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物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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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考研交流群:438424323下面是整理的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的大纲内容,以供各位考生参考。2017年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考试大纲第一部分刑法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二、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三、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第二章犯罪概念第一节犯罪的定义一、犯罪的定义概述犯罪定义的类型,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但书”的意义。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三、犯罪构成的分类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第二节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二、犯罪客体的种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第三节犯罪客观方面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二、危害行为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三、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然性、复杂性。不作为的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第四节犯罪主体一、犯罪主体概述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二、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三、刑事责任能力和其他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五、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第五节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二、犯罪故意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三、犯罪过失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第四章正当化事由第一节正当化事由概述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二、正当化事由的种类第二节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二、特别防卫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第三节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一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节犯罪既遂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二、犯罪既遂的形态三、对既遂犯的处罚第三节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三、对预备犯的处罚第四节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二、犯罪未遂的分类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三、对未遂犯的处罚第五节犯罪中止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二、犯罪中止的分类三、对中止犯的处罚第六章共同犯罪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一、共同犯罪的概念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三、共同犯罪的认定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一、任意共同犯罪和要共同犯罪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第三节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第七章罪数形态第一节罪数形态概述一、罪数的概念二、罪数的判断标准第二节实质的一罪一、实质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二、继续犯继续犯的概念;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意义;继续犯的处断原则。三、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四、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特征;结果加重犯的处断原则。五、法条竞合犯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犯的概念;法条竞合犯的特征;法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第三节法定的一罪一、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二、结合犯结合犯的概念;结合犯的特征;结合犯的处断原则。三、集合犯集合犯的概念;集合犯的特征;集合犯的处断原则。第四节处断的一罪一、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二、连续犯连续犯的概念;连续犯的特征;连续犯的意义;连续犯的处断原则。三、牵连犯牵连犯的概念;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的处断原则。四、吸收犯吸收犯的概念;吸收犯的特征;吸收犯的形式;吸收犯的处断原则。第八章刑事责任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一、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的特征。二、刑事责任的地位刑事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一、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根据的学说;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刑事责任解决方式的学说;刑事责任解决的几种方式。第九章刑罚概述第一节刑罚的概念和目的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二、刑罚的目的刑罚目的的概念;刑罚报应的观念;预防犯罪的目的;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第二节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一、刑罚种类概述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三、主刑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适用;死刑的限制;死刑的执行方法。四、附加刑罚金的概念;罚金的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第十章量刑第一节量刑的概念和原则一、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二、量刑的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第二节量刑情节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种类二、法定情节法定情节的概念;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三、酌定情节酌定情节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节的种类;酌定情节的适用。第三节量刑制度一、累犯累犯制度的意义。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再犯的区别。累犯的刑事责任。二、自首自首制度的意义。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三、立功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四、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五、缓刑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果。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法律后果。第十一章刑罚执行制度第一节减刑一、减刑概述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与改判的区别;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二、减刑的条件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四、减刑的程序第二节假释一、假释概述假释的概念和作用;假释与释放的区别;假释与减刑的区别;假释与缓刑的区别;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二、假释的条件对象条件;限制条件;实质条件。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四、假释的法律后果五、假释的程序第十三章刑罚消灭制度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一、刑罚消灭的概念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第二节时效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二、追诉期限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第三节赦免一、赦免的概念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二、我国的特赦制度第十三章刑法各论概述第一节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一、刑法各论及其研究对象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联系。三、刑法各论的体系犯罪分类和排序。第二节罪状、罪名、法定刑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二、罪状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三、罪名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四、法定刑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第十四章危害国家安犯罪第一节危害国家安罪概述危害国家安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十五章危害公共安罪第一节危害公共安罪概述危害公共安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杈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十七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强制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十八章侵犯财产罪第一节侵犯财产罪概述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十九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非法获取国家秘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组织考试舞弊罪,代替考试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管理义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虚假诉讼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污染环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二十章贪污贿赂罪第一节贪污贿赂罪概述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二十一章渎职罪第一节渎职罪概述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人员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为广大学子推出2018考研精品网课、2018乐学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还会根据每年的考研大纲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哦~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选择考研辅导班,就选!推荐阅读》》》2017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解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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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各省市及研招院校2021硕士研究生考试网报公告陆续发布,近日各省份院校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也在陆续公布中,为了各位考生能方便并且准确的查到网上确认信息以及报考点信息,小编整理了“2021考研网报信息: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东药科大学考点(代码:4432)网上确认公告”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们。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443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模式为网上确认。 凡是选择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4432)并符合本考点网报公告要求的考生,通过网络(建议使用手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待考点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手续。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11月9日16: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所需材料)。 审核未通过考生需要补充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2:00。 网报确认期间接受咨询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二、网上确认步骤 (一)考生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扫码登录并完成确认)。 (二)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上传照片: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及考试。 1.准考证照片: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jpg或ipeg格式,宽高比例3:4;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正负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缘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面显示。 3.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平衡;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被手指捏住)。 以上照片,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并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真实有效,不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照片翻拍)。 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 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 4.广州高校2021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广州高校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5.广州市户籍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广州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学生证或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2)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及索引页(无索引页可不提供)。 6.广州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上传(1)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及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等;(2)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及索引页(无索引页可不提供)。 7.广州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及索引页(无索引页可不提供)。 8.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非广州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2)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派遣证明或所在实习管理部门开具的接收证明。 9.非广州市户籍的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2)广州市工作证明或工作合同、广州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6-10月份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2020届毕业生提供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10.非广州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上传(1)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及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等;(2)广州市工作证明或工作合同、广州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6-10月份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2020届毕业生提供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11.非广州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广州市工作证明或工作合同、广州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6-10月份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2020届毕业生提供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12.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1-11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1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1-11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14.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1)军人身份证件;(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5.有以下情况的考生,还需要上传学历、学籍等证明材料 (1)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的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及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2)网报未通过学籍或(学历)校验的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须上传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三、特别提醒 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将会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及学信网短信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确认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 系统反馈“审核通过”的考生说明您已经完成了2021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请认真准备考试。 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修改材料再次提交审核。如网上确认提交的报考材料2次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一定要在11月9日16:00前与我办电话联系确认审核不通过原因,并在按照要求更正信息后完成确认。 ★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网上确认期间咨询 网上确认期间现场咨询电话:020-39352060原文标题: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东药科大学考点(代码:4432)网上确认公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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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复旦大学060200专门史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学校名称:复旦大学学院名称:历史学系年份:2018专业代码:060200专业名称:专门史总分:330.00小科(满分=100分):55.0大科(满分>100分):180.0说明:1、本数据不含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少干及退役大学生士兵)2、各院系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计划数制定不低基本分数线的复试基本要求。考生须达到院系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