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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茅趸王
夕鹤
全球投资额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专做无人机市场调研的机构Drone Instry Insights发布的无人机市场环境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年开始,截止到2019年,全球无人机行业已接受累计44330亿美元的投资金额。2019年无人机行业投资超过12亿美元,年度总投资不仅创下了最新记录,还突破了10亿美元的大关。其中风险投资(VC)占投资的大部分,2019年风险投资额超过8.3亿美元,高于2018年6.79亿美元,创下有史以来最新记录。无人机在以色列贝卡谷地一战成名,随着世界电子、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无人机技术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涌现出了一批诸如“全球鹰”、“哈比”、“死神”等世界知名的优秀军用无人机。同时,全球民用无人机的销量高速增长,1990年为2.5万架,2000年已经超过4万架,2010年达到10万架以上。根据专注于新能源产业的互联网服务平台起点研究院(SPIR)的调研数据,截止到2019年,全球无人机销量约为680万架,比上年增长51.11%;市场规模约为950亿元,比上年增长50.79%。军用:占比约70% 未来十年仍是市场重心根据Drone Instry Insights机构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球军用无人机市场规模为141亿美元,占比65.89%,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为73亿美元,占比34.11%;根据测算,2019年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为259亿美元,其中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为90亿美元,占比为34.75%,军用无人机市场规模为169亿美元,占比为65.25%。目前,全球每年无人机军贸合同规模约50架,美国市占率接近一半。无人机军贸市场上美国份额最大,市占率接近一半,以色列市场份额约四分之一,中国市场份额约五分之一,其他国家无人机军贸规模合计占比约10%。根据美国全球市场洞察组织发布的报告,今后十年世界无人机市场中军用无人机仍是市场重心,2014年,军用型在无人机市场的占比为89%,到2024年,将降为86%,仅给民用型让出3%的份额。而北美和亚太市场将最为火爆。另据市场研究机构MarketsandMarkets报告显示,军用无人机市场将从2018年的121亿美元以每年12%的速度增长,到2025年将达到268亿美元。到2029年亚太地区将成为军用无人机最大市场,占全球市场的份额37.8%。民用:中国消费级无人机占据较大优势根据产品或商业模式的创新能力、企业品牌的透明度、独立的公司治理能力、市场影响力,高工产研机器人研究所推出了《GGR:全球无人机企业TOP10企业名单》,其中中国企业占7家、美国2家、法国1家。在民用无人机领域上,中国占据较大优势,特别是消费级无人机,中国的大疆占据着全球约70%的消费级无人机市场份额,在全球民用无人机制造企业TOP10榜单中排名第一。—— 数据及分析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工业无人机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无人机行业前景如何?准备去考驾驶证

独旦
乐广
无人机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军用无人机领域:部队、军工企业和高校为总装单位无人机的作战优势使得军用无人机的应用迅速发展,2018年,我国军用无人机采购支出占军费支出的比重为0.58%。目前,军方或高校等相关单位垄断高端作战无人机研发和制造市场,以下为国内主要的军用无人机总装单位:——民用无人机领域:单位用户市场有待挖掘在民用无人机领域,截至2019年末,我国注册的民用无人机数量达39.2万架,较2018年末增长了10.5万架。从民航业无人机拥有者注册用户规模来看,截至2019年末,我国民航业无人机拥有者注册用户达37.1万个,较2018年末增长了10万个。其中,个人用户32.4万个,企业、事业、机关法人单位用户4.7万个。可见,在企业、事业、机关法人单位的应用方面,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潜力还有待挖掘。——数据来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完整版】2019-2025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细分策略研究报告

无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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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深圳市盛世华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2019-2025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细分策略研究报告可落地执行的实战解决方案让每个人都能成为战略专家管理专家行业专家……报告目录2019-2025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细分策略研究报告第一章企业市场细分策略概述....................................................................................................................5第一节研究报告简介............................................................................................................................5第二节研究原则与方法........................................................................................................................6一、研究原则..................................................................................................................................6二、研究方法..................................................................................................................................6第三节研究企业市场细分策略的重要性及意义................................................................................8一、重要性......................................................................................................................................8

请问无人机的行业前景如何?在纠结要不要从事相关行业。

黄老
绚香
无人机已应用于农业、植保、快递运输、灾难救援、测绘等多个领域说起无人机,大家已经不再陌生。航拍、送快递、喷洒农药……目前,无人机越来越多地融入日常生产生活,应用范围广泛拓展,成为亲和力十足的高科技装备。“上午摘的荔枝,下午就到了买家的桌上,无人机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主任设计师、高级工程师殷志宏说,无人机将成为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科技产品。无人机在上世纪最早被应用于空中侦察等军事用途。到21世纪初,随着全球卫星定位等新技术的涌现以及成本的降低,民用无人机开始激增。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注册的无人机数量高达33.9万架。截止2018年9月底,全国共有运营中的无人机驾驶培训机构276家;而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拥有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的人数为44573人,其中2016-2018年连续3年,每年新增的无人机驾驶员数量均在6000人以上。可见,无人机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无人机驾驶员的需求日益旺盛。2014-2018年中国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发放数量统计情况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消费类无人机出口数量占全球无人机出口总量的70%左右,达到120多万架。深圳拥有世界民用小型无人机70%的市场份额,成为全球无人机产品的风向标。深圳还拥有大疆、一电、科比特等300多家无人机企业,年销售总额超过200亿元。从行业规模来看,2016-2018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规模持续高速扩张,2018年,行业规模约为88亿元,同比增长了55.8%;预计未来行业还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趋势,到2021年,行业规模有望突破300亿元。2016-2021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规模统计及增长情况预测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备注:2019年市场规模增速为53.2%)根据工信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民用无人机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值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速25%以上。无人机有望进入更加智能化和小型化的时代在5G和人工智能的技术浪潮中,无人机将迎来新的机遇。比如可以更快地实现影像数据的传输,进一步扩大无人机的飞行距离和控制范围等。无人机与5G的结合,将加快形成空基互联网。在消费类无人机的航拍方面,5G技术将提升用户的体验感,使得画面更清晰,数据传输更快,控制范围更广。自从无人机逐渐进入普通消费者的视线,经历了迅速发展的10年。未来,技术的升级、消费群体的扩大、应用领域的拓展,都将为无人机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专家表示,无人机不仅以高科技、低成本的方式实现人们的“飞行梦想”,也以“俯瞰”的视角记录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拓展人类认知和活动领域的行业,也是技术前沿行业。建立行业规范,完善相关法律,培育更大市场,无人机行业必将为人们生产和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数据来源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中国无人机民用各个领域占比是多少

闻所未闻
斗地主
前景十分广阔,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及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无人机类型众多,按照应用领域的划分,可以分为军用、民用和消费级三大类。无人机自诞生起数十年间一直应用于军用领域,在军事侦察、地质测绘、气象减灾、电力巡查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军用无人机对于灵敏度、飞行高度速度、智能化等要求严苛,是技术水平最高的无人机。因此。军用无人机是衡量一个国家无人机生产水平的标准。相比于美国和以色列,国内无人机在空气动力、发动机、航行控制等方面还是存在一定差距。据数据统计,当前,我国无人机市场规模在30亿元左右,军用和出口合计贡献行业90%收入来源,即军用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的市场规模为9:1,军用27亿元,民用3亿元;随着国内对航空工业投入增速,预计未来10年国内无人机投入增速可达16%以上。目前,民用无人机领域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现已超过消费级领域,更受投资者青睐。许多投资者纷纷表示看好该市场发展前景。你是谁啊?知道这么多干什么?

中国无人机民用领域分别占比是多少

小杂种
有狐
前景十分广阔,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及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无人机类型众多,按照应用领域的划分,可以分为军用、民用和消费级三大类。无人机自诞生起数十年间一直应用于军用领域,在军事侦察、地质测绘、气象减灾、电力巡查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军用无人机对于灵敏度、飞行高度速度、智能化等要求严苛,是技术水平最高的无人机。因此。军用无人机是衡量一个国家无人机生产水平的标准。相比于美国和以色列,国内无人机在空气动力、发动机、航行控制等方面还是存在一定差距。据数据统计,当前,我国无人机市场规模在30亿元左右,军用和出口合计贡献行业90%收入来源,即军用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的市场规模为9:1,军用27亿元,民用3亿元;随着国内对航空工业投入增速,预计未来10年国内无人机投入增速可达16%以上。目前,民用无人机领域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现已超过消费级领域,更受者青睐。许多者纷纷表示看好该市场发展前景。

无人机行业究竟将怎样发展

莫觉莫悟
吉祥止止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及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无人机是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的简称,是指依靠无线遥控技术与自备的程序操控飞行的航空飞行器,分为军用与民用两类。其中,军用无人机价值最高,但应用于军工领域,市场化程度低。随着无人机技术成本下降,民用无人机市场培育成熟,目前正呈现较为强劲的发展态势。  民用无人机分为专业级与消费级两种。专业级无人机应用在应用在农林植保、影视航拍、电力巡检、测绘等领域,消费无人机目前则作为航拍与玩具。从政策角度考虑,专业级无人机技术程度更加成熟,且能帮助政府等部门从事作业,因此预计更容易获得政策认可。  同时,消费级无人机发展潜力也不容忽视。消费级无人机具备技术不高、成本为王的优势,因而得以率先在国内打开市场,目前成为智能硬件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一大类产品,深受初创公司与资本市场信赖。目前国内消费级无人机厂商有大疆、飞豹、亿航、极飞与零度质控等。未来消费级无人机在国内进一步普及需要继续缩小体积、降低成本,并符合政策要求。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仅为15亿元,在消费级无人机助力下,2015年民用无人机将快速发展。预计未来5年我国专业与消费级无人机两大领 域年均复合增长率有望保持在19%以上。未来十年内,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有望快速上涨至300亿元。随着无人机技术不断发展,无人机厂商依靠硬件盈利 的模式将会改变,在互联网快速冲击下,无人机行业将转向服务盈利与数据盈利。无人机市场需求有望达460亿元 无人机的日子会越来越好过,就象当年的电脑一样,这个是技术革命更新。目前,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及地区研制了几百种型号的无人机。专业机构预测,全世界在军、民用无人机系统方面的研发、测试费用将从2013年的66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的114亿美元。未来10年,全世界在军、民用无人机系统上的总投资将达891亿美元。FAA预测,在民用、商业领域,小型无人机将会是最大的增长点,并预计如果能够在2018年前完成规章完善,将有7500架小型无人机投入商业使用。在过去的20年间,无人机的应用逐渐从军事领域向民用领域延伸,在气象监视、人工降雨、航空探矿、航空遥感、电力巡线、交通监控、新闻赛事直播、追踪犯罪、边境巡逻、海洋监测、航空护林、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均出现了无人机的身影。我国的民用无人机目前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为农药喷洒,航拍航摄和航空测绘三大领域。由于作业要求不同,这三类无人机具有较明显的特征差异。农药喷洒的植保无人机多为旋翼机,装备内燃机,载重相对较大,飞行速度慢、高度低;航拍航摄的无人机多为多轴旋翼机,电动驱动,飞行平稳,飞行高度较高;航空测绘的无人机则多为固定翼无人机,航程长,飞行速度快、高度高。目前,我国民用无人机生产单位逐步壮大,初步估计约有150多家,已生产了15000余架无人机。比如劲鹰无人机专业从事航测无人机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和航测航拍服务,开发研制出劲鹰1型汽油航测航拍无人机、劲鹰2型垂直起飞固定翼无人机、劲鹰3型可垂直起飞悬停固定翼无人机、劲鹰650航拍专用飞行器、劲鹰1000型八轴航拍航测无人机、劲鹰1600大型载重旋翼飞行平台和劲鹰S1型汽油航测航拍水上无人机等多种型号的无人机,并成功到非洲飞行完成航测任务。业内人士预计,在航空装备无人化、小型化和智能化的趋势下,未来20年我国民用无人机需求有望达到460亿元,而目前全球民用无人机已经形成了大约100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满意望采纳,谢谢。

FAA研究报告,无人机高空坠落砸到人的头部会怎样

阴阳错
履之适也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周五发布了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旨在帮助人们弄清他们在被从天而降的无人机击中时到底会受到什么样的伤害。FAA的上述最新报告显示,尽管让坠落的无人机击中人头部的说法听上去让人不太舒服,但事实证明,人们被天空其它坠物击中的可能性要大大高于无人机,这些坠物包括掉落的木头,或者是坠落的金属片等,这些坠物的体积可能与无人机相当。研究称,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种典型的四推进器模式的消费型无人机的形状会让无人机本身坠落时的速度要比同等大小的木头缓慢得多。另外,无人机在碰撞过程中更有可能变形,而且会从中吸收的能量。FAA的这份研究报告是在一些高校团体的帮助之下撰写完成,其中起主导作用的高校就是阿拉巴马汉茨维尔大学(the University of alabama in huntsville)。FAA在研究报告中以大疆的Phantom 3无人机为例,称此款型的无人机如果在坠落过程中砸到某个人的话,那么与同等大小的木块相比,砸伤此人头部的可能性只有0.03%左右,而木头砸伤人的头部的可能性则高达99%之多。与此同时,研究还发现,尽管人的头部可能不会被坠落的无人机击伤,但是如果人的颈部被从天而降的Phantom 3无人机击中,那么受伤的可能性会增加到13%左右。FAA的研究还发现,用来保护无人机旋转器的保护罩可以帮助减轻无人机坠落击中人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因此,无人机在人群上空飞行时,应当使用这样的保护罩。FAA的这些研究结论可能可能会对出台飞行无人机相关的最新管理规定产生影响。目前,全球诸多国家仍在编写无人机飞行相关的规定,包括美国在内。FAA应当还会继续向公众以及业内专家征求相关的意见,以便最终决定无人机的飞行许可方案,诸如在人群上空飞行的规定、在操作员视野之外以及在夜间飞行等相关的规定。FAA将于今年6月启动对无人机安全事务相关的新一阶段研究,其结果也将被用来帮助无人机制造商开展相关的测试任务,从而帮助他们确保生产出来的无人机能够在人群上空安全飞行。

无人机是否需要民航适航部门论证?飞行需要申报否,需要什么程序?运营无人机的公司需要办理行业许可吗?

死神
仇中仇
2014年中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规范低空空域管理,提高空域资源利用率,确保低空飞行安全顺畅和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军情和通用航空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管理原则】低空空域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其使用管理应坚持适应发展、统筹兼顾、简化程序、灵活高效、责权分明、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使用管理主体】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空管委)统一领导全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工作,国家空管委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工作落实,在现行空管运行体制下,军民航空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组织实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航空管理部门以及低空空域使用用户。  第五条【监管评估制度】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组织建立监管评估制度,适时对低空空城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监管空管运行工作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确保低空空域管理运行正规有序。  第二章 空域分类划设  第六条【定义】低空空域原则上是指全国范围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区域。山区和高原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高度范围。  第七条【分类】低空空域按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以及目视飞行航线进行分类。  管制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  监视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  报告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航空气象服务和告警服务,并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空域。  目视飞行航线是为确保航空用户能够飞到预定空域,且飞行人员在目视条件下飞行的航线。  第八条【划设原则】低空空域划设应统筹考虑国家安全、飞行需求、保障能力、机场布局、环境保护、地形特点等因素,科学划设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的范围和目视飞行航线。  第九条【划设要求】低空空域应根据不同类别的空域使用需求和航空器活动特点等情况,划设在相应的区域。  管制空城。原则上只能划设在下列区域:1.空中禁区和空中危险区;2.国境地带我方一侧10公里范围内;3.全国重点防空目标区和重点防空目标外围5公里区域;4.终端(进近)管制区;5.军用和民航运输机场的管制地带(担负飞行保障任务且未划设机场管制地带的军用机场,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中心,沿跑道中心线方向,两端各25千米,两侧各10千米的区域);6.其他需要重点保护地区。  报告空域。原则上只能划设在下列区域:1.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10公里范围内;2.不依托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使用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等通用航空器具,从事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空中广告宣传等活动的地区上空半径5公里范围内;3.作业相对固定、时间相对集中,且对军航和民用运输航空飞行没有影响的通用航空飞行区域。报告空域不得划设在空中禁区边缘外20公里范围内,全国重点防空目标区和重点防空目标边缘外10公里范围内。  监视空域。管制空域和报告空域之外的空域划设为监视空域。  目视飞行航线。按照监视空域或报告空域标准划设,在管制空域内划设目视飞行航线,必须明确进出通道。  如划设的管制空域与监视、报告空域有交叉区域,交叉区域按管制空域掌握。  第十条【空域要素】空域划设应明确空域名称、水平范围、垂直范围、进出方法、提供服务单位及具体联系方式等要素;目视飞行航线应明确航班代号、航线走向、飞行高度等要素。  第十一条【划设权限】低空空域划设由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所在地区民航空管部门,在充分听取地方政府及航空用户需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划设,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批准;跨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空管局划定;飞行管制区间的,由空军航管部门会同民航局划定。  第十二条【报备公布】低空空域划设及调整方案由空军航管部门归口报空管委办公室备案,通报民航管理部门,由民航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空域准入使用第十三条【管制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管制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获得许可;航空器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高精度高度表、二次雷达应答机和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设备(ADS-B);无线电保持持续双向畅通;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实施目视飞行最低应持有私人执照或运动执照、学生执照,实施仪表飞行最低应持有私人执照。  第十四条【监视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监视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已报备;航空器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和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设备;无钱电保持持续双向畅通;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最低应持有运动执照或学生执照;空域内飞行,航空器空速不大于450千米/小时。  第十五条【报告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报告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已报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最低应持有运动执照或学生执照;空域内飞行,航空器空速不大于450千米/小时。  第十六条【多类空域准入】航空活动如涉及多类低空空域,按照最高准入条件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飞行方法】管制空域内允许实施仪表飞行和目视飞行;监视、报告空域内以及目视飞行航线只允许实施目视飞行。  第十八条【空域类型调整】低空空域实行动态管理,灵活使用。军航战备训练和执行紧急任务需要使用低空空域时,可将监视、报告空域调整为临时管制空域;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地方政府组织重大活动、军用机场无飞行活动等情况时,可临时调整低空空域类型,适时放宽低空空域使用权限。  第十九条【空域调整部门】空域类型调整由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负责,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备案,由民航地区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如需长期调整空域类型,按照空域划设权限申报批准。  第二十条【空域调整时限】临时管制空域启用需提前4小时,管制空域调整为临时监视或临时报告空域需提前2小时,监视空域与报告空域之间调整需提前1小时确定并发布,临时空域使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第二十一条【临时关闭权限】监视空域、报告空域和目视飞行航线通常不得关闭,确需临时关闭,空域划设单位应及时报上一级部门审批,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由相应民航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飞行计划审批报备  第二十二条【飞行计划申请】飞行计划主要是指低空空域内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其申请内容包括:航空用户名称、任务性质、航空器型别、架数、机长姓名、航空器呼号、通信联络方法、起降机场(起降点)、备降机场、使用空域(航线)、飞行高度、预计飞行起止时刻、执行日期等。  第二十三条【飞行计划受理】通用航空飞行只向一个单位申报飞行计划。建有飞行服务站的地区,通过飞行服务站受理飞行计划。未建飞行服务站的地区,依托军用和民用运输机场的由所在机场空管部门受理飞行计划;不依托机场的由所在地区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直接受理或指定相关军民用机场空管部门受理飞行计划。  第二十四条【转场飞行计划审批】  民用机场(含通用机场临时起降点)之间的飞行计划,机场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民航申报程序逐级上报,民航空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将飞行计划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民用机场(含通用机场临时起降点)与军用机场之间的飞行计划,机场(通用航空器在军用机场起飞时,由军用机场委托附近民用机场)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民航申报程序逐级上报,民航空管部门商相关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或空军航管部门后审批,并将飞行计划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军用机场之间的飞行计划,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军航申报程序执行,相关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或空军航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场内场外飞行计划审批】  通用航空用户向飞行服务站或军用机场、民用运输机场提出飞行计划申请(飞行活动范围在民用机场区域内由该机场审批),受理该飞行计划申请的单位集中报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的,由该部门审批;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该部门上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审批;跨飞行管制区间的飞行计划,由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上报空军航管部门审批;仅需民航提供空管服务,由民航按级审批,并报备相对应的军航航管部门。飞行计划审批完后,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二十六条【飞行计划审批时限】飞行管制分区内的飞行计划申请,应在起飞前4小时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2小时批复,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应在起飞前8小时前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6小时前批复;超出飞行管制区的,应在起飞前1天15时前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1天18时前批复,执行紧急任务飞行,应在起飞前30分钟提出申请或边起飞边申请,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10分钟或立即答复。  第二十七条【飞行计划报备时限】监视空域飞行计划,通航用户应在起飞前2小时向飞行计划受理单位报备,飞行计划受理单位需在起飞前1小时进行报备;报告空域飞行计划,通航用户应在起飞前1小时向飞行计划受理单位报备,飞行计划受理单位需在起飞前30分钟进行报备;接受报备部门原则上视为同意,如不同意,需在起飞前15分钟通知飞行计划受理单位。  第二十八条【飞行计划实施】军民航空管部门严格按照飞行计划审批意见组织飞行计划申请与实施,与其他飞行计划确有影响时,按照现行空管运行体制,由相应军民航空管部门实施管制调配。空军和民航局统计汇总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审批及申请实施情况,以季度为单位报备国家空管委办公室。  第五章 相关服务保障  第二十九条【信息保障体系】信息保障体系包括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内容,其体系建设在国家空管委统一规划下,国家投资,民航和地方政府分别建设。其中,民航负责民用机场(通用机场)及航路航线附近地区的建设和后期运营维护保障;其他区域由军航指导,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和后期运营维护保障。  第三十条【低空飞行服务站】飞行服务站是现有军民航空管服务保障体系的补充,为通用航空飞行提供飞行计划、航空情报、航空气象、飞行情报、告警和协助救援等服务。  全国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由民航根据地方政府需求研究提出,上报空管委批准;其建设由国家适当投入、地方政府主导建设,地方政府或委托行业协会及运行公司领导管理,民航负责行业监管。  承担通用航空服务保障的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和军民用机场应按照民航行业标准,扩充设施设备,增加服务功能。  第三十一条【飞行服务站人员培训】飞行服务站人员由地方政府或委托行业协会及运行公司根据功能职责配备,民航或委托行业协会负责飞行服务站人员培训教材编写、能力考核、颁发合格证书和后续在职教育。为提高证件管理权威,证书执照由国家空管委统一制作,民航或其委托行业协会颁发。  第六章 行业监管和违法违规飞行查处  第三十二条【监管查处依据】对违法违规飞行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三条【违法违规飞行】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法违规行为。  (一)航空器机载设备不符合空域准入条件;  (二)无飞行计划申请;  (三)未经批准擅自飞行;  (四)不及时报告或漏报飞行动态;  (五)不按计划飞行;  (六)不服从管制指挥指令;  (七)不执行管制空域内目视飞行航线飞行方法;  (八)管制空域内擅自改变航行诸元。  第三十四条【违法违规飞行惩处】  (一)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通用航空企业或个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暂扣经营许可证半个月至3个月,飞行人员责令停飞3个月至6个月,暂扣飞行执照,相应地区空管协调委进行通报;  (二)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通用航空企业或个人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暂扣经营许可证3个月至6个月,封存航空器,责令当事飞行人员停飞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飞行执照,国家空管委进行通报;  (三)造成重大事故或后果极其严重的,禁止当事通用航空企业和个人从事一切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并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取证,按照现行法律及执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联合监管处罚机制】民航、公安、海关、工商、体育、军队等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惩治通用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  第三十六条【民航部门职责】民航部门牵头负责地面取证查处,依照本规定第三十四条做出具体惩处决定,通报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执行。依法对通用航空器(含进口通用航空器)及零部件设计,生产、维修和飞行进行监管,对通用航空器和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企业、个人等进行许可、登记管理;配合军队实施空中监管和空中不明情况的应急查证处置,负责对通用航空违法违规飞行进行地面查处;负责建立情况通报、登记制度,凡依本规定受到处罚的企业、个人均由民航主管部门记入用户档案。  第三十七条【公安部门职责】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通用航空器实施管理,负责违法违规通用航空器落地后的秩序和现场处置工作,配合对违法违规飞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组担协调重大活动期间通用航空器的地面防范管控工作;协助军队进行空中违规查证。  第三十八条【海关部门职责】海关部门负责办理通用航空器进境海关手续并加强监管。  第三十九条【工商部门职责】工商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通用航空器企业的登记管理,对未经批准私自生产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条【体育部门职责】体育部门负责对从事航空体育运动项目的单位、人员和通用航空器的审查登记和管理,并将具体情况通报公安、民航部门和军队。  第四十一条【气象部门职责】气象部门负责对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资格的单位、人员的审查、登记、管理及施放气球作业审批等,参与对违规施放气球活动的查处。  第四十二条【军队职责】军队牵头负责组织空中监管,查证空中不明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民航等部门,并提供所掌握的查证情况。  第四十三条【责任追究】坚持“谁违规谁担责”的原则,低空违法违规飞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追究当事通用航空单位或个人责任;如涉及监管部门不作为,不履职,也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管理责任;军队只承担地面警戒监视系统看得见而未及时发现和处置的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责任监督】采取设立监督电话、空管微信、空管网站举报等方式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外籍通用航空器及人员管理】外籍通用航空器或外籍人员驾驶我国通用航空器在低空空域飞行,按现行规定审批飞行任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通用航空器和人员在内地飞行,按照外籍通用航空器和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无人驾驶航空器及人员管理】在低空空域飞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和操作人员的审查、登记、管理,由民航局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计划按管制空域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通常不得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在同一空域组织飞行。  第四十七条【目视飞行航图制作管理】目视飞行航图由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其制作发行由国家空管委办公室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目视飞行航图的数据采集、核准、更新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由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制定具体规定另行明确。  第四十八条【规定说明】本规定与其它规定有矛盾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未明确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  低空空域划设在空中禁区、空中危险区、国(边)境地带时,其使用管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国家航空器的适航、人员管理和飞行计划审批等事宜,由其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