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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视乎冥冥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以及当前疫情防控需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规定,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时间为5月下旬陆续进行。为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顺利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一、考生考前准备1、考生须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有摄像头的设备。(1)用于复试设备(一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一部手机、摄像头、麦克风。(2)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二机位):1部带有摄像头的手机2、网络要求:宽带网络及4G网,建议一机位首选电脑+有线网络,二机位首选手机+4G网络。3、复试环境:独立复试房间,房间整洁,灯光明亮,封闭安静,不逆光。4、设备调试:考生考前应按要求安装并调试好设备及网络,确保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电量充足、电源稳定。考生复试时须正对一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度约1.5米距离拍摄,保证考生考试屏幕及考试环境能被复试专家看见。如下图所示:5、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操作手册,提前安装相关程序,熟练相关操作,做好相关调试和测试。如考生用电脑登录须安装并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访问系统。如用手机登录,苹果手机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本浏览器;安卓手机请使用Chrome最新版本浏览器。手机登录须提前安装学信网APP并提前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同时,考生须在手机及电脑上安装微信、QQ等常用通讯工具,以备不时之需。6、考生浏览器登录完成准考信息确认等操作后,在候考区等待面试邀请。若考生使用的是电脑或笔记本浏览器,可直接在浏览器中面试;若使用的是手机浏览器,则接受邀请后将转到学信网APP参加面试。一机位可以使用电脑、笔记本、手机,二机位必须使用手机,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已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以备顺利进行二机位二维码扫一扫操作。7、考生应提前进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gzy.e.cn/)了解有关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考场规则以及相关招生复试信息。二、远程复试程序及内容1、考生登陆远程复试平台,熟练相关操作,下载相关APP,进行相关调试和演练。2、按系统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及人脸识别。3、所有考生均须在复试平台认真阅读并签订《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4、系统缴纳复试费:根据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文件,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将对每名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5、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包括《复试考生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政审表》;双少生材料(本人户口薄、父母亲身份证、父母亲户口薄、应届双少生应届毕业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士兵计划考生材料(《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上材料须按顺序统一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在系统中进行提交。6、考生须于开考前30分钟登录系统,确认复试信息、进入考场并按照相关指令等候复试,考生复试顺序由系统随机生成。7、接受复试邀请接通复试。8、进行复试:(1)外语测试;(2)随机抽取原笔试科目试题口试;(3)综合面试,随机抽取专业试题作答,并回答考官提问。9、结束复试,退出考场。三、复试过程注意事项1、考生须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试,并配合工作人员及面试专家组要求出示证件。2、考生应着正装,并保持发型整洁,免冠、露耳且不可佩戴耳饰。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相关指令,遵守相关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远程复试考场和秩序。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及录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5、考生复试结束后应主动离开考场,并不得对外透露复试相关内容。四、其他注意事项1、如学校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对违规违纪者,将追究相关责任。2、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未能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8日来源 | 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编辑|张文锦审核|王 羿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

佐藤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代码:41520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分为甲秀校区及花溪校区。甲秀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贵州中医药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民族预科、专升本、二学位转录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三、招生计划1.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一批次本科、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四、录取规则1.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2.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3.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贵州中医药大学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4.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5.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对填报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总分偏低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对考试科目、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如江苏等),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6.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1)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2)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属于国家免费医学生,并且只招收文科考生。(3)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班)学校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政策支持下开设5+3一体化培养班5+3一体化培养班以国医大师刘尚义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尚义班。模式主要在于推动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的规范化培养。严格临床教学与实习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注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优先将5+3一体化培养班的学生安排在附属医院进行临床通科实习和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注重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强化,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给与黄牌,本科五年阶段累计三次黄牌者,不能进入三年研究生培养阶段。)(4) 中医学(卓越中医师班)学校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政策支持下开设卓越中医师班。卓越中医师班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原贵阳中医学院)创始人之一,著名伤寒大家袁家玑教授的名字命名。以提高学生中医临床胜任力的目标,以实践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抓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及特色课程等,实现从“课堂到临床”全方位教育模式改革,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尤其是设立中医师承导师,强化中医经典学习,重视培养中医思维,在国内外扩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中医学其他班级学习。)8.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9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五、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七、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八、咨询及联系方式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花溪校区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咨询电话:0851—88308474传真:0851—88308474监督电话:0851-88308471http://zs.gzy.e.cn/E-mail:gzy_zs@sina.com

大喜事

3月1日至7日,贵州中医药大学推出2020年首届毕业生线上招聘周活动

2 月 12 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情况。会上,记者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关心的就业相关问题向国家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进行了现场提问,王辉指出: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之前,为防止大规模的人员聚集,将暂停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教育部将大力推进网上就业服务,大力开拓就业渠道,为广大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对此,贵州中医药大学迅速作出反应,与校聘云平台联动,在省内高校中迅速推出 2020 年首届毕业生线上招聘周活动(活动时间为 3 月 1-7 日),并同时在贵州省、市人才服务中心、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英格玛人力资源集团贵阳分公司、今日头条等多个平台进行线上活动宣传。据悉,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0 年共有本科毕业生 3918 人(含时珍学院毕业生 1056 人),研究生毕业 346 人,本科涵盖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护理学、运动康复及公共事业管理等 20 余个专业,研究生涵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公共管理等 10 多个专业。接下来,学校将进一步强化线上招聘服务项目,为各用人单位广大毕业生提供更为完善的互动平台。【来源:ZAKER贵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夫为剑者

贵州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安排出炉

近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消息,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将继续开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分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三类。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5月25日前在“阳光高考网站/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在5月3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7月24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据介绍,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省(市、区)所属重点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地方专项计划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将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来源:贵州发布、贵州日报记者:王 雨

绝待

必看!贵州省2020年高考填报志愿规定公布(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电子书)

重要提示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本科免费医学生等志愿的考生,需办理资格确认或签订协议,请考生务必留意本规定中的相关安排,及时办理。为做好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黔招委〔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一、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8日00:00至7月31日18:00,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相关录取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二、录取批次顺序(一)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3)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4)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5)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二)体育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第一批本科院校→(2)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3)第二批本科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体育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三)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提前批本科院校→(2)国家专项计划本科院校→(3)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院校→(4)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5)第一批本科院校→(6)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7)第二批本科院校→(8)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9)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10)高职(专科)院校。三、志愿设置2020年除艺术类梯度志愿、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次本科、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外,其他各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见《贵州省2020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可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栏目《贵州省2020年高考填报志愿规定》附件中下载查看)。2.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经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语种限英语、俄语。3.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且上面试线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二)招飞院校招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昆明理工大学等院校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三)香港特区高校招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院校在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总成绩投档(含政策照顾加分)。(四)特殊类型招生凡通过高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并入选的考生,其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必须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栏内。投档安排在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五)“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民〔2005〕5号)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只能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未通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院校统招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院校统招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六)“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双语民族班招生院校有:贵州民族大学、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所院校。民汉双语预科招生院校有: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六所院校。报考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户籍在我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所属72个县(参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民汉双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6号))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中的一种流利交流且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双语民族班或民汉双语预科志愿。双语民族班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民汉双语预科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批次录取,双语民族班专科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七)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彝文类专业招生今年,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在我省有彝文类专业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拟报考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彝文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类彝族语言口语测试,且口语测试成绩须达到报考资格线,方可填报。彝文类专业招生的相关要求(彝族语言口语测试科目、分值、成绩查询、测试方式及评分、划线、录取原则等)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民汉双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6号)执行。(八)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生按照《关于做好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提前批次录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本科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2号)文件精神,今年南开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均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九)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须参加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且结论均为合格。(十)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今年长春工程学院和西华大学在我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十一)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简称贫困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凡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25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国家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十二)地方专项计划今年我省九所省直本科院校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收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的考生。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25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地方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十三)定向招生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国家公费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第一批本科院校”和“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批次”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24日至7月26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贵州省公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除填写《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考生须将《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和本人书面申请交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再将《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和本人书面申请上交省招生考试院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高校在我省的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3.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志远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该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国家级贫困县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4.按照《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11号)规定,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将继续招收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免费医学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区域考生,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定向县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录》)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不含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本科层次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分配到各县,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后,如定向县生源不足,将进行补报志愿,全省具有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补报。补报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定向县户籍考生;如定向县生源仍不足,将从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中录取;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不足的,将在全省所有补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报考免费医学本科定向生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25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根据拟录取考生分县名单,通知并督促被本校拟录取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务必在本批次录取规定的时间(接到拟录取院校通知后第二天工作时间)与定向县(市、区、特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十四)精准扶贫计划招生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校、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在提前批高职(专科)招收我省建档立卡户贫困考生,高考成绩在我省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均可报考。(十五)体育、艺术类招生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院校(专业)。2.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录取原则,准确填报志愿,避免影响录取。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使用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3)报考在我省无分省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栏内。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若同时填报提前批本科院校则无法提交。未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5.艺术类除“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梯度志愿本科院校”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或按照院校要求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及“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使用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中,注有“◆”标记的 ,表示该院校的相关专业录取时对高考文化成绩总分有特殊要求,在填报志愿系统中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别为“要求文化总分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须结合自身文化成绩进行填报。填报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如取得一个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可在同一批次中填报使用该合格成绩的相应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学校录取原则、学费及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6.音乐类专业。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使用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音乐类器乐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按器乐统考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等小方向统考成绩的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专业,按小方向统考成绩投档。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果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中的其中一项合格,还可填报其它音乐类的相应专业。(十六)相关政策说明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按照《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考生,填报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志愿,按黔招委〔2016〕15号和黔招委〔2016〕34号文件执行。2.政策照顾加分类别: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院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类别和具体要求。六、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一)考生志愿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填报志愿,并要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认真细致的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二)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向县级招办报告。否则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填报,由考生本人负责。(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等。(四)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或专业可以不予录取。(五)每个批次的院校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愿。(六)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查询本人录取情况。(七)各批次院校按规定投档录取后出现缺额的,缺额情况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补报志愿。请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八)已参加高职扩招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另行通知,不参加本次填报志愿。《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目前书籍正陆续发放各地。为更好地服务好考生,现公布专业目录电子版,供考生下载查看。(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编辑:刘添元 李娟统筹:晏海艳编审:杨仪

贵州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安排出炉!

近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消息,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将继续开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分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三类。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5月25日前在“阳光高考网站/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在5月3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7月24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据介绍,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省(市、区)所属重点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地方专项计划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将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来源:贵州发布、贵州日报、贵州改革@六盘水人丨大风+降水+降温!贵州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编辑制作:视听凉都总监制:李松涛监制:奚宽军执行监制:黄向东责任编辑:王星全媒体编辑:方妍 沈颖

奈天下何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首场秋季校园招聘会启动

为全方位、多渠道促进2020届、2021届毕业生充分就业,9月29日,贵州中医药大学启动2020年首场秋季校园招聘会。招聘会现场在招聘会现场,同学们积极搜寻自己感兴趣的企业单位及岗位。工作人员及时与现场学生沟通交流,宣传企业岗位信息以及就业政策,解答同学们的相关疑问。现场还设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点、征兵咨询服务点、学生资助咨询服务点、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点、心理咨询服务点及易班工作站6个服务点,更好地为该校在校生、毕业生做好指导与服务。招聘会现场启动仪式上,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田维毅表示,希望同学们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迈出人生重要的一步。同时希望各用人单位选聘到自己所需人才,达到“校企合作,双赢共进”的目的。77家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参加此次招聘会,其中医疗事业单位19家,医药企业44家,其它企业14家,提供就业岗位2659个。约2700人次现场投递简历,26家用人单位举行专场宣讲会。此次招聘会更好地为广大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服务,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供需交流平台,同时做到了毕业生就业工作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来源:众望新闻)

红帆布

为贵州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 贵州中医药大学召开“十四五”第一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时代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2021年1月4日,贵州中医药大学召开“十四五”第一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全体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科教科负责人,以及2020年优秀导师出席会议。贵州中医药大学召开“十四五”第一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党委委员、副校长崔瑾作“十三五”以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报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兴德主持,校党委书记杨柱代表校党委讲话。校党委书记扬柱代表校党委作讲话杨柱指出,学校于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研究生教育已覆盖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及护理学等主干学科。近年来,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研究生已近1500人;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日渐完研究生教育对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贡献度明显加大;研究生教育对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的明显增强。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对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杨柱强调,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学校将加快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改革,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快思政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和学风教育。同时,作为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必须立足贵州实际,要不断发挥中医中药优势,聚焦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聚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公共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方向,深入推进科教融合与产教融合,提高研究生服务地方的能力。优秀研究生导师合影“十四五”期间,贵州中医药大学每年将投入不低于2000万、5年不低于1个亿的专项经费,用于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建立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加大学校各类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力度,加快建立中医、中药高端学科平台并向研究生开放,不断改善研究生学习、生活培养条件。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情况和2020年12月30日全省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与会交流发言单位的经验,并颁发2020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证书。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张凌编辑/唐燕校检/邬建玲编审/范觉文

何谓少乎

贵州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5月6日晚间,贵州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据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大学实际情况,经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贵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除下表所列情况外,其他未提到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包括总分、单科分数线)均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已另行公布,详情请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要提醒考生的是,贵州大学校研究生复试的时间、形式及要求等,将于近日通过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及时对外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安心备考,耐心等待后续通知。都市新闻记者 熊俊松编辑 王浩校对 肖阳编审 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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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报名条件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二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2〕63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黔招委〔2017〕31号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以申请报名。三下列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2.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3.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二、报名时间、办法及要求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二报名办法1.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考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经考生本人申请,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也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考。2.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3.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5.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强基计划、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先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三有关要求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真实、准确地输入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摄像及按规定用身份证识别仪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有关信息。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学校和县市、区、特区、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校验。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准确、真实。2.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高考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要按照《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2〕63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黔招委〔2017〕31号,对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3.申请加分的考生,要认真填写普通高考考生申报加分资格审核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4.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审核工作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就读学校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疑义的考生,由省招生监察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批准给予正常报考资格或享受加分和政策照顾资格。对公示中有疑义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监察办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考试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三、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移交考生信息时,必须认真登记,严格移交手续。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制作,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保密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公开。高校须下载已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作为新生档案管理资料。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纸质档案,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和寄送。考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到学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寄送手续。四、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黔招委〔2012〕3号要求,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由就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进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由单位或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报考军队军籍生、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及有特殊要求高校的考生,要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公安等部门,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录取前做好政审、军检等工作。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高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的规定执行。军队院校军籍生体检工作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工作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招生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人民医院具体承担。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职业道德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体检医生必须认真、细致地开展考生体检工作,并按体检标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认真组织好体检工作。要进一步健全体检工作管理办法和监督制约机制;要与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要加强对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严肃体检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加强对体检工作场地的管理,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需对考生进行面试的高校,必须在招生章程中提出明确要求。面试工作要严格程序、规范管理,认真做好面试详细记录,并由高校招生负责人或面试负责人签名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组织的面试无效。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要符合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要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六、考试高考于7月7日—8日举行。我省高考实行“3+文综”和“3+理综”的考试科目设置。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外语;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外语。高考总分750分。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150分。数学文、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各300分。英语分值150分。其中,英语笔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分值120分;听力考试分值30分。英语听力考试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若考生参加两次听力考试,以考生最高成绩记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其他外语语种考试含听力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执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50分。其中,笔试考试分值120分;听力考试分值30分。高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管理。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应参加专业考试。体兼文、艺兼文科类的考生参加文史类高考,体兼理、艺兼理科类的考生参加理工类高考。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2020年我省英语口语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智能考试,英语口语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7月18日—19日进行。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所在地考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考生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发布。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原因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点举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派考试工作人员。试卷运送和保管等关键环节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政审合格的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监考、考务人员的培训,明确监考、考务人员的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要认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强化安全保密制度及设施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规章制度,试卷、答卷答题卡必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规定的保密室。考试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管理办法。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若发生突发事件、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省招生考试院和当地招生委员会,并按要求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大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和对考试实施过程的督查,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和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行为,坚决杜绝考试中的徇私舞弊和不正之风。大力开展对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增强考生诚信考试的自觉性,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七、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贵州师范大学评卷基地承担评卷具体工作。评卷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学科正、副组长实行聘任制。参加评卷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评卷教师和参加评卷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卷工作人员守则》和网上评卷工作纪律。各学科实行网上评卷。各学科评卷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制定评分细则,认真培训评卷教师,开展试评工作。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公平、客观地评定考生成绩。要严格执行网上评卷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卷复查工作,确保评卷过程安全、评卷结果准确。贵州师范大学评卷基地要加强评卷设施和网络安全建设,省招生考试院要加强网上评卷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评卷信息安全和评卷工作顺利实施。考生成绩由省招生考试院按程序通知考生本人。评卷工作文件另文下发。八、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各高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不得提出违背国家法规和招生政策规定的特殊要求。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不得使用模糊文字或隐瞒办学性质及混淆本、专科层次,高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的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将对省内各高校招生章程进行核定。未经核定的招生章程,高校不得向社会公布;经过核定的招生章程,高校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各高校编制的招生计划、高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以及主管部门的代码、名称,必须符合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高校及专业字典库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要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经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统一向社会公布。高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公开使用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不得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九、填报志愿考生要按照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规定的要求,由本人认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应认真查阅《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忽或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我省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安排在7月下旬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加强对网上填报志愿的网络安全和系统建设工作,确保符合填报条件的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填报志愿。填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未填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另文下发。十、政策照顾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5.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它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方可按考生户籍地分值享受加分。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的,按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中的最低分值加分;户籍在我省,学籍或实际就读地不在我省的,按我省最低分值加分。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省内高校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所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1.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2.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10分;被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5分。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申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高校在进档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4.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时,参照教育部关于相关优待政策执行。十一、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时间为8月上旬至9月下旬。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一文、理科类录取批次为1.提前批本科高校为军队、公安、航海、国家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其他有关高校;2.第一批本科高校;3.第二批本科高校;4.提前批高职专科学校;5.高职专科学校。二体育类录取批次为1.第一批本科高校;2.第二批本科高校;3.高职专科学校。三艺术类录取批次为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使用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3.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类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本科高校原则上按多于该批招生计划总数的20%以内划定。第二批本科高校若生源不足,按程序征集志愿,若仍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降分后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省招生考试院按程序投档,高校择优录取。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总数及专科生源实际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考试机构办公室。录取工作中,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拔新生的原则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高校未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撤除招生计划。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招生考试院要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完成招生计划,纠正违背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是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向高校投放档案。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模拟投档生源分布情况,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左右。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高校,须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20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艺术类、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9〕33号的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加分项目的处理办法为:享受省内外高校加分项目的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投档时,加分计入高考总分和考生排序;仅享受省内高校加分项目的考生,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时,加分计入高考总分,不计入考生排序,报考省外高校投档时不计入高考总分,也不计入考生排序。贵州大学农林类专业,若生源不足,可对一本线下填有该校农林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投档。为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高职专科学校录取时,可适当扩大投档比例。高校要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由省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各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依据各高校录取考生数据库打印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生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录取工作规则另文下发。十二、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民〔2005〕5号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只能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未通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今年部分高校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招生,参加民族语言考试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投档录取时,若生源不足,可按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幅度,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十三、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一定向生与同批非定向生执行同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标准。若生源不足,可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分。二报考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与考生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定向协议。三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的考生,须按规定与招生高校和定向就业的县级卫生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十四、特殊类型招生一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强基计划经教育部批准,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教育部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二香港、澳门高校招生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安排在文、理科类提前批本科录取。香港地区其他高校、澳门地区高校均实行自主招生,我省考生均可按学校要求自主选择报考。三保送生保送生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各相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招收保送生的条件和招生程序,做好保送生招生工作。各高校在我省录取的保送生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将有关保送生材料报送省招生考试院,并办理保送生审批手续。已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高考录取。四国家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高校、教育部批准的省外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和相关省直高校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在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有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五地方专项计划我省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相关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具体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不含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六高校专项计划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将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相关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各有关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不含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单独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录取名单须报省招生考试院。八高职分类招生考试202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9〕34号精神执行。跨省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九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高校录取前进行。十五、信息公开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按照“十公开”的要求,公开、公示高校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招生考试信息。二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招生章程和取得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均要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公示。三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本省招生政策规定、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本省享受加分项目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名单。四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政策照顾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五各高校要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六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七各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十六、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批准录取的新生,要在高校规定的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一月内,高校招生部门要对所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认真复查,核对录取新生电子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对新生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凡有误差和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新生信息复查情况要于12月1日前及时报省招生考试院。各高校要按学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认真清理和登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凡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办理学籍电子注册。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高校所报名单光盘,统一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十七、招生经费招生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应用于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实施、网上录取、考生信息采集等工作。对参与命题、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十八、违规行为处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由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生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相关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招生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招生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招生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本规定由省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