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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计划扩招较多,预计多个专业接收调剂巨冢

安徽医科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计划扩招较多,预计多个专业接收调剂

4月7日,安徽医科大学发布了《关于我校近期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答疑》,具体如下:各位考生:现就大家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比较关切的常见问题集中答复如下,供大家参考。1、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预计什么时候公布?目前,教育部通知2020年研考国家分数线预计4月中旬左右公布,待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我校会尽快对外公布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往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A类)执行,学校不再另划复试分数线。具体我校2020年复试分数线要求以我校官网发布为准。)2、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多少?哪些专业会增加计划?是否接受调剂?2020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实际招生计划较目录初报计划增加较多,本校部分培养单位部分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比去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会有增加,学校正在研究分配,一经确定后第一时间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此外,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注意查看,我校法学、教育学、应用心理、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各学科门类一轮调剂预计都将接收调剂考生。3、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什么时候进行?复试形式是否有变化?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充分考虑考生及老师的健康安全和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及时向社会公布复试时间和形式。学校复试时间一旦确定,各培养单位将在一周左右组织复试,时间非常紧张,请考生们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我校所有缺额的专业将在一轮复试前接收调剂,一轮调剂成功的考生将与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同时参加第一轮复试。既有一志愿达线考生又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根据总成绩排名录取,调剂考生单独竞争缺额计划,具体见届时我校将会出台的《安徽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4、目前的成绩可否进入复试?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是否进入复试须待国家线公布以后根据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按复试方案公布的比例进行划定。5、可否提供硕士生历年录取情况?我校历年调剂、复试、录取等信息可以自行登录官网查询历史信息,研究生学院官网-招生工作-硕士招生的历年数据中查询下载。6、复试的具体内容及形式是什么?我校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由各培养单位或学科自主组织,具体内容及形式由各培养单位自定,请考生们按照上述三个部分认真备考。7、信息公布及咨询渠道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会及时通过安徽医科大学网站、研究生学院网站、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来源: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部分图片添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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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资讯|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查看说明:1.请考生朋友先浏览“招生章程”,了解报考要求及注意事项,再浏览“专业目录”;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2020年9月24-27日,网上预报名;2020年10月10-31日,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9-28日,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27日。3.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后期因推免生和“5+3”一体化转段生录取,拟招生人数会产生变动,最后的实际招生数要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4.如有疑问,请拨打安徽医科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咨询。一、培养目标及招生方式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各专业培养目标详见培养方案。招生方式: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转段三种招生方式。二、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及培养单位1.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5)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对于报考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将严格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全脱产学习。安徽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只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安徽医科大学管理。请“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谨慎报考。(6)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对于报考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2.招生计划: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为1958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83名(学术学位809名,专业学位1074名(含“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18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名(专业学位)。最终招生总计划数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的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安徽医科大学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分培养单位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为初步计划,包含招收推免生人数、招收统考考生人数和接收安徽医科大学“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人数。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接收安徽医科大学“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人数以10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安徽医科大学会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请考生关注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10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该专项计划数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3.培养单位: 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招收研究生的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见《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表》。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每年报到当天)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安徽医科大学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5. 各招生学科、专业有具体其他要求的,请参照招生目录备注中所列条件要求。四、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1.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医学门类各专业、生物学类专业、卫生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请报考临床专硕的同学特别注意)(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能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要求例如: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要求(1)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且必须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口腔医学各专业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其它专业招生要求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安徽医科大学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责任。五、推荐免试生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1. 推荐免试生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安徽医科大学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部分专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注:招收推免生占用所在专业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填报安徽医科大学,详见《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转段的“5+3”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五年本科毕业后经复试合格进入三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规培”并轨)研究生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也要占用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经过录取上报的程序。安徽医科大学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可接收“5+3”一体化转段考生。“5+3”一体化转段考生选报二级培养单位、专业、复试、拟录取等工作与推免生一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考、录取等后续程序。注:安徽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计划数的50%。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名单,将于10月25日左右在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其他报考考生查看参考。未被推荐免试生和(或)“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将用于招收统考生。六、考生报考有关事项(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等事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报考点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因容纳规模有限,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2021招生年度仅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含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2.网上报名:考生于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登录“研招网”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安徽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邮局能成功投递。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②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4.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复试时安徽医科大学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5.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6.其他: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等,请自行查阅。(二)初试考试科目: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参考书目见《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数学(一)和数学(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它为安徽医科大学自命题科目。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命题工作由安徽医科大学自行组织。药学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学位)由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由安徽医科大学自行命制。3.分值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为三门的,科目三(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四门的,科目三(基础课)、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三)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1.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安徽医科大学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安徽医科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内容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生源、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以安徽医科大学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八、录取及学制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安徽医科大学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度。安徽医科大学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有机结合的“差异化、动态激励机制”,参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被安徽医科大学录取的普通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直接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收费标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收费标准一致):十、毕业生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十一、博士点学科及重点学科《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中,专业名称前标“★”符号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符号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符号的,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十二、其他如在2021招生年度国家或安徽医科大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安徽医科大学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执行,招生信息以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严复

打扰了!这些学校“取消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总听上岸的学长学姐们说“选择有时比努力更重要”,这句话一点没错。其中一点就体现在择校上,有不少坑需要避开。比如按考研圈里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来说,一般院校普遍都是会选择照顾一志愿考生的,进行优先录取。但某些院校却不是,对这部分考生不太友好。如果院校不保护一志愿,意味着小伙伴可能会面临初试压分、和优质调剂生一起竞争等境遇,导致自己更难上岸。因此,本期就为大家盘点一下那些不保护一志愿的学校和专业。01初试压分这个问题说过很多遍了,初试压分的目的其实很明显,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得到更好的生源,不想录取更多一志愿考生,想把名额留给一些来自名校的高分调剂生。虽然每年都会有个别学校会这么做,但今年有些学校确实有点用力过度了。比如宁夏大学因为这事在微博热搜上挂了好几天,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一志愿实际上零人上线,有的甚至压到国家线以下,连调剂的机会都没了,寒了一大批考生的心。还有贵大,新闻与传播专业一志愿全部挂零,材料与化工专业共招68个名额,只有3个一志愿录取的。福州大学也是,很多同学微博反映说专业课分数太低,致使部分专业一志愿上线率不高,尤其是经管专业,普遍都招收大把的调剂生。这个现象微博上考生吐槽的很多,大家可以自行找一下,其中不乏华南师范、华中师范、江南大学这样的名校!至于有多少可信度,这个要大家更进一步查看才能得知,不可盲听盲从。02复试一志愿不优先录取1、广西大学作为B区211,广西大学一直是考生心中的调剂名校。每年调剂生多到爆炸,调剂生源也越来越优质。所以学校近几年来保护一志愿的力度越来越小,毕竟调剂过来的考生更优秀。在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广西大学明确点出了部分专业不再遵循“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2、河北大学河北大学化学学院19考研公告中称,“取消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所有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录取。网络上说河北大学不保护一志愿的信息不少,详细情况大家可以去查一下。3、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考研一志愿被刷掉了很多,小伙伴们可以去看今年的录取名单,调剂生过半。另外有学长学姐透露,每年的初试专业课都超纲。官网上的考试大纲一直沿用16年发布的,从未变过,但是试题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大纲了。03一志愿、调剂生一起复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一起参加复试的情况也是有的,虽然方便学校老师集中统一进行考核,但这也会一定程度上使得优秀调剂生被录取的几率增大,进而淘汰更多一志愿学生。比如今年广西大学法学院是调剂生和一志愿考生统一复试,法硕非法学最低调剂分数高达368分,而一志愿最高分才353分,并且还有大量的学生是310左右的。云南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专业一志愿和调剂一起复试,择优录取。青海师范大学:学科语文专业调剂生和一志愿一起复试。内蒙古财经大学:一志愿、调剂生同一时间复试。桂林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都宣布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批次复试。北京科技大学:大部分专业尽可能安排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一起复试。广西科技大学: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起复试也并不都是将一志愿和调剂生的成绩混在一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还有一种是将一志愿和调剂考生的成绩分开来排名,互不占名额。又或者是二者在同等条件下,一志愿会被优先录取。至于是哪种形式,童鞋们务必要查看清楚规则。比如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一志愿先录取。山西大学:电子信息专业虽然是一起复试,但适当保护一志愿。安徽医科大学: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根据总成绩排名录取,调剂考生单独竞争缺额计划。04优秀生源调剂计划根据往年情况,在调剂阶段,有些学校会设置“优秀生源调剂计划”,用来招收国家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的高质量考生。这个举措可能会使得个别学校有意多刷掉一些一志愿考生,把名额留给这部分学生,或者有的直接把这些指标划在统考名额里,对一志愿考生颇为不利。但还是有很多院校表示该计划不会占统考名额,如西南交通大学在20考研专业目录里,把这个专项计划人数明确标了出来。延安大学20考研设置优秀生源计划,单独复试、单列计划。19考研中国地质大学明确说明这个计划人数是在统考计划之外的。还有就是,并不是所有学校都有“优秀生源调剂计划”,并且微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截图,说是19考研某高校研招办老师通知说上面要取消这个政策。至于真假我们还不知晓,但就20考研的情况来看,设有该计划的高校确实是少了不少,没有了往年的热度,应该还是有几分可信度的。05一志愿复试晚这个虽然不涉及优先录取的问题,但对一志愿考生有相当大的影响,万一复试被刷了,复试时间又很晚,优质调剂资源的可选择性大大降低了。比如20考研有极少数学校竟然6月上中旬才开始一志愿复试,像成都中医药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要知道调剂时间在5月20号就已经开通了!(青海民族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这种情况每年都有,个别学校按着佛系招生的原则,不急不缓。网上吐槽最多的有西南交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等院校,想考这些学校的,需要考虑一下这个因素。虽然上文列了这么多高校,看着挺吓人,但大家也不要恐慌,这些毕竟是极少数院校才有的操作,绝大部分学校还是很保护一志愿的。另外,上文所涉及的院校都是网上大家重点吐槽反馈的,这里仅是说明总结,并不对该院校有任何主观上的恶意哈~如果各位童鞋有补充,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本文来源考研人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可谓忧矣

数十所高校公布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扩招幅度有点大

近日,各地高校陆续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办法,“考研大战”开始进入下半场。2020年2月28日,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曾表示,今年将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计同比增加18.9万,扩招增长幅度超过20%。距离硕士扩招政策公布两个月后,各省和各大高校纷纷公布了2020年硕士生的招生计划。从实际情况看,今年硕士生扩招名额可能超出很多人的预期。▎各省研究生扩招大PK国家公布研究生扩招的消息后,各省纷纷响应,包括湖南、上海、天津、贵州、湖北、广东、江西、河南在内的省份公布了各自的扩招计划。作为教育大省,河南省今年的扩招幅度较大。河南省教育厅表示,将最大限度地扩大招生规模,力争把全日制研究生规模扩大20%以上。天津的扩招幅度也不小,总体增幅达22.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3594人。上海则明确,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增加15%,对考生吸引力更大的部属高校,则没有明确表示扩招计划。此外,湖南、贵州、广东、江西也有宣布各自的扩招计划。▎高校大扩招:部分高校超千人截止2020年4月29日,各大高校也陆续发布了2020年考研招生计划,其中10余所高校增加超过1000人,不少高校已扩招幅度超过50%。双一流高校方面,广西大学、暨南大学、云南大学、宁波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等扩招数量都较多。根据广西大学3月5日发布的公告内容,广西大学2020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人。去年广西大学全日制共招收3225人,今年预计同比增长33%。据宁波市教育局官网消息,宁波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指标获批3340名,比去年净增1008名,总体增幅达44%,在校研究生规模有望突破8000人。4月26日,云南大学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近期工作答疑中宣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长20%以上。以2019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3500人、扩招20%计算,则2020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将在4200人以上。目前已公布招生计划的高校,非双一流高校成扩招的主力军,这些高校的硕士生扩招幅度基本都在20%以上。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消息,该校2020年共有220个学科、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4409人。此外,中国计量大学、南昌工程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安徽工程大学、沈阳理工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扩招幅度都超过了40%。▎扩招专业:临床医学等名额增幅大本次硕士生扩招,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人工智能等学科成“最大赢家”。今年2月28日,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曾表示,今年研究生计划增量,重点投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而且以专业学位培养为主,以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为主。3月31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第49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表示,广东省2020年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同比增长50%。高校方面,西南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计划招生指标经过两轮追加,实际扩招比例近30%;华中科技大学将扩招名额全数安排在医科。专家认为,此类安排与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直接相关,反映出当前社会在人才领域的现实需求。人工智能等国家战略需求专业也是扩招的热门专业之一。今年3月,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西安交通大学、郑州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均表示将在人工智能等学科扩招。▎扩招之外,高校需要做的还有很多研究生培养贯穿了高校的方方面面,招录仅仅是其中一环。今年硕士生史无前例的大扩招大幅度增长,将给高校后勤、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带来不少挑战。据报道,此前有多所高校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出:对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是本次硕士生扩招的重点。硕士生大幅度扩招带来的住宿紧张,可能是各个学校面临的首要问题。除了住宿问题外,教学空间、实验室等科研软硬件条件是否足以满足扩招后需求,也是高校必须加以考虑的。然而,物质条件等还不是最令人担忧的。在我国当前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下,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培养发挥重要的作用。如今硕士生招生大规模,高校是否有足够数量的优秀导师队伍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培养质量。此外,教育主管部门等对研究生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9年2月22日,教育部公布2019年工作要点。在高等教育方面,今年要开展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2019年2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要求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对学术不端“零容忍”。一面是研究生规模迅速扩大,一面是研究生培养要求越来越高。对高校来说,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来源:青塔

车攻

即将迎来2个坏消息!这下,考研er的日子不好过了……

同学们都知道,考研人数一年比一年多,竞争自然也是愈发激烈。除此之外,研究生近些年还有两个很大的变化,不知道有没有同学关注到?考研君已为大家整理好,赶紧一起康康吧,毕竟数月后这些可能和你息息相关。01越来越多的研究生或将不能毕业第一个消息是关于研究生分流淘汰机制,也就是说可能将有越来越多的在读研究生不能毕业。不仅考研比较困难,现在,读研也不简单,很多人因为论文问题不能成功毕业。· 2018年,江苏省应届毕业研究生按期毕业4.2万人,延期7256人,分流淘汰682人。·2019年,江苏省应届毕业研究生按期毕业4.2万人,延期8266人,分流淘汰758人。说实话,这两年清退的人数已经快接近万人了!真是有点扛不住!清华大学也曾出台过细致的“分流机制”,那么这种“硕士分流”的规定又将会引发怎样的趋势或现象?01对于导师来说,也许在选择研究生时会更谨慎地判断学生的科研能力。如果选择了一个不适合做科研或者是学习能力差的学生,延期毕业的虽是学生,但拖延导致科研任务无法顺利进行的话可是会让老师挠头的!02与以前不同的是,今后将采用严进严出的模式,编撰、拼凑,甚至内容缺乏营养的论文,更难通过盲审和答辩。03一大批进取心、自控力不是很强的学生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进取心势必会有所增强吧!也是一个不错的督学办法!怎么做才能防止“被分流”呢?未来的研究生们,赶紧学起来 ① 还在备考中的同学,在准备考试的同时做好心理准备,想清楚学业对自己意味着什么,然后自然会用努力规避“分流”!② 已经是在读的研究生们,建议制定清楚地未来规划,知道现在要做什么,将来会达到什么程度!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治学,少睡懒觉!谁都不会一直监督着你,只有靠自己!02部分高校不再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另一个坏消息之前考研君也曾提过《10多所高校明确不再为全部研究生提供宿舍!》高校下发规定明确不为全部研究生安排宿舍,分别是: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安徽大学、深圳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实行住宿申请制,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北京师范大学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北京理工大学录取为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除少数民族骨干、强军计划)的考生,不提供宿舍。复旦大学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也提到会协助全日制专硕以社会化的方式解决住宿需求,对此学校协调了社会资源,提供爱久公寓供学生选择。下表是2019级硕士研究生提供的住宿收费情况,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另外结算。学校会给专硕每月800元补贴,一共10个月。南开大学对于只面向非应届生招生的专业学位(一般指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提供住宿。清华大学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住宿。 来源:2021年招生简章厦门大学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类别的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和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新生除外)不安排住宿。来源:2021年招生简章暨南大学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也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来源:2021年招生简章安徽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助研津贴,学校不安排住宿。来源:2021年招生简章深圳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来源:2021年招生简章我们可以看到,部分高校除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外,对于专硕也将不再安排住宿。学校不安排宿舍的研究生范围较之前比起来更广了,这无疑也从侧面印证了,研究生扩招与宿舍紧缺的矛盾更加尖锐。我们在读书期间,主要的花费是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而大家都知道,学生的住宿一般是由就读的学校提供,基本上一年只需要800元左右的房租,如果在外面租房,花费将会提高10倍不止,因此大家都想住在学校,但是近些年一些高校却不再提供住宿。刚开始这只针对非全日制的考生,可是渐渐地有些院校对于全日制的考生也是不再提供住宿了!·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由于宿舍紧张,仅给全日制临床医学学硕提供一年住宿,后两年需自己解决。· 北京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简章: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硕安排住宿,培养地在北京的专硕不安排住宿。· 复旦近几年的宿舍也是越发紧张。从2019年起,专硕不再安排在校内住宿。也就是说,除了学费、生活费外,大家还要额外支出一笔住宿费。如果是在二三线城市的小伙伴勉强还算可以,但是如果是在北上海等一线城市,租房的费用高到离谱!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考研不易,读研更加不易,考上的学生一定要珍惜自己上学的机会,努力学习!正在备考的也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不是考上就是万事大吉,求学路上,还有很多磕磕绊绊!不过,考研君坚信这些和同学们圆梦的快感比起来不算什么,相信你们一定会笑到最后!

人与之名

这两所985高校也有扩招!扩招消息汇总

最近,很多院校都公布了扩招信息,但是北京985高校扩招的可能不大,已经有学生得到消息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今年没有扩招计划,还有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的考生发邮件咨询得到的回复也是无扩招计划。有人问小编,有没有985学校今年扩招了,有!2所!国防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公布学校无军籍硕士计划扩招100人,其中专业学位50人、学术学位50人;无军籍博士研究生计划扩招50人,其中专业学位7人、学术学位43人。国防科技大学此前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拟定招生计划:军人硕士研究生 1001 名(含非全日制 100 名),无军籍硕士研究生 440 名。国防科技大学2019年复试分数线如下,工学计算机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相对较高,无军籍复试线高出国家线70多分。2019年文理学院、电子对抗学院、前沿交叉学科学院、空天科学学院等有少量调剂缺额,但是国防科技大学一般不接受校外调剂。西安交通大学最近,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回复考生提问时针对考生关注的分数线和复试时间、扩招等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扩招计划已下达,主要是医学、人工智能。其他院校华东理工大学4月7日上午,学校在和平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会上,研究生院汇报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阶段工作,并通报了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情况及相关分配和使用原则。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非全日制)总数首次超过4000,较往年有较大增幅,其中,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名额增幅尤为明显。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在保持稳定性的原则基础上,继续向“四优一重大”倾斜,重点支持强势学科和一流本科专业,同时扶持学校规划布局的新兴及交叉学科。华东理工大学在去年9月份公布的2020硕士招生简章中显示,拟招生共3300余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00余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也就是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比原计划增加700人左右。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较2019年增加347人,学校在校研究生规模将实现新突破。今年将在数学化学、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农业等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类别的招生计划有大幅度增加。安徽医科大学4月7日,安徽医科大学官网发布了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答疑:2020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实际招生计划较目录初报计划增加较多,本校部分培养单位部分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比去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会有增加,学校正在研究分配,一经确定后第一时间公布,请各位考生我校官网。江苏海洋大学4月7日,江苏海洋大学办公室发布最新消息,提到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550人(全日制510人,非全日制40人),比起此前2020招生简章发布的470人,有一定增幅。

惠子闻之

这所院校调剂线下降15分!又有5所高校宣布扩招!

当前有很多学校和地区宣布扩招,并且名额充足:江西发展规划处答复考生询问,江西今年扩招比例约10%华东理工大学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会议中指出2020年招生计划(含非全日制)总数首次超过4000人,增幅较大,全日制专硕增幅尤为明显。目前,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已经公布预调剂的成绩要求:初试总成绩300分以上,单科45,60以上。这个单科分数线远远低于18年的调剂成绩要求(单科50,70以上)和19年的调剂成绩要求(单科45,75以上)。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2018年调剂要求: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2019年调剂要求: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2020年调剂要求:这个消息为国家线降分再添依据,单科成绩较往年的调剂要求单科分数有所下降。扩招通知西安交通大学在官网首页招生咨询里提到部分专业会有扩招:医学扩招主要是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没有扩招;人工智能方向的专业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的扩招还没有确定;会计专业不会有大幅增加,还是个位数。如果有小伙伴报考西交大,有疑问可以去招生咨询里面去咨询一下,老师们回复的还是挺及时的。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大幅增加,2020年招生计划较2019年增加347人,增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服务国家战略需要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农业等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类别,我校数学、化学、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农业等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类别的招生计划有大幅度增加。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大学发布了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补充说明,在浙江省扩招的形势下,成立了中国计量大学义乌研究生院。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驻义乌研究生院。安徽医科大学4月7日,安徽医科大学官网发布了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答疑:2020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实际招生计划较目录初报计划增加较多,本校部分培养单位部分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比去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会有增加,学校正在研究分配,一经确定后第一时间公布,请各位考生我校官网。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77名,较2019年增长73.13%。其中,学术型硕士58名,增长190%;专业型硕士219名,增长56.43%。这也再次表明,并不是所预计的学硕扩招比例会小于专硕,不同学校之间的差别明显。

大卫镇

大盘点!全国考研院校2021招简发布情况(更新至2020.09.16)

招生简章是考研er必须关注的内容之一,包含了院校的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等重要内容。现在是各大院校发布考研招生简章的高峰期,2021年的考研er在埋头学习,全力冲刺的同时, 也要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避免错过重要信息。下面,研学长将为各位考研er介绍2021高校研招最新消息,报考相关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研er要重点关注一下啦!01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农学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北京联合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城市学院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02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03 天津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04 陕西陕西科技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理工大学长安大学榆林学院西安工程大学05 江苏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江苏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审计大学中国矿业大学06 辽宁东北大学07 吉林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吉林体育学院08 浙江浙江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湖州师范学院中共浙江省省委党校09 湖北中南民族大学海军工程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江汉大学人文学院010 湖南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011 福建厦门理工大学福建师范大学012 安徽合肥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大学013 重庆重庆交通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理工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邮电大学014 河北河北经贸大学015 广东深圳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016 江西赣南师范大学南昌大学东华理工大学017 甘肃兰州大学天水师范学院西北师范大学018 山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聊城大学(MBA)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大学(MBA/EMBA)019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020 河南河南科技大学021 内蒙古内蒙古大学022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023 山西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024 广西广西科技大学025 海南海南师范大学026 新疆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027 贵州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2021年考研er想要了解这些院校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可以搜索研学长进入学长考研资料页。考研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漫漫考研路上,研学长会一直陪伴在各位考研er左右。祝2021年考研er备考顺利,考研成功!

癞蛤蟆

医学考研,专硕学硕能互相调剂?提醒一句:其实并不是

大家好,我是硕士小凡。前几天,已经发了好几篇关于医学考研的文章。为什么医学生都想要考研?医学硕士的专硕学硕,到底有什么区别?医学考研的同学要知道,报考专硕学硕,考的不是同一份试卷很多人看完这些文章,在文章下评论到,医学考研,专硕可以调剂学硕,或者是学硕可以调剂到专硕。真的是这样的吗?今天就告诉大家,二者一般不能相互调剂!前面的文章已经讲过专硕学硕考的不是同一份试卷。下面就具体找找各个不同层次的学校(985高校,医科大学及医学院)招生简章给大家看看。下面这段话,来自于复旦大学临床医学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院内调剂复试通知。二、调剂原则第一轮调剂复试: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仅限在学术学位专业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中进行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考生仅限在专业学位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中进行调剂。第二轮调剂复试: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实际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报考科学学位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大家看到上面的描述了吗?报考学硕的同学只能在学硕内调剂,报考专硕的同学只能在专硕内进行调剂。下面这段话,来自于安徽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轮生源调剂方案。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至有空额的学术型专业,但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至有空额的专业学位专业(含同一学科内部),一志愿报考非临床(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临床(口腔)医学,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不能互调。大家看到上面的描述了吗?报考专硕,可以调剂到有空缺名额的学硕,但是学硕不能调剂到专硕。下面这段话,来自于新乡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该调剂通知里并未明确指明学硕专硕的调剂原则,但是说了一句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要知道,学硕专硕的考试,西综试卷一般都是不同的。所以,从侧面也反映了,这是不能调剂的。当然,凡是无绝对,原则上这一词,则是留下了可以回旋的空间。看完上面各个不同高校的调剂通知,相信你也明白了一些。对于热门学校而言,学硕专硕根本是不可能相互调剂的。要知道,各个专业一般都不会缺人。对于一些医科大学和医学院来说,专硕是可以调剂学硕的。所以,大家在报考院校之前,一定要了解好各个学校的招生特点。多看看招生院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多多咨询。今天就先聊到这里,我是硕士小凡,欢迎大家留言、转发、提问。我会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罪或罚

@高考生和家长:临近高考,各高校陆续发布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6月17日,记者从省内多家高校了解到,我省各高校通过学校官网或许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陆续发布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记者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到,国内大部分高校均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了学校招生章程。据悉,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同时,它也是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志愿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记者了解到,相对招生简章的重视,不少考生和家长不太注意高校招生章程,事实上,作为考生和家长要关注招生章程需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学校名称、所在地址、分校校区、投档比例、录取规则等。以投档比例为例,从公布的招生章程来看,各学校对于招生的提档比例不一,有100%、105%、110%和120%;提档比例的不同,意味着你进学校提档线后,滑档的概率程度不一;从录取规则来看,有的学习注重分数优先,有的注重专业优先,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之前要关注学校是否专业级差和相关具体录取规则。除此,还有各高校对加分的认同不一,有的学校提档认可加分,可是专业不认可加分,有的学校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在现有知分提报志愿的规则下,考生最好在填报学校和专业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相关详细招生章程考生和家长可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查看。相关链接:看看已经公布的贵州部分高校招生章程1、贵州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部省合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专升本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第十一条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即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有特殊投档、录取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第十二条 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第十三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1.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3.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本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cn)4.面向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6.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2)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3)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考生范围;(4)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数以考生文化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果出现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5)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该计划所招学生就读于贵州大学人武学院校区。第十四条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招生1.音乐表演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仅在贵州省内招收西洋乐器、美声唱法的考生,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分值的50%,音乐类专业成绩均须通过生源省音乐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资格且省内考生成绩不低于200分、省外考生成绩不低于专业满分成绩的65%。本专业与美国特洛伊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特洛伊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特洛伊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 “音乐表演”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特洛伊大学的音乐类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艺术类相应批次投档录取。2.英语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70%。本专业按商务英语方向培养。本专业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曼斯菲尔德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不低于61分)或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且满足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英语”本科毕业证书、“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曼斯菲尔德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3.金融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该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70%。本专业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年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选送到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商定的121项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金融学”本科毕业证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上述三个实验班专业的学生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凡进入实验班项目的学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实验班教学计划安排(含国外学习阶段)完成学业,未进入国外学习阶段的学生,将编入下一年级121项目实验班相同专业学习,直至完成该项目培养计划安排(含国外学习阶段)方可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学位。三个专业实验班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能转入该实验班对应的普通类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cn)第十五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当地省(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两科B(含)以上,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若分数相同,依次按AA、A+B、AB+等级顺序原则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英语、音乐表演、金融学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大学法语、大学德语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不限。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情况: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收费情况:(一)贵州大学按普通本科学生收取学费,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每生10800元/学年、英语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4920元/学年;(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费用;(三)本项目合作单位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向学生收取其他相关费用。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1.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根据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3.新生入学后,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除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的音乐表演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第二批次专业新生外)。第二十三条  奖贷(助)学金及就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国家助学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社会捐助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英方给予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国内不再给予资助。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信息公开网站:http://rso.gzu.e.cn联系电话:0851-88305150  0851-88305151  0851-88292075监督电话:0851-88292118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2.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邮政编码:550004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邮政编码:550025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毕业前,班级成绩排名前90%,达到推免条件,将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15%推荐进入北京协和医学院,实现“5+3”一体化培养),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第二十一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该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二十八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学校网址:http://www.gmc.e.cn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416211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cn3、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校概况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第二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四条 录取规则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一)录取原则1.文史、理工类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2.艺术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3.体育类(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二)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三)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一学习。(四)专业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8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除外)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五)按类招生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物理学、天文学专业按物理学类招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按电子信息类招生。以上专业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六)专项计划我校2020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第七条 联合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同时,我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缴费绿色通道”,对贵州籍建档立卡户学生,按383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费用。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十条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6701855,86701139(传真)举报电话:0851-83227014学校网站:https://www.gznu.e.cn省外已经公布部分知名高校招生章程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083;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本科学制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具体专业培养方向,以我校当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分配获得我校推荐报考资格考生的专业,其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第十四条 我校在调档及分配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第十五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我校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不低于B。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对相关特殊类考生的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简章为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cn,E-mail:zsbgs@buaa.e.cn,咨询电话:010-82317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2、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校。办学目标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党风监督员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和我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第十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整数位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整数位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在全国部分省份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当年相应招生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民族班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录取专业均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第二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两校联合办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艺术类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二十二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第二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经济管理试验班;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至信息科学技术。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需符合体检要求,否则学校可做退档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法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会科学试验班大类招生未分流前学费暂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待专业分流确定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补收差额部分;其余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恪守“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第二十六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admission@bit.e.cn;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3、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本科生教学主要安排在玉泉路校区,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所。三、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各省市招生计划:2020年,国科大将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河南、湖南、云南、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福建12个省市预计招收普通本科生共计392名,另外预计招收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8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计划数为准。我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经教育部批准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九、录取规则:1.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2.  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原则上应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将在对应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3. 通过统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参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通知。4.通过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报名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在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批次报名。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我校在专项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5. 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高招办录取文件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未确定录取规则的,没有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英语、语文、三门选考科目之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剩余专业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6.综合评价录取时,若出现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分项从高到低排序。7.各省级高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8.各省市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内容为准。9.中国科学院大学对保送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不高于1200元。十一、奖助学金: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新德基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十三、特殊说明根据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物理最低要求为A,另一科目最低要求为B;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10-88256029(纪委办公室)010-88256714(招生办公室)十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电话:010-88256215传真:010-88256215邮箱:bz@ucas.e.cn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cn学校网址: http://www.ucas.e.cn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8213,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方可申请转专业。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通过“英才学院”模式,选拔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实行动态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按照黑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网址:https://zsb.hit.e.cn)。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20年)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的理工科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双一流”A类学校。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第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度招生计划为1921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预留计划时,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通过,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如下: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5.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7.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强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8.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份,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800元/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每学年。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ustc.e.cn,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传真:6360322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63602591。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都市新闻记者 熊俊松编辑 高琴审校 廖波签发 沈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