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怎么样?

再接再厉
简发而栉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和资讯。

厦大的知识产权研究院和法学院的法律硕士有什么区别?

其于人也
生或死
  研究范围和侧重点不同,知识产权研究院侧重、专门研究知识产权;法学院研究范围比较广。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是根据2008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合作议定书》和省部会商要点的精神,由厦门大学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共建成立的集科研、教学、国际交流与社会服务于一身的多功能、高层次的知识产权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是中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厦门大学法学院已汇集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富有创新意识的学术梯队。在2005年、2009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法学学科评估中,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实力在全国法学院校中均排名第八。厦门大学法学院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拥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农业知识产权的主要研究机构

王戎
其于物也
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China Center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Agriculture,CCIPA),于2007年6月经中国农业科学院批准正式成立。中心是一个由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和专业人员组成,主要从事农业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研究的学术机构,旨在通过调查研究、交流合作、教育培训,促进学科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增进国际合作、加强人才培养、推动信息共享。中心职能——开展基础理论、政策制度、方法工具、信息数据、案例素材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推进信息交流、人员互访、共同研究、协作网络构建等形式的交流合作;致力于学科建设、讲座培训、研修考察、宣传普及等途径的教育培训。研究领域——植物新品种研究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政策,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发展趋势与对策,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及规划,植物新品种保护与育种创新、技术扩散、农业发展,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农作物种子管理。农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研究国内外农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及政策,农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战略及规划,农业专利保护与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扩散、农业发展,商品、地理标志与农产品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传承与农业发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研究国内外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制度及政策,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国际发展趋势与对策,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保护战略及规划,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主权与惠益分享,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多样性、农村发展。农业知识产权信息研究农业专利、植物新品种、商标、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领域的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农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与预警,农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技术研发与集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交流与人才培养

模仿犯
旷达
该中心在学术研究、交流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以下主要成绩:1、中心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起步早,基础扎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早在1986年即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并率先编写了以“知识产权法”命名的法学教材。迄今为止,中心研究人员主编有“高等教育法学教材”、“司法部法学主干课程统编教材”、“‘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自学考试教材”、“‘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等知识产权法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辅导书10余部。2004年5月成立知识产权学院,2005年,中心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2006年单独招收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和知识产权法学博士。此外,中心已经被批准为五个单独招收知识产权硕士的机构之一,并将于2007年招生。2、中心科研成果长久以来呈现数量多、质量高的特点。自80年代以来,中心承担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软科学基金项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及“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知识产权课题以及政府、企业委托研究项目40多项,出版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知识产权协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区域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等学术著作4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中心许多研究成果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曾获得全国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政府奖)、武汉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奖励40余项。3、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一贯注重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相结合,注重理论研究成果向实践层面的转化,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重大决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中心的许多科研成果都具有很强的社会实用性,对各级政府、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和知识产权战略具有相当的参考作用。中心参与了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或咨询论证工作,向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提交了多份建议报告,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仅自2004年以来,中心就为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国务院法制办、湖北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咨询报告12份,上述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采纳了中心提出的咨询建议。现在,中心正积极参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工作,承揽了2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研究项目。中心专职研究员吴汉东教授、曹新明教授、朱雪忠教授经过审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中心还接受委托正在编写《知识产权领导干部读本》,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2006年5月27日,中心专职研究员、主任吴汉东教授作为主讲人之一,应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上讲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当场指示要按照授课的分析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中心向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提交的咨询报告,也均有部分建议被采纳。此次授课内容还得到国内外各大媒体的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均作了报道,《法制日报》还连续三期推出访谈。日本《读卖新闻》也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有意推出专访。4、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是中心长期以来坚持的既定方针。同时,中心秉承着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国外(境外)有关机构和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自2004年以来,中心每年至少推出一期知识产权论坛,目前已经举办四次,分别是:(1)2004年5月24至25日,“网络时代的著作权保护”国际研讨会;(2)2005年4月22日至23日,“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3)2005年6月18日至19日,“后TRIPS时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4)2006年5月13日至14日,“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四次会议皆有来自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我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学者、实务届专家参加,编撰两本研讨会论文集,成为国内外学者切磋学问、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中心与日本文部省知识产权重点研究机构北海道大学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同时还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韩国等的10余所学术机构、大学及实体保持着密切联系,并广泛开展了学术交流、互派访问学者。同时,中心积极与国际顶级学者的对话。例如,德国马普研究所主任Straus教授,是国际知识产权学术界公认的权威和顶级学者,他就曾经于2005年访问中心并开设讲座,被聘为中心兼职研究员,并欣然同意担任中心创办的学术刊物《知识产权年刊》的顾问,还在德国以英文为中心刊物撰稿。中心在迎进来的同时,还积极地走出去,参加国际重大学术会议。中心专职研究员多次出访德国、法国、英国、美国、日本、前南斯拉夫、乌克兰等国家和港澳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30余次,发表主题演讲10多次。中心主任在2005年9月出席世界法律大会并发表演讲。中心在国外也有较大影响。中心在等东亚国家影响较大,日本文部省知识产权重点研究机构北海道大学曾多次邀请中心研究员参加日本知识产权研究课题。现在,随着中心与欧美国家交流的增多,中心在日本、韩国、德国、美国、英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德国马普协会主动与中心合作,开展了中德知识产权的比较研究;英国的Wales Aberystwyth大学于2005年与中心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美国伊里诺易理工学院也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与中心达成合作共识。5、中心研究人员长期致力于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教学。在本科生教育中,中心积极开发新课程、开设专题讲座。截止2006年,本科生必修或者可以选修的知识产权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知识产权实务等。同时,中心专职研究员还定期为本科生、研究生举办专题讲座,创办“知识产权三人行”特色讲座并已经举办2次。此外,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举办讲座50余次。在知识产权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依托民商法学硕士点和博士点,已招收16届硕士研究生和5届博士研究生,2006年,又设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硕士点,2007年独立的知识产权博士点也将开始招生。培养过程中,中心积极吸纳中青年教师和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重大项目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例如,由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及博士生、硕士生合著的《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一书,就被评为2002年度武汉市科技进步奖。如今,中心已培养了为数众多的优秀法学硕士和博士,这些毕业生已成为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业务骨干或领导骨干。此外,中心还接受境外留学生驻所学习、研究。目前中心接受日本北海道大学留学生3人,台湾地区留学生5人。

知识产权专业就业职位是什么?

父女情
慧寂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捉襟见肘,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几乎是空白。在国外,几乎每家跨国公司都有数百名知识产权法律专门人才。而国内大学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的只有北京大学、上海大学以及今年刚刚设立的同济大学。另外,还有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几所学校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高校学生中接受过知识产权有关教育的不足总人数的5%。据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秘书长郑胜利教授介绍,北大知识产权学院从1993年设立以来,共培养了375名毕业生,每年的学生不超过五六十人。以此推算,全国每年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不过千余人。从长远来看,至少要1万名以上的知识产权人才,仅仅是大型企业每家就需要3-5名这类人才,知识产权人才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市场紧缺使知识产权人才的就业行情一路看涨。据郑教授介绍,北大的知识产权毕业生一直是很抢手的,用人的大户是大型的企业,近来高新技术企业的胃口也越来越大。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应聘专利审查员的要求是有理工科学历,他们录用后需进行相关知识产权法规的培训,才可以适应审查员的岗位需要。对于招考专利审查员偏爱理工科背景学生的原因,郑教授分析认为,虽然知识产权学习的多是与法律有关的课程,但由于知识产权领域的是要接触到一些高科技、高技术项目等,因此有比较好的理工科基础,可以更好地理解认识这个技术或产品,再做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时也更方便一些。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院长同时指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学生的理工知识水平,因为行业的要求比较高,而从“后天”又很难补齐。理工科学生同时需要弥补的是沟通和表达能力方面的不足。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局是一个局么

两厘米
汤放其主
专利局是知识产权局的直属(下属)单位。

知识产权研究的知识产权研究

民也
吉格舞
作者 : 郑成思ISBN : 7801071050页数 : 211开本 : 32封面形式 : 简装本出版社 : 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日期 : 2005-10-1定价 : 20 元知识产权研究  本书目录目录 专论 论著作权 有关版权主体的几个问题 简论知识产权 试论美国“三0一”条款 中外商标立法的发展与比较 驰名商标在非竞争性商品上的保护 商标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假冒商品 无形资产评估的意义及国内的发展现状 案例评析 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瓷研究所诉 金昌陶瓷辊棒厂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 法律·法规·规章 商标评审规则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 附: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注册指南 司法与执法 北京法院:司法进展与新举措 其他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力接受通信信息报记者采访的txt全集下载地址

是非之途
被遗忘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力接受通信信息报记者采访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百度网盘,点击免费下载:内容预览:谁该为网银漏洞买单?(ZT)自己在网上银行买的基金还没涨够,却发现已经被别人赎回并转走现金。针对网上银行出现的基金被盗赎案件,公安部近日发出警情提示,提醒投资者在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时注意操作安全。而按目前的相关赔偿制度,个人在受到这类损失时,最高仅能得到2万元赔偿。在中国网银发展空间被深入挖掘的同时,网银的安全性已成为个人和企业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网银安全已成为网上银行发展的主要瓶颈。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布的《2007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七成的网民担心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如何保障网银的安全?谁该为网银漏洞买单?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个缺乏信任的网络银行体系中,硬件数字证书目前被认为是最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网银安全阻碍网上银行快速发展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表示,综观目前所发生的网银资金丢失事件,造成网银不安全的主要原因分为两类:……已发站内信。

如何 成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九月杀
是亦近矣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扩展资料一、企业领导者要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企业领导者、决策者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视是顺利开展该项工作的关键。领导者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列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保障。二、搞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能机构。大中型企业应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独立设立,也可放在企业法律事务部中。无力设立专门机构的小企业。也应安排兼职人员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国内外有很多先进企业都很重视这一点。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是企业最通有而又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对这几项知识产权的管理,应努力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进行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研究时,首先要进行专利检索,利用专利文献所提供的技术,可了解到本技术领域中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和研究动向,以避免重复研究,浪费投资。2.做出发明创造时,要及时考虑是否申请专利,申报专利应争取时间尽早申请,取得法律保护。3.当取得专利权后,要考虑开展许可证贸易或转让专利技术,这样有利于收回科研投资,使企业得到补偿,扩大研究经费,开展新的课题研究。4.企业的专利部门对于企业取得专利法保护的产品和技术,要根据专利法维护本企业专利权不受侵犯。当发现侵权行为时,应及时请示专利管理机关调变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应自觉遵守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在生产和出售新产品时,要进行专利检索,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5.对进口产品,引进技术要事先进行有关领域的专利检索,以确定其法律状态。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应当制订效力极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