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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权教授|《量刑何以更精准》4月10日19:30掇而不岐

周光权教授|《量刑何以更精准》4月10日19:30

法律部落学院精心筹备,隆重推出《刑法学的邀请》和《刑诉法学巡礼》两大刑事学术系列讲座,开启“春耕计划—律师成长理论季”。《刑法学的邀请》由周光权、林维、劳东燕、车浩、江溯等五位教授担纲;《刑诉法学巡礼》由陈卫东、陈瑞华、陈永生、汪海燕、刘计划、李奋飞等六位教授担纲。本季应邀直播讲座的教授,人人怀瑾握瑜,名动中国。此次联袂登台,将在春分至谷雨(即日起至4月20日)这个最好的时节,带领大家一起领略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的迷人魅力,开启美妙的刑事法学术之旅。“春耕计划”又一位重磅级大咖来啦!!!他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他是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他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他是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他是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是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这位教授的头衔和职务一长串,但最喜欢的身份表述是“诗人”,被圈里人誉为“刑法学界写诗最好的”。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充满诗意的笔名“光圈”!(周光权教授)听诗人“光圈”歌颂刑法,与学界泰斗探讨量刑!4月10月(下周五)晚上19:30,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诗人周光权如何用歌颂刑法,让学界泰斗“光圈”在《量刑何以更精准》的课程中与君共享!个人简历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出版《犯罪论体系的改造》、《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等多部专著,主编或参编刑法学著作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220余篇。课 前 导 读4月10日晚上19:30,周光权教授做客部落学院为大家讲授“量刑何以更精准”,为支持朋友们更深入了解本话题,小编为律师朋友精选了2篇周光权教授原创经典文章(点击标题可查看原文),供大家参考!周光权教授文章1:《论量刑上的禁止不利评价原则》量刑上的禁止不利评价原则,包括量刑上的禁止重复评价和禁止不利宣告。某些主观要素或者客观要素虽貌似构成要件要素,但属于构成要件要素中的多余部分,可能对责任的影响更大的,不是定罪情节,应该作为量刑情节使用,此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周光权教授文章2:《刑法解释与刑事辩护》司法改革对刑法解释的影响;刑事辩护中的实质解释及其限制;解释时遵循先客观侯主管的逻辑。课程说明“春耕计划律师成长理论季”公益直播课往期回顾【刑诉法学巡礼】系列陈卫东教授详解《程序辩护面面观》陈瑞华教授《律师如何探索合规业务》总结!又有新作!能不能讲讲证据?!能!汪海燕教授来追本溯源!陈永生教授 |《“冤案”的刑事辩护》李奋飞教授|《认罪认罚背景下的刑事辩护》【刑法学的邀请】系列车神”车浩教授最新课堂分享来啦!江溯老师支招应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现代挑战]劳东燕教授 |《刑法解释与正当防卫》

寒暑不时

《法制与社会》杂志投稿详情

杂志简介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主管单位:云南省司法厅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出版周期:半月刊国际刊号:1009-0592国内刊号:53-1095/D邮发代号:64-52期刊级别:省级期刊描述:《法制与社会》杂志创办于2006,是云南省司法厅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省级期刊,影响因子0.158,现被万方收录(中)等权威机构收录,法制与社会杂志社征稿刊社简介《法制与社会》(旬刊)创刊于1992年,由云南省司法厅主管,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法制与社会》以“弘扬法治,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现面向全国征稿,欢迎专家、学者及广大的科研工作者踊跃投稿。本刊征稿范围以法律法学类为主。期刊收录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栏目设置法学研究、法制园地、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政法论坛、管理视野、学术前沿、理论新探投稿指南1.《法制与社会》篇名:一般不超过15个汉字且黑体,一般用小二以上字号。2.《法制与社会》基金项目:凡须注明项目名称的,将项目内容、主持人、编号置于文章标题下,作者简介前。3.作者简介:如:李二,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4.摘要: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超过150字。如:摘要本文从贫困大学生的定义为切入点,对我国目前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探讨,为切实的改善我国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依据。5.关键词3-5个。如:关键词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影响因素。6.文内标题简洁、明确,层次不宜过多,序号为:一、(一)1.(1)1)第一层次一般为黑体,第二层次一般为楷体,不加任何标点符号,同一层次的格式须统一。7.数字用法: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建国以前的历史纪年用汉字,并以圆括号加注公元纪年;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采用汉字。8.《法制与社会》表格采用三线表,表内序号一律为阿拉伯数字,表序与表题居中置于表格上方。投稿邮箱:tougaoyun@163.com论文投稿网:tougaoyun.cn

树海

你不知道吧?发表国际期刊并不难

Modern Law Research《当代法律研究》Print ISSN:2692-3122Online ISSN:2692-3130征稿主题:法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学等出刊日期:每月10日投稿邮箱:mlr_author@163.com02Art & Design Research《艺术设计研究》Print ISSN:2692-3165Online ISSN:2692-3173征稿主题:艺术、音乐、舞蹈、建筑、 设计、艺术理论、艺术实践出刊日期:每月15日投稿邮箱:adr_author@163.com03Economics & Management Review《经济管理评论》Print ISSN:2692-3211Online ISSN:2692-322X征稿主题: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等出刊日期:每月20日投稿邮箱:emr_author@163.com04Communication & Ecation Review《传播与教育评论》Print ISSN:2689-9752Online ISSN:2689-9760征稿主题:传播、教育、教学实践、教学方法等出刊日期:每月28日投稿邮箱:cer_author@163.com征稿函梅森出版集团期刊Call for Papers尊敬的老师:您好!《当代法律研究》《艺术设计研究》《经济管理评论》《传播与教育评论》是由美国出版公司 MASON PUBLISH GROUP 创刊出版的四本学术期刊,现面向广大学者进行征稿。期刊学术委员会与编辑队伍均由国内 985、211 高校的教授和博士组成。官方网址:www.masonpublish.org征稿对象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和师生均可投稿。作者级别不限,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高校老师均可投稿。投稿须知1. 论文投稿时间不限,全年接受投稿。2. 单篇论文版面费为 2400 元人民币。如果两人拼团或者单个作者发 2 篇文章费用可以减半,即 1200 元人民币/篇。本刊可提供国际发票 INVOICE 和国内公司发票,均可用于报销。3. 欢迎作者介绍其他老师、学生来我刊发表论文,如果再介绍多人,您可以成为我们的执行编辑或合伙人,享受更多优惠待遇。论文格式及提交说明1. 作者需提供论文英文版,文章字数以 3000-6000 字为宜,如果没有英文版,可先投中文版论文,中文论文 3000-8000 字左右为宜。待审稿合格后,作者可以再翻译成英文投稿。如果需要翻译润色服务,我们按照 1000 元/篇的价格收取。选择翻译服务后,作者可以直接提交中文稿,后期排版校对由期刊社负责。2. 邮件主题“作者姓名+论文标题”。3. 请务必在邮件或论文正文部分注明作者姓名(包括通讯作者)、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电话等个人信息。4. 论文格式请参考附件一(见文末链接)。常见问题解答Q:期刊的影响因子是多少?能被检索吗?-由于刚刚创刊,所以还没有影响因子。影响因子是要在出刊两年后,提交给相关机构认定,但是我们会借助各种数据库和学术社交网络来提升影响因子。每篇文章会有一个独立的 DOI,用于提升单篇文章的引用率。Q:期刊提供纸质版/实体刊物吗?-由于期刊在国外出版,在国外印刷成本过高以及邮寄耗时耗力,我们会在国内以印刷邮寄的方式给作者纸质版,每篇文章可以提供两本样刊。如果一篇文章有 2 个以上作者,会按照每位作者一本样刊的原则提供。我们也可以提供单篇论文的 PDF 版本和期刊整本的 PDF 版本,作者可在期刊官网上开放获取论文。Q:请问审稿周期有多久?-我刊将对论文的形式、要素、学术基础等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将其提交到责编、专家审稿环节。此环节正常约需要 3-5 个工作日。稿件编审期间编辑部如收到非投稿作者对论文署名、内容等的异议,将暂停处理直至争端妥善解决。Q:请问投稿后多久能见刊?以上四本期刊均为月刊,如果在作者紧密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当月见刊。在不影响期刊出版进程的情况下,作者可以随时撤稿,撤稿后会退回所交版面费。Q:请问杂志一期有几篇文章?-每期大概 5-15 篇左右文章。Q:知网是否能搜索?-已经和知网联系好,出版一年后可以提交申请,由中国知网 CNKI Scholar检索收录。Q:期刊属于什么级别?-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而定。本刊在多数高校被认做普通刊物,和国内普刊一样,但是部分学校也会认定为核心期刊,或者给与奖励,有些学校会被当做特殊论文,在评职称晋升时需要学术委员会认定其水平。(教师需要联系学校科研处或人事处询问,研究生要去咨询研究生院。)Q:必须要提交英文版吗?由于本刊是由美国出版社在国外刊登,因此最终必须是英文版见刊。考虑到各位作者的需求,尔雅讲堂提供全文翻译、润色等服务,目前按照 1000 元/篇收费,如果文章篇幅过长或者难度过大,可能会酌情增加。Q:半价是指 2 个人同时报名发表吗?-不需要同时报名,可以自己先发表,以后推荐朋友后,我们会退还以前的一部分版面费。推荐的朋友也可以享受半价优惠。如果单篇文章有两个作者,也是一样按篇收费,不是按人收费。所以,2 人半价是指两篇文章。Q:如果自己发表两篇论文可以算团购吗?-可以的,我们设置团购的目的是广泛征稿,扩大期刊影响力。所以单个作者可以同时发表 2 篇论文(可以在不同的刊期),但是需要一次性支付。Q:评奖学金可以加分吗?-评奖学金按照个人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奖学金评定细则加分,具体可以咨询辅导员和学院的书记。Q:是否可以挂项目号用于结题?-可以挂项目号,项目名称应采取英文格式,但是有特殊需求也可以用中文。外刊论文一般都可以用于项目结题。Q:对于保研考博是否有用?-肯定是有用的。对于博士审核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成为许多高校对英语水平的要求条件之一。如北京、南京某些大学还规定,如果有英文发表论文,可以免考英语。对于保研,有一篇外刊论文会极大提升你在面试阶段和材料提交阶段的竞争力。因为外刊论文证明了你的英文写作能力,而英文写作能力是研究生阶段非常重要的能力。Q:这个外刊论文只是相当于一篇普刊论文,感觉没有什么用?第一,如果你有英文论文,写在项目申报书里和进行职称评审时,肯定比只有中文论文有优势,能够证明你的学术能力。第二,论文要进检索库需要时间积淀,假以时日我们的刊物进入了各类检索,那单篇论文就会身价倍增。我们计划运用各种国际学术社交网站提升论文的传播范围和刊物的影响因子。第三,通过英文论文写作,可以让你解锁新技能,提升学术写作能力,会提升你的自信心。也为你后期去投稿给其他更高级别的英文刊物打下基础。第四,目前国内学术评价体系都在改革,很多学校开始推行“代表作”制,说不定你的学校什么时候就改了,如果你有一篇英文论文,任何时候都不过时,可以作为代表作提交学术委员会评审,我相信会为你加分不少。欢迎加入同一个学术命运共同体!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尔雅老师

少焉

审稿超快的国内期刊汇总,快来Pick一下!

时间如此宝贵,投稿时不我待,审稿遥遥无期,毕业望尘莫及!这是很多已毕业或即将毕业的研究生投稿前最担心和最焦虑的事情。为了帮助大家在这个环节尽可能节省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今天就给大家盘点一下那些审稿周期较短,审稿速度较快的杂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之前做过一期生物医学类SCI期刊(审稿超快的SCI期刊汇总,总有你需要的!)、一期药学类SCI期刊(审稿超快的SCI期刊汇总,第二弹!)一期食品科学与技术类SCI期刊(审稿超快的SCI期刊汇总,第三弹!)以及一期SSCI期刊(审稿超快的SSCI期刊汇总,收藏备用!),今天我们做的是国内期刊专题,后续会继续分享各个专题审稿速度快的期刊,欢迎大家持续关注哦!1、技术经济《技术经济》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主办的全国一级学会的学术期刊,月刊,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 11-1444/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002-980X,邮发代号为80-584。 收录数据库:北大核心、CSSCI。北大核心北大核心是学术界对某类期刊的定义,一种期刊等级的划分。它的对象是,中文学术资讯网类期刊,是根据期刊影响因子等诸多因素所划分的期刊。北大核心是北京大学图书馆联合众多学术界权威专家鉴定,国内几所大学的图书馆根据期刊的引文率、转载率、文摘率等指标确定的。确认核心期刊的标准也是由某些大学图书馆制定的,而且各学校图书馆的评比、录入标准也不尽相同,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同。从影响力来讲,其等级属同类划分中较权威的一种。是除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外学术影响力最权威的一种。CSSCI 简单来说:CSSCI就是中国版的SSCI。由南京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研制。1997年,南京大学提出研制开发电子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改想,并于1998年被作为重大项目在南京大学正式立项。1999年该项目被列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1998年南京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决定合作研制CSSCI,至2000年5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1998年)光盘正式出版发。该数据库选用了我国大陆出版的中文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期刊496种,该数据库的出版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缺乏定量、科学、客观评价方法和手段的困境,填补了国内外的一个重要的空白。CSSCI系统可提供我国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校、地区乃至学者个人的发表论文数量,期刊、论文、学者个人被引用情况,以及各种排序,由此可定量评价研究机构、高校、地区、学者个人的科研生产能力、学术成果、学术影响,评价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质量和学术地位。收录范围:主要刊登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和其他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主要栏目有:技术与创新管理、产业技术经济、区域技术经济、技术经济理论、技术经济分析、技术管理、创业管理、可持续发展、可行性研究、项目管理、价值工程等。网友评价:审稿周期快,1-3个月左右。2、水土保持研究《水土保持研究》创刊于1985年,双月刊,中文版,属地球科学类期刊,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院,由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主办。收录数据库:北大核心、CS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等。CSCD  简单来说:CSCD就是中国版的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资助,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承建开发。CSCD第一版(1996)收录期刊315种,第二版(1997)增加到582种,后又经过几次扩充,2000年收录1500种。该系统全面参照美国“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的编制体系,它按照“二八规律”(即80%的主要文献分布在20%的核心期刊中)粼选了我国4000余种自然科学期刊中具有较高水平和编辑质量的核心期刊。利用本库可以查找核心期刊中发表的论文及引文,更重要的是其评价功能,利用其引文数据可评价个人、实验室、学术机构的学术水平与学术地位,评价期刊质量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ISTIC)受国家科技部委托,按照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期刊引证报告》(JCR)的模式,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结合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在中国出版的1405种科技期刊作为统计源期刊,选择了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平均引用率、基金资助论文比例等十几种期刊评价指标,利用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十几年积累的丰富数据,编辑出版了《2001年度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这对中国广大科技工作者、期刊编辑部和科研管理部门能够快速地评价期刊,客观准确地选择和利用期刊提供了依据,也为广大科研人员和科技期刊客观了解自身的学术影响力,提供了公正、合理、客观、科学的评价依据。收录范围:水土保持相关研究,包括:土壤侵蚀、旱涝、滑坡、泥石流、风蚀等水土流失灾害的现状与发展动态;水土流失规律研究、监测预报技术研发成就与监测预报结果;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与效益分析;水土流失地区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计算机、遥感工程、生物工程等边缘学科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在水土保持科研及其实践中的应用;国外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保持研究新动态等。网友评价:审稿速度快,从投稿到录用大概1-2个月。3、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1987年创刊,现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2018年)》A刊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世界学术期刊学术影响力指数(WAJCI)年报》Q2区期刊。收录范围:智库专稿、逻辑与科学方法论、能源与环境经济、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等。网友评价:审稿1个多月,版面费2500左右。4、世界地理研究《世界地理研究》杂志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地理学会主办的学报级学术期刊,创刊于1992年,目前是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也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范围:世界政治与经济地理理论及实证研究;全球经济联系和经济要素空间运动规律;世界各国区域发展、城乡建设、生产布局、产业结构变动理论与实践;世界热点地区形成的地理背景分析;世界地理教育改革和世界各国地理学发展动态等。网友评价:审稿1个月左右,版面费2000-3000元。5、西南金融《西南金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主管,四川省金融学会主办的金融类综合性学术期刊,入选2004版、2011版和2017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8年11月,被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评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收录范围:政策研究、银行管理、风险管理、证券与保险、互联网金融、农村金融、金融与法律、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区域经济等重点栏目,为广大经济金融科研工作者和金融机构实务工作人员提供论战的前沿阵地。网友评价:审稿1个月左右,不受版面费!以上是5本审稿周期较短,审稿速度较快的国内期刊。后期我们会继续推出各个领域、审稿超快的国内期刊汇总信息,希望大家持续关注哦!

人之所引

破解“导师不署名,论文发不出去”,“人文社科期刊要多支持青年学者”|两会青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宁曾参加一份核心期刊的学界座谈会。众多参会者不约而同地提到该刊发表的一篇论文,此文很优秀,但作者只是一位硕士生。大家纷纷感慨,这个级别的期刊居然发硕士生稿子,太难得了。刘宁回忆起自己念博士时,就在本学科最好的期刊上发表过论文;等她做了博导,却从学生那里得知,很多期刊一看是博士生论文就直接拒绝了,或者让学生加上导师名字再投。她做了一个简单的统计: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发表博士生作者独立署名的论文,占总发稿量的比例大多在4%以下,硕士生作者独立署名的论文已基本绝迹。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学者,发表论文也比较困难。今年两会,刘宁带来了“人文社科期刊要多支持青年学者”的提案,提出“由于杂志的相关评价体系存在不合理之处,对青年学者发表论文存在明显歧视,亟须从改进期刊管理机制入手,树立关心青年学者的刊物导向,对青年学者独立的论文发表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距离毕业还剩一个多月,法学博士生阮清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定。阮清说,在简历中,论文发表量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有的大学在招聘时就说得很明白,要发几篇C刊;有的尽管不说,但如果论文没发够,在看简历时就会把你筛掉”。北京一所知名高校的青年教师程静感慨,从事自己这个专业方向的学者本身就少,所以引用率偏低。“期刊编辑就不愿意发你的文章,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文慧教龄10年,她的专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针对性的核心期刊几乎没有,她只能投给相关的民俗、艺术等类别。文慧表示,“越是不那么顶尖的高校,就越想在科研方面往上冲,对青年学者的论文要求反而越高。我们学校一半的讲师都因为发不了论文而评不上副教授”。而像阮清所在的“双一流”大学,“可以发校内核心期刊,也可以用出国访问、联合培养等方式折抵”。“大狗叫,小狗也要叫。”在一次内部会议上,一家传媒类期刊的副主编引用俄国作家契诃夫的名言,倡导多采用中青年专家学者的文章。为了向年轻人提供机会,这家期刊连续举办了十几届学术论文竞赛,还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了面向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栏目。除了发表难,刘宁指出另一个问题:人文社科领域的论文,师生合作署名现象,近些年日益泛滥,“大量本应学生独立署名的文章,现在是以师生合署出现在期刊上的,占期刊全部发稿量的10%-30%”。“导师指导学生写作论文,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独立的科研能力,其指导工作属于份内的职责。”刘宁说,“一些导师对学生不认真指导,甚至没有指导,但学生的论文都要与其合署,这更是对学生成果的侵占”。文慧的同学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导师没时间写文章,就指派给自己的学生写,然后导师署“一作”,学生署“二作”;但有的学生并没有那个水平,只能“凑”“攒”,期刊看到导师的大名,居然也发了。然而,对导师而言,给学生文章署名有时也是无奈。阮清的导师比较“传统”,指导学生写论文从不署名,这反而给学生带来困扰——导师不署名,论文发不出去。她的一位师姐,写的论文连导师都觉得好,但因为导师不署名,一直发不了,不得已又延期了一年才获得博士学位。上述传媒类期刊的副主编认为,学术期刊向名家倾斜主要还是评价体系在起作用。一方面,名家的观点更加成熟,容易被更多人引用;另一方面,高校的评价体系也注重学术成果发表平台的层次,“一些同行为了保证影响力不得不这么做”。“当然,那么多的期刊追逐为数不多的名家,让名家也有点尴尬和无奈。”这位学术期刊的管理者说。某人文社科类C刊的编辑思南认为:“只要有好作品,就能发出来。联合署名是平衡的结果。看了博导的名字,多多少少会下载来看看,如果有新颖之处,就会引用;如果一个硕士生独立署名,不会有下载量,更不要说引用率了。”程静注意到,有些高校已经修正了评价体系,一些期刊尽管不在核心名录范围内,但只要在这个学科里比较权威,学校就认同在这些期刊上发文满足对青年学者、博士生的考核标准。她建议,在对学者进行考核时增加对专著成果评价的比重,“但有的专著可以花钱出,这有赖于整个评价体系的完善”。程静希望:“不是看这篇文章发表在什么等级的期刊,而是看这篇文章解决了什么问题,通过同行评议来进行实质评价。”刘宁建议,改进人文社科期刊评价,将青年作者独立署名的论文发稿量,作为期刊评价的重要指标。“建议规定35岁以下的青年作者独立署名的论文,刊发数量不应低于刊物全年发稿总量的10%。”刘宁说:“35岁以下的青年作者,包括在读硕士生、博士生,以及在站工作的博士后和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教师,他们是学术研究生力军,也是现代学术的未来与希望。”来源:中国青年报

霾没了

新文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摘 要]新文科在法学领域的展开就是新法学。建设新法学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应对国家需求对文科的挑战,实现对法学的再造。中国的法学教育要抓住机遇向新法学转变,通过有效应对新时代、新理念、新阶段、新格局对法学教育带来的新挑战,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迈上新台阶。[关键词]新文科建设;新法学;法学教育;卓越法治人才新文科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希莱姆大学率先提出。该校在美国以文科著称,全校有40几个文科专业,因感觉到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所以提出了新文科的概念。希莱姆大学改造了几个学科,这些学科的共同特点是把文科和理科结合起来,“文理交叉”成为希莱姆大学新文科的最重要特点。新文科的核心在于创新新文科与传统文科相较,它的精髓和灵魂就在于创新。它应秉持新理念,适应新时代,确立新使命,赋予新内容,运用新方法。其一,在话语体系上,应把西方话语体系主导下的文科转向中国话语体系主导下的文科,也就是形成中国学派,不完成这个转变就无所谓中国的新文科;其二,在内容上,应把纯文科转向文理交叉的学科,要使文科的学生具有理科的思维,具有把握时代科技发展方向的能力;其三,在功能上,应适应新时代的变化,从以探讨人文社科所涉对象的规律性为主转向对社会价值观的重塑和形成国家软实力为主,为理工科甚至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指导思想和价值选择;其四,在方法论上,应适应从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的转型,从运用传统的人文社科工具转向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特别是要运用好算法,将文科的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统一,彰显新文科的科学性,推动形成数字人文。新文科将是文理打通、人文与社科打通、中西打通、知行打通、古今打通的“五通文科”。新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新挑战新文科建设中“法学”应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这是由文科的历史所决定的。世界上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大学是1088年建校,这个学校设立的第一个学科就是法学,第二个学科是医学,第三个学科是宗教。这三个学科后来形成了博洛尼亚知识体系。法学在西方人文社科当中始终被作为最高代表,医学是作为自然科学的最高代表,宗教学后来演变为哲学,也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共同使用的方法科学。这就是博洛尼亚学术传统。其后所建世界著名大学无不以法学、医学和哲学为学科基础。在博洛尼亚大学迎来建校九百周年时,世界四百多所有代表性的大学校长齐聚该校,共同发表宣言,承认博洛尼亚大学为世界大学之母,宣告继承博洛尼亚传统。由此可知,近代大学以法学学科为先,法学乃近代大学起源性学科。中国的人文学术分科实则同样是肇始于法科的独立设立。1895年北洋学堂首设法科,此时尚无文史哲经等科,北洋之后之京师大学堂、山东大学堂、山西大学堂等也都将法科单设。法学亦是中国高等教育起源性学科。新中国法学是在改造旧法学,引进苏联法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后,已形成了自己的道路、制度和理论,但进入新时代后,法学教育也面临着许多新挑战。第一,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发展理念和以创新为引领的新发展理念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六个方面每一项都和法学、法治有关系。民主是法治的本质和基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社会越发展,越要靠法治;公平、正义是塑造国家和社会价值观的,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正从对每一起诉讼案件中的感受转向对制度设计和执法活动的感受;人民对安全的新要求要做广义的理解,涵盖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人民对环境的要求已经变成中国新的价值观,也已成为人民群众新的基本权利。怎样满足人民在新时代提出的这些新要求,是现在法学教育首先要思考的。第二,迈入新阶段,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都明确提出了与现代化国家目标相适应的法治时间表,即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到新中国成立100年的时候,也就是2050年前后,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正面临着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的法治是走向大国的法治,我们的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强国。大国的法治应该有大国的样子。与大国、强国的目标相适应,法学教育也要成为世界一流法学教育,这是对我们法学教育提出的新定位。我们的大国法治要对世界作出哪些原创性的制度贡献,也是我们新法学要思考的。第三,新格局中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矛盾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这里的新矛盾集中表现在国家安全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安全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在补齐国家安全的法治短板。过去对于国家安全领域,法学教育基本不涉及,在立法方面也一直是空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我们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防交通法》《生物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像这类法律在目前我们的法学教材当中很少涉及,这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矛盾向法学教育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将来的法治还会涉及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这些也应当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第四,“一带一路”建设等海外利益保护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挑战。“一带一路”建设直接涉及64个国家,参与的国家超过百个,中国的利益已经延伸到海外。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已超过2000亿美元,要把外部利益维护好,就要贯彻好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处理好发展与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以及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关系。现在“走出去”的企业都已悟出一个道理,必须实行“一国一法”“一事一策”,针对涉及的具体国家拿出相应的法律方案。但目前法学教育在这方面能够提供的智慧远远不够。西部地区的一些院校开始注意到这些问题,但是东部地区的法学教育基本很少投入研究力量。我们的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维护这些利益安全的研究就要延伸到哪里,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也要跟到哪里。第五,“地球右转”带来的新风险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世界范围内保守主义、孤立主义、民粹主义正在抬头,极端主义多点爆发,给我们的法学带来了新挑战。世界是瞬息万变的,但法学却应当始终是理性的。我们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体必须有共同的规则、共同的价值,而极端主义、民粹主义、反智主义这些都是反理性的。我们的法学教育要在世界范围内应对反智主义对世界治理体系带来的风险。法学教育要承担起为中国参与世界规则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人才供应的特殊责任。第六,中美关系的变化对法学教育带来的新挑战。中美博弈的本质是扼制与反扼制的斗争,是控局与变局的斗争,也是中国人民要行使发展权而美国要剥夺我们的发展权的斗争。这场斗争将具有长期性、全面性、复杂性甚至极端性的特点。斗争的焦点将越来越多地集中于规则之争与制度之争。中美贸易摩擦中,我们的应对机制、阻断机制、合规性和人才培养这四个方面都需要加强。要培养涉外型的通晓国际规则的高水平、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法学教育要有能力向国际机构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级专门人才。中美贸易谈判中,美方以法律专业出身的人员为主,我方则鲜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参与。美国运用贸易的、国家安全的、数据的三方面长臂管辖,我们法律界、法学界却拿不出阻断的措施。我们的跨国企业每当遇到诉讼时,聘请的律师都是欧美国家的,且不谈支付的高昂服务贸易费用,更严重的是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可能出现外国律师损害中国利益的情况。面对挑战,如何补齐涉外法治短板,加大涉外法学教育改革力度是关键。第七,现代信息技术的新期待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人类文明已经经历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现在又到第三种文明即信息文明的转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的科技手段都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法治要和这些新技术融合在一起。这意味着法学教育所使用的理论工具,不应再局限于传统文科的手段,也要学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学生们懂得算法,学会编程,能够从容地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新法学建设的路径探索面对这七个方面的新挑战,我们的法学教育怎么办?这就是新法学需要应对的。我对新法学作了这样的几个思考。第一,生源构成要更新。过去法学专业主要招收文科学生,现在应当鼓励有条件的法学院尽可能多地招收理科生,让文理科的学生形成合理的比例。法学教育从历史形成看,它应是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生源质量是法学教育质量的基础。第二,培养目标要更新。要把高素质、高水平、国际化作为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尤其那些具备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法学院,应自觉承担起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力军责任,把培养能够自由行走在国际间的法律人才作为主体责任,以满足我们走向大国的需要。第三,培养体系要更新。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培养模式、评价标准等都应更新,让更多的科学技术前沿知识进入课堂和教材,要让学生懂算法,会人工智能。综合性大学法学院应探索构建互联网法学、未来法学、算法法学和数字法学。第四,师资队伍要更新。目前中国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大部分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的学院派教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要求,法学教育除了第一阵地之外,还有第二阵地,那就是法治的实务部门。法学教育要从师资中留出一定的比例,把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请到法学院,让更多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成为学校的重要师资力量。第五,培养模式要更新。实行协同育人模式。校内要协同,法学院应善于调动校内其他学科资源为新法学服务,校外要与司法机关、法律服务部门等形成协同机制,运用好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二阵地、第三阵地,还应加大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力度,运用国际资源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作者徐显明:教育部法学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原载2021年第1期《中国高等教育》杂志作者:徐显明

苟有其实

维普查重发明人的论文生意

2018年1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上年度十大案件中,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一起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入选。当地警方通报称,以此为突破口,警方还查获一条假冒期刊发行流程的黑色产业链,分别在江西、重庆、北京、河北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查证涉案非法经营金额1.2亿余元,捣毁假冒学术期刊非法窝点3处。“省市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多次到修水分析案情,最终将普通线索侦办成全国大案。”这个大案指的是蔡晓伟等七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一审判决显示,法院认为,蔡晓伟等七人在与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普公司”)合作过程中,冒用连续型电子期刊的名称、刊号,私自出版、印制成纸质期刊,邮寄给作者,收取版面费。2019年6月18日,九江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撤销一审原判决,发回重审。全文6445字 阅读约需12分钟▲图为蔡晓伟。 受访者供图论文生意46岁的蔡晓伟是重庆市环境科学院的干部。工作之余他自学互联网。2008年前后,蔡晓伟偶然知悉维普公司想开发查重软件。他便自荐为其开发。35岁的胡静最先在淘宝做话费充值。因生意合作,他与蔡晓伟结识。两人垫资384万元,蔡晓伟负责算法,胡静出技术,成功开发了查重软件。其后,两人凭借技术入股维普公司的子公司重庆泛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语公司”)。工商资料显示,泛语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维普公司持股85%,蔡、胡各占股5%。维普公司前身是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重庆分所数据库研究中心。2000年维普网上线,次年获得连续性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维普网已经成为与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齐名的中文信息服务提供商,也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文献服务网站。维普网公示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显示,维普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已正式出版的期刊内容的网络传播”,其营业执照显示,其经营范围还有“出版《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自然科学》等40种连续性电子出版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官网显示,连续性电子期刊是“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下面的类别之一。官网显示,上述40种电子期刊是维普运营的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和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既包括它们的不同版本(引文版、文摘版、全文版),又包括按具体领域(如医药卫生、经济管理等)划分的专辑。维普网介绍,《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遴选自国内 420多种重要报纸和 9000多种科技期刊的305余万条新闻资讯。《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总数12000 余种,其中包括核心期刊1957种。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蔡晓伟称,利用查重软件检测论文的过程中,发现维普提供的基础数据库不够完善,于是有了面向作者征稿的想法。多位出版领域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解释,从公开信息来看,维普没有自行征稿的权限。“能不能自行组稿,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许可范围。严格来说,维普的电子杂志,属于文献摘编的刊物,仅能刊登其数据库内已有的内容。”但是,维普的相关人士认为,他们有自行征稿的权力。2001年得到刊号后未公开征稿的原因是,缺乏编审人手和稿源。一名接近蔡晓伟的人士称,负责电子期刊业务的泛语公司仅有7人持有编辑资格证。另外,相较于纸质期刊,目前在评职称时,个别省份并不认可电子期刊。但是蔡晓伟认为,普通纸质期刊出稿周期长,有页数限制,职称论文发表市场需求庞大,纸刊远远满足不了。但是电子期刊出刊快,发表要求没那么严格。早在2010年,清华大学教授沈阳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学术期刊一年只能发表论文248万篇,而背有论文发表指标的人数达到1180万。沈阳还称,这1180万人面临的现实是,论文无论是自己写的、抄的还是买的,都可能面临高价版面费,或根本无正规渠道可发表;于是,花钱求助于论文代发中介,在正规的或非法的期刊发表。这是个庞大的市场。对下游市场而言,发论文评职称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但拥有学术能力的人却不在多数。于是中游的论文代理公司应运而生。2013年7月,胡静、蔡晓伟成立重庆吉考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吉考公司”),与维普签订协议,作为征稿合作方,买断9本电子期刊,合作期限3年。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蔡晓伟称,刚起步时征稿很少,他们还曾免费向代理赠送版面,如果文章还是不够,他们就到网上找文章凑满一期。刚开始一直亏损。为了征更多的稿件,他将手中的期刊分包出去。黄治飞是贵州人,据财新报道,他第一次见到蔡晓伟,是在长江的游轮上。他向其阐述期刊行业的运作模式,“关键是征到稿件,才有利润。”两人一拍即合。2015年10月,蔡晓伟将《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医药卫生》分包给黄治飞来做。维普网介绍称,它是国家级医学电子学术期刊,发行周期是月刊。该期刊的封面显示,“医药卫生”被用大号字放在明显位置,其真正的名字——“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用小号字体放在不显眼的位置。不仔细看,很容易以为这是纸质期刊。这一年,维普出版的连续性电子期刊亦被纳入该公司的“报刊转型升级示范服务平台”,受到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的重视。一份政府文件显示,该平台被纳入重庆市数字出版发展项目库,择优将用专项资金重点扶持。2016年2月,黄治飞在重庆租下一处民房,注册了重庆纵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域公司”),让刚大学毕业的侄女钟慧担任“主编”,招聘员工。但事实上,公司的员工都没有正式的编辑从业资格。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黄治飞称,他在“编辑部”安装固定电话,由公司员工打电话联系征稿,或者发展下一级代理,通过代理征稿。蔡晓伟回忆称,征更多的稿件是为了补充检测数据库,增加查重次数带来的利润。后来发现向作者收取版面费的利润更高。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维普公司法人代表向其霖称,泛语公司一般向论文作者或征稿合作方收取服务费,一篇论文的一个版面收取30-40元。一名接近蔡晓伟的人士透露,吉考公司则向作者或下级代理收取100到200元。层层下发代理权不仅扩大了对电子期刊的宣传,更大幅增加了收稿的数量。据上述接近蔡晓伟的人士称,吉考公司每月能做1800多个版,再分批单本集结成册,打印出来赠送给作者。“2016年作过一次统计,吉考一年发表的论文大概是10万篇。这个数字很吓人,后来就将出版量削减了一半。”▲负责查重和电子期刊出版业务的泛语公司。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编辑部”修水县人郭周文是一个淘宝店主,他的店铺主营论文指导和修改。他并没有编辑从业资格,当买家要求在杂志期刊上发表论文时,他就PS一个带有印章的杂志社用稿通知单,有的单位凭借通知单就能评职称。买家确认收货后,郭周文每单能入账数百元至上千元的收入。但有些人需要论文上期刊的截图,看到纸质杂志。遇到这种情况,他就联系上级代理做。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郭周文称,2016年上半年,他的大学同学钟慧在班级群里发论文发表的广告,他就加了钟慧QQ好友。钟慧告诉郭周文,她现在是维普公司旗下《全文版:医药卫生》编辑部的主编。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钟慧称,截至2017年2月,她一共向郭周文出具了11篇用稿通知书,每篇收取他200元到500元不等的费用。发表成功后,她向作者邮寄了纸质期刊。钟慧称,不管是从下级代理收到的稿件,或是她自己征的稿,第一关先进行查重,如果重复率高就返稿修改,直至合格为止。初审通过的稿件满了300个版面,她就和吉考公司联系统一排版。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2016年6月,吉考公司成立排版部,由甘雨负责。甘雨称,排好版后,他将其发给泛语公司的编辑张某,张某会告知修改意见。定稿后由张某将这批论文传至维普网,甘雨将电子书发到印刷厂。张某称,由于编辑人员有限,论文的学术专业无法审查,也审不了,只审查论文的形式(包括格式、语句、错别字等)。甘雨告诉新京报记者,泛语的编辑每期都会毙掉3到5篇稿件。“包括印刷厂也要有维普的授权委托,否则不会给我们印。”张某对新京报记者称,以前,征稿合作方确实存在印刷纸刊的情况,样刊还会寄几本到泛语公司。“后来不需要了,很早就停掉了。”甘雨称,印刷纸质版是为了给作者评职称用。吉考公司主管发行的杨细亚称,“如果没有实物,论文作者就不会交给我们全部的版面费。”一份维普公司出具的文件证实,对于连续性电子期刊,由于大量作者要求提供纸本,于是公司根据需求印发了纸本,且将出版的周期缩短,刊期增加。杨细亚称,纸质版按需印刷,仅对论文作者寄送,每位最多2本。吉考公司还找人刻了公章,加盖至用稿通知书和自制的荣誉证书上,一并邮寄给作者。郭周文经常在网站上打广告,广告信息显示,他自称公司在南京,成功发表论文5万多篇,70%为核心期刊,团队有30多名兼职的各学科编辑。被吸引来的客户一般支付数百至上千元不等的版面费。实际上,郭周文冒用了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PS假的授权书和编辑部图片。他到叔叔家装了四台电脑,团队除了他,只有堂弟和两名朋友。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2016年起,《疑难病》杂志社经常接到咨询,作者问已收到用稿通知,何时才能发稿。发现有人假冒该杂志后,《疑难病》将郭周文发布的广告举报至卫计委,线索被移交到全国“扫黄打非”办。指示向下层层传递,2017年2月8日,修水县警方受理该案。郭周文、钟慧均被警方抓捕。根据官方通报,郭周文、钟慧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被称作江西九江“1.10”专案,是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办重点督办的案件。根据官方通报,郭周文、钟慧等人非法交易177笔、非法牟利30余万元。但2017年5月19日,修水县检方对郭周文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钟慧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随着钟慧被批捕,吉考公司和纵域公司的主要员工亦被修水县警方跨省带走。2017年4月13日,杨细亚被警方控制,由重庆押解至修水。随后是蔡晓伟、甘雨、黄治飞、胡静。与吉考公司合作的印刷厂老板胡希月也接到江西警方的电话,让他去当地配合调查,他拒绝了,不久后发现自己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钟慧QQ空间晒出的印刷成纸质版的电子期刊。行政处罚起诉书显示,钟慧、黄治飞先是以诈骗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后修水检方以非法经营罪指控蔡晓伟等7人共同犯罪。起诉书指控,2014年10月以来,被告人蔡晓伟以吉考公司的名义与维普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与胡静等人合伙对维普名下的九类连续性电子期刊进行征稿,私设编辑部,假冒维普编辑的名义,私自出版,印刷成纸质期刊,邮寄给作者,收取版面费。在修水检方看来,印制电子期刊属于非法出版行为。起诉书指控,7名被告非法出版期刊超过1000余期,共收取版面费、排版费、印刷费5299万余元。胡希月非法印刷上述期刊22万余册。2018年10月18日,蔡晓伟等7人被控非法经营案在修水县法院一审开庭。小学老师林清(化名)是辩方出庭的证人之一。她当庭称,2016年前后,由于评定专业技术等级的需要,她想在期刊上发表论文。通过拨打维普客服电话,并与“编辑”对接,她成功发表文章,同时缴纳了300元版面费。“‘编辑’”向我邮寄了纸质刊物。我交给学校评审组,受到认可并加了分。”林清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不认为蔡晓伟的公司是假冒维普。”蔡晓伟的一审律师周泽雨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庭上为其作无罪辩护。“蔡晓伟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免费向作者赠阅期刊,不是一种经营行为,更未损害市场秩序;赠送给特定作者,而不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显然不是出版活动;蔡晓伟等人的活动,是经过维普公司授权或者完全知情的。2018年12月14日,修水县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蔡晓伟4年6个月;判处胡静3年;甘雨获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杨细亚获刑1年6个月,缓刑2年;黄治飞获刑两年;钟慧获刑1年,缓刑1年;胡希月获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判决下达后,蔡晓伟、胡静、黄治飞不服提出上诉。事实上,印刷电子期刊在维普公司内部早有争议。一份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9月,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的执法人员对维普公司现场检查,发现9种被印制成纸质的电子期刊,于是对维普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1万元。维普公司的整改报告称,印发的纸本,今后必须有明确的标识,以和公开发行的期刊进行严格区分。一名知情人士透露,维普还向各合作方下发通知,电子期刊不能印刷成纸质以正规纸质期刊名义进行销售。“最早是蔡晓伟提出,印刷纸刊有风险。出了这件事以后,他问能不能按需打印给作者,公司高层让他去查政策。”上述人士透露,现在维普连打样都不用纸质版了。一名论文代理公司的人士称,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电子期刊,都印纸质版,供读者订阅或附赠作者,核心期刊也不例外。“没有人会去看光盘。”一名电子音像出版社的社长告诉新京报记者,打印纸质版肯定是不允许的。“电子音像出版就是以非纸介质的方式呈现。不论免费与否,都不需要打印出来给用户。”这位社长解释称,售卖行为不能光看他给用户提供的打印东西是否收费,而是要看整个过程是否盈利。“这么做肯定是不合法的。”国家从事出版监管的一名官员称。另一名国家从事音像电子出版监管的官员回复,连续型电子出版物不能出纸质刊。当问及具体问题时,他称,“以音像电子出版条例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为准。”一名在国家级新闻出版研究机构任职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实上,电子期刊能否打印成纸质,监管政策上存在漏洞,未作详细规定。如果打印的量极少,且以非卖品的形式,是在允许范围内的。但是例如直投杂志、单位内部刊物,每次打印的数量较多,虽然不必申请刊号,这种情况也要去有关部门作申请和报批。一审判决书显示,修水县法院认为,根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只能以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呈现,如光盘、磁盘、电路卡等,而本案被告人却将收录上网的论文文档导出编印成纸质期刊邮寄给论文作者,其行为混淆了电子出版物与其他出版物的界限,符合《出版管理条例》中“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之情形。法院认为,对于收到期刊的作者来说,其还能阅看该期刊中其他作者的论文。本案涉案期刊中,每期论文数量达数百篇,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传播效应。故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出版、发行行为。新京报记者获悉,蔡晓伟案发生后,维普公司调整了管理体系。现在,征稿合作方只能上传单篇稿件,下载打印也是单篇,无法汇集成册。▲重庆维普资讯公司。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争议非法经营罪2019年6月6日,该案由江西省九江市中院在修水县法院二审开庭。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蔡晓伟当庭对5299万余元的涉案金额表示异议。他称,这些金额包括公司的合法收入、退稿费等,且收版面费是行规。其辩护人王万琼称,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收取版面费。对此,公诉人在二审法庭上称,一审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实上,收取版面费在国内普遍存在,亦是国际惯例。清华大学教授沈阳在2010年的研究中指出,国内买卖论文市场分为高额赢利性版面费市场、非法学术期刊市场、代写论文市场、代发论文市场、论文荣誉市场。“只要付费,大批正规学术期刊也发表买家从非法网站、中介、枪手处买来的论文。”对于有偿发表论文,官方一直态度明确。2000年,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称,禁止收费约稿编印图书和期刊。2001年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2005年颁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也都规定,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版面。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学术期刊应提高审稿质量,加强对学术论文的审核把关。科技部亦开展了“清网行动”,统计数据显示,互联网中“论文买卖”等若干组关键词的搜索结果减少比例超过95%,论文买卖网站链接和相关广告用语明显减少。一名不愿具名的法学教授告诉新京报记者,合法刊物收取版面费的做法很常见,但本案的问题在于,蔡晓伟没有办刊物的许可,他去收钱与合法期刊收钱的性质并不一样。上述在国家级新闻出版研究机构任职的人士亦称,收版面费违法的情况是,比如刊物的编辑把牟利占为己有。“但是本案的情况,在我看来,做法欠缺的是出版单位维普网,它涉嫌编辑外包。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出租、出售连续出版物号。蔡晓伟的公司把版面都排好了,然后交给维普网终审,那么‘终审’又存在多大的余地呢?”“编辑外包实际上也影响了维普公司的声誉。”上述人士称,不过,出版管理条例的处罚对象是出版单位,民营公司是受委托方,本案上升到刑事犯罪有待讨论。一审判决中,修水县法院认为被告私设“编辑部”从中牟利。法院认为,该“编辑部”既不具备设立的条件,亦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符合“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出版单位,假冒出版单位名称出版出版物”之情形。根据出版条例规定,即便是期刊的主办单位维普公司设立相应期刊编辑部,亦应按照相应条件,依照相关申请、审批程序进行设立。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刘沛胥对新京报记者称,以“编辑部”名义征稿是否是私设编辑部、冒用出版单位,要看是否取得正式编辑部的事先授权、事中默认或事后追认。他认为,该案属于一种合法的委托代理行为。对于是否适用非法经营罪,该案有争议。一审法院认为,本案被告人以维普相应期刊编辑部的名义从事涉案期刊的出版、印刷、发行活动,从中收取巨额版面费等费用,变相经营涉案期刊,使大量粗制滥造、学术水平低劣的所谓论文以非法方式得以出版、发行,严重扰乱了出版市场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刘沛胥认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必须是市场经济秩序。“就本案而言,由于欠缺禁止收取版面费的法律规定,因而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具有非法性。并且,印制赠送用纸质版电子期刊的行为,其对象具有特定性、有限性和封闭性,跟市场的不特定性要求不相符合,且赠送行为是无对价的,这也不是经营行为。”刘沛胥说,包括非法经营罪在内的任何具体犯罪都必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的本质特征,“印制赠送用纸质版电子期刊的行为,其受众是非常特定和极为有限的,无论如何都不具有指向社会的严重危害性。”2019年6月18日,九江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撤销一审原判决,发回修水县法院重新审判。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编辑 曹林华 值班编辑 潘佳锟 校对 吴兴发

加州王

《政法论坛》主编:办刊物的都想发好文章,但问题是哪有好文章可发?

文章 | 王人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主编)来源 | 麦读今天我来这里主要和大家聊一个话题,不是聊法学,而是聊法学期刊。刚才王教授也介绍了,我本人除了教书之外,还兼做法学刊物的编辑。我今天不是以一个教授的身份而是一个编辑的身份来谈谈中国法学期刊的问题。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话题呢?话题选择的动机和初衷非常简单。在座的各位,咱们学法学的,老师是研究法学的,我们做一个研究,研究成果就要发表。很多的论文因为投错了地方,你论文的风格和某些法学杂志的风格不相适应的时候,可能没有被采用。所以我想从这个角度,我把在座的各位都看成我们《政法论坛》这样一个法学学术期刊的潜在作者,从这个角度我想告诉大家,咱们的法学期刊登载的论文有什么样不同的风格和品位。大家如果要发表论文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些问题。我们的研究我们要发表,按照法学期刊的编辑角度,和大家提供一点参考的意见。是这样的一个动机和初衷,我想讲这样一个话题。今天的讲演分这么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学期刊的现状,一个是走向。特别是走向很重要。大家不管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法学老师,要专门地进行法学研究和发表论文,你要知道往哪走,我们有我们的行规和规矩,作为期刊有它的规矩。咱们中国在法律类期刊上应该在全世界来讲是个大国,有600多种。分三个类别,一个是法律文化生活类的,像法制新闻、法制文学,这类我归为法律生活类。大家都知道《民主与法制》这是另外一个期刊,在座年轻的后生和老师、同行一般不可能在这些杂志上发表论文。这是一个消费型的,消费法律文化的刊物,这类刊物在中国比重比较大,大概有400多种,这是非常大类别的期刊。第二类期刊是部门实务为主,大概有100种,《公安大学学报》《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监狱学刊》《中国版权》《中国公证》等,这些都是部门行业为主的期刊。在座的各位和这些期刊关系也不是很大,我们一般也不会给这类杂志发论文。第三类是以法学学术为主要的期刊,这和我们有关系,我着重讲这类期刊,这在我们国家大约有180多种。法学学术期刊以刊物的主办单位来分,大体上可以分三类:第一是以中国社科院和地方社科院、社联以及下属单位为主办单位的期刊。这是我们法学学术期刊的主流。主要有: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主办的《法学研究》和《环球法律评论》,地方社科院和地方研究机构主办的刊物,历史比较老的是上海社科院主办的《政治与法律》、北京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杂志》、山东法学会主办的《法学论坛》,我们的叫《政法论坛》。《法学论坛》是山东省法学会主办的。还有河北省法学会主办的《河北法学》。这类期刊是中国社科院和地方社科院和社联、独立研究机构主办的刊物。这类刊物里最有名的有两个,一个是《法学研究》,一个是《中国法学》。这是法学期刊的大户。我们的老师和同学能够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文章,肯定是一个非常光彩的事情而不是丢人的事情。这类期刊是比较重要的。第二类是政法专业院校所主办的期刊,这个就谈到我们了。比如说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政法论坛》,西南政法大学的《现代法学》、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律科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商研究》、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第三类是高校法学院系所主办的学术期刊。这类期刊也比较多,上面那一类,社会科学院、地方社科院以及独立研究所主办的刊物大概有30多种,政法院校所主办的期刊,这里的类别大约有10来种。第三类高校法学院系的期刊,这些大家都知道的,我们学法学的人都知道的,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评论》、北京大学的《中外法学》、清华大学的《清华法学》。《清华法学》是新增加的由高校法学院主办的刊物,到目前为止办得还不错。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主办的《比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家》、吉林大学法学院的《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行政法研究》、苏州大学法学院的《东吴法律评论》、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北大法律评论》、南京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主办的《金陵法律评论》等等。这包括了以书代刊、季刊等,大约有20来种。这基本上是我们目前的现状,基本上分独立的研究机构的、政法院校的期刊、高等院校法学院主办的期刊。全部加起来是180种,大家要写论文发表论文只能在这180种里选,这就是我们的基本现状。配图来自《边走边唱》,王人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现在法学期刊的格局是什么呢?很简单,最大的一个格局,中国法学学术期刊的重心肯定在北京。在这180种里,北京占的比重应该是一半,六七十种左右,中国法学期刊的重心仍然在北京。以北京为主的这样一个法学期刊的格局,在中国基本上就形成了。在这些刊物里,在北京为核心的法学期刊的格局里,从一个刊物办刊的特色,以及这个刊物采用论文的偏好来分,大家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讲,现在法学学术期刊基本上有两种分类方法,一类是以研究中国问题为主的法学学术期刊。比如说《法学研究》,法学研究很少登单纯介绍国外的论文,它对这个不感兴趣。同样,我们的《政法论坛》一般也不发表单纯介绍国外某一个法律制度、某一个法律规则、某一个法学流派、某一个法学思想家的法学思想。这些我们肯定不登。这个格局基本形成了。这些是主要登研究中国问题为主的法学期刊。从这个类别来分,《中国法学》也属于研究中国问题的期刊。相反,有些刊物可能是以发表研究国外为比较主要的内容的刊物。像《中外法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比较法研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环球法律评论》,这就是登研究国外为主的法学期刊。也就是说,对国外的法律、法学的研究,在这些刊物上占比较大的篇幅。但是法学研究、政法论坛这样的刊物,我们基本上是不做这方面的设计的。但是不是说,我们不登任何涉及国外的文章?我告诉大家,《政法论坛》有这样一个风格,要读一本西方法律著作,这类文章我们登。因为我们为了鼓励读书。因为大家都知道,法学知识是传授过来的,我们是继受的,中国没有法学知识传统。整个的法学体系和知识是来自西方的,我们追根溯源,这方面一点不涉及肯定不行。你要搞国际经济法肯定是西方的法律知识体系,中国的国际经济法不可能是主流化的。法学的话语肯定是以西方为主流,这样的话刊物不涉及西方是没有情理的。我们为了鼓励博士生、硕士生、青年教师去读书,我们专门开了栏目《读书札记》,你可以发表读了某一本书,你读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你的札记可以发表,这是纯粹法学知识的话语而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学术问题。我们两个栏目是登有关西方的,一个是《读书札记》,还有一个就是书评。前不久,发表了北京大学一个教授的很长的书评,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如果你写《试论卢梭的社会思想》,我绝对不登。他换了一个角度,每一个大学或者国家的学术期刊肯定有一个栏目书评。我们国家的学术期刊之所以办得不如人意,进不了一流期刊,就是我们的书评不够。因为中国的学者基本上不读书,怎么能写出好的书评呢?而要发表书评,那基本上不是书评,完全是广告。有什么创新,这哪是书评?!这是广告。广告我们也登,海淀工商管理局给我们批了广告的许可证,但是我们不可能给你稿费而是要收你钱的。我们封二封三专门给你登,一版一万元。我们不发这样的书评,要有真正的学术书评。要有两个标准,这本书要是经典,值得评。如果你写《评王人博的书》,对不起,你这是给我做广告呢,不能登。陈端洪教授评卢梭的书确实下了工夫,读出了感觉。在座各位年轻的后生和同行,我想《政法论坛》的大门向各位敞开,其他地方我不敢讲,书评和读书札记是永远向大家敞开的,我们缺少这方面的文章。我们很多人会写论文,但是很少写书评和札记,因为他们不懂书,博士不读书了,教授更不读书。你可以写很长的论文,比如《试论公司法的完善》。这样的论文一天可以写两篇,但是书评不容易。我们是外行,但也不是外到大家认为的那样。一本杂志是登中国的为主,我们也登国外的,在这两个栏目里。我想通过这样的努力,鼓励年轻的法学后生去读书、去思考,养成读书的习惯。你不读书怎么做学问?读书札记是你做论文的前期工作。你连一个札记都写不出来,怎么写论文呢?现在好了,我们从农业社会一步到了社会主义,我们没有写札记而直接写博士论文,那能成什么样的?很多刊物是不登载单纯研究国外的东西的,而有些刊物是专门做对国外研究的选题的。《政法论坛》还有一个例外,我告诉大家,你要登国外的,除了读书札记和书评之外,还有一个可以登的。比如说,研究美国的死刑问题,但是必须挂一点。《试论美国的死刑制度》我绝对不登,但是你说《美国死刑制度对中国的启示》,这就登了,这是中美比较。单纯介绍国外的制度有学术价值吗?既没有学术价值又没有实践意义。你以为中国的立法者都不懂国外?都懂啊。我给他们下了定义,法学的海归有两个价值,在国外读书的时候,以介绍中国法为饭碗。海归了学成回国了,以介绍外国法为职业。这样的文章一般我们不登的。这是以研究问题为根据的刊物。再一个,从法学学术期刊的品格和品位来分类,我认为可以分三类。一类特别注重意识形态,跟形势跟得特别紧的。比如说,登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讲话、中央政法委书记的讲话,比如《中国法学》。如果你要发表什么讲话,最好在《中国法学》登,我们不发这样的论文。还有一个是研究和中国社会官方最密切最热的问题,这类刊物有,他不注重学术性而注重前沿性。《中国法学》在这方面是老大,你写这方面的论文最好往《中国法学》投。还有一类刊物特别注重技术,我称之为“技术法学”,以《法学研究》为代表。《法学研究》在这方面做得非常不错,它不登宏大叙述的论文,它不太重视理论和思想,它注重技术。你把一个东西做得很精细,这符合《法学研究》的风格。大家不信打开法学研究看看。当然美国的学者、行业对《法学研究》提出了批评。来自于哈佛大学的,可能大家都不知道,我顺便说一句,哈佛大学教授过来讲座的时候,说哈佛大学法学院只收了中国三家期刊,一家是《法学研究》,一家是《中国法学》,另一家是《政法论坛》。而按照哈佛大学的教授评论,美国人更喜欢《政法论坛》这样的风格。《法学研究》很精细,但是眼界太窄,它不注重理论和思想,你不注重这样的刊物,上不了这个档次。做这样评价那些同行会有意见,但是我很注重这本杂志,因为它很精细,如同把一个女人做得很有品位。张爱玲笔下的女主人翁就是《法学研究》,小女人味很浓,或者说小资,但是缺少大视野。而《法学研究》是社科院法学所的,做得很精细,很用工,技术性很强,但是理论和思想性不强。第三类刊物偏重理论和思想,这不是《政法论坛》,我想做但不是很成功。相反是我们自己学生办的刊物,像《北大法律评论》做得非常不错。但是它进不了我们的评价系统,大家当教授、当博导、考核,先看发的哪个期刊。但《北大法律评论》,因为是学生刊物,如同哈佛大学法律评论,进不了我们的系统。我们的名家能够写出一流作品的法学家不给北大法律评论,可能给《中国社会科学》等刊物,这是他们遇到的很大的困难。作为办期刊的人,我一直呼吁要把《北大法律评论》纳入到我们的系统中去,那是学生办的刊物。这是在中国的第一次让学生来评价老师的东西。结果,很多老师的稿件被学生否定掉了。他们说,这写的是什么?!退稿!说实话,在座的各位,法学的地位不是以老师和学生来分类的。我说的直白点,我也带博士、硕士。我认为很多硕士、博士的水平是超过了博导的,但是因为我们的评价体系不一样,无法衡量真正的学术氛围。而《北大法律评论》偏重这方面。我们《政法论坛》也在努力。一个学术刊物一定要偏重理论和思想。如果你的论文写得比较玄,就往这些杂志上投,写得很扎实、很精细的,往《法学研究》投。配图来自《边走边唱》,王人博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目前法学期刊存在的问题。说实话,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很对,巧妇难做无米之炊。中国法学期刊都遇到了头号的问题,套用红色电影《南征北战》来讲,“不是兄弟无能,是共军太狡猾”。我们办刊物的都想发好文章,但是问题是哪有好文章可发?这是最大的问题。不要误认为我们这些编辑和主编都是吃干饭不识货的。有人说,我这么好的论文都给我退稿?!说实话,真正好论文不可能退稿的。这是中国法学期刊所面临的最尴尬的形势,也是中国法学研究最令人担忧的一个事情。中国法学研究表面化,大家表面化到什么程度,你们并不知道。我们一个编辑一个月要处理三百篇稿件,他们多痛苦,最痛苦的职业就是法学编辑,我称之为“垃圾处理”。这个话可能不恭敬,我用官方的话来讲,按照教育部社科司统计,高校和独立的研究机构每年发表的人文社科的论文有十万篇。按照这个说法,80%以上都是垃圾。所以中国是生产垃圾的大国,环境污染的大国。我在一个讲演中讲过,中国是资源非常贫乏的,这样的浪费,法学生产的浪费,不但造成了垃圾污染,更重要的是掏空了一个民族的精神。让你解读中国,就要有一个视角,不能仅拿着问题去写,必须要有一个视角。我举个例子,我要把中国定义为一个大国,必须要有一个视角。你说你从中国男足进去,你愣说中国是个体育大国。你说从中国乒乓球、跳水、体操来解读中国,说中国是个体育大国,没问题。因为你视角不一样。但是你从中国男足来看,中国是个体育大国,这不笑掉大牙。如果你从法学来定义中国是个法学大国,和男足一样,会被世人笑掉大牙的。各位,我真不夸张。我这样表达大家就听懂了,讲这些话中国人不太有脸面。中国13亿人的大国,五千年历史的文明,能够建成鸟巢、中央电视台,是一个大国,但是法学能够成为大国吗?中国是个法学大国?谁信啊?!在世界法学的主流话语里,你的话语权在哪里?大家都知道,法学的主流话语是英语世界和德语世界。现在世界的法学格局里,主流的法学格局是英语世界和德语世界。来自中国法学界的学者怎么能够和来自英语世界和德语世界法学家有一个平等的对话呢?很多中国的学者很牛的:哈佛大学请我去讲过学,耶鲁大学请我讲学。你问他,请你谈的题目是什么?这些中国的学者被西方主流话语请过去讲的都是中国问题,老外很好奇。你到美国哈佛大学聊聊人类的未来,人家说别别,走吧,研究人类的问题是我们的责任而不是你们的责任。在主流法学话语之下,什么是中国法学的真正地位?刚才这位同行说了,你们编辑有很大的权力,这个话没错。我们有毙你的权力,把你毙了可以,这本身就是一个法学刊物非常不正常的。中国有匿名评审的制度吗?怎么可能?谁不知道谁。匿名评审是美国的期刊发表的制度。美国的匿名评审有一个前提,是洲际的。同样一篇论文,匿名评审必须有三个专家来进行,一个是来自欧洲的,一个来自美洲的,一个来自亚洲的。三个来自不同洲际的同行专家认为这个很牛,那肯定牛。中国的匿名评审大家都知道什么叫匿名。你不知道吗?所以中国的很多刊物说,我们实行匿名评审,人们会笑掉大牙的。中国这个社会怎么能建立起一种真正的匿名评审制度。我们的博士论文是不是匿名评审?怎么可能真正用匿名?一看来自经贸大学的写的什么东西,那是王军的学生,我对王军有看法,把他毙掉。我们的学科评审也一样,都用无记名投票而且是保密制度的。我们没散会,那边就知道了,谁得了多少票。中国不是一个保密大国而是一个泄密大国。不可能有真正的匿名评审,是学术体系、评价体制决定的。只要没有真正的匿名评审,怎么能够真正的做到公正?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做刊物的人的责任来总结,没有问题。但是问题是,我们中国在这样一个法学知识生产的机制下,你即便做得像美国那样的匿名评审也没有用,因为你的论文不值得这样去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论文不能用。我们做的不是研究,这就是我们法学类期刊所遇到的同类问题。没有真正的好稿子,这是最恼火的。其他都是次要的,流于形式,面孔千篇一律,这都是表象。根子就是中国的法学者,特别是成了名的法学者,特别是当了教授的法学者,他不搞知识生产而是知识消费,怎么写论文?我认为,教授的论文可以不好好看,但是副教授的论文要好好看,因为他要评教授。这就是目前中国的法学期刊的现状。可能我说的有点极端和绝对。但是极端可能更能反映事物的本质,这也就是目前期刊的现状。讲到这里,我希望各位来自外经贸大学的同行和年轻的后生们,你们能够把最好的科研成果,不要交给《中国法学》,交给我们《政法论坛》。我最反感的,有些哥们,他认为我们挺傻的,他说把最好的文章交给你了。我说真够意思,给他发了。其实,同一期他还有一篇论文。结果,是把最好的给了《中国法学》,把次的给我们。我们也不是次品处理厂啊!我希望在座的各位支持《政法论坛》,把你们最好的给我们。这是对兄弟的抬举。但是说实话,现在确实法学期刊令人担忧,大家做论文的很少。他们说,我忙,太忙了;今天全国人大又叫我去参加什么论证会;昨天我刚给国务院法制局写了报告,哪有时间读书啊。我在我的小书里写的,这是一个瞎忙的时代,我们忙得没有时间去读书没有时间做学问了。我也是学法史出身的,中国的学问有一个规律,板凳十年冷。不坐冷板凳怎么写好论文。在座的法学后生,你在读书吗?你在应付各种考试,在找工作,很难静下心来思考。最令人反感的是,法大的博士硕士和我讲,我最近写了一篇论文,你给我指正一下,我花了很多心血,我认为有很多创新哦。这样的论文不能看,他说有创新就不能看了,因为肯定没有创新,有创新用你说吗?你认为我没有眼力,你的创新我发现不了?说大点你在欺骗我。在座的各位,我真是在约稿子,而我很少给教授约稿子。我给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04级本科生约的稿子我发了,一个叫羽戈的。给法大的一个本科生约过稿子。羽戈是我在西南教过的一个本科生,现在文集都出版了。他是04年毕业的本科生,现在是无业游民。他写了几篇文章,我好多年没有看文章觉得拍案叫绝了。他是写柳如是的。他写了《柳如是暗地妖娆》,我看了题目就觉得很有才学。这样的文章写出来,我们的教授感到很汗颜,但是我很庆幸的是我教过他。在座的各位,特别是博士硕士,论文不一定谈得上。不一定在哪个栏目,真正的论文我们未必能做得出来,我相信你做不出来。现在写了读书札记和书评,既是练笔也是把自己的读书思考整理一下,挺好的。第二,中国法学期刊的走向。有这么三个问题,时间关系我点到为止。中国的法学期刊必须强调学术性,中国法学期刊离开了学术两个字就没有生命了,没有厚重感。学术和政治、学术和实践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学者是做学术的,什么叫学术?行话可以说是黑话,出了这个圈你听不懂。牙医的术语我们不知道,我们给一个医生说什么叫要约?他们也不懂。一个法学期刊必须强调学术性,要增加学术厚重感。这有两个方面的来源,要以西学为原则,不读西书肯定不可能把法学做得很学术。第二以中国古典为原点,邓正来教授一直提倡回到孔子,回到柏拉图。这样的提法可能值得商榷,但是动机我们认同。再有,中国的法学学术期刊一定要形成法学的谱系。我们法学人应该在哪一个谱系上找到我们的角色。我在很多地方做过讲演,就是中国法学的谱系的问题。法学如果没有流派哪称得上法学。法学期刊应该有这样的抱负和影响。比如说,举个例子,《中国法学》所属的流派就是意识形态派,以学习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讲话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学流派。以《法学研究》为代表的属于技术派。总之,法学一定要有自己的谱系和流派。还有,中国的法学期刊,包括做研究的人,应该处理好几个关系。这是我自己的一点感想,一个是理论与实践。这话说起来很老套,我们一直强调理论要联系实际,理论如果过于联系实际可能缺乏了学术性,如果理论过于漠视实践,那可能就是玄学。你和实践之间太紧也不行,你仅仅梳理这个事件也不行。我一直提倡说,中国的法学家应该关心政治、关心现实,但是又必须和政治和现实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中国的很多法学者非常热衷关注现实,但是距离感不够,太近了。但是学术又不能不关心现实和实际,我说最好的方式就是要关注现实,但是要保留一个适当的距离,要有距离感,这是一个学人应该做的。法学期刊也要这样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政法论坛》不能登社论某一个领导人讲话。甚至我告诉大家,今年五四青年节的时候,温总理视察过中国政法大学,他留下了很多的照片。对于《政法论坛》的封二封三刊要不要登温总理视察政法大学的问题,我说不行,这不是学术活动。如果你说温总理视察了政法大学的某个国际研讨会,那肯定要登的。我们很关注温家宝视察政法大学,但要有距离。我们不是不登温总理的讲话,但是我们级别还不够呢!我们可以转载,但我想也别转了。也要处理好意识形态和学术,在国外这不是个大事,而在中国,引用舒国滢教授的话来讲,不要过分强调法律是一门科学,如果过分强调法学是一门科学的时候,可能不太利于法学的发展。还有一个问题,咱们法学家中有的人,对某些敏感的问题,特别喜欢直白的表达,这是我最不喜欢的。套用解释学的话来讲,不在乎你说什么,只在乎你怎么说。说什么不重要,重要是你怎么说。你说“中国要实现多党制”“要搞三权分立”。这样讲是不行的。我们对三权分立也可以谈,关键在怎么说。一句话,中国的法学不可能脱离意识形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很重要。最后结语一句话,希望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能够支持我们《政法论坛》,讲得不好。谢谢各位!

趁当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期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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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丨傍名牌,违法

小伙伴们你一定知道雪碧、奥利奥吧那你听说过雲碧、粤利粤吗还有比六个核桃多三个核桃的九个核桃王老吉的“远房亲戚”王老菊运动服饰品牌中的Recbeck、阿迪王当然还有营养直线、康帅博、老干爹、咏动、激动……没错不少国内品牌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都做起了“傍名牌”的生意谈起“傍名牌”没有人会感到陌生它曾令无数知名品牌闻风丧胆也让大量消费者厌恶至极近几年李小龙女儿告真功夫無印良品败诉迪士尼商标被抄袭相继出现又再次让人真切感受到“傍名牌”现象的广泛存在难道这些“傍名牌”的企业真能肆无忌惮地发展吗最新消息日前,国务院修订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规定》明确涉及“傍名牌”等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的,可以请求登记机关予以纠正。看来复制还是创新有时只是一念之差品牌真想发展“傍名牌”这条路是行不通的毕竟李鬼还是李逵消费者早晚能够看清专家观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唐军“对于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良俗和诚信意识以及‘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的企业名称,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冯晓青“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相辅相成。企业经营者要注重保护知识产权,不能纵容肆无忌惮扰乱行业市场的行为。”★临沂大学商学院教授 朱建成“商家‘傍名牌’的行为是对市场正常秩序的破坏。品牌建设是企业用质量和信誉向消费者作长期回报的过程,只有长期根植在消费群体心中的品牌才能获得消费者的信赖,提升品牌影响力。”《中国名牌》小编认为品牌再遇“傍名牌”的情况应及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以降低对自身品牌的负面影响同时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拒绝身边的“傍名牌”商品让这些“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品牌无路可走智库董明珠|付一夫|梁中国|曾剑秋|李大卫|常继生|周志懿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国缘V9号”卫星|扬子江|西凤|格力|苏宁|鲁花|月星城市深圳|青岛杂志张京康|丁佐宏|张正|郑春影|郭俊陆|柳中辉编辑:刘昱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