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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台籍人士齐聚福州 致力推动两岸中医药文化交流第五章

在闽台籍人士齐聚福州 致力推动两岸中医药文化交流

高嘉骏主委颁发福建省中医药学会闽台中医药文化交流分会荣誉顾问证书。 吕明 摄中新网福州10月13日电 (叶秋云 许烨婷)中医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为了发挥福建传统医药文化在两岸交流的作用,福建省中医药学会闽台中医药文化交流分会成立大会13日在福建中医药大学举行。“中医药是两岸人民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两岸中医药界要加强团结,积极推动两岸中医药文化的交流合作。”福建中医药学会会长刘建忠在致辞中表示,作为中医人,宣传和弘扬中医药文化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福建省中医药学会闽台中医药文化交流分会主任委员高嘉骏接受记者采访。 吕明 摄福建中医药大学台籍学生陈巧云对此深有感触。2012年登陆求学的她,如今已是研三学生。她表示,在这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受到很多老师、同学的帮助,未来打算留在福州工作。“作为一名学中医药的学生,我想为推广两岸中医药文化做一点小小的贡献。”福建中医药大学针灸学院2015级针灸推拿科台籍学生王咏竣目前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实习。他告诉记者,在实操过程中,看到中医药治疗手段对于患者来说,疗效确实不错。出于对传统中医药学的喜爱,他未来考虑考研,继续深入学习。“大陆的中医药学相较于台湾,传统的东西较多,更注重于传统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而台湾则更侧重于创新。”王咏竣表示,二者可以很好地融合,传承与创新都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学中医药的学生,先把书读好,掌握多一些知识,才能更好地为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贡献微薄之力。福建省中医药学会闽台中医药文化交流分会的会员都是来自于两岸从事医疗相关行业的台籍人士。福建省中医药学会闽台中医药文化交流分会主任委员高嘉骏就是其中一位。他是大陆高等院校首位录用为在编教师的台生,目前担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内经教研室主任,主要教授黄帝内经。“分会会员们在台湾成长,后来来到大陆发展,许多人在此念书、工作,甚至成家立业,对两岸的风俗、语言、文化等具有深度认识。”高嘉骏认为,成立这个平台之后,大家可以集合在一起,成为两岸连接的桥梁,致力于推动两岸健康服务事业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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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办高校2020年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本科招生投档汇总

福建省公办高校2020年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本科招生投档汇总根据教育部2020年6月公布的全国高等院校名单,福建省共有本科高校39所,其中公办高校23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16所。23所福建省公办高校分别是: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闽江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福建商学院、福建警察学院、莆田学院、厦门医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在上述23所福建省公办高校中,2020年在山东省投放本科普通类常规批招生计划的有18所,共招生962人,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共招生62,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37人;另外,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商学院、福建警察学院、厦门医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等五所高校2020年在山东省没有普通类常规批本科招生计划。本文整理了福建省2020年在山东省进行普通类常规批本科招生的18所公办高校的招生计划、投档数量、投档分最高专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及对应位次、投档分最低专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及对应位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及对应位次、部分高校的近两年的毕业总体就业数据等资料,供山东省2021年高考考生参考。18所进行普通类常规批招生的高校,每所学校的招生资料、专业投档分数线、学校简介、转专业、近年来的毕业生就业质量等资料已经进行了单独整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并进行查询。学校先后次序按照投档分最高专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对应的位次高低进行排列。厦门大学2020年,厦门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47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209人,实际投档数量209人(其中包括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计划招生19个专业,招生数量37人)。厦门大学校本部招生专业(类)中,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统计学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657分,对应最低位次为3191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土木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646分,对应最低位次为5561名。厦门大学马来西方亚分校招生专业中,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化学工程与工艺(马来西亚分校)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63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8782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物理学(马来西亚分校)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77分,对应最低位次为47347名。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2019届77554名毕业生总体就率为95.6% 。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4.3%, 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7.3%,博士毕业生就业率96.5%。毕业生就流向主要是签约单位( 4081人,54.0%)、境内升学(1596人,21.1%)和出国(境)深造)(795人,10.5%)。福州大学2020年,福州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19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47人,实际投档数量47人(包括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招生数量15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数学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614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7949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9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3643名。另外,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91分,对应最低位次为33845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84分,对应最低位次为40400名。福州大学201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州大学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6.58%。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6.08%,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8.14%;博士毕业生就业率97.33%。2019届本科毕业生签约一般企业1832人,占比49.49%;国有企业976人,占比23.36%;三资企业209人,占比5.65%。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10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25人,实际投档数量25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临床医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602分,对应最低位次为25097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51分,对应最低位次为80166名。福建医科大学2019、2020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数据2019年,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818人,符合毕业条件2790人,符合学士位授予条件2790人。截止2019年8月31日,2019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率85.23%。2020年,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783人,初次符合毕业条件2747人,毕业率98.7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742人,学位授予率98.53%。截至2020年8月31日,2020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76.36%。华侨大学2020年,华侨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40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149人,实际投档数量149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临床医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9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30174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72分,对应最低位次为52698名。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学校2017-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98.62%、99.46%与98.05%。截止到2019年12月,学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8.05%,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100.00%、98.78%、97.92%。集美大学2020年,集美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26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73人,实际投档数量73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9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30780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66分,对应最低位次为59711名。集美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截止2019年12月20日,全校就业人数6288人,就业率96.2%。其中,硕博士研究生就业率97.1%,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6.1%。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10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59人,实际投档数量59人(包括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招生数量28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英语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9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30914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62分,对应最低位次为64574名。另,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为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63分,对应最低位次为63185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38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00455名。福建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2019届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为96.11%。其中,研究生为97.60%,本科生为95.60%。本科毕业生国内升学910人,境外留学188人。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福建农林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19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90人,实际投档数量90人(包括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招生数量19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动物医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68分,对应最低位次为57513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蜂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17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37087名。另外,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61分,对应最低位次为65347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生态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19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32689名。福建农林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截止到2019年12月底,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8.00%,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8.31%,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6.32%,博士毕业生就业率95.83%。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厦门理工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5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28人,实际投档数量28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计算机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60分,对应最低位次为66874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土木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42分,对应最低位次为92879名。厦门理工学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2019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为98.58%。硕士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为100%,本科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为98.55%。毕业生就业单位以企业就职为主,其中民营企业(78.24%)、国有企业(12.82%)、三资企业(5.31%)。境内升学241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239人),升学率为4.70%;境外升学194人,升学率为3.78%。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闽南师范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6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36人,实际投档数量36。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3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03972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环境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09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51760名。闽南师范大学2019、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闽南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的就率96.81%,本科毕业生就率为96.81%;研究生毕业生的就率为96.84%;博士生就业率为100.00%。师范类毕业生就率94.95%,非师范类毕业生就率为97.55%。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20届毕业生共有4816人。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75.03%,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87.64%;在教育行业就业的本科生毕业生比例超过66.36%。闽江学院2020年,闽江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11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35人,实际投档数量35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31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11005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酒店管理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03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63615名。闽江学院2019、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截至2019年8月31日,2019届毕业生总体初次就业率为93.12%。截至2020年12月31日,闽江学院2020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83.32%。武夷学院2020年,武夷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9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10人,实际投档数量10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24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23920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土木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92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86259名。未查询到该学校的相关就业数据。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泉州师范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13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35人,实际投档数量35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地理科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22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27212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纺织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89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91958名。泉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截止2019年12月2日,学校2019届毕业生中4495人已落实就业,总体就业率为96.42%。硕士毕业生就业率为100%,除1人选择升学和1人选择自主创业外,其余均选择就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6.39%,其中以“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占62.44%,以“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的占17.75%,以“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的占10.66%。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福建工程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5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41人,实际投档数量41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环境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14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42470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02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66703名。福建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2019届毕业生共6141人实现就业,就业率96.21%,离校未就业人数242人,占比3.79%;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6.17%,研究生就业率100%。福建江夏学院2020年,福建江夏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4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27人,实际投档数量27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商务英语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03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64625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金融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88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94794名。福建江夏学院2019、2020届毕业就业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8.94%,本科生就业率为98.94%。2019届毕业生主要流向单位类型为“其他企业”,占比达到74.02%;其次为“国有企业”(11.29%)。2020届本科毕业生共3687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6.24%。2020届本科毕业生以“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为主(31.24%),“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27.23%)和“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11.50%)次之。莆田学院2020年,莆田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10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26人,实际投档数量26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广告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03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64726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93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84800名。莆田学院2019、202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截止到2019年11月18日,2019届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为99.57%,年度签率为75.14%。2020届毕业生中,师范生的就业率为92.15%,非师范生的就业率为88.77%。2020届毕业生主要流向单位类型为“其他企业”,占比达到58.28%;其次为“医疗卫生单位”(13.11%)。宁德师范学院2020年,宁德师范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6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30人,实际投档数量30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01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68332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材料化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91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87427名。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毕业生就业率96.47%。宁德师范学院2020年毕业生毕业及就业情况截止11月27日,2020届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0.06%。其中在宁德就业340人,就业比例为15.65%。考取研究生67人,其中考上985、211的16人;出国留学2人;参加义务服兵役13人;自主创业21人;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基层就业13人;参加福建省2020教师招考录用176人。三明学院2020年,三明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9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32人,实际投档数量32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98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73163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车辆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86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98414名。三明学院2019、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届毕业生就业人数为3902人,就业率97.45%。截止2020年8月31日,202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人数2411人,初次就业率为74.30%。毕业生最主要的毕业去向是企业,占51.89%。龙岩学院2020年,龙岩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3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10人,实际投档数量10人。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9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80608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491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88929名。龙岩学院2019、202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龙岩学院2019届毕业生共3107人,截止到2019年12月6日,学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6.94%。截至2020年8月31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74.16%(不含未毕业学生)。毕业生最主要的毕业去向是企业,占66.55%。升学124人,占4.19%,其中第二学士学位学习2人,占0.68%。

变型记

研究太极拳治糖尿病,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获880万经费

福建中医药大学近期在学术领域获得突破。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福建中医药大学官网12月27日发布消息《我校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透露:近日,我校陶静副校长主持的“太极拳对2型糖尿病及脑卒中功能康复效果的临床研究”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立项,资助经费880万元,实现我校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零”的突破。学校官网介绍:陶静,女,汉族,江苏淮安人,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陶静现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康复医学会中西医结合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学装备康复医学分会常委兼秘书长。美国Thomas Jefferson大学、哈佛大学麻省总医院访问学者。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第一完成人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福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陶静从2010年6月起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副院长兼附属康复医院副院长,2012年9月起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院长兼康复医院副院长,2016年4月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院长,2018年9月起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澎湃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根据学校官网披露的消息,作为一家中医药专业领域高校,福建中医药大学进入12月以来已在学术领域有了不少成绩。例如,12月6-8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七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暨2019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颁奖会在济南山东大厦召开。会议颁发了2019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奖等奖项。福建中医药大学方面透露:我校药学院林羽教授课题组的科研成果《闽台特色藤本类药材基础研究及转化应用》荣获二等奖;药学院吴水生教授课题组的科研成果《石杉碱甲高产菌株选育的基础研究》荣获三等奖。同时,药学院作为第二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中药大品种片仔癀技术提升系统研究》荣获二等奖。12月20日,福建中医药大学官网发布消息《我校一课题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透露:近日,我校中西医结合学院蔡晶教授的课题“抗帕金森病肌强直中药6类新药苁蓉舒痉颗粒研制”成功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获国家科技部立项,课题资助经费245.51万元。该课题是我校首次获得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项目资助。12月23日,福建中医药大学官网发布消息《我校一成果获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透露:近日,国家教育部发布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奖决定。我校李灿东教授的《身在中医——走进中医的世界》获科学技术二等奖,这是我校首次获得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奖奖项。另外,本月早些时候福建中医药大学还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会议:12月5日上午,我校召开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黄子杰教授,科研处相关负责同志,各学院(研究院)、各附属单位领导、科研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由科研处陈军处长主持。福建中医药大学方面透露:会上,陈军处长就学校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申报、中标情况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并就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工作思路及相关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消息还提到:黄子杰副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重要性;他希望,各单位要继续努力,挖掘潜力,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他要求,各单位在有针对性地做好申报培训辅导工作,让科研人员找到写好申请书的“窍门”的同时,要在政策上予以保证,形成良好的科研风气;此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同心协力,共同为广大科研人员申请基金做好服务和支撑保障工作。学校官网介绍: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来源:澎湃新闻

古之丧礼

福建中医药大学2020考研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调剂信息发布!

今天,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详细信息如下:各位考生: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工作安排说明如下: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专业考生生源情况及导师招生计划,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二、复试安排(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实施方案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公布,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日程安排、面试考核方案等信息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二)所有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准考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和大学期间成绩表(成绩主管部门盖章,若受疫情影响,盖章的成绩表可在后期补交)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此份材料非必须提供,也可不提供,主要为复试时全面了解考生综合情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提供近期验证报告)福建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大学期间成绩表(通常存于个人人事档案中,需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若受疫情影响,盖章的成绩表可在后期补交)说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此份材料非必须提供,也可不提供,主要为复试时全面了解考生综合情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供近期验证报告)福建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非应届毕业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三)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0日左右,我校各招生学院将根据工作安排在系统开放期间(预计5月20日-6月30日)陆续发布调剂信息,各调剂专业缺额及相关要求以“调剂系统”开放公布为准。(四)我校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其他非“调剂系统”渠道的调剂信息。(五)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严格管理,考生请勿到校现场咨询,请各位考生理解。(六)我校所有招生复试信息均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来源: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出品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 编辑|万少杰 责编|许烨婷

六合之里

福建十大高校大学排名!

福建省位于中国的东南沿海,福建的经济发展是非常不错的,每年很多高考的学生包括考研的学生,都是因为福建省内优美的校园环境而选择报考福建省的大学,其中不得不说的就是被誉为中国最美的大学—厦门大学。厦门大学是福建省最好的大学,也是全国重点名牌大学,小编就整体介绍一下福建省的各个大学的排名情况。1、厦门大学厦门大学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也被称为中国最美的大学,临海而建厦门大学是无数学子们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也是一所985建工程大学。2、福州大学福州大学位于福建省的省会福州市,是一所211工程大学全国知名性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3、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境内的最好的师范类高等院校,学校位于福州市创立于1907年,是一所拥有上百年的历史的著名老校。4、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大学是一所农林类的高等院校,学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学校始建于1936年,是全国最早创办的农林院校之一。5、华侨大学华侨大学创建于1960年,学校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由中央统战部直属,也是中国第一所以华侨命名的高等院校。6、集美大学集美大学时间于1918年,也是一所拥有上百年历史的大学,是一所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的公立综合性大学。7、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是一所医科类的高等医学类院校,为全国范围内培养了众多的优秀的医护人员,如果有想学医的同学们,福建医科大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8、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是以中医药为特色的医学类高等院校,学校位于福建闽侯县,创立于1958年,也是全国最早创办的中医类院校之一。9、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工程学院位于福州市,学校的创办时间可以追溯于1896年,应该在福建省境内是最为古老的一所大学。10、厦门理工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部学校创立于1981年,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各位同学们,你们认为福建省还有哪些比较好的大学?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吴起

研究太极拳治糖尿病,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获880万经费

福建中医药大学近期在学术领域获得突破。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福建中医药大学官网12月27日发布消息《我校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透露:近日,我校陶静副校长主持的“太极拳对2型糖尿病及脑卒中功能康复效果的临床研究”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立项,资助经费880万元,实现我校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零”的突破。学校官网介绍:陶静,女,汉族,江苏淮安人,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陶静现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康复医学会中西医结合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学装备康复医学分会常委兼秘书长。美国Thomas Jefferson大学、哈佛大学麻省总医院访问学者。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第一完成人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福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陶静从2010年6月起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副院长兼附属康复医院副院长,2012年9月起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院长兼康复医院副院长,2016年4月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院长,2018年9月起任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澎湃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根据学校官网披露的消息,作为一家中医药专业领域高校,福建中医药大学进入12月以来已在学术领域有了不少成绩。例如,12月6-8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七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暨2019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颁奖会在济南山东大厦召开。会议颁发了2019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奖等奖项。福建中医药大学方面透露:我校药学院林羽教授课题组的科研成果《闽台特色藤本类药材基础研究及转化应用》荣获二等奖;药学院吴水生教授课题组的科研成果《石杉碱甲高产菌株选育的基础研究》荣获三等奖。同时,药学院作为第二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中药大品种片仔癀技术提升系统研究》荣获二等奖。12月20日,福建中医药大学官网发布消息《我校一课题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透露:近日,我校中西医结合学院蔡晶教授的课题“抗帕金森病肌强直中药6类新药苁蓉舒痉颗粒研制”成功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获国家科技部立项,课题资助经费245.51万元。该课题是我校首次获得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项目资助。12月23日,福建中医药大学官网发布消息《我校一成果获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透露:近日,国家教育部发布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奖决定。我校李灿东教授的《身在中医——走进中医的世界》获科学技术二等奖,这是我校首次获得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奖奖项。另外,本月早些时候福建中医药大学还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会议:12月5日上午,我校召开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黄子杰教授,科研处相关负责同志,各学院(研究院)、各附属单位领导、科研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由科研处陈军处长主持。福建中医药大学方面透露:会上,陈军处长就学校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申报、中标情况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并就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工作思路及相关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消息还提到:黄子杰副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重要性;他希望,各单位要继续努力,挖掘潜力,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他要求,各单位在有针对性地做好申报培训辅导工作,让科研人员找到写好申请书的“窍门”的同时,要在政策上予以保证,形成良好的科研风气;此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同心协力,共同为广大科研人员申请基金做好服务和支撑保障工作。学校官网介绍: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记者 岳怀让(来源:澎湃新闻)

刘歆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地合作 拓宽科研教学新路径

与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签署校地战略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药材种植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南普陀国医堂在厦门南普陀寺揭牌成立,学校与南普陀中医院携手,探索佛医融合新模式;与石狮市人民政府举办校地合作签约活动,成立全国首个以中医药为主的县级医疗保障研究机构……福建中医药大学通过一系列组合拳,从省会福州走进厦门、泉州,从医学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探索,到校地合作、佛医结合,不断拓宽科研教学路径,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作为福建省中医药人才培育和技术创新的高地,学校扩大对接合作的‘朋友圈’,有助于教学相长,服务基层医疗,为百姓筑起守护千家万户健康的城墙。”福建中医药大学校长李灿东说。大健康治未病 共建全国首个中医药医保研究院8日下午,福建中医药大学与石狮市人民政府校地合作签约活动暨福建中医药大学(石狮)医疗保障研究院揭牌仪式在石狮市举行。这个研究院也成为全国首个以中医药为主的县级医疗保障研究机构。“研究院成立后,学校将在医疗保障、中医药产品研发、中医药信息研究、中医药人才培训、现代医院管理、中医药产品互联网(直播)营销、合作办学等多领域与石狮市开展深度合作,推动院内制剂、经典名方、中医药现代技术装备等中医药相关产业项目落地,实现校地共赢发展。”李灿东说,石狮是全国医共体建设试点,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福建中医药大学(石狮)医疗保障研究院的设立,也将为石狮卫健、医保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加快形成以治未病为中心的大健康理念。石狮市将深化与福建中医药大学“产、学、研”合作,努力打造成全国乃至东南亚中医药学术文化、科研教学、医疗医保、健康管理、医药产业的新高地。救治疑难杂症 新医疗合作提升中医药诊疗水平如果说与石狮市的战略合作,是福建中医药大学在治未病的大健康领域积极探索,那么与厦门的深度对接,则是学校在疑难杂症救治、技术攻关方面的有益实践。携手同安区,推动中医药高新技术发展,成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又一项战略目标。作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厦门同安区近年来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为了实现强强联手,攻克技术难关,福建中医药大学与厦门市同安区政府在厦门市第三医院签署校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从中医药和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中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中医药科学研究、道地药材种植研发、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入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合作。”李灿东说。此外,位于同安区的厦门市第三医院也将与学校深度对接。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厦门第三医院暨第四临床医学院已于2013年揭牌。下一步,学校将在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厦门市第三医院的扶持力度。携手南普陀中医院,探索佛医结合的新模式,成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又一项创新实践。“南普陀国医堂落户厦门,不仅将给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借助这一新平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将与南普陀中医院携手合作,共同开展医疗协作,优化慈善医疗事业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李灿东说。“成立福建中医药大学南普陀国医堂,既是弘扬中医药文化的一次探索,也是创新医疗协作模式的展现,是佛教医学与中医药学相融合的重要实践。”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南普陀寺慈善会会长则悟大和尚说,借助与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南普陀中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其成为可持续、可推广、可借鉴的新时代医疗合作模式,服务市民服务社会。(记者 薛希惠 通讯员 朱成玲)

阿提卡

教育部公布2021考研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初试

据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乐园

2021考研|11 所医学院校公布复试科目汇总!建议收藏

为了小伙伴们更充足的准备即将到来的复试考试,考研学子们可以将文章收藏起来,在准备复试时可做参考~今天小编整理了 11 所医学类院校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来看看有没有你报考的学校吧~01贵州中医药大学02南昌大学0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04吉林大学05扬州大学06山东大学医学院07江苏大学医学院08济宁医学院09福建医科大学10赣南医学院11徐州医科大学如果有新的院校更新复试科目,小编也会第一时间分享给你们~以上数据信息整理自学校官网,希望对报考医学的同学们有所帮助,如有错漏,欢迎指正!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私信小编~

不知前后

中国23个省市拥有中医药大学,培养中医医师的摇篮

全国40所中医院大学名单:01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Bei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简称“北中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市共同建设,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北京卓越医学人才培养高校联盟创始成员。1996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学校与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校有和平街校区、望京校区和良乡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108.30万平方米;下设14个教学单位,12个本科专业;有8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非直属临床医学院,8所教学医院;教职工5120人;全日制在校生12602人,其中研究生4504人,本科生7536人,留学生562人。02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广东省“211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和“中医拔尖创新人才模式改革试点项目”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截至2020年8月,学校有广州三元里、大学城2个校区,占地1377亩,建筑78万多平方米;设有二级学院20个,本科专业29个;专任教师1499人;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5个;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直属附属医院4所,与政府共建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8所。截至2019年4月,全日制在校生16684人。03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杭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3月整体迁至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办学;2006年2月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9月富春校区投入使用。学校共有滨文、富春两个校区,占地千亩,总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下设14个二级学院,举办1所独立学院(滨江学院);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设本科专业31个,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大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生17123人(含独立学院),其中本科生14042人、硕士生2178人、博士生273、学历留学生630人;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3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和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04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Fujia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学校。学校是中国内地第一所招收台湾学生的中医药院校。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8月,原名福建中医学院,是中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截至2020年8月,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共占地1030亩,各类建筑总面积32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亿多元,纸质图书132.8万册、电子图书88万册;设有13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1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多人,其中研究生2000多人;有教职医护员工(含四所直属附属医院)30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700多人;有2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1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0所临床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