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过界
专栏作者
推荐
最新
查看
-
>第一章法律的起源与演进1.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形式(叫罗锅关城)叫–;–;教–;–;教会法罗–;–;罗马法锅–;–;国–;–;国王的赦令关–;–;惯–;–;地方习惯法城–;–;城市的商法2.英美法系的特点(保程普[者],系判官[也])保–;–;保守性–;–;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和“向后看”的思维习惯程–;–;程序–;–;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普–;–;普通法–;–;以英国为中心,以普通法为基础系–;–;系统性–;–;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判–;–;判例法–;–;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官–;–;法官–;–;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的作用3.大陆法系的特点(学典分骡马)学–;–;法学–;–;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典–;–;法典–;–;实行法典化分–;–;分工–;–;明确立法与司法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骡马–;–;罗马法–;–;继承罗马法4.两大法系的区别(缘分编程)缘–;–;渊–;–;法律渊源不同分–;–;分类–;–;分类不同编–;–;编撰–;–;法典的编撰不同程–;–;程序–;–;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5.社会主义法的特点(国人强权)国–;–;国家意志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人–;–;人民性和阶级性的统一强–;–;国家强制实施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1.几种非马克思主义法学主要观点及其代表人物阿神理膝盖–;–;神意论(阿奎那);理性论(西塞罗、盖尤斯)活鬼忆卢梭–;–;规范论(霍布斯);意志论(卢梭)什么制黑糠–;–;事物性质论(孟德斯鸠);自由论(黑格尔、康德)傻民射庞德–;–;民族精神论(萨维尼);社会控制论(庞德)利耶?–;–;利益论(耶林)第三章法的作用1.指引作用的分类及标准(剧院确有鸡飞,[指引]够模糊)剧院–;–;具、原–;–;具体的指引和原则的指引(标准:够–;–;构–;–;构成要素)确有–;–;确定、有选择–;–;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标准:模–;–;行为模式)鸡飞–;–;羁、非–;–;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标准:糊–;–;幅度–;–;权限幅度)2.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生计教社交)生–;–;生活–;–;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计–;–;技术规范–;–;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教–;–;教育–;–;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社–;–;社会化大生产–;–;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交–;–;交换–;–;维护生产和交换关系3.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区别(对,前方基层!)对–;–;对象–;–;作用对象不同前–;–;前提–;–;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方–;–;方式–;–;存在的方式不同基–;–;基点–;–;考察的基点不同层–;–;层面–;–;所处的层面不同4.法的局限性的表现(犯人特色)犯–;–;范–;–;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人–;–;法律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特–;–;特点–;–;法律自身的特点产生的局限性(一概稳成)一–;–;意志性;概–;–;概括性;稳–;–;稳定性;成–;–;程序性色–;–;社–;–;社会因素–;–;法律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第四章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特征(独现本部)独–;–;独立–;–;由既相对独立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现–;–;现行–;–;由一国现行有效的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本–;–;本国–;–;由一国本国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部–;–;部门–;–;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2.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主客伐横木)主–;–;主次原则;客–;–;客观原则;伐–;–;发–;–;发展原则;横–;–;衡–;–;平衡原则;木–;–;目–;–;目的原则第五章法律要素1.法律规则的特点(粟裕裸体确可畏)粟–;–;诉–;–;可诉性;裕–;–;预–;–;可?性;裸–;–;逻–;–;合逻辑性;体–;–;合体系性;确–;–;确定性程度较高;可–;–;可操作性强;畏–;–;微观指导性2.法律规则的分类及标准(兽医强忍确为准,内鬼围城定[规则])兽医–;–;授、义–;–;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内鬼–;–;内、规–;–;内容规定不同)强忍–;–;强、任–;–;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围城–;–;围、程–;–;范围和程度不同)确为准–;–;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定–;–;确定性程度不同)3.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房内做饭)房–;–;方–;–;适用方式不同:同一案件可适用两个以上原则,规则要么适用要么不适用内–;–;内容不同:法律原则内容笼统模糊,法律规则内容具体明确做–;–;作用不同:相对于法律规则,法官更容易偏离原则作出裁决饭–;–;适用范围不同:原则具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适用范围更广4.法律原则的分类(石公鸡)石–;–;实–;–;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公–;–;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鸡–;–;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第六章法律的渊源与分类1.法律的一般分类(诚实一国根)诚–;–;成–;–;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国内法与国际法根–;–;根本法与普通法第六章.法制运行1.执法的特征(担猪贩活猪)担–;–;单–;–;单方面性猪–;–;主–;–;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贩–;–;泛–;–;内容具有广泛性活–;–;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主要指自由裁量权猪–;–;主–;–;主动性2.执法的原则(理发效率)理–;–;合理性原则;发–;–;法–;–;合法性原则;效率–;–;效率原则3.司法的特征(中专终背信)中–;–;中立性;专–;–;专属性;终–;–;终极性;背–;–;被–;–;被动性;信–;–;形式性4.司法的原则(独一瓶)独–;–;独立–;–;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一–;–;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瓶–;–;平–;–;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5.法律监督中几种形式1)专门行政监督([专门]审奸妇)审–;–;审计监督;奸–;–;监–;–;行政监察监督;妇–;–;复–;–;行政复议监督2)检察监督(法硕真神经)法–;–;法纪监督;硕–;–;所–;–;监所监督;真–;–;侦–;–;侦查监督;神–;–;审–;–;审判监督;经–;–;经济监督第七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1.法律解释的特征(按对价)按–;–;案件–;–;与具体的案件密切相关对–;–;对象–;–;解释的对象为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价–;–;价值–;–;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一般为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2.享有立法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专检法国30军团)专–;–;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检–;–;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最高人民法院;国–;–;国务院;30–;–;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军–;–;中央军委;团–;–;全国人大代表团3.有权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机关(专检法国省军)专–;–;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检–;–;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最高人民法院国–;–;国务院省–;–;省级人大常委会军–;–;中央军委第九章.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特征(意志内容合法)意志–;–;意志性,包括国家意志和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内容–;–;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合法–;–;合法性,根据法律规范而建立2.法律关系的分类(丽萍极朴素,绝相)丽萍–;–;隶、平–;–;隶属型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法律关系极朴素–;–;基、普、诉–;–;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和诉讼法律关系绝相–;–;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3.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补等离子,对猪!)补–;–;互补–;–;价值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等值–;–;整体数量上的等值关系离–;–;离合–;–;从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看,具有离合关系子–;–;制约–;–;法律运行上的制约关系对–;–;对立统一–;–;逻辑结构上的对立统一关系猪–;–;主–;–;价值取向上的主从关系4.几种不得成为私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共军危害文物)共–;–;公共–;–;人类公共之物或国家专有之物军–;–;军事设施、武器危害–;–;危害人类之物,如毒品、假药文物–;–;文物5.法律事实的特征(诡证法)诡–;–;规–;–;是一种规范性事实证–;–;证明–;–;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法–;–;法律意义–;–;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第十章.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的特征(抢一罗锅)抢–;–;强–;–;强制力–;–;法律责任的追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潜在保证一–;–;义–;–;义务–;–;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罗–;–;逻–;–;逻辑–;–;具有内在逻辑性锅–;–;果–;–;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就是承担不利后果2.法律责任的构成(主体因过损法)主体;因–;–;因果关系;过–;–;过错;损–;–;损害事实;法–;–;违法行为3.归责原则(自称英法)自–;–;责任自负原则;称–;–;责任相称原则;英–;–;因–;–;因果关系原则;法–;–;责任法定原则4.免责的条件和形式(布什自宫,有人协助)布–;–;不–;–;不诉免责;什–;–;时–;–;时效免责;自宫–;–;自、功–;–;自首、立功免责有–;–;有效补救免责;人–;–;人道主义免责;协–;–;协议免责;助–;–;自助免责第十一章.法治国家1.权利保障原则([权利保障]一等人)一–;–;一致–;–;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等–;–;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人–;–;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2.法治国家的标志(执意监人体)执–;–;执法–;–;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正的司法体制意–;–;意识–;–;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监–;–;监督–;–;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人–;–;人员–;–;高素质的执法、司法人员体–;–;体系–;–;完备而良好的法律体系3.法治的价值基础和取向(多人自评)多–;–;多元化–;–;法律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对一切正当利益予以无歧视性差别保护人–;–;人民主权–;–;法律必须体现人民主权原则自–;–;自由–;–;法律必须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评–;–;平等–;–;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十二章法律与社会1.法律与生产关系([法官]内心变,选[温]家宝否?)法官–;–;法律、关系–;–;法律与生产关系1)经济基础对法律的决定作用内–;–;内容–;–;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基本内容心–;–;性质–;–;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性质变–;–;变化–;–;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法律的发展变化2)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选–;–;选择和确认量家–;–;加–;–;加速或延缓宝–;–;保–;–;保障和促进否–;–;否定、阻碍或限制2.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关系(产妇思母体,表叔沉稳施暴,内功出手!)1)一致性产妇–;–;产、服–;–;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思–;–;指导思想–;–;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母–;–;目的–;–;所追求的目的在根本上也是一致的体–;–;体现–;–;都体现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要求2)区别表–;–;表现形式不同叔–;–;属–;–;意志属性不同沉稳–;–;程、稳–;–;程序化程度和稳定性不同施暴–;–;实施、保障–;–;实施的途径和保障的方式不同3)相互作用内–;–;内容–;–;执政党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功–;–;功能–;–;二者是在功能上互补的两种社会调控手段出–;–;促–;–;促进–;–;执政党政策充分发挥作用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法的实现手–;–;手段–;社会主义法是贯彻执政党政策、完善和加强党的领导不可或缺的手段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玉人不出嫁,适时表外形)1)两者关系玉–;–;育–;–;教育–;–;社会主义法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人–;–;认–;–;确认–;–;社会主义法将社会主义道德加以确认,予以强有力的保障不–;–;补–;–;弥补–;–;社会主义道德可以弥补社会主义法的不足出–;–;促–;–;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实施具有促进作用嫁–;–;价–;–;价值指导–;–;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制定的价值指导2)两者区别适–;–;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有交叉但不完全相同时–;–;时间–;–;起源和存在的时间不同表–;–;表现形式不同外–;–;外部约束力不同形–;–;形成方式不同询师兄,询师姐,找研友,找资料,求指导,谈经验,请加QQ群部落:116054000> 更多
-
考研调剂主要是给考研初试成绩不太理想的同学们继续进行研究生学历深造的机会,如果需要进行调剂,目标是调剂到一个差不多的学校,需要你根据自己的分数和要调剂院校的复试情况,及结合该院校的调剂信息进行。小编整理“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考研调剂信息”文章,为大家及时发布2019考研调剂信息。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研究生总体招生计划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现新增2018年研究生调剂计划一个。调剂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调剂要求: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剂信息发布地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3月27日10:30---15:30调剂程序:严格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程序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383121763831232特此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3月27日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考研调剂信息”文章,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考研调剂信息尽在调剂频道! 更多
-
一、招生说明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约1700人(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各招生方向的招生人数为参考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3.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政策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以定向在职学习为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部分考生可采取脱产学习方式;学费为8000/年,学制3年;所有学费标准均不超过经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4.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委培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5.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1252)的考生,一律按定向委培政策执行。二、报考学历要求(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451)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须有三年以上职业学校或普通中小学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三、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学籍认证报告(往届生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现场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6.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8.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0.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1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byxx”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四、初试和复试(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待教育部科目采集完成后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四)复试1.复试办法将于2021年3-4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专业笔试及面试;③心理素质测试;④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专业主干课程加试。五、录取1.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由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研成果或通过我校创新选拔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3.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网址:http://yjs.hbut.e.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六、其他事项1.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或与相关学院联系。2.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网址:http://yjs.hbut.e.cn/),也可与各招生单位联系。3.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4.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阅读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例相关规定。 更多
-
姓名:袁琳性别:女 职称:副教授学院:信息管理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信息需求与服务、信息资源建设袁琳,女,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图书馆学系党支部书记,湖北省图书馆学会读者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于2006年度获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鉴定工作信誉良好专家”。研究方向:信息需求与服务、信息资源建设开设课程:信息用户与服务;图书馆与信息中心管理;信息需求与服务研究科学研究:1.主持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文献信息服务模式及网络课程的开发2.参加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多项主要学术论著:1、《读者服务组织与管理》;2、《中国图书馆藏书发展政策研究》(该著作于2004年荣获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二届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著作二等奖);3、《中国图书馆事业20年(图书馆基础理论)》;4、《图书馆信息服务与管理》;5、《信息资源共享》;6、《图书馆管理概论》;7、《信息资源建设》;8、《数字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研究》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