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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能得到上海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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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可以优先办理落户的条件: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孙旭权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向Ta咨询张烜墚资深刑事律师向Ta咨询张丽珍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向Ta咨询陈林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向Ta咨询赵莉公司法专业律师向Ta咨询陈绍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向Ta咨询杨鹏淋资深劳动纠纷律师向Ta咨询查看更多在线客服官方服务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研究生怎么办理上海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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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可以优先办理落户的条件: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孙旭权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向Ta咨询张烜墚资深刑事律师向Ta咨询张丽珍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向Ta咨询陈林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向Ta咨询赵莉公司法专业律师向Ta咨询陈绍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向Ta咨询杨鹏淋资深劳动纠纷律师向Ta咨询查看更多在线客服官方服务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往届的研究生可以在上海落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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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的研究生可以在上海落户口,可申请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办理形式如下:(一)申请人办理户口事项应当如实填写《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认定真实、有效,并且申请人的落户数据已经进入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信息系统,当场办理。(二)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户口事项的,可以聘请律师或者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也可以在公安机关当面填写《户口事项办理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三)申请人持迁移证后,应当先拍摄身份证照片再办理户口迁入。 (四)为方便申请人,对部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可以查询的数据,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与申请人反映情况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扩展资料:设定依据1、《关于做好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13)217号)一、适用范围: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包括其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无个人产权房及租赁公房)、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处落户,申请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2、《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证件出具及做好本市社区公共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公人通字〔2018〕36号)二、优化社区公共户管理(一)当场办理:引进人才人员拟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派出所当场开具。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理-关于人口管理事项的申请审批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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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海外硕士研究生,有4种情况如下,满足任意一项即可申请:3、 国内211本科+国(境)外任何正规院校的硕士研究生;(b) 国内非211本科+国(境)外排名前5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c) 国(境)外获得正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4、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211高校或者国外前5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并且国外学习时间达到六个月以上(既不属于国内211又不属于国外前500高校的,需在国外高校学习满足365天。)5、在国(境)外留学获得本科学位,国(境)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毕业,且学习时间一年以上。中外联合培养本科,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6、进修访学,国内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国内副高职称以上,并出国进修一年以上。扩展资料:主要反映人才的道德品行、政治、文化素质与基本从业状况,是一个底线性条件。凡要申请转为上海户籍的人才,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必须没有犯罪记录,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学历水平,并且必须在上海正规就业。知识能力条件则包括:知识能力可从多方面予以体现,从可量化的要求出发,主要设置教育程度、在沪就业岗位、职业资历、在沪工作年份、收入水平、特殊成就、创业投资活动等七个具体条件。其中教育程度反映文化学历水平,其他各项主要反映能力水平。通过各个具体条件的评价,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形成一个综合评价。达到一定的知识能力水准,才能具备申请的资格。此外,外地人口转本地户籍,与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以及居住年限挂钩,这无疑都是比较公平也很容易操作的办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户籍新政策

硕士研究生能够落户上海吗?

其言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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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能够落户上海,但必须要申请啊

应届硕士能否在外企办到上海户口

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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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海户口打分政策和去年相差不多,不是211学校的话有点难啊。企业没有权力解决户口的。另,一般地,单位都要交四金的哦。下面是今天刚出台的评分标准:2008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历博士 27分硕士 24分本科 21分2.毕业学校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15分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 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3.学习成绩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4.外语水平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 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二)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 10分二等奖 8分三等奖 6分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 5分二等奖 3分三等奖 1分(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3.科研创新⑴拥有专利证书: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分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1分4.自主创业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 2分⑵创办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担任董事 2分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二、用人单位要素分(一)基本要素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行为诚信规范 5分(二)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见附件三)毕业生 3分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 3分(三)承担重大项目或优秀人才要素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用人单位录用急需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 3分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1-10分注: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三、标准分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附件三:《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名单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以及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南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水产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飞机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附件三:《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名单一、 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010102 中国哲学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10103 外国哲学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20102 经济思想史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80502 材料学 020105 世界经济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80600 冶金工程 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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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050407 广播电视艺术学 082504 人机与环境工程 050408 舞蹈学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60102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70101 基础数学 100209 护理学 070102 计算数学 100217 麻醉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00700 药学 070104 应用数学 100701 药物化学 071000 生物学 100702 药剂学 071001 植物学 100703 生药学 071002 动物学 100704 药物分析学 071003 生理学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71005 微生物学 100706 药理学 071006 神经生物学 100800 中药学 071007 遗传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71008 发育生物学 120200 工商管理 071009 细胞生物学 120201 会计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20202 企业管理 071011 生物物理学 120203 旅游管理 071012 生态学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80200 机械工程 120280 工商管理硕士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120404 社会保障 080204 车辆工程 二、本科专业及代码02010100 经济学 05040900 舞蹈学 020102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05041000 舞蹈编导 02010400 金融学 05041100 戏剧学 02010700 保险 05041200 表演 03030100 社会学 05041300 导演 04010100 教育学 05041400 戏剧影视文学 04010200 学前教育 050415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4010300 特殊教育 05041600 摄影 04010400 教育技术学 05041700 录音艺术 04010500 小学教育 05041800 动画 04010600 艺术教育 050419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04020100 体育教育 05042000 广播电视编导 04020200 运动训练 05042200 艺术学 050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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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3200 瑞典语 08061100 软件工程 05023300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80706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5023400 土耳其语 080724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5023500 希腊语 08080300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5023600 匈牙利语 08080400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 05023700 意大利语 08110200 制药工程 05023800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08120400 飞行技术 05023900 泰米尔语 081301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05024000 普什图语 08140500 纺织工程 05024100 世界语 08140600 服装设计与工程 05024200 孟加拉语 08150000 航空航天类 05024300 尼泊尔语 0815010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5024400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08150200 飞行器动力工程 05024500 荷兰语 08150300 飞行器制造工程 05024600 芬兰语 08150400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5024700 乌克兰语 08150500 航空航天工程 05024800 韩国语 08150600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05025000 塞尔维亚语 08150700 航天运输与控制 05025100 克罗地亚语 08150800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05025200 挪威语 10010100 基础医学 05025300 丹麦语 10030200 麻醉学 05025400 冰岛语 10030300 医学影像学 05025500 翻译 10050100 中医学 05030100 新闻学 10070000 护理学类 05040000 艺术类 10070100 护理学 05040100 音乐学 10080200 中药学 050402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0080300 药物制剂 05040300 音乐表演 11020300 会计学 05040400 绘画 05040500 雕塑 05040600 美术学 05040700 艺术设计学 05040800 艺术设计参考资料:http://www.firstjob.com.cn

毕业两年后跳槽来上海工作,如何办个上海户口?

古子君子
卡蜜儿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二十七日颁布的《上海市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现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短期应聘工作或投资办企(事)业申报户口中的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关于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及家属申报户口手续。 1、凡出国留学人员(含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及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符合国家规定,经批准来上海定居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以及原国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本人护照影印件,若随迁人员系外省市常住户口人员,则必须持户口迁移证),到定居地公安部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2、出国留学人员随迁的配偶、子女系农村户口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和"农转非"通知单,在办理落户的同时予以"农转非"。 二、关于应聘来上海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事)业的出国留学人员申报临时户口手续。 经批准,应聘到浦东、漕河泾、虹桥、闽行四个开发区和上海其他市区或郊县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事)业的出国留学人员及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或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内其他省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子女,凭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短期工作证》,由本人到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指定的回国留学人员浦东中转站、漕河泾开发区中转站、新村路中转站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有关申报暂住户口手续。 三、上述申报暂住户口人员免缴城市建设费。 四、本规定不适用于其他回国探亲、旅游的出国留学人员。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的的通知各区、县人事局、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浦东新区公安局: 为了鼓励出口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本市户籍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及当前留学人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对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定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做如下规定: 一、留学人员及其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样张附后)和护照(复印件)等文件,办理落户手续,其国外出生的子女,应提供国外出生证明。政策及当前留学人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对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定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做如下规定: 上述人员出国时如未注销国内常住户口,在办理上述手续时,还应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区、县公安部门申领《准予迁入证明》。留学人员双方或其中一方可从国外随带子女来沪定居。 二、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其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等文件,到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留学人员子女随迁如超过规定年龄,可照顾随带一名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从外省市随带子女来沪落户(离婚、丧偶除外)。 三、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的,凭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并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证明。本人外国护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外国人在沪居留手续,居留期限一般为一年,但不得超过留学人员在沪居留期限。 来上海应聘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凭盖有上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短期工作证》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其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在沪居留办理手续同上。 四、本规定不适用于回国探亲、旅游的留学人员。 五、原有文件规定与本通知规定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要研究生以上

户口迁入上海有什么条件

黑巫术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我是浙江城市户口,考上了上海的研究生,请问户口要不要迁过去

对物
內藤
上海关于申请居住证,有关打分部分内容:本试行办法的评价计分体系由一般分和附加分两大部分、共1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导向分三小部分、共10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附加分由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30分。申领《居住证》者的得分,为两大部分、14项要素得分的累计分值;累计分值如超过120分,计为120分。第五条(一般分)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和导向分三小部分组成。一、基本分部分满分为55分,由年龄、受教育程度、受聘情况、亲属关系、住房情况等5项要素组成。(一)年龄年龄项最高分为10分。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35周岁以下 10分2、36~?50周岁 5分3、51周岁以上 0分(二)受教育程度受教育程度项最高分为25分,只计最高学历(学位);硕士、博士要求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博士 25分2、硕士 23分3、学士 21分4、大学本科 20分5、大专(高职) 10分6、高中(含职校、技校、中专)及以下 0分(三)受聘情况受聘情况项最高分为10分,根据受聘于本市用人单位的情况计分。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以项目、任务等方式聘用 10分2、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以上 10分3、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 5分4、未受聘 0分(四)亲属关系亲属关系项最高分为5分。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父母、配偶中有一人为本市户籍 5分或配偶已取得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证》或配偶要素累计分(不含本项分值)达到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证》标准分2、其它 0分(五)住房情况住房情况项最高分为5分,“在本市有产权住房”是指本人为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在本市有产权住房 5分2、其它 0分二、专业能力分专业能力分部分满分为35分,由专业能力和专业培训等2项要素组成。“特殊才能”的人才,专业能力的计分标准另行制定。(一)专业能力专业能力项最高分为30分,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标准只计最高分值。“获得执业(职业)资格”根据不同的执业(职业)资格,给予5?15分。“拥有发明专利”是指由申请人发明创造的专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根据专利水平给予5?10分。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两院院士 30分2、博士生导师 25分或获得国家级奖励3、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分或受聘于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受聘于机关担任局级以上职务或受聘于企业高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10000元及以上4、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8分或受聘于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受聘于机关担任处级以上职务或受聘于企业中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奖励5、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5分或受聘于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受聘于机关担任科级以上职务或受聘于企业一般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2000元及以上6、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分或受聘于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受聘于机关担任一般职务或受聘于企业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7、获得执业(职业)资格 5~15分8、拥有发明专利 5~10分9、其它 0分(二)专业培训专业培训项最高分为5分。对于国家、本市和境外的专业培训证书,经认定给予1?5分。有多种证书分值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5分。各类开展专业培训、发放专业培训证书的合法机构,可向市人事局申报专业培训证书认定,经认定后纳入本评价计分体系并予以公布。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取得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 1~5分2、未取得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 0分三、导向分导向分部分满分为30分,由专业类别导向、产业(行业)导向、地区导向等3项要素组成。(一)专业类别导向专业类别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根据年度人才开发目录划分紧缺、需要、控制。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紧缺 10分2、需要 5分3、控制 0分(二)产业(行业)导向产业(行业)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高新技术、软件、集成电路行业”指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上述行业的企业引进相关的人才;“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根据年度人才开发目录确定。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高新技术、软件、集成电路行业 10分2、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 10分3、其它 0分(三)地区导向地区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重点发展地区根据年度人才开发目录确定,要求居住地、工作地同时在重点发展地区。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重点发展地区 10分2、一般地区 0分第六条(附加分)附加分部分最高分为30分,包括同行专家推荐附加分、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以及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加分等4项要素,4项要素的得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30分。(一)同行专家、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附加分同行专家、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如有多名专家和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推荐只计最高分。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市人事局备案同意后具备推荐本行业“特殊才能”人才的资格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两院院士推荐 20分2、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推荐 15分3、博士生导师推荐 15分4、其它 0分(二)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在沪投资额可累计;如创办多个企业及机构,缴税额可累计,聘用本市员工人数可累计。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1、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0分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2、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5分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50人及以上3、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0分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3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30人及以上或在本市投资创办民办非企业机构4、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分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10人及以上5、其它 0分(三)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最高分为10分,经历应当连续,不得累计;有多次经历只计最高分。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有一年及以上境外工作或留学经历 10分2、有三个月及以上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分3、其它 0分(四)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加分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给予的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是指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相应规定,经市人事局核定后可给予5~20分。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法规有相应规定 5~20分2、其它 0分注意:1.上面说的只是在上海居住的居住证,不是户籍。2.申请上海户口还另有相关规定。我认为,你是否迁户口,决定于你毕业后工作地选择的意向:1.你以后肯定不想在上海找工作,就不必把户口迁移。2.你以后可能会在上海找工作,可以把户口迁来上海。3.你以后只想在上海找工作,就趁此机会迁户口。户籍对找工作,影响很大。其他:1.上海就是一个移民城市,市区内80%以上人口都是近100年内来到上海,许多人在上海居住了70~80年,讲的还是家乡话。2.部分外来人员不适应大城市的规则,表现出来的旧习引来上海人是几十年较长人的不满,这种现象一定会有,这不算歧视,也不只有上海有、中国有,到处都有。3.有了上海户籍就是上海人了么,你天天带着户口本上街,告知路人么。主要还是要融入这个环境。4.有了上海户口,可以考上海的公务员那。最后关于上海户口申办的规定如下,供你参考: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9〕3号)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优先服务国家战略、优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的原则,引进人才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监察机关负责对职能部门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教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第六条(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二)《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六)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七)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九)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十)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一)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二)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八条(受理)  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经办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第九条(初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第十条(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引进特殊人才的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公示)  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引进的人才,可不予公示。  第十二条(户口迁移)  经公示通过的人才,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三条(家属随迁)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及时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