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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已设置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这些要求和考场规则需注意魔画情

巴中已设置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这些要求和考场规则需注意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巴中考点),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在巴中市第三中学举行,考试前需要准备什么?考试时哪些东西需要带,哪些不能带?一起来看。问1:请问疫情防控怎么做?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按照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我省将在今年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前14天起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监测。一是所有考生均须在考前14天(即12月12日开始),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健康填报"栏,选择硏招考试毎日健康填报″,按要求毎日如实填报身体健康信息,直到12月25日结束。二是所有考生须在12月12日至12月25日期间,下载《健康情况承诺书》(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健康填报"栏,选择“硏招考试每日健康填报”,进行下载;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cn,按提示下载),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内容,自行打印,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在首场考试时须携带《健康情况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三是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健康码,体温正常的绿码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包括筛查发现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的(体温超过37.3℃)、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准备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并将考生本人信息提前报报考点。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应安排考生在隔离考点(考场)参加考试。问2:进入考点时需要做好哪些工作?答:一是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35分钟(第一堂课考前40分钟),在本考场前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全检查。二是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第一次测量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仍≥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三是进出考点、考场时,考生均需佩戴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需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四是进入考点时,考生应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问3:考生什么时候可以熟悉考场,熟悉考场时应注意什么?答:考生可在12月25日下午3:00—5:00,到巴中市第三中学熟悉考场。各考点候考区都有考场分布示意图,考生应认真对照准考证与考场及座位信息是否一致,特别应注意参考科类对应的楼栋和考场号。考生还应熟悉考场周围交通,规划好赴考时间,尽量错开出行高峰期到达考点。问4:考试时间及安排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分别是:101、199、201、202、203、204、301、302、303、306、307、311、312、313、314、315、396、397、398、408、414、415、497、498,共计24科。问5:进入考场后,考生应注意什么?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和书写。问6:考生可以携带哪些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答:考生只准使用考场标准配置的文具或者按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行考试,不准自行携带或使用其他文具用品。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同时,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置有挂钟用于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还应注意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问7:考生可以提前交卷吗?答:开考后15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对于交卷的考生,待监考员逐一检查其答题卡、答题纸、试卷、答卷、草稿纸无误后,考生再在《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名,方可退出考场。提前交卷退出考场的考生不得返回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问8:如何做到诚信考试?答:一是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二是考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及其他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同时要自觉遵守安检秩序,入场时要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检,切忌拥挤、推搡。问9:违纪舞弊会受到什么处罚?答:一是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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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仁巡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巴中考点考试工作

12月26日,副市长赵建仁深入巴中市第三中学,巡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巴中考点考试工作。赵建仁详细查看了考点疫情防控、考试组织、服务措施、后勤保障等情况,强调指出,这是我市首次举办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意义重大,务必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通力合作,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要细致周到做好考场服务,严格落实各项考场管理制度,创造良好考试环境,帮助考生以最佳状态参加考试。要严肃考风考纪,压紧压实监考、巡考人员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舞弊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市政府副秘书长杜朝映等参加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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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仁巡视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巴中考点工作!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12月5日下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建仁深入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巡视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赵建仁详细查看了考点疫情防控、考试组织、安全保密和考场秩序等情况,要求切实做好组考各项工作。一是要扎实做好保考工作,教育、公安、保密、卫生健康、电力等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自始至终履责尽职,保证考生应试不受干扰。二是要切实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努力在赴考、就餐、住宿等方面做到贴心服务,确保考生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严格做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防疫物资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考试期间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四是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落实组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工作职责,严肃查处考试中的违规舞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杜平和巴州区考区考点负责人参加巡考。来源:巴中教育考试院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视察组来巴专题视察!市委宣讲团新时代文明实践青年宣讲分团宣讲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一场宣讲会在巴中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新时代·蜀少年”巴中市首届青少年文化艺术展演活动成功举办!带您一起了解国家宪法日!【来源:巴中教育体育】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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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条温馨提示送给巴中高考生,这些东西不能带进考场

1.2020年我省高考的考试时间是怎么安排的?全省高考(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7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2.2020年我省藏文、彝文的加试考试时间为何时?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藏文专业,只招收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汉源、宝兴五县的藏族考生,加试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凉山、甘孜、攀枝花、乐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试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藏文、彝文的加试工作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9日9:00—11:00。3.2020年我省一类模式高考考试时间是怎么安排的?全省一类模式高考于7月7—7月9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4.高考考生需要携带哪些证件?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每科开考前当地规定的时间有序排队接受身体健康检测进入考点、接受安全检查进入考场,然后接受身份验证。对不小心丢失或者遗忘携带证件的考生,应及时赶到考点,向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或学校领队教师寻求帮助,切勿因寻找证件耽误时间造成无法进入考场。5.因须测量体温,考生是否需要更加提前到达考场?大概提前多久?受疫情影响,此次高考考生进入考场需要排队保持一米间距,接受体温检测。考虑到以上流程上的变化,全省明确: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6.高考考生进入考点后,需要经过哪些安全检查?考生入场中切忌拥挤、推搡;进入考点后径直到考场接受安全检查,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橡皮等文具应去除包装;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应服从、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一般禁带物品须存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7.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该怎么办?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如身体情况有异常情况的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8.考生不配合检查检测或考点安排,如何处理?对拒不配合检查检测和考点安排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9.高考考生不能携带哪些东西进入考场?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任何书籍、报纸、纸张、计算尺、计算器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10.若在考试中途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考生能继续考试吗?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考试当天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由考点的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发热考场进行考试,并于当日进行核酸检测。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发热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予以补齐。11.如果出现第一天发热,当天核酸检测呈阴性,后续考试中仍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应在哪个考场进行考试?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续考试中仍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安排在发热考场考试。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体温恢复正常的考生便可到普通考场参与后续考试。12.考前健康状况异常的学生,怎样进入考场?在哪个考场考试?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包括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应安排考生在隔离考点考试,其准考证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转交考点。考生凭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应考证明经专用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测温时,出现了发热等异常情况,考生可稍作休息调整,再次进行复测。若仍体温异常,考点会安排专业医护人员再次进行评测。若确定为发热,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安排在发热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经专用通道进入考点。13.高考考试时间以考场挂钟为准吗?考场内所置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14.考生着装有何要求?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15.考试时,可以向其他考生借文具吗?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16.高考考试时,考生获得答题卡后,有哪些注意事项?试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得到答题卡后,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用2B铅笔填涂自己的座位号。注意: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老师填写,考生禁填。17.高考考试时,考生获得试卷(卡)后,有哪些注意事项?考生得到试卷(卡)后,考生须立即核对试卷(卡)是否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发现上述问题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18.高考考试时,考试条形码的使用有何注意事项?条形码作为扫描中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有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立即报告监考员。在监考员粘贴条形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若发现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与本人不符,应立即举手询问。19.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可以询问吗?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20.考试的答题卡可以折叠吗?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1.考生得到试卷后,就可以开始答题吗?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提前动笔答题将按考试违纪作出处理。22.某一科目考试已经开考了,考生是否还可以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在14:45分后不得进入考场,其他科目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23.考生可以提前交卷吗?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24.考生考试作答的笔有何要求?考生开始作答时,选择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或钢笔书写。考生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等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25.考生考试时的书写有何要求?考生作答书写时,除一类模式高考相关科目、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和外语科外,所有科目一律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卷。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26.考生外语听力考试时,可以作答笔试部分吗?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答笔试部分(含免听力考试的听障考生)。27.考生答题时,可以在答题卡上作标记吗?考生不得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写和标记。28.考试的作图题可以用铅笔描绘吗?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描清楚。29.考生答题时,书写可以超出答题卡范围吗?考生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凡印有方格的试卷,要一字一格书写;一律不准使用添卷纸,也不准答在草稿纸上。30.考生答题时,想修改答案怎么办?答题时若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改错或用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31.考生考试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监考员询问?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32.考试过程中,可以上厕所吗?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33.考生考试时身体出现异常,该怎么办?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34.高考时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该怎么办?考生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35.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是否还需要安检?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须再次进行安检。36.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怎么处理?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但在本堂考试终考前30分钟以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只能在考点内指定地方等候。37.对提前出场的考生有何纪律要求?提前出场的考生要按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场;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38.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应注意哪些考场纪律?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以及手表、手环等计时器;在考场内保持安静;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题;在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39.考试结束时应注意哪些事项?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停止答题,否则将按考试违纪进行处理,并按照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逐一检查后依次出场。40.考生如违反考场纪律,有何处理措施?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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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职业技术学院设立“诚信考场”开启无人监考新模式

2020年12月31日,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正在进行期末考试的教育学院314考场与其他考场截然不同,考场内只见30名考生在埋头答题,却没有监考老师的身影。原来,这是学校设立的“诚信考场”。2021年1月起,教育学院2020级小学教育23班49名同学,参加了7门课程的诚信考试,开启无人监考新模式。“诚信考场”参与班级的考生要提前签署“期末考试免监考承诺书”,考场只设一名主考老师,不设监考老师。主考负责试卷的收发、清点学生人数、检查证件、填写监考记录等。考试前15分钟,全体考生将所带书包、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交到讲台,自觉按照随机编排的座位入座。开考前主考分发试卷,开考铃声响起主考离场,正式进入考试阶段,考试过程的纪律全凭学生的自我约束和彼此监督,期间学校会安排巡视员不定期巡视。考试90分钟后,答卷结束的考生自觉将试卷交到讲台,有序离场。1月1日上午,走进了这间“诚信考场”,考场内安静有序,考生们诚信守纪,专心致志地答题,无交头接耳的现象,也看不到带小抄的迹象,只听得到考生们翻阅卷子的声音和笔尖书写的声音。杨怡逸交卷走出考场,脸上带着些许的笑意。“我参加过这么多考试,还是第一次走进‘诚信考场’,这对我而言,是一次很棒的考试体验。”杨怡逸表示,本次在无老师监考的情况下考试,不仅仅是考成绩,更是考验大家的品格。“考试时没有监考老师在场,答卷时更轻松。”“这种方式很新鲜,不但能考出学业水平,还能考出自己的诚信水平。”参与过“诚信考试“的学生表示非常喜欢这种考试方式。学校校长姜明军表示,从2020年12月30至2021年1月1日这三天考试来看,无人监考考场里的考生用行动诠释了“信守承诺”的品质。“如今,诚信教育也是我们学院的一个特色教育,‘诚信考场’也是对学生的信任,学院也将以学生的自我教育为着力点,将‘要我诚信’转变为‘我要诚信’,在学生们的心里播下一颗‘诚信’的种子。”姜明军说。今后,学校将在保证效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细节,继续推进无人监考的“诚信考场”,让学校各个年级各个专业的学生,都自愿参与进来,在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学校和学生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将教育学生们,以诚信规范日常行为,诚信做人、诚信处事,把自己塑造成一名合格的诚信大学生,打造诚信和谐校园。【来源: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美神

2021年度全国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巴中考点4465人完成报名

通过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考点复审、考区终审、网上缴费五个环节,2021年度全国卫生类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巴中考点最终有4465人完成报名,其中护理学(士)报名完成1202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完成3219人、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完成44人。【来源: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不可止也

赵建仁深入2021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巴中考点巡考

3月13日,市政府副市长赵建仁深入2021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巴中考点巡考,看望慰问考务工作人员。赵建仁先后来到巴中二中、巴中中学龙湖校区考点,认真查看疫情防控、考试组织、安全保密、考场秩序、应急准备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情况。他指出,各有关单位和全体考务人员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何平市长关于考务工作指示要求,紧密配合,抓实抓细考务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各环节安全监管,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要提供细致周到的后勤服务,营造温馨的考试环境。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严肃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考试中的违规舞弊行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杜朝映,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张登宪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大狗民

干货!国考这1000+个岗位工作地点就在四川,岗位详情都在这儿了

↑ 点击上方“四川发布”关注我们准备考公务员的童鞋注意啦!……2018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明天就可以报名了!职位表也已公布!哪些单位在招人?哪些工作机会就在家门口?哪些岗位又与你的条件相符?别急!川叔已整理好工作地点在四川的岗位信息供你参考!国考职位表(四川版)注:川叔统计,此次国考涉及我省职位700余个,招录人数1000余人,包括税务局、海关、审计署等用人单位。下列信息表为川叔对招考简章筛选而来。招考职位、职位属性、面试人员比例等信息,请大家前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获取。成都-点击图片查看大图-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在2017年10月29日后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bm.scs.gov.cn/2018)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bm.scs.gov.cn/2018)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0月30日8:00至11月8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10月30日8:00至11月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1月8日18:00至1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2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7日9:00至22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7年11月16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4日10:00至10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试内容、时间、地点(一)笔试1. 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和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12月1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月10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下午 14:00-16:00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3. 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8年1月中下旬在考录专题网站查询。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然则若何

巴中市赴外引才再刷历史纪录

11月21日,第三届“智汇巴中·才领未来”赴高校专项引才暨“巴山优才”宣传推介活动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圆满收官。此活动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期间,先后到哈尔滨、重庆、北京、成都、西安等城市开展宣讲推介会16场次,并在重庆、成都、西安等6个城市设置面试考点,先后有1500余名考生参加面试考试。据统计,本次事业单位引才共接收线上线下简历8000余份,经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标准化面试,最终签订意向协议1319人,较去年增加619人,其中,有硕士研究生462人,较去年增加152人,“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418人,较去年增加217人,多项指标增幅超50%。企业引才共收到线上投递简历500余份,择优确定面试人选235人。【来源:巴中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失饪

2020年四川法考考试时间公布 还有这些事情需要注意

人民网成都7月16日电 据四川省司法厅网站消息,16日,四川省司法厅发布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公告如下——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四川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2020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对于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cn)。(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放宽政策1.报名时户籍在司法部确定放宽地区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四川省共72个县(县级市、区)为放宽地区,包括:叙永县、古蔺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嘉陵区、南部县、仪陇县、阆中市、屏山县、广安区、宣汉县、万源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市、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2.符合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3.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考。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的,不得再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四)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五)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四川省不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点考场。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二、客观题考试(一)报名方式与时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户口簿照片应当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上传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衣着端庄。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眼睛或佩戴首饰、化浓妆,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圆领衫照、艺术照、侧面照、手机自拍照、制式警服(军装)照等,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等PS制作。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考试期间,照片将与考生进行人像比对,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会影响身份核验。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并妥善保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更新并通过确认的,将无法完成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三)考区考点设置1.全省21个市(州)全部设置为计算机化考试考区。2.因疫情防控,为减少人员跨区流动,避免疫情变化影响参考,请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报名参考。各考区机位数量有限,机位先报先得,以报名交费成功为准。报名人数达到该考区机位上限时,请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考。(四)考试内容与科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五)考试时间与方式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全省各考区全部实行两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报考人数、防疫需要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具体为:第1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第2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六)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七)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三、主观题考试(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二)考区考点设置全省21个市(州)除设置纸笔考试集中考区外,其他全部设置为计算机化考试考区或计算机化考试合并考区。(三)考试内容与科目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四)考试时间与方式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五)打印准考证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六)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四、考试费(一)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5号)和《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部门确认,四川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收费标准为122元/人,主观题考试的收费标准为70元/人。(二)交费方式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或支付宝账户,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三)交费时间1.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2.主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四)交费提示1.报名人员在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2.报名人员登录系统点击在线支付按键后,系统自动为报名人员分配机位,并开始锁定,在60分钟内完成交费的,即核定机位,完成报名。超过60分钟未完成交费的,系统将释放锁定的机位。3.报名人员需考试报名费发票的,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限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四川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五、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有关事宜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按照我省公告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名事项,在我省设置的考区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等事项,与内地(大陆)报名人员相同。六、考试要求和纪律(一)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除准考证上规定的文具外,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其他自备文具、耳机、计算器及各类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疫期携带的手机,用于出示健康码、出行码等,经查验后必须存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二)全省各考点全部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查验和人像比对,所有应试人员须进行人脸拍照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扫描验证,应试人员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为避免拥堵,应试人员应当按照本考区司法行政机关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自觉配合有关验证,按序入场。(三)考试过程中,如遇无法登录、信息有误、考机或网络故障,以及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在座位上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等待处理过程中,请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及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因自行处置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应试人员承担。(四)草稿纸统一配发,不得自行携带和带离考场。(五)所有考场将使用高清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以及金属探测仪、无线电监测等多种防作弊设备,请应试人员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及时关注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相关公告、通知,自觉配合做好安全查验检测、信息情况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七、资格审核授予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八、其他事宜(一)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时设置的登陆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操作。(二)报名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务必内容清晰完整,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彩色、黑白打印均可)。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有效期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或考试现场办理。(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四)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六)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七)四川省司法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司法部安排,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八)本公告在司法部官网、四川省司法厅官网、12348四川法网、四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九、政策咨询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陆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向各市(州)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咨询。1.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咨询电话:028-86262072、862662072.自贡市司法局(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咨询电话:0813-86186193.攀枝花市司法局(攀枝花市炳三区佳联路5号)咨询电话:0812-33371744.泸州市司法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1号)咨询电话:0830-31969375.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咨询电话:0838-25081306.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科创园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西楼)咨询电话:0816-2266162、22652127.广元市司法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咨询电话:0839-32293538.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遂州北路68号)咨询电话:0825-22202739.内江市司法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咨询电话:0832-202780710.乐山市司法局(乐山市龙游路西段205号)咨询电话:0833-2558348、255834211.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咨询电话:0817-5258955、226380112.宜宾市司法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西沿线龙金庙街1号)咨询电话:0831-822693613.广安市司法局(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咨询电话:0826-239219914.达州市司法局(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咨询电话:0818-212376315.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咨询电话:0827-528012016.雅安市司法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咨询电话:0835-223970917.眉山市司法局(眉山市东坡区岷东新区富牛大道与彭山路口交汇处东南角)咨询电话:028-3818610618.资阳市司法局(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天台路368号)咨询电话:028-2611019319.阿坝州司法局(马尔康市达尔玛街167号)咨询电话:0837-28520.甘孜州司法局(康定市炉城镇木雅路一段961号)咨询电话:0836-281135021.凉山州司法局(西昌市春苑路27号)咨询电话:0834-217256322.四川省司法厅(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咨询电话:028-86756796、86751097、86754397四川省司法厅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