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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分专业),速收藏!翠屏山

合肥工业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分专业),速收藏!

4月15日,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如下: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量,以《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合肥工业大学的具体实际情况,经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布如下(分专业招生计划已经减去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编辑|吴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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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合肥工业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消息:4月15日,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量,以《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布如下(分专业招生计划已经减去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附件下载: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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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合肥工业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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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0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依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四)复试小组各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2人,其中一人为线上秘书,一人为线下秘书。三、复试办法(一)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1、在符合一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照120%复试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人数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具体如下:学术型:(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1.2 = 复试人数。专业型:(全日制招生计划 +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1.2 = 复试人数。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248分,单科不限;报考管理类联考考生复试分数线149分,单科不限。4、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另行制定方案公布。(三)复试形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招委[2020]2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学校2020年3月2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四)复试时间学校计划5月中旬开始复试,具体时间见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五)复试资格审查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考生须按学院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2、往届考生的学历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非全日制考生按照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要求提供在职定向证明材料。5、“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招生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未进行资格审查放弃复试考生,招生学院需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六)复试内容(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学院主要参照已公布的复试综合笔试大纲命制试题,试题涉及的专业知识主要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试题一般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3)专家提问。专家针对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1)考生用外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为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3)专家提问。专家针对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3、外国语学院部分专业复试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院按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七)成绩计算考生复试成绩=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八)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主动配合接受身份核查,所有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2、复试系统:学院采用主副两套会议系统平台同时进行面试,主副平台均从技术成熟、功能完善、应用广泛的系统中选择,并在本院复试实施细则中向考生公布。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使用电脑安装主平台作为主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副平台主要用于监考及备用,可使用手机或电脑登录。3、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用于复试,另准备一部电话,用于应急联系。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考生应配备有线网络、无线网络、4G网络的两个以上,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4、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选择安静、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网络畅通、手机信号良好、相对独立的空间进行复试。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前请考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保证环境符合考场要求。5、设备摆放要求:网络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双手和头部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网络远程面试监考及备用设备,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6、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将实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耳朵、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7、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8、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如招生学院有特殊规定,以学院要求为准。9、考生应按学院规定时间提交本人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补充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复试要求。四、调剂办法(一)调剂复试形式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二)调剂复试内容调剂复试内容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相同。(三)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学科复试分数线。3、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6、满足我校相关学院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四)调剂具体流程1、接收调剂学院将调剂复试通知(主要包括调剂学科、调剂数量、调剂条件、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咨询服务电话等信息)报送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2、学院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3、申请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5、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6、学院组织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五)调剂具体要求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保证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3、考生志愿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4、各学院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学术性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5、各学院须制定调剂复试考生遴选规则,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但不得有歧视性的内容。(六)成绩计算成绩计算办法与第一志愿复试考生相同。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通过视频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六、体检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七、录取办法(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按照“分别报名、分别复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办法与非专项考生计算办法相同。(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按照“分别报名、分别复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办法与非专项考生计算办法相同。(五)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单独考试录取办法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另行制定方案公布。八、信息公开(一)各学院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网站应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有关复试录取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计划调整信息、调剂复试通知、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三)公布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公布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九、疫情防控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十、纪律要求(一)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所有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都需签订《工作责任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二)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对于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政策的考生,不得擅自录取。(四)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五)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原始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十一、监督复议(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违反纪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追究责任。(二)实行现场巡查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不定期到各学院复试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各学院须自觉接受督查组的监督检查。(三)实行复议申诉制度。学院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议联系方式,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学院提出复议,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监察处提出申诉。十二、缴费(一)缴费标准:参加复试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为120元。(二)交费方式: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网站→选择机构设置→选择组织机构→进入财务处网站→选择缴费平台。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可使用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开通时间5月10日下午4:00。(三)注意事项:请考生交费前,核实自己手机联系方式是否正确,以便将交费成功后的电子发票信息发送到考生手机上。缴费次日,可登录缴费网站打印电子缴费凭证。首次登陆系统将提示考生修改密码,请按提示修改登录密码。十三、其他事项(一)各学院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在学院规定日期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各学院党委办公室。(二)各学院要督促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各学院将收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三)各专业要认真填写《各专业复试结果汇总表》,于5月20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5月11日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研招办

功之怒

合肥工业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常见问题答疑!

硕士研究生1、 疫情影响下,硕士研究生复试何时进行?请报考合肥工业大学2020级研究生的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安心备考并及时关注我校正式通知。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充分考虑考生及涉考老师的健康安全和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微信相关通知。2、身处疫情地区的考生如何参加复试?所有身处疫情地区的考生请务必保重身体,并按当地政府、社区、学校要求做好防控工作!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将考虑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不会因考生所处地区不同而影响复试录取结果。3、考生申请成绩复查何时知道结果? 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绩复查工作将于3月6日前结束。核查有误,研招办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核查无误,不再通知。4、考生如何知道是否进入复试?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总分及单科成绩必须满足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布。5、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如何享受政策?学校一直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符合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安排请注意查看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6、如何了解各学院各专业的调剂需求信息?所有调剂需求信息均通过招生学院官网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招生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所有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因调剂需求信息要到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才能确定,考生无需向研招办官方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自荐。博士研究生1、秋季报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的拟录取名单何时公示?秋季报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的学院考核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受疫情影响,我校尚未正式开学,开学后,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2、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何时开始?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启动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3、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哪些类型?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包括:学术博士补招、工程博士(全日制、非全日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联系方式如有其他疑问,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们会及时予以回复。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竭诚为你做好服务。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研招办 编辑 | 王海涛部分图片添加来源于网络

段青

合肥工业大学2020招生政策解读及专业盘点,这些专业实力强

合肥工业大学已于近日公布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本文主要解析合肥工业大学今年的本科招生章程,且向各位考生及家长介绍合肥工业大学近年的招生变动及专业建设情况。1.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政策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合肥工业大学和合工大(宣城校区)分别以独立的招生代码招生,学生填报时需分别填报,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名称均为合肥工业大学,两个校区之间不能转专业,考生在填报时需慎重考虑。合工大转专业政策为获得合工大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新生在入学后可申请转专业一次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两学期所修课程的学习成绩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30%可申请转专业。该校仅英语专业和印度尼西亚语专业限定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限制。强基计划等更多招生及录取信息请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表 1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政策数据来源: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注:1.以上仅包含部分招生信息,以上不含特殊类型招生(包括艺术类招生),具体详见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2.2+2联合培养项目为合工大与白俄罗斯国立工业大学开展的项目;3.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2.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及专业介绍由图1可以看出合肥工业大学和合工大(宣城校区)2017-2019年普通批次理科招生计划略有增加,文科和综合改革地区的招生计划略有下降,3年间普通批次文科招生计划减少了4%。图 1 2017-2019年合肥工业大学普通批次招生计划数据来源: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注:1.新高改地区包括:上海、浙江;2.西藏数据缺失;3.以上计划含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合肥工业大学在下属19个学院招收本科生,合工大现已公布《2020报考指南》,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以合肥工业大学招生计划为准。智能制造工程和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为新增专业,其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2020年于合肥校区招生。该校应用化学等专业在宣城校区和合肥校区共同招生,下表标注学区的专业仅在宣城校区招生,考生报考时注意区分。2020年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表仅供参考。表 2 本科专业(类)基本介绍数据来源: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注:以上标注校区的专业仅在宣城校区招生,更多招生专业介绍详见院校官方网站。表3展示了合肥工业大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评级为B+及以上的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考生报考时除自身意愿外,可参考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报考,为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学科、双一流学科且学科评估等级较高的学科下属专业可作为报考首选方案,以大类招生的院校,学生在报考时需注意专业大类中所包含专业是否为志愿专业。表 3 合肥工业大学学科建设(部分学科)数据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合肥工业大学官网。特别声明:本文为优志愿原创作品。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禁止转载和使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填志愿时在大厚本上翻找资料,很容易遗漏掉一些不错的院校,优志愿分享高考资讯、填报志愿、大学、专业等相关的信息,帮助您轻松获取历年分数线等数据资料。

东方红

合肥工业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发布!

日前,合肥工业大学公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信息,广大考研同学和家长可以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据学校透露,此名单公示期为7月15日至7月28日。大家又看到自己的名字吗?合肥工业大学表示,最终录取结果以安徽省、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学校透露,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联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后,预祝广大考研同学都成功顺利上岸!信息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久忧不死

合肥工业大学2020研究生复试热点问题解答!

近日,合肥工业大学发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关心问题解答,具体如下:一、复试时间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预计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请您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二、复试方式和形式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三、考生提前准备事项1、设备准备:电脑、智能手机、高清摄像头、音箱、话筒2、环境准备:选择安静、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网络畅通、手机信号良好、相对独立的空间,保证场地符合考场要求。3、准备补充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4、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电子材料。祝顺利上岸!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研招办 编辑 | 李云鹏

周南

合工大严肃2020年研究生招生纪律:教职工如有亲属参加复试须回避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1月11日,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发布了关于严肃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的公告。公告说,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党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公平、公正开展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就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1.所有命题人员要签订《命题保密责任书》,要严格遵守保密承诺,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等违规违纪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并经查属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2.所有涉密工作人员要签订《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并经查属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3.教职工如有亲属参加复试,须主动申请回避涉及招生考试所有环节工作。4.校纪委办监察处、研究生院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受理有关工作的信访举报,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孔雀镇

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简称合工大;英文译名为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UT。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采用“合肥工业大学”(国标码10359)和“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国标码19359)两个名称,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占两个院校志愿。毕业时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合肥工业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校区-翡翠湖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宣城校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301号。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校长任副主任,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学术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进行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监督机构。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最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2020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200人,其中合肥校区招生5700人,宣城校区招生2500人。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各省的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条 如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四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第十一条 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合格、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合格线且已被预录取的一级运动员除外)。第十二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按照有关要求公示。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四条 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院校代码独立,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两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投档情况对调档比例进行适当调整。第十六条 学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确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学校不予认可。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承认各省的投档规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对于非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综合改革省份,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综合改革省份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十八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方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学业水平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必须为“双B”及以上,不另加分。投档成绩相同者,比较其物理(理科)或历史(文科)科目等级,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者,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依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依照各省市相关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第十九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20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如所在省无明确规定,学校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 600+文化分/文化满分× 40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省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第二十条 对参加学校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认定的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第二十一条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按国家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进行。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限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专业需要美术基础,但不用加试。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第二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五条 实行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志愿、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培养拔尖创新、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为目标的创新实验班,招生专业为学校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将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内进行选拔,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创新实验班相关专业。第二十七条 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第二十八条 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工业大学开展2+2 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设在宣城校区,分别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先进载运工具)、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进校后外语主修俄语。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第三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各类本科招生培训、宣传、录取工作。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以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第三十三条 新生进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开学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第三十四条 学校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形式,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合肥工业大学按学生每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和学籍注册费统一结算学费,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按学年制的标准预收。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为准。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年 ,六人间800元/生·年。第三十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1)62902397 62902387 6290232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网址:http://bkzs.hfut.e.cn E-mail:hfutzb@hfut.e.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51)62901024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