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倒计时 DAY1@全体DUT考研人:明天 就是你一展身手的日子了!除了提醒大家带好文具、证件、核酸检测报告还有一份辽宁省普通高校考点考场编排信息表请收好!(建议转发收藏)楼宇:西部校区综合2号楼漫漫考研路,有你不孤单来自各校区、学部(学院)同学们的祝福收好!(本文图片均拍摄于12.15疫情之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化工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设工程学部建筑与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生物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学院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张大煜学院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考研是一场持久战有枯燥、有坚持有焦虑、有坚定有疲惫、有坚韧这份考研人共同的备考回忆收好!A story about 考研人 2020年12月25日距离考研还有1天回首往昔有些数字 只有自己知道意义6:00早上六点一馆迎来第一位考研人晨光微亮,唤醒了沉寂的校园也见证着考研人的步履匆匆踏着冬日的朝阳出发新的一天 充满新的希望-6℃2020年12月20日 -6℃ 天气晴如果回忆有温度 那么备考的日子 便是羽绒服锁住的温度如果回忆有声音 那么拼搏的日子便是在窗边背书的声音107每一个考研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小空间这里有曾经奋战过的岁月有因相似梦想而结识的朋友有一摞摞知识的积累沉淀每一个门牌号的背后都有一段不一样的故事…265把最喜爱的歌曲 播放265次日复一日的备考 也像单曲循环喜欢的歌曲一遍遍听坚定的梦想一天天清晰22:2022:20闭馆的铃声响起令希的喧嚣散去寂静灯光中 只剩下独行的背影迎着晨光出发,伴着月色而归随时间流转沉淀下那一段努力的岁月…在考研这条布满荆棘的路上我们与太阳争早披月色而归有些场景 只有经历了才知珍贵漫漫考研路你走的每一步都算数那些为了梦想低头不语的日子终会成为星星点亮未来我们的终点 定是花开万里!评论区留言为考研人助力加油!内容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信息来源: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图文作者:张妍 张乐琪 艾克旦 陈宛蓬 许震编辑:张杭晓校对:白书彬责任编辑:周学飞 任亭钰
攻读在职研究生课程可以有效提升个人能力,而且学习还不耽误工作,由此受到广大上班族的喜爱。这种课程班均由高校开办,保证教学质量。有些人对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的培养方式感到不解,本文进行详细介绍。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据了解,本校开设的在职研课程班,采用名师讲解、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分制的方式培养学员,可真正学到知识。详细情况如下:一、名师讲解大连理工大学开设的在职研课程班,由知名硕博导师、教授、专家等人士亲临授课。这些老师拥有多年的教学经验,并对专业有着深入认识,学员可享受优质课程。另外,面授的讲课方式,学员可与老师面对面交流,从而提升学习效率。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讲课方面,本校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仅讲解理论知识,还会穿插一些实际案例和情景演练。这样可以有效弥补学员理论知识不足,还能提升实践能力,从而做到学以致用。三、学分制该校在职研采用学分制,即毕业时要求学员需达到相应学分数值,这样才能顺利毕业,而不同的课程均设有不同的学分。因此,学分制会督促学员平时认真学习,以保证教学质量。以上就是关于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的介绍。总之,该校以名师讲解、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分制的方式培养学员。从而实现此次深造意义,值得大家前来报考。
大连理工大学作为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高校,在国家大力发展在职教育的背景下,学校逐步开设了在职读研的课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项目管理工程课程招生情况。在职研究生 目前,大连理工大学的项目管理工程课程研修班通过专业硕士报考。本科毕业2年获大专毕业4年的人员,在通过全国的硕士研究生考试后,还要到大连理工大学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才能入校学习。 项目管理工程课程研修班有3年的学制,需要交纳6万元的学费。在学习期间,学员要系统的学习项目管理、项目计划于控制、项目论证与评估、项目风险管理等3门基础课、5门专业基础课及9门选修课。通过学习,提升学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成为专业化的精英人才。 在完成课程的学习后,学员修满大连理工大学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后,就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历证书。证书有着很高的法律效力和社会认可度,学员可以用来升职加薪、评选职称、出国留学等。 以上就是对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项目管理工程课程招生情况的介绍,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的信息,可以直接咨询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eego.com/)。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一选拔类别及政策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类别分为精英计划和卓越计划,其中精英计划分为A类、B类,卓越计划分为C类、D类,详细政策如下:注: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内蒙古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理工最低录取分数线。二报名条件凡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A类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两次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以下同】,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2、B类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一等奖者,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3、C类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二等奖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4、D类条件:在高中阶段期末考试数学、物理、化学三科中,某一科目取得单科成绩4次年级排名前1%,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达优秀标准者;在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三招生范围及计划1、上海、浙江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2、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97人。四报名及初审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10日,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次高中成绩缺一不可,包含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或高三最近一次年级考试⑥学业水平;以D类条件报考者还需在申请表“单科排名信息”中详细填写符合条件要求科目的历次考试年级排名,同时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图片。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情况说明。相关获奖证书的扫描图片。个人自述材料(须本人手写并签名)。上海、浙江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须加盖中学公章)。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如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初审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中为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上海、浙江考生还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申请表版本号与网上一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须在系统《申请表》“综合信息”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2、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特别是相关证书等组织专家组进行质量评估和深度审核,并对上海、浙江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档案中所展现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实践创新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考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资格。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依规处理。3、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8年5月7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五测试要求1、测试确认: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21日-6月1日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按期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2、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后,直接在线打印《准考证》。3、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4、证件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可参加测试)。5、测试形式:申请A类和B类的考生只需参加面试;申请C类和D类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6、测试内容:笔试:涵盖数学和物理等方面知识,注重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计算能力、探究能力等;满分200分;时间为3小时。面试:注重考察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创新想象、科学思维、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六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1、我校将依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合格资格,A类和B类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C类和D类面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其中,以A类条件报考者,如面试成绩未达A类标准且成绩良好,可获得B类资格。2、我校将根据考生自主招生报名时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获得A类、B类和D类资格的考生,直接满足考生自主招生第一专业志愿;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笔试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面试成绩高者,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将通过专业调剂确定其入选专业,专业调剂时将不征求考生意见。3、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8年6月22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自主招生测试结果。七录取原则及办法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3、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4、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6、上海、浙江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7、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8年高考录取使用。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1、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3、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测试,凡在报名、测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受理举报。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联系传 真:邮政编码:116024网 址:http://recruit.dlut.e.cn十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与各省级招办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十一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表1: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精英计划)附表2: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卓越计划)说明:1、以上两个表格中所列自主招生专业名称和计划数量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2018年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量确定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最终合格专业。2、上海、浙江相关专业选考科目以报名系统中设置为准。内容来源 | 招生就业处近期精彩内容万余岗位等你来!大工2018春季“大招”重要信息请看这里!Duters惊呼:厉害了,我的大爷!刚刚,大连理工大学上半年放假安排新鲜出炉!【实力大工】大连理工大学又获批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我爱你,大工】用“100”细数我们在大工走过的时光......为2018级小鲜肉点赞!!!
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重磅文件《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文件明确,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大连理工大学成为36所试点高校之一。相关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教育部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2020年起,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要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实施强基计划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高校将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将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统筹。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将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将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本科阶段培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持续改进招生和培养工作。高校将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教育部也将加强对强基计划的政策支持。
2020年高考已全部结束,全国各大高校纷纷公布2020年招生计划,近日,一所985高校公布2020年招生计划,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人数定了!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6260人。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人数大连理工大学官网发布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6260人,其中主校区4960人,盘锦校区1300人,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学校主校区与盘锦校区独立招生,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另外,大连理工大学为首批“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高校,主校区新增4个强基计划班,主校区部分专业合并大类招生。盘锦校区新设多个专业开始招生。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17个独立建制的学院、教学部,3个专门学院和1所独立学院。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工程学和化学学科领域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7个学科进入A类,19个学科进入B类(其中B+,8个)。想要报考大连理工大学的萌新们,加油!大工在等你!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 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学校决定2018年继续面向农村学生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一、报名条件“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二、招生范围及计划1、仅限理科考生报考(浙江省不分文理科),生源地不限。2、“筑梦计划”招生计划130人,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列表》。注:我校可对招生专业进行适当调整。三、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10日。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a.报名申请表。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填写完申请表后,须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次高中成绩缺一不可,包含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或高三最近一次年级考试⑥学业水平,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b.户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首页(印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c.学籍证明。由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详见附件2《学籍证明模版》。d.个人自述材料。要求须本人手写并签名。e.浙江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须加盖中学公章)。f.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上述材料中a报名申请表、b户口簿、c学籍证明、d个人自述材料等四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浙江考生还须提供e综合素质档案,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如考生有省级以上获奖等可在系统《申请表》“综合信息”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四、审核及资格认定1、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将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2、“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及专业范围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8年5月31日起自行查询。五、录取原则及办法1、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和专业志愿情况确定2018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18年5月31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公布。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参与高考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只可填报公示合格范围内的专业,浙江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考生因错报、漏报专业志愿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高考录取时,非浙江考生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50分(江苏省25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浙江考生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的基础上,我校将依据“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专业。注:(1)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3)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内蒙古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理工最低录取分数线。4、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5、本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只适用于2018年高考录取使用。我校盘锦校区2018年暂不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六、有关说明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1、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审核工作组,负责“筑梦计划”招生工作。3、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考生“筑梦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报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受理举报电话:0411-84708124。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联系电话:0411-84708375传 真:0411-84707507邮政编码:116024网 址:http://recruit.dlut.e.cn九、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入口入场大连理工大学的每一个人都对灰色建筑很熟悉,管理与经济学院的每位学子也都牢记着八角形的建筑。建筑植根于环境,同时也孕育了环境。立面局部该项目负责的是建造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考虑到学院在人文领域之内,该建筑除了提供基本功能外,还需要提供适当的学习和交流氛围。此外,作为独立学院的建筑物,它需要拥有封闭且朝内的空间。二层平台管理与经济学院与其他周围学院之间的封闭空间应该呈现出差异而又相似。管理和经济学院的人文属性需要通过建筑物的内部以及其功能区域之间的连接和过渡来体现。此外,整个建筑物应与西南角相协调。外墙细节该项目充分考虑了场地条件,充分利用了自然和文化资源,提出了适合不同功能区域的适当布局,并考虑了建筑的整体形象,从而从各个角度提供了奇妙的视觉体验。它尊重周围的环境, 保持低调。室内以灰色砖块石头为主要材料, 入口处采用拱形窗户和弧形门廊。该建筑遵循校园的背景,采用优化的细节来展示建筑的丰富文化底蕴和空间的人文主义,使建筑设计和空间表达提升到精神层面。鸟瞰图该建筑用石头和砖头建造。墙壁上的铜渗水孔溢水而形成的斑驳污渍,以及东侧绿化的石头标志,讲述了过去几年的建筑故事。随着太阳的移动,入口处的拱形窗户和弧形门廊的阴影从地面至墙壁缓慢移动。黄昏时,鸟儿徘徊在西侧的入口广场上方,有时停留在围绕入口广场中心石碑的松树树枝上。在阳光下行走至楼梯间,并在不同的户外露台上漫游,人们可以感受到追求新知识的内在力量。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一、报名条件凡具备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2、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二、招生范围及计划1、上海、浙江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2、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23人。三、报名及初审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3月31日-4月10日,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学籍所在中学审核属实,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包含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或高三最近一次年级考试⑥学业水平。(2)相关获奖证书的扫描图片。(3)个人自述材料(须本人手写并签名)。(4)上海、浙江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须校长签字并盖中学公章)。注: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上述材料中(1)(2)(3)为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上海、浙江考生还须提供(4)综合素质档案,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申请表版本号与网上一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须在系统《申请表》“综合信息”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刻取消当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由有关省级招办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3、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特别是相关证书等组织专家组进行质量评估和深度审核,并对上海、浙江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档案中所展现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实践创新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考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资格。4、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详尽公示。考生可于2019年5月7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四、测试要求1、测试确认: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21日-6月1日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按期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2、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后,直接在线打印《准考证》。3、测试时间:2019年6月12日,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4、证件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可参加测试)。5、测试形式:面试+体育测试。6、测试内容:(1)面试:注重考察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创新想象、科学思维、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2)体育测试:达标性测试,重点考察学生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如下:必考项目:立定跳远选考项目: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必选一项,女生实心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必选一项。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五、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3、考生在体育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目均达标的情况下,将根据面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选人资格名单。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9年6月22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自主招生测试结果。5、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上(江苏省10分)且不低于当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海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以上,浙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以上,即予以录取,并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在中国科协举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含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经学校考核优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注:(1)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见附表1),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3)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内蒙古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理工最低录取分数线。6、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7、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上海、浙江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8、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9年高考录取使用。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1、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3、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均随机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测试,凡在报名、测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七、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联系电话:0411-84708375传 真:0411-84707507监督电话:0411-84708306邮政编码:116024网 址:http://zs.dlut.e.cn八、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与各省级招办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九、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研究生院,2003年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及“985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高校。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第四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六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 大连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设立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第八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负责学校在各省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第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18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和各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含美术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均相同时,理工类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文史类优先比较历史科目等级。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要求: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文史类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要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的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第二十条 关于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美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18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考生高考应试语种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日语强化相关专业因实行英日双语教学,英语强化相关专业、金融学类、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和盘锦校区其他各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其中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大部分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核,英语水平低的考生应慎重报考。第二十三条 建筑类和工业设计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按照美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第四章入学报到及复查第二十五条 主校区的微电子学院、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办学地点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图强街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新生、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美术、体育类专业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第五章毕业证书及收、退费第二十八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九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以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三十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第六章激励保障机制第三十一条 学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以及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的招生情况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三十四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详细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网址:http://recruit.dlut.e.cn),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盘锦校区的招生详细资讯也可咨询盘锦校区(咨询,网址:http://pjzsjy.dlut.e.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申诉举报邮箱:jjwbgs@dlut.e.cn。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内容来源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责任编辑 |周学飞近期精彩内容最后一次登上大工的舞台,这一次,我想唱一首你的歌高考加油!我在这样的大工等你来!刚刚,2018年亚洲最具创新力大学榜单发布厉害!全国三个一等奖,大工独占两席!大工也有马拉松啦!快来跑吧!为我工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