升级。一些地方认真排查权力事项廉洁风险点,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5.关于环保领域仍需持续关注问题。生态环境部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清理整治21省899个县级水源地,督促建立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针对相关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正在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八)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财政部等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审计建议,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部署,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深化相关领域改革。1.关于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一是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已降低制造、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1至3个百分点,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执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万亿元。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部加强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动态管理,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相关部门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三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银保监会与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深化“银税互动”,开展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将支小再贷款范围扩大至民营银行,适当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四是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国资委印发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举措2019年落实方案,加强对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的考核。2.关于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建议。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央财政增加脱贫攻坚、结构调整、生态环保、民生等方面投入;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中央部门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平均压减幅度达10%;督促地方盘活变现低效、闲置等政府存量资产。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70多个部门和31省印发了贯彻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或成立专门机构。财政部制定《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136号),抓紧建设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财政部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硬化预算约束,减少追加调整。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国发〔2019〕21号),明确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3.关于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建议。一是加强财政、金融和就业优先政策协调配合。国务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财政部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投向监管。国资委建立重点企业债券风险动态监测机制,严格实施债券发行比例管理;中央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债转股模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补充权益资本。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地方提高金融监管能力。二是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扶贫办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产业扶贫机制,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负面清单”。三是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自然资源部正在修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对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实行空间准入和规划许可。生态环境部组织实施大气、水污染治理等研究项目,优化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4.关于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的建议。加强部门间监督检查统筹衔接,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并在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完善管理、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如科技部牵头建立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机制和科技领域重大违规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自然资源部每年只开展1项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生态环境部将原有27项监督检查任务减至2项;卫生健康委制定为基层减负的19项措施;扶贫办要求每年只统一填报1次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个别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有3种情况:(一)有的问题涉及改革中长期目标,需要结合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管理、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涉及财政改革问题,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利用等涉及乡村治理问题,需要随着财税体制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而逐步解决。(二)有的问题错过当期整改时机,补办手续或推进项目建设需等待合适时机。如预算不细化、投资项目推进慢、保障性住房用地手续不全或住房闲置等问题,受预算调整、土地储备、补缴出让金、配套设施建设等影响耗时较长;个别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受严寒天气等影响,秋冬季无法开展,工程进展较慢。(三)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如资产产权确认、资金结余清理等问题,需较长时间理清产权关系等,有的涉及征地、消防、水利等多个领域和部门,个别还涉及诉讼程序。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审计署将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赵信

关于广安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安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1234”工作思路和“全面落实年”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保障能力逐年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收支及平衡情况1.全市(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67亿元,为预算86.48亿元的99.06%,增长7.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94.36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捐赠收入33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87亿元、上年结转结余5.9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亿元、调入资金25.01亿元,收入总量为344.2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04.35亿元,增长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7.6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55亿元,支出总量为333.54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存资金10.71亿元。其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2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99亿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8.24亿元,为预算110亿元的80.22%,下降26.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4.22亿元、上年结余6.5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6.94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35.9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01.1亿元,下降18.38%;调出资金24.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09亿元,支出总量为134.48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余1.49亿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6亿元,为预算1.47亿元的99.32%,加上年结余1148万元,收入总量为1.5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881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6942万元。年末无结转。(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87亿元,为预算54.73亿元的100.26%。加上年结余61.49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6.3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47.21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后,全市滚存结余69.15亿元。2.市级(1)一般公共预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62亿元,为预算24.63亿元的95.9%,增长15.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75.2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1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26亿元、上年结转结余4.0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3亿元、调入资金5.7亿元,收入总量为124.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61.37亿元,增长8.5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1.4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1.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0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39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万元,支出总量为114.63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存资金9.95亿元。其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1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64亿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81亿元,为预算55.4亿元的50.3%,下降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上年结余5.5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9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52.2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35.28亿元,下降3.92%;加补助下级支出1.14亿元,调出资金5.3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62亿元,支出总量为51.01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余1.28亿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058万元,为预算9863万元的91.84%,增长54.2%。加上年结余1148万元,收入共计1.0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631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3896万元。年末无结转。(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66亿元,为预算43.47亿元的100.5%。加上年结余47.86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1.5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38.59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后,市级滚存结余52.93亿元。(二)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年初余额4.35亿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动用2.53亿元,因“三园区”超收、预算结余等因素补充3.48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年末余额为5.3亿元。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因减税降费导致的市本级收支缺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自办民生项目、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7775万元预备费主要用于:市级部门职工丧葬抚恤金、援助宜宾地震灾区、食品安全、支持教育发展以及金融发展等方面。上述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均为快报统计数据,在与省财政办理结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经省政府批准,2019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336.02亿元。2019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08.53亿元(一般债务201.60亿元,专项债务106.93亿元),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率为36.1%。2019年财政厅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66.08亿元(新增债券42.72亿元,再融资债券23.36亿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农林水、科教文卫等公益性事业发展和偿还到期置换债券。(四)执行市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常委会决议、市人大预算委的相关审查意见,规范收支预算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广泛征求人大对预算编制的意见,向市人大预算委开放市本级“大平台”动态监控和支付查询权限,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高效办理有关财政事项的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56件,反馈满意率100%。主动汲取人大代表智慧,在华蓥市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建立交通产业发展基金、老旧小区水电气改造等方面,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把代表的建议转化为良政善治。1.挖潜增收筹资聚财,全力破解资金瓶颈。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冲击,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税收占比达61.1%,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主动对接国家政策和投资方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79.43亿元,增长9.6%。其中,争取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10亿元,累计到位中央补助20亿元。省政府转贷我市新增债券42.72亿元,增长31.3%,其中:专项债券35.1亿元,增长59.3%,为华蓥山提档升级、公办幼儿园等40余个重点项目提供支持。举办“国企广安行”及PPP项目推介会,17个项目进入执行阶段,投资总额158.1亿元。支持做大小平基金,基金总规模达30亿元,已到位6亿元,为18个重点项目提供支持。盘活存量挖潜,收回结余资金9.6亿元,依法处置低效、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资产收益1.2亿元。深化财金互动,市级安排2000万元财金互动奖补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全市企业贷款余额391.45亿元,较年初增加37.58亿元。2.强化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投入。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当年预算安排、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把有限的财力用于保障市委重大决策落实,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城市提质、乡村振兴、区域合作、交通硬仗等领域的资金需求。完善市级八大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主要投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推进产业基金与项目对接,四川军民融合基金和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入3.3亿元,专项支持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坚持“全市一盘棋”,市财政打紧开支,安排4.87亿元,通过项目配套、以奖代补等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3.减税降费减负加油,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坚决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按照“降税率、扩进项、退留抵”的要求,落实增值税税率由16%和10%分别降至13%和9%、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等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顶格”按50%比例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8项地方税费,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提高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36.4万人享受减税红利。落实降低社保缴费费率、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标准等政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0.83亿元,减少市县财政收入3.96亿元,90%以上民营经济受益,91%的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4.人民至上理财为民,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强化民生支出保障,投入48.74亿元,完成省定27项、市定10项民生实事。加大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托幼等民生社会事业投入,丰富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投入2890万元用于疫病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促进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将88类126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归集到“一卡通”发放,已发放金额8.99亿元,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拦截违规资金800余万元,从源头上防范优亲厚友、超范围发放资金等问题。开闸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18.5亿元扶贫资金实现到人、到项目监管,促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5.守住底线防范风险,促进财政稳健运行。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17.1亿元,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未超警戒线。制定融资举债负面清单,划定违规担保举债红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34.84亿元,风险等级从橙色下降为黄色。落实《广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构建债务风险预警和责任追究体系,筑牢债务管控防火墙。市县两级成立债券项目编审中心,提高债券项目编制专业化水平,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推进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消化处置财政借垫款10.6亿元。6.统筹谋划深化改革,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行动”,完成32项年度改革任务。实施“零基”预算,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核定市级部门项目支出,提高预算精准度。建立项目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修订完善“八大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破解支出固化的顽疾。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四同步”,率先在全省全覆盖开展绩效运行监控,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列全省第二名,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三。深化财政信息公开,财政部门按季、市级部门按月公开预算执行情况。7.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夯实财政治理基础。推出32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具体举措,全市一般性支出压减10.2%,“三公”经费下降12.4%。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等9次专项检查(整治),查出违规违纪金额6391万元,整改6172万元,其中收缴财政3226万元,全市立案审查15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针对财政监督和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23条整改措施、72条负面清单,推进源头治本。逗硬执行公务卡制度,完善制度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对接移动支付,市本级2019年底公务卡办卡率和使用率达100%。推进信息化与财政业务融合,市本级网络集中核算平台入选全省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好案例”。深化“互联网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试点扎实推进。完成1258个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财政票据进入电子化时代。财政管理工作在2019年省对市(州)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内地市第一名。(五)2019年主要财政收支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情况2019年,全市各级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是支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全市投入38.5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筹集31.62亿元,推进以“三大园区”为重点的产业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安排2.07亿元,用于充实(入股)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安排3.38亿元,落实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企业减负等政策,支持完善“341”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安排9192万元,推进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国家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保障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落实“民营经济25条”,发放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补贴券,纾解民营经济困难。完善普惠性金融政策,成功申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建立清欠长效机制,偿还比例达96.7%,增强企业公平感、安全感。二是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全市投入48.65亿元,着力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不摘”的要求,加强脱贫攻坚财力保障,投入16.31亿元,支持实施19个扶贫专项计划,2.6万名贫困人口脱贫,194个贫困村整体退出,率先在全省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投入32.34亿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用于美丽乡村、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中型水库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推行“五补五改”新模式,通过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直接奖补等措施,建立新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三是支持绿色生态发展。全市投入29.25亿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安排22.74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国有企业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累计完成投资107.2亿元,195个生态修复项目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山青、水秀、林美、田良、湖净的目标。安排2.92亿元,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污染防治资金3.39亿元,用于污水垃圾治理工程,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对芦溪河、西溪河、长滩寺河按月水质监测考核,按照“超标者赔偿、改善者受益”原则,强化各区市县、园区治理责任。四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投入63.59亿元,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安排学前教育资金7.54亿元,建成投用60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2.1万个,幼儿入园难的痛点得到有效缓解。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为2.23万人“三儿”(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安排40.15亿元,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学生免作业本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等项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6.28亿元,支持普通高中教育,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落实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安排2.55亿元,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保障中职全面免费政策顺利实施。五是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全市投入9.29亿元,支持繁荣文化、体育事业,促进文旅融合。安排4800万元,用于“五馆”及村级文化场所免费开放,促进文化资源共享。安排8000万元用于文化、广电、体育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广播“村村响”、贫困户电视“户户通”等文化扶贫工程,开展优秀剧目进广安等文化惠民行动,支持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安排1226万元,支持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投入7.8亿元,支持红色旅游胜地建设,其中市财政投入3.6亿元,支持文旅集团实施石林景区提档升级、黑龙峡漂流、康养旅游小镇等项目,打造华蓥山红色旅游品牌。支持广安区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获得奖补资金3000万元。六是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投入62.19亿元,织密民生保障网底。落实各项提标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从人均490元提高到52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从每人每月9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每人每月510元、31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350元。安排27.79亿元,充实社保基金,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按时发放。安排9200万元,为31万名贫困人员代缴医疗和养老保险。安排资金1.29亿元,支持大学生、贫困人员、返乡人员创业就业,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安排5.71亿元,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乞讨人员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2.84亿元,向4.46万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生活及医疗补助。安排1.21亿元,落实残疾人康复、配置假肢、发放生活补助等扶助政策。七是支持保障人民健康。全市投入18.26亿元,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安排5.49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排4.04亿元,为常住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连续六年提高,2019年达到人均69元;安排1.24亿元,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扶助;安排资金648万元,免费为6.48万名贫困人口进行健康体检。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八是支持改善城乡基础条件。全市投入61.62亿元,支持重点交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改善区位条件和城市品质。安排24.15亿元,用于128个城市项目建设,支持完善城市道路、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公园城市。安排20.49亿元,构建川东渝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官盛大桥、清溪口渠江大桥等交通项目建成通车,高铁、机场、高速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支持国家级、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及时兑现财政奖补政策。统筹中省棚改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12.65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7606套,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债券资金,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各位代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统筹政府财力,强化资金安排、库款调度和政策协同,支持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全市财政已拨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8亿元,市财政紧急调度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07亿元,确保了疫情防控设施设备购置、防护物资采购、传染病房(隔离病区)改造、留观点租赁及宣传费用等资金需求。开通采购绿色通道,组建专门采购队伍,依托网上商城平台,保障疫情防控紧急物资采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迅速出台《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恢复发展生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业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落实扩大投资、贷款分险、防疫物资、水电物流、企业稳岗、就业创业、房租减免等系列财政帮扶措施,涉及资金2亿元,为7950户企业纾困解难。落实抗击疫情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缓缴、减免、退抵税费3200万元,帮助593户企业轻装上阵。为受疫情影响的350户企业提供金融帮扶,涉及贷款资金8.19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位代表,经过全市上下的艰苦努力,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新冠肺炎疫情对主要税源行业构成较大冲击,叠加减税降费等多种因素,收入增长动能不足,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财力总量不足,刚性支出有增无减,部分县级财政“三保”压力较大;政府债务规模较大,隐形债务化解任务艰巨,部分地方债务风险等级较高;县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较低,部分地方面临支付风险;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重眼前、轻长远的观念仍然存在,与现代财政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始终心怀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改革创新,努力加以解决。二、2020年预算草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广安的“巩固提升年”“攻坚年”。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彭清华书记来广安调研重要要求,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按照市委“1234”工作思路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大力提质增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贯彻以收定支、有保有压的原则,坚持政府过更加艰难日子,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用好地方政府债券,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财力支撑。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要求:一是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根据收入预算情况,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科学安排支出预算。二是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紧编制支出预算,严控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临聘人员等支出;对不该安排的支出和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列入预算。三是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优结构”的要求,统筹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市委确立的重点工作。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提高财政调控能力。四是加强管理,提升绩效。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严格预算约束,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执行中增支事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总额内统筹安排。五是守住底线,防范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将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巩固预算收支平衡格局,确保财政资金链条不断,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收支及平衡情况1.全市(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8.24亿元,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31.4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17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0.71亿元、调入资金16.52亿元,收入总量为256.0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238.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3.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67亿元,支出总量为250.34亿元,结余5.72亿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2.5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99亿元、上年结余1.4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19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48.1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28.88亿元;调出资金15.8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45亿元,支出总量为148.19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年末无结余。(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实现659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6630万元。年末无结余。(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6.46亿元,加上年结余69.15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5.6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9.09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后,全市滚存结余76.52亿元。2.市级(1)一般公共预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23亿元,同比增长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41.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9.95亿元、调入资金7656万元,收入总量为82.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60.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补助支出16.59亿元,支出总量为76.75亿元,结余5.3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78亿元,支出预计实现45.98亿元;经开区收入预计完成6.96亿元,支出预计实现7.28亿元;枣山园区收入预计完成2.99亿元,支出预计实现3.48亿元;协兴园区收入预计完成2.5亿元,支出预计实现3.4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如下:①支持教育方面,安排资金7.15亿元。主要用于: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9153万元。支持继续实施公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提升公办幼儿园学位数,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减(免)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在园保教费,确保每个幼儿都能“幼有所育”。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2.01亿元。继续支持实施义务教育化解“大班额”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加大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力度;全面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偏远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提升师资能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安排高中教育资金5570万元。继续支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中学英语教学改革。按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在校学生30%的比例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支持市属学校开展英语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四是安排职业教育资金1.33亿元。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推进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落实高职地方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支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②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方面,安排资金1.67亿元。主要用于:一是安排促进文化繁荣发展资金2456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支持文艺创作,实施文艺精品创作、优秀文化传承、群众文艺普及等工程,充分挖掘广安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繁荣发展我市文艺;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二是安排推进红色旅游发展资金3500万元。支持建设红色旅游胜地,实施邓小平故里核心区提质;科学推进华蓥山整体开发,支持整体开发华蓥山旅游区,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擦亮小平故里、华蓥山两大品牌。三是安排广播电视资金2840万元。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惠民工程;支持广安广播电视台更新设备,支持广电传媒事业发展。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安排资金20.57亿元(含市级统收统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17.64亿元)。主要用于:(下转第四版) 11(上接第三版)一是安排社会保险补助资金18.75亿元。用于按国家有关政策和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足额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缴费补贴;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二是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57亿元。加快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继续支持实施妇产优质服务提升行动;支持医疗机构提质,支持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培育重点专科,引进高端人才,创新发展模式,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改革;改善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和条件,加强基层医疗人员培训,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三是安排养老和康养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加快市养老服务中心;启动3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探索建立独具广安特色的养老模式;加强残疾人服务,推进老龄事业发展。④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安排资金3.63亿元。主要用于: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资金8671万元。支持做好住房安全、教育支持、医疗救助、扶志扶智等重点扶贫工作,增强已脱贫群众稳定持久脱贫能力。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9873万元。支持实施“八大战役”,聚焦大气、水、土壤等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城乡污水垃圾治理,支持落实河长制,开展洁净水行动;支持开展大规模绿化广安行动,开展华蓥山绿化美化彩化,加强湿地、水资源保护等;推广运用新能源汽车;支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和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支持实施华蓥山绿化美化彩化、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守护“绿水青山”。三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安排资金1.77亿元。支付债券利息,有序偿还债务,完成隐性债务化解年度任务。⑤夯实农业基础地位方面,安排资金1.74亿元。主要用于:一是安排乡村振兴资金5096万元。围绕“以农富民”,支持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考评及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奖补、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贷款贴息、促进生猪生产临时奖补,支持推进30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建设;支持统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村庄清洁“五大行动”,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建设“美丽广安·宜居乡村”。二是安排农业担保贴息及保险配套资金1066万元。健全农业担保体系,落实担保费和风险补偿金补助制度,撬动更多资金投入“三农”领域。三是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资金5247万元。推进土地治理工程,加快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等;落实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⑥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64亿元。主要用于:一是安排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资金1.39亿元。坚持“以工强市”,支持实施“341”现代工业产业培育计划,实施项目攻坚、龙头培育、园区提质、金融惠企、创新提升行动,推动形成大产业。支持建设玄武岩产业院,加大科研投入,培育新材料产业;支持企业技改扩能,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二是安排科技资金2259万元。支持重点企业、骨干企业、产学研联盟的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和研发能力提升,积极培育市场创新主体,推动我市经济转型。三是安排商贸发展资金6287万元。支持推进现代服务业高品质发展。坚持“以商兴业”,支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用好广安海关平台,做大做强国家级和省级外贸出口基地。四是安排促进金融发展资金2104万元。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金融分险机制,完善信贷担保体系,促进直接融资发展。⑦支持打好交通硬仗方面安排资金1.24亿元,支持开展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抓好机场、高铁项目建设,启动广安民用机场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遂广高铁可研报告编制及西渝高铁建设前期工作。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争创全省首批“四好农村路”全域示范市,加快实施通村公路提档升级。⑧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方面,安排资金5.63亿元。主要用于:一是安排城市建设资金4.32亿元,支持实施城市提质工程,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二是安排住房保障资金1.31亿元,支持建设安居房保障工程,按政策匹配住房公积金。⑨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7760万元。主要用于救治医院改造、设备购置、病人救治、支持企业复产达产等。⑩支持社会管理方面,安排资金14.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单位运转、自然灾害防治、加大人才投入、“平安广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明城市保常态和卫生城市迎复检、化解债务等方面。安排预备费7696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支需求以及难以预见的开支。(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年结余1.2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88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1.5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61.02亿元,加调出资金5454万元,支出总量为61.56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年末无结余。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58亿元,支出预计实现38.44亿元;经开区收入预计完成5.07亿元,支出预计实现7.57亿元;枣山园区收入预计完成9.75亿元,支出预计实现10.95亿元;协兴园区收入预计完成4亿元,支出预计实现4.06亿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736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53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202万元。年末无结转。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006万元,支出预计实现4204万元;经开区收入预计完成4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枣山园区收入预计完成200万元,支出预计实现200万元;协兴园区收入预计完成130万元,支出预计实现130万元。(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5.15亿元,加上年结余52.93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8.08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0.32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后,市级滚存结余57.76亿元。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20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防控“新冠”疫情必需的支出。以上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市级除涉密单位外的部门预算草案及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已报送大会,请一并审查。三、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组织落实好本次人代会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强化使命担当,忠实履行职责,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预算目标顺利实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强化收支管理,用坚实的财力保障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冲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稳定重点行业和企业税收。定期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深入研判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等重大国家战略,把握政策机遇,全力争取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做大政府性基金,深化财金互动,运用PPP、“EPC F”模式,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与国开行的合作,积极参与四川银行组建,入股四川省区域协同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探索抓资金工作新路径。加大土地经营力度,稳定土地出让收益。探索“三保”支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管理新机制,实施工资和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格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调剂追加事项。(二)突出关键领域,用更加精准的财政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并落实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等政策措施,在常态化条件下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打好政策“组合拳”,落实财政奖补、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延迟纳税、缓缴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系列帮扶措施,有力对冲疫情影响。用好“战疫贷”“政银担”“园保贷”等财金互动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民营及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统筹各类产业发展资金,用好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构建“341”现代工业和“36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集中支持城市提质、三大园区、高铁、机场、高速公路、航道枢纽等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财政保障体系,巩固“三农”持续向好的态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守护好绿水青山。(三)优化支出结构,用政府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将节省的资金投向惠民生、补短板的急需领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统筹专项扶贫资金、四项扶贫基金,整合涉农资金,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办好民生实事,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难题。加大重大疫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传染病医院、临时隔离设施及医疗废物处置等项目投入,推进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支持将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增加优质普惠的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织密织牢民生网底。(四)强化债务管控,用强力的举措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实施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定期评估债务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完善风险预案,确保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指标不超警戒线。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维护政府信用。严格执行《预算法》以及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法违规举债和变相举债。落实隐性债务年度化解目标任务,确保隐性债务规模只减不增。发挥债券资金融资成本低、作用直接、政策见效快等优势,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拉动效应。持续推进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全力提高库款保障水平,坚决防止出现支付风险。(五)深化财政改革,用现代的理财手段全面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全面完成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各项任务。积极对接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市县、园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医疗卫生、交通、科技、教育领域改革。修订《广安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完善预算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改变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中的基数依赖。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科学布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分领域分层次、分类别的核心绩效指标,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六)加强财政监管,用规范的管理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行使政府监督》中“四个加强”的要求,全面履行监督职能,聚焦热点难点开展财政监督,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扎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筑牢民主法治意识,认真落实法定事项报告、建议提案办理、重点工作视察等机制,深化预算联网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在人大、政协监督下依法理财。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非税收缴和支付电子化。持续推进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建成规模以下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继续加强投资评审、资产管理、票据管理、会计管理、内部控制、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牢记初心使命,砥砺奋进前行,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十三五”再做新贡献!名词解释和说明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零基预算: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四项扶贫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四同步: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审、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四不摘: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提出“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五补五改:建立“补助改股份、 补助改基金、补助改购买服务、补助改担保、补助改分险”五大机制,改革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五馆: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来源:广安日报

四时迭起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发布 219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7月26日,证监会发布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截至今年4月30日,除*ST华泽、*ST长生、*ST新亿、*ST毅达、*ST东南5家公司外,沪深两市共有3622家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公司中,219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38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82家被出具保留意见,99家被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指出,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共抽样审阅了805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报告反映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大额预付账款,“存贷双高”等异常情况,可能存在资金被占用或资产被质押的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大额计提商誉、股权投资等资产损失,反映其前期并购扩张过程中未充分识别有关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随意,利用会计估计或会计政策变更跨期调节利润,选择性确认与披露以及构造交易等,财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高莉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及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商誉初始确认虚高、商誉减值不规范以及披露不充分;收入确认时未考虑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未正确区分应收账款减值和收入调整;未正确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错误地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不适当、未正确确认并计量或有合并对价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不完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前后矛盾或与年报内容不一致、未正确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高莉强调,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对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及时发现并改正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错误,稳妥做好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针对年报审阅中发现的问题,高莉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执行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和内部控制规范方面的监管标准。二是整理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进一步了解情况及检查。三是收集整理系统内一线会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统一监管口径。四是对于执行中有争议的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尽快形成监管口径,同时以案例的形式指导市场实践。五是持续关注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技术指导。六是结合年报审阅中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来源:中国证券报

刘先生

2020年重点新基建项目-建筑检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筑检测(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新基建重点项目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检测流程简介:检测业务属于基建产业链的后端,按照检测对象可分为建筑材料检测及建筑工程检测;按照检测样品或者检测对象来源可分为送检、抽检和工程现场检测三种。送检模式下,检测样品是客户自送样,因此结论仅对送样样品有效;抽检模式下,检测是针对某一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对象如果是工程,则对所检测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判定。检测业务主要包括获取样品、实验室检测、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发送及售后维护共四个环节。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按施工阶段一般可分为地勘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保温工程阶段、二次结构和装修工程阶段和设备安装阶段,各阶段都有各自需要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建筑工程检测主要有以下步骤:(1)业务洽谈阶段(大约几个工作日);(2)现场检测(包括工程检测及实验室检测)阶段(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周期 以及对应材料标准规定的检测周期,短则几天至 2 个月,长则 1-3 年);(3)报告出具、交付、结算阶段(约需 1-3 个月);(4)应收账款收回阶段(约需 3-24 个月)。随着部分项目质量不达标(如泉州欣佳酒店坍塌)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较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将逐渐升高,工程检测需求量有望增加,同时小型检测实验室将逐渐被淘汰。建筑材料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对现在国内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有直接影响,在明确建筑材料达到规范要求以后,施工单位才能把材料在工程中使用。建材检测报告是检测站最终结果,其准确性与可靠性,对建筑材料合格与否和能不能使用有直接影响,关系到工程质量与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材料检测站形象与社会信誉。建筑材料检测周期取决于检测指标规范要求时间,部分检测参数只需1周时间,部分检测参数则需 1 年以上。建筑材料检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业务受理阶段(大约 1-2 个工作日);(2)实验室检测及报告复核出具阶段(大约 7 天-3 个月,部分业务1年以上);(3)报告发送及售后维护阶段(大约 1 天至 2 个月)。相比于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基本都是预收款,不存在应收账款,所以建筑材料检测业务现金流较好。检测流程简介检测业务属于基建产业链的后端,按照检测对象可分为建筑材料检测及建筑工程检测;按照检测样品或者检测对象来源可分为送检、抽检和工程现场检测三种。送检模式下,检测样品是客户自送样,因此结论仅对送样样品有效;抽检模式下,检测是针对某一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对象如果是工程,则对所检测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判定。检测业务主要包括获取样品、实验室检测、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发送及售后维护共四个环节,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检测工作流程图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按施工阶段一般可分为地勘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保温工 程阶段、二次结构和装修工程阶段和设备安装阶段,各阶段都有各自需要进行的试 验、检测项目。建筑工程检测主要有以下步骤:(1)业务洽谈阶段 公司与业务或总包方进行业务洽谈,确定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主要包括检测内容、工作量、项目周期、项目收费等。(2)现场检测(包括工程检测及实验室检测)阶段(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周期以及 对应材料标准规定的检测周期,短则几天至 2 个月,长则 1-3 年) 公司检测人员根据合同约定及建筑工程项目进度,进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门窗幕墙、钢结构等专项检验项目,以及建设工程材料见证检验。非建筑工程材料类检测,依据该材料所对应的标准,在规定周期内完成测试。(3)报告出具、交付、结算阶段(约需 1-3 个月) 现场技术人员及实验室人员按照检测流程完成对检测指标的检验后,由检验科室汇总检验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出具检验报告,最终将报告流转到检验管理部进行盖 章、备案、发放。 发行人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收费类型一般分为两种:单价合同及总价合同:在单价合同情况下,发行人与业主根据约定的检测服务单项报价清单定期结算,结算周期一般为 3 个月、半年或一年,结算时发行人根据本周期内 提供的检测报告数量及报价与总包方项目经理确认,双方确认一致后发行人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项目经理再申请内部请款手续;在总价合同情况下,发行人与业主预估项目工作总量并签订固定金额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或检测进度与客户定期统一结算,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尚未收回款项计入应收账款。(4)应收账款收回阶段(约需 3-24 个月) 按照合同约定,发行人在交付报告、与客户确认工作量后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提交客户内部进行申请付款流程,大部分款项会在开出发票后 3-8 个月内收回,但也有部分款项由于项目结算、审批周期较长会超过 1 年后收回。现以一般建筑工程为例,将各阶段所需的试验(检测)项目罗列如下:地勘阶段检测项目基础施工阶段检测项目主体施工阶段检测项目保温工程阶段检测项目二次结构或装修阶段检测项目设备安装阶段检测项目其他阶段检测项目建筑材料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对现在国内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有直接影响,在明确建筑材料达到规范要求以后,施工单位才能把材料在工程中使用。建材检测报告是检测站最终结果, 其准确性与可靠性,对建筑材料合格与否和能不能使用有直接影响,关系到工程质量与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材料检测站形象与社会信誉。建筑材料检测周期取决于检测指标规范要求时间,部分检测参数只需1周时间,部 分检测参数则需1年以上。 建筑材料检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业务受理阶段;(2)实验室检测及报告复核出具阶段;(3)报告发送及售后维护阶段。(1)业务受理阶段(大约 1-2 个工作日) 送检模式: 由客户携带检测样品到业务大厅办理检测业务,填写检验合同单,业务受理人员根据检验合同单内容进行划价、样品编号后引导客户到财务缴纳检测费,开具发票或收据(发票根据客户要求,在缴费或出具报告时开具),缴费完成后将送检样品移至样品室,待信息录入、样品状态单确认完毕后,由样品管理员将样品分发到各检验科室。 抽检模式: 公司与客户先就检测内容签订合同,技术人员再到现场取样。在此阶段 客户先缴纳款项,公司计入预收账款。(2)实验室检测及报告复核出具阶段(大约7天-3 个月,部分业务1年以上)检验科室收样后,对送检样品进行分析与检验,检验完成后,由检验科室汇总检验数据,出具检验报告、三级审批签字,将报告流转到检验管理部进行盖章。一般样品的检验周期根据检测项目和标准要求的不同,在7天-3个月可完成,特殊检测项目1年以上。(3)报告发送及售后维护阶段(大约 1 天至 2 个月) 检验管理部对报告进行盖章并通知客户领取,该阶段需要 1-2 个工作日。检测报告送达客户后,财务部确认收入,冲销预收账款。后期的售后维护阶段一般 1-2 个月。建筑材料检测工作流程图根据不同的检测业务分类,一般需要不同的时长的周期来确认检测结果,根据国检集团招股说明书,下面展示的是针对不同检测业务及其对应的周期时长:建筑材料检测业务分类及周期建筑检测(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性质 1.1.3 项目承办单位及负责人 1.1.4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 1.1.5 项目建设地点 1.1.6 项目编制依据 1.1.7 研究工作范围 1.1.8主要设计原则及指导思想 1.2 可行性研究结论 1.2.1项目建设规模 1.2.2产品方案与销售收入 1.2.3目标市场的确定 1.2.4原辅材料和动力 1.2.5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2.6项目建设条件 1.2.7投资构成及资金来源 1.2.8项目经济效益 1.2.9结论分析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 2.1 项目背景 2.1.1政策背景 2.1.2科研和生产技术可行性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方向 2.2.2是保障我国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行业发展的需要 2.2.3是增加当地的财政税收的需要 2.2.4是提高当地群众就业机会的需要 第三章 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市场分析 3.1中国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行业发展概况 3.2我国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发展前景分析 3.3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3.3.1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概述 3.3.2项目产品市场需求 3.3.3项目产品市场前景 3.4产品竞争力分析 1、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推广与其他地区相对而言具有较大的优势2、市场占有额取决因素之一是价格因素 3、市场竞争优势还取决于产品质量 4、政策优势明显 3.5市场分析结论 1、市场容量 2、价格情况 3、主要竞争对手 第四章 建设条件与场址选择 4.1 场址选择 4.1.1 选择原则 4.1.2 场址选址 4.2 建设区概况 4.2.1地理位置 4.2.2自然条件 4.2.3经济发展 4.2.4交通状况 4.3 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 4.3.1概况 4.3.2基础设施 4.3.3交通运输 4.3.4地理位置 4.3.5地质水文 4.3.6经济结构 4.3.7产业布局 第五章 技术、设备和工程方案 第六章 总图运输及公用工程 6.1 总图布置 6.1.1 总图布置方案要点及说明 6.1.2 总图布置方案 6.2 公用工程 6.2.1 给排水 6.2.2 供电 6.2.3 通风与空调 6.2.4 维修 6.2.5 通讯设施 6.2.6 道路及绿化 第七章 节能 7.1 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7.1.1 原则和标准 7.1.2 规范和依据 7.2 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7.3 节能措施分析 7.4 节水措施 (1)节水综述 (2)绿化景观用水、道路冲洗水 (3)节水器具应用 7.5 节约土地 第八章 环境保护 8.1厂址环境条件 1、自然环境 2、社会环境 8.2环境影响分析 8.3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8.3.1设计依据 8.3.2设计采用的标准 8.3.3废物治理方案 8.4 环境影响评价 第九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9.1 劳动安全卫生 9.1.1 设计依据 9.1.2 安全卫生措施方案 9.2 消防 9.2.1 设计依据 9.2.2 设计原则 9.2.3 消防设施和措施 第十章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0.1 组织机构 (1)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2)管理机构组织 10.2 生产管理 (1)制定岗位责任制 (2)签订劳动合同 (3)生产检查制度 10.3 人力资源配置 (1)生产作业量 (2)劳动定员数量 (3)员工来源 (4)员工培训计划 第十一章 项目建设管理及实施进度 11.1项目建设管理 11.2项目监理 1、设计阶段的监理内容。 2、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11.3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 第十二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12.1 投资估算 12.1.1 估算依据 12.1.2 投资构成及估算参数 12.1.3 投资估算 12.2 资金筹措 第十三章 工程招标方案 13.1 总则 13.2 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 13.3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2)招标组织形式 (3)招标方式 13.4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第十四章 经济效益分析 14.1 财务评价的依据和原则 14.2 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14.2.1 税费 14.2.2 项目计算期 14.2.3 生产负荷 14.2.4 财务基准收益率 14.3 成本费用、营业收入及税金估算 14.3.1 成本费用估算 14.3.2 营业收入估算 14.4 财务赢利能力分析 (1)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2)财务净现值(FNPV) (3)投资回收期(Pt) (4)总投资收益率(ROI) 14.5 盈亏平衡分析 14.6 财务效益分析结论 第十五章 项目风险分析 15.1风险因素的识别 15.2风险评估 (1)风险程度等级分类 (2)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15.3风险对策研究 (1)投资风险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2)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如下风险对策 第十六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16.1 结论 16.2 建议【主要用途】 发改委立项,申请土地,银行贷款,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等【关 键 词】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交付方式】 特快专递、E-mail【交付时间】5-7个工作日【报告格式】Word格式;PDF格式【报告价格】 此报告为委托项目报告,具体价格根据具体的要求协商,欢迎来电咨询。【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联报告: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申请报告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建议书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商业计划书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行业市场研究报告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建筑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服务流程 :1.客户问询,双方初步沟通了解项目和服务概况;2.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协议,约定主要撰写内容、保密注意事项、企业相关材料的提供方法、服务金额等;3.由项目方支付预付款(50%),本公司成立项目团队正式工作;4.项目团队交初稿,项目方可提出补充修改意见;5.项目方付清余款,项目团队向项目方交付报告电子版;另:提供甲级、乙级工程资信资质

西伊

国家审计署:截至11月底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情况报告“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作报告时表示,对《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绝大多数已得到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补征或退还税款、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38项。中央财政管理财政部发改委等完善31项制度在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报告显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通过调整预决算、督促加快开工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82.57亿元,完善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等制度31项。在提到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时,胡泽君说,“相关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75.43亿元,完善制度56项”。其中,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管理不够严格问题,43个部门和95家所属单位通过归还费用、清退或处置公车、细化会议计划等全部整改。对依托管理职能或者利用行业资源违规收费问题,3家所属单位已停止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违规收费事项进行清理。此外,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家所属单位已清退12.74万元,2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已完善制度、停止发放等;对未经批准兼职取酬等问题,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的5人清退取酬68.04万元,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的11人已停止兼职;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41个部门和50家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等整改18.79亿元。环保领域今年清理整治899个县级水源地报告还介绍了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胡泽君说,“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针对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持续加大对信贷、同业理财等领域的检查力度。其中银保监会2019年上半年派出检查组539个,检查银行机构693家次、处罚801家次。针对环保领域问题,生态环境部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清理整治21省899个县级水源地,督促建立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针对相关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正在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焦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收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1.02亿在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方面,截至11月底,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涉及金额11.75亿元,完善制度43项,处理处分2人。其中追回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资金2486.19万元,其余3086.47万元通过取消担保、调整预算等整改;追回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补贴或贷款1.41亿元,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停发补贴、取消资格等整改1.89亿元;对7.9亿元闲置资金,已调整预算拨付使用。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金额74.83亿元,完善制度28项。“对16省信息系统和数据存放问题,有6省已基本实现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和数据省级集中存放,其他地方正加快推进”。报告显示,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比例较低问题,财政部、国资委加大划转工作力度,将于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中央企业股权划转工作,地方企业正按计划启动。“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2省归还占用的财政资金、贷款等73.72亿元;3省已有3000多名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重新参保或补缴保费;13省收回违规发放给2.39万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金1.02亿元,并建立起数据共享、联合惩戒等机制。”胡泽君指出。惠农补贴资金 统筹盘活加快拨付闲置资金27.95亿报告显示,在医疗保险基金方面,有关地方和部门已完善制度18项。对医保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问题,医保局建立起飞行检查机制(不预先告知的异地监督检查),推动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将骗保行为纳入国家征信体系;对存在骗套行为的定点机构或个人,依法终止服务协议、追回资金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医保基金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1省已取消城镇居民医保卡的储蓄卡金融功能,5省5市已停止个人账户用于非医疗保障支出”。胡泽君提到,对未完全按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问题,4省均已制定整合方案或实施意见,确保2020年前实现“六统一”;对职工医保基金未实行市级统筹情况,3省均作了安排部署,最晚将于2020年完成。对职工医保未纳入属地管理问题,7省与相关行业(企业)协调制定了移交方案,其中3省已完成13个行业(企业)的移交工作,涉及35万人。报告还介绍了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20.35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政策111项,处理处分65人”。在惠农补贴资金方面,有关地方已整改118.85亿元,剔除识别不精准或重新识别补录4.49万人,更新信息数据3.69万条,完善制度222项,处理处分641人。胡泽君说,对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搞平均主义等问题,各地通过入户、信息公开等提升知晓度,已补发或加快发放2772万元。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已追回被骗取套取、违规使用或超范围发放资金3.21亿元,统筹盘活、加快拨付闲置资金27.95亿。保障性安居工程 各地整改空置住房17.95万套在提到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时,胡泽君说,各地已整改861.85亿元、住房21.97万套,完善制度162项,处理处分167人。对493个项目扩大棚改范围等问题,有关地方通过调整棚改项目等全部整改。报告显示,对违规使用棚改项目融资问题,各地已收回资金、分期还款等180.08亿元。对未享受税费减免等问题,已退还税费和融资中介费12.47亿元。对套取挪用问题,已追回、补充安排资金77.47亿元。对住房未交付、空置或违规分配使用问题,各地通过交付使用、调整用途、加快配套建设、清理腾退、补收差价等整改空置住房17.95万套和违规使用住房4.02万套。在重点机场建设项目方面,17个机场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已整改122.59亿元,完善制度24项,处理处分2人。“对不当增加投融资成本等问题,5个机场通过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加快用款进度等整改7.73亿元,4个机场将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等要求。对挤占挪用或多支付拆迁款问题,3个机场所在地方已归还拆迁款7800万元”。报告提到,对资金闲置问题,6个机场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等53.15亿元,对其余83.15亿元将进一步优化调度、加快使用。对违规征地和土地闲置等问题,涉及的1.15万亩土地通过补办手续、复耕复绿等进行整改。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7个机场将在后续项目中严格按可研批复设计建设,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等规定,1个地方已偿还机场建设资金5524.91万元。三大攻坚战 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等3类机构监管规则报告还介绍了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问题,胡泽君说,针对16省未对困难较大的市县制定地方政府债务应急预案问题,14省已建立,另2省计划年底出台。对债务资金闲置问题,35个地区已支出224.98亿元,其余65.42亿元将在调整项目后按进度拨付。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报告显示,对变相降低企业实得融资问题,5家商业银行通过取消与贷款挂钩的存款和理财产品、结清问题业务等完成整改,处理处分212人。对违规收取企业融资费等问题,3家金融机构出台下调费用、扩大减免范围等制度5项,退还费用等2.3亿元,处理处分42人。对虚假掩盖不良问题,3省相关金融机构通过核销及清收转让、追加抵质押等整改740.23亿元。对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关部门正研究起草监管办法,目前已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等3类机构的监管规则,正在制订融资租赁等4类机构的监管规则。报告显示,扶贫存在“擅自拔高或随意降低脱贫标准”“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等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54.06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扶贫政策334项。对赶进度、搞冲刺、虚报数据等问题,9县通过调整任务目标、严格数据审核或补拨资金等整改。对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问题,有关地方已追回资金、核减拨款等9626万元,处理处分306人。对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问题,42县通过自查清理、归还垫付资金等整改21.1亿元,处理处分72人。对资金和项目闲置等问题,37个地区盘活资金8.28亿元。本组文/记者 孟亚旭 统筹/刘晓雪

发动篇

大局已定,甘肃要全面开挂了!一大波好消息来袭!

转眼就到了7月最近的好消息多到冲破天了!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包括交通,规划,便民,休闲设施...都要有重大变化看完觉得甘肃2019真的要开挂啦!无论在甘肃是否幸福无论离开还是留下甘肃始终那么包容,依旧那么有活力2019年的甘肃会变得更为令人幸福各方面的发展都在让这个城市慢慢地变好而我们也会更加期待这样的甘肃如果几年后你还在甘肃那么恭喜你!因为今年开始甘肃将有翻天覆地的大变化!1在《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清单》里甘肃多个机场项目被列入续建机场:陇南新建机场:武威改扩建机场:敦煌、庆阳、兰州迁建:天水前期工作(新建类):临夏、平凉、定西2019年上半年甘肃共有3座机场选址确定即将开工建设1、华池机场华池机场项目建设地点为庆阳市华池县柔远镇柳湾村阳山庄。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2、临夏民用机场临夏机场是民用支线机场估算总投资为18.05亿元占地面积约3578.97亩规划近期航线为临夏—北京、昆明、厦门、拉萨、西安远期开通航线为临夏—海口、三亚、广州、深圳、上海、成都等。目前该项目可研报告完成已上报中国民航局预计2022年可开工建设甘肃之长,快递都怕!2甘肃地铁一号线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全线开通兰州地铁1号线各站点详情“一站一景”且每个站都各有特色,这就是兰州地铁的独特之处这下终于可以高效便捷的乘坐冬暖夏凉的兰州地铁啦3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甘肃省50种农村重大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各级基本医保管理部门需参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各病种省级定点医院限额及新农合补偿支付标准,进一步测算确定市、县级定点医院限额及新农合补偿支付标准。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各级定点医院诊疗期间,全面落实“先诊疗 后付费”制度,即:已确诊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省、市、县、乡、村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的,住院患者入院时免交押金,出院时仅支付个人自负费用部分。4近日兰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重大项目责任清单的通知信息信息显示2019年兰州市重大项目共计106个总投资3321.12亿元其中续建项目64个,新开工项目42个预备项目10个,配合项目4个,具体如下:2019年兰州市64个续建项目建设,总投资2116.9026亿元,含脱贫攻坚项目(1个)、农业水利项目(2个)、生态环保项目(1个)、交通物流项目(9个)、产业转型升级及科技创新(10个)、社会民生项目(24个)、文化旅游项目(6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1个)。5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确定913家医院作为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甘肃共有26家医院上榜入选。今后,甘肃产妇在自然分娩时有了更多选择,规范化的分娩镇痛技术可有效避免痛不欲“生”。没生娃的女伙伴们可能都对生娃时的痛有所担心现在好了,这些医院可以有效避免疼痛65个万达广场分别落户甘肃天水2个甘肃敦煌甘肃定西甘肃平凉7今年11月底前,甘肃将与全国同步实现“携号转网”,5G甘肃作为试点,目前,甘肃三大通信运营企业已安排实施相关工作。“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电话网范围内,移动电话用户变更签约的电信运营商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同时,还将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助力新疆脱贫攻坚。86月25日,定西市委副书记市长戴超赴西安市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汇报衔接兰州至汉中高速铁路项目规划设计等事宜与副院长彭文盛等进行座谈交流汉中市副市长邱仕伟应邀参加座谈92019年1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对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市县可结合实际对基础养老金予以倾斜,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承担。对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缴费年限养老金2元,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从2019年1月1日起,增加2500元和3000元两个缴费档次。从2020年起,将全省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甘肃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生活在甘肃,满满的幸福感~106月29日甘肃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启动仪式在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兰州南服务区举行该工程将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服务群众便捷出行据悉,我省取消省界收费站包括收费车道改造、ETC门架系统建设、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省界收费站拆除等多项工程,涉及技术攻关、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和制度的修订和重构。建设内容包括省中心系统升级,38个收费所、180个收费站系统升级,756条收费车道改造,11处省界ETC门架系统、183处路段ETC门架系统建设,146套入口治超系统建设改造。11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6标段重点控制性工程甘肃环县1#隧道于6月28日上午10:20顺利贯通为下一步无砟轨道施工和铺轨工程及实现2020年全线开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建银西高铁正线全长616.8公里,位于陕西、甘肃及宁夏三省境内,连接关天经济区、陇东地区和沿黄城市带,行经整个黄土高原,是我国“十二五”对于西部铁路的重点规划,同时也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一环。银西高铁建成后,将打造陕、甘、宁三地的“3小时经济圈”成为现实,真正实现了“晨赏银川黄河古渡,午观西安古都风采”,为沿线百姓的方便出行带来了福音。122019年甘肃省将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整治“畅返不畅”路段2271公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睿介绍:2018年甘肃省新改建农村公路10835公里,其中,完成“畅返不畅”路段整治4147公里,建成自然村组道路3858公里,新增通客车建制村606个,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8.3%,贫困地区交通出行条件得到显著改善。133月1日甘肃两徽高速公路、甜永高速公路通定高速公路、武九高速公路彭大高速公路、渭武高速公路6个项目全面进入复工阶段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771亿元,确保建成高速公路209公里、国省干线及旅游公路94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里3000公里。为实现建设目标,根据要求,3月1日前所有续建项目必须全面复工。14乡村加油站的新建,建极大的方便甘肃的父老乡亲15自2019年4月1日起,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3.68分钱;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68分钱。16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通用航空发展规划》的通知!《甘肃省“十三五”通用航空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十三五”期间,全省拟建设通用机场25个,分别是:张掖临泽、兰州九州、酒泉肃州百立、酒泉敦煌雅丹、嘉峪关峪泉、甘南玛曲、庆阳华池、陇南武都等一类通用机场8个,酒泉玉门、甘南迭部、庆阳环县、陇南康县、白银银西、酒泉肃北(马鬃山)等二类通用机场6个,白银水川、天水张家川、定西漳县、武威民勤、张掖肃南、平凉泾川、陇南宕昌、甘南临潭、张掖山丹、庆阳正宁、白银景泰等三类通用机场11个;规划兰州中川、嘉峪关、金昌金川、敦煌、庆阳、甘南夏河、陇南成州(新建)、临夏(拟建)、武威(拟建)、定西(拟建)等10个兰州将建设1小时交通圈今后,甘肃省城际铁路网将形成“一主轴、两横、两纵、一环”的“1221”路网格局。其中:一主轴为陇海-兰新主轴(宝兰高铁、兰张高铁、兰新高铁);两横为:兰州—定西—平凉—庆阳(兰州至平凉至庆阳城际铁路),兰州—临洮—天水—汉中(兰州至临洮至天水城际铁路);两纵为:白银—兰州—临夏—合作(中兰高铁、兰合铁路、西成铁路),庆阳—平凉—天水—陇南(新建天水至平凉城际铁路、新建天水至陇南城际铁路);一环为:环兰州城际铁路环线,即中兰高铁、兰合铁路、临夏至临洮至会宁城际铁路、会宁至平川城际铁路。兰州打通1小时教交通圈,将大大促进甘肃区经济的大力发展...对于很多人来说甘肃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天堂2019甘肃将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家一起期待吧!还有我想对甘肃说我已经离不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