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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风流债

长沙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和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627号)及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布,一起来看看!一、今年秋季我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和杂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对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教学辅助资料,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具体收费标准见《2020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附表1)。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建档立卡家庭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三、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见《2020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表》(附表2)。实行学分制的职业学校(含中专)收费标准,另行文下达。根据《长沙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长政办函〔2016〕202号)文件精神,继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四、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县级以上发改、教育、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问题,杜绝无序收费。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收费严格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体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457号)文件以及市发改部门和市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五、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执行。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除伙食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每次18元收取。六、住宿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普通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符合公寓制条件并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按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七、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19〕213号)文件执行。八、保险费。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校方责任险在学校的公用经费中支出。九、校服费。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校服的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则上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学校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定制校服。如定制体现学校传统文化、学校特色的校服,价格按招投标中标价格执行。十、严格教育收费纪律。学校的学费收入和政府拨付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要严格按相关财经规定使用,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挤占、平调挪用,违者将严肃查处。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按照全市营商环境优化网上办、掌上办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通过合法的在线支付途径缴纳学费。十一、坚决制止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十二、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工作机制。根据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五限”即“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政策,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中小学教材、教辅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十三、加大治理补课乱收费力度。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十四、认真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加强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精准管理,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校、到人,杜绝将结余资金抵顶地方配套或挪作他用,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到位,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十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还须在招生简章、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和学生宿舍、食堂、缴费处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教育收费政策。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交费的应退还给学生。十六、本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发改、财政、教育、市场监管、新闻出版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督促中小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市发改、财政、教育、市场监管、新闻出版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在开学初和学期末,对教育收费进行全面督查。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对本地区所属学校进行检查和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超越权限,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将从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原有关规定、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总编辑丨亦小秋校 对丨晓 白编 辑丨七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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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学生快看!免学费和住宿费,有生活补助,毕业后有编有岗!

乡村医生身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第一线是农村群众最亲密的朋友更是村民的健康“守护人”为了培养更多“用得了、留得住”的乡村医生,今年湖南省将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计划。近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今年全省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计划招生1200名,培养对象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报名条件报名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已报名参加湖南省 2019 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1998 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二)户籍为湖南省51个贫困县市区(含已脱贫仍享受政策的县市区);(三)志愿扎根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可报考的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护理、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中医学。学制为3年,学历层次为专科,全日制学习方式。政策保障培养对象免交学费和住宿费,有编有岗(一)培养对象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二)培养对象毕业后,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县级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统一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乡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落实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待遇。通过“3+2”模式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学生,培训期间享受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相关政策待遇。招生计划、培养院校和培养方式9所公办高职院校定向培养2019年全省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计划招生1200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委托湖南省开设有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培养,根据区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及岗位需求,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了《2019年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分学校分专业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来源计划表》。各院校招生计划均纳入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各院校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的学生按专业独立编班学习,纳入所属院系统一管理。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进行2年的助理全科医生、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即 “3+2”医学人才培育模式)。录取程序专科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不低于高职专科批录取线根据《通知》,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实行单独划线,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全省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优先录取。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科提前批“其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志愿。考生只能按照本人报考科类(文科或理科)选择面向本人户籍所在县招生的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填报,且选择“专业不服从”。同时填报了多个专业志愿的,以第一个招生专业志愿为准。异地参加高考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结束后的2天内,将志愿填报情况书面报告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生填报志愿后,自行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并打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5份),并于2019年7月20日17:00前送达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及时送达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根据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及考生预签《协议书》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这么好的政策快转给有需要的人吧~来源:三湘都市报编辑:山风——END——湖南日报社旗下新媒体,湖南人专属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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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交多少学费?长沙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8日讯 (记者 黄京 杨斯涵)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和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627号)及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市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布,一起来看看!一、今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和杂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教学辅助资料,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具体收费标准见《2020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附表1)。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建档立卡家庭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三、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见《2020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表》(附表2)。实行学分制的职业学校(含中专)收费标准,另行文下达。根据《长沙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长政办函〔2016〕202号)文件精神,继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四、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县级以上发改、教育、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问题,杜绝无序收费。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收费严格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体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457号)文件以及市发改部门和市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五、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执行。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除伙食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每次18元收取。六、住宿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普通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符合公寓制条件并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按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七、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19〕213号)文件执行。八、保险费。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校方责任险在学校的公用经费中支出。九、校服费。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校服的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则上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学校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定制校服。如定制体现学校传统文化、学校特色的校服,价格按招投标中标价格执行。十、严格教育收费纪律。学校的学费收入和政府拨付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要严格按相关财经规定使用,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挤占、平调挪用,违者将严肃查处。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按照全市营商环境优化网上办、掌上办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通过合法的在线支付途径缴纳学费。十一、坚决制止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十二、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工作机制。根据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五限”即“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政策,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中小学教材、教辅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十三、加大治理补课乱收费力度。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十四、认真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加强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精准管理,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校、到人,杜绝将结余资金抵顶地方配套或挪作他用,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到位,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十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还须在招生简章、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和学生宿舍、食堂、缴费处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教育收费政策。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交费的应退还给学生。十六、本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发改、财政、教育、市场监管、新闻出版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督促中小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市发改、财政、教育、市场监管、新闻出版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在开学初和学期末,对教育收费进行全面督查。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对本地区所属学校进行检查和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超越权限,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将从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原有关规定、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责编:苏亮][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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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9所高校今秋起按学分收学费,你还敢挂科吗?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3日讯(记者 黄京 杨斯涵 实习生 孙慧 殷渊) 上大学每年要交多少学费?今后,这个问题估计得改改了。经批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学院、湘南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怀化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将由学年制收费改为学分制收费管理,有效期五年。这意味着,这些高校的新生们,在交学费时不再是现行每年的学费分专业统一标准缴纳模式,而是根据自己学习的实际情况,按修满的学分来缴纳。对此,不少大学生直言:“今后真不敢挂科了!”【变化】学费分“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每学分学费不超过80元根据我省相关文件,9所高校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根据办学层次,学校可自行设定学分学费,但每学分学费不得高于80元。学分制收费标准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学校应保证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每学年平均不少于40个学分。学生在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外,要求加修、辅修专业或一次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学校在基本学制内免收专业学费,但可按所修课程规定学费收取学分学费。对于上述规定,高校如何实施呢?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处长李铁浪向三湘都市报记者进行了解读。以该校五年制中医学专业为例,其学分制学费为7500元/年,其中包括4000元/年学分学费及3500元/年专业学费。该专业核定总学分为281分,每年平均学分为50分、每学分学费为80元。在收取学费时,学校对学生的学分学费暂时按50学分的标准收取,每学年结束后再根据实际所修学分情况多退少补;而专业学费标准同一专业是统一的。李铁浪解释,在学分制收费模式下,学生缴纳学费以修读学分作为收费依据。“即便是同一专业,如果学生修读学分不同,缴纳学费也不同。”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该校教务处处长张华也表示,学分学费将按60元/学分的标准收费。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为所有新生安排教师进行选课辅导。【释疑】调整为学分制收费,究竟是涨还是降在采访中,许多学生都很关注,调整为学分制收费,学费到底是涨还是降?对于这个问题,各所学校都表示,要分情况来定而不能“一概而论”,但总的原则是,决不是通过收费调整来涨学费。比如,湖南中医药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按学年制收费每年5900元,四年制学费总额为23600元。实施学分制收费后,学分制学费还是每年5900元,但其包括4000元/年的学分学费和1900元/年专业学费。对于学生而言,因为必须修满219个学分才能毕业,所以学分学费这一块是必须要缴纳且固定的。但如果是正常的4年毕业,那学费缴纳总额仍然为23600元。但如果提前到3年就修满学分毕业了,那学生就比4年完成学业的学生要少缴纳一年的专业学费;反之,如果要推后到5年毕业,就比正常毕业的学生要多交一年的专业学费。根据该校出台的相关办法,允许本科学习年限为所在专业学制加两年,特殊情况(创新创业休学、参军入伍等)可再延长一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达到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完成课外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要求,综合评定合格者,准予毕业。除了固定的学费部分,李铁浪还表示,经常挂科的学生,成本会更高。“以前重修收费是每门20元。但今后,在一次免费补考后仍然不及格需要重修的话,将按每学分80元收取。这就要求学生珍惜每次学习和考试机会。”【影响】为学生提供更大自主权和选择权,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但对高校来说,学分制收费并不只是“钱”的问题,还将为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带来深远影响。“以前各个专业的学生都是‘齐步走’,统一的公共课、专业课、实习实训,但现在借助学分制收费,学生在修学分上会拥有更多自主权和选择权。”张华告诉记者,学校正在酝酿出台《学分制管理办法》,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调整学习进度,同时还会出台一些新的学分认定办法,比如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学生除了学业之外在专业领域获得的证书、奖励等,都有望折算成学分。“目前随着高职扩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也将走进高职院校学技能,这样的改革对他们的学习而言,也更实际更有利。”张华同时表示,借助学分制收费,也将给那些“混大学”的学生带来压力。“天下不会总有免费的午餐,混学将付出更大的代价。”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出台的相关办法,该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分为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三大类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学习能力、兴趣爱好,自由选择限选课、任选课,包括选择课程、教师和学习时间等。另外,针对非医学类专业学生,还将实行弹性学制,修满学分就可提前毕业。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分制收费为学分制的完全推行,为学生专业兴趣发展和出国留学、完成辅修、双学位计划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将学生兴趣与社会需求结合起来,拓展和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从而满足学生不同的成才需求。”另外,学分制下的选课将竞争机制引入教学,对老师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使得每位老师都必须尽力准备好每节课,将最满意最精彩的课堂教学呈现给学生,这对激发老师提高教学质量也是大有益处的。“如果课上不好得不到学生的认可,就不会有学生选课,这样也将倒逼教师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声音】学分制收费的“获得感”还须学分制改革来实现“我觉得学分制收费方式很好,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修课程,也可以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活。”湖南中医药大学大三的学生付嘉好作为学生代表,全程参与了学校学分制收费改革听证会,她告诉记者,以往只能按部就班地完成学业,但学分制收费实施后,还有相应的学分制选课方案,让大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学业。另外,从经济角度考虑,确实会让大家更重视学习。“重修的费用大幅增加了,必须要好好学习才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要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学分制收费的“获得感”,关键还是学校得开展有效的学分制改革,从人才培养、教学管理、课程设置、专业调整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学分制改革是我国大学教育管理改革的方向。要做好学分制改革,对于教育部门来说,就需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让学校能自主设置专业、课程,增加选修课课程比重,满足学生对课程的选择。”

沙妙

速看!湖南多地公布2020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近日,湖南多地公布2020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一起来看看吧!长沙8月28日,长沙市公布2020年秋季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今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和杂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教学辅助资料,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建档立卡家庭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继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县级以上发改、教育、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问题,杜绝无序收费。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原则上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学校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定制校服。 附: 注: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3、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4、高二年级实际书籍费根据学生选科据实收取。注: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执行以上收费标准。2、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3、上述学费中含学籍档案表、学生手册、学生证、新生及毕业生电子注册费10元。株洲一、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或自带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二、高中阶段教育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木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专科的中职阶段)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能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严禁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三、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收费按《株洲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保教费标准按株发改发【2020】30号文件执行。四、教辅资料坚持学生自愿和“一教一辅”政策,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每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三、四、五、六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七年级不得超过100元,八年级不得超过150元(含考试教辅材料),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教辅材料);高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高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教辅材料),高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教辅材料)。湘潭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或自带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和课后服务费(见附件1)。小学1-3年级同步教学实践训练按湘价教〔2014〕77号文件规定的4元/生·期收取。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2019年起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具体价格为:一年级8.00元(包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一张),二、三年级13.00元,七、八、九年级14.00元(二、三、七、八、九年级均包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两张)。二、高中教育阶段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和新生入学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见附件2)。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执行(见附件3);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湘教通〔2017〕461号文件规定,免费发放教科书。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学校)学费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2)。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和财科教〔2019〕19号文件执行,即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专科的中职阶段)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得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中职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学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可为学生参保提供便利。三、住宿费按照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规定,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收费实行最高限额控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按不超过300元/生·期标准收取;自愿入住学校学生公寓学生(城市义务教育学生、高中学生)住宿费,由市级发改、教育主管部门逐校审核。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含公办、民办)寄宿生减免150元/生·期。四、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一)伙食费。按“保本不赢利”原则确定,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每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见附件1)。农村学校只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可收取不超过50元/生·期的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二)作业本费。见附件1。(三)教辅材料费。根据《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和《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推荐目录>的通知》(潭教通〔2020〕32号)等文件精神,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严格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科一辅”和“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各年级学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未超过最高限额的,据实收取;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收取(见附件4)。面向中小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不得列入学生教辅材料,由学生自愿向新华书店和邮政机构订购。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湘教通〔2017〕461号文件规定,免费发放教辅材料。(四)校服费。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实行限价管理。城市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自愿购买校服要严格控制校服数量,并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毕业学年不建议购买校服(见附件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五)就餐卡补办费。首次办理就餐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不超过10元/卡标准收取。(六)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七)新生入学体检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费用。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18元/人·次收取。(八)校内课后服务费。因新冠疫情影响,《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潭发改价费〔2019〕340号)再试行两个学期,全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潭发改价费〔2019〕340号)规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五、幼儿园收费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和伙食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湘潭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 60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500元/生·月,县级示范园400元/生·月,标准园350元/生·月。制定或调整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其他民办幼儿园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民办幼儿园教育收费自觉接受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六、民办学校收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4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简称公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其注册登记的市或县级发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后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原则上与公办学校一致。其他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应建立完善收费管理制度,按照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标准时应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并提前60天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每学年开学前需将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的收费标准抄送注册登记地发改部门。民办学校收费按学段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收费管理原则。即分为幼儿园三年为一个学段,小学分一至三年级和四至六年级两个学段,即小学一年级、四年级可以按照新生新标准收费,初中、高中分别为一个学段。学生在校期间的收费分学期或学年缴纳,中小学不得跨学期收费,中职不得跨学年收费。民办中小学校需在开学时一次性收取所有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平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其中免学杂费标准按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教科书种类和目录与公办学校一致。民办学校学生按公办学校“两免一补”标准减免,其中,普通小学减免325元/生·期,普通初中减免425元/生·期。七、教育收费财务管理学费、住宿费应入缴非税专户。伙食费和校内课后服务费分别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代收费项目要在往来款中进行核算,及时结算。各学校严格按照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票据管理规定向缴费人开具专门票据。纳入非税管理的收费项目,如学费、住宿费,由学校开具非税票据;代收费项目,如课本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等,由收款单位向学校开具税务票据,学校向学生开具财政往来票据并公示税务票据;其它项目,如伙食费、校内课后服务费等,由学校开具财政往来票据。对困难学生收费减免应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资料由学校财务部门存档,以备核查和审计。除校外活动费按次据实收取、伙食费按月或学期收取外,各学校应在开学时一次性收取所有其他费用,在本学期结束时落实退费政策。1、中小学校。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2、幼儿园。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八、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纪律要求教育收费管理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地各类学校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国、省、市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学校退费政策,严禁自立项目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严禁扩大范围收费,严禁使用非法票据收费,禁止代收商业保险和强制代收城乡居民医保。坚决制止教育择校乱收费,加大力度治理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问题,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检查力度,认真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湘潭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政策及标准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因新冠疫情影响,课后服务再试行两个学期。全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照《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其中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生公用经费提高到300元/生·年。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含公办、民办)寄宿生要减免寄宿费150元/生·期,民办学校学生按公办学校“两免一补”标准减免,其中,普通小学减免325元/生·期,普通初中减免425元/生·期。

如而夫者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关于教育收费,这些你一定要知道!

戳上面的蓝字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杂费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鼓励各地探索实行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不得因学费标准调整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来源:沅陵融媒】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意也

长沙2019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附表),4类高中生免学费

今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文,长沙市201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记者了解到,今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依然实行一费制全免,民办学校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普高省级示范一年级1278元二年级文科1233元、理科1201元三年级1015元公办学校实行“一费制”全免和以往一样,今年春季,长沙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今年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民办学校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在我省未出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收费管理办法前,须遵循十大原则。普高学费按两档收取根据收费标准,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合计一年级1278元,二年级文科1233元、理科1201元,三年级1015元;其他高中一年级1078元,二年级文科1033元、理科1001元,三年级815元。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原招收的择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学费。义务教育课程用书方面,长沙城区今年春季一年级合计56.68元、二年级57.83元、三年级232.18元、四年级227.09元、五年级242.58元、六年级234.80元、七年级318.21元、八年级381.77元、九年级323.74元。购买教辅材料有规定文件规定,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除可按实收取伙食费外)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住宿费方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普通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严格按湖南省相关文件执行。符合公寓制条件并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的,按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鉴于公用经费已预算到校,校方责任险,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支出。校服费方面,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以自愿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落实 “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政策,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全文见>>关于长沙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想一秒找到长沙晚报了解最新资讯?so easy!找到我们,

夫迹

2020年高校硕士学费排行榜出炉,学硕专硕差距太大了!

童鞋们,我想问问你们,你们在选择研究生院校的时候,除了看学校类型、专业、师资等,是不是还会考虑读研的——「学费」。据调查,大部分学生(尤其是家庭条件一般的考生)大都会将读研的学费收费标准看为一项重要的标准,那硕士生学费收费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今天小七统计了国内5所院校2020年硕士生学费收费标准,仅供大家参考哈。(这里包含有学硕和专硕哈)1、西南政法大学从上图就可以看出来,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学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审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均为13000元/年。专硕、学硕都已经有高达13000元/年的学费,这已经算是不低的标准了。2、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学费总额有16000元-100000元,其中科学学位最低为16000元,金融硕士高达10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学费总额有98000元-728000元,其中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最低为98000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达728000元;非全日制的学费高到可怕,普通家庭真的读不起啊!3、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所有学术型专业学费为0.8万元/生学年,这个算是很正常的收费标准的。其中全日制收费有1万元/生学年-12.8万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风景园林专业均为1万元/生学年,金融专业为12.8万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收费中有4.5万元/生学年-16.8万元/生学年,其中土木水利(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为4.5万元/生学年,工程管理为16.8万元/生学年。4、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在10000-25000元之间,从上表我们也可以看出来1万元的学费专业挺多的,包括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社会工作、体育、汉语国际教育等,而学费为25000元的专业竟然是会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在15000-44000元/年之间,其中学费收费最低的专业是法律15000元,学费收费最高的专业为工商管理44000元。5、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培养费真的是很高了,全日制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法学)培养费为2.25万/年;金融培养费为4万/年;翻译、新闻与传播等培养费均为2万/年;社会工作培养费为1万/年;会计培养费为3.9万/年。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和公共管理培养费均为2万/年;非全日制会计培养费为5.12万/年。今天我总结了国内硕士学费排行榜前五,就总的来说,全日制学费普遍为8000元-13000元之间,而非全日制硕士学费就收费不一了,学费高低会与你所学的专业有直接关系,比如工商管理、金融、会计类的非全日制硕士学费就相对高一些,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硕士一般都在10万左右。所以小七这里就建议大家:如果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就需要看一下自己的家庭是否能承担得起学费。不过话又说回来,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虽然高一些,但是可以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目前,部分院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还是可以报名的,而且与常规的报考流程不同,可以先提前入学学习,后期参加统考,同样获得学历学位双证(不过这个需要大家自己到时候多关注一下哈)。很多人最近也私信我学硕专硕到底应该考哪个?这里就统一回复大家:学硕VS专硕从学习年限上来说,学硕全日制学习学制一般为3年;专硕全日制学习学制2-3年。从学费收费标准来说,学硕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不同专业有所不同(上面已经为大家整理过几所院校了)。专硕学费就收费不一了,但是一般高于8000元/年,不同专业有所不同。从导师制度上来说,学硕实行单导师制;专硕一般实行“双导师”管理制度,校内一个导师,校外一个导师(就是实习单位带你的导师)。从就业难度上来说,其实学硕专硕二者在就业难易程度上没有多大的差别,最主要还是要看个人在研究生期间的努力程度,学习成绩,参与项目,奖学金等等来综合考量。那到底该如何选择呢?读学硕还是专硕,这个我只能给大家说一下我的想法: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你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学校,备考时间和备考精力就会比较充裕,另外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还处在熟悉阶段,可以选择报考学硕增加自身知识储备。那如果你是往届生或是在职考生,不管是时间原因还是外界压力、复习干扰等多方面影响因素,还是建议报考专硕减小报考风险。不过这都是我的个人建议,大家还是要看自己的情况去考虑,

滩纯

研究生一年学费多少?还有必要向家里要钱吗?

从2014年我国开始实行研究生收费政策,对于有些考生而言,想要考研,又担心学费太高给家里经济造成负担。前段时间,我朋友家孩子考研,孩子就担心地家里负担重,怕家人不支持。那么研究生学费究竟是多少呢?研究生的学费分了几类。首先学硕和专硕的学费不同。学硕学费每年8000元,专硕的学费相对较高,一在8000到1.8万之间。不过,学硕是三年制,专硕是两年制。除了学费,住宿费一般在1200左右。再者全日制研究生收费相对较低,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较高。以东南大学为例,我们来看看2018年该校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每年8000元,会计硕士每年30000元。非全日制专硕收费相对较高,每年在15000走上。再来看看南开大学2018年研究生收费标准:学硕每年每生8000元。专硕因专业不同而不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看来专硕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因所报院校不同而不同。金融专硕、MBA都是收费相对较高的。不过,现在读研都有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每年自主标准不少于6000元,会按照8到10个月发放,等于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到800元,除了助学金还有奖学金,还有各种补助,有部分学生读研其实是无需家里提供生活费的。

遽伯玉曰

学费大变!湖南9所高校今秋起由学年制改学分制收费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文批复同意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学院、湘南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怀化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由学年制收费改学分制收费管理,有效期五年。学校可自行设定学分学费但每学分学费不得高于80元不同于学年制收费,学分制收费以学生修读学分作为计价收费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即使身处同一个专业,如果修读的学分不同,学生每年要缴纳的学费也不同。其实,学分制收费并不新鲜。从2007年起,北京等地部分高校就开始试行这一收费方式。湖北、广东、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的多所高校,也早已采用学分制收费。批复明确,上述9所高校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根据办学层次,学校可自行设定学分学费,但每学分学费不得高于80元。批复明确,学分制收费标准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学校应保证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每学年平均不少于40个学分。学生在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外,要求加修、辅修专业或一次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学校在基本学制内免收专业学费,但可按所修课程规定学费收取学分学费。学分制收费不会增加学生经济负担旨在扩大学生选择权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学分制收费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学费组成结构发生了变化。事实上,它是学分制教学改革的衍生物。学分制收费并不意味着学生的经济负担会加重,根据规定,学生按照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不含重修、辅修、双学位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推进学分制办学、收费改革,本意是为了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包括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求学时间,以此促进学校重视课程建设,以及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对大学教学的满意度。对此,批复明确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后,9所高校要完善学分制教学方案和学分制收费管理方案,制定有序的选课系统,提供相应的信息技术平台和充分的课程资源,保障学生自主选课和弹性学制的需求。同时,9所高校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原则,在校老生收费仍实行原学年制收费管理。来源 | 长沙晚报微信公众号编辑 | 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