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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可研通过专家审查彼至人者

盈江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可研通过专家审查

为规范扎实推进盈江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落地见效,真正解决全州林草系统融资难和投资少的短板问题,努力在推动德宏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踏上新征程途中迈出实质性步伐。按照国家储备林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4月8日,州林草局邀请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自然保护区研究监测中心、西南林业大学、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州林草局资源监测监管总站五位专家组成审查组在国家林草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对《盈江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专业审查。本次可研报告专业审查是应盈江县人民政府的函告要求而组织进行的,盈江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是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及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获取资金来盘活盈江县资源存量,解决盈江在生态建设中盏达河流域治理、大盈江两岸、城市面山生态治理、林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保护基础设施无资金建设问题的PPP融资项目。项目主要涉及国家储备林建设、经济林建设、支撑体系建设三方面建设内容,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0.6169万亩,现有林改造4.5585万亩,中幼林抚育2.5609万亩,新植澳洲坚果0.5万亩,标准化苗圃建设0.015万亩,养殖中华蜂1.5万箱,种植中草药0.028万亩,修建林区道路50公里,修建巡护道路20公里,桥函2座,修建坚果灌溉设施0.5万亩,智慧林业体系建设1项,收储现有改培和中幼抚育林木7.1194万亩,租赁林地8.15万亩7年,征收耕地(盏达河防护堤)0.06万亩,项目总投资概算9.97675亿元。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助推盈江县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更为全州林草系统推动林草PPP项目提供有益的借鉴。专家审查组在听取可研报告编制方国家林草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的可研编制情况报告后,从项目建设内容、空间布局、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价、融资方案、组织形式、投资估算、市场条件及潜在风险等方面提出了质询意见,就国家储备林造林技术标准、树种选择、立地条件、造林方式及配套衍生的林下经济开发进行专业指导。经过与会专家认真细致的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盈江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国家储备林规划(2018-2035)和相关法规,编制依据充分,建设思路清晰,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所采用的技术经济指标符合实际,投资测算与经济分析比较合理,同意通过审查。会议还现场征询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盈江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局、PPP办的意见建议。最后,盈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朗其生代表盈江县作了现场表态发言,明确表示,国家储备林PPP项目是盈江县盈江县现实发展需要,盈江县人民政府有信心实施好项目,一定会尽其所能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州林草局副处级领导晏祥文代表州林草局对与会专家和领导表示感谢,对下步工作做了部署要求。【来源: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总站】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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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实操要点分析

一、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的相关政策1、《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5]117号)提到,积极探索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优先选择具备稳定现金流和一定财力保障的项目开展PPP模式试点,通过政府付费或补贴等方式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的质量和效率。2、《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通知》(林规发〔2015〕192号)中明确:探索PPP模式。按照国家推广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要求,加强对运用PPP模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指导,开展建设模式示范试点。3、《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中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布局重点和目标要求,通过新造林、森林抚育、更新改造、立体复合经营等措施,着力培育大径级材和珍贵树种,营造生态稳定、结构优良、长短结合、高效集约经营的国家木材储备基地,增强高品质木材等林产品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4、《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利用的指导意见》(林规发〔2016〕168号)提到,加快产权模式创新和金融创新,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入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利用领域,积极扩大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建立健全林业投入多渠道筹措机制,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5、《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明确提出,创新和推广国家储备林投融资机制和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积极作用,形成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推广“林权抵押+政府增信”、PPP、“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林农”、企业自主经营等融资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二、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特点1、储备林的定义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明确,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规模适度、优质高效的国家储备林,到2035年,建设国家储备林2000万公顷,建成后每年蓄积净增加量约2亿立方米,实现一般用材基本自给。2、项目建设内容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内容通常包括储备林营造和支撑体系建设。其中,储备林营造的方式主要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补植补造、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营造方式。支撑体系建设主要包括苗圃基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监测样点、林间道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投资通常包括工程费用(储备林营造和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除此之外,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能还包含林木商业险、建设期土地租金、林木收购费等。3、建设期较长储备林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通常为6-8年,其中,包括3-5年的林木营造期、3-4年的林木抚育管护期。4、融资渠道多且融资成本低除了上述国家鼓励采用PPP模式推进储备林项目外,国家亦出台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降低储备林建设项目的融资成本。《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中提到,各级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要立足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定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需求,为林业政策贷款项目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贷款期限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贷款利率体现优惠原则。省级发展改革、林业部门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分解下达林业生态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在确保完成投资计划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向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林业政策贷款项目倾斜,可以将对应计划任务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中林业生态方面中央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林业政策贷款项目总投资的20%。《国家林业局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的通知》(林规发〔2016〕15号)中提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所在地开发银行分行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和促进包括融资主体、融资模式在内的金融体制创新;探索林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项目相关应收账款质押及林业保险制度,争取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和财税、金融优惠政策,降低林业资金成本,探索市场化融资渠道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项目建设,多种渠道解决林业资金问题。5、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大《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林规发〔2015〕192号)提到,储备林建设项目投入政策保障主要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中央财政统筹专项资金,用于国家储备林造林、改培和抚育等支出)、财政贴息政策(国家储备林建设贷款按照现行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保障政策(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商业性森林保险”模式)、专项建设债券(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的专项建设基金,结合中央基建投资统筹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的规定,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获得一定的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是指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贴息条件包括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等,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另外,林业项目的建设运营期间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均免征的优惠政策。6、采用PPP模式运作具有天然的优势国家储备林建设通常以市(县或区)为整体进行实施,项目建设地点较为分散,造林地分布比较分散,造林苗木需求量非常大,林木的管理年限也较长,项目管理难度较大,管理成本也较高,苗木质量、数量、来源保障难度大,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创新储备林供给机制,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另外,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木材及经济林果的销售,经营收入较为可观(笔者接触过的部分储备林项目经营收入占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之和的50%以上),此类属于具备稳定现金流(可观的使用者付费收入)的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具有天然的优势。三、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截止2018年7月31日,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共8个,其中,福建省南平市、湖北省襄阳市的两个储备林项目入选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1)管理库中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均于2017年发起。(2)根据项目实施范围的不同,投资规模差距较大,有投资额200多亿的项目,亦有投资额2个多亿的项目。(3)运作方式为BOT、BOOT、BOO.(4)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5)合作年限在25-38年之间。相关项目信息详见下表:四、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实操重难点分析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不仅是公益性项目,同时也存在木材销售、果品销售、生态旅游等收益,结合国家PPP的政策及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PPP一般操作模式,普遍采用PPP模式中的BOT或BOOT运作方式,即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转让给项目公司。但每个项目均有各个项目的关注要点,针对不同的关注要点,笔者将对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实操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进行简要分析。1、项目用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用地根据现有林木生长情况及用途,主要分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林业辅助生产林地,主要归属于国有和集体所有。项目建设所需用地中,归属于国有土地由政府划拨给项目实施机构,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项目建设用地归属于集体所有的,项目用地使用权的获得涉及的主体较多,可能包括农村集体、当地农业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7〕77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由项目公司与土地所有权人(经营权人)协商拟纳入本项目建设的土地租赁流转事宜。此种方式,建设期的土地租赁费计入总投资,运营期的土地租赁费用计入运营成本。2、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目前,绝大部分PPP项目中均设置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但储备林项目建设运营期间,项目公司须采伐并销售林木获得一定使用者收入,同时也可能会将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储备林建设项目资产权属不能盲目采用一刀切模式,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用BOOT模式运作,将项目合作期间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属于项目公司;一种是在在资产所有权设置时应考虑不同性质资产的权属,如通过栽培和赎买的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于项目公司,但须约定社会资本方不得擅自将项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需经过所在地政府方同意。除此之外,若项目公司欲通过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筹集本项目的融资资金,《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提到,可抵押林权具体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等。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抵押时,相应林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项目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约定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办理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3、国家储备林项目“市带县”整体操作方式本文中国家储备林项目“市带县”整体操作是指市级(包括下属市、县、区)的储备林项目整体打包运作,大部分主要以如下两种方式进行运作。方式一:两级项目公司操作模式社会资本方通过法定程序竞得项目后,市本级层面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市本级政府出资代表合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实施市本级范围内的储备林项目。市本级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大股东)在下属市、县、区各地设立项目若干子公司,分别实施市下属市、县、区的各子项目,下属市县区各子项目地指定国有出资主体参股各项目子公司。此种模式下的PPP项目合同架构一般设置为市本级实施机构与市本级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下属市、县、区实施机构与各属地子项目公司分别签署《PPP项目子合同》。项目合作期间,由项目公司直接对接各子项目属地政府部门,对项目公司而言,协调工作较为繁琐。方式二:组建一个项目公司,项目整体运作社会资本方通过法定程序竞得此项目后,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整体实施市级(包括下属市、县、区)储备林项目。其中,政府出资代表的指派有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指派市本级的平台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一是市本级、下属各市县区各指派各自的平台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联合体。此种模式下的PPP项目合同架构一般设置为项目公司仅与市本级实施机构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直接对接市本级政府部门,由市本级实施机构、市财政部门协调各属地政府完成项目的监管工作,汇集各属地政府须承担的财政支出份额等。上述两种操作方式下,在项目识别与准备阶段,均须由市本级人民政府、实施机构、财政部门等部门协调下属市、县、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完成项目识别准备工作,按照项目投资额或某种形式将整体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分解至市本级、下属市县区各地财政,由下属市、县、区财政部门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意见,由下属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复项目实施方案中各子项目对应部分,并将财政支出责任列入下属市、县、区人大预算。不同点在于:采用方式一的操作模式时,由市本级、下属市县区承担各自属地范围内的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各属地个子项目可作为独立子项目单独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采用方式二的操作模式时,由市本级政府财政对外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支出责任(对内将支出责任分解至各属地),且项目须整体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原则上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整体应由市本级财政承担。考虑到整体运作项目投资额较大,突破市本级10%的财政支出红线的可能性非常大,建议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增加申报入库时能将市级整体操作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分解至各属地财政等相关功能。4、建设期贴息的处理方式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到的储备林适用的林业贷款贴息,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中央财政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林业贷款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贴息规模、贴息计算和拨付方式。可见,国家储备林项目于建设期第二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具体到位的贴息资金和贴息时间由中央财政安排、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的上报和拨付决定,意味着贷款贴息的金额和到位具体时间不确定。笔者根据目前接触的储备林项目对建设期贴息的处理方式归纳为以下三种:方式一: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财农﹝2016﹞196号)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项目可能获得的贷款贴息,将可能获得贷款贴息安排到每年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中(即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项目资本金、项目融资资金、贷款贴息资金)。方式二: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整体核算建设期实际到位的贷款贴息,用以抵减竣工决算的总投资,整体调整各年度可用性服务费。方式三: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整体核算建设期实际到位的贷款贴息,用以抵减后续运营期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通过对上述三种方式的比较,笔者认为由于建设期贴息到位时间和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方式一的处理方式可能会造成建设期间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补助资金不足的部分,增加项目建设资金成本。方式二、方式三的处理方式均需考虑建设期间贷款贴息到位时间和贷款贴息到位后的时间价值。除此之外,储备林项目贷款的宽限期最长可达8年,建设期贷款贴息的到位是否影响宽限期的长短,建议市场测试阶段向金融机构征求建设期贷款贴息到位与宽限期长短的解决方式。5、建设期林木销售收入的处理方式考虑到项目建设期收购的林木于建设期进行可进行采伐销售,笔者根据目前接触的储备林项目对建设期林木销售收入的处理方式归纳为以下两种:方式一:建设期林木销售收入归属政府所有,相应产生的运营成本于当年据实结算,由政府在当年核算后支付。方式二:建设期林木销售收入归属项目公司,用以弥补建设期的运营成本,销售收入超过运营成本部分资金用以抵减项目建设成本。方式一、方式二的处理方式均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的实际收益率来合理确定是否给予建设期运营成本相应的合理利润。若建设期获得使用者收费收入,亦会影响贷款宽限期的长短。笔者在参与的某地储备林建设项目过程中与当地国开行就此问题进行沟通了解到,若建设期有使用者收入,原则上当年应开始偿还贷款,但该地国开行也给予了一种解决方式,即将建设期销售收入超过运营成本部分资金全部放到贷款风险准备金资金池中,于运营期可用此部分资金偿还贷款。6、超额收益分享机制考虑到不同林木的生长周期不一致,林木采伐销售收入各年度差异亦较大。项目合作期间,部分年份的使用者付费收入会大于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之和,此时项目存在超额收益,通过对管理库中储备林项目的梳理,将储备林建设项目的超额收益分享机制归纳为以下三种方式:方式一:超额收益均归政府所有。若未来使用者付费收入超出按照中标社会资本方所报费用计算指标测算出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的部分,由项目公司将该部分收入直接返还所属政府。方式二:超额收益均归项目公司所有。即方案中不考虑超额收益分享机制。方式三:超额收益双方共同分享:当未来使用者付费收入超过按照中标社会资本方所报费用计算指标测算出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的部分,按照超额累进制设置不同的政府与项目公司分享比例。上述三种方式中,笔者认为方式三更为合理。考虑到大部分方案中的使用者付费收入数据均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数据,可研报告通常为了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过于乐观预测项目的营业收入,笔者接触过的绝大部分储备林项目可研报告中的林木销售收入预测也不例外。过于乐观的使用者付费收入数据会让决策者低估项目未来的实际支出责任,导致所有实施项目的实际支出责任远超过财承红线。为了确保储备林项目未来年度的财政支出责任能在财承范围之内,方案中可以设置使用者付费基准值为可研报告中预测的一定百分比,当各年度实际的使用者付费高于可研报告中使用者付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超额部分可以超额收益分享。考虑到篇幅有限,笔者仅针对目前推进的储备林建设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多个重难点进行初步论述,后续将会继续深度挖掘和关注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的要点。若文章中存在理解不到位或者不合理的地方,欢迎指正。《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明确,到2035年,建设国家储备林2000万公顷,国家储备林未来建设规模可期,在国家鼓励生态环保、继续实施积极财政以及PPP政策利好的形势下,相信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会全面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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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4月1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北京组织召开菏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司副司长郝雁玲主持。专家组由中国工程院尹伟伦院士等6位专家组成。专家组首先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项目总投资20.28亿元,建设规模16.1万亩,项目是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进行实施。随后各专家逐一对报告进行点评,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专家一致认为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同意通过评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菏泽市林业局和菏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了评审会。(菏泽市林业局 王瑞群 王倩 张龙玉)【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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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大沙河新面貌!宁陵县召开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汇报会

6月15日上午,我县召开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汇报会。县长马同和、副县长周克章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江西山和林业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建政研集团先后介绍了宁陵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宁陵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T项目情况介绍。与会人员围绕我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进行讨论交流,并就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马同和强调,设计单位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接,立足我县实际,认真研究、科学谋划,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方案。要把县城绿化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既要和城市道路绿化有机结合,又要突出宁陵特色,打造宁陵特点。要认真谋划好大沙河两旁的储备林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文/ 李瑞 图/ 李闯)

后视镜

我国国家储备林PPP模式适用条件与推广策略

摘要:建设国家储备林能够缓解国家木材供应的紧张局面,对于国家林业项目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国家储备林项目始终面临着贷款难、融资模式单一等融资困境。PPP模式非常适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却并未被大范围推广。文中通过分析目前国家储备林项目PPP可用的几种模式,提出PPP模式的适用条件,找到相关制约因素,最后提出解决方法与应用推广策略。关键词:国家储备林,融资困境,PPP模式,推广策略,中国作者:赵树本 伍丰宇 王姗 秦涛来源: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世界林业研究》2020年第2期国家储备林是指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发展国家储备林能够加快优质高效人工林建设、缓解木材供应的紧张局面,在当下显得尤为重要。2018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其中提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总投资约4 118.54亿元,资金需求量巨大。国家储备林项目具有项目周期较长、成效较慢、项目回报周期长的特点。由于国家储备林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项目的收益水平较低,不足以偿还贷款,因此多数项目都需要政府给予一定补助。由于存在以上制约因素,国家储备林项目存在融资困境,一般的融资环境及条件并不适合储备林项目,需要采用新的融资模式。在此背景下,国家储备林项目采用了PPP模式进行融资,融资困境得到了一定缓解。在国家各项保障政策的支持下,采用PPP模式投资国家储备林建设不仅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拓宽社会资本的投资渠道,更可以解决当前国家储备林建设存在的融资困境。国家储备林PPP项目自2016年开展以来,成功案例相对较少。截至2019年11月9日,根据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的数据,国家储备林PPP建设项目共有59个。其中,福建南平市、湖北襄阳市的2个国家储备林项目已经入选财政部第4批示范项目,而其余项目大多还停留在准备阶段。根据项目实施范围的不同,国家储备林PPP项目投资规模差距较大,投资额大的项目达到200多亿,投资额小的项目仅有2个多亿。目前,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基本为BOT模式,仅有南阳市淮河源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采用ROT模式,湖北襄阳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采用BOO模式,项目模式较为单一。项目的回报机制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仅有湖北襄阳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为使用者付费。其中,项目的部分社会资本方为私有社会资本,这是由于政府补助造成了政府财政紧张,导致国家储备林PPP项目不能够吸引到私有社会资本方进行投资,因此有部分国有企业充当了社会资本方的角色。同时,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的融资机制还比较单一,近80%的项目资金依靠银行贷款,缺少其他金融工具如债券、股票、基金等的支持。目前,国家储备林项目与PPP融资模式尚未达到预期。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的可选模式,得出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的适用条件,挖掘其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的应用推广策略,以期为后续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的进一步推广提供建议。1、国家储备林项目PPP应用模式及适用条件国家储备林项目PPP模式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形式多种多样,PPP模式的实现方式也各有特色。只有选择了适用的模式,才能提高国家储备林项目的经营效率。因此探讨可应用于国家储备林项目的PPP实现模式,对后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1.1 国家储备林PPP模式分析结合不同储备林项目的建设特点,目前的PPP模式中适合国家储备林项目的主要有4种。1)BT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企业从政府部门处获得一定的回报。BT模式的整个建设过程简单,责任清晰,本质上相当于政府购买服务,因此适用于公益性极强、社会效益突出但无市场化收益的生态林、公益林等非经营性储备林项目。2) BOT模式。BOT模式是一种特许经营模式,适用于商业性,即可以依靠经营管理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收益的可经营性储备林项目。在该模式的应用过程中,由于木材生产周期长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政府部门在合同期的设计上要合理。图1 BOT模式结构3)“BOT+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BOT+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演化模式,当国家储备林项目收益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成本回收或合理回报时,政府依据特许协议和项目公司建设该项目的绩效,在特许期内为该项目提供可行的缺口补助。由于国家储备林项目介于公益性和商业性之间,因此该模式最为适用。图2 “BOT+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结4)“BOT+ABS”模式。“BOT+ABS”模式本质上是BOT模式演化出的新模式。由于“BOT+ABS”模式以储备林项目的未来收益获取融资,所以这种模式仅适用于市场化程度高的可经营性储备林项目,目前并不符合我国国家储备林项目。但随着储备林项目的发展,该模式将有很大的优势。1.2 国家储备林PPP模式适用条件1)项目具有清晰合理的回报机制。清晰合理的回报机制是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开展的基本前提。盈利能力是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最关注的指标,只有保证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社会资本才会被吸引。以南平国家储备林项目为例,项目通过木材销售、碳汇以及林下经济创造的收益难以满足社会资本的收益期望。为了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者进入储备林项目,项目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收益机制,将利润区间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既能吸引社会资本的投资,又避免了社会资本方利用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取暴利。2)地方政府具备财政承受能力。财力雄厚的地方政府是国家储备林PPP项目成功的重要支撑。国家储备林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因此在回报机制的设计中需要加入可行性缺口补助,这一点对于许多财政承受能力不足的地方政府来说压力较大。因此,财政中长期的可持续性在国家储备林PPP项目运作时应当被充分考虑。只有政府的财力有确切的保证,才可以推行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建设,否则因财力问题而导致的失败会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就会成为一个恶性循环,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的融资就会更加困难。3)专业性强的社会资本方。专业性强的社会资本方是国家储备林PPP项目推进的关键因素。国家储备林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是项目的运营方,基本上全过程参与储备林项目,因此项目的成败与社会资本方的选择有着直接联系。林业项目具有其独特的专业性,经营林业项目需要对土壤、水资源以及苗木状况有充分了解,而国家储备林项目主要经营珍稀树种和大径级材,这些珍稀树种的生长条件较普通树种要求更高,这也意味着国家储备林项目需要更专业的机构和技术来建设。因此,在国家储备林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选择方面,既要求其具备较大的经济体量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又应具备专业的营林能力与较强的市场销售能力。4)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是国家储备林PPP项目成功的关键条件。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循环周期长,因而项目所需的资金是长期稳定的投资资金。但目前商业性信贷资金存在短期化倾向,利用商业性信贷资金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将面临期限错配问题,导致项目融资成本过高,承储主体难以承担这种过高的成本。因此需要依靠政府的强力推动,利用财政长期投入,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长周期、低利率贷款投资国家储备林项目。2017年国家明确提出将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作为林业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贷款的主要支持范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周期长、成本低的资金支持,实行基准利率和最低资本金比例。因此可以说,财政投入与开发性、政策性贷款为国家储备林PPP项目融资提供了关键条件。5)完善严格的合同体系。完善严格的考核体系与合同监管体系是国家储备林PPP项目成功的必要保障。绩效考核是依效付费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社会资本对于项目运行管理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缺乏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就意味着无论项目运营的好与坏,社会资本都可以获得约定的收益,易导致社会资本不重视运营与维护水平的提高,甚至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而节省项目支出、降低运行效果,从而严重影响公共服务质量。此外,切实有效的监督体系也能够对绩效考核起到补充作用。监督主体的多样性和时间的灵活性可能会比绩效考核更易发现潜在的问题,也更能保证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的有效运营。2、国家储备林项目PPP模式的制约因素国家储备林PPP建设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结合国家关于PPP的政策及国家储备林项目PPP一般操作模式,目前普遍采用PPP模式中的BOT运作方式。但由于存在若干因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困境。2.1 项目盈利能力与收益水平较低目前尚有许多国家储备林项目的收入来源以主伐或间伐的木材收入为主,限制了项目收益来源,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率水平较低,一方面可能会导致项目自身的还款能力和现金流尚不能完全达到银行贷款条件的要求,另一方面也缺乏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此外可行性缺口补助等方式要求地方政府具备充足的财力,财政负担较重的地区尚难以实施。这导致现有的开发性(政策性)信贷融资模式以及PPP融资模式在推广过程中受到限制。2.2 缺乏具有专业水平的社会资本方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已对社会资本打开大门,但是这一领域目前仍然是社会资本进入最少的领域。具体原因不仅在于该类项目的收益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更在于当前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少之又少。在林业领域,有较强融资能力及专业化运作能力的企业本就寥寥无几。而且,国家储备林PPP项目作为准经营性项目,社会资本的选择关乎生态可持续发展与国家木材安全,较一般PPP项目的市场准入要求更为严格;此外,林业部门尚未对适合国家储备林项目PPP模式的社会资本进行界定,也未对社会资本的资质、信誉、技术、经验和财务等做出相关细致要求。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家储备林项目寻找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也阻碍了PPP模式的推进。2.3 项目资金来源与融资渠道不够丰富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需求大,尤其大径级用材林和珍稀树种的种植前期投入巨大,各参与主体需要大量融资,却面临较大阻碍。一方面,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土地财政下滑、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地方财政难以提供有力支持;另一方面,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渠道单一,除了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一般产品的融资周期较短,难以适应国家储备林项目的长周期,易出现偿还期限错配以及由于面对“过桥融资”而提高融资成本等问题,增加社会资本的投资风险。2.4 项目合同考核体系不够健全国家储备林项目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使得合同体系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中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合同还存在有待完善的部分:就财务预算而言,有些项目没有考虑到建设期间的利息费用问题以及整个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所计提的折旧和摊销,会给投资回报率的计算带来一定的障碍;就风险分配机制而言,项目所考虑的风险还有些遗漏,不能涵盖整个项目期间所能遇到的所有风险;就绩效考核而言,部分项目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相应的定量方法,使得考核尚未落实到实践中。2.5 项目资产权属不够清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用地目前主要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对于项目建设所需使用的土地,若属于国有土地,则由政府划拨给项目实施机构,由项目公司无偿使用;若属于集体所有,获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就涉及到了较多的主体,这种情况下则须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由地方政府出面协调,由项目公司与土地所有权人(经营权人)协商拟纳入本项目建设的土地租赁流转事宜。目前,绝大部分PPP项目中资产所有权均为政府所有,但在储备林项目建设运营期间,项目公司为获取使用者收入,须采伐并销售林木,同时为了资金周转,也存在将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权属纠纷、采伐指标不足等问题。3、国家储备林PPP模式的应用推广策略3.1 丰富项目收入来源,提升项目盈利能力适合采用PPP方式进行融资的项目本身的收益水平都不是特别高,因此社会资本方如果想提高盈利水平,就必须对项目的收入来源进行优化设计。针对每一个具体项目,在确保公共服务供给与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应进行成本核算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定价。通过建立定期审价制度等方式,各级政府与地方部门就能够实现成本监控的加强、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的健全以及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的完善,在保证社会资本形成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的同时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其次,考虑到项目的合作周期较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项目成本必然会上涨。因此,公共服务调整价格的程序与边界条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如因经济环境变化、成本上升而无法调整公共服务价格,如何通过政策性价格补偿机制来弥补社会资本,是一个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的问题。3.2 选择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提升项目运营水平第一,要加快培养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在林业领域建立起一批有着高专业素质、强融资实力、强运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其次,鼓励相关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高效有序地参与到国家储备林项目PPP模式中来。政府方可以在市场准入环节有效地模拟市场竞争机制,依靠特许经营制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招投标程序,保证各类社会资本能够在统一的标准下参与竞争。第二,明确社会资本方的条件界定,方便政府识别与选择。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PPP模式的投资特点,政府方可以构建社会资本进入资质标准体系,建立资质监审制度。同时,逐步完善经营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制度,确保所选社会资本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第三,加大储备林项目自身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度,在培养了一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后,可以有优质的项目与这些社会资本方实现对接,不仅为国家储备林项目缓解了融资压力,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手段,同时也丰富了社会资本方的运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了建设与运营能力。3.3 创新林业金融工具,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单一的资金渠道和融资来源是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应用推广过程中的一个难题,面对当前的融资困境,首先要创新林业金融工具。除了发挥政策性金融产品长期融资的优势及引领、导向作用,支持政策性金融为国家储备林项目提供投资、贷款、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之外,建议引入新型融资工具如绿色金融债券、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通过基金、信托、证券发行等多种方式筹措储备林建设资金。同时建议国家层面发行绿色专项债券,用于扩大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规模。其次,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金融服务市场,积极创新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机制,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投资吸引社会资本,逐步吸引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以期形成多元化的市场融资结构,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3.4 明晰绩效考核标准,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国家储备林PPP项目的绩效考核标准是决定项目能否更好推进的重要决定因素。对于绩效考核,可以用定量考察的办法规范项目各阶段的建设成果,根据行业工作特点,按照年度制定考评细则,引入常规考核、临时考核以及社会监督考核的考评机制,其目的在于考核项目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保质保量的完成。在项目方案设计的过程中,大部分方案的使用者付费会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数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通常会对于项目的营业收入进行较高的预测来确保项目可行,这种偏高的使用者付费收入数据会使决策者对于项目未来实际支出责任产生低估,导致实施项目的实际支出责任高于财政承受能力。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在合同中设置一个百分比值,为使用者付费基准值相对于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百分比值,当各年度实际的使用者付费高于该比值时,超额部分可以超额收益分享。3.5 建立健全的资产划分体系,权属进行合理分配由于土地,林木权属的复杂性,储备林项目建设过程之中的资产归属并不能简单地进行划分,对此有2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是采用BOOT模式运作,项目合作期间所产生资产的权属直接归于项目公司;另一种则是在资产所有权进行分配时就考虑到资产的性质,如通过栽培和赎买的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就应当归项目公司所有,但社会资本方将项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时,也必须经过所在地政府方同意。对权属进行合理分配能够有效避免目前存在的纠纷问题,也防止社会资本方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权属纠纷存在恐惧心理,影响自身的判断。

逗而多责

重庆将建50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

新华社重庆1月20日电(记者周文冲)记者从重庆市林业局获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于20日签署《支持长江大保护共同推进重庆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重庆500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根据三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确定重庆市为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重点合作省份,支持重庆市先期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500万亩,投资规模190亿元,融资额度150亿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开发银行将支持重庆积极探索建立林业生态价值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机制,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及金融产品服务,进一步拓宽林业建设投融资渠道,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推动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与建设,谋划木本油料、笋竹、中药材、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林木种苗、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发展,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和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加快推进重庆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重庆市拟引入中国林业集团对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建立央地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市场化运行平台。目前,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专家论证,2019年拟在城口县、奉节县、梁平区、南川区、石柱县等区县先行启动实施。重庆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拟用3年时间,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营造林1700万亩,计划到2022年,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左右。责任编辑: 张樵苏

其于物也

美丽广西的绿色保障——我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观察

本报记者 袁 琳 通讯员 余东威 陈 丽 张 雷近日,记者在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河林场下洞分场看到,一年生的杉木林一片翠绿,长势喜人。这是一个以杉木大径材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基地。2015年底,广西率先利用国家开发银行3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正式开启利用政策性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建设国家储备林的序幕。短短3年多,广西累计投入资金近百亿元,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及划定800多万亩,占广西规划总规模2800万亩的1/4多,实施面积、建设进度和投入资金居全国首位,逐步将全区1/8以上的森林变成长短结合、持续经营的优质大径用材林,将绿水青山变成名副其实的金山银山。A 高位推动——顶层设计有创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木材需求持续刚性增长,对外依存度高达50%以上,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把国家储备林建设列为“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将广西作为先行先试地区重点支持。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并将其纳入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着力打造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2015年12月,广西率先发力,自治区政府与原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共同推进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一期项目利用国开行中长期贷款100亿元,营建国家储备林750万亩。2016年9月,再度签订《广西国家储备林扶贫项目合作协议》,授信贷款200亿元用于支持全区各县区再造国家储备林1137万亩,投资规模在广西林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自治区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一期和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构建政银企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亲自担任国家储备林建设召集人,统筹协调全区项目建设。自治区政府指定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大型企业广西林业集团作为项目融资平台,全力推进项目建设。B 勇吃“螃蟹”——政企合力敢作为广西林木综合生长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木材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四成以上,木材储备和生产潜力巨大。国家储备林集经济性和生态性于一身,贷款项目建设兼商业性和公益性于一体,涉及范围广、涵盖主体多、管理要求高,需要“政银企”通力合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广西从区直国有林场编入部门预算的经营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搭建起项目信贷风控的首道防火线。依托广西林业集团,全面承担融资平台管理职能,为金融机构顺利放贷注入“强心剂”。项目融资模式上,广西统筹整合中央基建及财政、地方配套资金,减轻用款单位项目资本金的自筹压力;用足用活贷款贴息、政策性森林保险扶持资金,实现政策性保险全覆盖,有效减轻项目单位付息压力;整体采取“银行借贷一点、中央补助一点、地方配套一点、自己投入一点”的办法,形成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强大合力。广西通过部委引领、地方增信、银行融资、市场运作,逐步构建起“风险准备金+林权抵押+林业保险”的风险防范机制,借力信贷市场化操作和林业创新科技手段,倒逼林权抵押及流转体系改革,实现零散项目集中化、风险资金池多元化、增信措施叠加化,有效促进国家储备林发展。近年来,广西统筹整合中央及地方财政补贴资金近6亿元,连续2年共争取营造林中央贴息资金超1亿元用于国家储备林项目。短短3年多获得贷款资金超60亿元,是当期财政投资的近30倍;建设国家储备林近400万亩,是当期利用财政资金营造林的近5倍,项目自筹及利用社会资金总额远远超过历年中央财政项目自筹资金总额。C 多元结合——融资融技引“活水”国家开发银行为国家储备林设计金融创新产品,贷款期长达25年以上,宽限期长达8年,利率为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的同时还给予造林和抚育补贴,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有了国开行海量资金的源头活水,有了国家资金政策的不懈支持,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有了更多底气、更多空间,可以培育价值更高、期限更久的大径材和珍贵树种,逐步走上“目的经营、目标管理、以林养林、恒续覆盖”的可持续道路。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注重长短结合,以短养长,以长辅短。将长周期大径材、珍贵树种与短周期速丰林按一定比例进行搭配,确保既能“以短养长,还贷无忧”,又能“为国储材,高效持续”。通过大力营造混交林,在纯林中套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增加了森林多样性,提高了森林质量,优化了森林生态。广西还探索国家储备林建设营造林的新模式,把“近自然经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多项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于国家储备林建设中,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林地一张图”管理,推动林木交易电子化,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当前,随着国开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的示范带动,各家金融机构蜂拥而至,林农大户等各类主体争取贷款,参与林业投资的热情空前高涨。资金用途端,多家银行延用国开行低成本、长周期优惠政策,贷款投资领域从单纯国家储备林拓宽至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参与主体端,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相继签订300亿元、200亿元的信贷协议,基金公司等社会资本亦相继进驻,社会资本依托林场优质国家储备林资源,投资打造旅游项目及森林公园。D 助力扶贫——乡村振兴拓新路2018年拉开的广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将推广到全区72个市县,几乎覆盖大部分贫困县,涵盖国有林场、造林大户(企业)和林农等各类造林主体。广西国家储备林前期雇请贫困人口参与营造林活动,以持续3-5年的工资劳务收入作为短期改善生计的主要支撑渠道;中期通过支持林区周边贫困村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环境;后期适度支持木材加工、油茶等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持续致富。初步测算,二期项目每年促进投工投劳增收近37亿元,产生林地租金6.8亿元,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650亿元,受益人口近600万人,其中受益贫困人口约60万。目前,广西正因地制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或林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模式开展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和扩大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确认凭证贷款的试点工作,协调建立基于风险准备金收益的林业发展基金体制,研究探索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基于林木未来价值的资产评估体系等多种融资方式方法,勇当林业投融资的探路者、国家储备林的先行者。

鬼爷爷

镇平县林业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近日,镇平县林业局召开项目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和谋划工作。强化项目意识。按照抓好项目要做到“四动”的要求,明确把项目谋划放在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以城乡绿化、保护森林和湿地资源为重点,围绕长防林、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林业生态扶贫、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积极谋划争取一批成熟度高、转化实施可能性大的林业生态类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后劲。强化工作责任。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项目分包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要求相关分包人员每周汇报责任项目进展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解决问题,保证落地项目的建设工作。特别是以国家储备林、长防林、中央财政补贴造林等为重点的林业项目建设,目前人工造林已实现任务大头落地,下步5万亩的封山育林和2.5万亩的中幼龄林抚育工作也要全面开工建设。强化科学谋划。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林业项目投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方向,积极谋划申报两个林业建设项目,一是建设五岳庙林场森林公园项目,建设森林公园面积1950亩,目前积极与可研公司对接,准确定位,突出亮点,着重完善基础设施,发挥森林生态功能。二是建设赵河生态湿地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主要以建设水利工程、生态湿地工程,打造景观河道、景观湿地为目标,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赵丰涛 兰晓楠)

冰之下

“2019央企重庆行”活动上签约50个项目 投资额近1864亿

2019年5月16日,第二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之“2019央企重庆行”活动在重庆悦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45户中央企业、有关重庆市级部门和区县、部分重庆市属国企负责人出席。本次活动上,中央企业与重庆市属国企、开发区、有关区县共签订50个项目合作协议,签约投资额近1864亿元,涉及股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金融投资、生态环保、健康养老、资源开发等多个领域。其中包括,中国石化与重庆市政府深化战略合作,共同深化页岩气勘探开发、油气基础设施、油气销售终端、油气供应保障等方面合作,共同推进MTO项目。中国信科集团与重庆市政府达成战略合作,以市场资源和产业优势相结合为导向,共同围绕总部经济、产业基地、创新中心、研发平台、全产业链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与重庆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在先进制造与技术服务咨询、医药健康、贸易与工程承包等领域加大合作力度。中国三峡集团所属长江环保集团在重庆设立上游有限公司,作为区域型总部,业务范围覆盖云贵川渝,致力于做大做强绿色生态环保产业。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与重庆交运集团签约,在国际物流、内河航运、大件物流、物流大数据领域开展合作。据介绍,接下来,市国资委将密切项目跟踪,主动靠前服务,继续抓好已签约央企在渝合作项目的落地落实。同时,还将大力推动市属国企主动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对接,积极寻求更多合作机会,争取中央企业在渝再布局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会场直击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权礼:投资190亿,重庆30个区县布局国家储备林500万亩西洽会2019“央企重庆行”主题活动现场,受重庆市政府信任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由中林集团重组重庆林投公司并且与重庆市林业局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项目计划在30年期限内,在全市30个区县布局建设国家储备林500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150万亩,现有林改培350万亩。项目总投资190亿元,构建长江上游的绿色生态屏障。据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权礼介绍,为增强林业支撑保障能力,重庆市积极策划国家储备林项目。去年首届西洽会期间,重庆市林业部门与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去年智博会期间,重庆市政府与中林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入中林集团重组重庆林投公司,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今年1月,重庆市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签署《支持长江大保护共同推进重庆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合作协议》。重庆市林业生态建设暨国家储备林项目,作为全国最大的国家储备林项目之一,引入中林集团对重庆林投公司增资扩股并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合川、南川、綦江等12个区县和万盛经开区以林地、林木和其他资产出资,各方共同出资重建新的重庆市林投公司,成为以中林集团为主导、重庆参与建立的国有央地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创了国家储备林建设的一种新模式。目前,重庆市林业局与中林集团签订重庆市林投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且方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林集团、重庆市林业局、国开行市分行组建国家储备林项目工作组,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并富有成效。按照国家储备林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拟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500万亩,总投资190亿元,申请国开行政策性借款150亿元。项目一期拟用8年时间,建设规模330万亩,建设期投资125亿元,申请国开行贷款100亿元。国开行重庆市分行与重庆林投公司签订大额融资协议,为国家储备林项目提供100亿元政策性资金支持。“目前,重组工作已圆满成功,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万物皆化

10万人吃上“林业饭”,绿色册亨走出生态富路

册亨县秧坝森林氧吧 王国义 摄数据显示,2019年,册亨县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9.95亿元,林业产业带动从业人员10余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达2.5万人以上。森林覆盖率达72.37%,林业用地317万亩,森林面积272万亩,10余万人吃“林业饭”,是绿色册亨走生态富路的生动实践。森林本是财,满山翠绿满山金。近年来,册亨县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依托优越自然条件和丰富的森林资源,围绕大扶贫、大生态战略,聚焦林业产业转型发展,在油茶产业、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林下经济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推进林业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走出一条集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为一体,融生态产品、林产品供给于一身的脱贫攻坚新路子,实现了“国家得林木”“社会得生态”“地方得投资”“企业得效益”“农民得收入”的“五得效益”。册亨绿水青山 王国义摄地处南、北盘江交汇夹角地带的册亨县,素有“天然温室”之称。因光照充足、雨热同期的气候条件适宜植物生长,让册亨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成为贵州省十大林业重点县之一。过去,勤劳的册亨人靠山吃山,他们从森林里崛起财富,主要靠经营木材,尽管全省规模最大的桉树工业原料林基地和杉木速生丰产林基地落地册亨,不少木材精深加工企业落户册亨,然而种树卖木、“种砍循环”的单一木材经济缺少产业发展动能,限制了更加多样性的林业经济发展。册亨的林业经济,不得不谋转型寻突破。破解融资管理难题,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册亨县把破解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模式等难题作为推动国储林项目建设的突破口,确保有力有序推进。破解融资难。依托省林业局定点帮扶,省林业局和册亨县共谋共划,编制《册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一期)可研报告》,第一阶段规划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2.66万亩,总投资2.5亿元,建设周期为30年。经省林业局协调,国开行贵州省分行向册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发放贷款2亿元,第一批贷款资金5000万元,在全省率先启动金融贷款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由县林茂公司自主运营,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林地林木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在双江极贫乡镇洛法村和秧坝镇福尧村进行试点,逐步向全镇、全县推开全覆盖建设。破解管理难。省林业局多次到册亨调研指导,在县、乡二级成立国储林工作专班,以专班形式推进国储林项目建设,在全国属于首创。构建起多元利益联结机制,打破以往由林业部门一家对项目进行建设的模式,采取林业部门+平台公司+农户的方式建设项目,加密建设主体。探索“储备林+林业产业”建设模式,采取现有林改培方式,对林木进行间伐,为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建设提供林地空间。积极利用融资贷款20%的资金为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提供资金保障。杉木林海 杨显东 摄突出两优先三聚焦,按下百姓增收“快进键”。优先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林地林木;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林地林木流转农户在国家储备林建设中就近就业。聚焦易地扶贫搬迁。以整乡整村整组整寨易地扶贫搬迁区域为重点,由平台公司集中收储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的山林地、承包地、宅基地和地上林木资产,将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林地林木资源变为股权、林地林木收储资金变为股金、易地搬迁新市民变为股东,盘活“三块地”,推进“复垦复绿”,破解“三变改革”难题,解决搬迁群众后顾之忧。比如,坝麦村贫困农户黄志周,易地扶贫搬迁户,将100亩杉木林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获得收入50万元。聚焦主导产业。按照“一县一业”产业发展布局,因地制宜调整林种结构,重点建设以油茶、杉木、桉树、花椒、核桃为主要树种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北部片区重点以花椒、核桃、油茶为主,结合籽粒玉米调减工作,着力打造椒果基地;中部片区重点以杉木、桉树、油茶为主,兼顾实施部分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着力打造以高峰村、秧庆村为中心的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基地;南部片区和高速公路两侧重点以油茶为主,做大做强油茶产业,着力打造“中国油茶名县”。聚焦群众意愿。按照“五步工作法”“一线工作法”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确保方案可行,项目落地见效。在项目建设模式上,推行“林勘测绘—资源评估—公开公示—数据复核—签订合同—兑现资金—林权变更—森林保险—建档立卡”实施步骤,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愿意入股的采用入股模式,愿意流转的采用流转模式,不搞一刀切,防止“自我感觉良好,群众却不买账”的问题。写好生态发展答卷,打造脱贫攻坚“新亮点”。册亨县把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摘帽”和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抓手,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航拍百口乡弄丁村芒果基地 叶方杰 摄 激发群众脱贫新动能。按照“村社共建、产社联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以县级平台公司为主体,大力推广“龙头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引导林农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采取林地入股、林木流转方式参与建设。林地入股收益按公司60%、林农30%、合作社10%的比例分成,林农将林木流转给县林茂公司经营管理,用林地入股共同开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让林业穿上“国储衣”、林农吃上“定心丸”,不断提高贫困群众产业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拓宽百姓增收新途径。该项目实施完成后,可累计为全县提供近2万个生态就业岗位。通过林地流转、林木收储林农直接快速获得经济收入。全县累计签订林木流转合同532户26660.62亩9798.24万元,已兑现资金386户20746.1亩7957.66万元,在林木林地流转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95户801人8343.67亩2433.9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户218户928人10450.2亩2731.09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12.48万元、人均增收3.0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户户均增收12.53万元、人均增收2.94万元,购买政策性森林保险315户16414.13亩。以双江镇洛法村洛法组贫困户黄宝龙为例,家庭人口5人,有林地51.45亩,每亩林地流转费、林木收储费、参与建设管理务工费等收入达32.16万元,人均增收6.4万元,实现了脱贫。册亨林海 杨显东 摄开创生态扶贫新局面。造林投入大幅提高,原来册亨县造林仅靠国家补助300—500元/亩。通过项目融资,现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投入,国储林项目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可达到每亩5000元至7000元不等,资金投入比原来提高10倍以上,体现高投入、高产出;同时,按500亩安排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测算,2.66万亩国家储备林可安排生态护林员53名,实现53户贫困农户巩固脱贫。全县安排生态护林员4369名。2019年,全县林业产值预计可达49亿元,比上年增加33.87%,林业发展带动从业人员10余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2.5万人以上。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匡奇燃编辑 彭芝莉 刘义编审 陈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