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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被开除公职(附解读)公德

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被开除公职(附解读)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19日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监委对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张国志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相关规定,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违规办理招标投标;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关于职务廉洁的相关规定,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在下属单位核销个人医疗费,默许其妻子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关于社会公德的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张国志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违规办理招投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丧失社会公德,侵占国家财产,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监委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国志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建议由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开除张国志中国民主建国会会籍;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解读]公办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属于监察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监委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国志开除公职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日发布了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的消息。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监察机关对“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这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办的“教科文卫体”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对这类人员开展监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一方面是我们党依法执政、通过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也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这些领域出了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将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范畴,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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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学生手册六、成绩评定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成绩评定(一)评卷前教研室主任指定一人为阅卷小组组长,负责该门课程集中评卷的总体工作。只有一名教师讲授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本人评卷并对评阅试卷工作负责,由教研室主任另行指定教师负责复查分数;两位以上教师讲授的同一门课程并统一命题的,均应当由所有任课教师组成阅卷小组,集体流水评卷。(二)教师评卷应当按照事先提交的参考答案要点和赋分标准公正评阅。赋分形式采取给分制。评阅试卷时,每个采分点处必须给出小分;小分加总后的分数为该小题得分,填写在该小题题头处;各小题加总分数为该题型得分;每一题型得分应当分别填写在各题型得分栏和卷首得分栏,并据此评定卷面总分。教师不得随意提分、扣分,不得给人情分、印象分、凑合分。 评卷与复查过程中如需更正得分,更正人、阅卷组组长必须在更正处、各题型得分栏、卷首得分栏处盖章更正、签名,并对更正的内容负责。 评阅试卷使用红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字迹的笔。(三)考试课(含开卷)成绩由平时成绩(根据期中考试、测验、课堂讨论、作业、出勤情况等综合评定)和期末考试成绩以百分制综合评定,60 分为及格;考查课、选修课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四)考试课总评成绩中,原则上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应为 40%,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应为 60%。个别课程不使用该比例的,应当与报送试卷的同时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五)公共体育课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参照《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综合评定。教务处对评阅过的试卷进行抽查,以便了解教师命题质量和学生答卷情况。(六)在校学生经学校国际交流处组织到国外院校进行交流学习,在国外院校所修读的所有科目的平均成绩将转换成我校交流所在学期的平均成绩,具体规定为:A-90 分,B-80分,C-70 分,D-60 分,其他等级成绩均按照 50 分录入(交流学校的选修课成绩认定学分,但不参与平均成绩计算)。(七)在校学生经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参军入伍,复员后的第一学期(仅限一学期)成绩认定为:平均分 75 分,考试可以免考。如在部队有立功表现,酌情提高平均成绩。第二十六条 成绩的登录(一)全部试卷评阅完毕,各阅卷小组或阅卷教师自查无误后,登录成绩。(二)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在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三)任课教师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生成绩登录工作,必须向教务处说明情况。教务处将在下一学期初对未按规定时间登录成绩的教学单位和具体课程作出通报。第二十七条 学生成绩查询与更正(一)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当在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本教学单位提出书面核查试卷申请(补考或重修考试为公布成绩后一周),经教学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由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同时核查试卷,超过规定期限,不受理核查试卷。(二)经核查试卷,确因教师评卷有误,需更正成绩的,应由教师本人填写一式三份《成绩更正单》,由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考务科批准后方可更改。考务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各存留一份《成绩更正单》。全部成绩更正工作应于开学后一周内完成。第二十八条 成绩分析与归档(一)在下一学期完成成绩更正工作结束后,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打印班级的全部成绩单,以存档保管。(二)任课教师应用教务系统相关模块打印成绩分析表。 第二十九条 任课教师对试卷评阅及成绩评定负责,教务处对成绩管理负责,擅自更改成绩或变相提分、加分,则视为违规操作或协同作弊,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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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x's's'c第三章 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节 入学、注册与学制第八条 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吉林工商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书面向教务处请假。请假应当由教务处批准,方为有效。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各教学学院查阅本教学学院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复查,并由学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将作为学生学业完成后核发学历证书的唯一依据,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取得高等学校入学资格的重要标志。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可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全国普通高校学籍查询系统”中查询本人的学籍状态,显示“报到入学”,确定入学资格。否则视为没有取得本院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第十条 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者(包括新患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须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年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费用自理。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应当在下学年开学前向教务处申请入学,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康复,方可办理入学手续,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专业不变(如下一年级无后续专业,按转专业办理)。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条 学年电子注册是每学年对学生学籍状态及奖学金等信息进行标注的重要工作。它向社会反映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及诚信程度。涉及用人单位聘用时主要考虑的内容。每个学生都要适时关心自己的当前学年及上一学年的此类信息标注是否正确,以免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报到日期办理缴费注册,在校完成注册的学生标注“注册”,表明已经取得本学年在校学习的资格。如果因欠费未能在校注册,网上标注为“暂缓注册”表明你该学年未履行缴纳学费的义务,未取得在校学习的资格,没有参加学校教学及课余活动的资格及不能享受学校为注册学生提供的任何福利待遇,学院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的,学院不予注册,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十二条 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应妥善保管,不许转借。学生证内所填的事项及照片不得随意涂改和更换。新生取得学籍后,每个学生发放学生证一个。学生证由所在教学学院在核实学生已履行缴纳学费义务或办理助学贷款前提下予以注册。每学期注册一次,无注册章无效。学生证相关管理办法详见《吉林工商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我校基本学制本科为四年,专科为三年。在此基础上,本科学生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四至六年的时间内完成学业;专科学生仅允许在结业后二年内回校参加结业生补考,逾期未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做永久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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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延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延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延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决定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违规接待、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由本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将应入账资金账外保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王延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组织观念淡漠,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延吉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王延吉简历王延吉,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吉林白城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96年2月,任共青团白城市委书记;1999年2月,任洮南市委副书记;2001年8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12月,任四平市副市长;2010年4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2011年6月,任通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6年1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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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王延吉被查,曾任通化市纪委书记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6月28日,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王延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延吉简历王延吉,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吉林白城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96年2月,任共青团白城市委书记;1999年2月,任洮南市委副书记;2001年8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12月,任四平市副市长;2010年4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2011年6月,任通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6年1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编辑:王新景(版权属《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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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王延吉被查

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王延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延吉简历王延吉,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吉林白城人,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96年2月,任共青团白城市委书记;1999年2月,任洮南市委副书记;2001年8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12月,任四平市副市长;2010年4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2011年6月,任通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6年1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来源:吉林广播电视台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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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吉林工商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贯彻育人为本、因材施教、个性培养的 原则,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对人才 的要求,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制(一)本科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 4 至 6 年的时间内 完成学业,累计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6 年。(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即获得 毕业资格,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二条 学分 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以学分为单位来进行计算。(一)学分的计算1.理论课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以 16 学时计为 1 学分。2.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除实验课外),课程设计、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实训)、 军事训练每周计 1 学分。毕业实践环节一般 12 学分。3.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学期计 1 学分。4.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每周计 0.5 学分。学生每学期所修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成绩考 核达到及格标准即可取得相应学分。(二)学分的获得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该课程规定的相应学分,否则不计学分。 学生根据本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三)奖励学分 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学术研究、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或在省级以 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的,可申请获得创新学分。创新学分可替代公共选 修课学分,每名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累计不超过 8 学分。国家特等奖 5 学分,国家一等奖 4 学分,国家二等奖及省级一等奖 3 学分,省级二等奖 2 学分。第三条 课程设置 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按学生的选择权限,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第四条 选课 各专业的必修课由学校统一安排上课。 学生对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专业方向课模块中的课程需参加选课,以获得修读权 限。 学生可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选课。选课结束后,学生选定的课程即视同有效课程,并且 不再更改。 第五条 成绩考核及学分绩点的计算(一)学生需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 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和学分,计算出学分绩点,作为评价学生学习质 量的依据。(二)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考核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如下:将一门课程考核成绩按上表的对应关系,转化为绩点后,乘以该课程的学分,即为该课 程的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学生在一段时期内修读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学生同期获得的学分数,即为该学生这一时期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同期获得的学分之和。第六条 重考、重修与免修(一)重考:必修课考核不及格(不含重修)的学生,可重考一次。(二)重修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含放弃重考)的课程,必须参加重修,必修课重修后考试仍 不及格的课程,还需重修;选修课不及格者既可重修原不及格课程,也可改修该模块中的其他课程;已及格的课程仍可以重修,重修成绩按卷面成绩记;最后学年的最后学期不安排重修,即普通本科的第八学期,专升本的第四学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门课程可多次重修,按最高成绩记录。申请重修者,应提出申请,经教务处确认,缴纳相应的重修费后,可参加重修。每学 期在校生最多可重修 3 门课程,已毕业学生最多可重修 5 门课程。重修应在下一学期或下一学年进行,专业必修课程人数超过 15 人,公共必修课程人 数超过 20 人可单独开班重修。第七学期(专升本第三学期)重修的学生如既不能开班也不 能跟班的,可以选择自修的形式,但需联系任课教师,并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自修仅限于 普通本科的第七学期,专升本的第三学期。按照《吉林工商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必须重修而未重修者或重修未 通过者,该门课程没有成绩,将不能正常毕业。(三)免修免修(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指上学期累计平均绩点在 4.0 以上),自学能力强的学生, 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申请免修某些专业课程。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须在选课开始前提出, 填写“吉林工商学院本科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并提交与该课程有关的读书笔记、习题演算 等自学材料,经任课教师审查签字同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参加免修考试。 免修考试的成绩在 75 分以上者,可准予免修,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可获得该课程应得的 学分,登录成绩。课程免修需按规定交纳免修考务费。(2)免修考试,按下述两种办法办理:如本学期正在开设该门课程,可参加该课程的 期末考试;如本学期未开设该门课程,应由任课教师按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单独命题进行免 修考试。参加免修考试后未达到免修要求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 2 周内办理该课程的补选 手续。(3)课程免修仅限于部分专业课程。公共必修课程、实验课程或包含实验实习环节的 课程及实习等实践环节不得免修。第七条 其他相关规定(一)各年级、专业的具体课程设置和学分规定,参见各年级的《吉林工商学院本科人 才培养方案》。(二)学生选课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参见《吉林工商学院选课管理办法》,及当期 的选课通知和选课手册。(三)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参见《吉林工商学院考务管理规程》。(四)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参见《吉林工商学院学分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吉林工商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五)导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的具体要求,参见《吉林工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试行办 法》。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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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延吉被“双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延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延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决定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违规接待、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由本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将应入账资金账外保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延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组织观念淡漠,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延吉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王延吉简历王延吉,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吉林白城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96年2月,任共青团白城市委书记;1999年2月,任洮南市委副书记;2001年8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12月,任四平市副市长;2010年4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2011年6月,任通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6年1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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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教职工宿舍延迟交付数年 校方:正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昨日(7日),有吉林工商学院教师在微博上反映该校教职工宿舍迟迟未交房。今日(8日),吉林工商学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系校方与开发商有纠纷,学校正在处理此事,并已将情况汇报给相关部门。现任吉林工商学院某学院教师叶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学校由专科升为本科后,于2011年决定将校区由市内整体搬迁至距市区近30公里的九台开发区,并在新校区为教职工建房。叶先生介绍,最初教职工宿舍定价为2480元/平方米,有1000多名教职工和学校签订购房协议,并按照协议分期付款。其提供的购房协议和收据显示,他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于2012年至2013年间分三次付完90%购房款,共20多万元,收款单位公章为“吉林工商学院转账收讫”。但其至今未能入住。该校教师丁先生也遇到类似的情况。他表示,教职工宿舍于2012年动工,学校相关领导曾承诺2013年可以入住。2015年房子才大致建好,配套设施到现在也没有安装到位。他说,据其了解,校方当时未与建筑商签订合同,后来建筑商要求涨价。今日(11月8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向吉林工商学院求证,该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校方与开发商有纠纷,称具体情况很复杂,并证实当时校方确实未与建筑商签合同。该负责人称,学校正在处理此事,并已汇报给吉林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编辑 潘佳锟 校对 王心

金鸳鸯

吉林工商学院招生资料:简介、章程、选考科目、转专业及就业数据

吉林工商学院招生资料吉林工商学院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经济、管理为优势学科的财经类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学校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和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本组建而成。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始建于1960年的财政金融学校,在" 文革"中于1969年被迫停办。1978年,复校,更名为吉林省财政学校。1984年,正式升格,成立了吉林财税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60年, 前身为吉林省商业学校。1984年3月,改建为吉林商业专科学校。1993年7月,更名为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84年,是省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也是全国唯一的一所粮食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和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本组建吉林工商学院,开始本科招生。2012年2月,在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畔移地建设新校区。2013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9月,学校整体搬入卡伦湖新校区。2015年12月,学校被批准为吉林省首批应用型试点本科院校。学校设有财税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经贸学院、会计学院、粮食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研部、体育教研部等14个教学单位,设置44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3个立项建设专业硕士授权学科,与吉林农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工业大学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5184人。其中本科学生10743人,专科学生3538人,专升本学生903人。2020年,吉林工商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14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50人,实际投档数量50人。投档分数线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会计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07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55157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粮食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92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85143名。选考科目要求在吉林工商学院计划招生的14个专业(类)中,多数为招生不分文理科的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类)是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广告学、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电子商务专业,共10个专业;限选物理的专业(类)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的专业是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2个专业。专业(类)包括的专业及招生要求2020年吉林工商学院在山东省计划招生的14个专业(类)中,全部均为按照专业招生,无大类招生的专业(类)。招生特殊要求见下文的招生简章摘要。吉林工商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摘要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转型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本科)、国际贸易实务、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高考改革省份为数学、语文、外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录取。学费及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机械电子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烹饪与营养教育、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生物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资产评估、电子商务、物业管理、审计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广告学、动画、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转型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会计学(转型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关于转专业在校正常学习的新生,已通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同时全部课程平均成绩排在本自然班前10%者。原则上文史类、理工类专业之间不得跨大类互转(文理兼招专业除外);艺术类、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与其他专业不得互转。根据教务系统中第一学期全部课程成绩按照班级进行排名,并将自然班总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名单、成绩及全院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情况在特定区域进行公示;如报名人数不超出所报专业名额数,则直接进行专业调整;如报名人数超出所报专业名额数,则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业委员会进行复试(复试科目及复试采取的方式由各教学学院于每年11月份公布),按照复试成绩进行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调剂机会)。具体情况需要新生查询当年学校规定。吉林工商学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吉林工商学院2019届毕业生总人数4118人,其中本科毕业生3011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73.12%;专科毕业生1107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6.88%;东北地区生源占71.71%,其中吉林省生源占66.08%;本科毕业生性别数据为男生942人,女生2069人。截止2019年8月31日,初次就业率为76.08%,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5.94%,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6.32%;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0日由校方统计,年终就业率为85.03%,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5.69%,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3.28%。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去向是以“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为主,本科生占58.72%,专科生占50.14%;在“签就业协议形式”方式就业,本科生11.97%,专科生4.70%;本科毕业生升学率为4.62%。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主要流向是以“民营企业”为主,本科生占77.0%,专科生占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