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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生之欲

2021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得也

「21法硕」最全考研时间节点,你必须知道!

2020年3-5月在这一阶段,21年的一战考生应该是已经有了要考法硕的想法。那么接下来就要根据20年的国家线,你想要报考院校的校线和院线,以及20年报考和录取比例总结规律,预测一下21年的情况。同时开始科普性的学习(经验帖的框架学习)。2020年6月现在这个时候,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但是考试大纲还没有出来,经过前面一段时间对于信息的搜集,和经验贴的学习,这个时候应该有了自己的学习目标和方向,可以完全进入复习状态了。这一阶段的复习仍然算是复习的初级阶段,所以政治复习可以先不用太着急,再往后放放。但是除了政治以外其他科目的复习是一定要步入正轨。2020年7-8月暑假期间,天气炎热,但是放假在家可能有空调吹着是非常舒服的时候,也是能够决定你最终初试成绩基础的时候。暑假两个月对于法硕考研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这是你能够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考研复习上的一段时间。开学以后你可能还会有很多课程,或者学校里面会有各种事情,所以这两个月真的很可能就成为你能否考上的转折点。2020年8月下旬-9月下旬全国大多数学校的法硕招生简章都会公布!各院校都会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要求来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研究生考研大纲也会公布,新大纲出来了!这个时候一定要注意看一下招生政策有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比如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制定的参考教材等等。没有变化当然是最好,你就继续好好复习就好啦;如果发现有什么变化,一定要第一时间去解决!比如今年的《专业基础课》民法部分肯定有较大改动!怎么办?没关系,我们有北极光法硕专题课程讲解。2020年10月中上旬-10月底终于到了心心念念的正式报名阶段啦!在这一阶段考生需要关注的事情还是很多的。比如说: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此期间每天9:00-22:00;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环节实在是太重要啦,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呀!2020年11月这个阶段要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啦。需要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去进行确认的。现场确认需要你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的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哦。另外,从去年开始比较流行网上确认,也就是不用去现场确认啦,但是确认开放时间一般都只有一个星期左右,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否则没有考试资格的哟!当然这个阶段还是不要忘记备考复习的哟!2020年12月中旬终于可以打印准考证啦!建议大家到时候一定要提前几天进行准考证的信息核对,如果发现了问题,还能留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时间,千万不要等到考试前一两天才核对打印,如果出现问题就不好解决了。打印下来准考证就能看到自己的考场信息啦,然后你要及时去查阅交通和住宿的情况,如果考点离学校远的话,决定住宿是需要尽早预订酒店的,因为和你一样想法的考生有很多噢!2020年12月底冲刺结束,放平心态,踏入考场,一战成硕!

造父

法硕考前必看时间控制!

冲刺应试必备术距离21考研仅剩8天,除了对掌握考试知识,对考试的时间分配也必须提前了解并练习,否则,即使题目你都会,而没时间做,一切都等于零!所以考场上的时间控制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今天牛牛就给大家分享一个比较科学的时间分配方案,当然大家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最适合自己能拿分最多的方案!一、英语建议顺序:写作—阅读—新题型—翻译—完形,3小时写作:大作文30分钟以内;小作文20分钟以内;总共把握在50分钟以内。(2:50之前完成)阅读:4篇,每篇控制在15-20分钟,总共最多不得超过80分钟,包括涂卡。(4:10之前必须完成)新题型:15分钟以内,包括涂卡。(4:25之前完成)翻译:15分钟以内。(4:40之前完成)完形:10分钟左右,边做边涂卡。(4:50左右完成)最后10分钟再次检查涂卡有无错误。二、政治选择题:40分钟以内做完,包括涂卡,建议做完选择马上就涂。(9:10)五个主观题:每个25分钟左右,共125分钟。(11:15)剩下时间检查下涂卡(选择题如果不是特别确定就别改了,一改准错,干脆别改)政治一般不会时间不够,甚至能提前交卷。三、法硕专业基础课选择题:法学,25分钟以内(8:55);非法学,40分钟以内(9:10)。4个简答题:每个不超过10分钟,100-200字,分点作答,不要写太多,总共不超过40分钟。法学(9:35);非法学(9:50)。法学,2个论述题,每个不超过30分钟,总共不超过1小(10:35);非法学,2个法条分析,每个不超过20分钟,总共不超过40分钟(10:30)。案例分析题2题,每个20分钟左右,总共40分钟,法学(11:15),非法学(11:10)剩下时间,检查选择题涂卡。一般来说,基础课时间较为充裕,甚至可以提前交卷。四、法硕专业综合课选择题:法学,25分钟以内(2:25);非法学,40分钟以内(2:40),包括涂卡。3个简答题,每个不超过10分钟,100-200字,分点作答,不要写太多,总共不超过30分钟。法学(2:55);非法学(3:10).非法学:分析题,每个15分钟,3个题,总共不超过45分钟,(3:55);论述题2个,每个25分钟左右,总共不超过1小时,(4:55)。最后再检查涂卡。法学:分析论述题,5题,每题22分钟左右,总共不超过120分钟,(4:55)。最后再检查涂卡。综合题难度较大 ,时间较紧,需要抓紧时间。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

清谈

考上研究生需要读几年?这些国家的读研年限你都知道吗?

1、国内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为两大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显而易见,他们在就读年限上是有区别的,具体原因和专业有关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就读年限为3年,部分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修读时间为2年,也有好的学校会要求3年,有特殊情况的存在。最长的修业年限是5年。不同学校对研究生的要求不同,目前有2年、2.5年、3年这三种,可申请提前或推后毕业,所以毕业时间并不是固定的,还要看具体院校具体专业的要求。2、新西兰读研究生新西兰的众多知名高校为学生提供了进一步的发展空间。那么新西兰研究生读几年?这与你选择的专业有关,不过一般学制都为1-2年。申请新西兰研究生,需要本人满足审核条件,必须是国内正规大学本科毕业生,并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单项不低于6.0分。一般来说,新西兰大学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学制为1-2年,研究生的第一年主要以授课的形式,称作Postgraate Diploma,也就是所谓的PD。第二年则以论文研究为主,称作Master,分为授课类和研究类两大类型。3、美国读研究生美国研究生读几年?答案是不一定的,因为美国研究生采取学分制,也就是说,只要学分修满,无论年限,即可毕业,所以要学几年,就要看大家怎么学了。学习能力强表现好的同学,可能在1.5年的时间内就能完成两年的学分课程,就可以提早毕业,早一点找工作。但假如你不小心挂科,那就非常抱歉了,你不仅有可能无法按时毕业,甚至还会被要求多学习半年甚至1年。有些美国硕士项目本身学习时间就很短,比如法律硕士,课程一年,实际学习时间仅仅只有9个月。还有商科研究生,美国商科专业的学制一般为1年,而其中的金融、会计等最快可用9个月修完所有课程,取得学位。相比中国的考研难度,进入美国的研究生院不算太难,但是宽进严出,入学之后并不是高枕无忧的,反正,学生的任务和压力会比其他国家的研究生更大。美国研究生要求很严,学业负担很重。许多课程不仅仅没有基础,教学进度也是特别快,一个星期的教学内容往往相当于本科阶段同样课程一两个月的教学内容。老师除了给学生布置大量的阅读任务外,还隔三岔五地考试或是要求学生提交论文。4、英国读研究生英国的研究生课程安排时间非常紧凑,大部分的学生只需要1年时间,就可以拿到硕士学位。基本上学生都是6月底到达英国,经过2个月左右的语言突击,9月份开学,第二年4月份开始准备毕业论文,如果一切进行顺利,则有资格按时毕业。但是英国研究生课程的不同分类,攻读研究生需要的时间也有所差异。如果想早点明确自己去英国读研究生的年限,最好先查询一下英国研究生课程的分类,做一个大致的分析研究。一般英国的研究生课程都是一年,因为整体学制相对较短,也降低了英国留学所需的总费用。通常情况下,研究式硕士课程学制1-2年,博士研究式课程学制3年或更长之间。5、澳大利亚读研究生大多数都是2年制,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学位学制也是不同的。澳大利亚大学的研究生文凭课程设置通常为1年,个别学校的部分专业为0.5年。完成课程后学生可获研究生文凭,加读一定学分即可获得硕士学位。澳洲商科硕士学制是1-2.5年,专业选择不完全受限制。澳大利亚大学的研究生证书课程设置通常为0.5年,学生毕业后获得研究生证书,并可减免相应学分入读研究生文凭或硕士学位课程。

打人

这年头考名校法硕,到底需要准备多久?

耐心看完,值得收藏2020年考研,是非常不平凡的一个考研年,疫情肆虐、复试推迟、线上复试,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状况一次又一次冲击着考生。2020年的分数情况也不容乐观,在扩招的情况下,大部分专业国家线仍然涨分,对于法硕而言,国家线涨到325分,创历史新高,清华384,人大370,武大370.......名校的分数线同时再次刷新了我们的认知。法律硕士,现在俨然已成为了考研的热门专业,仅次于会计专硕和金融专硕,通过考法硕低分逆袭名校的途径,仿佛已经被堵死。现在要考名校的法硕,已经是和高考差不多——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如果你问我:我还是想考名校法硕,那我该怎么办?我会告诉你一个考名校法硕的最基本要求:充足的备考时间。这样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基本要求,接下来我会细细给大家分析保障充足备考时间的必要性、大致需要的时间测算以及如今同年法考与法硕名校“双杀”的可能性,请大家耐心看完,作为参考。一、基本假设1.以一般人的智力、学习能力为标准。过目不忘的天才不在讨论范围内哈,这些学一遍顶别人学十遍,名校随便考,但产生的概率基本是万里挑一,对分析影响不大,我们还是以一般人的水平作为角度分析。2.假设有考取名校的可能性。指经过充足时间投入,是有可能考生名校的。排除某些记忆力极差,学习能力极差,即使尽了洪荒之力也无法考300分以上的考生,确实读书这条路不适合所有人,有少部分人读书对他们来说是最不擅长的,应该找到自己擅长的领域发光发热为好。3.排除心态、杂事等其他耽误时间的因素干扰。全心全意只为考研一件事,不做耽误备考时间的一切事情。二、保障充足的备考时间的必要性1.法硕的考试特点、改卷特点使然①法硕考试不考数学,专业课考试难度中等,跨专业的也能很快学会。但考查内容多,考查的内容多达几十万字,密密麻麻的,就算归纳成考点也有两千左右的考点,且法硕的考查趋势是越来越全面,非重点也经常考,所以备考过程中只能全面掌握,不可只学所谓“重点”,大大增加了备考难度。②法硕专业课考试的题型包含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案例题等。以主观题为主,这必然要求考生肚子里“有料”,如何“有料”,就是靠反复理解、熟悉、记忆,才能把知识烂熟于心,才能应付越来越灵活的考题,不管考题多难多灵活,对知识的熟悉是基本功,基础功牢固了才能答好题。而练基本功是需要大量时间投入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法硕考试也是同理。③法硕专业课改卷特点是:由于考生多,卷子多,赶速度,不灵活,基本以教材上的框架和要点为准,这就需要尽可能高度还原教材的框架和要点(不是所有文字,是框架和要点),一定要以教材的知识为基础去灵活作答,特别对于考法律专业的,万万不可瞎编去行使什么“紧急立法权”,如果不会就是真不会了,瞎编的分数一定是很低的。所以改卷特点也决定了考法硕对教材知识的理解、记忆要求是很高的,也是投入非常多时间的。2.法硕的热门程度使然相信大家已经从各大媒体的宣传以及分数线的上涨知道,法硕已经成为考研的热门专业,法硕每年考生高达40万人以上(含非法学和法学),特别很多非法学的同学,发现身边同学慢慢如雨后春笋似的备考法硕,这确实是我国深入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大量法律人才的需要,但也增加了备考难度。全国共有243所院校招收法硕,全国总共招生法硕的名额不到2万人,从全国来看,40万人报名只要2万人,只有5%的人可以考上,而且这还是从全国看,包含了一些非名校,如果是名校,录取率更加低,接下来也会分析。3.名校法硕的难度使然法硕名校主要指“五院四系”和一些热门985,下面稍微列举一下2020年这些名校的分数线。上表可见,名校法硕无论是单科线和总分线都是很高的,难度很大。要求每个考生不能偏科,一旦偏科,即使总分特别高,单科没过,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对于偏科的同学更是要多花精力补足自己的短板,使自己成为全能选手,这也是需要大量时间投入。同时,上表的分数线只是能进入复试的最低资格线,并不是说你有资格进入复试就稳了,复试也是要刷人的,而且擦线党被淘汰的概率很大,初试考得高出分数线几十分的就稍微轻松一些。因此,有志于考名校法硕的同学,务必把目标定得更高,怎么地也得380-400分的目标,如果不以高目标要求自己,基本上是与名校无缘的,必须抓紧一切时间备考才是王道。4.人本身的学习、记忆规律使然①对于法硕而言,学每一门课基本上都要经历几个步骤:理解、记忆、练题、模拟。先把书上的知识点全部理解,做到一看就明白它说的啥,最好连它背后的原理、具体应用都搞明白;理解后,需要不断地熟悉、记忆,能够自己独立表述书上的知识;针对考试的题型,我们还需要不断地做题、巩固,体会出题规律,运用做题技巧,才能争取到更高的分数;最后还需要一些仿真模拟,按照真实考试时间、试题进行模拟,提前找出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及时纠正应对,在正式考试就会从容很多。因此,理解需要时间,记忆更需要时间、做题也要大量时间、模拟更是要花时间去做。很多同学单纯地以为法硕只需要背就完了,这是大错特错的,不要被网上一些帖子误导,现在的法硕,早已不是靠背这么简单,如果真那么简单,大家都会背,那为什么还是那么多低分的?还是那么多人无缘法硕?可见,其他的环节,理解、做题、模拟同样重要,同样要投入大量时间,这是大家一定要注意的。②相信大家对“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并不陌生。这条曲线告诉人们在学习中的遗忘是有规律的,遗忘的进程很快,并且先快后慢。对于记忆东西,及时、反复地记忆非常重要。记忆次数越多、时间越长,则记忆保持越久。很多同学妄想一遍就把全部东西记住,但是根据艾宾浩斯总结出来我们人的记忆特点,怎么可能呢?一遍就记住了基本是反人类的超人行为了,是吧?但是我们可以两遍、三遍、五遍、十遍嘛,遍数够多总能记住嘛。别忘了,随着你记忆的遍数越多,你就越熟练,记得越快,后期一天过一到两门轻而易举。但是,前提还是老规则,你得有投入足够的时间,你的腾出的时间与你能过的遍数成正比,也与你考试的分数成正比。可以说,法硕考试也是个时间投入的竞赛,从历史经验看,备考时间长的考生总体来说比备考时间短的考生分数要高很多。三、具体时间要求测算前文已经说明了投入足够的时间如此关键,那么多少时间才叫“足够”呢?精准的时间因人而异,这里不可能准确测算,但本文可以通过笔者多年辅导经验与观察大致总结考名校法硕所需要的时间,供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参考适用。1.英语(满分100分)①英语词汇。考名校法硕英语词汇总体记忆时间需要700小时。英语词汇的学习记忆是长期工作,贯穿于整个考研过程,可以说从第一天到考前每一天都是要背单词的,时间要平摊到每一天。②各个题型解题技巧课程的学习。包括语法长难句、翻译、阅读理解、新题型、完形填空、写作。每一个题型都有相应技巧,全部学完并理解透,需要100小时时间。③第一遍做近20年英语一真题。全部做完并消化解析大致需要80小时。④分析近20年英语一真题。把这20年真题所有不会的单词总结、每个选项选择的理由总则、阅读理解全文翻译,认认真真把每一份真题分析透彻。每一份真题大概需要4小时,20套需要80小时。⑤3次以上的模拟考。考试时间+考后复盘总结,每次6小时,3次共18小时。⑥后期的打磨、写作练习。大概需要30小时。总结:考名校法硕英语至少要投入大致1000小时。目标80分以上。2.政治(满分100分)①两遍全程课,并消化。大概需要200小时。②做肖1000题两遍并总结错题,其他老师练习题一遍。大概需要100小时。③肖四肖八冲刺卷、其他老师冲刺卷做题,大概需要50小时。④一定的背诵记忆时间。大概需要100小时。总结:考名校法硕政治至少要投入大致450小时。目标80分以上总结:考名校法硕政治至少要投入大致450小时。目标80分以上。3.专业课(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共300分)①两遍全程课,打通理解关,含课后消化梳理。大致需要300个小时。②练习客观题。真题选择题至少做两遍(分章节的)、基础配套练习一遍,大纲配套练习一遍,至少做这三本,并完成做题纠正与整理(做完题的错题整理还是比较花时间的)。大致需要150小时。③主观题各题型训练。熟悉各大主观题题型的考查方式、做题技巧和一定的练习纠错。大致需要150小时。④反复记忆、背诵。重头戏,理论上多少小时都不过分,这里暂时按500小时计算。⑤模拟考试至少3次,考试时间+考后复盘总结,每次10小时,3次共30小时。总结:考名校法硕专业课至少要投入大致1100小时。目标240分以上。综上,所有科目加起来,考名校法硕至少需要投入的时间为:1000+450+1100=2250个小时。当然,这只是保守估计,时间自然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大概可以预估,如果你是打算花一年时间备考名校法硕,平均每天至少投入6.25小时;如果你是打算花半年时间备考名校法硕,平均每天至少投入12.5小时,还必须不偷懒,没有其他事情干扰的情况。如果有科学的规划和专人督导,效率会高些,可能实际耗时会少。投入时间与学习效率是成反比的,提高学习效率是节约时间、低备考成本高分数收益的关键。四、同年法考与法硕名校“双杀”的可能性近年来,法考改革改为“一年两试”,9月份考客观题,10月份考主观题,客观题和主观题同时通过后才算法考过关。法考考查范围基本涵盖所有部门法,范围很广,难度比法硕专业课要大,以疑难案例分析为主。一般法考的复习时间一般是1000小时左右,但是从备考时间总量来看,同年法考与法硕名校“双杀”,总共需要的时间至少是1000+2250=3350小时,如果你用一年时间“双杀”,则每天差不多需要10小时,如果用半年时间,则是20小时(基本不可能!);从备考的安排上,“双杀”会让你的复习侧重点混乱。举个例子,7-8月暑假时间对于考研来说是极为宝贵的,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暑假把握不好,则下半年的考研便会困难重重,但是暑期同时也是法考客观题的考前时刻,更是法考客观题需要最终发力的时期,试问你要复习哪个?而10月份,是法考主观题考前发力时期,也是考研预备冲刺时期,你又要兼顾哪个?单纯是同年备考法考与法硕就已经如此吃力,何况法硕名校?因此,就目前来看,同年法考与法硕名校“双杀”的可能性已经趋向于0(并不代表完全没有,天才除外!)但是,如果你的考研目标只是国家线的学校,努努力还是可能实现的。综上分析,笔者给出以下建议:1.2018级(即大四的时候,2021年年底考试)的学生有考名校法硕的想法的,尽快下定决心,早点开始着手准备,根据自身实力和院校难度1-1.5年的备考时长是合适的,一般从2020.6-2020.12开始着手都是可以的。2.2017级(即大四的时候,2020年年底考试),目标名校的,务必挤出一切时间备考,每天全程高能,要比高三还拼还忙。3.在职考生不建议考名校法硕。4.脱产、二战以上考生时间要求基本同1 、2,可视自己的经验适当缩短。5.非常不建议法考与名校法硕同时准备,成功率趋近为0。法考与一般国家线左右的学校同时准备倒是可以试试。6.科学的安排,督导可提高效率,减少实际耗时。7.考难度低于法硕名校的院校可参考上文分析,时间上可以适当宽松一些,但建议还是以名校的标准要求自己,增加胜率。

红手印

法硕考研好考吗?而且是非法本学生,是不是会太耗费时间?

首先我肯定是不认同用耗费这个字眼的。大学四年的时间说短很短,说长也很长,只要你考上了,你就可以在一个新的环境,接触新的人群,新的知识。这也是很多考名校的同学的梦想吧!考法硕有很多优点,例如:不学数学,入门简单,对专业无要求(限于学硕和非法学)等等。。。。但是就是他的优点,同时产生了缺点,就是考试 的人数越来越多,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顶尖的学校无论国家线怎么变化,他的复试线却不怎么变过,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所以,难度还是有的,即使是一般的学校,如果你没有过线,调剂还是很难的。当初的我,可能也是抱着要考上研究生的目的来到北京,但是,来了就发现,感谢自己曾经努力拼搏过,你想要的生活还是得自己奋斗得来!考上研并不代表就万事大吉,以后的你想要的会更多,你也会更加努力。下面分享一下我的研究生生活(刚刚研一马上研二):研究生学习的内容:我是北京 科技大学的一名法硕(非法学)的在校生。我们大一的时候课程真的很多,什么刑法,民法,刑诉,民诉,行政学,商法学,法律文书,证据法学。。。。。等等,很多,多的,我现在记不得自己都学过哪些了。自主研究:研究生阶段,老师重在培养你的思考能力,跟学术研究能力,所以上课的形式,刚开始是老师讲,后来就是分课题,学习小组,每个小组一个课题,然后小姐研究,做成PPT的形式,跟大家分享,老师会根据这个给平时成绩。老师讲:还有的科目主要是老师讲,因为考虑到我们毕竟是非法学专业,即使有基础也只是自学得来的,不是系统的学习,所以老师会带着我们学习。听讲座:还有导师的课,就更好了,导师会时不时的安排一些讲座,让我们去听,当然是去别的学校去听,主要有北大,清华,首都经贸。。。。。等等,你有很多这样的机会,到场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学界的佼佼者(当然也有我的导师)。虽然路上可能要花费一个小时的公交或者地铁,但是你是真的可以开一下眼界,让你可以学到最前沿的知识,何乐而不为呢。以上就是我研一的时候学到的东西,当然还有很多,不能一一去告诉,何不自己来尝试呢?

高节戾行

上海市教委公布高校开学时间,法硕复试时间或已经推迟到5月份!

今天(4月9日)下午,上海市教委主任陆靖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本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开学,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从4月27日起开始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具体返校开学时间经批准后由学校发布)。备受争议的上海市大中小学开学时间终于有了定论!我们最关心的还是大学开学时间。从上海市教委公布的消息可以看出,大学开学时间是4月27日起,陆续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北极光法硕认为上海市高校的法硕研究生复试事实上已经被推迟到5月份。理由如下:1.从通知可以看出,4月27日,仅仅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而且还是从4月27日起陆续安排,也就是说有的学校可能会4月28日,29日才开学,距离5月1日就只有3天左右的时间,而5月1日又面临一个长达5天的长假。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有学校会急急火火地组织研究生复试。2.研究生复试不仅仅是法硕一个专业,而是涉及到很多的学院,很多的硕士专业,这些专业复试的周期至少也得跨越两个星期时间,而这两个星期中间间隔一个劳动节5天小长假,是一种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3.开学之前不会组织复试,虽然国家线会在中旬公布,有些自划线学校还会提前公布,但是疫情都已经拖拖拉拉的那么久了,学校也没必要着急这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的时间,参考以上两个原因,不如索性等到5.1以后再安排复试。4.复试的形式尚未明确。线上复试要考虑设备、公平性、防作弊等因素;线下复试要考虑学生和老师的安全、健康等因素。究竟是选择线上复试还是线下复试,目前官方还是模棱两可的态度,官方都在观望疫情发展态势,这时候一两个大学高校很显然不会擅自行动。综上,得出结论,今年的法硕复试会推迟到5月份!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这是北极光法硕的非官方推测,最终要以官方公布为准!大家记得认真复习就对了!

行气

司法部发布2019年法考公告:报名考试时间较往年提前

海外网5月24日电据司法部网站消息,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二、客观题考试(一)报名方式与时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4日24时。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四)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五)考试时间与方式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8月31日、9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第1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第2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六)考试内容与科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七)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三、主观题考试(一)报名与交费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二)考区考点设置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三)打印准考证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四)考试时间与方式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五)考试内容与科目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六)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19年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一)报名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1.身份信息。(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相关信息。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cn)。(二)报名方式及交费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香港、澳门考区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根据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三)考试地点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五、资格审核授予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其他事宜(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三)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 法 部2019年5月23日

鬼之一也

司法部确认2020法考时间!

近日,人社部发布了2020年全年的考试安排。包含法律职业资格、教师资格、会计、翻译等考试日期……其中法考客观题还是分两批次考,考试时间为9月5日、9月6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对此,有同学询问是真的吗,每年法考时间不是司法部确定的吗?为什么这次是人社部公布的,是确定的吗?......1月3日,司法部官博也转发了人社部的这份考试安排,这回可以确认2020年法考时间了。图解法考报名条件法考报名办法相关规定新人新办法:门槛提高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公告》,改革后的法考报名条件有:(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老人老办法:新老制度衔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0法考要重视这一点法考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考试以案例题为主,大幅度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法考发布会上也提到,会将“活生生”的案例根据命题技术规范进行加工改造后使用 。从2018年和2019年两次法考来看,除了考试形式的变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增加了案例题的比重,一些案例改编自真实案件甚至直接来自现实生活中的热点案件,比如引发热议的“高空坠狗”、“天降陨石”“卖猫头鹰”“游戏外挂”“反杀防卫”“卖药案”“双胞胎替婚”“小三原配争遗产”等法考题源就是来自媒体报道过的真实案例,这也提醒今后的考生应重视对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判例进行了解学习。

孤独者

考研倒计时:抓住每个时间点

本文转自【东方网】;目前,全国各大高校已进入开学季,距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简称“考研”)只剩百余日。就法律硕士而已,目前已有几十所所高校陆续公布了2021年招生简章。法律硕士属于硕士研究生的一个专业,也是跨考考研的热门专业,既可以划分在法律教育、也可以划分在学历教育里。当前培训市场针对法律硕士考研培训的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考研培训类,法律培训类,及法硕培训类。针对日益增加的考研报名人数,尤其是法律培训类机构,纷纷选择从职业教育的法考延伸至学历教育的法硕,一方面是业务的拓展,另一方面由于法考对报名人员专业学历的严格规定,考生先由法硕再到法考势必是一种趋势。在法考培训机构中,众合教育在2020年可谓是频频发力,从名师、图书、服务、营销等多方面等着手。名师出书,开拓法硕市场2020年5月,众合教育推出了“法硕白皮书”系列中的《法理学 宪法学》,由法考法硕双栖法理学名师马峰执笔,上线仅8分钟,首批限量预售2000册即宣告售罄。目前,该书累积销量突破1万册,这对于并不大的法硕市场来说,是除《考试分析》以外十分畅销的一本书了,众合教育以高性价比的图书作为切入点,再结合名师的口碑,在今年的考生中引发了不小的反响。这一步试水可谓是成绩斐然,所带来的真实口碑,对众合教育来讲也是巨大的受益。全面的营销布局,抓住每个时间点除了低价产品打开市场外,在营销上,众合教育也能够迅速地做出反应,在重要的节点,开展的相应营销活动,反响皆位列行业前茅,引发行业效仿。众合教育利用其在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和对与时俱进玩法的掌握,通过有主题的内容、直播课程,如《疫情之下线上复试技巧》、《〈民法典〉颁布对法硕考试的影响》等皆抓准了考生最关心的点,在法硕培训机构、考生中,保持着较高的关注度。团队对节点的精准判断让众合法硕在这个本身就不大的赛道里,能够保持超前对手一到两个身位。法考成果的迁移,开启督学体系作为法律行业资历久、经历了许多次行业洗牌的“老大哥”众合教育,其督学体系是核心法宝,随着法考培训屡次传来喜讯,其成功经验也被众合教育迁移至法硕产品。从监督学习到心理疏导,陪伴式的教学服务贯穿整个备考季,全面的服务提升初试过线率。考研的辅导与职业考试的辅导稍有不同,择校、个人发展规划也包含在内,众合教育也将专业的规划理念融入进法硕的辅导服务中,让学员能够成功、成才。当法考培训机构开始在法硕培训市场中发力,对单一业务线的法硕培训机构无疑不是降维打击,有众合教育这样专业的法律教育品牌的加入,相信法硕培训市场在不久之后的将来,势必也将迎来如同法考市场一样的行业洗牌。良性的市场竞争与变化,会带来机构的崛起和消失,但最终受益的都是考生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