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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自考本科毕业生想报考北大研究生,但有乙肝,担心因体检不合格不录取,希望大家多给建议

而民不争
杏里
不需要的。自考本科生只要你现在已经拿到毕业证书了,那么你报考北大,按普通本科生同等对待,不要发表论文之类的。

自考毕业,想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研究生可以吗?硕士,博士连读可以吗?跨专业可以吗?

宇也
曰可
自考毕业,可以考北大、清华的研究生,两校也有硕博连读的专业,也可以跨专业考,只是考北大、清华的研究生竞争很激烈,自考的没有多少优势,需要下狠功夫才能脱颖而出。

十分想考北大研究生,但我是自考本科毕业生且没有学位证,可以吗??

満州編
搭车人
你好牛,可以的,有毕业证就可以打击你吧 不好 你知道为什么每年三分之二的人考不上 申请哈佛 我挺你

我是一名自考本科毕业生想报考北大研究生,但有乙肝,担心因体检不合格不录取,希望大家多给建议

非所言也
子乎
大三阳不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立教育机构不断涌现的一个接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乙肝就学歧视”业已从高等教育蔓延到义务教育阶段,彻底消除“乙肝歧视”之路显得更加迫切、坎坷、艰巨和漫长。考虑到仅仅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这些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就被无理剥夺,也鉴于曾有那么多经过十年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也被迫休学,更鉴于无以数计的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劳动权利被变相剥夺,我们特别希望这样的现象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反思并进而从制度层面加以消除。 一、根据卫生部、中华医学会发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十项要点》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管理指南》(草案)等专业指导意见,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医学的专业判断,任何仅凭“莫须有”的主观臆断便剥夺或无视学生受教育权和劳动者就业权的做法不仅违反了国家反对歧视的有关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应有的科学精神。 1997年10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发布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管理指南》(草案)规定:HBsAg携带者与乙肝病人不同,他们不是病人,没有肝炎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化验正常。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不是通过正常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播,因此HBsAg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一般来讲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威胁。 2005年12月2日,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联合发布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之二认为: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HBV。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未被证实。 《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第四部分第(三)节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消除歧视。” 2006年9月21日,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一、二、七、八分别规定:一、乙肝可以通过接种乙肝疫苗和其他措施预防。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八、目前,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医学科技领域亦尚未攻克有些媒体广告宣传的“转阴”、“根治”等难题。 综上可见,根据上述权威的医学指导意见和《高考体检标准》已经解释了以下存疑: 1.乙肝病毒携带绝对不是不宜在校学习的疾病。 2.乙肝病毒携带在目前是无法根治的。 3.乙肝病毒携带没有休学治疗的必要,只需加强随访即可。 4.自1982年起,已经有安全有效的疫苗来预防,只要给正常学生注射乙肝疫苗,便可产生抗体,不会感染。如此,足以消除由于无知、偏见带来的校园恐惧。 二、“乙肝歧视”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令人窒息、令人绝望的破坏性力量,全社会都应摒弃歧视,特别是以普及知识、教书育人、授道解惑为己任的公立教育机构更应该身体力行,摒弃歧视,通过以身作则的示范效应,消除公众因为无知、偏见而形成的“乙肝歧视”。 ……针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积极的行动,它们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例如,国家人事部已经消除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乙肝歧视。 公立教育机构理应是“行为世范”的楷模,担负起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倡导关爱与包容、同情扶助弱者的使命,而不应当率先进行歧视、不顾“有教无类”的教育伦理,否则的话只会给少年儿童、青年学生的稚嫩心灵播下不公与仇恨的种子。 鉴于此,我们作为长期支持“反歧视”行动的学者和律师,向各部门郑重提出以下公民建言: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凡是有损学生受教育权的公共事件都应该尽快干预,尤其需要教育部高度关注涉及“乙肝歧视”的休学、退档现象的蔓延并积极地采取制度性补救和规范的措施。 由于“乙肝歧视”引发的休学、退档事件的陆续出现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社会各界都广泛关注。2006年9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和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联合召开了“高校乙肝携带者学生休学现象研讨会”。我们作为“反歧视”的学者和律师和来自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肝炎防治专家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的专家、教授、院士一道出席了该次研讨,大家形成的共识是对乙肝病毒携带学生的强制休学、退档没有任何法律、医学上站得住脚的依据,呼吁教育部门尽快采取有关措施加以遏制。 校方对乙肝病毒携带学生要求强制休学的法律依据是来源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节九条的规定,即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经治疗康复,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由于该管理规定有关因病休学的条文过于简单笼统,几乎赋予了校方不加限制的自由裁量权限,难怪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对于乙肝病毒携带学生的强制休学、退档之事表示束手无策、无从插手,有的甚至还表达了支持和认可的态度。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一位负责人对强制休学事件表态称:新疆大学的做法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并没有违规;学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让这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休学回家好好休养、治疗,是学校管理的需要,是负责任的表现。 但是根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高考体检标准》第一条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可见,仅仅乙肝病毒携带而肝功能正常的学生,高等学校是应该向其敞开大门的。 既然规定只有肝功能异常才受就学限制,那么我们建议:在实际的检测中没有必要进行乙肝大、小三阳的检测,直接进行肝功能检测即可。 但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是,一些学校通过滥用不受制约的自主权,变相颠覆了教育部的高考体检标准,使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学生报到后却仍被排拒于校园之外。 而且,校方作出的强制休学决定往往依据的是自行指定医院的诊断意见,缺乏中立性,作为相对人的乙肝病毒携带学生即便表示异议也无法要求听证、复议或申诉,他们显得非常被动和无助。当提起诉讼要求司法救济时,也常常是渠道不畅、结果不定,令人感觉无处可诉、无法可依,最终也当然是无果而终。以河北经贸大学乙肝休学案为例,法院以“系学校内部管理行为”为由,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均被驳回。可见,弱势群体维护受教育权的努力是那样的艰难和徒劳。 除解决听证、复议或申诉机制缺乏、诉讼无门之外,我们还切盼未来的因病休学管理规定的修改和完善,将更加尊重科学,更加明确、规范,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中华全国总工会应该充分体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弱势和无助,有必要从劳动者健康之隐私保护的角度,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起,推动通过立法形式来改变“乙肝歧视”产生的社会环境。 同消费者与商家的关系一样,单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注定是一个弱者,尤其是在就业竞争激烈的当下中国,在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基本不受约束的现状下,乙肝病毒携带劳动者已经成为就业歧视的主要目标。 目前,中国许多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都要进行入职体检,在此过程中有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无理拒聘。据中华医学会2005年1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52%的乙肝患者由于乙肝而失去了获得理想工作和学习的机会。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拟定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该法条赋予了用人单位无法想象的过大的权力,使其可以有理有据地进行乙肝检查,未来一旦用人单位的此项知情权被滥用,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势必无法遏制,愈演愈烈。 举凡劳工权利保障健全的国家一般都禁止或限制入职体检的做法,而且普遍将乙肝、艾滋等病原携带信息作为公民个人隐私进行严格的保护,更绝对不允许将此列为能否入职的评定因素。譬如,澳大利亚法律就明文规定,“除非在HIV/AIDS、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影响该工作的情况下,否则不应该进行针对HIV/AIDS、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雇佣前体检筛选”。 从上我们看到,“乙肝歧视”涵盖了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的保障、乙肝病毒携带的科学认知、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劳动行政部门应负职责等诸多问题。我们期冀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加紧统筹调研,尽快出台因应解决的对策与措施。 以上建议敬请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考虑、研究为盼。

北京大学有自考吗?

此三言者
其魂不罢
有。北京大学法律自考部招收对象:一、法律专科 应、往届高中、中专和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历学生,学制2年。二、法律本科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法律专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2、已通过法律专科自学考试12门以上课程的学生,学制2年。三、独立本科(非法律专业专升本)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扩展资料:其中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大学法律自考部

自考本科生能正常参加考研吗?有没有什么区别?

里人有病
高地战
可以。参加考研的条件具体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各类院校的考研均有不考数学的,具体跟考生报考的专业有关。扩展资料:考研的注意事项:1、首先,名校自身的软硬件条件都很优秀,师资队伍、科研条件、就业前景等因素都吸引着大批学生报考。2、其次,高校研究生扩招导致普通研究生毕业就业竞争力降低。再加上社会对名校的优先认可等各种原因,使得如今许多大学生对考研有种很强烈的“名校情结”,名校考研甚至已经成为考研的一种“潜”趋势。于是,考研呈现“扎堆儿”考名校的现象。尽管近年考研热度有所下降,但这种“名校热”依然还在持续。无论在软件方面还是硬件方面,名校的资源都是一些普通高校无法企及的。比如清华、北大、人大每隔两三天就会举办一场学术讲座,最多的时候会出现一天多场讲座的情况。除此之外,名校还会提供给学生学术交流、科研实践的机会,相对而言普通院校这种机会较少。3、不少人认为,如果在名校读研期间,能师从一位学术界的“大牛”导师,那么今后的学术研究,甚至毕业后的工作都可能会一帆风顺。即使是自己找工作,如有些名企招聘人才时会明确提出只招985和211院校毕业生,那么你就可以轻松越过这一关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生(一种学历)

自考研究生的含金量

天谴
苦茶香
其自考实行的是宽进严出的方式,成考实行的是入门考试制,一般考试通过后交钱就可以了。所以总结一下,自考的含金量是相对来说比较高滴,成考可能相对来说次一些。不过自考相对来说较难呢,还比较考验人呢。

自考本科能不能考北大清华研究生

梅兰芳
方程式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其实就是考研歧视。考研歧视主要说的就是自考生(也包括本科一般的非211院校本科生),在考研复试的时候,因为本科学历一般,而复试难以通过的情况。很多学校都说是一视同仁,但考研歧视的情况确实是有,说没有肯定是假的。不过,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我也知道一些来自考生,最后考上比较好高校的研究生,事在人为。因为本科不好,初试考第一还被刷下来,这种情况确实也有,但是应该说是少数。如果你打算考985高校这样的名牌大学的研究生,自考生在复试的时候多少肯定会吃点亏,但如果你确实很优秀,初试成绩非常高,复试表现的很出众,其实老师也愿意招收你。我是上海财经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去年毕业,当时班上也有一些本科是普通高校的同学,所以我觉得,你好好努力,把握自己的未来。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可以接着问,希望可以帮到你。

有没有自考本科生考到北大研究生

独脚龙
陌路雪
按照国家规定来说,只要有正规的本科学历都可以考取研究生,自考本科的学历也是国家承认的,因此可以考北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