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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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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武汉大学百余年来积淀而成的优良学风,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在原高等教育研究所的基础上,于2003年7月成立。 研究院设有高等教育学研究所、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教育学原理研究所、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教育技术学研究所,以及教育学系、教育法学研究中心、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教育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教育领导研究中心、班主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武汉大学保卫科学研究所等机构;现有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4个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基于计算机技术领域开发的教育技术方向)2个专业学位点;现有教职工33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8人,讲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6人,并有一批国内外教育学知名学者及专家受聘为学院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员;现有各类学生近350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人,硕士研究生90人(含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19人、单考双证硕士研究生班学生25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0人,工程硕士(教育技术方向)研究生1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生143人。学院本着“人才强院、学术立院、民主建院、依法治院”的精神,紧扣时代脉搏,瞄准世界前沿,推进学科建设,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突出综合性大学办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优势,强化武大特色,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创新为灵魂,促进教学、科研与咨询服务上质量、上水平;培养有深厚人文底蕴,有先进教育思想的创新人才;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教育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互动;开展教育理论创新,积极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理论体系。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有哪些对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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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院正在积极探索综合性大学教育学科发展的新模式,沿着开放式、研究型、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增强武大教育学科发展优势,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多作贡献。学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机构建立了的学术联系,每年均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应邀前来讲学或从事学术研究。学院先后聘请了校内外在教育学领域有独到研究成果的兼职教授数十名,并加大了高水平人才引进的力度,使广大教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不同的领域占领制高点,争创知名学者。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理论体系作出自己的贡献! ( 2009年10月更新)

坐轻轨一号线到武汉市教科院在哪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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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坐轨道一号线到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要在利济北路站下车。公交线路:轨道交通1号线,全程约19.0公里1、从汉口北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经过14站, 到达利济北路站2、步行约1.3公里,到达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武汉市轨道一号线(汉口北↔东吴大道)首车:05:45末车:22:30票价:最高票价6元在利济北路下了然后再转公交两站左右吧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78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优师汇教育科学(武汉)研究院(有限合伙)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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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优师汇教育科学(武汉)研究院(有限合伙)专业从事教师资格、教师招考培训,是集课程研发、教育教学、教材出版发行等业务为一体的教师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潘成立时间:2017-07-13工商注册号:420111000577910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地址:洪山区珞瑜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24层10号详情官方电话官方服务官方网站天眼服务

武汉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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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信访处)1、综合协调委局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2、负责绩效管理、公文处理、督查、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稳定等工作;3、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4、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和政协议提案;5、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6、指导教育类民间组织管理工作;7、负责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工作;8、负责媒体批评性报道处置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工委组织部(工委统战部、干部人事处)1、指导全市教育战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以及人才、统战工作;2、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会同有关区委组织部对市区共建示范高中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对区教育局和有关高中其他领导干部实行任免备案;3、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以及人才、统战工作;4、负责机关干部录用、调配、考察、任免、奖惩、培训、监督等工作;5、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6、负责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档案,检查指导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7、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工作;8、指导市委党校分校干部培训工作;9、与工委宣传部共同做好市教育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工委宣传部(团工委)1、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对干部、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指导教育系统党组织对干部、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2、负责委局领导干部中心理论学习小组的组织工作;3、负责直属单位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4、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德育工作;5、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6、负责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7、负责对市级教育刊物进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8、与工委组织部共同做好市教育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9、负责直属单位共青团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工委调研室(政策法规处)1、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综合性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2、组织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决策建议;3、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工作,组织审核拟申报的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局规范性文件;4、组织开展全市教育重大决策课题研究;5、协调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和参与办学体制改革的调研;6、起草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文稿;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发展规划处(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1、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2、负责编制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及义务段改制校、公办参与举办的民办校分校招生计划,指导、协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3、负责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前期(策划)项目的推进工作和全市教育基建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4、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点布局和结构调整;5、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开发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中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及用地调整;6、负责全市闲置教育资产处置的工作;7、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设置、变更、撤销的审批工作及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8、指导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市审批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9、指导企业剥离学校的综合协调工作;10、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综合统计工作。11、承担局“武汉城市圈”办公室和农民工办公室的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六)财务处1、编制市级教育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预算草案;指导区级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组织实施市人大审议批准的市级教育部门预算和市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预算,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3、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决算汇总,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统计汇总,分析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4、参与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管理各类学校收费工作;5、负责财政性资金的学生资助工作6、监控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收支和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设;7、负责国(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8、负责本级财务的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和各项事业经费的使用、审核;9、参与核定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七)教师工作处1、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2、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3、组织指导高中、中职及以下学段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4、会同指导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5、会同核定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标准和指导教育系统岗位设置与管理;6、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的补充和配备工作;7、统筹全市教师培训工作;8、会同组织实施全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工作;9、负责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工作;10、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录用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武汉市汉师人才交流工作;11、承担局机关工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劳动人事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八)基础教育处(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业务和开展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2、监测评价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质量;3、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4、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科研工作;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区义务教育各项制度的执行;6、管理全市高中学生学籍,指导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7、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学具使用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类考试和竞赛活动;8、指导管理全市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9、指导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协调中小学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管理直属中小学、工读学校及幼儿园有关工作;10、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科技教育、“三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教育等专项工作;11、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各类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12、承担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3、负责“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工作;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市终身教育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成人培训(扫盲);2、编制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拟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3、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仪器设置配备工作;4、研究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5、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6、参与协调毕业生就业指导;7、统筹指导全市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的有关工作;8、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中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的核发工作;9、指导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10、承担市终身教育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1、承担教育对口支援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队的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高等教育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统筹管理市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涉外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外事机构;2、研究全市高等教育综合体制改革,组织和实施市属高等学校布局和高等教育结构调整;3、指导市属高等学校的德育、教学及科研工作和专业、学科、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4、检查、评估市属高等学校、涉外学校(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5、指导新增高等学校的论证、申报工作;6、协助做好招生和就业指导有关工作;7、负责联络协调武汉地区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8、负责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保密工作;9、负责我市外籍子女学校设置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学校(单位)外籍教师聘请工作,办理我市中小学接受外籍子女入学有关手续;10、协调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工作;11、负责全市干部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学位、学历(大学本科、专科)认定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1、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2、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参与体育、卫生、艺术教材的管理、选用等工作;3、拟定学校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4、组织指导全市中考体育考试及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工作;5、指导管理全市学校课外体育活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6、指导管理全市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工作,培养体育后备人才;7、负责全市性学校体育竞赛和文艺汇演的组织工作;8、指导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和大、中学生军训;9、负责全市学校的卫生监督、学生常见病防治、体质与健康调研等项工作;10、负责武汉市红十字青少年委员会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1、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区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控、评估和指导;2、开展区、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促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行在组织领导、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职责;3、对区域教育发展的体系、结构、质量和水平进行监测,定期发布教育督导公报;4、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5、开展对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经常性随机督导和专项督导调研,掌握实情,提出有关对策与建议;6、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三)语言文字工作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对本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及社会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制定并实施本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动武汉地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3、制定并实施本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范及办法,指导和推动各区、各行业、各部门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4、规范和管理全市教师、公务员、大中专学生、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持证上岗工作;5、规范和管理全市普通话、规范汉字以及汉语口语相关课程师资和文字应用工作人员的培训;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语言文字相关课程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及教改实验;7、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处理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的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组织指导语言文字调查研究及咨询服务工作;9、组织指导本市语言文字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技能竞赛等活动;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四)纪工委(监察室)1、监督检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及教育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2、协助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3、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4、监督检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5、督促协调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制定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措施;6、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7、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8、负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参与协调电子监察工作;9、承担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五)市教育工会1、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工作,领导直属单位工会工作;2、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配合教育行政,组织评选、宣传先模教师群体和个人;3、代表教职工参与教育事业的管理,指导学校推进民主建设;4、指导教育系统妇委会、计划生育工作;5、调查研究、协助解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全局性、政策性等重大问题;6、加强教育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开展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工作;7、管理市教职工俱乐部,组织开展全市性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六)离退休干部处1、负责落实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2、负责局机关了解并协调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3、做好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丧事等服务工作;4、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5、做好局关工委秘书处(挂靠)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七)机关党委1、负责机关党的建设;2、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3、负责机关干部作风建设;4、组织机关各类活动;5、领导机关群团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八)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省有关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制订我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指导武汉市普通及成人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高中等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和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毕业会考工作;3、指导全市招生考试和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查处和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九)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开展教育科研规划与管理,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电化教育服务,教育信息服务与师资培训工作。(二十)市教育基金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负责市属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资助对象信息的汇总、上报和奖助学金拨付工作;2、负责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完成资助对象信息的汇总、上报和助学金拨付工作;3、指导和协调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4、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教育基金的征集、返还企业办学教育费附加等工作;5、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十一)市教育条件建设管理处(市基建维修管理处、市教学条件技术装备处)1.协调市房产部门,指导各区及直属学校做好基本建设及学校危房改造项目投资及工程质量,确保校舍安全;2.负责直属单位房地产管理;3. 指导各区教职工住宅小区的建设和售后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各区落实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4.指导全市学校搞好校园绿化和环境建设;5.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室)、计算机室等各项功能室的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各项制度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检查评估和质量管理,负责直属学校教育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6.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和“校校通”工程、现代远程教育装备等网络建设工作;7. 负责全市教育基建、危房改造、教职工住宅、房屋、土地、教育技术装备的信息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和中小学实验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8. 参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各部门组织的督导、评估、检查、处置、调研等工作。9、承担“家园行动计划”办公室的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十二)市教育产业管理处(市勤工俭学管理处)1、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以及全市教育产业经营性资产的管理;2、制定和实施全市勤工俭学(教育产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全市勤工俭学(教育产业)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3、负责构建为农村学校实施劳动与素质教育提供载体的基地网络体系;4、负责构建为教育教学提供物资供应的市场消费体系;5、负责构建为师生生活提供后勤保障的服务体系;6、负责构建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安全防范的风险分散体系;7、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开展捐赠助学工作,组织好各类物资捐赠资助活动;8、负责全市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和后勤服务工作的信息统计、分析;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十三)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基地管理处、市教职工休养中心)1、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机关水电及通讯设施的正常运转,保障办公物品的供应,管理局公务车辆;2、负责机关房产管理和机关干部职工住房货币化工作;3、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早、午餐供应;4、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会务、接待工作;5、配合局相关处室指导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6、负责直属单位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节能降耗工作;7、管理市教职工休养中心,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基地;8、完成领导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2019学年度武汉市部分学校九年级元月调研测试物理化学综合试卷

如几
徽之以天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孙强5172018--2019学年度武汉市部分学校九年级调研测试物理化学综合试卷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命制 2019.1.18亲爱的同学在你答题前,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1.本试卷由第I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组成。全卷共12页,两大题,满分120分。考试用时120分钟。2.答题前,请将你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并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填写姓名和座位号。3.答第1卷(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在“试卷”上无效。4.答第Ⅱ卷(非选择题)时,答案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卷”上无效。5.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预祝你取得优异成绩!可能用到的相对原子质量:H-1C-12N-140-16Na-23Cl-35.5 K-39 Ca-40 Mn-55可能用到的物理常量:C水=4.2×103J/(kg·℃)第Ⅰ卷(选择题共60分)一、选择题(本题包括20小题,每小题只有1个正确选项。每小题3分,共60分)1.下列变化属于化学变化的是A.胆矾研碎B.牛奶变质C.蔗糖溶解D.铁水铸锅2.下图是实验室氧气的制备、收集、验满、验证性质的操作,其中正确的是A B C D3.以下关于金刚石、石墨和B24.(4Ⅲ.

武汉市教科院在哪里?怎么走?

埃殆为病
都市男
武汉市教科院全称: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在汉口硚口区中山大道和武胜路交汇处,家乐福超市的背后,从家乐福超市旁边的小巷子进入。离它较近的公交车站有“江汉一桥站”和“武胜路站”。以下是在“武汉三维地图”上的搜索信息:http://E36200.map.3dwh.net

【2019武汉元调英语】2019年武汉元调英语试卷Word版(有答案)

合于天伦
天之合也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gm5k712018-2019学年度武汉市部分学校九年级元月调研测试英语试卷武汉教育科学研究院命制2018.1.18第I卷(选择题 共85分)第一部分 听力部分一、听力测试(共三节)第一节(共5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5分)听下面5个间题。每个问题后有三个答语,从题中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完每个问题后,你都有5秒钟的时间来作答和阅读下一小题。每个问题仅读一遍。1.A. It's a pool.B. Really fast.C. Mr. Black.2.A. It's colorful.B. It's a present.C. Right. I like it.3. A. By subway.B. At about 10.C. On the third floor.4.A.I owned it.B. With a photo in it.C. In the desk drawer.5. A. Very heavy.B. The brown one.C. It's rather old.第二节(共7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7分)听下面7段对话。每段对话后有一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完每段对话后,你都有10秒钟的时间来作答有关小题和阅读下一小题。每段对话仅读一遍。6. Whomdoesthebike belong to?A. Mike.B. Lisa.C. Jack.7. Who is doing the babysitting?A. Tom.B. Jerry.C. Nancy.8.How will Bob see the doctor?A. With his daddy.B. In his mother's car.C. By calling the doctor.9. Who are most probably these two speakers?A. Teacher and student.B. Doctor and patient.C. Mother

小学生研究的茶多酚抗肿瘤究竟会不会被武汉科协认可呢?

故海内服
春香传
武汉科协:我认可,我推荐,我颁奖!在2020年7月17已经被认可了: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在当天发布了《关于武汉2名小学生研究茶多酚抗肿瘤获奖相关情况的声明 》,在该声明中,武汉科协强调,经过核实后,这个实验的实验想法是由老师课程研究活动的时候,学生提出的,并在老师的建议下找到指导老师,并进行了对比观察实验,是有过培训的,而且实验属于简单基础的操作,学生是有足够的能力独立完成,并且从实验数据得到报告结果的……所以,最终武汉科协认定获奖有效,认可该研究,还建议推荐到省级参加竞赛……网友:我不认可,我不信!有网友表示,这个研究所需要的《医学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可证书》,这两个小朋友就不可能有。武汉科协说的“有过培训”、“能独立完成”,明显就是与事实不符,两个小学生,怎么可能有这个证书,怎么可能有操作技能,你让大学生去考,都不一定能考过,别说小学生了……真以为自己是神童啊……真要是神童,那就重复一遍实验过程给所有人看看,究竟是不是经过培训就能独立操作……还有网友还爆出,研究这个茶多酚抗肿瘤的小学生,其父亲是武大基础医学院院长,武汉大学动物实验中心主任,兼任武汉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所长……也正是有这样的关系在,才会有这样的研究论文出现……至于究竟是小学生自己写的,还是别人代笔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在教育部发文,要求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之后,武汉科协还敢发布这样的声明,我想,他们可能真的觉得这两个小学生是神童吧……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 官网:关于武汉2名小学生研究茶多酚抗肿瘤获奖相关情况的声明 http://www.whkx.org.cn/news_show.aspx?id=4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