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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的流程及材料常名

2020年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的流程及材料

中外合资企业也就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单来说它就是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它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者须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材料:(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5)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流程:1、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到行业主管部门获得行业前置审批;3、到区发改委立项审批;4、到区商务局对公司章程、合同进行审批;5、要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6、前往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7、最后到外管局设立外汇登记。中外合资公司的特征:(1)合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占有股份,但只有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票。因此,不同于国外的股份公司出现控股问题,谁在公司占有的股份多,谁就控制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2)国外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能占股份49%以下,本国投资必须占51%以上。而我国的规定不同于外国。对外商合资企业的股份,只规定下限不少于25%,没有明文规定上限。(3)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有一定比例要求。总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要等于投资总额的70%;且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对全营各方的认缴资本不负还本付息责任。(4)中外合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其经济责任以各自出资额为限。(5)国外投资者所得的利润及其合法所得,必须是外汇才能汇出,这就要求在合同中规定产品外销出口比例,在经营中强调外汇收支平衡。以上是关于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的相关介绍,如果有相关的疑问,可以私信小编进行沟通哦。

长少无序

关于新建菏泽至兰考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菏泽至兰考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232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新建鲁南城际铁路菏泽至兰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铁总发改函〔2019〕3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铁路网布局,促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菏泽至兰考铁路(项目代码:2016-000052-53-01-000435)。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自菏泽东站,经山东省菏泽市,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终至兰考南站。线路全长84.95公里,设站3座,其中新建1座。(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2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000万人/年。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工程投资约为109.5亿元(含郑徐高铁同步实施工程费用2.04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计54.8亿元。其中,山东省出资22.9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8.1亿元),由山东省及菏泽市财政安排;河南省出资20.9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4.7亿元),由河南省及兰考县、商丘市财政安排;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由鲁南高速铁路公司、河南城际公司分别作为山东、河南段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工期3年半。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深化项目技术方案研究,加强地质勘察工作,降低工程实施风险。统筹做好本项目与郑州至徐州高铁、京港(台)高铁通道北京经雄安至商丘段及相关路网衔接。(三)加强服务铁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的功能定位、规模和边界,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重视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确保人民群众乘坐高铁出行便利。(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落实好对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的保护措施。(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五、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7月16日

关于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3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38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发改函〔2019〕4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构建西北至西南地区快捷通道,加强兰西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联系,促进沿线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项目代码:2017-000052-53-01-001397)。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线路自西宁枢纽海东西站引出,经青海省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与在建成兰铁路成都至黄胜关段黄胜关站接轨后,共线引入成都枢纽。正线全长836.5公里,其中新建正线502.5公里,利用既有兰新高铁26.3公里,利用在建成兰铁路307.7公里。全线设站19座(含既有海东西站、在建黄胜关站)。同步建设西宁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部分路段预留提速至250公里/小时平面条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2800米)。限制坡度:25‰。牵引种类:电力牵引。牵引质量:15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列控系统。闭塞类型:自动闭塞。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10098-2017)。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客运单向3000万人/年,货运500万吨/年。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814.9亿元,其中工程投资780.7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34.2亿元。项目采用全额资本金,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71.9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其余资金343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5.3亿元),由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分别承担119.7亿元、134亿元、89.3亿元,并分别承担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地方出资由相关省及沿线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地方股份。本项目由成兰铁路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项目建设工期7.5年。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三)深化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兰州至合作铁路、成兰铁路成都至黄胜关段等周边路网对接。加强统筹衔接,积极研究本项目与西宁曹家堡机场无缝衔接的可行技术方案和工程实施问题。(四)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加强服务铁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五)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措施,妥善处置弃土、弃渣等,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七)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1月9日

恶虎村

山东省农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在济南成立

人民网济南9月5日电 8月25日,山东省农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登记注册,在济南正式成立。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农村领域规划设计、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测绘等“四技”服务。公司现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敬业的科研攻关和市场服务团队,并聘请国内外规划咨询领域高层次专家担任技术顾问,积极打造集聚行业内规划设计领域优秀科技人才的“智慧高地”。公司的成立是持发所部分科技人员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有关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双创”号召,落实中共山东省农科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院党委对持发所“组建农业规划专门公司、做大做强规划业务”要求的具体实践。未来,公司将秉承“持续发展、追求卓越、诚朴取信、服务乡村”的宗旨,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人才谋发展、以信誉赢市场”的经营理念,以服务“三农”、振兴乡村为己任,矢志把公司建设成为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化、科技型农业规划设计企业,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力量。据了解,为促进农业和科技融合,调动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山东省农科院于2020年4月出台《关于落实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对“双创”活动科研人员给予政策支持,明确“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期间,继续在单位享有参加岗位竞聘、项目申报、培训、考核、奖励等各方面权利,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为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创造了有利环境。(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供稿)

惊爆点

关于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463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发改函〔2019〕2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构建京昆高速铁路通道,加强成渝城市群和滇中城市群联系,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同意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项目代码:2017-000052-53-01-001014)。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自重庆西站引出,经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贵州省毕节市,云南省昭通市、曲靖市,终至昆明南站。正线全长69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681公里,利用在建自贡至宜宾高速铁路18公里。全线设站20座(预留车站1座)。同步建设本线至重庆西站渝黔场疏解线、至沪昆高铁嵩明站联络线、至洛羊镇联络线,改建渝黔铁路重庆西站至井口站区间为双线,新建昆明西客站、重庆西动车所8线动车组检查库。(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牵引。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000万人/年。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约1416.2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339.1亿元,动车组购置费77.1亿元。项目引入长水机场单列投资64亿元由云南省承担,泸州站高架工程单列投资2.4亿元及泸州东站单列投资3亿元由四川省承担。剩余投资1346.8亿元,资本金673.4亿元,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2.8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其余资本金370.6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77.5亿元),由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分别承担65.5亿元、94.3亿元、210.8亿元,贵州省负责省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地方出资由相关省(市)及沿线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与单列投资(不含泸州东站)一并计入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市)组建项目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项目建设工期6年。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三)统筹做好本项目与重庆至西安、重庆至万州等铁路及沿线机场的衔接。(四)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加强服务铁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方便群众出行。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的功能定位、规模和边界,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不利影响。(六)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9月4日

听心

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59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595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发改函〔2019〕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完善高铁路网,加强关中城市群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联系,推动秦巴山区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更好支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发展战略,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项目代码:2018-000052-53-01-000601)。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起自西安枢纽西安东站,经蓝田、商洛西、山阳、漫川关、郧西站,接入既有十堰东站,正线全长256.7公里,全线设7个车站,其中新建车站6个。配套建设西安东动车所、走行线及普速存车场,新建西安东站至西安站联络线,改建既有陇海线1.5公里,改建既有田灞联络线2.3公里。(二)主要技术指标。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000万人/年。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476.8亿元,其中工程投资452.1亿元,动车组购置费24.7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为238.4亿元: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3.8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湖北省出资35.6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4.2亿元),由湖北省和沿线市(区、县)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安排财政资金等出资;陕西省出资99.0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6.5亿元),由陕西省和沿线市(区、县)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安排财政资金等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陕西段和西安至延安铁路项目组建新公司,湖北段纳入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建设工期4.5年。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涉及岩溶及岩溶水文发育等不良地质路段,要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三)深化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武汉至十堰铁路等周边路网对接,统筹城市公交换乘设施建设,实现铁路客站与城市建成区及其他重要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及专项认证,坚持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步实施。(五)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六)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13日

鬼网吧

关于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200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2003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集宁至大同至原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发改函〔2019〕2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加快构建呼南高速铁路通道,加强区域互联互通,提升通道运输服务质量,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项目代码:2019-000052-53-01-001147)。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自呼和浩特至张家口高铁乌兰察布站,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接入大同至西安高铁樊家庄线路所,新建线路全长约269.6公里,设8座车站,其中乌兰察布、大同南站为接轨站。(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基础设施预留进一步提速条件。最小曲线半径: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牵引。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000万人/年。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约339.3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31.8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7.5亿元。项目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共同建设,资本金70%,计237.5亿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承担50.5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1亿元),由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山西省承担130.3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30.1亿元),由山西省和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财政安排;国铁集团出资56.7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内蒙古段和包头至银川铁路(含银巴支线)内蒙古段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组建新的合资公司进行管理,项目山西段与大张高铁山西段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省组建新的合资公司进行管理。项目建设工期4年半。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涉及活动断裂带、岩溶、膨胀岩、隧道冻害等不良地质路段,要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三)深化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呼和浩特至张家口、大同至张家口、大同至西安高铁等周边路网对接,统筹城市公交换乘设施建设,实现铁路客站与城市建成区及其他重要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措施,妥善处置弃土、弃渣等,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五)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六)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五、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12月27日

长短何如

关于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96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961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辽宁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发改函〔2019〕4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振兴东北战略,完善区域快速客运网,带动沿线旅游等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项目代码:2019-000052-53-01-000095)。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自沈阳北站引出,经辽宁省沈阳市、抚顺市,吉林省通化市、白山市、延边自治州,引入在建敦化至白河铁路长白山站。正线全长428.8公里。同步实施沈山甲线大成至沈阳北段复线、沈阳南动车所补强工程及通化地区既有梅集线、通灌线部分区段外迁工程,改建沈阳北站,增建沈阳站至沈阳南站动车组走行单线。(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20‰(困难地段25‰)。牵引种类:电力牵引。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双向6000万人/年。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为722.91亿元,其中通化地区改移既有线投资25.03亿元由通化市政府承担,剩余主体工程投资697.88亿元。主体工程资本金约488.52亿元:其中国铁集团出资187.88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其余资本金300.64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12.75亿元),辽宁省承担151.48亿元、吉林省承担149.16亿元,地方出资由相关省及沿线地方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本项目辽宁段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省对丹大铁路公司增资扩股,吉林段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对长吉城际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建设工期4.5年。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深化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在建敦化至白河铁路等周边路网对接,加强与沿线机场的衔接,统筹城市公交换乘设施建设,实现铁路客站与城市建成区及其他重要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及专项认证,坚持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步实施。(四)深入分析项目建设对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辽宁省、吉林省承担好属地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做好群众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五)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12月20日

汲黯

发改委批复同意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 总投资572.4亿元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965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发改函〔20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完善高速铁路骨干网络,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项目代码:2019-000052-48-01-002639)。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起自京雄城际铁路雄安站,经河北省雄安新区、保定市清苑区及望都、曲阳、阜平等县,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区,忻州市五台县、定襄县,接入忻州西站,正线全长342公里,全线设12个车站(含1个预留车站),雄安新区地下段利用拟建的东西轴线隧道工程进行布设,同步建设相关存车场、存车线。(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400万人/年。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572.4亿元,其中工程投资536.3亿元,动车组购置费36.1亿元。保定南设站工程6.1亿元由河北省承担,剩余投资566.3亿元,资本金233.0亿元,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2.5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河北省出资52.4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由河北省和沿线地市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财政资金出资;山西省出资58.1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由山西省和沿线地市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财政资金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由雄安高铁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建设工期4.5年。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深入做好地质勘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三)深化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京广、大西、京雄商等高铁线路建设运营的协调,加强与雄安新区等城市规划衔接,尽快稳定雄安新区东西轴线隧道等工程方案,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统筹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铁路客站与城市建成区及其他重要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及专项认证,坚持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步实施。(五)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六)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12月30日

事亲以适

发改委批复同意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 建设工期4年半

来源:国资委网站原标题:发改委批复同意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建设工期4年半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11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全文如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发改函〔20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完善高速铁路骨干网络,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项目代码:2019-000052-48-01-002639)。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起自京雄城际铁路雄安站,经河北省雄安新区、保定市清苑区及望都、曲阳、阜平等县,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区,忻州市五台县、定襄县,接入忻州西站,正线全长342公里,全线设12个车站(含1个预留车站),雄安新区地下段利用拟建的东西轴线隧道工程进行布设,同步建设相关存车场、存车线。(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400万人/年。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572.4亿元,其中工程投资536.3亿元,动车组购置费36.1亿元。保定南设站工程6.1亿元由河北省承担,剩余投资566.3亿元,资本金233.0亿元,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2.5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河北省出资52.4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由河北省和沿线地市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财政资金出资;山西省出资58.1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由山西省和沿线地市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财政资金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由雄安高铁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建设工期4.5年。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深入做好地质勘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三)深化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京广、大西、京雄商等高铁线路建设运营的协调,加强与雄安新区等城市规划衔接,尽快稳定雄安新区东西轴线隧道等工程方案,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统筹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铁路客站与城市建成区及其他重要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及专项认证,坚持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步实施。(五)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六)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