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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考研奋进群:517560474今年法硕考试民法部分变动较为明显,整体上看2016年考试大纲中民法部分总共21章,2017年考试大纲中变动为20章。具体变动如下:在第一章绪论部分,没有太大的变动,只是在第一节民法概述部分增加了民法的性质,对民法进行了具体的定位,更彰显民法的重要性。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部分在原先五大原则的基础上增加可平等的原则,与民法的概念前后呼应,体现民法调整平等主体。在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三节部分,在原先的民事权利上增加了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强调了作为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更注重义务和责任的承担。同时本章删除了第六节个人合伙,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然会对法人与非法人组织进行调整,使其符合法治中国的需要,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个人合伙的删除归结于中国法治体系的完善。第三章自然人部分基本没有变动。在第四章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第二节部分删除了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将法的设立变为法人的成立,在《商法》公司法部分法人章节解述的非常详细,此处的变动体现了民商不分家的特色,十分合理。同时删除了非法人的组织类型。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此章形式变动较大。首先,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分类,增加了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负担民事法律行为和处分民事法律行为两大分类;其次为了凸显行为人意思的重要性,将意思表示单列为第五章第三节;再次将原先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直接变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后,将第六节无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分为三节分别为无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本章也由原先的六个小节升级为八节,由此可以看出本章在民法整体中的重要地位。法硕考试民法部分第一章至第五章,在2017年考试大纲中的具体变动就是我们上面的具体解说,希望大家能认真了解知识点的变动情况,特别是新增考点,因为在我们的考试考试中,新增考点属于考点,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法学团队祝愿大家考入期望的院校。了解更多信息请看考研大纲解析专题大纲就是考研的指南针,有了复习的方向,再往深往宽了去拓展,才能真正掌握考研知识。在此祝愿各位考研学子都能名题金榜,笑傲考研。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秋季集训营、专业课一对一 、精品网课 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一直为大家推出 考研直播课堂 ,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更多

  • 教育专硕和学硕分别考察311和333,虽然代码不同,培养目标不同,但是考察的内容有部分是相同的,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考研教育学复习知识点:学生学业评价”相关内容,供教育专硕和学硕的考生在零碎时间学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学生学业评价学业评价的概念一、学生认知学习的评价(一)认知学习评价的种类测验是最常用的,占主流地位。常用的类型有:1、准备性测验(诊断性测验和形成性测验)和结果性测验————据测验目的分准备性测验:在教学前和教学中进行用标准参照测验方法结果性测验:在教学后进行用常模参照测验方法2、标准化测验和教师自编测验标准化测验:具有较高信度、效度、较强的客观性————根据测验编制方式教师自编测验:随时进行,针对性强属于标准参照测验3、客观性试题测验和主观性试题测验————据测验试题的应答方式客观性试题测验:测验学生对基本知识的记忆和判断能力主观性试题测验:测验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靠性、有效性相对较低。(二)测验的有效编制1、有效测验编制的基本要素信度:可靠性、一致性程度效度:准确性、有效性程度有高效度,就一定有高信度,反之不成立2、测验编制过程a、明确测验目的b、界定测验试题难度c、确认测验的可行性d、提供测验的评定标准二、学生技能学习的评价(一)学生技能学习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内容:动作技能和心智技能方法:观察法(常用)、作品表现法、表演评价法等(二)学生技能学习评价实施(略)这一部分不重要,大致看看就行。三、学生情感学习的评价(一)学生情感学习评价的类型兴趣、态度、品德(二)学生情感学习评价的个案(略)(三)学生情感学习评价应注意的问题1、一般采用观察法、问卷法。重在诊断性、形成性评价,少用总结性评价。2、尊重学生的学习情感表现。(认可其差异性)3、应保护个人隐私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