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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的管理学科类的博士生一年学费是多少?

是入则亡
先祖
现在浙江大学的博来士生学费是一年一自万二千元,三年总共是三万六千元。如果你是非定向生即非在职生的,享受一等助学金,一万二千元/年,把学费抵消,相当于到校报到注册时就不用交学费了。如果你是在职生即定向生的三年三万六,或是你的工作单位出或是你自己出。 管理类的学费也一样。

浙江大学 浙大博士生(直博)的住宿条件,及补助标准

靓妹仔
大婶
新校区的话全是新公寓,老校区随机分配,各种等级都有(不过如果是女生直博生基本上都会分到新公寓,所有男生和女硕士就真的是随机分等级了),看你在哪个校区了,具体宿舍规格见下文:现有的浙江大学学生宿舍,按住宿费标准的不同,大致分为三种类型:A、新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B、改造宿舍,住宿费800元/(人.学年);C、普通宿舍,住宿费400元/(人.学年)(关于各类型宿舍的详细介绍,点击以下链接查阅:http://dorm.chinasinew.com/service/ssjs.asp)补助的话从第一年开始就是博士待遇,每月1500上下吧,具体要看你的专业和实验室,因为补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学校给,貌似是大头1000还是1200,记不清了,另外的部分是导师补足的,这个就各个系和专业要求不一样,每一年补助政策也略有变化,有的专业尤其是工科一般拿的会,人文社科一般是最少的,有的实验室还有什么节假日补贴之类乱七八糟的钱的,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浙大研究生学费问题

王栋
未必贱也
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的3363373038通知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适用本办法。第二章学费标准第三条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学校原有或另行规定并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研究生教育收费项目,按照原有或另行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第四条学费的收缴年限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确定的学制计算。第五条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本硕连读生、本博连读生根据当年培养层次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研究生学费。第六条外国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根据物价变动、培养成本等因素,建立研究生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八条研究生学费按学年缴纳。春季入学研究生,缴纳当学年春夏学期学费。其中尚在硕士学制内的硕博连读生,补缴春夏学期硕博学费的差额,自秋冬学期起按正常学年缴费。秋季入学研究生,自秋冬学期起按正常学年缴费。第九条缴费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作为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凭据。第十条学籍异动的研究生学费缴纳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保留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保留资格期内不缴纳学费,自正式入学后按学制规定年限缴费。学费标准按照正式入学当学年标准执行。(二)因公出境因公出境研究生,正常缴纳学费。(三)休学休学研究生,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的,自复学后按学制年限足额缴纳学费,学费按入学时标准执行。(四)博转硕博转硕或经中期考核分流为硕士研究生者,按同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已经缴纳的博士生标准的学费按照第十一条第一项处理。第十一条学费退费的规定:(一)秋冬学期终止学籍的研究生,该学期入读不超过1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该学年全部学费;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秋冬学期二分之一学费和春夏学期学费;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学费。春夏学期终止学籍的研究生,该学期入读不超过1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学费;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二分之一学费;超过2个月者,不退还已缴纳的学费。(二)新入学研究生,因复查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者,退还已缴纳的全部学费。第十二条研究生学费的退还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退还申请书》,经研究生院审核认定后至计划财务处办理。第十三条对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第十四条“绿色通道”流程:(一)开学一周之内,研究生递交《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二)学院(系)对研究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三)由研究生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办理研究生学费的缓交及代偿工作。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是否要硕士三年毕业的,两年毕业的可以吗?

空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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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毕业的也是可以的,比如公共管理类、人文历史类的硕士都是两年制的。只要是正常学制毕业的,都是可以来浙江大学读博士的。

杭州浙大博士购房补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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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问下杭州浙大的工作人员就知道杭州浙大博士购房补贴多少钱了

浙大全日制专业硕士学费多少

变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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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普通专业(以下专业以外)8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90000元/生/全程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180000元/生/全程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60000元/生/全程金融硕士80000元/生/全程奖助政策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 、“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拓展资料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坐落于“人间天堂”杭州。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为浙江大学。国民党执政时期,浙江大学在竺可桢老校长的带领下,崛起为中华民国最高学府之一,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迎来了浙大百年校史中最辉煌的时期。竺可桢老校长因其历史贡献,成为了浙大校史中最伟大的人,并为浙大确立了“求是”校训和文言文《浙江大学校歌》。在中国,研究生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通过拥有各高等院校举办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学制最少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在2017年以前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主要通过十月联考、同等学历申硕、一月统招在职研究生等方式进行招生。

浙江大学博士招生是否要硕士三年毕业的,两年毕业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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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毕业的也是可以的,比如公共管理类、人文历史类的硕士都是两年制的。只要是正常学制毕业的,都是可以来浙江大学读博士的。只要有学历、学位并符合招生专业其他要求的都可以!

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是多少钱

不过满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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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3361316663奖学金是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从2012年9月1日起,中国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二、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1、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高等学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和预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2、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5月3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相关高校。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高等学校要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三、评审组织1、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2、高等学校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3、高等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四、评审程序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3、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5、中央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评审情况和结果汇总后,填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每年10月31日前,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五、资金管理与监督1、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等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3、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日常管理。

请问浙江大学博士生入学招生还有点招吗?

教则不至
第五街
浙江大学博士生入学招生点招信息,可询问学校研究生院。只要努力付出过,就会有收获。额,这种秘密的招生,人家是不会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