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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党赶紧收藏,2021年江苏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出炉欢乐园

考研党赶紧收藏,2021年江苏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出炉

2021年江苏省共有46所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34所,科研院所7所,党校1所,军队院校4所。考点设置考点分布全省共有37个考试点,涉及13个地级市。南京市设置的考点数最多,有17个,接下来是徐州、常州和镇江。考点选择如何选择考点,这是大部分考生在报名阶段都需要做的功课。应届本科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考点信息#江苏考研#

人之所舍

2021教育硕士已公布招生简章院校名单汇总(江苏)

2021教育硕士已公布招生简章院校名单汇总(江苏)近日,各大高校陆续公布了招生简介,部分院校的信息较往年发生了一些变化,想考教育硕士的朋友一定想知道自己专业的情况,还不快跟必尚考研一起来看看!1. 苏州大学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特别注重依托本省、特别是苏南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并以此作为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和动力。相关专业:教育管理,学科教学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专业:教育管理3. 江南大学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厚重的文化积淀,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2001年无锡轻工大学、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2003年东华大学无锡校区并入江南大学。相关专业: 教育管理4. 江苏大学江苏大学坐落在素有“天下第一江山”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学校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生质量认证高校。相关专业:教育管理,学科教学,学前教育,小学教学,现代教育技术5.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5年成为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前,学校正在着力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相关专业:心理健康教育6.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第一任校长。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管理7.扬州大学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前身是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相关专业: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管理目前,江苏地区公布招生简章的院校大概就是这些,都是一些考研性价比较高的院校,考试范围:政治+英语2+333教育综合+专业课。最后,2021考研时间和报名时间也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如果你在浏览途中遇到任何与考研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来咨询必尚考研!咨询|考研|择校|备考|经验|资料|研招指导|复试调剂私信:考研

王导

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日安全平稳顺利

扬子晚报网12月26日讯(记者 杨甜子)12月26日上午8:30,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门科目顺利开考。近年来,我省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持续较大幅度增长,今年全省共有26.3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共设37个报考点,117 个考点,8968个考场,920个备用隔离考场,共有3万余人参加考务工作。上午8:20,马欣副省长到省教育考试院检查考试组织工作,详细询问考试实施、疫情防控落实情况,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视频指挥系统,巡查全省考场考试情况,并视察试卷保密室,慰问保密值班的武警战士。马欣指出,全省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准、细致、周到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教育厅要积极会同省招委会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确保实现“平安研考”的目标。随后,马欣副省长到南京林业大学考点检查指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葛道凯厅长、顾月华副厅长,省教育考试院袁靖宇院长,南京林业大学王浩校长等陪同检查。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确保“平安研考”目标顺利实现,全省各地在卫生防疫、考点布置、交通出行、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强综合保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我省坚持以考生为本,关注弱势群体,共为17名残疾考生提供盲文试卷、放大张试卷、佩戴助听器、延长考试时间等相应的合理便利措施,确保残疾考生平等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国家保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联合办公小组”,在省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集中办公,现场指挥和巡查全省考试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级卫健委对属地考点全程进行疫情防控指导,及时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赴省内部分地区开展驻点督查,同时通过网上巡查系统对全省所有考点考场开展巡查,确保将考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还将组织专门力量,从全省每个考点抽取若干考场的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倒查,一旦发现考试违规情况,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下午17:00,外国语科目考试结束,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日安全平稳顺利,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和群体违纪舞弊事件,社会反应平稳。校对 丁皓宇来源:扬子扬眼【来源:扬眼】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卡蜜儿

2021考研时间已定,这份时间表“考研党”要重视,以免影响读研

文/木子教育笔记2020年,可以说是坎坷不断,非常艰难的一年。我们都知道,受疫情的影响,今年的高考、四六级考试等重大考试都有延迟。那对于考研的学生来说,他们接下来最最关注的考试当然就是考研了。眼看着现在很多考研的同学都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复习阶段了,可考研的时间却一直都没有公布下来,毫无音讯。这让有些快考研的同学,也开始着急了。2021考研时间已定,这份时间表“考研党”别忽视,以免影响读研:研招网现已公布2021年考研的时间,这次考研的时间在2020年12月26日-2020年12月27日,至于一些考试时间超过了3个小时的科目,将会在2020年12月28日进行考试。虽然这个时间安排比去年没晚多少,只晚了五六天左右的样子,可很多考研的学生在看到以后还是忍不住松了口气,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多几天总归是好的。而除了具体的考研时间以外,以下这张时间表考研的考生也应该记好,这里面包含了咨询周时间、预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网上/现场确认的时间和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这上面的每一个时间都非常重要,考生一定要谨记才行。如果考生忽视了的话,后果将会非常严重。时间表上的这些时间段,考生都该做什么?1. 考研预报名时间这个时间段里,考生是可以报名的。如果说,考生的报名信息没有问题的话,那正式报名的时候就会以这个信息为主,不需要再做出任何更改。如果说,考生在这个时期报名的信息填写错了的话,那就可以在正式报名的时候更改。这样做,可以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度,可以确保每个学生都报上名,以免出现差错。2. 正式/网上报名时间这个时间比预报名的时间要重要得多,预报名的时间是可以错过的,但是正式报名的时间是不能错过的。一旦错过了的话,就将失去报考的机会,想要考研,就只能下一次再报名了。所以说,这个报名时间非常关键,考生一定要重视才行,不然的话,就会影响到我们读研。3. 网上/现场确认时间虽然说时间表等信息在网上会公布,但是,因为考研地区不同,所以也是很有可能出现纰漏的。有考研计划的学生,必须要确认一次才行。不然的话,就很可能会因此而错失考研的机会,影响到我们读研。考研时间越来越近,考生应该如何复习?1. 梳理弱项考点在考研到来之际,考生一定要保持冷静,找出自己的弱项,单独梳理弱项的考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出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并掌握解题方法,交上一张令自己满意的答卷。而且,我们还要抓住拉分点,对这些拉分点进行针对性复习,只有这样,我们在考试的时候,才不容易因此而丢分。2. 查漏补缺在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还在进行题海战术,选择整体复习的话,是来不及了的,这只会成为“无用功”。如果我们的真的想有效利用时间的话,我们在这个时候就必须要找出我们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我们不会再在考试中,犯类似的错误。只有这样,我们才算是合理利用了考前时间,真正有效的在进行考前冲刺。3. 整理错题训练在我们找到了错题以后,我们就必须要整理出来,多加训练,常去做相关、类似的习题。只有我们在这个时间段可以多练习我们的错题,这些错题才会被印在我们脑海之中,我们才能有效防止我们再犯相同的错误。4. 制定好冲刺计划越是到最后的时候,我们就越是不能过于慌乱。这个时候的复习冲刺,我们应该做好详细的计划才行。否则,如果我们过于随性,毫无计划可言的话,就很可能会荒废掉这段时间,让我们最后的冲刺阶段失去意义。而这对于我们考研,是十分不利的。5. 调整好心态有很多学生,总是会在考试即将到来的时候,感到过分紧张。如果说,我们调整不好自己的心态的话,考研是一定会受到影响的。因为越是紧张,我们就越容易大脑空白。调整不好我们的心理状态,就意味着我们在考场上随时都有可能会忘记一切,无法继续进行考试,从而导致我们考研失败。所以说,我们在考研即将到来之时,一定要注重自己的心态调整,尽量让自己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要过于紧张,以免影响到考试。现在这个社会可是非常注重学历的,如果我们拥有不错的学历的话,将来也就更容易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所以说,关于考研的这些事情,我们必须加以重视才行。不然的话,我们的所有努力,都可能被瞬间毁掉,会让我们“白费力气”。你是如何复习的?#教育分享官#

森村

2021考研揭幕 江苏26.3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12月26日,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拉开帷幕。本次研究生招考,全国共有377万考生报名,创下新高。其中江苏有26.3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头一天考完,考生们的感觉怎样?不少考生走出考场和记者苦笑:“‘孙悟空’该怎么翻译成英文,我是真的不知道啊……”他们的考研故事“只要是机会,我都要试一试”“我今年啥考试都报了,公务员,考研,还有两家用人单位的笔试,统统都参加了。”一位来自盐城的考生朱同学很坦诚地告诉记者,为了给自己寻找更多的机会,这两个月的行程被安排得密密麻麻。“我是昨天晚上拖着箱子深夜赶到南京的。我还同步在一家单位实习,实习也不能耽搁。”小朱表示,自己所在的本科院校并不算出众,因此通过考研实现“鲤鱼跳龙门”是最好的解决路径。“但我总觉得自己有点三心二意,考研复习得也不够扎实,公务员笔试也没好好考。身边的同学都在拼命,所以我觉得我也要努力一些。只要是机会,我都要试一试。”和小朱有着类似想法的考生不是少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选择报名参加2021考研的考生,大多都带着给自己增加“筹码”的打算。部分高校中考研生的比例甚至占到了应届本科生的一半以上。“今年看看试卷到底长啥样,来年再战”南京考生王同学算是众多考研学生中心态极好的,“像我这样,在没进考场之前就知道自己肯定会挂的学生不多的。”小王竟然露出了难得的淡定,“我想的很明白,今年的考研人数创下新高,我这样啥都没复习就去考试的,肯定是个分母,所以我给自己定下的计划是,2021考研是试手,就当给自己体验一下考研试卷到底长啥样,2022来年再战,那时候我就要认真考咯。”小王即将在2021年6月份本科毕业。按照她的计划,毕业后的一整年,都是留给自己的复习时间,“我的父母也很支持我的,觉得眼下工作不是最重要的,首先还是要有文凭。”考题直击政治考题平和,时政热点非常“新鲜”“考政治像默写一样的感觉真好。”“第一次做题做得这么顺,尤其看到材料里提供的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历史,看着看着眼角竟然湿了。”这一次的考研政治试题颇为平和,考生们纷纷表示,做题的“手感”非常棒。“我报了辅导班,老师还押中了不少题。”另一位考生告诉记者,今年的政治考题其实不算难猜,“年度大事记几乎盘得出来,全民‘抗疫’、抗美援朝出国作战、北斗三号等,都是在各种新闻中见过的热点。”根据考生回忆,政治考卷的“新鲜”程度算是独一份的。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小徐和记者回忆了一下考卷上出现的新闻热点,如今年9月4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的举办,9月11日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还有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建成和开通服务等,都是热乎乎的“新鲜事儿”。“一转眼就出现在了考卷上,只要对时政复习到位,做这些考题还是感觉非常亲切的。”英语“孙悟空”到底应该怎样翻译成英文?“孙悟空”到底应该怎么翻译?26日下午的英语考试一结束,不少学生立刻开始查起了资料。原来,英语作文中给出了这样一张图片,一个穿着孙悟空戏服的小孩儿对着爸爸提问,“爸爸,为什么很多同学都不喜欢戏服呀?”爸爸安慰儿子,“你喜欢就足够了。”明知孩子穿着的是孙悟空的戏服,但不少考生忽然陷入了大脑“短路”:“孙悟空”到底应该怎样翻译成英文?情急之下,考生们写出了五花八门的答案,如“Chinese Kongfu Monkey”、“Sun Saint”、 “Sun Big Saint”……还有人根据英文的语言习惯,自作主张写上了“Wukong Sun”。其实,“孙悟空”的英文翻译直译成“Sun Wukong”即可。《西游记》不仅在我国位列“四大名著”之一,在国外同样家喻户晓,“孙悟空”的形象让很多外国友人着迷。考研英语作文给出的漫画中,将小男孩的穿着理解成“美猴王”也并无不妥,“美猴王”也有官方翻译“The Monkey King”。但意译成“来自中国的功夫猴子”,那就要闹笑话了。不仅是孙悟空,下午的英语考试中,阅读理解等答题都让考生花费了不少时间。如另一道作文题要求给想来中国工作的外国友人提一点建议。对此,部分考生也思索了很久,“到底应该说些什么?要不,先让他们学好中文再来?”考研大数据全省共有26.3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近年来,我省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持续较大幅度增长,今年全省共有26.3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共设37个报考点,117个考点,8968个考场,920个备用隔离考场,共有3万余人参加考务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实习生 邓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杨甜子)

鬼虐杀

2021年江苏高考将采用全国卷,江苏考生能否碾压其他省份学生?

在全国的省份中江苏高考是公认的难,被称为地狱模式。原因之一就是江苏是自主命题,清华在江苏的录取分数线是421分,不了解情况的人会认为这个分数太低了,实际上是因为江苏高考的总分只有480分。在和其他省份的对比中,江苏考生认为自己省份的高考最难,其他省份的高考简直就是送分题,甚至有不少人认为如果江苏考生去参加全国卷,那么最高分肯定是江苏考生。但是也有一些省份的同学表示不服气,湖北、河北等省份的同学就表示,“江苏高考的确难,但是一起考全国卷未必就一定比自己考得高,是骡子是马,咱拉出来溜溜”。因为考的试卷不同,这几个省份的同学没有机会一较高下,所以口水仗不断,网上对此的争议也有很多。好消息是2021年江苏也要采用全国卷了,明年这几个省份的同学终于有机会一较高下了,到时候分数一出来就知道哪个省份的同学更厉害。2021年江苏采用全国卷是一件好事,对于江苏考生来说,满分设置成750分更加有区分度,至少不会被其他省份的同学嘲笑400多分可以上清华北大了。等到最终的考试分数出来,还可以顺便打脸其他省份的考生,让他们彻底闭嘴。对于其他省份的同学有不服气的也可以展示自己的实力,分数一出来就知道到底是谁吹牛了。但是有一个问题也不得不考虑,虽然江苏2021年采用全国卷,但是最终的录取还是在和本省的同学做竞争。对于江苏的同学来说,可能试卷会变简单,但是最终录取不一定会变简单。如果各高校在江苏的录取名额保持不变,那么不管采用什么试卷录取难度还是和以前一样。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虽然江苏采用全国卷,不管是一本线还是录取分数,都会高于其他省份。江苏还有一个问题经常被提起,江苏考生认为类似河南这种省份很多人都能上高中,所以导致后面参加高考的人数很多。这么做的优势就是在高考的时候人口基数足够多,所以能够分到更多的录取名额。而江苏有一半的人没有机会读高中,因为参加高考的人数少,所以分得的高考录取名额也少,这又进一步导致的高考难度增大。

然则孰可

2021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确定:12月26日至27日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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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初试成绩何时公布?10省市率先公布,已发布通知!

2021级管理类联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圆满结束,在本年度12月26日考完试之后大家都纷纷地去查答案,去找各种地方来估算自己的成绩,以稳定自己的情绪。几家欢喜几家愁,这次疫情并没有磨灭考生的意志,#2021研究生考试#反而让考研战士越战越勇,在考研的道路上,不断成长,为的就是2021能够顺利入学。2021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我们面对的疫情大考,在考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们顺利地参加了考试,在这次考试中管综难度难度和去年相比是差不多的,但是今年实际参加的考生比报名的考生要少很多,所以2021年考研国家线一定不会涨!国家线之前是考研初试成绩,那么2021考研初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呢?嘉禾博研王老师告诉大家,往年的硕士研究生公布时间大多都是在2月下旬到3月初公布,所以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也是在2021年的2月底或者3月初公布。01“黑龙江”率先公布黑龙江在12月23日已经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黑龙江省报考考生共计107689人,报考人数同比增长8563人,增幅为8.6%,这数字就说明一个问题,考研很“热”!黑龙江省初试成绩公布将于2月27日进行02“天津”2月26日公布天津地区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6日公布!34所自划线招生单位的复试分数线预计在3月初公布,国家复试线预计在3月中旬公布,随后复试和调剂工作在3月下旬展开。请考生一定要关注院校通知。03“辽宁省”2月26日公布辽宁省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26日公布,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将由考生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随后也会向社会公示。04“浙江省”2月下旬公布“浙江省”将于2月下旬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浙江省2020年参加2021级的考生增幅达14%,全省共设61个考点,4516个考场,监考人员超过1万名。05“河南省”2月中旬公布“河南省”将于2021年2月中旬公布。初试成绩的查询方式将于2021年2月中旬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发布,请考生届时登录网站查询。06“湖北省”2月27日公布2021年湖北大学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月27日左右。湖北省的时间也是在这个时候,成绩复核和复试也是随后展开。07“广西”2月底公布广西将于2021年2月底公布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08“四川省”于2月26日公布“四川省”于2月26日公布2021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申请成绩复核于2月27日至28日期间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大约在3至4月进行。09“宁夏”于3月初公布“宁夏”于3月初公布2021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10“新疆”2月下旬公布“新疆地区”2月下旬公布考研初试成绩。最后,嘉禾博研教育希望大家好好准备复试,请大家不要在此时放松自己,在没有成功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一切皆有可能。嘉禾博研希望大家能够踏踏实实准备,争取一战成硕,圆自己一个名校梦。如果觉得对你有帮助,欢迎分享给需要的考生~我是王老师,专注专硕考研王老师,点击我的主页可以向我发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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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研一科没有过线也有机会进复试,教育部是这样规定的

今年考研初试结束以后,网上纷纷表示考研英语今年难度系数大于往年,很多英语基础不是很好的考生就开始担心自己的英语单科线能不能达到报考院校的复试要求,如果因为英语单科不过线,而导致没有成功上岸,那就真是功败垂成了。假如谁相当不幸运地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灰心,因为公共课:政治、英语、数学 有一科没有过线还是有机会复试的。其实教育部自2015年起,就出台了有关破格复试的相关政策,只是真的有去关注并且解读过的人不多,其实该政策的出台对于那些专业成绩优秀而公共课相对不强的同学来说,提供了更多的上岸机会。教育部在2020年9月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对“破格复试”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解释。规定上面的话是正式的官方语言,看起来可能不是特别理解,明航给大家做个总结:初试公共课科目(指:政治、英语、数学)成绩低略于国家线,一般上限不超过5分。不能两科都差一点不行,单科和总分都差一点也不行专业课成绩特别优异:专业150分要130分以上,300分专业课260分以上有重大科研成果(比如:发表过类似SCI类的顶级学术论文)该专业生源不足(包含调剂生),国家急需人才可以只能一志愿考生申请破格复试,调剂考生无法申请。今年教育部还规定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招生人数的3%。这样看来,破格复试的要求还是比较高名额也比较少,但是机会还是有的,因为具体执行起来,力度主要还是看各个学校和专业自己把握。如果万一出现英语或者其他除去专业课的科目确实只是差一点,那么除了上述规定,还需要关注招生单位关于破格复试的具体规定,因为不是说所有招生单位都具备破格录取的资格的,还有学校有资格,从来都没有实行过破格复试录取,因此需要格外关注自己报考的院校情况,很多时候院校研究生院官网会有往年通知,可以做个参考,往年都有,大概率今年还会有,如果还是无法确定的话,必要时可以电话咨询一下报考单位的招生办,一般可以获得确切答复。那么破格复试考生,是怎么进行初试排名的呢?明航也列举部分院校给大家参考。浙江大学,2020年关于破格复试要求:解释一下更好理解:总分达到相应专业复试线后,假如英语差1分,考生总分400分,申请破格复试,按照380分算进行初试排名。差2分,按375分进行初试排名。讲真,这单科线少1分得用总分的20分来补,从排名上来讲,少1分都是非常吃亏的!当然也有不一样的,东南大学:这个很好理解,考生总分超复试线20分,则对其单科线要求可以降低2分,并没有说和浙江大学一样,会影响初试排名。当然也有普通院校的,比如江苏科技大学,对第一志愿报考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允许单科线低5分进行破格复试。全日制该校不缺乏生源,所以没有进行有关全日制的破格复试。当然还有其他学校也会有不同要求,如果是考生的话,还是需要多加关注自己报考院校的相关政策,信息一般都在自己报考的单位的研究生院官网,如果自己报考的院校也有破格复试或者破格录取的信息,可以评论区留言哦,不确定的可以赶紧去瞅一瞅,以备不时之需哦。欢迎收藏分享本文,我是明航,分享更多教育知识,您的点赞关注是明航持续分享的不懈动力!也祝愿每一位考研人都能成功上岸。

宛丘

2020考研国家线出炉,2021考生何去何从

2020年4月中旬,备受广大考生关注的2020国家线终于公布了。接下来,文都老师就2020国家线给同学们简单分析一下。另外,2021的考生可根据2020考研国家线的升降情况综合考虑自己后期报考的专业。(一)2020考研国家线解读从专业角度而言,文科类专业(如哲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普遍上涨,涨幅5-7分;工科类下调,幅度为6分左右;管理类有所上涨,上调幅度5分左右;从硕士不同类别角度而言,学硕和专硕虽个别专业有下降,降幅为1-5分左右;但仍有很多上涨情况,涨幅3-10分。(二)2021考生如何高效备考那么对于2021的考生应该如何进行高效备考呢?文都老师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备考建议。(1)阅读俗话说“得阅读者得天下”,作为考研英语的重头戏,阅读所占分值比例最大。阅读部分对大家的要求就是精读。精读的几个标准:一是熟练掌握文中所有重点词汇,特别是大纲词汇,必要时进行摘抄,并每天或每周进行周期性复习。二是重点精析所有长难句,很多题的定位句即为长难句,因而有必要进行精确分析,必要时进行背诵。三是把文章后面每一道题都要进行反复研读,进行透彻分析其语法结构和意思,把每一个题目的正确选项和错误选项进行精准明确,弄清楚每道题的考点。(2)词汇从考频高的重点词汇开始,有计划进行学习,同时结合词根词缀等方法提高记忆效率。词汇的学习重在方法和功夫,考生只要用心坚持,不断打磨,经过时间会有所突破。(3)语法对于考研而言,语法学习重在会分析每个长难句,而长难句内含语法点众多,因而基础弱的同学可以从基础语法学起,逐渐过渡到综合练习,并注重真题中的提升学习。以上即为2020的国家线解读和对2021复习的规划建议,望对正在备考的你有所帮助,预祝辛苦过后有所收获。文都考研原创内容(免责及版权声明:仅供个人研究学习,不涉及商业盈利,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号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