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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考研的春天来了:2020年部分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例提升青松岭

在职考研的春天来了:2020年部分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例提升

导读:一名资深考研培训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今年考研的变化比较明显,但每年考研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招生人数也都有变化,这已是常态,考生不必慌张。这些变化体现了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的思路,也就是专业硕士设置变化较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例提升。”记 者丨王峰编 辑丨李博距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已不足百天,各高校陆续公布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感觉今年的变化挺大的,两门专业课科目都变了。”准备报考清华大学的学生李晗(化名)说。清华大学9月中旬公布了不含招生人数的招生专业目录。“比往年提前了大约一个月,这是因为今年的考试科目变化比较大,为了方便考生提前准备。”清华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0年考研将于9月24日至27日进行预报名,10月10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我估计到时候会有不少考生考虑更换学校。”李晗说。考生感觉到的变化还体现在招生人数上。2019年全国考研报名人数达到了史无前例的290万人,已连续5年增长。但为数不少的考生都感觉自己报考的专业在“缩招”,吴小莉(化名)今年准备报考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今年该院的招生名额为131人,比去年减少27人。“缩招”只是考生的错觉,事实上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招生规模并未缩减甚至小幅上涨,造成错觉的原因是研究生招生结构正在改变。目前,部分高校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比例在提高,学术硕士的招生名额有所下降。一名资深考研培训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今年考研的变化比较明显,但每年考研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招生人数也都有变化,这已是常态,考生不必慌张。这些变化体现了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的思路,也就是专业硕士设置变化较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例提升。”2020年考研因何变化按照惯例清华大学在每年10月公布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今年的目录提前公布后,考生们发现,一些专业的考试科目变化很大。上述资深考研培训行业人士介绍,这首先与专业硕士改革有关。“很多分支学科、交叉学科的设置比以前更频繁,但专硕与学硕分类考试还不成熟,很多专业还是采取同样的考试方式。”专业硕士是为了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非培养研究型人才。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为例,既招收建筑学的学术硕士,授予工学学位,也招收(全日制)建筑学硕士,授予专业学位。2019年考研时,两个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还不同。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学术硕士的专业课科目考试为建筑历史、中国传统建筑与文物保护设计;(全日制)建筑学硕士的专业课科目则为建筑学基础、建筑设计。2020年,两个专业的专业课科目考试统一改为后者。上述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除非专业课变得跟往年的考试科目、范围完全不一样,否则考生不必过分担心,因为大多数调整只是考试重点的变化,不会影响考生整体的备考思路。现在距离2020年考研只剩不到100天,考生还是应该按部就班复习,以提高效率、刷题提分为主。”他还介绍,今年考研变化较大的原因还与部分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例提高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了大量往届本科毕业生,但与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同样的招生办法,所以考试难度、科目也要相应调整。教育部2016年重新界定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各高校从2017年起,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取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近年来,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人数正在增加。以南京大学为例,2019年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数从2018年的3840人陡增至6122人,录取人数从1154人小幅增长至1365人。2020年计划招生规模约1400人,可见竞争之激烈。张晴(化名)是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负责品牌工作的中层,她打算今年报考清华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这个项目在每个周六上课。但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之前,她需要先提交自荐和推荐材料接受筛选。由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因此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含金量大大提高。非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全部为专业硕士,但学费标准大大高于全日制的专业硕士,当然更高于学术硕士。比如北京大学的应用统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6万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18.8万元。推荐免试比例不超50%专业硕士改革对考生的直接影响还体现在招生人数和推荐免试比例的变化上。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计,由于社会各界对专业学位硕士的认可度提高,2019年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比例已超过了学术型硕士。湖北省2019年学术硕士报考人数不足6万,专业硕士报考人数则超过8万。2019年2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要完善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一些学校推出了新的专业硕士,比如北京大学今年增招了电子与信息、机械专业的专业硕士。南京大学今年学术硕士招生专业有148个,专业硕士招生类别则有28个,甚至出现多个院系招收同一专业的专业硕士,比如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人工智能学院都招收电子信息硕士。“由于强调应用性,专业硕士的就业前景和就业竞争力可能还不输给学术硕士。”李晗说。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增加,一定程度上还因为学术硕士的推免比例比较高,竞争更为激烈。按照教育部规定,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但这是相对学校整体而言,学校内部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类型的推免比例各不相同。南京大学2020年全日制招生规模约400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200人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800人左右;全校拟接收推免生约2000人。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南京大学近几年招生录取情况发现,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比例保持稳定,2015年为22.3%,2019年为20.7%。而近年来南京大学推免比例则逐年提高,2015年为27.68%,2019年已上升至47.44%,个别年份甚至突破了50%。其中,学术硕士的推免比例要高于专业硕士。以南京大学商学院为例,该学院招收国际贸易学的学术硕士,也招收国际商务的专业硕士。两个专业横向比较,2019年,国际贸易学的推免比为60%,国际商务则为30%;两个专业纵向分析,国际贸易学2015年的推免比为24%,5年来持续提高,国际商务2015年的推免比为33.33%,5年里呈倒U形曲线,2019年回落至30%。另外值得考生注意的是,基础学科的推免率往往较高。北京大学燕京学堂配备顶尖的师资,致力于推动中国问题交叉学科研究。2020年拟招收28名中国学硕士研究生,其中推免生23人,其中的哲学与宗教、文学与文化、历史与考古三个基础学科方向,招收的全是推免生。一些尖端前沿领域的基础学科同样推免率很高。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今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生35人,其中推免28人。相对而言,应用型学科的统考名额较多。比如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拟招生588人,推免生为140人;新闻与传播学院拟招生62人,推免生仅为25人。李晗也准备报考专业硕士,在他看来,学术硕士的推免比例只会越来越高,他们的出路应该更多是读博,因此更需要本科阶段就打好基础,并且有名校背景。进入100天考研倒计时的李晗白天大多数时间都泡在教室里,冲刺阶段他已把复习重点转向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两门公共科。早上进入教室前,他会听上一会儿周杰伦的新歌《说好不哭》,开始“考研党”的体验:“电话开始躲,就待在角落。”

家乡美

电子信息工程全日制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工程(代码085400)以电子与通信工程、微电子制造与应用、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工程、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遥感信息技术与应用等作为主要研究方向。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2.5年,实行“双导师”制,以系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信息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学习基本电路知识,并掌握用计算机等处理信息的方法。首先要有扎实的数学知识,对物理学的要求也很高,并且主要是电学方面;要学习许多电路知识、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计算机控制原理、通信原理等基本课程。专业面向:从事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设计、应用开发以及技术管理等。比如,做电子工程师,设计开发一些电子、通信器件;做软件工程师,设计开发与硬件相关的各种软件;做项目主管,策划一些大的系统,这对经验、知识要求很高;还可以继续进修成为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等。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首批“211 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2000年由原信息产业部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2001 年进入国家“985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 类高校行列。2019 年教育部和四川省签约共同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经过 60 余年的建设,学校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成为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信息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成长为国内电子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源头,创新人才的基地。 电子信息工程硕士作为工科大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信息工程的前景发展十分广阔,在信息化时代下,各行各业对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人才的渴求,呈现井喷式的爆发增长,千金易得,一将难求是这个专业在社会各行种的需求现状。 电子信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其按照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部分录取到联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将根据培养需求确定住宿地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评奖助学金,但可参评部分荣誉奖励(以奖项具体评选办法为准)。学制为 3 年,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合同)就业,不进行毕业派遣;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注:(1)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入学当日(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截止。(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学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报考类别:非定向: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校统一派遣;定向:录取前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执行。(3)意向导师可填写在“备用信息”栏,如:10001 某某某(请勿在“备用信息”栏填写除意向导师外的其他任何信息),复试科目在打印复试通知单时选填。(4)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6)根据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学校优势学科专业情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 00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02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00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09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013 医学院、015 经济与管理学院、016 公共管理学院、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接收考生报考。(7)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8)报考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强军计划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系统自动更改为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点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资格审查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时,我校对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初试:1. 思想政治理论2. 英语二或英语一3. 数学二或数学一4. 计算机综合一(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综合二(电路、信号与系统)二选一复试:报考院校复试或者远程复试1.算法设计与分析(含上机)拟招生人数 专业复试资格线是参照国家线(A 类考生)。一志愿考生在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近几年总体报考与录取比例大约为 2.1:1。 复试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招生简章中专业复试科目。每个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另外计算)。(1) 外语测试分值:总分1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口语50%、听力50%。(2) 综合面试分值:总分2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网络远程复试流程:(1) 考生3分钟自我介绍(可外语),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2) 外语能力考查:可通过考官与考生外语交流、考生外语自我介绍、考官外语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查。(3) 专业知识:考生随机抽取专业知识题库中的试题回答。(4)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考官结合考生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的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提出专业相关问题对考生进行考查。注意: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加试方式为面试,每科满分100分,总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 调剂非全日制电子信息(085400)的要求:(1) 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301数学一、860软件工程学科基础综合或831通信与信号系统;(2) 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学院复试分数线;(3) 达到我院非全日制电子信息(085400)复试分数线。说明:同时满足以上3点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电子信息(085400)。 如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考生愿意调剂到非全日制,则无需填报调剂申请,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同意调剂到非全日制”即可。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总成绩计算公式:(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3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021的脚步越来越快~为2022考研做好准备!!!

川之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01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学习形式02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学制03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中125100工商管理学制为2年、125200公共管理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04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时间节点05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科目06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报考条件07(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如下:(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① 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其他要求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受上述专业、课程进修及论文要求)。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应为少数民族,符合我校招生指标限定地区要求,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直接入学开始研究生阶段学习,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业/工作。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4.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遵守保密规定,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后果由本人承担。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6.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08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报名点选择在外地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7.考生应按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缴纳报名费。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复试09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等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目录。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2门科目,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在所在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加试由学院组织。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再进行加试。录取10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调取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录取学院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一般不调取档案。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当年政策执行。学费、奖助学金113.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校验。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6.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主要集中在西安市南、北校区,学校提供住宿,产教融合联合培养考生按照培养方案确定住宿地点(包括其他城市)。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培养,不参评奖学金,学校不提供宿舍,根据企业联培协议由企业提供相应待遇。7.我校就业根据录取类别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处理。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当年政策执行。8.我校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方式为定向,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欢迎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

入火不热

中科大软工硕士招532人也不见多,研究生都招哪去了?

文/半农高工论教育近日中科大软件工程专业考研400分以上人数超过300+,引起网友热议。看到这则新闻我马上关注中科大2021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发现了研究生招生一些规律问题,仔细研究以后发现很有意思。今年研究生扩招,招生人数超过百万。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很少看到研究生的身影,那研究生都招哪去了呢?这几天浏览了一下各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详细看了一下各大学招生信息,研究了各专业招生目录和人数,经过反复比较,还真看出了不少问题。从招生目录和人数上仔细分析,各招生专业人数真是冷热不均,热门专业招生人数增长很快,而冷门专业不增反降,以前没有注意的专业招生人数太多了,部分大学部分专业招生人数过千,部分专业招生人数只有个位数。那什么专业招生人数名列前茅呢?医学类专业因为不是学医的以前也没有关注医学专业,没想到上网一查医学类专业招生人数这么多。现在查到招生人数最多的为吉林大学,招生人数1000+。而中南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招生人数接近1000+,其他带医学院的大学如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等招生人数600+,再算上独立的医科大学,招生总数接近20万+。而这些院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有附属医院。吉林大学主要招生单位为吉林大学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还有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医学招生人数也不少。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单位为同济与协和附属医院。上海交大和西安交大都有自己的附属医院。这些毕业生除了在附属医院就业以外,还为各级医院输送了大量医学人才。电子信息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包括电子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及其自动化类、智能制造类等等。中科大不只软件工程招了532人,其他电子信息类合计招生超过500人,这样一个大学就招生1000+,华中科技大学招生600+,吉林大学招生500+,其他大学招生人数都不少。电子信息类招生大学不仅仅限于综合大学、理工类大学,财经类、师范类、农林类等等都有招生,经过测算,一个大学平均招生500+的话,985加211大学招生人数约5万+,再加上二本院校,总招生人数达到20万+。大家要注意,这是研究生,不是本科生,可见以后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竞争会多么激烈。高端岗位就那么多,大部分毕业生只能沦为普通人,就业前景会和当年金融、会计有一拼,供大于求的趋势开始显现出来了,大家一定要引起关注。工商管理硕士在传统印象中一直认为金融、会计专业招生比较多,实际上这两个专业招生人数还真不多,除了财经院校招生多一些以外,其他院校招生人数过百的都很少,而且分散到经济类、管理类很多专业中。而招生人数多的是工商管理硕士(MBA),还有非全日会计专硕(MPACC),这两个专业部分院校动辙招生400+或几百+。这两个专业不仅招生人数多,而且收费高。MBA管理硕士一般学费都是几十万,MPACC学费在6万左右,一般都是招在职的工作几年有积蓄的。这两类招生是很多大学创收的主要来源,以弥补学校财政的不足。这两个专业年招生人数合计不下10万+。结语:通过以上分析同学们就会明白,医学+电子信息+工商管理硕士占了招生人数的四分之一,再算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话,占去了招生人数的半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增长很少,有的不增反降。这和专业冷热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所以大家对报考专业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其然

2021在职备考非全电子信息专硕(上海地区)院校分析-1

2021在职备考非全电子信息专硕(上海地区)院校分析-1不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计算机都是当今最热门的考研专业之一,很多考生都想要去大城市发展和就业,上海地区的非全电子信息专硕开设院校很多,接下来让必尚考研带同学们好好了解一下非全电子信息专硕上海地区院校分析吧!1、复旦大学复旦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复旦大学的电子信息专业所在的学院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在第四轮学科评估当中位于C,研究方向有:光学与光电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初试考试科目的公共课主要是政治、英语二、数学二,专业课的话根据研究方向不同,考试科目和内容也不一样,复旦大学专业课区分度很高,专业课信息搜集很重要。复试当中的面试主要是两个环节,专业英语面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一般是按照排名先后面试,分高的先面试,低的后面试,往往分低的同学很痛苦,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专业英语面试流程:一般是外事办的英语老师,一对一面试,时间7分钟左右。面试完专业英语,下一个面试环节是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流程:时间15分钟左右。一般9对1面试,有九个老师面试。复旦大学的电子信息考研难度大,竞争也比较大,专业课也有一定难度,对于想要追求名校且实力强的同学来说可以选择报考复旦大学的非全电子信息,对今后的职业发展也是极其有利的。2、同济大学同济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海洋局、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同济大学的电子信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5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同济大学的电子信息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工程、计算机与智能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技术与集成电路工程。往年还有部分调剂,在20年同济大学的非全电子信息接收调剂10人,不过非全专硕的学费偏贵,计算机专业实力也比较强。3、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高等学府之一,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上海交通大学的电子信息专业所属学院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方向为集成电路工程,初试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21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或827材料科学基础或829电磁学和量子力学或874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基础。上海交通大学的非全电子信息专业的学制为3年,学费为每年36000。4、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具有理工特色,覆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11个学科门类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华东理工大学的电子信息专业所属学院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方向有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往年招生人数比较少,往年招生9人;控制工程方向往年招生人数相对较多,大概招生34人;计算机技术方向的招生人数往年为18人,因为该方向学习大数据相关比较多,所以报名人数也多,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关于上海地区的非全电子信息院校分析还没有分析完,必尚考研会在下一篇文章对其他高校继续作分析,希望想要报考上海地区的在职考生能够做出最优选择,如果有其他关于考研问题都可以来咨询我们必尚考研的老师哦!咨询|考研|择校|备考|经验|资料|研招指导|复试调剂私信:考研

本在于上

半数考生不愿报非全日制研究生

中国教育在线近日发布《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达到290万人,成为近10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调查显示:就业依旧是考研的首要动机,而很多高校的非全日制招生面临着生源不足的问题。就业是考研的首要动机调查显示,考生在报考研究生时,首要动机为提高就业竞争力,占比为36%;其次是继续深造,提高学术研究能力,占比21%;第三是为了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占比17%。对于读研之后是否可以达成预期目标,68%的考生认为有一定帮助,但不能保证实现,有31%的人认为可以实现预期目标。这说明,随着研究生报名人数的增长、招生规模的持续扩大,考生对于投入回报的预期变得理性。往届生占比接近半数自2017年非全日制招生纳入统考之后,往届生占比进一步扩大。2018年,往届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占比为45%,接近半数。据统计,在辽宁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中,往届生占比达到41%,该省2016年报考的往届生为34.5%,三年时间提高了6个百分点左右。河北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中往届生占比43%,该省2016年报考的往届生占比为32%,三年时间增加了11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与“就业难”不无关系。非全日制面临生源不足非全日制招生纳入统考以来,很多高校一直面临生源不足问题。从今年部分高校公布的数据看,生源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北京邮电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中,大量专业的录取人数远远超过上线人数,说明招生基本上靠调剂来完成。比如,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上线4人,录取108人;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上线3人,录取82人;软件工程专业,上线2人,录取35人。中山大学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则没有招到人。测绘工程专业招生计划5人、环境工程专业招生计划15人、材料工程专业招生计划10人、金融工程专业招生计划15人,化学工程专业招生计划10人,但最终,这些专业录取均为0人。从调查来看,近半数考生表示不考虑非全日制,近四分之一考生不清楚该政策。这种情况导致目前很多高校的非全日制专业招生是靠调剂来完成的。实际上,超过七成的考生并不愿意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对于不愿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的原因,46%的考生担心毕业后非全日制文凭不被就业单位认可。虽然国家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同法律地位,但目前多数事业单位的招聘要求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与关注。高校推免比例扩大目前,高校在校生要考取研究生,除了统考以外,还可以选择推免。但推免不仅需要所在高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还需要考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在名校的推免生源中,学校层次也会成为录取重要因素。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公布的2019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名单的数据,北京大学2019年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2174名,其中有2061人本科来自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占比高达94.8%。中山大学2019年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1945名,其中有1770人本科来自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占比达到91%。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部分名校推免生源中,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学生占比较高,这意味着普通高校学生通过推免进入名校的机会相对较低。随着部分高校的推免比例持续提升,普通高校及往届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陈福宽) 

姑奶奶

【考研扩招】华北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六大热招专业推荐!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今年有六门专业进行在职研究生的扩招,并且都是就业率较高的热招专业。友情提示:受篇幅限制,想了解华北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报名费用、学制相关则可前往“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大全”!Top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推荐指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研究计算机的设计与制造,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有关的信息表示、收发、存储、处理、控制等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学科。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研究与应用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具有研究和开发计算机硬软件的基本能力。Top2、工商管理(推荐指数: )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分析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Top3、环境科学与工程(推荐指数: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等的基本训练,具备对当今环境质量进行研究和评估、对企业的环保工程进行革新改造,并能进行环保新型产品的开发设计的基本能力。Top4、机械工程(推荐指数: )机械工程专业是以有关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为理论基础,结合生产实践中的技术经验,研究和解决在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运用和修理各种机械中的全部理论和实际问题的应用学科。Top5、材料科学与工程(推荐指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以材料学、化学、物理学为基础,系统学习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能,并将其应用于材料的合成、制备、结构、性能、应用等方面研究的学科。Top6、电气工程(推荐指数: )电气工程是现代科技领域中的核心学科之一,更是当 今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学科。例如正是电子技术的巨大进步才推动了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时代的到来,并将改变人类的生活工作模式等等。上文为各位小伙伴介绍了华北电力大学今年将要扩招的六大专业,都是就业前景不错的热招专业,再加上华北电力大学211的名校加成,有需求的学员可以放心报考。

聂豹

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曲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全国知名的人才培养基地、区域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创新高地。学校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目前拥有各类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近4400人。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人。■学位点建设与学科平台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3个(工程学、化学、数学),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6个(工程学、数学、中国史、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学校现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涵盖文、史、经、法、哲、教育、理、工、管、艺术等十大学科群;全部面向海内外招生。学校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18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强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智库,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6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构筑了充满活力的学术创新平台。■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800余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督学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长江学者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含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3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9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7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5人,全国优秀教育硕士教师29人。■实践资源学校在全国率先提出并践行了“教育硕士流动站”,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善和推广到全校各种层次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中,形成了我校独具特色的“研究生工作站”的实践模式。2009年,学校获批3个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0年有4个基地入选,2016和2017年分别有6个入选,2018年又有3个入选。2016年学校获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目前学校基地遍布青岛、济南、日照、济宁、滨州等地及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学术机构。■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学校坚持兼容并包的学术方针,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了大批日本、韩国、越南、泰国、俄罗斯等国硕士、博士研究生。学校还与爱尔兰科克大学、美国罗耀拉大学、北科罗拉多大学、纽约大学科特兰分校等展开合作,推进研究生教育交流,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N+1模式。■培养质量学校狠抓研究生培养质量。2008年以来,我校共获山东省优秀博士论文18篇,省优秀硕士论文61篇,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37项,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29项,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19项,全国教育硕士优秀学位论文7篇,在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中共获得全国一等奖2项、二等奖28项、三等奖58项。■学费与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生的学费标准分别为:8000元/学年和10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文物与博物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文物与博物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能源动力、电子信息、美术和广播电视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奖助体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学校还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每生每年5000元到8000元,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推免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入学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0%的学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其他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第一学年均可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调剂我校考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硕士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高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40%,奖励金额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40%,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20%,奖励金额5000元。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圣地英才奖”、“华藏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等。全日制研究生平均获得的助学金和奖学金总额高于所交学费。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在“三助”岗位工作的在校生学校每月发放400元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经申请和认定后,学校一次性发放困难补贴;经济困难学生亦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年。学校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的学术讨论交流活动。■校园文化生活学校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人文精神。从2007年开始,学校已举办十三届“研究生学术论坛”,如今该论坛已经成长为学校精品学术活动;每年一届的“和衷杯”研究生师生羽毛球、乒乓球赛已成为学校的品牌赛事;“毕业杯”足球赛、春季田径运动会、篮球赛等体育赛事研究生都组队参加。儒雅圣地,斯文在兹;蔚蓝海岸,写意人生。儒风与海韵辉映,传统与现代交融,日新其德的人文底蕴、诲人不倦的育人传统、开放创新的时代精神,曲阜师范大学是莘莘学子沉潜积淀、求索求知、砺练升华的宝地。六十载风雨洗尽铅华,美丽曲园将以更加崭新的姿态迎八方学子、纳天下英才!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考生在满足(一)中第4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除外)。考生在满足(二)中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推荐免试凡按规定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和“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cn/,下同)的相关通知。三、报名(一)报考点选择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2.济宁市驻地高校(含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或户口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我校并欲在济宁参加考试的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770曲阜师范大学)报名,到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并在我校曲阜校区考试。3.以下两类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需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作或户口在济宁市的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考生按第2条执行)。(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为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3.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三)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3)相关要求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②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其他事项1.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及入学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我校免费提供纸质版招生简章,需要的考生可直接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各招生学院;也可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电子版招生简章。4.相关参考书目可到各大新华书店咨询或致电曲阜师范大学新华书店,曲阜师范大学新华书店联系电话:0537-4456513。5.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最新动态将及时由其公布。四、初试(一)2019年12月14日-12月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相关公告。(五)考试科目及分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六)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的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全国联考的有: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除统考和联考科目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考试科目均为学校自主命题。(七)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五、复试(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二)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三)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20年3月左右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约在2020年4月中旬完成。(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七)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调剂初试结束后,我校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七、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复试通知。八、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我校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十、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其他(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学校参考2019年的录取人数等因素填写,仅供参考,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我校2020年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进行调整。(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我校不接受大三等提前毕业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邮政编码:273165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7-4455327传真电话:0537-445532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cn/附:曲阜师范大学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cn/查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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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熟则剥

教育部公布2021考研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初试

据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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