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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企业调查报告

实事
为之
上市公司的企业调查报告你可以去查询他们的年报,根据年报写一下,如果是非券商的报告,那你可能必须花钱来买一些财务资料才可以做出他的报告。我给你推荐一下上海华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报告目录,你可以根据目录内容自己编写:企业概要 注册信息 历史沿革 股权结构 主要管理者及背景 组织结构 银行信息 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表及分析(2年) 附属机构 业务状况及发展计划 行业状况 综合评价及信用评级 一般企业调查报告都是按照这个模式来做的……

税务部门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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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如果税务部门对公司进行的只是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是不会出具一份调查报告给该公司的。如果税务部门对公司进行的是专项税务检查,则会出具一份税务稽查结论报告给该公司。所以,税务局是否会出具一份调查报告给公司,取决于税务调查或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求三篇国税关于行业的分析调研报告

四千金
事而无传
?、

税务机关如何撰写企业减免税情况调查报告

圣人不死
可谓虚乎
一般都是有模板的。税务局都知道。各地不一样的。找专管员吧。

税法实践调查报告该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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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认定程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1、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①、新办企业:  新开业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手续。  ②、原有企业:  (1)从事货物生产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属分支机构;  (3)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国税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企业。  (4)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国税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个体经营者。  2、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  ①、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纳税人,应先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②、纳税人将填好的申请认定表与书面申请报告,一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件;  (2)有关合同、协议、章程;  (3)合格财务人员、办税人员证明资料;  (4)银行帐号;  (5)年度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报告;  (6)属于分支机构的纳税人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证件或复印件;  (7)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③、领取批准件,税务登记副本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  3、1999年一般纳税人年检对象及内容:  (1)年检的对象  凡1999年5月1日前已被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均属于本次年检的对象。  (2)年检内容  A.对在1998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a.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b.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36万元以下的;  c.既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又同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且其中年应税产品销售额或年应税劳务收入额在36万元以下的;  d.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且年应税销售额在3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财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向国税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e.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  B.对年应税销售额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可暂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责令其在三个月以内限期整改。  a.办税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会计核算不够健全,不能向国税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b.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和保管专用发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c.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的;  d.拖欠税款严重,清欠措施不力的。  C.对年应税销售额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可暂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但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a.国税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末改正的;  b.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  c.有严重偷、骗税犯罪行为,偷骗税数额达10万元并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且情节严重的。  D.有关问题的处理  a.确定年应税销售额应以1998年年度统计数为准。如果从事商业经营的一般纳税人1998年年度应税销售额不满180万元,但其前三年(1996年至1998年)平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也可按前三年的平均年应税销售额确定;如果其经营时间不足三年,可以按前二年的平均年应税销售额确定。  b.对在1998年内被主管国税机关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可按实际经营年度(指跨年度计算)的销售额确定,对至1999年4月30日暂认定期限仍不足一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待其暂认定期限满一年后,再按规定标准确认其是否正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c.从事商业经营的纳税人,1998年度应税销售额或前三年平均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达到180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国税机关可继续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a)具有商品进出口经营权;  (b)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  d.对跨县(市)经营的分支机构以及总、分支机构虽在同一县(市)但分支机构驻场经营的,均视同独立核算企业按规定确认。  e.为保持小规模商业企业划转政策的延续性,对从事商业经营的一般纳税人本次被划转后,其在1999年5月1日以前发生的购进货物未销售但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补缴入库,原有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和留抵税额不予退还,一律转入成本;对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本次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仍应进行税款清算。  f.本次一般纳税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取消资格三种。对限期整改的要注明整改内容,对取消资格的要注明原因。税法调查报告调查对象:北京市昌平区邮政局调查人员:李韬 黎晓毅 肖媛 洪敏桦 赵娜 李白山报告撰写人:李韬一、 调查对象主要税种我国的邮政局是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是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主要是:邮政储蓄(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58%)、报刊杂志(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11%)、邮票发行(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17%)、普通信函(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3%)及包裹、速递等。税负组成:营业税(包括教育附加)3.24%;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二、 企业对税法的理解被访的财务主管人员介绍,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完税更类似于完成任务或是命令。对于邮政局这样半公益的企业来说,税收无所谓轻重。但是,由于邮政储蓄业务是邮政局主要收入来源,又面临着储蓄业务与邮政剥离的改革方向,被访者透露,未来可能对于储蓄业务剥离后的邮政企业其它业务实施免税的政策。三、 一点个人见解——关于个税起征点的思考在调查中,我们问到大部分职工对于1600元个税起征点变化看法时,我们得知,除去法定扣除额后,大部分职工的收入都在1600元以下。结合自己的家庭(笔者为北京生源),笔者认为社会收入评价体系应更加科学。在此,尚且不论1600元起征点高低合适与否,笔者认为,对于个税起征点的估定应为:在健全的财税金融运行体制下,一定地区,家庭平均收入,可以满足生存消费和一般发展消费。首先,我国的税收体系并不健全,或者财税金融运行并不达到全面的被国家监控,存在大量灰色、黑色收入,这些收入不能计入收入评价体系,导致对收入的考察并不全面。所以完善的财税金融运行体系是科学估定个税起征点的基础;其次,要具体地区具体制定,我国收入在地区分布上并不平衡,所以测定起征点要因地制宜;再次,应计算家庭平均收入,因为我国社会保证体系还不完善,一些老人并没有退休金,加之我国的教育习惯,孩子工作前,大部分由父母供养,这样双职工家庭消费压力很大,计算个人收入并不符合国情;最后,起征点的测定,在我国解决温饱问题后,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不仅要满足最低的生存型消费,对于基本教育、基本文化这样的发展型消费,也应计算在内。综上,笔者认为,采取在健全的财税金融运行体制下,一定地区,家庭平均收入,可以满足生存消费和一般发展消费这样的个税起征点固定方法才更加科学,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

税务局调查报告是什么?

黑活儿
不知端倪
税务报告,会计事务所出

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新时期税源建设—调研报告 详细

莫足以归
孰应六律
税源是经济税源的简称,即税收收入的来源,它主要是指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当年创造或历年积累的国民收入。所谓税源建设,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以及经济管理部门围绕税源健康、稳定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新措施。就税务机关而言,税源建设包括税源管理和税源服务两项内容。税源管理,也称之为税源监控管理,就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掌握应征税款为目的,通过各种科学方法和手段,对税源规模、状况、发展变化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税收管理活动。具体地讲,税源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以及协税护税等诸多工作。税源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为实现税收目的,无偿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自然人提供的税法宣传、咨询以及办理涉税事项等各种方便措施。对税务机关来说,新时期的税源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涉及整个税收征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应当说,税源建设是税收工作的基础,是实现税收目的的保障,分析和研究税源建设的状况和发展,对新时期税收工作有着极其重要地意义。一、当前税源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税务机关在税源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建立起了与税源结构和税源变动相适应的税源管理和服务体系,实现了对税源的有效管理和优质服务,有利促进了税收事业发展。随着新《税收征管法》的出台,税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迅猛发展,要求税源建设不断深入。从目前情况看,税源建设在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

财会专业调查报告

黑蜡烛
我们俩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李林峰提纲关于xx公司的运营及财务状况调查报告一、调查对象:xx有限公司 二、调查内容:公司运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三、调查时间:四、调查方式:实地调查为了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核算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将理论联系与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学习好会计工作不仅要学好书本里的各种会计知识,而且也要认真积极的参与各种会计实习的机会,让理论和实践有机务实的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高质量的会计专业人才。为此我于xx务服务公司进行了实践调查。公司情况我在的这家公司叫xx有限公司。我们将单位的财务人员设置、账册设置、预算管理等作为主要调查内容,具体包括为:1、岗位设置状况,主要针对是否设有会计、出纳、保管。2、人员素质情况,主要针对是否有专业证书、是否专职、是否遵守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等。3、账册设置情况,主要针对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账册设置是否齐全,记载是否及时,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4、主要针对内部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根据以上安排我进行了实践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首先,在第一个周的时间里,我对公司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有了初步的了解。3(三)资金管理一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了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现金收入,如:银行提取的现金、职工归还的各种

我是税务专业的毕业生。要写一篇卷烟税方面的调查报告。现在求助高手帮忙,不胜感激啊,谢谢谢谢谢!!!

蝶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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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对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是实行消费税政策以来,国家对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的第四次调整。这给烟草商业企业带来了新的课题,如何在税收增加的同时,减少烟草商业企业压力呢?本文就此专题分析,以抛砖引玉。  这次卷烟消费税调整与历次相比,主要由以下新变化:卷烟分类标准调高;卷烟从价税率调高;卷烟纳税范围扩大。将导致烟草商业企业税赋增加;利润大幅减少;维护卷烟消费市场秩序稳定压力加大。  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是国家面对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缓解国家财政税收压力而进行的宏观调控,我们要站在“两个至上”的高度正确认识,同时也要积极研究,尽量将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以确保“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的目标顺利实现。首先,调整营销思路,提高适应市场能力。其次,加大打假力度,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第三,开展技术创新,节能减耗促进效益快速增长。第四,加强工商协同,提高共同抵御风险能力。  总之,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对我们烟草商业企业来说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我们只有积极主动应对,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基础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才能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  我国卷烟消费税从开征以来,经历了四次大调整: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1998年7月1日,为促使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这次卷烟消费税调整与历次相比,主要由以下新变化:  1、卷烟分类标准调高。现行的消费税规定,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5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为乙类卷烟,而财税[2009]84号规定:调拨价格70元/条(含)以上的为甲类卷烟,其余为乙类卷烟。即甲、乙类卷烟分类标准由50元调整到70元。  2、卷烟从价税率调高。财税[2009]84号规定: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25%,分别比现在执行的45%、30%、25%高11、6、11个百分点。  3、卷烟纳税范围扩大。财税[2009]84号规定: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5%。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对商业企业的影响  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将对烟草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影响之一:税赋增加。财税[2009]84号规定对商业环节开征消费税,消费税额依商业批发卷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按5%的税率,实行属地征收。这将导致负责卷烟经营销售的烟草商业企业的税赋大量增加,仅以重庆烟草商业为例,按2009年预计销售收入测算,将增加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6.6亿元,综合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因素,2009年应上缴税金将比2008年实际上缴税收增长一倍。  影响之二:利润大幅减少。这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遵循的原则是“确保中央财政收入增加,不减少地方财政既得利益,不增加消费者负担”,国家局决定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后卷烟批发价格不提高,增加税收部分由烟草行业自身消化。因此将导致从事卷烟批发为主的烟草商业企业利润大幅减少,将严重影响“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的目标顺利实现。仍旧以重庆烟草商业为例,由于加征消费并综合对企业所得税影响,共计将减少净利润约5.3亿元。  影响之三:维护卷烟消费市场秩序稳定压力加大。为了使行业卷烟分类标准与税收分类标准相一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二、三类卷烟分类标准进行了重新确定,调拨价格70元(含)—100元/条调整为二类卷烟,30元(含)—70元/条调整为三类卷烟,并对一类卷烟调批差价率进行了限制,特别对中华等个别名优卷烟的调批差价率大幅降低,这对非法卷烟、假冒卷烟提供了生存机会,对卷烟消费市场带来冲击,维护卷烟消费市场秩序稳定压力加大。  三、几点应对措施  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是国家面对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缓解国家财政税收压力而进行的宏观调控,我们要站在“两个至上”的高度正确认识,同时也要积极研究,尽量将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以确保“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的目标顺利实现,为此,商业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调整营销思路,提高适应市场能力。由于受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一些卷烟品牌的生产和销售将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商业企业要在深入市场调研基础上,立足品牌发展现状,对本年度及今后的卷烟营销格局及税利重新预测,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做好品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高适应市场能力,要着重突出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维护重点骨干品牌稳定。国家局姜局长强调指出:行业能否保持平稳发展,关键在于重点骨干品牌能否稳定成长。这次政策调整,对部分调批差率比较高的重点骨干品牌影响较大,因此确保其平稳运行、良好发展就显得特别重要和紧迫。卷烟商业企业要积极探索按订单组织货源的供货方式,增强市场预测能力,准确把握市场真实需求,按照市场真实需求组织货源,保持市场和品牌稳定,保证重点骨干品牌平稳投放、避免出现大的波动。  二是加大一、二、三类卷烟品牌培育。这次政策调整,国家局统一了全国卷烟牌号、规格调批差率,由于一、二、三类卷烟差率较高,四、五类卷烟差率较低,对产品结构相对偏低的商业企业利润影响可能较大,因此,各商业企业要因地制宜制订切合本企业本地消费市场实际的营销策略,加强对适销的一、二、三类卷烟品牌培育,进一步优化卷烟销售结构,提高卷烟单箱销售收入。  三是要重视四五类低档卷烟的销售。四五类卷烟是销量持续增长的基础,要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低档卷烟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农村市场服务水平,稳定农村卷烟市场,确保销量的增长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其次,加大打假力度,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要坚持“内管外打”的方针,深入开展卷烟打假活动,加强对卷烟市场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对假、私、非卷烟的打击,维护正常的烟草市场秩序,为卷烟的销售提供市场空间;深化政府烟草打假机制,营造浩大的打假声势,形成人人识假、人人打假的良好氛围,为保增长、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第三,开展技术创新,节能减耗促进效益快速增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战略的核心,国家局姜成康曾经指出:“实现中国烟草由大变强目标,要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因此商业企业要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强化预算考核、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创建学习型企业等措施改变因循守旧的传统管理模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现代流通企业,促进企业经济快速增长。  第四,加强工商协同,提高共同抵御风险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工商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共同做好卷烟品牌的培育工作,提高工商企业共同抵御风险能力。  总之,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对烟草商业企业来说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只有积极主动应对,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基础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才能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