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静
替补录取原则即为总体排名靠后,如遇前面拟录取同学退学或学院临时增加指标专即可依次补录。各高属校会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复试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具体办法。对于研究生替补录取有具体的规定。录取规定 1、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要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3、若有公示的拟录取考生申请放弃,则按各专业复试成绩依次替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