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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焦2020“蓉漂人才日”消防犬

成都:聚焦2020“蓉漂人才日”

成都日报 记者 李自强 李颖 洪继东在成都,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今年是4月25日)被设立为“蓉漂人才日”——以专属节日致敬“蓉漂”。第3个“蓉漂人才日”到来之际,我市各区(市)县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活动。青羊: “蓉漂主题街区”预计年内开街第3个“蓉漂人才日”到来之际,昨日下午,“‘花漾蓉漂’潮玩运动会”在我市青羊区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都人才园)举行。“蓉漂”潮玩运动会,选手们以5人一队的形式组团参赛,在障碍乒乓、摸石头过河、跳绳接力、手忙脚乱、单人拔河等项目中,既表现出集体参与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又感受到了智慧与脑力并用的挑战难度和趣味快乐。记者注意到,由成都人才园重点打造的“蓉漂主题街区”项目将于今年正式开街,持续推动人才服务工作落地。项目集一站式服务、“蓉漂”情怀展示、合作交流等功能为一体,围绕“蓉漂”人才实际需求,打造系统、高效、便捷的“蓉漂”人才服务体系。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街区还将进一步构建“线上+线下”的“蓉漂”融入成都服务链,着力实现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大邑: 与中科院合作打造西部人才大数据平台昨日,在2020“蓉漂人才日”·大邑人才发展大会上,“中科院云计算中心西部人才大数据中心项目合作共建协议”举行签约仪式。大邑与中科院云计算中心双方共建“西部人才大数据中心”,该中心将以大邑人才大数据平台为示范,立足大邑、面向西部,开展“大数据+”人力资本产业新业务,承接四川及周边省市人才大数据业务,并将业务数据汇聚大邑进行集中存储、集中应用。同时,择机引入粤港澳大湾区知名人才服务企业,吸引周边人力资源相关企业落地大邑,通过大数据赋能产业,打造西部人力资本产业新生态,助力大邑成为中国西部人才大数据创新高地、人才培育基地、人力资源产业孵化基地。昨日大邑还与智联招聘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继续在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猎头招聘、项目开展、政策评估等领域开展更加全面的合作,帮助大邑县用人单位特别是产业功能区企业更加精准高效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助推“文旅大邑”建设。会议现场,大邑向各产业功能区、各领域入选“大邑人才计划”的人才代表,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大邑卡。成华: 线上线下同步举行蓉漂人才专场活动昨日,由成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成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的“东骄英才·蓉耀成华”2020蓉漂人才日专场活动举行。本次“蓉漂人才日”成华专场活动本着安全、高效、简洁、创新原则,采用“1+2”组织架构,线上线下同步展开。记者了解到,“1”是举办东骄英才协同发展座谈会,特邀嘉宾、入选专家人才代表、众创空间和产业加速器代表、政府代表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会上,成华区为入选2019年“成华英才计划”“成华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人才代表和项目发放资助金及奖牌证书。入选专家人才代表分享了各自的“蓉漂”故事并对成华区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2”是开展人才发展生态“云宣讲”和“心心向蓉、成就未来”专场“云招聘”。同时,依托“智慧人社·成华就业”微信平台开辟网络招聘专区,组织四川新华海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都致力微波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融创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等50余家优质企业,免费提供1000余个就业岗位,涉及医药卫生、智能制造、教育培训、大数据等多个行业。截至目前收到求职简历4120份,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50人。金堂: “大港+人才联盟”第一批合作项目启动为打响“大港+”人才品牌,推动“大港+”地区成为人力资源优势叠加、人才资源加速聚集、创新创造活力迸发的人才高地,加快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高质量发展,前日下午,2020“蓉漂人才日”——“大港+高峰论坛”在我市金堂县淮州新城举行。活动现场,金堂县、青白江区、新都区、广汉市、中江县五地共同签订“大港+人才联盟”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充分整合利用各地人才、项目、政策信息资源,加快推进“大港+”人才联盟交流合作,构建人才共引、才智共育、平台共建、服务共融的人力资源协同体系,全面提升人力资源政策协同、区域协同、工作协同水平,着力打造全国领先、全省首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区域协同示范区。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大港人力资源品牌亮灯仪式,标志着“大港+人才联盟”第一批合作项目正式启动。西南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卿涛表示,“大港+”区域要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通过搭建共享大平台、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强人才生活“软环境”打造,增强区域人才虹吸效应,为“大港+”和长远发展储备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二家之议

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批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 2020 〕 81 号)文件精神 , 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呈报 , 我局审核 , 现将市直有关单位第 二 批拟引进高层次名单 ( 详见附件 ) 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2020 年 12 月 25 日 - 2021 年 1 月 4 日) 。 如有异议 , 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8-8262057) 反映 。 附件: 2020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1 2 月 25 日 【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金印仇

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一批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2020〕81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呈报,我局审核,现将市直有关单位第一批拟引进高层次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9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8-8262057)反映。附件:2020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人员公示名单(第一批)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19日【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莫之知载

「好消息!」1814个名额!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1814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名额2020年度全省选调名额为1814名(详见1)。二、选调范围(一)全国各部委属、各省(区、市)属高校(即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各省<区、市>或国家部委的高校,具体名单见2)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2020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1.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2.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非在职)。(二)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人员(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三、选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四)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⑧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0年6月3日前已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0年6月3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0年6月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九)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⑤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⑨干扰或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四、选调程序(一)报名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5《报考指南》),同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6月3日至6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11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20日至7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五、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月10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视情况在已参加笔试且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志愿、缩减名额或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9月4日前,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5日至6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四)体检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其他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五)考察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六)公示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选调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工作安排(一)被录用人员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选调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二)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学科毕业的人员(含本科在上述范围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范围就读的博士研究生)、贫困县和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4)录用的人员,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参公单位)和街道工作,之后适时采取挂职、定点帮扶、到村任职等方式到乡镇、村锻炼。(三)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选调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七、纪律与监督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2.联系方式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见6。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3.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上网卡、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往期精彩回顾广安市、长寿区共青团携手同行共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快讯!】中共共青团广安市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召开全面推动学校少先队改革及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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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放爱

2020年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解读

4月26日,邯郸市教育局公布了,2020年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210名。选聘范围和条件,不仅给高校2020年应届研究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提供了就业机会的硬性规定: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2.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 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还给奋斗在教师一线岗位上默默无闻的优秀、先进,提供了多年来难得的机会。应聘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特级教师、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成员。也在本次招聘范围。附加的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聘用之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这是邯郸市多少年来没有的事,教师是个特殊的高素质人才就业的职业,必须持证上岗,2020年中国经历的新冠肺炎,不聚集,不能考试。国家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这给让那些急于想考教师资格证想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机会。先就业同时,公告内容也限定了,即使硬性条件符合,违法、犯罪、受过处分、失信的人是不能参加的。教师为人师表, 把正面能量、美好品质、高尚情操春风化雨般润物无声地影响学生。优秀胜出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你们培养着一代一代祖国的未来,教育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有你们,向学生展示中国梦,激励学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勤奋学习,争当中国梦的“圆梦人”

本地人

成都印发“人才引进办法” 安家补贴最高3千/月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月30日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将对成都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按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分为A、B、C、D四类,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A、B、C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以下为通知全文: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局,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局,市级有关部门:《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9月21日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按照《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并取得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见附件)条件之一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指由市教育部门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职学院,市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院校,获评的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第二章 具体措施第五条 鼓励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不受年龄限制)的外地户籍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到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或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经办机构进行认定并办理《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第六条 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按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分为A、B、C、D四类,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A、B、C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第七条 鼓励技能人才提升技能等级。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本市企业职工,分别按照最高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属于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分别按照最高1100元、1800元和2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第八条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对企业中生产运输操作类职业(工种),参加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照技师5000元/人、高级技师6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对企业中商业、服务业等其他职业(工种),分别按照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4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对参加高级技师继续提升培训合格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第九条 鼓励校企校地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对本市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支持。对本市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支持。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第十条 实施全民技能技术培训工程。鼓励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设置免费培训课程,向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对其中有考试意愿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免收考试鉴定费用。对参加其他培训课程的,按照就业培训政策给予培训补贴支持。第十一条 选拔奖励优秀技能人才。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对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根据竞赛分级、分类不同给予1?5万元奖励,并对参赛选手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晋级手续,其中获得市级一类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第十二条 开展“成都工匠”评比表彰。按年度评比表彰一批在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技能过硬,在生产一线取得重要业绩与突出贡献的“成都工匠”,以及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在民间传统技艺上技能高超的技能大师,分别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第十三条 拓展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招,享受同等的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与就业创业等支持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组织职(岗)位招考(聘)时,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参加招考(聘)。第十四条 鼓励企业育才用才。5年内在全市甄选100家企业、1万名企业技能人才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2年内分别按照中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培训费用60%的标准进行补贴。支持在蓉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第三章 技能人才落户办理第十五条 技能人才来蓉落户按以下程序办理:1.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或区(市)县指定经办机构提交资料并提出申请;2.经办机构通过查阅申请材料,联网查询比对社保参保信息与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等手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4.《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电话预约,现场办结。第十六条 技能人才来蓉落户申请《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提交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推荐函;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七条 技能人才来蓉落户提交以下材料:1.入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市人社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6)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的按政策提供相关材料。2.入集体户所需材料:(4)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5)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第四章 安家补贴申办第十八条 技能人才引进安家补贴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1.由企业在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信息汇总,集中向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二月底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市人社局收集申请材料后,会同市人才办、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委、农委、商务委、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再进行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由财政部门在批准之日的次月起按年度拨付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给高技能人才本人。第十九条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安家补贴提交以下材料: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成就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五章 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审核第二十条 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按以下程序办理:1.每年第一季度,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企业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及推荐意见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资助的成都市首席技师工作室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社会公布资助的首席技师工作室名单,并由财政部门将资助资金划拨给企业。第二十一条 首席技师工作室提交以下材料:1.成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文件;2.首席技师工作室工作管理制度;3.首席技师工作室器材、设备配备情况;4.首席技师工作室人员配备情况;5.首席技师工作室业绩材料;6.其他证明材料。第六章 经费保障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安排资金,保障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十三条 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安家补贴、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补助、首席技师工作室与成都工匠评选奖励等补贴资金由财政全额承担。第二十四条 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升技能等级培训、职业技能竞赛与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安排。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企业是引进和培育技能人才的主体,自主引进、培育和使用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与人才形成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政府部门不得干涉企业内部人事管理活动。第二十六条 企业或个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入本市法人和个人信息系统,5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有关人才优惠政策。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督促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终止发放补贴以及追回已领取的补贴和奖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企业为非本单位人才申请的;2.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和奖励的;3.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4.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二十七条 负责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财政、监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部门和企业冒领、截留、挪用、挤占补贴和奖励资金的,由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终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安家补贴、首席技师补贴的发放。1.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2.与企业失去联系30日以上的;3.首席技师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的;4.不开展技术研发、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的;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件: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原文链接:http://gk.cheng.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93369&t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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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前培训开班

3月3日,全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前培训在县委党校开班。2020年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30人,为期三天的培训,将围绕党的理论、蕲春县情、规律纪律意识、工作综合能力等国家公职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开展学习,引导大家尽快进入角色,融入大家庭,成为蕲春发展的中坚力量。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党校校长阮利红出席开班仪式并动员讲话。【来源:云上蕲春】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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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选调1814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1814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名额2020年度全省选调名额为1814名(详见1)。二、选调范围(一)全国各部委属、各省(区、市)属高校(即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各省<区、市>或国家部委的高校,具体名单见2)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2020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1. 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2. 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3. 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非在职)。(二)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人员(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三、选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四)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⑧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0年6月3日前已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0年6月3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0年6月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九)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⑤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⑨干扰或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四、选调程序(一)报名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5《报考指南》),同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6月3日至6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11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20日至7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五、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月10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视情况在已参加笔试且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志愿、缩减名额或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9月4日前,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5日至6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四)体检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其他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五)考察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六)公示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选调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工作安排(一)被录用人员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选调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二)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学科毕业的人员(含本科在上述范围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范围就读的博士研究生)、贫困县和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4)录用的人员,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参公单位)和街道工作,之后适时采取挂职、定点帮扶、到村任职等方式到乡镇、村锻炼。(三)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选调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七、纪律与监督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2.联系方式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见6。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3.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上网卡、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1.选调计划表2. 全国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名单3.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4. 四川省贫困县及艰苦边远地区名单5. 报考指南6.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方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2020年6月1日声明:本文转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在此致谢!作者/来源:前锋政法#选调生# 内容如有不妥,请点击头像-私信联系小编修改或删除

白选手

2020年最全成都落户政策,有需要的网友建议收藏!

2020年1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成都落户具体有条件落户、 积分落户、其他落户三种渠道,个人来对号入座了!条件落户政策即常说的23+4条,23是国家规定的23项入户政策,4是成都市人才引进的四项入户政策。本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入户所需材料:① 入户申请表;② 大学本科毕业证;③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④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⑥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⑤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其他学历落户,可参考下列表格投靠落户投靠落户有多种情况,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投靠。 具备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 本人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② 您或您的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③ 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3年。 入户所需材料:① 入户申请表;②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③ 结婚证;④ 有效期内居住证;⑤ 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⑥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⑦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其他投靠方式,可参考下列表格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落户 具备条件: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蓉城人才绿卡;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5.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技能人才落户 具备条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 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且连续不间断参保满2年及以上;② 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③ 现所在单位推荐;④ 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 入户所需材料:① 入户申请表;②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③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④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⑤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⑥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其他人才入户,可参考下列表格购房入户政策特别说明从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就全面取消“购房入户”,但是在此以前买房的还可以享有这种落户方式。如果你的房屋是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根据以下条件办理落户。 购房时间:2014年6月1日前买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前置条件:① 新房:以备案时间为准;② 二手房:以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为准;③ 房屋面积≥70平,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7.82平/人。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前置条件:① 新房:以网签系统中的定购、拟定合同、备案时间中最早的为准;② 二手房:以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的为准;③ 房屋面积≥90平,且社保缴满1年。 入户所需材料:① 房屋产权人填写的《入户申请表》;②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③ 产权人是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④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⑤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⑥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⑦ 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如果以上落户条件都还没有适用你的这里还有16种条件落户方式请自行匹配▼积分落户政策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市正式实施积分落户。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条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条件:① 要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持有成都市居住证,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以上才有资格申请;②登录“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gov.cn)提交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准备积分证明材料;③ 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④ 9月15日查询本人积分结果。Ps:不是所有提交积分申请的人员都能获取入户名额,根据成都市当年积分入户限定人数,得分高者获得入户名额,才有资格办理落户。 申报时间:积分入户申报,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时间是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为当年5月31日。 查询时间:当年的9月15日,申请人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gov.cn)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9月25日公示确定入户名单,公示期只有5天,切勿错过。 入户办理时间:申请人在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这里还有一份官方发布的积分入户“加分指南”▼在追求加分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下的“减分情况”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近3年存在不良记录,每条-10分 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非法组织和活动,每条-50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违反计划生育指标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50 【其他落户政策】除了上诉的落户政策以外,目前成都市还支持户口平迁政策,简单来说就是某人原本是天府新区的户口,想平移到锦江区这种情况。户口平迁 具备条件:①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② 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③ 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户口。 入户所需材料:① 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② 入户本人房子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③ 入直系亲属房子的,提供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住地亲属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希望这份落户指南能够对有需要的职工朋友有所帮助。(本文来源:成都职工)

第七阶

2019年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已出,硕士最高补贴10万?研究生优势大

硕士最高补贴10万?还有购房补助!网友:学历还是挺“值”的很多考生可能在想我到底要不要考研,考研的优势有哪些?除了提升学历,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工资待遇外,研究生还想有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多读几年书其实就是在给自己增值。不信,就一起来看看各城市对于应届生的人才引进政策福利。2019年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已出,硕士最高补贴10万?研究生优势大1. 深圳先来说说最吸引年轻人的深圳,人才引进与落户政策很给力。在落户上,只要大专以上学历、满足年龄小于35岁,且缴纳了深圳社保即可申请在深圳落户。最给力的是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本科学历可补贴15000元,硕士25000,博士30000,关键还是一次性发放!在租房上,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解决应届生租房困难,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优先承租,这在租房很贵的深圳来说,真的是大大的福利。在购房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也享有优先购买人才住房权。对于创新和研发型人才则更是优待,最高可提供5000万元的支持,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公布的人才政策,对你有没有吸引力呢?2.广州广州对于人才引进也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住房补助上很友好。对于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只需在广州工作满一年,即可获得2万元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可获得3万元;博士研究生以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获得5万元住房补贴。可见,各地为了收揽人才,都是纷纷抛出了人才引进政策这一橄榄枝。3.天津天津在落户政策上本科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在租房补助上也很给力,博士毕业生每年3.6万元,硕士每年2.4万,本科生则是1.2万元。对于高端人才最高将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支持和200万元的奖励资助,而且在父母的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入学上都有相应的资助和政策扶持。4.石家庄石家庄最给力的是落户速度和购房补助。落户政策承诺即报即批,当日则可办结,大专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则可申请。首次购房不限购,且硕士生可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学士5万,博士15万,这个政策扶持力度可真不小。在石家庄创业也是有补助的,办理了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即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是不是超给力的。5.南京外地应届生来面试就有1000元补贴的南京也是非常欢迎应届生人才的。租房补贴上扶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年限从2年改为3年,即毕业3年内在南京工作都能获得与学历相对应的租房补贴,学士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000月。除上面这5座城市外,沈阳、郑州、杭州、成都、武汉、长沙、海南、济南等城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在购房补助、住房补贴、创业补助、落户政策都各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扶持。如果想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可以去各地的政务大厅或者打联系相关电话进行咨询。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子们,别因为不了解就职地的相关政策而损失了不少福利。看完小编今天的介绍,只想说高考的学子们努力考上本科是硬道理,当然,考研的学子也要以此为动力,多多加油,毕竟读书真的是很有“钱”途的,学历优势别小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