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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多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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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是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版管理执行的。研究生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共五章,其中第二张关于补助标准的。  第二章 资助标准  第4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5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6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2017学生资助政策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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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国3363373036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02、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0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0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05、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每生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0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0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08、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0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现在国家对研究生有什么样的政策,听说现在不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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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对研究生的政策很多,根据全句来看,提问者问的是国家对研究生的新的补助政3337396236策。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根据《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根据《办法》规定,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办法》还规定,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是每个人都有吗,那还要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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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简介】2013年7月29日,财政3365646332部、教育部以财教〔2013〕220号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资助标准,,预算下达,发放、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20条,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基本信息】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3年7月29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N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第二章 资助标准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六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第三章 预算下达第八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第九条 每年9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测算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应承担的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预算。第十条 每年5月31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人数,编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第十一条 每年6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并对中央财政应承担资金进行据实结算。第十二条 每年9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至相关高校。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第十四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第十五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第十六条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校主管部门、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和教育部门、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第十八条 科研机构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问下从明年开始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是不是!每个!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享受到每年不低于6000的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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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copy这个从去年还是前年就是了,每个月最低600,一年发十个月的,这是基本的。另外,学校导师每个月会发一部分钱作为助教或助研,这个根据导师的钱自己定啦,最低300,多的可能上千~,学校也有助教岗位。而且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覆盖率很广,学硕估计都有,专硕至少百分之8、90都有吧,相当于免学费啦,祝你考研成功。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基本都是多少?专硕呢?奖学金覆盖比例分别是什么状况?

若骤若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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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2015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3433626538硕士生将实行新的学费制度和奖助学金制度, 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生的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国家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虽然2014年研究生取消了公费,但是各个地区省市都提高了资助标准,所以我们也不用担心花费过高。  学费:学硕一般是8000元左右,专硕根据专业的不同学费也会不同,学费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官网8、9月份都会公布,我们要及时关注,以下数据仅供参考。  国家助学金:6000元,全员覆盖,每位研究生都有  学业奖学金:人均8000元,按比例分配,覆盖面为40%-60%  国家奖学金:20000元,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约占在校研究生2.3%左右  三助津贴: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2考研成本怎么算?  决定是否考研之前不妨算一下我们的读研成本,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读研成本也不一样,下面的公式仅是供大家参考  考研成本=书本费+资料费+补习班+报名费+生活费  如果参加复试的话,还需加上复试时候的交通费、住宿费、面试费用  读研成本=(研究生学费+生活费)×读研年数  总成本=考研成本+读研成本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要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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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研究生国家助3363396439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简介】2013年7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3〕220号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资助标准,,预算下达,发放、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20条,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基本信息】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3年7月29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N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第二章 资助标准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六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第三章 预算下达第八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第九条 每年9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测算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应承担的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预算。第十条 每年5月31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人数,编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第十一条 每年6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并对中央财政应承担资金进行据实结算。第十二条 每年9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至相关高校。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第十四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第十五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第十六条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校主管部门、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和教育部门、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第十八条 科研机构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研究生有贫困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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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也有助学金资助。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N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扩展资料(1)全日制脱产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即应届生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再次报考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硕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国防生等项目的招生),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2)应届本科毕业及往届没有工作人员考入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可申请助学金。2、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学校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按照国家和中国银行相关规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4、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全部或部分费用的研究生新生可办理费用缓交手续,保证顺利入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有贫困生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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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有助学金资助。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N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扩展资料:贫困助学金申请程序1、准备材料、盖章开具贫困证明,贫困证明的开具可以带上户口本和录取通知书找村长或者村委会主任开,然后在贫困证明上盖上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章,村委会盖好章之后需要再拿到乡镇政府盖章,再拿到民政局盖章。注意材料的准备和盖章都是需要在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所以如果学生想要申请助学金,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开学之前就需要将这些东西准备好,到时候带到学校教给自己的辅导员。2、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很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里面会有助学金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需要填好这两张表格。但是有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里面是没有助学金申请表,那么到了学校之后可以询问自己的辅导员,一般在开学不久之后,老师会说明助学金的申请时间,申请步骤的,到时候你只要填好这些这份申请表,然后交了贫困证明就可以等待学校的审核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