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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我该以何身份报考研究生?

接力棒
卖光光
函授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种,考研规定中有一项是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即成考应届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所以函授本科一般是按同等学力考研报名的。供参考,如还不确定,可以问问学校的研招办。希望有帮助。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的要求与其他都不同。我记得是需要毕业后3年,另外加一篇发表的论文。这一栏网上报名时还有一项是“其他”。你可以选择这一项。

想报研究生的理由怎么写?

守灵夜
忍岳
想报研究生的理由:继续深3365633937造的机会 ;奔着继续深造的目的而选择考研,读研一方面可以锻炼自身专业素质,帮助自己打造专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在职场上取得优势,谋得高薪工作或者在专业领域继续深造,获得非凡的专业成就;读完研究生之后,还有进一步深造的机会;读研后念博、出国都是很好的选择;缓解就业压力,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薪酬待遇与职业发展前景 ;本科生就业形势不是很乐观;读研是提升能力的一个好机会,是做好就业准备的一个缓冲期,也是改变就业处境的一个不错的选择;追逐自己的兴趣,达到专业的高度 ;很多人的本科专业不是自己的兴趣所在,其原因主要是当初填报专业的时候对所报考专业的研究领域、应用价值、发展前景一无所知,或是因为分数低而被硬性调剂的,或是由父母、亲人代为选择的;进了大学之后,他们才发现自己对所学专业实在提不起兴趣,通过某些途径与机缘巧合,反倒开始对其他专业产生了兴趣,于是想在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领域深造和发展;改变命运 ;有一部分考研人并非对所学专业感兴趣,也不是对其他专业感兴趣;他们要么不甘心高考的失利,抱着“卷土重来”的决心,试图用考研成功的光芒驱散高考失利的阴霾,通过考研去扭转自己的命运;要么在残酷的现实中猛然惊醒,对往日挥霍时光、碌碌无为、堕落沉沦懊悔不已,于是痛下决心在考研战场上重新爆发能量、找回自信;要么就是希望先争取到读研的机会,然后在读研期间再思谋今后的路到底怎么走;构造更高层次的交际圈,为未来的发展铺路 ;高校是学习资源、人才资源等相当丰富的地方,选择读研,不仅可以在专业领域锻炼自己,更可以在其他方面锻炼自己;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所以,以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团队协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还有我们建立的交际圈;考研过程,收获的不仅仅是一张录取通知书 ;通过考研,我们的思维能力、理解能力、总结归纳能力、写作能力、记忆能力等学习能力都将得到升华:我们抗挫折的能力,看待成败的人生态度,时间规划与管理能力等都将得到极大的提高或转变;这些能力的提高、态度的端正,对我们今后的人生无疑是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的;可以说,考研最大的收获,不是一张录取通知书,而是在考研过程中所获得的能力与收获的良好心态、态度和习惯等。 

关于报考研究生

不可多取
道安
我推荐一些视频给你,老师会指导你选择专业和院校,还会对考研的流程3238666339、怎么备考等相关信息给你指导,这才是正确的方法! 《2010年考研入门指导》 《2010年考研初期三大选择》 不方便粘网址,怕说是广告,呵呵,你自己搜一下就可以! 这也是别人推荐给我的,听过之后启发很大,和你分享各个院校的专业设置不一样,因此在考试要求上也不一样,不管是考试科目、考试参考书上都有差别,所以你要报考什么学院,还是参考一下目标院校2010年的招生简章吧,招生简章上明确写着报考的条件,还有招生专业目 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别人间接告诉你的东西都和招生简章有出入,所以最权威的还是参考招生简章。《全国各招生院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你可以借鉴,或者直接到他们的网站上去搜!祝你成功!我的经验是,搜集相关信息,为考研做好准备,这些信息是: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是考生报考的依据,也是全部复习计划的依据。由于近几年高校改革力度加大,专业调整频繁,专业名称也多有变化,广大考生 需要格外注意,免得早就瞅准的专业突然改名更姓,不知去向了。考研教育.网提醒大家,招生专业目录一般在每年7、8月份公布,考生应及时 与招生单位联系,索取或购买目录,最终确定自己的报考方向。 二、公共课考试内容与题型 这里的公共课指全国统考的科目,包括政治、英语(或俄语、日语)和数学。这些科目的考试知识点和考试要求在每年六七月份出版的各 科考试大纲上有详细规定。根据考研教育.网多年的总结,日语、俄语、数学等科目的大纲一般变动不大,因此可以参照前一年的大纲;而对于 一些变动较大的科目,则必须以新大纲为准进行复习。 三、专业课考试内容与题型 公共课有大纲,或早或晚总还能明确复习范围,但专业课却基本上没有什么书面的复习纲要可以提供给考生(有关政策禁止招生单位给考 生划定考试范围),需要自己去多方打听。因为专业课涉及的往往不止一门课程,教科书也有多本,复习量极大。例如某著名高校的新闻学院 ,多年来中国新闻史方面有一段时期的内容全部不考,而每年都有一些不了解信息的考生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背诵这数百页内容。 四、录取调剂信息 对于考分很高或很低的考生而言,录取调剂信息可能用处不大,但对于那些分数刚刚达线、处于录取边缘的人来讲,如果提前一天知晓某 个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情况或许就有改观。 以上四类信息,你要尽力搜集,要是搜集方法和渠道不知道的话,你可以参考《新手入门指导:多样化渠道搜集考研信息》这样争取给自 己考研加分!希望我的经验对你有所帮助!( 1 )大三上学期至下学期五月:决定是否考研 ; 考哪所学校 ; 并报考研辅导班 ( 2 )大三下学期期末考试后:暑假复习和考研班听课 ( 3 )大四上学期十一月:考研报名 ( 4 )大四上学期十二月:签发准考证 ( 5 )大四上学期十二月:复习冲刺 ( 6 )大四上学期一月 :考试 ( 7 )大四下学期三月:考试成绩公布 ( 8 )大四上学期四月:研究生复试 ( 9 )大四下学期六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可以报考其他学校的研究生。一般最早是在大四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每年内的一月份,以应届本科毕容业生的身份报考。考试科目是政治、外语(一般是英语),数学,一门专业课(或者两门专业课),看你想要报考什么专业了~专业课是由你所报考学校出题

我想问:报考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有什么?

李达
退已
2007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3、第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份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2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份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7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报考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如成绩符合复试要求,即可以相互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登录调剂志愿;(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比如学历是要多高的 大专以上,有些学校有特别说明。有无年龄限制 无有哪些专业可供选择等等。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有些学校的专业有专门要求,不过这样的很少。

关于研究生报考的

竖子请曰
小杂种
法律3236393136硕士是非法学专业报考的,是全国联考即全国考一样的试卷。法学硕士是法学专业要考的,专业性强一点,报哪所学校就那所学校出专业课的试题。你是英语专业,是想跨专业考法学的话,法学硕士难点,法律硕士专门针对非法学专业简单点。这两种考的科目也不一样,这就要看你准备的情况了。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招生条件是不一样的。法学硕士必须要求本科毕业,不招收同等学历;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专科生必须工作两年以上。◎ 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这几年越来越难考、考生也越来越多,难度之大有目共睹;而法律硕士的考试虽然政治理论课、外语考试是一样的,但专业课考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科目,已经形成了规范的复习教材。◎ 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在10:1左右,北大等名校更达20:1;法律硕士录取比例一般在8:1,名校达到15:1。◎ 培养方式不同。法律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费6000元;法学硕士又公费也有自费。◎ 教学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而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也没有导师,学习的课程只是法律的基础课,共十二、三门,45学分。法律硕士的报考条件◎ 法律硕士只招收具有国家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历者一般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 下列13个专业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法律硕士的报名手续和地点法律硕士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手续、时间相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法律硕士的教学与择业法律硕士采取全日制脱产和不脱产两种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分析,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法律顾问、律师、行政执法等实际工作。全国联考是1月份的,和研究生全国统考一起进行,属于学历教育,拿学历学位证。法律硕士考试是10月份的,属于非学历教育,拿学位证。

研究生面试 为什么会报这个专业,及今后的打算

红旗飘
其往无穷
报这个专业是因为喜欢,并且自己在这一方面特别的擅长(可以说说本科回的时候,这方面取得的成绩、发答表的论文,或者相关的工作经验、实习经验)。自己也想在这一方面发展,毕业之后从事相关的工作。给自己做过规划,毕业之后要去XX类型的公司,做xx岗位,然后几年之内做到什么程度,达成什么样的目标。导师也喜欢有理想抱负,想在这个专业领域内发展的人

关于报考研究生的问题

教则不至
非乎
你如果报名考试都去你要考的学校就不用网上交钱了等于说这个规定跟你没有一点关系=--网上报名不需交钱,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交参考资料:http://www.chianyz.com.cn

报考研究生条件问题!

恐怖湖
孔雀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版2考生的学历必须权符合相应条件;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研究生的报考与录取

时时刻刻
九龙滩
年份 报名人数(万) 报名增长率 录取回人数答(万) 录取比例 2012 165.6 9.6% 51.7 3.2:1 2011 151.1 7.9% 49.5 3:1 2010 140.6 12.8% 47.4 2.8:1 2009 124.6 3.8% 44.9 2.9:1 2008 120 -6.8% 38.6 3.0:1 2007 128.2 0.8% 36.1 3.5:1 2006 127.12 8.4% 34.2 3.2:1 2005 117.2 24% 31 3.6:1 2004 94.5 18.5% 27.3 2.9:1 2003 79.7 27.7% 22 2.9:1 2002 62.4 35.7% 16.4 3.2:1 2001 46 17.3% 13.3 4.2:1 2000 39.2 22.9% 10.3 4.6:1 1999 31.9 16.4% 7.2 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