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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其天守全

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4152014223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校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七条 学校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贵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办法》(详情参见贵州师范学院招生网)调整使用。第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专业均采取:“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模式进行(详情参见贵州师范学院招生网《贵州师范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其余专业按专业招生,考生报考时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进行志愿填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第十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一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遇分数相同且当学校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进行录取。第十二条 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学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由学校自主确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等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体育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以高考文化成绩为投档依据的,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以高考文化成绩为投档依据的,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第十六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一年以后根据学生志愿、预科学习成绩排名以及综合表现录取到相关专业学习。第十八条 专业要求:1.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英语口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口试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2.语种要求:学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师范学院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贵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51)85842823(兼传真)招生监督电话:(0851)85811044学校网址:http://www.gznc.e.cn/邮政编码:5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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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贵州设置11个报考点

9月10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消息,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在我省9个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设置11个报考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提醒!报考条件: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该市(州)的考生报考;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学校本部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考。报考人数上限:另外,因考位限制,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将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报名阶段:据介绍,今年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有关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可详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开)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报考招生单位公告。来源:贵州日报记者:王雨

佐仓

关于推迟2020年贵州省部分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切实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推迟2020年贵州省部分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一)推迟我省原定于2月17日开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二)推迟我省原定于2月18日开始的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适应性考试报名工作。(三)推迟我省原定于2月29日进行的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四)推迟原定于3月21日进行的贵州省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以上工作开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五)有关高校原定于近期举行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校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方案由各高校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高校通知。(六)贵州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原定于3月举行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考试报名条件、时间和测试时间、地点、办法等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站通知。(七)2020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及体育专项考试,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若有调整变化,将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相关信息。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我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推迟到2月20日后由报考单位陆续向考生公布,具体成绩发布时间和咨询方式届时详见各报考单位通知。(二)我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安排由相关招生单位另行通知。三、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原定于3月中旬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推迟原定于3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试(含毕业论文答辩)。(二)暂停原定于3月上旬的免考申请受理。(三)暂停现场办理各项证明的受理出具工作。以上工作开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四)2020年上半年考籍转移工作调整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五、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推迟原定于3月21日至22日举行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推迟原定于3月28日至29日举行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六、中职招生暂停全省中职春季招生相关活动,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秋季招生相关准备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开展。衷心感谢广大考生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调整安排的理解和支持,请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贵州省招生考试院2020年2月17日

地狱城

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贵州省将设置11个报考点

9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获悉,贵州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9个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两所高校共设置11个报考点。  据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州)的考生报考。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学校本部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考。  因考位限制,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将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今年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有关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报考招生单位公告。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雨编辑 任诗音编审 李劼

德力

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7月19号开考!

各位考生:考博公众号/学之恒考博天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现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考试招生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上级部门的补充规定,全面统筹指导开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贵州师范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的再监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是本学科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一级学科负责人是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强化招生监督巡查和信息公开公示,做好疫情防控、线上考试保障、人员培训等工作,并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各招生工作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成绩考核组、录取检查组、技术保障组、申诉处置组、招生监督组(原则上须学院纪检委员参与),全面加强招生考试过程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成立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期间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三、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0日9:00至5月15日16:00。网报截止之日后,未通过审核者,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须及时准确填写(更新)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有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网址: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博士招生”专栏,登录“博士报名系统”(注:请务必谨慎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报名、初试、复试、体检、录取各阶段均以此照片为准)。四、资格审查工作(一)7月8日至13日,网报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要求,备齐报考材料电子版(盖章材料提交扫描件)通过网络方式提交至各培养单位审核留存。(二)7月15日,各培养单位将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审核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三)7月16日至17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180元/人),逾期不再进行补缴。缴费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进行考试安排,费用一经缴纳,不再退还。(四)拟录取阶段,考生须将报考材料纸质版于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各培养单位进行审查后方可进行拟录取。五、初试科目博士招生初试考试科目(英语统一考试、业务课1、业务课2)以《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业务课1、业务课2考试科目在复试阶段进行。六、英语统一考试英语统一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采用网络远程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备齐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考试。(一)正式考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下午14:00-15:00。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候考。(二)英语统一考试采用双机位模式,具体如下:1.主机位: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从正面拍摄,全程清晰显示考生面部及双手图像。考生须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注册主机位腾讯会议账号。考试期间,主机位使用腾讯会议监控考试过程。考生登录贵州师范大学英语考试平台,使用报名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参加考试。2.副机位:准备一部手机(带摄像头,建议准备手机支架进行固定并开启勿扰模式),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须全程清晰显示考生主机位屏幕,麦克风和扬声器全程保持静音。考生须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注册副机位腾讯会议账号(与主机位腾讯会议账号不同)。考试期间,副机位使用腾讯会议监控考生主机位屏幕及考试过程。(三)考生正式参加统一英语考试前,须参加英语考试网络及平台测试。七、复试安排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英语统一考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200%,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复试:(一)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7月25日以后,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二)复试方式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远程复试安排:各培养单位应结合《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及本单位复试具体安排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复试环境、视频复试平台硬件具体要求。学校端和考生端相关安排如下:1.学校端:各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在校内各培养单位指定的集中统一场所进行复试工作。2.考生端: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安静、灯光明亮、不逆光的独立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独立参加复试。考生需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及培养单位要求准备复试所需设备和安装客户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环境及设备测试,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如考生未提前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三)复试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依据学校规定及本学科招生工作细则具体组织复试工作,并于复试前公示本学科招生工作细则。(四)业务课科目测试业务课科目测试在复试阶段进行(科目与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业务课科目一致)。采用口试方式进行考核,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具体题型、内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题目后,即时回答。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单位自定。(五)复试构成1.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创新能力和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另外还须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学科特点,科学设计面试题目,确保公平公正。面试由考生抽题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在面试阶段进行,单独打分计入复试成绩。3. 专业课加试。专业课加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六)考生报考材料评分考生提交的“已取得科研成果、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等报考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招生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七)成绩的计算方法1.初试成绩:由英语统一考试成绩、业务课1成绩和业务课2成绩三项构成,各项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初试成绩=(英语统一考试成绩+业务课1成绩+业务课2成绩)/32.复试成绩:由硕士阶段成绩评分、已取得科研成果评分、博士期间研究计划评分、面试成绩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五项构成,各项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各项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成绩=硕士阶段成绩单评分×权重1+已取得科研成果评分×权重2+博士期间研究计划评分×权重3+面试成绩×权重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权重5(权重1+权重2+权重3+权重4+权重5=100%,具体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3.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4.入学考试总成绩: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注: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八)复试成绩公示各培养单位须于复试结束后第二日,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八、体检安排体检安排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就近选择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至各培养单位。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录取(一)录取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复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拟录取阶段,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须全面复核拟录取考生的各项报考资格材料,核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三)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在初试、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录取类别以考生提交的报考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为准,录取期间一律不得更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同时须出具其工作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十、工作纪律(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好招生录取保密工作。(二)按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化。各培养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开辟招生专栏,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有关信息。(三)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博士招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在整个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导师应回避考生的来电、来访。(四)各单位以及招生涉及人员须严格执行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及纪律规定。(五)对违反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博士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博士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十一、信息公开公示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对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进行公示,主要包括招生工作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成绩以及咨询申诉渠道。十二、咨询、申诉(一)招生录取期间,针对各培养单位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培养单位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培养单位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培养单位对申诉的答复,并由贵州师范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二)咨询、申诉联系方式:1.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联系方式,设立专人负责处理关于招生录取咨询及申诉。十三、其他(一)我校及各培养单位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三)本办法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贵州师范大学(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简称“贵州师大”,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学校是教育部、贵州省共建的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1-2]学校创建于1941年,原名为“国立贵阳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交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58年,中共贵州省委决定在贵阳师范学院内以联合办学的形式成立新的“贵州大学”;1959年,贵州大学从本校分出;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再次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 [1]截至2019年3月,学校有云岩区、白云区(求是学院)和花溪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800亩;有在校学生3.8万人,在职教职工2572人;设有24个学院,有本科专业81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 [3]

金钱梦

@考研族: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贵州有11个报考点

近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贵州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贵州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9个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两所高校共设置11个报考点。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州)的考生报考。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学校本部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考。因考位限制,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将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今年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有关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报考招生单位公告。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都市新闻记者 熊俊松编辑 陈茜茜校对 罗镇武编审 廖波 周密

乐未毕也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开始!

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已经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其公告内容包括:初试时间,初试科目,报考点设置及要求,报考程序,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以及其他内容。其考试时间及流程大致如下:其报考点设置要求如下:我省2021年设置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遵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顺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铜仁市招生考试院、六盘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黔南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黔西南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共十二个报考点。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1.贵州大学只接受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2.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贵阳市的考生报考,贵阳市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原则上应当选择贵州大学报考点。3.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报考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考。因考位限制,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花溪)、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将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4.贵安新区的考生按就近原则选择安顺市或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报考。5.其余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州)的考生报考。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浏览各报考点公告,按报考点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注:以上信息均 来源于贵州省 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如需要查看详细信息请于官方公告中查阅。

吐槽

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2月20日公布

2月19日,记者从贵州师范大学研招办获悉,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查询。据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考生如对本人成绩确有疑问,考生可向研招办申请成绩复核。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成绩复核只接受网上邮件申请,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都不再受理。具体流程如下:(一)申请复核时间2020年3月2日上午9:00—3月3日下午17:00(二)申请复核方式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提前申请、逾期申请、申请信息有误或申请材料不齐备。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须提交如下材料:1.考生本人填写《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登记表》;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电子版;3.考生本人准考证原件扫描电子版。以上申请材料请发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gznu_yz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初试成绩复核-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例如:“初试成绩复核-张三-学科教学(思政)”。具体复核内容为该校负责自命题科目成绩的复核工作;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成绩的复核及所有科目的成绩更正认定工作。工作人员对考生答卷的复查,仅为核实是否存在漏评、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复核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关于复试工作,原定4月初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都市新闻记者 熊俊松编辑 陈茜茜校对 郝梦编审 罗玮 石云华

已发

官宣!贵州2020年招聘7198名特岗教师,7月1日开始报名!

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正式启动。今年的招聘计划是怎样的?如何报名?随小编一起来看↓↓↓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如下: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表和其它相关资料。↓↓↓(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深度贫困地区县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对已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国贫县,“硕师计划”指标包含在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岗位指标中。(三)贫困地区设岗县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其中9个未摘帽的深度贫困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3个拟摘帽县招聘比例不得低于10%。(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五)为加强我省“双语”教育,各民族自治州、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民族自治州、县自行确定。(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 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各市(州)确定)。◆ 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具体生源地范围、条件由各市(州)自行确定。招聘程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各市(州)、各设岗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根据各地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方案和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各设岗县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设岗县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所属市(州)教育局。◆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三)笔试。各市(州)教育局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表3),连同本地区、所辖县的考务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各市(州)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地教育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面试要求:设岗县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五)体检。◆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各级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设岗县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设岗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签订聘任合同:各设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报到时间具体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二)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当地编制、人社部门,县级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各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三)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请各设岗县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四)各级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县有关部门。(六)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八)咨询电话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州)、县有关部门投诉。本方案由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陈炬 联系电话:0851-8528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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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贵州推迟2020年部分考试招生相关工作

2 月 17 日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切实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推迟 2020 年贵州省部分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其中包括: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一)推迟我省原定于 2 月 17 日开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二)推迟我省原定于 2 月 18 日开始的贵州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适应性考试报名工作。(三)推迟我省原定于 2 月 29 日进行的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四)推迟原定于 3 月 21 日进行的贵州省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以上工作开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五)有关高校原定于近期举行的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校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方案由各高校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高校通知。(六)贵州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原定于 3 月举行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考试报名条件、时间和测试时间、地点、办法等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网站通知。(七)2020 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及体育专项考试,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若有调整变化,将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 "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 或 " 体教联盟 APP" 相关信息。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我省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推迟到 2 月 20 日后由报考单位陆续向考生公布,具体成绩发布时间和咨询方式届时详见各报考单位通知。(二)我省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安排由相关招生单位另行通知。三、2020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原定于 3 月中旬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推迟原定于 3 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试(含毕业论文答辩)。(二)暂停原定于 3 月上旬的免考申请受理。(三)暂停现场办理各项证明的受理出具工作。以上工作开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四)2020 年上半年考籍转移工作调整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五、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推迟原定于 3 月 21 日至 22 日举行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推迟原定于 3 月 28 日至 29 日举行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六、中职招生暂停全省中职春季招生相关活动,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秋季招生相关准备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开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感谢广大考生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调整安排的理解和支持,请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