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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学考研:民法学难点和易错点有哪些?艺术家

2019法学考研:民法学难点和易错点有哪些?

民法是我们法律硕士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门专业课之一。民法体系庞杂,最主要表现为理论性强、系统性强、知识点多,所以需要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花一定的苦工夫来学习。下面就我们就民法中的部分难点和易错点分别从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以及知识产权法这几部分展开,做一个简单的梳理。(一)民法总则民法学总则的内容涵盖了我们民法的一些最重要知识点,学好这部分内容,是进一步学好民法学各个部分的一个基石。在民法学总论中重难点以及易错点知识主要包括:1.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事实。就民事法律关系这一个知识点而言,要求考生要熟练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以及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特别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考生要有一个清楚地认识。就民事法律事实而言,要求考生重点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其基本分类。其中民法法律事实的分类是我们历年考试的一个重点以及易错点。比如,在2008年、2011年、2014年以及2016年的选择题中都对这一知识点有所考查。2.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和民法学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知识点也比较多,考生在复习时,对这一部分内容应当重点掌握。四联法硕提醒: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附条件以及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区别、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精确理解各个相关概念。 比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考生应当能够准确记住它的概念和特征,能够理解它和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能够掌握它的法律效力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这是我们民法考试选择题,以及简答题的重要考点。(二)物权法部分对于物权法这部分内容而言,需要重点掌握物权的种类和体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等。1.所有权。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它的取得方式以及消灭原因是考生应当重点掌握的内容。此外,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相关条件也是我们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经常在选择题以及案例分析题中考查。2.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的取得条件,权利义务内容是这一部分的重点。尤其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是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需要重点学习的内容。(三)债法部分债法和物权法是我们民法中的两大重要内容。在债法分中,相关的基本原理比较多,考生需要能够做到准确把握。1.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我们知道债有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之分,可能导致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等。债消灭的主要原因则有:履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以及混同,这都是我们债法中务必要掌握的知识点。2.合同法部分:这一部分内容比较多,在考试中分值占比较大,考生复习时需要重点把握的内容也较多。比如:合同的种类,邀约和邀约邀请的区别,承诺的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等等。(四)知识产权法部分知识产权法部分在近几年的考试中,分值占比有所提升,所以对于同学们来说,知识产权部分要重点掌握。1.著作权:对于著作权部分,我们需要重点学习著作权的主体到底是谁,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以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2.专利权:专利权这一部分对于某些考生来说可能比较难以掌握,特别是文科类的考生。但这一部分主要是记忆性的知识点,所以只要我们课下多花点儿时间,应对考试还是相对来说比较好拿分的。比如我们需要重点记住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以及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等。3.商标权:在商标权这一部分中细节性的知识点比较多,需要考生在课下重点区分不得作为商标权使用的8中情形,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3种情形,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以及商标注册的原则等等。

吴樾

法学考研科目都有哪些?收藏!

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于法学方面的人才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报考法学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法学考试的科目都有什么呢?和启航考研中心一起来看看吧。一、考试科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实行联考的选拔性考试。法学硕士的招生主要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招生或者联考招生,被录取后,获得硕士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法学考研的科目包括英语、政治,专业课一(刑法,民法)专业课二(理法、宪法、法制史)法学专业硕士联考就是法学专业硕士考试啊,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实行联考的选拔性考试。二、科目备考专业基础课1、刑法学刑法学的特点是逻辑清晰,结构简单。复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讲解,大量做题,通过题目的联系,学会把头脑中的知识与实际题目结合。2、民法学民法学在法律硕士联考中所占的比重与刑法学一样,所占的比例也很大。民法学所包含内容较多,理论性强,民法领域也在不断出台新的法律。复习时要全面复习重点突出,注意把握它的体系性,将零碎的知识加以整合。做题时要找准题眼,抓住关键信息,否则会有可能跑题。专业综合课1、理法学理法学知识比较抽象,缺少具体、实务性知识。复习的时候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学会知识的迁移,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一定要搞明白,掌握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从整体上有个系统性的把握。2、宪法学可以分为两部分系统的知识点和分散的知识点。前者有宪法的分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等,这类知识点比较集中,逻辑性也很强,比较容易记忆。后者有人民政府的组成、任职、会议制度等知识点,这些通常不在教材的一个地方介绍,知识点分散,不容易记忆。3、中国法制史这部分考察的重点不明确,但是考察的又非常细致,喜欢考第一、最后、独一无二的标志等知识。所以在复习的时候要全面,多在知识点上下功夫,要多做笔记。由于这部分知识考察的细致性,在复习的时候要有体系性,要从纵横向多方面多角度的理解、记忆。

名实

22法硕考研:民法必背重点1,民事责任的一般免责事由

民事责任的一般免责事由(2021年新增)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又称抗辩事由,是指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免责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过错、第三人原因、自甘风险、自助等。(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3)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从而保全更大利益的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4)受害人过错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了被侵权人过错和受害人故意时的侵权责任承担。《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5)第三人原因第三人原因,是指损害完全是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我国《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6)自甘风险。我国《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7)自助《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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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法硕考研民法精讲笔记梳理——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民事关系主体之间法律地位的平等,是民法区别于调整具有隶属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法律部门(如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2、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内容上表现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分类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广义的民法:相当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狭义的民法:民法典二、民法的性质(2014 法学论述已考)1、民法是私法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私人利益,民事主休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国家介入也是作 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将民法归入私法范畴,有助于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 家千预,并有助于培育和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2、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1)从历史发展看,民法始终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相联系;2)从内容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通关系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 关系的基本法:民法调整市民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加大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以构建和谐的 市民社会秩序。4、民法是权利法1)起源看:民法是为了对抗公权力、保障公民权而产生2)体系上:民法的体系以权力为基本的逻辑起点,总则和分则都围绕权利展开3、通过权利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通过救济手段确认权利5、民法是实体法民法规定民事主体间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三、民法的渊源制定法(法律):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非制定法(民事习惯):当事人知悉或实践的生活和交易习惯(长期实施+共同信守)1)法律没有规定2)习惯是当事人知悉或实践的生活和交易习惯,并对其已形成法律效力之确信3)不违反公序良俗且经国家认可四、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总则相较于民法通则将人身关系放在财产关系之前,体现了对人的保护的人文主义精神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概念:平等主体之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1、主体地位平等主体之间虽然存在性别、年龄上的差别,在其他社会关系中存在职业、职务的差别,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2、与人身不可分离3、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虽然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是某些人身关系 是财产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如亲属间的身份权是亲属间取得财产继承权的前提条件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征1、主体地位平等2、主体意思表示自由3、其基本内容是财产归属和财产流通关系4、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在利益实现方面大多具有有偿的特点最后!大家的点赞、关注和转发是我持续创作高质量笔记的最大动力,欢迎大家咨询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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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将定《民法典》,法硕考研怎么复习民法?

近日,据官方发布:今年全国“两会”的召开时间定啦!千呼万唤始出来~~同学们有木有很激动啊~~关于“两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根据安排,会议将表决通过《民法典》。这意味着《民法典》将是21年考研同学们重点关注的内容。21考研的同学,应该如何应对?已经学过民法的同学,建议:1.更新备考资料随着新的民法典的出台,手上机构的的备考的资料也应该随之更新。因此,资料一出,大家就尽快入手哦~2.重点关注新修知识点各个法条新增和修改的内容,都应该着重复习,从而更新我们民法学的知识体系和相关理论。还没开始学的同学,建议:尽早开始咯~新的民法典,只是对现有民法的较小改动,不会对既有民法体系、民法原理和基本内容进行颠覆性的修改。因此,对于0基础的同学,可以先学第一遍,至少先把民法总则学了,民法总则基本是可以确定,没啥改变的,掌握民法的学科特点。再结合新的民法典,把一些新增和修改的内容补充进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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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政考研民法热点怎么考?热点整理(上)

为了帮助考生全面、准确地把握2020西政考研知识点,工作室于12月2日到考前,将会发布各科的热点荟萃,请大家背诵考试书目之余,根据热点荟萃进行相应的准备。祝各位考生2020考研旗开得胜!一考而过!西政大门【民法热点问题整理阅前说明】由于拓展的热点太多,鉴于大家目前时间紧迫,此推文仅限整理与书上相关的某些热点问题。拓展部分按照人格权编、物权编、债权编、侵权编整理。专B的同学只看人格权编、物权编部分的热点问题即可,债权和侵权的则不需要看。西政图书馆一、人格权编热点问题(以三次审议稿为基础)在介绍人格权编的热点问题之前,需要提醒同学们注意不要仅执着于人格权是否需要独立成编。作为学术探讨,有自己观点即可。人格权独立成编已为不争之事实,希望同学们也要多关注人格权编的其他一些热点话题。(一)人格权请求权vs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条文】人格权编草案三次审议稿第778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解读】1.是否考虑过错不同。人格权请求权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但是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2.是否具预防功能不同。侵权损害赔偿主要是一种事后的救济,是在各种绝对权遭受侵害的情况下对受害人的事后补救;人格权请求权通常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仅需要人格权受到妨害或者有受到妨害的可能,因此具有预防的功能。3.是否要求实际损害不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而人格权请求权可以适用于损害尚未实际发生的场合。4.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作为一种债的关系,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根据三次审议稿第778条第2款规定,人格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完善人格权编草案三次审议稿第813条至第817条之一:第813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第814条 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收集、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第815条 自然人可以向信息控制者依法查阅、抄录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自然人发现信息控制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信息控制者及时删除其个人信息。第816条 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实施的行为;(二)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第817条 信息收集者、控制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收集者、控制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依照规定告知被收集者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817条之一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西政罗马广场二、物权编热点问题(以二次审议稿为基础)(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条文】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第134条之一、二、三:第134条之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第134条之二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第134条之三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居住权纳入用益物权的范畴【条文】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第159条至第162条:第159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159条之一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解决争议的方法。第159条之二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60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61条 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62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规定。(三)抵押物转让规则的修改【条文】物权编二次审议稿第197条:第197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四)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问题【条文】较《物权法》重要修改之处1.第139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与《物权法》第136条相比,新增“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的表述,与《民法总则》的绿色原则相呼应。2.第152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物权法》第149条相比,新增“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读】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最终方案仍有待于立法解决,主要包括以下问题:第一,是否应当自动续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看来,之所以确立自动续期制度,是因为申请续期之程序既加重了百姓的生活负担,又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而王利明教授认为,自动续期制度是为了化解房屋所有权受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期限限制的难题,以切实保护公民的房屋所有权。第二,续期时间长短。考虑到房屋的使用年限、房屋用途转化的可能性以及土地和房屋被征收的情形,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时间应当在50-70年之间具体确定。第三,续期是否无偿。孙宪忠教授认为,续期为无条件续期,不需要补交费用,朱广新、石冠彬等亦从满足住房基本要求,无偿使用国有土地福利等方面赞同免费续期。但无偿续期之立场正当性不足。第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出让期限与土地出让金成正比,期限越长出让金则越高,房价成本则相应越高,故不同出让期限的住房用地一刀切加以无偿自动续期,有违市场经济公平原则。第二,可能会起到法律隐形功能之效果,加剧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第三,会削弱国家对社会资源的调控能力,降低土地利用效率,并且减少特定地块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第四,有偿续期采纳何种标准。在2016年4月发生的 “温州二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续期收费事件”中,当地国土局按照现在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要求卖房者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该标准过于武断地过高。第一,住房涉及公民居住权的保障,收费过高导致百姓交不起续期费用,变相地剥夺了老百姓的财产权。第二,续期并非是出让行为,采同一标准失去了自动续期规则的立法意义。第五,如何续期。目前学界有两种代表性观点:一是叶剑平、石冠彬等主张的“首套房屋无偿续期论”,即只要居民名下只有一套房屋,则其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就应当免费续期。按照房屋套数也可达保障居民居住权、抑制房产投机的目的。二是孙良国主张的“超额面积有偿续期论”,即有偿续期应当划定免征费用的面积,超过该标准的,续期才收费。但两种观点单纯从数量上做衡量,没有考虑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形。在我国现实国情下,续期收费应分步走:第一,应当确定人均最低居住面积。在此面积水平之下的,仅象征性收费;在此面积标准之上的,采超额累进收费制,具体幅度应考虑购房目的、人均居住面积及家庭规模来确定。最后温馨提示:1.《民法总则》最后的表格(学习包讲义)一定要背下来!!!2.最后讲座总结的框架也要背下来!!!且能按照答题要点填充出来!!!

老聃之役

法硕考研民法课程|第一讲:民法的概念、分类

开宗明义,强调一点——从此以后法律硕士考研界多了一种声音,那就是我李如来的声音,尽管还很微弱,但我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下面开始正经的:(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首先知晓“法”的概念,法是规范刘邦进入咸阳以后,与当地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第一章,杀人者死就是一个规范,放在今天我们新中国的刑法典中就是著名的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这里牵扯出法的特征——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的强制力来自于国家机器。2.民法不是一部法律,而是很多法律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进行的分类。3.什么是平等主体?我们说了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进行的分类,把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这些法律分在了民法这个部门中,那原则和标准是什么呢?主要是这些法律调整的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比如说合同法主要调整财产关系,继承法主要调整人身关系。那下一步我们就要明晰一个概念——什么是平等主体?美国《独立宣言》:“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赋予给他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认为这些普世真理,不言而喻。”但我们每个人真的在所有的场合都是平等的吗?比如说,你在工地搬砖,你觉得你和工地老板之间平等吗?他让你往哪搬,你就得往哪搬,显然你们不平等。但这种场合不是民法所调整的领域,这是劳动法要管的事情。又比如说,政府要拆你们家的房子,2012年河南周口市政府为了腾挪土地空间,广泛的刨人祖坟,公务员带头刨但市长可以不刨,在这样的场合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吗?显然也不是的,但这也不归咱们民法管,这是行政法要操心的事。再比如,故意杀人犯,被法警执行死刑的时候,他与法警之间是平等的吗?绝对不平等,但这样不归民法管,这是刑法的事情。那在什么场合人与人之间或者说人与各种组织(比如公司、个体工商户)之间是平等的呢?比如说,你去买个包子,你付两块钱包子钱,饭店给你一个包子;比如说,你和对象谈一场恋爱,甚至居然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比如说,你被邻居家的狗咬了一口,你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这些都是民事活动,我们可以感受到在这样的场合,人与人或者人与相关组织之间的平等的,而这些场合都归我们民法调整。综上,平等主体指的是民事主体(自然人和相关组织)参加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平等及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4.什么是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平等主体的组成部分,自然人我们都懂,但相关组织是什么组织?在民法上指的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先来说说法人,“法人”不是人,只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所以叫“法人”,就是说立法者赋予一些组织以“人”的某些权利参加民事活动,哪些组织属于法人呢,最常见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了。但是想要成为民法上的“法人”获得相关的权利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具体的后面会讲。并不是所有组织都可以满足这些条件成为“法人”,不满足的有一部分组织可以成为民法意义上的“非法人组织”,最常见的就是合伙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详细区分,后续会讲,现在你要知道的就是他们属于民事主体,可以平等的参加民事活动。这样看下来,民法的概念清晰可辨——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民法的分类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其他民事法律、法规)2.狭义的民法和广义的民法狭义的民法——民法典广义的民法——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和民事单行法的总和(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

甲壳虫

22法硕考研:18个民法典热门知识点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严禁高空抛物、明确机关企业学校防性骚扰责任……这部关乎你我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你了解多少?18个民法典热门知识点,与你有关,一起学习。1.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诉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婚内单方举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婚前父母帮买房出资属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4.出轨家暴致离婚应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5.离婚后不满2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6.禁止性骚扰不做沉默的羔羊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7.明确机关企业学校防性骚扰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机关、企业、徐诶啊哦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8.未成年人遭性侵18岁后仍可诉讼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9.斩断「校园贷」、「网贷」的暴力黑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10.严禁高空抛物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11.小区电梯广告收入扣除成本后归业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12.“租房安全”更有保障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13.为见义勇为者“撑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4.不尽抚养义务者少分或不分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15.养狗要拴绳,伤人要担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16.禁止高铁「霸座」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17.对“人肉搜索”说“不”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18.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要担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回旋曲

法硕考研:什么是法学和非法学?有什么区别?(内附分值分布)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讲到了考研热门的十大专业。有很多同学对法硕这个热门专业比较感兴趣,我们都知道,本专业是不考数学这个科目,相对其他专业也比较容易,就业前景也不错。但问题是,有部分宝宝对法学这个专业了解有些模糊,或者说了解不够深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深入学习和了解一下法学这个专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即将或下一年考研的宝宝们有所帮助。01一、法硕包含的法学和非法学,是什么意思?一般来说,在大学里的本科是法学,那么你在考法硕的时候,就是法学硕士(法学),其他就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这也就是说,法硕分为法学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这么说起来真像绕口令。那就举一个例子吧:比如一名即将大三的学生,他本科学的专业是经济,想考研法学。那么,他报考的就是法律硕士(非法学)。反之,如果他本科学的就是法律,也想考研法硕,那么就是法学硕士(法学)了。02二、法学和非法学之间有哪些区别?前面我们已经了解了什么是法学和非法学。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他们之间的区别。①性质不同:法学是学术性质的硕士。非法学是专业性硕士。②专业课考试内容有所区别:法学专业课一般是由学校自命题。非法学是全国联考,专业课的初试各个省份学校必须考同一张试卷,习题和内容都是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并统一阅卷。③考试难易程度不同。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对公平,相对考起来容易一些。一些,也更好考一些。因为法律硕士(非法学)是全国统一考试内容。所以。相对法学硕士(法学)需要找导师来说,也没有那么麻烦。另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法硕之间。基本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试卷与考试时间,还是备考复习的书籍、大纲、教材,以及复试都是一样的,只是总成绩高的就会被录取为全日制,反之,则录取为非全日制。03三、司考和法硕的备考注意事项。①不要同时备考。因为司考和法硕理论和角度,存在很大的差异与相左,因此不建议同时备考。比如,某个人的某一行为,从思考理论的角度来看,没有构成犯罪或已构成犯罪(其他罪),但从法硕理论的角度来看,却存在着不同的结论。②先通过法硕,再通过司考。由于两者理论相左,一般来说,先考司考,再来准备法硕,很难通过。反之,则比较容易。当然了,如果你有充足的把握,也可以同时备考,或者反向备考。04四、法学初试科目有哪些?法学初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满分100分)专业课:业务课一、二(各150分)(专业课的题,由各个学校出题,备考时要需要收集资料)比如,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其初试科目有: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③623-理论法学④806-应用法学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专业课由于所报专业名称不同,其专业课代码也是不同的。比如在法学理论研究方向,专业课代码如下: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七选一)②701法学综合②801法理学原理另外,分值分布也会有所区别:在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专业基础课试卷中:①单选题共40题(40分)。②多选共10题(20分。③简答一共4题(40分)。④分析2题(合计20分)。⑤案例分析2题(共30分)。以上所有题型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刑法和民法各占一半的内容。专业综合课分值分布:①单选40题(共40分)。相关习题内容的分布:法理学12题、宪法15题、法制史13题。②多选10题(共20分),相关考试内容分布:法理学4题、宪法学3题,法制史2题。③简答题共3个(10分),相关试题内容的分布法理、宪法、法制史分别占1题。最后,继续祝今年考研的宝宝们成功上岸。我是小晓样儿,欢迎关注我,欢迎留言、分享和评论。

德拉姆

法硕考研的套路都在这里——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全流程指南

我现在开始写,随心所欲。文章会很长,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写到一万字。如果你是备考2018年法律硕士的考生,或者有这方面意向但对于法律硕士考研一知半解懵懵懂懂,建议你耐着性子看一看,或许还真能有点用处。西南政法大学前言以前的以前,我总爱在百度知道、微博等各种社交平台回答全国各地的考生关于法律硕士考研的各种疑问。毕业以后事情渐渐多了起来,同时自己又在业余时间接受了网上遇到的个别考生的付费辅导,所以就更加的没了时间。曾经想过要创办这方面的辅导机构,奈何如今市场已近乎被个别大型且专业的机构垄断,所以走起了小众化的路线,每年接受三五个考生的有偿辅导,每个两千五百元,全天候全流程的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发现这样的效果非常不错,驾轻就熟以后自己也不会那么的累。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微博上有很多私信我的同学,我也是抽不出时间或者懒得抽出时间进行解答。而最近咨询的同学越来越多,作为一名负责任的法律人如果一直视而不见,我又于心不忍,所以我现在要选择其中一些最典型也是最普遍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如果你觉得有用,也请分享给你备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同学或者朋友,以减少他们在考研路上的烦恼与困惑。法律的象征法律硕士(非法学),到底是个什么鬼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得说说专业硕士这个概念。法律硕士属于专业硕士。一般来说,硕士学位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两类。顾名思义,前者注重理论研究,后者注重实际应用。就蓝翔的挖掘机硕士来说(举个栗子,别当真),学术型挖掘机硕士主要学习挖掘机的工作原理,而专业型挖掘机硕士主要学习怎么开挖掘机。一般的专业型硕士是两年,但法律硕士(非法学)却与学术型硕士保持一致,需要扎扎实实的在学校呆满三年。主要原因可能是法律这个专业还是很专业的,对于本科非法学的同学来说,两年时间很难搞的定,毕竟还要参加司法考试。实事求是的说,以前社会上确有一种轻视专业型硕士的倾向,大概是因为相对学术型硕士而言,专业型硕士更容易考一点,现在这种情况日益减少,但不可否认,有些时候还是存在的。而法律硕士(非法学)是针对法律硕士(法学)而言的,本科的时候如果学的是法学类专业考法律硕士的话,那就只能考法律硕士(法学),而本科如果学的是非法学类专业,比如我本科的时候学的是小学教育专业,那我就只能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不是感觉有点绕,画个图多看几遍。摁倒葫芦起了瓢,问题接踵而至。如果本科的专业是非法学类,考研的时候除了可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之外,可以报考学术型法学吗?答案是当然可以的。就比如说我本科小学教育专业的,如果当年没有选择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话,我也可以报考类似刑法、民商法、法制史这样的学术型法学硕士。那我为什么要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相对很简单。决定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适合你吗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因为这得结合考生个人的情况而定。比如你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要考我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我自然表示尤其的欢迎,但是觉得北大的学生,特别能公关、特别能战斗、特别能考试,如果真对法律感兴趣,不如考一个学术型的法学专业。但你非要说,这是你的兴趣所在,你就喜欢专业型的硕士,我也表示非常的欣赏。再拿我自己举个例子。我本科毕业于伟大的安庆师范大学,当然我毕业那会儿她还叫安庆师范学院,我毕业以后才升格成的大学。这所大学在我心中虽然十分之伟大,分分钟秒杀北大,但毕竟只是一所安徽省内的普通二本学校,而我又属于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那种学生。更要命的是我还是要男生,而我学的专业是小学教育专业,以后出来专业对口的话是要当小学老师的。这里不是说男生当小学老师不好,事实上现在的小学里面特别缺男教师,男教师很受欢迎,只是我不感兴趣。我们班当时八个男生,现在只有一个在小学当老师。那对于我来说,本科学校一般般,全国排名四五百,考试能力又渣(主要是英语渣,其他的还是阔以滴),选择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其实还是不错的,perfect。所以,我个人的感觉是,如果你本科学校一般,现在的专业自己又不喜欢同时对法律有兴趣或者感觉自己对法律有兴趣,又或者不知道自己对到底对什么有兴趣,而且应试能力也不咋地那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还是非常适合你的。向着有光的地方,出发法律硕士(非法学),考了到底有什么用很多同学都喜欢问这样的问题,其实当年年少轻狂的我也一样。还没考呢,也没有任何把握能考上的时候总是要不停的问,我考了这个有什么用?考心理咨询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之前都要百度好几天各种贴吧各种问,看看它的含金量。其实这也无可厚非,万一自己日后废寝忘食加上小宇宙爆发,真的考上了,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卵用,岂不是令人夜不能寐,无比惆怅。所以接下来,我很严肃的谈一谈这个问题。首先,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一个硕士学位,国家完全认可的,在这一点上与其他硕士并无任何差别。而今学历、学位是很重要的。因为将来找工作的时候初入职场,你怎么体现出你超凡的能力(事实上你也没有),还不得靠几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自己学习能力挺强的,学习能力也是一种能力。所以那些跟你鼓吹读书无用、学习无用,不如到工地搬砖的言论,你千万不要相信。姑且看看这个社会的掌舵者的学历,以及向腾讯、阿里这样的企业大佬的学历你就什么都明白了。况且等你毕业出来工作,工地上都不需要人去搬砖了,现在是什么时代,人工智能时代。没见到很多饭店里都换机器人端盘子了吗,单纯拼体力的时代即将一去不复返,所以同学,还是好好学习吧,别想着去搬砖了。其次,法律硕士(非法学)毕竟学习的是法律知识,在考上以后,读研期间你得努力通过司法考试,不然光凭这个硕士学位作用有限,这个硕士学位可以为司法考试锦上添花,但却不能仅凭自己雪中送炭。而司法考试作为传说中的中国第一考(其实我觉得比注会简单多了),很多人都觉得这玩意很难,简直高不可攀,事实上它的确很难,但也不至于那么恐怖。比如说,我读研的时候班级里一共34个同学,近乎30人是硕士毕业以前就通过了,剩下的有几个是毕业当年通过的。现在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人没有通过,没通过的原因是人家压根就没准备通过,他从事的工作性质不需要这个证书。讲真,不需要给自己增加负担,觉得即使自己考上了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来依然有可能通不过司考。这种担心没必要,要对将来的自己充满信心。学历的含金量那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与学术型法学硕士相比,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含金量是不是低一些呢?当然低,毋庸置疑。可以这样说,法律硕士(非法学)能做的工作,学术型法学硕士都能做;法律硕士(非法学)不能做的工作,学术型法学硕士也能做。毕竟,学术型法学的大多数学生本科就读了四年法学,研究生又接着读了三年。光凭这个,含金量也得高于法律硕士(非法学),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看到这里是不是心里咯噔一下,略感失望。做好心理准备,更失望的即将登场。比如说有些地区法检招人,是明确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比如说有些知名的大律所也是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凭什么?原因很简单,学七年法学的人那么多,人家有钱任性,又有的挑,干嘛要三年的。甚至有的知名企业、律所不仅不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即使是一般的学术型法学硕士人家也不屑一顾。它们指名道姓的只要本硕(博)都是985院校(以后估计会变更为“双一流”)且本硕(博)都是学法学的。你不服气吗,想咬它,来咬一口。所以这些都不重要,即使重要我们也改变不了,我们只需要关注选择法律硕士(非法学)会不会让自己比现在变得更好就足够了。人家只要985的本硕博,那自己如果不是985的,考什么都无济于事。安庆师范大学常言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们不要,有人要就可以了,那么多人要,我们也应付不来。有的省份的法检公务员是不接受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但有的省份接受。有的省份去年不接受,但今年接受。有的省份这个区不接受,但隔壁区接受。所以即使是想通过法律硕士(非法学)这个专业进入法检系统,机会也是大大滴存在。而对于律所,进律所如果不认识人那就只能靠学历了,但是如果这个特别牛的律所主任是你所在学校的校友,因缘际会或者有人推荐,虽然他们原则上只要985,只要学术型硕士,但在实际中依然会选择要你。还是拿我自己举个例子吧,我本科安庆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的,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我硕士毕业那年5月,在前后几天的时间里接到了三份面试通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南京某知名律所的律师助理、南京某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的省级分公司法务岗。是不是看着都还凑乎,从公务员到律师到企业法务,常见的法学毕业生的岗位都齐了。所以说,如果你觉得根据自己现有的水平和实际情况,挺适合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那就别犹豫,别老是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琢磨它的含金量上面。同学,一寸光阴一寸金,岁月不饶人啊。岁月流逝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到底哪家强上面的问题都解决了,下面该是选学校了。如此财大气粗、聪明伶俐的你,到底哪家法学院校才能配得上你呢?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你自行百度一下最近几年的法学专业排行旁自然就心里跟明镜一样了。这里我也简单说一说。最厉害的当然要数拥有今年刚公布的 “一流”法学学科的几所院校了,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中前四所,不仅法学学科一流,而且院校也一流,简称“双一流”。最厉害的自然不那么好考就是了,这里面北大、人大、清华、武大、中政以前就很火爆,中南财经之前和西政、华政差不多的档次,但现在属于“一流”了,热度自然也会水涨船高。除了这些学校还有哪些好呢?比如说我们伟大而杰出的西南政法大学(毕竟每个学生都应该为母校自豪和骄傲嘛,而且西政的确还不错)、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等。剩下的,你就可以去参考教育部的专业排名了。大约估计一下自己的现在的实力以及经过未来一年艰苦奋斗后的实力可以排在什么位置,再结合自己的家乡所在地、恋人所在地、以后就业的憧憬地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决定。如果实在决定不了,郑重推荐你一种屡试不爽的办法——抓阄。一次结果不满意,可以多抓几次,直到抓到自己满意为止。其实,远远不止这么些如果非要我推荐,首先我推荐你考北京大学,其次我推荐你考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虽然昔非今比了,但在如今的众多院校中法学综合实力排进前十还是妥妥的。除了综合实力强之外,作为专门的法学院校,校友资源也格外丰富,不信可以瞟一眼本届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的毕业院校,以及新设的巡回法庭庭长的学历。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选择什么样的教辅自然是考试就需要看书,而看书就需要买书。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是全国统考,就是说像高考那样,是全国统一命题的,而不是各个院校自主命题。不管你是考北大还是考西政,走进考场所答写的试题都是一样的。既然是统一的考试自然有统一的教辅,不需要像考非统考专业一样,四处搜集教辅。统一的教辅是啥呢?主要是以下几种:考试分析和考试指南(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教版,简称“考试分析”这本书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葵花宝典和命题圣经,可以说每年专业课试题有95%左右的知识点是来源于这本书的,可见这本书是备考的第一大杀器,正所谓“得分析者,得天下”。所以这本书是必备的。(2)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人大出版社,简称“考试指南”这本书在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界的地位仅次于“考试分析”,其主要内容是“考试分析”的细化,言下之意内容其实差不多,但是比“考试分析”显得更基础、更细致。一般来说,建议先看完这本书,然后再看“考试分析”。法律法规汇编和重要法条解释(3)法律硕士联考法律法规汇编(非法学、法学),高教版;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解释,人大版这两本书都是讲的法条,考法硕的不管是非法学法硕还是法学法硕自然都离不开法条。之所以法学、非法学可以用一样的,那是因为法条还是那些法条,并不因为法学或者非法学改变味道,即使以后司法考试也还是会用到这些法条,只不过还会考到其他法条而且考的更深、更细、更变态而已。既然都是法条,所以这两本任选一本即可,内容都差不多。配套练习及历年真题(4)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人大版;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基础配套练习,高教版在备考法律硕士的过程中,光看书肯定是远远不够地,看过了书就要及时做题。“听课+看书+做题”才是考得上的备考模式。这两本就是上面说到的“考试指南”及“考试分析”的配套练习。适合一边看书一边做对应章节的联系,巩固和强化学习成果。(5)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中政版听完了课,看够了书,练习也做的差不多了,自然就到做真题的时候了。其实上面的配套练习当中已经包含了几乎所有的真题,但是由于是配套练习,所以会将一套真题当中的试题分散到很多章节中,不能让人很好的整体把握命题的风格、思路以及各个章节所占的大致比重。因此,真题是必须要买来做的。哪怕只是培养应试的感觉和掌握考试的时间,真题也是必须要做的。在所有的考试当中,真题的作用无可替代。以上就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主要教辅资料,其余的你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喜好购买,像什么考前五套模拟题、知识点随身记之类的,但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书,其他的都不是必须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和司法考试之间的协调2017年以前,经常会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有些从大一、大二开始就奋发图强的同学,打算着先准备司法考试,然后过了司考,再一举拿下法硕(非法学),但又不知这样是否合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样本)以前我会告诉他们如果大一、大二就开始着手准备的话,这种路径是可行的。再拿我自己举个例子,因为别人跟你都不熟,所以我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搬出自己。大一下学期,我当时的确对小学教育没什么兴趣,好好学习就为了拿奖学金。后来发现即使努力到拿到奖学金的程度,依旧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普通高等院校文史类专业的学习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我想你如果都看到这里了,肯定是懂的。当时身边的同学大都在做兼职、谈恋爱、看电视剧、打游戏,我着实无聊,所以就开始准备司法考试了。我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还不知道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是个什么东西。大四上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参加了司法考试。考完了以后接着准备了法硕考研,大四上学期结束的时候参加了法硕考研。大四下学期参加研究生面试、准备毕业论文、毕业。这样子安排时间是完全不冲突的。如果你现在已经是大三了,那再去准备司法考试,然后再准备法硕考研,可能就来不及了。即使司法考试的难度数倍于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但两者之间的命题风格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过了司法考试的人,法硕考研也未必能考到满意的分数。但2017年以后,貌似可能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惑了。因为从明年开始司法考试改革,从目前的政策来看,自2018年开始非法学本科就没有资格报考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不过目前还没有正式的结论。这里只是说非法学本科阶段是有可能无资格考的,如果考上了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以后,依然有资格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如何复习现在上面这些你都知道了,该买的书也都买了,接下来就要着手复习了,时间催人老啊。考研是一件既美好又辛酸的事情,如果你铁了心考研而你的另一半(假设你有)不考,基本上你们就差不多可以结束了。而在没结束之前,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抓紧时间吧。结束之后,记得“分开后难过,不要说;谁没谁,不能好好过”。考上研,就好了。分开后,难过不要说怎么复习的问题,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问题,毕竟你已久经应试教育的沙场,考试无非就是反复“听课+看书(背书)+做题”。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专业课分两场考,考试内容涉及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和民法。另外加上政治和英语。既然要考研,老生常谈就避免不了要不要报班的问题。对于这点我的态度很明确,报班自然有报班的好处,但是报班要花不菲的费用,如果你有钱,你就可以报班。当然你有钱,也可以找我,一对一辅导。毕竟报班只是上课,没有课后作业的辅导,而我既可以上课又可以辅导做题,并且由于我是非法学专业出身,我知道非法学法硕考研中会遇到的难处与痛苦。继续说正经的,报班又分为现场班和视频班,一般来说现场授课的比较贵,就专业课来说,集中两个星期左右就可以上完了,价格视不同辅导机构的实力而定,一般在三到五千块钱左右。视频班会相对便宜,几百或者两三千都有。那如果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继续拿我举例子。不管我备考司考、法硕考研还是税务师这些考试都没有花钱报过班,因为我很穷。我都是在网络上搜集的资料或者花几块钱到那个地方买。具体的就不说了,作为一个正经的法律人,我是应该要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所以必要的备考资料除了上面那些教辅之外还需要一些考试的授课视频、音频(或者现场)的课程讲解,毕竟懂得人跟你讲比你自己苦苦琢磨,效果要好得多,绝对可以事半功倍。到这里,所有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套路尽显眼底——如果你是本科一般,又不喜欢自己现在的专业且对法律有点兴趣,不排斥以后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但考试能力又没特别突出,那么你可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校的话可以优选北大或者西政,教辅的话就买我说的那些书,司考的事情先别管,不管报不报班都要想办法弄到老师们的视音频培训课程(其实很简单),如果不差钱的话还可以与我取得联系。最后,你就可以清心寡欲,过上听课、看书、做题的考研生活。祝愿你,金榜题名虽然这种生活可能会很苦,但是此时此刻的我,却异常的怀念。所以,如果以后有机会,希望可以和你聊一聊我考研那会儿的故事。环境的好坏,真的可以决定考研的成败?真相原来如此!最后,如果你看到最后了,觉得还是有点用的,希望可以分享给更多需要了解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同学或者朋友。预祝,2018,考研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