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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有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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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的专家认为,在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完成之后,应该形成可行性报告。通常一个完整的特许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大致由以下几大部分组成。(一)封面它包括可行性研究的名称、研究单位、主要研究人员、编制报告的日期等。(二)前言即对可行性研究中的主要部分或核心思想进行高度概括总结、说明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要发现、解释项目可行程度及对策建议等(一般要求1000字以内)。(三)目录即可行性报告的逻辑架构,目录层次最多可到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之间的文字大小、粗细、样式等应有差别。(四)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概况它包括企业名称、性质、地址、组织结构、人员情况、主要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发展历史等。2.企业业务现状它包括企业市场占有率、目标市场等。3.产品和服务它包括产品和服务的类型、产量、质量、特色、目标消费群体、竞争力、价格等。这一点对于那些主要依靠自有产品或产品类别少的企业特别重要,加盟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些产品或服务的定位有关。(五)特许经营项目背景及发展状况该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项目背景项目背景主要包括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说明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分析特许经营项目是否符合这些宏观环境要求。说明项目发起人及发起缘由。2.发展概况发展概况包括市场调查情况、已试验的成果、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审批情况。(六)企业综合环境分析1.PEST分析PEST分析是指宏观环境的分析,宏观环境又称一般环境,是指影响一切行业和企业的各种宏观力量。对宏观环境因素作分析,不同行业和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经营需要,分析的具体内容会有差异,但一般都应对政治(Political)、经济(Economic)、社会(Social)和技术(Technological)这四大类影响企业的主要外部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因此也简称为PEST分析法。PEST分析模型(1)政治法律环境(PoliticalFactors)。政治环境包括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执政党的性质,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等。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社会性质,不同的社会制度对组织活动有着不同的限制和要求。即使社会制度不变的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由于执政党的不同,其政府的方针特点、政策倾向对组织活动的态度和影响也是不断变化的。重要的政治法律变量包括执政党性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政府的管制、税法的改变、各种政治行动、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国防开支水平、政府补贴水平、反垄断法规、对政府进行抗议活动的数量、严重性及民众参与政治的行为。(2)经济环境(EconomicFactors)。经济环境主要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内容。宏观经济环境主要指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及其增长趋势,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及其变化情况以及通过这些指标能够反映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微观经济环境主要指企业所在地区或所服务地区的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偏好、储蓄情况、就业程度等因素。这些因素直接决定着企业目前及未来的市场大小。重要监视的关键经济变量包括贷款的可得性、可支配收入水平、居民消费(储蓄()倾向、利率、通货膨胀率、规模经济、政府预算、赤字消费模式、失业趋势、劳动生产率水平、汇率、证券市场状况、外国经济状况、进出口因素、不同地区和消费群体间的收入差别、价格波动、货币与财政政策、GDP及其增长率。(3)社会文化环境(SocioculturalFactors)。社会文化环境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审美观点、价值观念等。文化水平会影响居民的需求层次,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会禁止或抵制某些活动的进行,价值观念会影响居民对组织目标、组织活动以及组织存在本身的认可与否,审美观点则会影响人们对组织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以及活动成果的态度。关键的社会文化因素包括妇女生育人口结构比,性别比例,特殊利益集团数量,结婚数,离婚数,人口出生、死亡率,人口移进移出率,社会保障计划,人口预期寿命,人均收入,生活方式,平均可支配收入,对政府的信任度,对政府的态度,对工作的态度,购买习惯,对道德的关切,储蓄倾向,性别角色,投资倾向。(4)技术环境(TechnologicalFactors)。技术环境除了要考察与企业所处领域的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手段的发展变化外,还应及时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①国家对科技开发的投资和支持重点,②该领域技术发展动态和研究开发费用总额,③技术转移和技术商品化速度,④专利及其保护情况,等等。2.企业的SWOT分析SWOT分析法(也称道斯矩阵()即态势分析法,20世纪80年代初由美国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韦里克提出,经常被用于企业战略制定、竞争对手分析等场合。SWOT分析模型(1)SWOT分析模型简介。在现在的战略规划报告里,SWOT分析应该算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工具。来自麦肯锡咨询公司的SWOT分析,包括分析企业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s)。因此,SWOT分析实际上是将对企业内外部条件各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和概括,进而分析组织的优劣势、面临的机会和威胁的一种方法。通过SWOT分析,可以帮助企业把资源和行动聚集在自己的强项和有最多机会的地方。优、劣势分析主要是着眼于企业自身的实力及其与竞争对手的比较,而机会和威胁分析将注意力放在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对企业的可能影响上。在分析时,应把所有的内部因素(即优劣势()集中在一起,然后用外部的力量来对这些因素进行评估。(2)机会与威胁分析(OT)。随着经济、社会、科技等诸多方面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过程的加快,全球信息网络的建立和消费需求的多样化,企业所处的环境更为开放和动荡。这种变化几乎对所有企业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因如此,环境分析成为一种日益重要的企业职能。环境发展趋势分为两大类:一类表示环境威胁,另一类表示环境机会。环境威胁指的是环境中一种不利的发展趋势所形成的挑战,如果不采取果断的战略行为,这种不利趋势将导致公司的竞争地位受到削弱。环境机会就是对公司行为富有吸引力的领域,在这一领域中,该公司将拥有竞争优势。对环境的分析也可以有不同的角度。比如,一种简明扼要的方法就是PEST分析,另外一种比较常见的方法就是波特的五力分析。(3)优势与劣势分析(SW)。识别环境中有吸引力的机会是一回事,拥有在机会中成功所必需的竞争能力是另一回事。每个企业都要定期检查自己的优势与劣势,这可通过“企业经营管理检核表”的方式进行。企业或企业外的咨询机构都可利用这一格式检查企业的营销、财务、制造和组织能力。每一要素都要按照特强、稍强、中等、稍弱或特弱划分等级。当两个企业处在同一市场或者说它们都有能力向同一顾客群体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如果其中一个企业有更高的盈利率或盈利潜力,那么,就认为这个企业比另外一个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换句话说,所谓竞争优势是指一个企业超越其竞争对手的能力,这种能力有助于实现企业的主要目标———盈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竞争优势并不一定完全体现在较高的盈利率上,因为有时企业更希望增加市场份额,或者多奖励管理人员或雇员。竞争优势可以指消费者眼中一个企业或它的产品有别于其竞争对手的任何优越的东西,它可以是产品线的宽度,产品的大小、质量、可靠性、适用性、风格和形象以及服务的及时,态度的热情等。虽然竞争优势实际上指的是一个企业比其竞争对手有较强的综合优势,但是明确企业究竟在哪一个方面具有优势更有意义,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扬长避短,或者以实击虚。由于企业是一个整体,而且竞争性优势来源十分广泛,所以,在做优、劣势分析时必须从整个价值链的每个环节上,将企业与竞争对手做详细的对比。如产品是否新颖,制造工艺是否复杂,销售渠道是否畅通,以及价格是否具有竞争性等。如果一个企业在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优势正是该行业企业应具备的关键成功因素,那么,该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也许就强一些。需要指出的是,衡量一个企业及其产品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只能站在现有潜在用户的角度上,而不是站在企业的角度上。企业在维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中,必须深刻认识自身的资源和能力,采取适当的措施。因为一个企业一旦在某一方面具有了竞争优势,势必会吸引竞争对手的注意。一般地说,企业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建立起某种竞争优势,然后就处于维持这种竞争优势的态势,竞争对手开始逐渐做出反应,而后,如果竞争对手直接进攻企业的优势所在,或采取其他更为有力的策略,就会使这种优势受到削弱。而影响企业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主要有以下三个关键因素:①建立这种优势要多长时间②能够获得的优势有多大③竞争对手做出有力反应需要多长时间如果企业分析清楚了这三个因素,就会明确自己在建立和维持竞争优势中的地位了。(七)市场分析市场分析包括行业概况分析、竞争者分析、消费者分析。1.行业概况分析行业分析包括行业的历史、规模、特征、主要客户群、容量及潜力、发展趋势与合作情况、行业竞争的关键点、国家的有关政策、本行业新技术的最新发展、上游产业的最新发展、本行业领导者的最新动向等。2.竞争者分析竞争者识别主要是在企业所属的行业环境中进行。根据迈克尔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潜在的行业新进入者、替代品的竞争、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这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最终的获利潜力以及资本向本行业的流向程度,这一切最终决定着企业保持高收益的能力。波特五力分析属于外部环境分析中的微观环境分析,主要用来分析本行业的企业竞争格局以及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关系。波特五力模型大企业最直接的竞争者是那些处于同一行业同一战略群体的企业,这类企业的利益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企业整体战略一部分的各企业竞争战略,其目标都在于使自己的企业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所以,在实施中必然会产生冲突与对抗现象,这些冲突与对抗就构成了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力量是企业所面对的最强大的一种力量,这些竞争者根据自己的一整套规划,运用各种手段(价格、质量、造型、服务、担保、广告、销售网络、创新等()力图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和争夺的消费者,对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3.消费者分析通过消费者行为分析,了解消费需求,以比竞争对手更好的方式去满足消费者需求。这一过程包括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市场定位三个步骤。(八)特许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该部分内容主要分析该项目是否适用于利用特许模式进行推广和发展,包括技术可行性(建设可行性、运作与维护可行性)、经济可行性(融资可行性、投资预测与收益估计)和社会可行性(社会效益、社会影响)。1.技术可行性可以聘请特许经营专家为本企业进行建设特许经营体系的技术可行性分析,也可以向咨询公司寻求帮助,还可以组织本公司员工学习特许经营建设知识。2.经济可行性融资可行性包括对资金来源、项目筹资方案、投资使用计划、借款偿还计划等方面进行分析。3.社会可行性分析特许项目的社会可行性分析主要是对特许经营体系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特许经营体系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包括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地区经济结构、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2)特许经营体系与当地科技、文化、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3)特许经营体系与当地居民的宗教、民族习惯的相互适应性。(4)特许经营体系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影响。(5)构建特许经营体系的风险分析。实施特许经营项目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时间段内,即特许经营体系规划设计阶段、招募营建阶段、建成后的维护和升级阶段。具体的风险类别主要有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和法规的风险等。(九)财务预测财务预测其实是投资与收益的估计,它既是特许人企业自己发展计划的信息支撑,也是吸引潜在受许人加盟的亮点。特许经营企业财务分析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趋势分析法,就是根据连续几期的财务报表,比较各个项目前后的变化情况,来判断企业财务和经营上的变化趋势,二是比率分析法,根据同一期财务报表各个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求出其比率,从而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做出判断。下面运用比率分析法,主要对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获利能力进行分析。1.偿债能力的分析特许经营企业的偿债能力可从短期和长期两种情况分别进行分析。(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特许经营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是指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它主要是通过特许经营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其金额的大小表现的,通常包括下列几种比率。①流动比率。这是特许经营企业的流动资产总额与流动负债总额之比,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一般来说,流动负债应用流动资产来偿还。流动比率越高,说明资产的流动性越大,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但是,过高的流动比率也许是存货超储积压、存在大量应收未收账款的结果,说明滞留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过多,未能有效地利用资金。根据经验,流动比率一般以2∶1为宜。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后的资产成为速动资产。速动比率是指速动资产同流动负债的比率,反映特许经营企业短期内可变现资产偿还短期内到期债务的能力。速动比率是对流动比率的补充,计算公式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越大,其偿债能力就越高。一般认为,速动比率应维持在1∶1左右较为理想。③现金比率。这是指特许经营企业现金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这里所说的现金,是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这项比率可显示特许经营企业立即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计算公式为:现金比率=现金流动负债。(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长期偿债能力分析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指标。①资产负债率。也叫负债比率、举债经营比率,是指负债总额对全部资产总额之比,用来衡量特许经营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②产权比率。也叫负债对所有者权益的比率,是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③利息保障倍数。又称已获利息倍数,是特许经营企业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反映特许经营企业用经营所得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其中,利息费用是支付给债权人的全部利息,包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和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一般来说,利息保障倍数至少应等于1。这项指标越大,说明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越强。就一个特许经营企业某一时期的利息保障倍数来说,应与本行业该项指标的评价水平比较,或与本企业历年该项指标的水平比较,来评价企业目前的指标水平。2.特许经营企业营运能力的评价营运能力反映了企业资金周转状况。通常来说,资金周转得越快,说明资金利用效率越高,特许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就越好。反映特许经营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1)应收账款周转率。这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赊销净额与同期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比率,反映应收账款的流动程度,也称收账比率,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应收账款平均金额式中:赊销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考查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快慢,还可以利用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这一指标。应收账款账龄短,说明应收账款活动性强,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就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天/应收账款周转率。(2)存货周转率。在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的比重较大。存货的流动性将直接影响特许经营企业的流动比率。存货周转率是衡量和评价特许经营企业购入存货、投入生产、回收等各环节管理状况的指标,也叫存货周转次数,用时间表示的存货周转率就是存货周转天数。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式中:平均存货余额=(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2。(3)流动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又叫流动资产周转次数,是销售收入净额与全部流动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反映全部流动资产的利用效率。用时间表示的流动资产周转率就是流动资产周转天数,表示流动资产平均周转一次所需的时间,计算公式为: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流动资产周转天数=360/流动资产周转率式中: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流动资产期初余额+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的专家认为,流动资产周转率是分析流动资产周转情况的一个综合指标。流动资产周转快,会相对节约流动资产,相当于扩大了特许经营企业的资产投入,增强了特许经营企业的盈利能力,反之,若周转速度慢,为维持正常经营,特许经营企业必须不断补充投入资源,形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必然降低特许经营企业的盈利能力。(4)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又叫投资周转率,是销售收入净额与全部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表明特许经营企业投资的每1元资产在一年里可形成或产生多少元的销售收入。该指标从总体上反映特许经营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率,计算公式为: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总资产平均余额式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3.特许经营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的专家认为,盈利能力是指特许经营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特许经营企业盈利能力的大小关系着特许经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无论是投资者、债权人还是管理当局,都非常重视和关心特许经营企业的盈利能力。反映特许经营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比率主要有以下几种。(1)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率是指销售毛利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表示每1.元销售收入在扣抵销售成本后,有多少钱可以用来弥补各期间费用,并形成盈利。一般来说,这个比率越大,说明特许经营企业的获利能力越强。其计算公式为: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成本销售毛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2)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率是指净利润与销售收入的百分比,表示每1.元销售收入带来的净利润的多少,反映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其计算公式为:销售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3)投资报酬率。投资报酬率是衡量企业运用所有经济吸引获取收益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投资报酬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式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4)每股收益。该项指标反映上市公司每股普通股可分摊的净利润额。其计算公式为:普通每股收益=(净利润-优先股股利)/发行在普通股的平均股数。(5)市盈率。市盈率是普通股每股的现行市价与每股收益的比率,可供投资者用来分析股票市价是否合理。一般而言,收益增长潜力较大的特许经营企业,市盈率较高,反之则低。4.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特许经营项目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与当地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2)项目与当地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3)项目与当地居民的宗教、民族习惯的相互适应性,(4)项目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影响,(5)项目对国防效益的影响,(6)对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影响。(十)项目风险分析与提示该部分内容包括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法律风险、风险预测、防范与应对策略等。(十一)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的专家认为,这部分是对主体部分的补充,主要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要提供的参考资料。具体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批文、市场调研分析报告、贷款意向书、环境影响报告、需单独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单项或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引进技术项目的考察报告、利用外资的各类协议文件、其他主要对比方案说明等。该部分要求所列附件应注明名称、日期、编号。详情官方电话官方服务官方网站

餐饮业特许经营发展发展趋势,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不可止也
精灵变
趋势一:快餐 趋势二:自由拼餐,火锅中的“单锅”及中餐中的“位餐”制将盛行!趋势三:生态绿色餐饮、乡土口味取胜趋势四:规模化,标准化,集团化,“大鱼吃小鱼”取胜。背篓人家在全国第一个提出“乡土口味、乡土菜”概念,并把“乡土菜”概念化、规范化、系统化。乡土菜注重“生 态、健康、营养”,不但但是口味好。它从原料、制作、装盘到餐厅装修都有自己的理念和要求,是一种城市农家乐 的发展模式,方便那些喜欢在节假日出行农家乐的人在工作日也可以体会到这样的乡土滋味。随着人们对健康、营养 的要求越来越高,乡土菜在未来几年会越来越受欢迎。以上是我参考的别人的信息,但是我觉得背篓人家这个品牌确 实不错,大有前途,去看看呗。

中国特许经营的行业有哪些

自生自灭
一般情况下采取加盟特许经营的方式要比独立创业的风险小得多。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统计,在开业第一年就失败的自营店铺比例高达30%-35%,而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店铺在开业第一年失败的比例仅为3%-5%。然而,在加盟之前,投资者非常希望了解有关特许经营的热门行业,以使投资获得最稳定的回报。以下精选了一些在特许经营领域表现突出或有发展前景的行业,供投资者参考。1、餐饮业。餐饮业是特许经营发展最蓬勃的行业,尤其是快餐店。1994年美国增长最快的十大特许经营企业中,有5家是快餐店,其中最著名的是麦当劳,排名第二。加盟特许经营餐饮业投资额从几万到上百万不等,一般可以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回报。2、便利店。这是全球发展较为成功的特许业务,最早的便利连锁店“7-11”便利店已有60年历史,在全世界拥有1万家分店,其中半数以上是特许加盟店。加盟便利店相对来讲对管理要求比较低,因为有总部负责配送货及店堂管理指导,经营流程比较简单,获利也较稳定。3、日用品/食品零售。这一行业的稳定性及成功率都较其他行业高,也是非常普及的特许经营行业。一般投资额不大,也无需相关经验,加盟门槛较低。4、教育/培训。这是个正被大家看好前景的特许经营业务,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行需要较大的投资,而且特许合同期限一般都很长,不适宜一般的投资者考虑。目前世界最大的英语教育品牌“英孚教育”、“阶梯英语”等品牌,在中国都已具有非常成功的经验。5、商业服务。这是一个全新的特许经营业务,绝大部分出现在1980年后期,包括会计报税、广告代理、企业顾问、房产中介、快递等各项服务,目前在全球呈快速发展势头。全球最大的快印连锁系统“速必得”快印、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的“tnt”等均为业内领先品牌。6、汽车用品及服务。这是一个较新的特许经营行业,出现历史不超过20年。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个人汽车的普及,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值得投资者关注。

求一份特许经营企业单店运营模式演变研究论文 谢谢

失子之业
洛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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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有哪些优点?我们为什么要选择特许加盟?

机械姬
将军
什么是特许加盟?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在外地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有自己的会计记录和相应的会计制度。特许加盟的概念一、特许加盟的概念特许加盟(连锁)恐怕是当今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了。开展特许加盟业务的公司也遍布各个行业的各个角落。那么,什么是特许加盟呢?特许加盟又有什么好处呢?特许加盟为什么会成功呢?不清楚这些问题,就不会做好加盟事业。1、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对特许加盟的解释 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2、特许加盟的特征 (1)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2)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3)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盟使特许经营人能够最充分地组合、利用自身的优势,并最大限度地吸纳广泛的社会资源,受许人则降低了创业风险和时间、资金等创业成本。总之,特许加盟是二十一世纪开店创业的新趋势、新潮流,是推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她将为许多创业者带来新的创业机遇和赢利前景。二、特许加盟经营的成功率1997年9-10月,盖洛普调查显示:90%以上的受许人表示,他们的特许经营可算成功或很成功。其中18%的人超越了期望值,48%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期望值,24%基本满足了期望值。2/3的被调查者认为,如果他们独自开创相同的产业,他们就不会取得如此的成功。几乎2/3的人表示,如果再有这样的机会,他们还会购买或投资相同的特许经营。 实践调查证明:加盟创业的成率为95.5%,独自创业的成功率为4.5%。 三、特许加盟的优点 1、由于总部拥有的品牌、商标、经营管理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无论在时间上、资金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 2、优秀的总部,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设开发部门。 3、由于总部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鹜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工作。 4、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生活习惯等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5、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等,都可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则因总部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杂项装备等,都可以便宜的买进。 6、开张前的职前培训等工作,都可以由总部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 7、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部为后盾,可以作为支援; 8、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部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甚至总公司帮助选址。 9、由于总部对周围的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部的成功,也等于帮助总部拓展市场,因此总部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度与福利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我国特许经营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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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风险机遇并存 中小企业挑战中求发展 中国特许经营与风险投资洽谈会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于今年10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中国商业联合会三楼隆重举行。作为我国特许经营产业首次大规模、高规格的风险投资与特许连锁经营项目对接洽谈会,就其召开的背景、目的、解决问题等方面,本刊记者采访了组委会相关负责人。 记者:中国特许经营与风险投资对接洽谈会经过充分的筹备如期召开,请问,此次峰会召开的背景及定位是什么? 负责人:近年来,特许连锁经营受到了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的广泛关注,随着小肥羊、小天鹅等40余家特许经营企业获得巨额风险投资。我国特许经营成为国际风险投资关注的焦点领域,借助国际资本实现的不仅是我国特许经营产业规模的不断提升,在特许经营规范化管理、国际化运作、全球化拓展等方面将产生重大的积极作用。从国务院加强服务业的相关推进政策角度,实现对接国际资本,达到特许连锁经营做强做大和为特许经营产业搭建沟通、了解、互动的和谐运作平台,以促进我国特许经营这一商业模式作为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是这次会议的主要定位。 记者: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什么? 负责人:本次洽谈会组委会的工作人员为峰会的顺利举办从会务、策划、定位、选题等方面均进行了认真的筹备。其目的是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总结我国特许经营导入风险投资的情况,搭建特许企业与风险投资对接的平台,引导特许经营风险投资的正确发展方向,解决我国特许经营引进风险投资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实现特许经营产业的做强做大。从而达到国务院关于特许经营“对于改善流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具有积极作用”的真正实现。 记者:作为我国特许经营对接风险投资机构最佳的平台,与会特许经营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参会的收益也就是洽谈会的亮点是什么? 负责人:这次洽谈会提供的不仅是权威的对接平台,产业的资本化提升,更对我国特许经营的整体发展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作为特许人和特许项目参会,可以率先掌握宏观动态。由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的领导将在会上对我国特许经营的风险投资情况作重要阐述。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新浪网将共同发布《2007中国特许经营风险投资行业报告》,IDGVC、软银资本等负责人将在会上作重要演讲;解决焦点问题。与会专家学者、著名风险投资机构、特许连锁企业负责人将从当前特许连锁领域所关注的吸引风险投资关键性问题提供支持;抢抓特许融资新机遇。从互联网投资转向传统行业特别是以高增长为特色的特许连锁是目前我国特许连锁发展的难得历史性机遇,抓住资本运作机遇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是本次会议的重要目的;精准融资洽谈。国内外100余家风险投资机构对参会的特许经营企业将从市场容量、技术壁垒、增长潜力等各方面作综合评估,同时对接意向特许连锁企业;授予超值荣誉。权威专家、媒体将推出中国特许经营最具投资潜力品牌,中国商业名牌等荣誉称号,为与会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的深层次沟通和对接提供良好的条件;立体媒体推广、超值人脉套餐等。 记者:这次洽谈会的影响面如何? 负责人:作为推动我国特许经营规模化发展的洽谈会得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商务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和支持,相关领导到会并作重要演讲。会议得到了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和商业联合会等400余家专业协会大力协助;新浪网、中国经营报、人民日报、现代营销杂志等近百家媒体对会议给予极大关注并参会重点报道;刘文献教授、朱明侠教授等国内特许经营专家,麦当劳、吴裕泰、裕兴不动产等近200家品牌特许项目和40余家特许经营展会、研究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堪称高端、权威、务实、高效的特许经营权威风险投资专业洽谈会,并向促进特许经营产业向规范化、资本化和发展、共赢的方向不断迈进。 采访后记:特许经营的规范、发展和风险投资,成为目前最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本刊众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中所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因此,本次会议,不仅阐述了特许经营行业发展的宏观趋势及所遇到的风险障碍,而且明确了特许经营的机遇、挑战并存的现状,把握了进一步立足发展,做强做大的具体走向和求实步骤,这就必然为中小企业的成功提供了巨大推动。这么专业的问题还是请教一下特许经营创始人李维华老师吧,他是政法大学的教授,一直致力于特许经营的研究,你可以去他的网站上与他在线交流

特许经营项目操作流程

公德
火弗能热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leoneon0909lv特许经营项目操作流程为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配置公共资源,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26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特许经营项目工作流程。本特许经营项目主要工作流程如下:一、创建协调机制建议组建“XXX特许经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推进组和项目评估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X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XXX局。(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审议重大政策、事项,督查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XXX局,负责统筹有关政策措施,向XXX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提出特许经营项目等审议事项,组织协调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三)部门工作职责二、提出项目需求(五、订立项目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价格或收费的确定和调整机制。特许经营项目价格或收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零售业管理销售营销策划 加盟 如何确定你的业务是否已做好了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的准备

老唐头
弃之而走
这一新的经营方式给商业和服务的分销带来了一场革命。如今,引用澳大利亚政府最近一份报告中的话来说,特许经营形式已成为“经济组织为现存企业扩张,或为进入企业界提供了一种日益受人欢迎的形式。”(《寻找平衡》1997 年) 本文概述打算将特许经营方式作为经营方略的企业所必须考虑的一些关键问题。 1.三个关键问题 对于一个象建立特许经营体系那样的复杂行为,一概而论是很危险的。然后在一开始就提出三个打算成为特许经营授权商的企业必然会遇到的问题,也许是有益的。 你能不能搞特许经营? 你该不该搞特许经营? 你该怎样搞特许经营? 企业模式特许经营貌似简单,其实包含了十分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商业关系。在回答上述问题时,打算成为特许方的企业应在许多方面(包括法律、会计、金融、税收、管理和营销等)征求专家的意见。听取在特许经营方面富有经验的专家顾问的意见是必不可少的。 你能不能搞特许经营? 企业模式特许经营从本质上来说是通过复制网络来“克隆”企业。从理论上来说,凡是能在管理下运行的企业都可以搞特许经营。快餐业最先提供企业模式特许经营。当时的领头企业 --- 如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 --- 如今都成为大型的国际企业。这些公司不仅改变了世界的饮食习惯,而且通过全球扩张,引入了特许经营的理念,从而影响了当地市场的企业风貌。快餐业尽管领先一步,但特许经营的理念却并不局限于快餐业,而被众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所接受。在特许经营最为发达的国家 --- 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澳大利亚 --- 大多数消费品和服务均通过特许经营体系实行分销。服务业的前景更为看好,因为特许经营已从对顾客的服务,延伸至对企业的服务和准专业性的服务。 特许经营企业门类之广,可见于下列由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发表的《1996 特许经营概况》所提供的图表。该表所表明的是美国12个州1156个特许经营系统中的工业门类分布情况。 行业 特许经营系统数 所占系统百分比数 汽车 89 8% 烘烤食品 39 3% 建筑 70 6% 企业服务 57 5% 与儿童有关产业 27 2% 与教育有关产业 21 2% 快餐 197 17% 住宿 39 3% 维修服务 77 7% 人员服务 35 3% 印刷 21 2% 房地产 39 3% 餐馆 99 9% 食品零售 60 5% 零售 130 11% 服务 105 9% 体育与娱乐 37 3% 旅游 14 1% 总计 1156 100% 你该不该搞特许经营? 一个企业能够搞特许经营并不意味着它就应该搞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并非保证企业获得成功的神奇方式。它只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在成功进行特许经营的前提到位情况下 (即能通过网络将经实践检验的成功体系进行复制),能给特许方和受许方带来相当的商业优势。 对“你该不该搞特许经营”这一问题的回答,只能基于两项内容宽泛的考虑: 弄清特许经营至为关键的成功因素 在对原型的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审计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特许经营是否可行 你该怎样搞特许经营? 如果可行性评估确认特许经营可行,接下来便进入设计阶段,即以原型企业为样板,创造出一种特许经营体制,并通过试点的方法对它进行检验,并使其完善。不同企业采取的特许经营在性质、经营方式和复杂性上都有极大的差异。某种形式之所以能取得辉煌的成功,原因之一是它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分销方法。用马丁·曼德逊的话来说: 特许经营的技巧并非出自哪个想象力丰富的人的发明。它是从企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断设法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演变而成。 --- 《特许经营在欧洲》(Cassell 1992) 特许经营并没有一种处处适用的标准模式,每个企业都必须创立自己的体系来推广经实践检验并适合本企业特殊情况和要求的经营理念。整个特许经营体系 --- 它的商业形式和具体蓝图 --- 都将包含在“特许经营协议”和“操作规程”这两份文件之中。 2.特许经营机会评估 特许经营并非确保企业成功的神奇方式。它只是一种企业经营的方式。这种方式能给特许方和受许方都带来可观的商业优势。特许经营的成功也并非偶然。强有力的特许经营体系都有一些基本特征。考虑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必须深谙其成功的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考虑自己的企业能否成功地实施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获得成功的前提 特许经营的辉煌成绩和强劲的持续发展都建立在一个成功的样板之上。成功特许经营体系均具有下列特征: 产品和服务已经受实践检验,并具有持续不断的潜力。 企业形式经实践检验,并具有可传授性行和可复制性。 独特的销售计划 突出的形象 有名望的品牌或商标 特许方和受许方能共同获利 选择适当的受许方 有计划的增长和网络发展 有能力提供必要的培训、咨询和帮助,并能监控和加强系统的形象、标准程序和控制。 有效的沟通 以诚信为本建立发展起来的关系 强有力的、胜任的、具有道德规范的管理 具有上述特征的特许经营企业一般都能成功,而不具备上述特征的一般都不成功。 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 可行性评估阶段至关重要,它对决定企业能否成功地实行特许经营非常必要。特许经营的可行性评估涉及对行将实行特许经营的企业进行测评,而这种测评是和特许经营体系的各种成败因素是联系在一起的。实行特许经营的决定,必须建筑在有利的企业因素、特许经营因素和资金因素之上。 企业因素: 特许经营需要一个经过实践检验的企业理念。这一理念必须经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经得起实践检验并具有市场吸引力和发展潜力?它们的价格是否具有竞争力?该企业是否具有独特的名称、形象和方法?它与竟争者相比是否更具有独创性? 特许经营系统因素:特许经营是成功企业的复制品。先行企业或原型企业能否转化为特许经营体系?经营方法能否系统化并构成文件?能否向受许方传授?能否复制为标准化企业在全国范围推广?能否在不同市场均获得成功?受许人能否得到适当的支持? 资金因素:如果特许经营体系不能给特许方和受许方带来利润,它就难以生存。那么目前在经营的企业是否赢利?对特许方和受许方来说,投资的回报率是多少?特许方能否为系统起动提供资金?受许方能否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能否偿付不断的授权费用和服务费用,以及能否通过经营特许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方在提供服务和支持特许经营网络之后能否获得足够的和不断的利润? 企业原型 企业模式特许经营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成名企业体系及模式的复制和克隆。研究结果并不出人意料地确证,无论从特许方或受许方的角度来看,凡属成功的特许经营,一般都有一个在社会上已建立起声誉和好感的特许经营授权企业。这倒不是说历史短的企业不能搞特许经营,而是说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先行企业,从事特许经营就会缺少优势。特许经营所以能奏效,乃是因为特许方能为受许方提供一个经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企业模式。没有成功的先行企业,必要的体系和模式便不能出诸受许方的经验。企业原型不仅能为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据,而且为形成特许经营体系的基本因素的形成提供可能性。这些要素包括培训计划、选址和地区问题、费用计算、广告和营销计划、供应问题、以及制定操作规范文件以规范系统的日常经营。 最为理想的是特许方建立一些先行的经营单位 (即与企业原型完全一样的网点),以检验经营方式的可复制性。这种可复制性是成功的特许经营的基本特征。 3.建立特许经营体系 特许经营本身并非企业。它是经营企业的一种方法 --- 一种创新并富于活力的分销商品和服务的方法。它所包含的实践活动内容极为丰富,这些活动有不同的运作方法,有不同程度的复杂性而且用于许多不同的产业。特许经营所以能成功,一个主要原因是它提供一种标准化的产品。然而特许经营本身却不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并不存在一种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形式”。成功的特许经营公司开创新的形成和体系来适应独特的行业特点。 特许经营样式的演变 产品与商标特许经营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品牌的分销形式。商业特许经营始于19 世纪中期的美国,当时的做法是受许方被授予在规定的地区或指定的地点,以制造商的名义或商标分销其产品,并为此交纳特许费用。这些做法从本质上来说只是品牌的分销,即由特许方提供商品(如组成新的汽车分销点)或提供产品生产的关键原料或技术(如软饮料包装),让受许方以特许方的商标在指定地区从事分销。 企业模式特许经营与产品及商标特许经营不同,它是将企业模式或企业经营的整个系统作为特许经营的内容。在所有领域的标准化、连锁化和一致性成为企业模式特许经营的关键。 目前的企业模式特许经营是美国快餐业在50年代发展起来的并已成为一种复杂的企业关系。特许方发明一种独特的经营方式,然后允许受许方在受控制的情况下使用该体系来经营属于自己的企业。企业模式特许经营的特点是特许方和受许方之间有一种持续性的企业关系,这种关系既涉及产品、服务和商标,同时又涉及整个企业经营理念,包括营销策略和计划、企业形象、综合的操作标准、体系和形式、操作规程、培训、质量控制以及不间断的帮助、指导和监督。 正是企业模式特许经营这一形式促使了特许经营的发展并将其影响扩展到几乎所有的产业门类。 第三代特许经营代表特许经营这一概念演变的最新阶段。最早的企业模式特许经营的样式是“直接或单一单位的特许经营”,即特许方直接与个体的受许方签约,准其经营单一的特许经营单位。时至今日,这一样式已有了不少变化形式,其中包括: 多单元特许经营,即特许方允许受许方开设数个网点 次特许方,即特许方指定有权在某一特定地域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次受许方。 地区开发特许经营,即特许方授权给地区开发商,使其能在某一确定地域经营众多特许经营企业 结合型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中的特许经营),即在同一网点,一家特许经营企业和另一家特许经营企业“结合”或联系在一起。 当前特许经营的各种实践显示出在应用各种基本因素促使特许经营获得成功方面方法繁多。对于采取特许经营的企业来说,面临的挑战在于建立起适应本企业具体情况的特许经营体系。 设计完整的企业体系 企业模式特许经营是作为解决公司所面临的企业经营问题而发展起来的。它是一种实用的商业策略,在应用方法上并无定规。在必要的成功前提均具备的情况下,特许方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设计出一套可行的和完整的体系,使它能为特许方和特许经营网络提供所有特许经营的优势。所有企业在应用特许经营样式方面都将采取适合自己独特情况的做法。 今天的企业模式特许经营具有千差万别的特点,这是因为好的成名企业在应用企业模式特许经营的基本模式上采取各不相同的方法。成功的特许经营公司创立适合本公司特殊情况的模式和体系。从原型企业和先行企业获得的经验,既创立了有生命力的经营理念,同时也为形成特许经营体系提供了基础。 4.实施特许经营体系 设计阶段完成后,授权商必须准备好如下一系列条件: 促销宣传材料 情况介绍文件 申请表 特许经营协议 操作规程 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特许方和受许方之间的构成关系,是一份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的正式文件。它是处理双方关系的最终依据。由于关系涉及方方面面,因此该协议通常也是冗长复杂。它记载着双方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的协议,这些重大问题包括授予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和展期;区域和地点;命称和商标;房屋与设备;产品与服务的收费和支付;特许方的责任;受许方的责任;广告和报告;检查和审计;转让;终止;以及其他限制性的条款。 操作规程是受许企业日常经营的依据。特许经营这一企业形式的关键在于照搬特许方的整个企业体系。而受许网点的全面的经营蓝图 --- 详尽的规章和程序、规格、标准、布局、政策等 --- 都一一记载在保密的操作规程中 (或由于内容过多,分门别类地记载在一系列操作规程中)。特许经营协议将把操作规程列为一项内容,因此违背操作规程的要求便是违背协议。由于操作规程是“活的”文件,需不时经行修改补充以适应体系的发展,特许经营协议一般会赋予特许方对操作规程进行修正的权利。 完成了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文件制作,即从纸面上的特许经营成为一个先行经营单位,只不过是一个开端。特许经营系统在前期还将面临可以预见的挑战: 资金不足。资金不足是特许方遭遇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他们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来扩展企业,但在受许方交纳经常性的费用来支持特许方前,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支持早期的发展。 吸收受许方。由于吸引合适的受许方较为困难,以致于会将特许经营权交给那些虽然有钱但不一定具备成功条件的受许人,导致新的系统成为对今后生存的威胁。 困难还在于怎样为受许方组织必要的支持网络并向他们提供经常性的服务和帮助。 今后在特许经营网络不断受展的过程中,其他挑战也会因为特许方和受许方之间必然会形成某些紧张关系而产生。对特许方来说,管理方面最大的挑战当然莫过于对特许经营系统的管理。笔者曾在《特许经营的法律和实践》(1999)一文中说过: 企业模式特许经营所包含的关系,与其他企业关系相比区别甚大。由于这一形式历时长久,独立性强,它也许是企业界中关系最为复杂的经营形式。它当然是一种有详细规定的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和责任都在一份正式的特许经营协议中写得明明白白。它又是一种复杂的商业关系,其中特许方的经验、专长、资源和经实践考验的系统与受许方的承诺和主动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相互依存的关系。然而,特许经营还不仅仅是法律关系和商业关系,它还是一种个人关系 --- 一种超乎法律和商业关系之上的复杂的个人关系。特许经营确实经常被人称为“商业联姻”,这一称呼承认在法律和商业关系背后,存在一个基本上是人与人之间的长期的和高度相互依存的关系。在许多方面,对特许经营关系的管理所带来的挑战一如婚姻所带来的挑战。明智而又成功的特许方对这一关系的性质有成熟的理解并能制订出有效的管理策略。 采取特许经营的企业既非简单地从事提供产品和服务,也不是简单地出售特许经营权。它所做的是对一个被实践证明为成功的经营体系实行特许经营,并支持受许方运用该体系。对这一极为复杂的个人关系实施管理需要特殊的技能。 5.当前的机遇 去年,在亚洲资源于上海举办的特许经营国际研讨会上,中国连销商店和特许经营协会执行主席郭戈平女士指出“在中国发展特许经营的时机已经成熟,而且具有很大的潜力。”特许经营之所以能在中国提供令人激动的机会,是因为有这样一些因素: 中国有13 亿人口,拥有世界最大的潜在市场 中国经济不断增长,前景看好 中国人生活水平提高,可供消费收入日益增多 城市中产阶级壮大,对消费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 中央计划经济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 国有企业改革给固定模式的企业和员工带来新的创业机会 中国人的创业精神和政府对形成富于进取性的商业阶层的兴趣 基础设施的改善(通讯、技术、运输、专业服务)有助于发展特许经营 成立了致力于支持特许经营在中国的发展的全国性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协会 1997 年中国首次发布有关特许经营的综合法规(内贸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政府政策鼓励并支持发展特许经营 在中国,特许经营虽然处于初级阶段,但它的迅速发展是毋庸置疑的。用郭戈平女士的话来说,发展特许经营的时机已经成熟。对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并通过先行试点获得提高和构成系统的中国企业来说,它们已面临采取企业模式特许经营以扩大企业规模的令人激动和富于潜力的良机。 作者简介 Andrew Terry 先生是澳大利亚悉尼新南威尔士大学商业和税收学院院长,也是该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主任,他在澳大利亚和亚洲其它地区积累了大量有关特许经营教育、研究、出版和咨询方面的经验。由于在澳大利亚特许经营领域所作出的突出贡献,Andrew Terry 先生被授予澳大利亚特许经营理事会荣誉会员的称号,目前,他是该机构的理事,主要职责是负责特许经营的教育工作。著作包括《商业、社会及法律》,《特许经营法律与实践》和《面对技术变革和误导性或欺骗性行为的挑战》,同时他还担任了《特许经营法律与政策评论》的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16年1月31日

世俗之人
天菩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全文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第三章 信息披露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办法由国务院责任解释。商务部于2004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第25号)同时作废全文共九章四十二条。新版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第五条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第六条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特许经营当事人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经营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第八条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第九条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特许经营合同第十三条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独占性;(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四)保密条款;(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责任;(六)培训和指导;(七)商号的使用;(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九)消费者投诉;(十)宣传与广告;(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十二)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条款;(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保证金应退还被特许人。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第十五条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第十六条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第四章信息披露第十七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第十八条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第十九条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二)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三)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四)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五)”最近5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六)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七)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九)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第二十一条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第二十二条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第五章广告宣传第二十三条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遗漏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第二十四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第二十五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第二十六条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夸大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第二十八条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第二十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第三十条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第三十一条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第七章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第三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1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第三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五条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第三十七条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九条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四十条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第九章附 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业特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