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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计划制定,严格执行,都很重要哟!礼乐偏行

考研计划制定,严格执行,都很重要哟!

可能大家的学习习惯不一样,但一旦决定研,就必须拥有一份适合自己的考研计划书,考研的整个旅程就会变得清晰起来。明确目标写计划之前明确一个基本的学习目标是很有必要的,首先就很有必要给自己确定一个明确的可衡量的考研目标,比如每一科目要考的分数是多少,总分是多少等等。这样就相当于所有的计划都是以自己的目标为中心安排的,也会不断的激励自己完成计划,最终去到自己向往的学校。制定计划一、全程学习计划1) 每轮复习的总目标和时间安排。2) 各科学习的目标和时间安排。3) 目标达成的适当自我奖励和休息调节的安二、阶段学习计划的制定每轮学习计划制定完成之后,制定月计划和周计划也是必要的,周计划最有效,日计划是执行效率最高,见效最快的。1) 统计非学习的活动以及这些活动所占用的时间总量,计划可用于学习的时间及其分配2) 时间上的分配,保证每一周的有效学习时间(注意学习的效率)是充足的,并且合理分配时间3) 注意安排不同科目交叉复习,提高学习的效率,半天或一天复习一个科目是不科学的4) 每周(天)结束,对照计划看自己的完成情况,并且及时调整学习计划三、学习计划的调整及注意事项1) 制定的学习计划要避免对自己提出苛刻的要求,不能有急于求成的心理。2) 在执行学习计划过程中,如果发现计划实施不太理想,需要及时的调整计划,并且及时的调整自己的心态3)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计划,学霸们的方法经验是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照抄,需要灵活使用。严格执行我们不仅是计划的巨人,我们更要做行动上的“superman。行动是备考过程中的执行力,只有目标和计划,而不去行动,都是徒劳。一、抵制诱惑,学会拒绝一旦选择考研,就意味着需要放弃太多的东西。第一自然是放下手机,也就是我们的交际活动在缩小。同学过生日,院系组织的一些活动,同学组织去唱歌等,能不去自然是不去。二、注重学习效率考研复习最终要落实到每一天,每一个小时。一定要知道每天的每个时间段自己做什么,自己是否真正的在学习。时不时的检查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也是有必要的。三、劳逸结合我们在制定计划的时候就考虑这一点,要有固定的休息时间,适当地给自己放假。比如每周的周六休息一天。这样的好处就是避免了平时学习过程中的松懈。四、适当自我奖励检查学习计划的时候,如果自己完成的效果比较好,甚至是超额完成了学习计划,可以适当的奖励自己,吃顿好吃的或者是看个电影。这样自己心理上会得到很大的满足,学习状态也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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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复习计划怎么做?985硕士学姐南极光考研时的计划

考研复习计划怎么做?985硕士学姐南极光考研时的计划考研第一步,当然是看各种经验贴,然后囤书,开始学习。但假如想想未来8个月,是不是总觉得有点手足无措呢,这个时候你就需要一份合理的方案,有了方案,可以让你复习起来更踏实,心里更有底,也能帮你最大限度的进步你的学习效率。这篇文章就来给大家讲讲怎么做一份合理的方案。1、清晰明了目标想做好一件事,首先要做好方案,就是要清晰明了自己的目标,给各科定义个分数目标,比如工科生可以给自己一个目标分数:政治65,英语65,数学135,专业课130。这样你就能大致规划下各科所占用的时间和精力了,目标可以适当高点,这样即使你达不到,结果也不会太差。2、确认阶段目标订完了大目标,那么整个考研期间的复习侧重点你心里就有谱了,再来做大致的时间规划。阶段目标单位可以为月,这样你就可以规划好各段时间的复习进展。例如几月份开始数学,几月份开始专业课,每个月的任务是什么,当你开始复习的时候一般不会像你预先规划的那样一点不落进行,必须要依据实际进展做一个调整,大家都是一边方案一边调整。可是当你依照月份预先规划一下后,你就能更清晰明了的认识到你大概有多少任务,最慢的复习进展是什么,就能更有条不紊的复习。3、拟定每日计划有了阶段方案,那么就要决定每日的任务了,看一下阶段目标,看一下总任务量,再计算下每天要完成的任务量。日方案不用写下来,在去自习室的路上就能大概想一下,规划日方案的原则是详细,可测,可实现。详细: 你方案上午学数学,那么就要详细到看书还是做题还是看视频。可测: 任务一定要定量,比如今天数学看几个视频,做多少题,专业课看几章书,阅览做哪几篇等。可实现:规划任务要量力而行,日渐增多。一开始就规划太多任务会发生复习不完的焦躁感。综上所述,一份合格的当天复习方案表应该是这样的:7:00-7:30 背30个单词8:00-11:30 看高数第三章,做完课后习题以此类推4、规划时间表考研期间每天的作息时间都差不多,对此希望做一个时间表,规划一下什么时间歇息,什么时间学习什么科目,这样可以使你每天的复习更有节奏感,复习条理性更强。比如八月份作息时间表:7:20 -8:00 洗漱吃饭8:00-8:30 背单词8:30-12:00 学习高数12:00-14:00 吃饭、午休14:00-18:00 学习专业课19:00-21:00 学习线代21:00-22:30 做英语阅读以上安排仅供参考,依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大致时间表,然后再依据自己的日方案添补各科详细安排。每个阶段的学习时间也不同,比如你可以4月-6月每天5个小时,7月-8月每天九个小时,9月-10月每天十个小时,以此类推,逐月递加。这样你就能知道每天的时间段应该复习什么,避免因每天喜好不同导致各科复习进展不均衡。5、及时反馈和调整一天下来,依照方案复习了,那么究竟有没有效果呢?晚上睡觉之前总结一下今天各科的收获,考虑一下有没有达到目标?任务量是否适宜?若不适宜则应当及时对大小目标做出调整。6、怎么确保自己的方案可以得到实施?方案不实施,一些都是鬼扯,那么怎样确保实施?搞定两件事:(1) 坚持学习状态这里有几个心法:1) 远离手机。可以开飞行模式,可以卸载娱乐性应用,假如你可以接受,带个晚年机也不是不可能,总归,要远离这个祸患。2) 一段时间只做一件事。不要三心二意,一边学习一边看电视剧,效率能高么。3) 坚持适当的锻炼。必要的锻炼能让你大脑精神充沛,一周抽出点时间跑跑步什么的,进步免疫力的同时也能排解你的烦躁情绪。(2) 战胜拖延症战胜拖延症的不二法门就是立马开始做,不要想太多,做了再说,不要给自己的懒惰找托言,当你迷茫、心烦的时候,那就开始学习,学习总不会错。总归考研是个持久战,一定要先做好方案,自上而下目标层层展开,自下而上目标层层确保,不过方案只能指导实践,最重要的还是动起来。有时候咱们感觉事情一头雾水,其实并非由于事情本身难做,只有由于咱们没有去梳理它,做好规划,即使是一团乱麻,只需一件件的处理,也是可以收获好的结果。(本文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南极光全日制考研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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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发布

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总 则第一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保证学校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途径。第二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在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第三条为了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第四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因校制宜,确定学校复试工作方案。(二)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三)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审核各学院(部)制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等材料。(四)审批各学院(部)上报的拟录取名单。(五)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第五条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如下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到人,负责推进有关事项。第六条各学院(部)主要职责学院(部)是复试工作的主体,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小组。(一)学院(部)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应由本单位主要党政领导担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织实施具体复试工作,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主要职责: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学科特点,制定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2.按照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标准遴选命题教师、复试面试教师、助理及志愿服务等工作人员,各类人员要配齐配足配强。3.制订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做好分组、分类、分角色针对性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4.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5.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试题命制工作。6.提前配齐配足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如复试使用的笔记本电脑用前清理及安全检查)。7.按规定开展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和接受考生相关咨询、解释工作。(二)学院(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委书记担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实施具体监督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处理。2.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3.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复试小组在学院(部)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1-2名助理(秘书)。学科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本学科(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的复试工作。2.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面试时现场独立评分。3.将考生的面试情况和成绩详细记录在《面试考核记录表》中,并交研究生院保管,以备查核。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全画面录像,录音须与录像同步。录音录像须报送研究生院备存,保存时间为一年。5.面试过程中,面试区与候考区分离。开考后,除复试小组成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面试区。明确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 试第七条复试方式和复试平台(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及我校工作实际,各学院(部)复试工作一般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须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拟使用教育部推荐的学信网官方平台,备用平台正在测试。不断加强对平台及其功能的研究、学习、培训,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第八条复试时间安排(一)拟定于5月8日起开展复试工作,原则上5月2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详见后续公布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二)坚持“一院一策”原则,全面统筹场地、人员、复试工作量等因素,遵循错时、错峰工作的要求,分学院(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做好具体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第九条复试实施细则(一)各学院(部)的复试实施细则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安排、工作流程等情况。(二)复试实施细则通过本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对外公布,拟定公布时间为4月底。第十条复试考生通知及技术兜底保障(一)各学院(部)须及时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二)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内容和相关要求,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学校在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实施细则中提供包括办公电话、办公邮箱等咨询渠道,联系方式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查询。(三)逐一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及时汇总上报研究生院,进行技术兜底保障,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第十一条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一)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二)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专业(领域、方向)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三)参加夏令营活动并考核优秀的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对应专业(领域、方向),若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门类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可获得复试资格。(四)各专业(领域、方向)复试比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预计将于4月底前后网站公布。第十二条 享受加分照顾政策(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四)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五)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第十三条复试内容(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测试内容为原专业笔试内容。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长度由学院综合确定并公布。(二)专业测试内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三)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满分60分)计入复试成绩。(四)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考生]另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各100分。加试科目内容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五)各学院(部)可在上述复试内容基础上,依据学科特点增加考核内容,创新考核形式。(六)分数构成及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及学校网站公布的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第十四条复试命题(一)复试命题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的命题工作。(二)试题的内容、题型、题量等要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和要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第十五条资格审核(一)学院(部)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原则上须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未查验的在入学时补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可根据考核需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要求考生提交相应材料。考生如不能按时通过系统提交以上材料,可在疫情稳定后联系学院再行补交。(二)学院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调 剂第十六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领域、方向)的报考条件。(二)调入专业(领域、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方向)相同或相近。(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四)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调剂专业(领域、方向)相应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满足上述(一)(二)(三)(四)条件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6个专业。(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各有关学院(部)在此基础上,根据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第十七条调剂具体要求(一)各学院(部)应依据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二)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复试名单,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调剂条件和调剂工作办法的其他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三)调剂结束及时公布所有参加调剂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及时按要求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四)学院(部)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审核无误报研究生院。录 取第十八条录取规则(一)一志愿考生按报考学院、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权重为复试成绩满分占总成绩满分的比重。(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办法由学院(部)在调剂工作办法中确定并公布。(三)各学院(部)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待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第十九条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一)复试成绩不合格(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及考核内容自行确定具体要求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第二十条各学院(部)必须提前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调剂工作办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第二十一条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第二十二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监督和复议制度第二十三条公布招生工作监督组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第二十四条实行复议制度。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及各学院(部)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也可责成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其 他第二十五条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三随机”工作机制。第二十七条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八条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九条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参加复试各类人员的组织工作,身体状况存在异常或外地返沈返校人员须严格执行隔离要求,未达到相关要求不得参与相关工作。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本办法如有同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各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将于近期陆续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来源: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责编 | 段亚巍 孙一婷

木石同坛

来啦!烟台大学2020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出炉!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纪委监察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为:研究审议各学院招生专业年度招生计划;研究决定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办法;指导监督并协调各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对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舆情;审核、确定研究生录取名单等。领导小组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也应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小组成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一般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等考核。复试小组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四)学校成立疫情防控专班,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处、校医院、后勤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在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遵循《烟台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烟大校发〔2020〕6 号),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二、工作要求(一)安全性。复试工作期间,我校始终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对于远程复试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二)公平性。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采用统一复试平台,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三)科学性。我校各专业鼓励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根据难易程度划分不同模块,各模块随机抽取试题对考生进行考核,保障面试专业考察的科学性、全面性。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我校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了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见附件一)。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政策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2.复试比例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各学科招生计划的120%。(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1.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见附件二)、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见附件二)、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2.加分资格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三)复试形式与内容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1.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面试考核实施细则、流程及各项评价指标分值,经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处备案。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2.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应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考试范围。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专业综合测试具体要求:(1)各专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专业远程复试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负责复试小组和考生的培训和演练。(2)专业综合测试试题的要求一般应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不同难度级别的多个题库,确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区分度。题库中试题数量应不少于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数量。试题内容设计须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3.外语测试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除外)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根据报考情况建立加试试题库,试题形式采用开放式问答,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5.注意事项(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四)复试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一般定于5月中下旬—6月上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五)破格复试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对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且调剂困难的学科,可选择特别优秀的考生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学科应为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人数应从严掌握。1.破格条件破格复试考生仅限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单科统考科目在国家线下5分之内的考生,且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考生应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一般应有本学科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或已授权的发明专利。2.申请程序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其学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形成书面报告,方可参加复试。破格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考核,并按照总成绩计算办法依次录取。录取名单须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并于规定日期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列入当年招生计划。(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七)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四、调剂(一)基本要求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的国家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需达到调出、调入地区国家线。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且不能逆向调剂,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之间只能顺向调剂,不能逆向调剂。6.各学院可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不区分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各学院具体调剂要求和调剂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7.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8.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满足“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二)调剂程序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调剂程序为: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5.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五、录取(一)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二)总成绩核算方式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各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N后,换算为满分500计算;如果本专业所有考生初试均为国家统考科目,则本专业成绩按照初试原始成绩计算。权重N(0-2)取值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前报研究生处予以公布。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其中: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权重1+外国语成绩*权重2+业务课一成绩*权重3+业务课二权成绩*权重4。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三)总成绩排名方式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四)其他方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变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做出适当调整,并对社会公布。六、相关工作制度(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网络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网络连接可靠性、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监察复试过程。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校对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成绩和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各学院须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可以体现本学院的特色内容,各项具体内容的表述要详尽无歧义,不得出现歧视性或有违教育部、山东省及我校有关规定的内容。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按要求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在复试录取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更改。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复议制度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来源 :烟台大学 烟台大学研招办 值班编辑 / 王程飞 徐晓倩 责任编辑 / 刘柏君 魏 权 审核 / 亓健生 秦少峰 “烟大之声”网络文化工作室出品

祖丁

北京化工大学2020考研复试、考研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今天,北京化工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模,具体如下: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校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 )等文件为依据,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一)组织结构实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巡视,规范和监督复试过程,处理涉考舆情。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为:(1)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做好应急预案;(2)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3)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4)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5)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6)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二)疫情防控措施复试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学院错峰开展复试。二、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时间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二)复试方式我校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各学院需在复试办法中详细说明所用面试软件及注意事项,并做好合理的技术保障。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三)复试要求1、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2、各学院具体复试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四)复试资格1、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2、调剂考生要求:我校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调剂基本原则为:(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各学院可根据以上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调剂的其他学术条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须提前公布。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三、复试程序(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硕士招生系统”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1、应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2、往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3、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核验证明。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学院不予复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成绩单确因困难无法提供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电子版说明,并于入学时将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交由学院查验。《考生诚信承诺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二)交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平台交纳复试费100元,具体交费方式见《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三)考核内容1、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的考核内容涵盖在面试中。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人文素养;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院可选用开放型试题,规定作答时间和要求。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并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公布。3、各学院可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例如请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本学院复试办法中说明。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一)复试成绩合计5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为50%。(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六、体检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七、录取(一)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校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二)拟录取考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由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寄至研招办。(三)定向就业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送交研招办,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五)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六)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信息公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办微信发布。复试、录取期间,我校只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收取复试费,一切有关我校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九、违规违纪处理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十、其他(一)本方案报北京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备案。(二)本方案适用于2020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三)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责编|李怡萌 美编|张露凝部分图片添加来源于网络

廷无忠臣

读懂《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读懂《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以及主要内容是什么?一起看看吧。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过程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2020年7月2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会议全面分析研究生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作出部署。2020年9月22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从健全“三全育人”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创新招生培养模式、提升培养质量、完善条件保障等方面,就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李干杰对深化我省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拔尖创新人才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10月13日,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从全面把握形势任务、深化推动改革、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等方面对全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作出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和国家改革文件要求,推动新时代我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20万人,初步建成布局优化、质量过硬、支撑能力强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研究生教育强省。《实施方案》以“六大工程”为抓手,深入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一是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强基固本工程。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落实培养单位党委主体责任。配齐建强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依托导师、科研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建设德育导师队伍。强化研究生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开展研究生过硬党支部建设,选树省级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推动课程思政“四个一批”工程建设。二是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倾斜支持。依托省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优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等“十强”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学位授权点,培育一批新兴交叉学位授权领域。优化培养类型结构,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扩大学位授权规模,新增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50个左右博士学位授权点。创新急需紧缺领域博士招生选拔机制,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等倾斜。三是实施开放融合协同育人工程。强化科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推动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产业(行业)导师制度,探索定制化人才培养,分类建立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建设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扩大研究生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探索“专业教育+国际教育”模式。四是实施研究生素养能力提升工程。优化课程体系,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一批优质课程(案例库),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强化研究能力培养,提升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探索将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教育纳入培养方案。分类制定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定期举办“未来科学家”学术论坛、科技创新大赛。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示范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五是实施导师队伍领航能力提升工程。严格导师选聘标准,落实导师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导师海外访学研修,参与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协同攻关,到行业企业实践。健全全覆盖的导师培训体系。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学生、同行、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落实情况等纳入导师评价体系。定期表扬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完善导师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负面清单制度。六是实施质量监控体系优化工程。构建全链条质量保障体系,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健全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加强学风建设,健全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机制。加强外部质量监督,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推动培养单位探索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制度,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建立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制度。强化问责问效。《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总体目标和改革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推动我省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转载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来源↓↓↓山东教育卫视《教育新闻》出品微博:@山东教育新闻

何谓才全

燕山大学2020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发布,5月16开始复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精神,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勿滥,确保我校招生选拔质量。二、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及录取办法。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工作。2、成立技术支持小组,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在复试之前做好设备调试,复试当天做好技术支持工作,确保远程复试顺利进行。3、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复试小组的组建以及本学院复试细则的制定和实施。4、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复试考生数量,按需成立复试小组(要求由教授牵头,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负责具体实施。同一专业可成立多个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评分标准须严格统一。5、各学院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和权利的同时,明确其责任,规范其工作行为。(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2)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须执行回避制度。(3)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复试过程中须上缴通信工具。(4)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6、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其他工作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就业处备查。7、每个复试小组设专职秘书1人,记录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复试记录连同复试结果经复试面试组长签字后报招生就业处备查。每个复试小组设联络员1人,负责联系候场考生、测试音视频、审查材料等工作。8、学校成立纪检人员组成的复试监督小组,对各学院的复试程序以及学校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安排1、复试时间(1)第一阶段:复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16-17日,复试对象为达到我校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2)第二阶段:复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23-24日,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各阶段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2、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采用系统及系统使用说明详见考生须知。3、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满分220分,主要内容及分值见附件。初试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该科目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条件及要求1、实行差额复试,一般按差额比例150%划定复试分数线。2、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3、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向我校调剂的考生应满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我校设置的相应专业调剂条件,才有资格被调剂并参加复试。4、复试考生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小组联络员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相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5、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布。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分数加上报考学科门类国家线与少数民族享受照顾政策国家线线差后,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可进入复试,线差计入总成绩。五、调剂原则1、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进行。2、调剂考生单科和总分均须达到原报考门类的A类国家线和欲调剂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各调剂专业具体要求将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注明。六、录取办法1、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132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3)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4)考生身份不能确认。2、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待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课总成绩高者)。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定向”。七、其他1、被我校录取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生源的全日制考生,在入学第一学年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该政策不包含定向在职人员)。2、考生体检在待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待录取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含资格审查、体检、政审、专业测试等),复查中发现有问题的考生,将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复查要求另行通知。4、考生申诉渠道参见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燕山大学校纪检委 本方案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来源:燕山大学 燕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善

昆明考研寄宿: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不断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图片来源于网络一、组织领导(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及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院长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和《青岛理工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统筹指挥复试期间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及应对处置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复试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建设,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宣传,统筹测算采储疫情防控物资,开展疫情防控模拟演练,做好疫情联防联控综合治理,严密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严格落实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复试过程中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领域)带头人等组成。工作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学院需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2名秘书(不参加评分)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二)机构职责各组织机构认真履行《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二、工作要求(一)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四)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五)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基础上,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图片来源于网络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二)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定向就业录取协议书》。(三)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即选择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毕业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中会标注“非全日制”字样。(四)由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五)非全日制的具体上课方式:由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所在培养学院的要求进行选择,由培养学院审核确定:1、脱产上课: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脱产上课学习。2、非脱产上课: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学院安排的上课时间,由非全日制研究生选择合适时间和课程完成学习要求。考生在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及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方式”。(六)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按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成绩优秀且上课方式为“脱产上课”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七)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和“上课方式”为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图片来源于网络四、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差额比例所有学科专业(领域)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复试调剂录取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每一个学科专业(类别)在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具体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2、复试成绩要求(1)在满足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学院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2)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二)学院制定复试实施细则1、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应当明确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复试过程所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2、各学院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律无效。(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复试前,各学院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要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查过程中,各学院必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具体要求如下:(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外还须提供: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④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3)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5)《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6)以上所有材料请考生准备清晰扫描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提交上述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2、加分及资格审核(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独立对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审核,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四)复试方式与内容学校所有学科专业(领域)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应该包含如下几方面: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笔试考试可采取多种多样方式进行,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规定内容有一定调整,所有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或通知为准。笔试采取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方式,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采取与面试混合进行笔试方式,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由各学院自主确定,须在复试实施细则提前公布。(1)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计入复试成绩。(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依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招生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4)笔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命题、阅卷工作根据网络远程复试实际情况,参照《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方案(修订)》(青理工研究生〔2019〕7号)执行。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决定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和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素质和能力根据考生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考核,一般包含以下几方面: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2)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②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考察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④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⑤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及办学特色需要,自主决定考生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测试方式和内容,并在复试实施细则提前公布。(3)面试试题命制等相关工作由各学院负责,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4)在面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信号不畅、考生连续回答不上问题等特殊情况,复试小组可视情况掌握考生复试时间。特殊情况处理,学院须在复试实施细则说明并提前公布。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可以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各学院统一组成专门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完成:(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函调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4)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5、复试具体要求(1)同一学科专业有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学院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为确保复试“统一、合理、公正、公平”, 避免复试期间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各项测试须设立足量的题库和评分参考,试题难度要适当。(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员要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或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的教师,没条件的学院要聘请专业的英语教师担任。(3)为优化生源结构,吸引更多的外省、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对校外和校内、省外和省内考生一视同仁。(4)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专业面试成绩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5)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试题和面试中随机问答试题和抽题问答试题等)及其评分参考(指南)等在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或本题面试启用前按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机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学院需确定两名专人负责对面试中随机问答和抽题问答题及其评分参考等等共同负责,严防泄题、漏题,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6)各学院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做好试题的命制、系统登录、交接、保管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考评教师、工作人员都应签订保密协议书,认真、严格地执行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7)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8)复试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9)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①学院负责组织的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远程复试系统,按要求组织好。各学院组织由相关老师参加的综合面试、阅卷、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均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符合标准化考场监控技术要求的场所进行,且保证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②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10)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学校和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咨询邮箱和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电话等方式,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向考生宣传解读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及时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图片来源于网络(五)复试具体安排1、复试流程第一步:复试技术准备(1)考生按照学校和各学院有关要求提早配备复试电子设备,并做好相关软件安装和调试准备。(2)考生参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提前完成相应网络远程设备和软件的安装和调试。第二步:下载并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交费及提交相关材料。第三步: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复试。第四步:远程复试前的系统调试和身份验证。复试前考生按照要求调试好设备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系统,并按照规定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按指令进入考场页面。第五步:远程笔试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各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远程笔试。参加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完成相关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的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相关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如确因网络原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未完成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笔试。第六步:远程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各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远程面试要求进行远程面试。远程面试过程中,如确因网络原因或复试小组认为考生复试存在问题,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面试”,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考生再次面试。2、复试时间各学院复试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5月9日,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为准。(六)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图片来源于网络五、调剂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等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六、录取(一)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其中:(1)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复试笔试成绩由复试期间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权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权重及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自定。(2)其他学科专业(领域)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3)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各自的权重,具体以各学院提前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自定。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4、各学科专业(领域)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的计算方式、计算权重,由相关学院自主选取,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对社会公布。5、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的相近学科专业(领域),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如下:1、不同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领域)分别排序。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领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3、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按招生简章规定分别排序。4、参加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领域)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三)拟录取名单确定1、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领域)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一志愿、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2、各学院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候补数量由各学院自主定),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2、复试成绩不合格。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4、加试科目有成绩不合格。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6、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五)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送后6个小时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六)各学院应采取措施确保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对在学科专业(领域)复试结束后3天内仍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或在复试过程中因违背原则、徇私舞弊而出现问题的招生名额,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图片来源于网络七、相关工作制度(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1、落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考前试卷保密的各项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和关键人物的管理,确保命题、系统登录、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程严密。所有各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追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招生学院负责汇总本学院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负责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4、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1、学校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一步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检查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1)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3)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4)学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5)对挑选二志愿校外调剂复试人选名单和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三)巡视督查制度实行巡视督查制度。在复试过程中,监督检查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全程巡视,加强监管。图片来源于网络(四)信息公示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和各学院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1、复试名单公布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初试成绩等。2、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五)回避和保密制度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六)复议制度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七)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所具备的复试功能和操作说明,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通过学校和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八)学校招生复试政策与国家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文件为准。(九)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信,是成功的一半努力,是成功的积淀祝各位考试复试顺利

故事会

教育部:将审慎研究制定今年高考的具体实施方案

12日下午15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举行发布会,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介绍。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登峰、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就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大中小学开学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回答媒体提问。高校预计开学时间能否确定?教育部:疫区学生返校按当地实际要求针对难度相对较大的高校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王登峰回应,目前教育部已经明确要求各地要延迟开学,推迟开学以后,要进行错峰、错区域和错层次的开学。在开学的过程或者是返校的过程,首先要确保返校过程的安全、有序、错峰。等学生到达学校之后,对于来自不同地区的学生,可能要采取不同的措施。来自湖北疫区的同学,在返校之前要按照湖北武汉当地实际的要求。等他们从湖北回到各自学校之后,也要进行单独的隔离。其他地方到武汉去上学的同学在武汉地区还没有解除人员流动管控时,也不能够过去。农村学生没有条件上网课怎么办?教育部:将通过直播卫星平台覆盖偏远山区针对延迟开学期间学生学习的问题,吕玉刚表示各地要特别关心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生的学习问题。从2月17日开始,中国教育电视台第四频道将通过直播卫星平台向全国用户传授有关课程学习资源,将覆盖偏远贫困农村地区,特别是网络信号比较弱和有线电视没有通达的地区,解决这些地区学生的学习问题。这些学习资源以小学课程资源为主,同时兼顾了初中和高中学生的学习。如何保证大学的在线教学的质量?教育部:发挥好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作用吴岩表示教育部不提倡、不鼓励、不希望、不建议各高校在疫情期间要求每一位老师都要制作直播课。为保证高校线上教学顺利开展。目前教育部推出的22个线上课程平台2.4万门课,面向全国所有高校免费开放全部的优质在线课程与虚拟仿真的实验教学资源。各校要保障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的质量实质等效,发挥好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在线课程平台要全力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应届毕业生如何求职就业?教育部:未就业学生户档可暂留学校两年王辉表示教育部已经针对防控疫情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网上就业服务。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之前,为了防止大规模的人员聚集,暂停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教育部将大力推进网上就业服务,教育部就业平台将紧密联系省级就业平台、高校就业网和社会招聘网站,组建就业大市场,共享岗位信息,共同开展网上就业服务。二,大力开拓就业渠道。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进一步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建立校企合作的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的对接。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支持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三,着力强化重点帮扶。指导高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等群体提供“一对一”的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岗位推送工作。开发一批线上就业指导课程,开通就业咨询热线,做好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四,适当延长择业时间。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线上的新课程有何规定?教育部:坚决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课堂教学发布会上,吕玉刚表示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还是要坚持由省级统一部署和因地、因校制宜相结合来实施。要坚决防止以居家学习来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课堂教学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开学后的教学与现在居家学习的紧密衔接。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确保学业质量。停课不停学有哪些支持和服务?教育部:2月17日正式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吕玉刚表示在延期开学期间,将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免费供各地自主选择使用。平台的资源包括新冠肺炎防疫的有关知识、红色教育资源、专题教育资源、数字教材资源,以及从小学到普通高中主要学科课程的学习资源。课程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将于2月17日,也就是下周一正式开通,同时中国教育电视台四频道通过直播卫星户户通平台向全国传输有关课程。毕业答辩的时间是否有所调整?教育部:根据疫情的变化适时做出安排吴岩指出,当前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重点还是在延迟开学期间如何做好线上教学的工作,目前,全国的疫情形势每天都在发生变化,高校大学生的毕业季按每年的惯例应该是6、7月份,教育部会密切研判形势,根据疫情的变化,适时做出有关高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答辩时间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考研的复试以及后续工作是否顺延?教育部:后期工作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另行通知发布会上,王辉就考研的复试以及后续工作是否顺延回应,目前教育部明确原定近期举行的自划线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和有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推迟举行。原定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另行通知。中国留学生无法及时返校怎么办?教育部:正沟通延长注册入学时间关于留学生能否及时返校,王登峰回应针对部分留学人员无法按时到国外院校学习的情况,教育部也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部门积极与驻在国的教育部门和高校沟通协调,督促外方做好我国留学人员的学业安排。通过延长注册入学时间、在线课程、灵活安排毕业答辩等方式,提供有效的学习帮助。同时尽快解决我国留学人员签证的延期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入境限制措施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我国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在我驻外使领馆的积极推动下,部分国家已经陆续出台措施,帮助解决我国留学人员遇到的学业受阻的问题。全国统一高考是否会推迟时间?教育部:将审慎研究王辉表示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高考工作要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当前距离高考还有将近四个月的时间,教育部将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变化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地及时评估疫情对组织考试可能产生的影响,审慎研究制定今年高考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记者 董以良/整理)

今夫此人

简单四步完成2021考研规划,SMART法则来帮你

2020考研即将走向尾声,2021考研的学子们已经开始跃跃欲试、迫不及待地走向考研征程。但是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我们在正式踏入考研战场之前,其实很有必要对整体的考研日程进行一个规划。“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考研也一样。目标是终点,计划是方向。现在这个时候,想必大家对于考研目标院校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构想。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根据目标院校情况和自身实力进行一个合理的考研日程规划。这里小编为大家提供一个方法,“SMART”法则。这个法则本来是企业里,为了利于员工更加明确高效地工作,更是为了管理者将来对员工实施绩效考核的一种方法。但是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其用作考研规划制订的一种模板,用来明确目的,更可以定期对自己进行考核。Specific:具体的所谓具体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其中一定要带入具体数字和时间,万万不能模棱两可。比如,你在自己的任务清单上列出和“每天上午背诵英语单词”和”每天拿出半小时回顾昨天单词和一小时背诵今天的50个单词”哪个更利于执行呢?当然是后者。具体是计划必然是建立在对整体复习任务和自身能力的合理评估的基础之上,不仅目的更明确,而且更容易找对方向所以说,制订规划、目标设置要有项目、衡量标准、达成措施、完成期限以及资源要求等。Measurable:可衡量的衡量性就是指目标应该是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衡量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道理很简单,如果制订的目标无法衡量,那就无法判断这个目标是否实现。正如上文所说,确定了每天拿出半小时回顾昨天单词和一小时背诵今天的50个单词,实际就是定下了一个可衡量的指标,时间半小时+一小时,任务50个单词。Attainable:可实现的可实现的就是指目标是要能够被人所接受的。还是上文的例子,如果把计划修改成“每天拿出五小时背单词”,那这种基本不可行的计划还不如不定。简单的说,可以制定出跳起来“摘桃”的目标,不能制定出跳起来“摘星星”的目标。Relevant:具有相关性目标的相关性是指实现此目标与其他目标的关联情况。如果实现了这个目标,但对其他的目标完全不相关,或者相关度很低,那这个目标即使被达到了,意义也不是很大。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背完了一组单词之后,建立了一定的语感后,是不是可以去研究下长难句,然后是不是可以再去做一篇阅读理解?如果这时候你突然又转而背政治,那简直是浪费了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语言环境。实际上复习是一环套一环的,盲目变更复习目的,或者在同一时间内设置毫无关联的几个目标,会极大的影响复习效率。Time-bound:时限性目标特性的时限性就是指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目标设置要具有时间限制,根据复习任务的权重、事情的轻重缓急,拟定出完成目标的时间要求,定期检查目标的完成进度。那么在考研计划中,我们就必须合理规划自己的复习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基础、强化、冲刺。按照具体的考研时间流程,再给自己制定好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尤其要控制自己的复习节奏,避免前松后紧、临阵慌乱,或者前紧后松、战线太长身心俱疲。比如说政治复习:基础阶段安排三个月,第一轮复习,期间主要是看视频、政治红宝书,肖秀荣辅导书等。强化阶段两个月,第二轮复习,主要是刷题阶段,记录错题、检查知识点。冲刺阶段一个月,各种模拟题的训练,肖四肖八等,查漏补缺等等。按照以上五条原则来进行复习规划,信息各位研友制订一个SMART的复习计划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