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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内蒙古地区市场份额最大的调查研究咨询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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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根据市场回馈,有以下的机构1、慧聪研究(HCR)慧聪研究是一家根植于中国、放眼全球,提供大数据与小数据有效结合的洞察研究公司。HCR为企业提供大小数据结合的深度洞察服务。企业的数据既有来自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中沉淀的网民浏览行为、消费行为、舆论文字等海量数据;也有来自于企业内部沉淀的大量用户的购买行为和数据。企业将大量异构数据进行清洗、整理、分析、挖掘,通过大数据研究与经典研究相结合的深度洞察服务,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企业了解他们面对的市场、客户群体、竞争情况等,伴随企业成长的每一步,助力企业成功决策。汽车、通信、家电、科技、金融、医药、媒体、零售、包装消费品、时尚/运动、奢侈品、工业品、公共事务、烟草等,无论您来自哪个行业,HCR专属的行业服务团队始终陪伴着您。HCR前身为慧聪研究院,2011年,HCR完成MBO,为推动HCR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奠定了有力基础。2012年,公司引入多位业界重量级专家,并于同年8月与上海DNA合并;2013年,HCR宣布与国内顶级投资机构达晨创投达成融资协议,5000万的金额也成为市场研究行业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2014年11月,HCR完成股份制改造。2015年8月12日,HCR成功挂牌新三板成为国内新三板大数据商业应用第一股。HCR拥有24个行业1159种品类20余万广告主的媒体数据库,连续积累22年行业数据库,1000万中小企业数据库,70万的B2C消费者样本库,100万移动端用户行为追踪panel。具有业界领先的搜索技术、数据挖掘与管理技术、报告电子化平台技术。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8个分公司,拥有市场研究与传播领域的专业技术和研究人员500多名,同时还与行业内的专家、厂商、渠道企业保持着密切的合作,除覆盖全国的市场信息直接调查网络外。2、中为咨询(zwzyzx)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为咨询”)是中国领先的产业与市场研究服务供应商。公司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努力,与客户真诚合作,在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市场调查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IPO咨询等领域构筑了全面专业优势。中为咨询致力于为企业、投资者和政府等提供有竞争力的调查研究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目前,中为咨询的研究成果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3万多家企业,涉及机械设备、工控电子、信息通讯、食品餐饮、旅游酒店、批发零售、建筑装饰、家电家居、文化传媒、汽车与交通、化工化学、医疗医药、能源环保、公共事务等领域,并向海外市场拓展。中为咨询是以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帮助企业、事业成功、推动社会文明的建设发展,中为咨询的生命在市场,中为咨询的成功就在于帮助别人出主意获得成功;帮助别人成功的业绩越多,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自身的社会信誉不断提高,在市场上占有的份额也变大。中为咨询特别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以及这些技术在咨询企业得到广泛应用的时候,中为咨询得益于各种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与不同企业和部门的合作和协调经营。中为咨询注重竞争,更注重合作,注重竞争中的合作。为了向客户提供的有价值的咨询产品(好的计划、方案),中为咨询人不断改进咨询的工作方式,不仅在观察、分析问题后,以提交建议或咨询报告,更重要的是长期合作。中为咨询向客户提高咨询服务有特定的工作流程。由于咨询的对象和内容不同,流程不尽相同,一般可有12个步骤。中为咨询是通过“知识产品”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中为咨询服务工作最重要一环不是取得报告,而是实施改进方案,把实施方案作为中为咨询服务的重要步骤。中为咨询始终把引进优秀的研究投资人才作为公司的核心目标之一,中为咨询员工拥有多种专业学历背景:统计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学、经济学、社会学、数学等数十个专业。中为咨询现有350名员工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0%,65%具有双学位、硕士及博士学位。企业大多数员工曾在国内多家知名产业研究所与证券研究机构有过丰富的从业经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中为咨询的最大财富,也是中为咨询提供优质服务及践行客户价值的保证。中为咨询业务覆盖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辐射全球;公司90%以上的业务主要针对大中华区实施,10%服务于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中为咨询在中国大陆32个主要城市设立调查派驻点(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贵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郑州、沈阳等),为客户提供专项调查研究的同时,也为研究咨询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公司拥有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已拥有实施项目的宝贵经验。目前,中为咨询已与国内外数十家专业调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了跨国性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执行。3、赛立信研究(SMR)赛立信总部位于广州,旗下包括赛立信市场研究有限公司、赛立信商业征信有限公司、赛立信媒介研究有限公司、上海赛立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赛立信市场调查有限公司、赛立信资讯(香港)有限公司,以及设于深圳、武汉、成都、西安、厦门等城市的现场执行机构。赛立信是全国市场研究行业协会理事及发起单位之一,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广播受众研究会理事,国家统计局核定的甲类涉外市场调查机构。赛立信以欧洲市场研究协会《社会研究与市场研究国际准则》(ESOMAR规则)为运作规范,致力提供国际水准的服务。赛立信拥有中国大陆最早涉足市场研究和信用管理行业的专业人士,熟悉中国市场,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是中国大陆少数几个能够同时提供市场研究服务和商业信用调查服务的专业机构。多年来,赛立信以专业的研究技术、完善的调研网络和高效率的服务系统,竭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调研服务,成为许多跨国公司和国内著名企业紧密的伙伴。赛立信具有丰富的中国市场研究经验,致力于提供为客户量身定做的专业服务,包括定性和定量研究的项目设计、项目管理、研究分析和营销解决方案。多年来,赛立信在快速消费品、家电、汽车、医药、通讯、IT、房地产以及商业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行业数据和丰富的研究经验,培育了一批专家型的研究人员,形成了一系列独特的专业研究技术与研究模型,帮助客户更加有效地解决他们的问题。赛立信集团共有员工超过300人,广州总部有正式员工200多人。其中三分之二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几个具备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博士和信息管理、统计学或广告学士学位以及工作经验丰富的核心研究顾问团队。此外,还聘请了许多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博士、教授担任研究顾问。研究人员全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4年以上市场研究经验,专业方向涉及经济学、统计学、市场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领域,大多具有其他行业如市场营销、政府部门、统计、银行投资、媒介等的工作经历。

内蒙古森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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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是2018-07-25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温馨花园6号楼二单元301室。内蒙古森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52921MA0PYDHW0M,企业法人李有诚,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内蒙古森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内蒙古森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信息和资讯。

内蒙古在路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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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路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2015-08-25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维多利摩尔城C座公寓818室。内蒙古在路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50105353116842Q,企业法人李建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内蒙古在路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投资信息咨询、家庭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9165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5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内蒙古在路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信息和资讯。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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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0日~6月4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王赤兵副司长率领调研组一行四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就地勘改革发展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在深入赤峰地勘十院、地质二中等单位进行点上调研后,赴呼市就内蒙古自治区地勘改革新进展情况进行了面上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基本情况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以下简称内蒙古地勘改革)是2005年3月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地勘单位列入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而推动的改革,同年4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推进内部企业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一)内蒙古地勘改革的背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资源需求迅猛膨胀,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大力发展能源、化工、电力等优势特色产业,努力推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经济建设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然而,与此大环境产生的巨大反差是自治区内地质找矿主力军———国有地勘单位却处于体制转型、观念滞后、视野封闭、经济实力不强、企业化改革举步维艰的困境,根本满足不了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能力的需要。2004年,地质矿产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共有二级单位42 个,职工26793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2710人,下岗人员6394人,国有净资产54921万元,人均仅有20499元,地勘费35535万元,人均13000元,三个局预算外经营性收入50100 万元,人均18670 元。资产水平、市场经营收入水平以及职工收入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其他省(区、市)地勘单位。三个地勘局的情况,引起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委派政府调研室、党委政研室、自治区机构编制办公室、财政厅、人事厅和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围绕地勘单位深化改革的主题进行考察调研,决定在内蒙古地质矿产局、有色地勘局和煤田地质局开展企业化改革。(二)内蒙古地勘改革的特点内蒙古地勘改革的特点体现在:政府推动、全员参加、目标明确。即:第一,从这次改革方案的制定,改革思路的确立,到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都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推进的;第二,改革是以自治区内三支省级地勘局为单元、全员参加的,改革面比较广;第三,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三个集团公司,企业化经营的起点较高。(三)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和企业化改革的方向。通过划开离退休人员和剥离地勘单位社会的职能,精干主体,壮大主业,使地勘单位轻装前进,集中经力搞经营,一心一意搞发展。二是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先从内部改革入手,转换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逐步向现代企业过渡。四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为扶持地勘单位的发展,维护职工利益,改革在保留事业单位的牌子、性质和人员退休事业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内容:一是将三支地勘队伍所属学校的人员、资产、经费,下划到所在地管理;二是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三是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四是扩大用人自主权;五是地勘单位内部要实行企业化管理,整合优良资产,发展优势产业,适时组建企业集团;六是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地勘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四)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政策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给予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三不变”政策。即改革后地勘局的事业牌子不摘、地勘费基数继续保留和使用,截止到改革时在编在册职工,改革后的事业身份不变。这项政策是内蒙古地勘改革得以推动和成功的关键,不仅解决了改革的定位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身份问题,更重要的是为改革顺利推进构建了一个得以安生的“避风港”。(2)矿业权的取得和流转政策。过去和现在由国家、自治区出资并由地勘单位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在有偿出让时按评估价款10%提取勘查基金,统筹用于支持地勘工作,并随着企业化改革的深入逐步提高比例。所提取的勘查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列收列支,专款专用。在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地勘单位申请出让或转让已取得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规定并经批准,其价款的部分或全部转增为国有地勘单位的国家资本金。(3)财政政策支持。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今后凡属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属地化地勘单位的政策性补贴,继续用于地勘单位;二是由自治区政府财政每年安排的地勘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自治区地勘单位承担。三是将从2005年地勘经费预算中切出的1600万元专项资金分别归还原渠道,纳入经费基数。(4)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政策。即将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经费单列,专项核拨,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仍由各地勘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员的机构和编制。这一政策为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减了负。(5)养老统筹和住房政策。在改革前,地勘单位在编在册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住房改革支出,与自治区其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同步实施。二、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新进展(一)成功地剥离了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在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机构编制办公室的协调下,按改革方案要求,三个地勘局先后与学校所在盟市签订了协议,成功地将6所学校成建制地移交地方管理,另外2所学校因某些原因尚未移交,目前正在商谈中。(二)实现了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为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根据“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经费单列,专项核拨”的改革要求,2005年已将三个地勘局12710名(其中:离休335人,退休12305人,退职50人)离退休人员经费(共计23486万元,占地勘费的67%,人年均1.85万元)划出单列管理。另外,2005年以来新增政策性调资、补贴、遗属生活费等近5000万元已由自治区财政追加拨款;355名离休干部自治区政府已同意纳入自治区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管理。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仍由各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员的机构和编制。(三)完成了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的制度构建,执行情况良好按改革财政补助方式,三个局原有的在编在册人员以2005年地勘事业费预算为基数,在分别扣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划转经费后,剩余部分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自负盈亏。经测算,三个地勘局2005年地勘事业费预算基数为37136万元,剔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划转经费后剩余13298万元,在职人员人均9653元。另外,对企业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原有的事业编制以2004年底在编在册实有人员为基数实行注册管理,减少一人相应减少一名事业编制;新进人员按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和经费。地勘单位的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自行调整,改革前的局、处级干部实行注册管理,新聘任的领导干部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四)内部事企分开,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组建了三大集团公司,运营良好在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地矿、有色和煤田三个局相继拟定了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2006年5月8日,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28日,三大集团公司相继正式挂牌运营,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运行到位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地质勘查工作也将开始走上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的发展轨道。目前三大集团公司正在着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不久将完成集团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五)地勘单位内部企业化管理能力明显加强以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地质主业,利用现有设备、人才、技术和矿业权优势,参与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为主要企业化运作方式的内部企业化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是通过改革运行机制,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大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实行生产经营责任制,竞争上岗,绩效挂钩;三是收缩分离辅业,放开搞活小企业,将闲置或效益差的资产、企业,通过出租、拍卖、转让等形式进行处置,进一步整合资产各类生产要素,优化资产质量,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产业和比较优势产业。(六)地质勘查工作得到加强内蒙古地勘改革2年来,在市场经济改革大环境特别是地勘改革政策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三个地勘局共同承担国家、自治区和社会地勘项目1500多个,总资金达20亿,取得了较好的找矿成果,煤炭新增加各级储量1200多亿吨,新发现和新探明了一批铁、铅、锌、铜、银和地下水后备基地。另外,在矿业权运作、勘查开发一体化上也取得明显进展,涌现出地勘十院、煤田104队等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典型。(七)地勘经济增长迅速,职工收入普遍提高,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内蒙古地勘改革2年来,2005年三个集团公司(地勘局)实现总收入20.73亿元,增长239.6%;实现利润1.6亿元,增长22倍;新增经营性资产8187万元,增长10.6%。2006年在2005年基础上又翻了一番,实现经营总收入36.62亿元,同比增长了76.66%;实现利润4.1亿元,同比增长156%,上缴税费2.8亿元;新增经营性资产6.1亿元,同比增长79.4%。职工人均年收入1.95万元,增长42%。局属地勘单位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整体有了提高,有9个单位的经营收入过亿,有18个单位的经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有4个单位实现利润超过了5000万元,有15个单位实现利润超过千万元。三、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经验、问题(一)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经验(1)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根本原因在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和政策保障,以及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的组织协调得力、上下沟通及时。(2)政策给得足、用得好。“三不变”和相关政策确保了内蒙古地勘改革的顺利推进。另外,在政策应用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只要是政策允许的,在规定范围内国土资源厅均大力支持并“开绿灯”。同时,良好的厅局关系是内蒙古地勘改革取得成效的基本保证。(3)政府投入加大,拉动了社会资金,取得一批勘查新成果。(4)寻求了一条改革发展的路子——勘查开发一体化。(5)地勘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职能收入明显改善。(二)内蒙古地勘改革存在和遇到的问题(1)经济发展不平衡。不仅三大局(集团公司)层面上存在这个问题,而且同一局(集团公司)内部地勘单位之间也存在这个问题。(2)产业结构单一。突出表现在内蒙古煤田地质局。(3)在对地勘改革的认识和观念还上不尽统一。(4)固有体制性、结构性障碍仍未化解。(5)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或根本解决。比如住房问题等。(6)人才问题。普遍存在人才断层和人才难引进的问题。(7)在改革中遇到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矿业权问题、享受税收优惠问题、住房货币化问题等。四、对内蒙古地勘改革的认识、思考和体会(1)政府强化领导和推动、国土资源厅的有效组织以及各国有地勘单位自身的努力,使自治区地勘单位和职工初步分享到改革所带来的成果,充分证明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的道路是正确的。(2)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内蒙古改革初见成效的催动力。特别是地勘职工对改革的承受心理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思想认识上,由过去的怀疑、不理解到积极参与和支持;在发展上,由过去的“要钱”到现在的“要矿业权”、“要政策”支持;经营上,由过去要吃饭到现在要发展;等等。可以说是观念、认识上的质的变化。(3)内蒙古地勘改革严格讲仍是一种内部的企业化改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化改革,内蒙古地勘系统自己称之为“关起门来搞改革”。因此,对全国地勘改革来讲,有其特殊性、地域性和局限性,不具克隆性、效仿和模式推介。但我们认为,内蒙古地勘改革有全国地勘改革的共性,可供其他省(区、市)地勘单位改革借鉴,特别是一些改革措施、经验和政策措施。(4)内蒙古地勘改革两年来,三大集团公司发展开局良好,运行顺畅,但集团公司注册后,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任务十分艰巨,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比如:如何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如何明晰产权,如何合理设置股权,特别是如何进行资本经营和规模化、集团化等。为此,建议内蒙古地勘改革要在自治区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下,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充分吸收国内外集团公司组建的经验,把三大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好,一旦条件成熟时可考虑三大集团公司的整合问题,以实现规模经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5)国土资源厅作为三大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出资人,如何管好企业资产、监督企业经营行为、考核企业绩效等也有待深入研究。(6)三大集团公司的关系、管理方式、机构设置等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的生产要素有效整合,还有待研究。(7)勘查开发一体化是地勘改革发展一条较为长远的路子,但要确保其长远,一是必须做好矿业权经营,不断增强矿业权意识、资本意识、市场意识,抵御风险能力和政策风险能力。二是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如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二者的衔接、协调问题;矿产勘查和开发的统筹关系等。(8)要处理好事业与企业关系。内蒙古地勘改革走的是“一块牌子”的“双轨制”改革之路,虽然前提是要求事业与企业分开,但并没有做到严格分开,仍是事业体制下的企业化改革,在具体运行中会遇到许多难处理或相互矛盾的事情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改革成效的取得。官方服务官方网站

内蒙古众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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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勘十院探采一体化发展模式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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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底到6月初,地质勘查司组织对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内蒙古地勘十院”)进行了专题调研,旨在总结分析《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出台以来地勘单位以队为单元改革发展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制定地勘单位发展战略和规划收集材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内蒙古地勘十院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隶属于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由原内蒙古第二区域地质调查院、内蒙古第三水文地质勘察院合并而成。现有职工952人,其中离退休454人,在职职工498人,管理人员28人,服务人员33人。(一)形成了以地质勘查业为基础,以矿业开发为核心,以工程地质勘查与施工为支柱的新型产业结构以地质勘查为基础。组织精干队伍,配备优良装备,提高核心竞争力,开展大量地质勘查项目,获得重要地质勘查成果,为矿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2005年,地勘十院同时承担了29幅1:5万矿调项目,十几个矿产勘查项目,完成钻探工作量1.5万米,物化探测量200平方千米,完成地质勘查货币工作总量4500多万元。仅2005年一年完成的各项实物工作量及货币工作量相当于前10年之和。从世纪之交迄今拿到100多个探矿权。以矿业开发为核心。内蒙古地勘十院的探采一体化始于“八五”末期,5年驶入快车道,2003年以来“爆炸”式扩张。承担主要开发工作的金源公司成立于1995年,先后勘查开发了毛山东萤石矿、林西新林镇萤石矿、巴林左旗四方城铜矿,但规模较小,效益不明显。1999年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先后勘查开发了赤峰市巴林左旗哈拉白旗铅锌矿、赤峰市松山区白脸山膨润土矿、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铅锌矿,运作矿权转让了阿鲁克尔沁旗膨润土矿,矿业开发产业已初具规模。2003年以来“爆炸式”发展,投资近亿元建设花敖包特铅锌矿1000 吨选厂,形成日处理矿石1400吨,年处理矿石30万吨的生产能力,2006 年总产值达5.0 亿元,实现利税达1.5亿元;2005年由内蒙古地勘局、地勘十院及地方一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开发赤峰翁牛特旗黄花沟铅锌矿(内蒙古地勘局占30%股权,地勘十院及十院职工占45%股权,地方企业占25%股权),到2006年底实现年产值5000万元,利税1000万元;2005年,出资3.4亿元购买由北京碧溪集团投资勘查的西乌旗道伦大坝铜矿的勘查权,经对其中0.32平方千米的范围进行详查,提交铜储量10 万吨,钨1 万吨,锡4000万吨,银300吨,一期工程建成1500吨铜钨选厂,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迄今,内蒙古地勘十院的矿业年总产值将近10亿元。以工程勘查与施工为支柱。工程勘查与施工是地勘十院另一个比较优势产业,在赤峰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可达50%以上,并且已经走出赤峰市和自治区外承揽项目。在地质灾害评估、治理上也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近两年来市场收入均达1000万元以上。2005年工程勘查与施工业完成市场总收入1500万元以上。(二)产业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地勘十院实现了较快的经济发展,近几年整体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平均都以两位数以上的速度增长,通过市场获得的预算外收入大幅度增加,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地勘十院近三四年企业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前十几年,经济增量相当于前20年的总和。从市场收入看,内蒙古地勘十院2006年达5亿元,比2005年增长100%,是2004年的3.4倍,2003年的17倍。内蒙古地勘十院2006年完成利税1.2亿元,是2005年的4倍,2004年的仅10倍,2003年的40倍。与此同时,职工收入大幅度增加,2007年人均收入7万元,是2003年2万元的3.5倍。企业投资也是连年翻番,从2003年的4000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8000万元,从2005年的2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5亿元。几年间,地勘十院市场收入翻了十几倍,上缴利润翻了十几倍,企业职工收入翻了几倍,企业投资翻了几十倍,这种发展速度无论是在地勘单位系统内部,还是在地方各类企业里都是比较快的。这一方面表明地勘十院干部职工在这两年里为了单位的发展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更说明了地勘十院企业改制后,企业新机制有效激活了企业本身自我发展的巨大潜能和活力,有力推进了企业经济的高速发展。迄今,地勘十院已有在生产矿山企业2个,在建矿山企业2个,工程勘查与施工企业1个,地质勘查二级单位1个,技术咨询服务企业3个。其中年产值超亿的企业1个,超千万的4个,超500万的1个,超200万的2个。随着赤峰市黄花沟铅锌矿、西乌旗道伦大坝铜钨矿、外蒙乌兰铅锌矿的建成投产,地勘十院控股矿山企业总采选能力可达3000吨/日以上。每年可生产(单位:金属量):铅锌5万吨,白银100吨,铜5000吨,钨1000吨,总产值可达10亿元以上。(三)抓住机遇,更新观念,推进院办企业股份制改造转制是前提。依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转制的政策,大力推进了二级经济实体的转制,除地质勘查公司外,把所有具一定规模的院办企业全部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实行模拟法人制。迄今十院已有控股或相对控股具独立法人资格企业6个,其中3个很快发展成年产值超千万,利润超百万的初具规模企业。职工全员入股是基础。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让企业职工合并占大股,全院职工全员入股。地勘单位相对控股,社会资金适当进入参股。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全部独立注册,并已获得独立法人资格。转变经营方式是关键。目前地勘十院的经营方式已经发生了转变,由过去以具体经营为主,投资控股为辅转变为以投资控股为主,具体经营为辅。地勘十院作为投资母体,充分发展自身优势,正在逐步实现以企业为基础,以主业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的集团化投资公司的经营方式。贯彻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从法定程序上明确地勘单位与企业的经济关系、产权关系、隶属关系是核心。地勘十院推进企业内部制度改革,使企业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积极进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用新机制激活地勘企业巨大潜能与活力。企业改制只是形式,不是目的,企业改制的关键问题在于能用新的企业运作机制激活企业本身的巨大潜能,开创企业发展新天地。原地勘单位管理企业的基本模式是:“决策中心”体现在地勘单位领导班子,“利润中心”体现在地勘单位,“成本中心”体现在企业,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办不办、办成后怎么干,由地勘单位领导班子说的算,企业盈利后,利润完全由地勘单位支配,企业管理者充其量只是起个控制成本的作用。改制后,三个中心整体下移,企业“决策中心”体现在股东会、董事会,“利润中心”体现在企业,“成本中心”体现在企业班组、车间、工段,这一模式体现了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从法定程序上明确了地勘单位与企业的经济关系、产权关系、隶属关系。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纵向各环节、横向各层面的管理功效,最大限度激活二级经济实体本身的创业激情与潜力,这种激情与潜力直接转化为经济快速增长及较高的企业投入回报率,最终以量化形式体现现代企业管理理论的科学性与实践性,逐步把地勘单位的企业管理推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四)建设和谐地勘单位,提高职工收入,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落实离退休人员政策地勘十院树立了经济发展受益于职工,让利于职工的人性化理念。目前,地勘十院企业职工收入已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工资性收入只占其中一部分,各种补贴、奖金也占一定比例。更大部分为股份分红,现在不但企业职工都有股份,全院其他职工(包括下岗职工)都有相应的企业股份,每年都可以分到相应的企业盈利。地勘十院随着企业经济状况的好转,不断提高下岗职工的生活费,从2004年的每月246元提高到2005年的340元(男职工工龄满30年、女职工满28年的每月领取650元生活费)。2006年实行了内部退养政策,一次性为188名下岗职工办理了内部退养,内退金是原来下岗生活费的一倍以上。落实离退休人员政策,使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工作生活环境。在内蒙古地勘局、国土资源厅以及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的支持下,特别是由厅/局出面帮助解决土地使用等问题,使地勘十院在建设职工住房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2001~2005年,地勘十院连续5年被内蒙古地勘局评为“先进党委”、“先进单位”,2005年晋升赤峰市文明单位(标兵),2006年获得“全国经典地质队”荣誉称号。新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后,企业职工展示出一种与企业同兴衰、共进退的真诚意愿,他们主动关心企业的大事小事,爱护企业的一草一木,自觉地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家的事,互相监督,互相合作,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五)开拓市场,分散风险,积极“走出去”开发利用国外矿产资源为了开拓市场,分散风险,同时也为了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内蒙古地勘十院积极“走出去”开发利用国外矿产资源。2004年,地勘十院与其他几家矿业公司联合投入资金5400万元,在蒙古购买了四处矿权,初步控制铅锌储量300万吨,白银3000吨,黄金8吨。2005年,对其中的乌兰铅锌矿进行了全面勘查,取得了非常喜人的效果,实际储量要远远大于预期储量,2006年转入开发,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十院占10%股份。此外,2006年内蒙古地勘十院和其他地勘单位联合,在非洲的阿尔及利亚、赞比亚取得了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的矿业权。二、内蒙古地勘十院探采一体化成功的主要经验抓住市场机遇,用足政策优势,自身努力创新,是内蒙古地勘十院探采一体化成功的主要经验。其中,抓住机遇是前提,用足政策是基础,自身努力是关键。同时,三者又要发挥良好的互动作用。(一)抓住市场机遇抓住市场机遇是前提。实际上,地勘十院矿业开发起步较早,1995年就成立了主要从事矿业开发的金源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经开始了当时所谓的“边探边采”,先后勘查开发了毛山东萤石矿、林西新林镇萤石矿、巴林左旗四方城铜矿,但规模较小,效益不明显。主要原因在于当时矿业不景气,矿产品市场价格低迷。从国际上看,20世纪90年代末正是世界矿业结构调整的时期,当时大量矿产勘查开发公司倒闭或被并购及兼并。经过长期在市场上的摸爬滚打,内蒙古地勘十院抓住了两个机遇。一是得天时。2003年内蒙古地勘十院加力发展之时,恰恰是国际矿业进入新的增长周期、国内新一轮重化工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强劲、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之时。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印度、巴西等国家进入新一轮工业化进程,世界矿业一改过去20年的萎靡,进入新的繁荣。当前,全球矿业处于繁荣期,矿产勘查投资高速增长。从2002年开始,全球的矿产勘查开始了一个新的周期,2002年全球固体矿产勘查投资不到20亿美元,到2006年增长至75亿美元,增长近300%。从国内来看,自2004年以来,我国国内勘查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勘探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06年,固体矿产勘查投资达108亿元,首次进入全球的第十名,同比增长63.0%,是最近几年中增长最快的一年,是2001年的5倍以上。当年内蒙古地勘投入10亿元(同比增长208%),地勘十院地勘投入4500万元(同比增长60%)。矿产勘查投资的高速增长,源于矿业的繁荣。2006年,世界主要矿产原材料,包括石油、铁矿石、铜、铅、锌、镍等的价格分别比2001年前后增长了2~4倍。全球矿业利润空前高涨,资源股票持续升值。现在这一机遇期仍然存在,世界矿产勘查投资还是国内矿产勘查投资,都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当然,这种增长的态势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要尽早抓住机遇。二是得地利。内蒙古地勘十院所处的赤峰市,位于兴安岭南麓中段西坡有色金属成矿带,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内蒙古地勘十院掌握着丰富的大兴安岭中南段和华北地台北缘的地质资料,拥有西乌旗花敖包特铅锌矿、扎鲁特旗水泉铜多金属矿、翁牛特旗黄花沟铅锌矿、宁城县东北沟金矿等多项有经济和开发价值的矿业权。该矿带位于克什克腾旗黄岗梁铁锡矿至巴林左旗白音诺尔铅锌矿北西侧,跨越克什克腾旗、西乌珠穆沁旗、扎鲁特旗,西起哈尔楚鲁图银铅锌矿(达里诺尔湖),东至超浩尔图银铜多金属矿(霍林河),东西长约200千米,南北宽约50余千米。(二)用足政策优势用足政策优势是基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年来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给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创造了机遇,注入了活力,收到了实效,市场竞争实力也大大提高。一方面,政府加强了对地勘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另一方面,国有地勘单位加速融入地方经济,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地质工作与区域经济相互支持、互为促进的新局面。一是用足了2004年自治区政府提出的以“三不变”为核心的一系列地勘单位改革政策。内蒙古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总体方向,按照自治区《关于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党办〔2005〕13号)精神,实行内部事企分开,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积极推进企业化经营管理,基本原则是“三个不变”(事业牌子不变、地勘经费不变、现有职工身份不变),“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将地勘单位办社会的职能移交地方;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扩大用人自主权;地勘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促进了地质工作的加强,有利于地勘单位的发展,职工享受到了改革的实惠。地勘局各队建设职工住房,由厅出面帮助解决土地使用等问题。二是用足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的对地勘单位实行的矿业权取得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国土资源厅决定,优先安排地勘单位承担自治区地勘项目;支持地勘单位争取矿权经营矿权;在有偿出让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时,提取10%的价款返还地勘单位用于支持地勘工作。这些优惠政策,为地勘单位推进改革,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国土资源厅对地勘单位申请探矿权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每个队可以办三个矿权,如果地勘单位找不到合适的申请范围,厅里还组织地调院帮助筛选。三是与赤峰市国土资源局保持了和谐的关系。一个例子是,内蒙古地勘十院与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联合进行地质矿产技术咨询服务的协议,共同组建了地质矿产技术咨询服务部。(三)自身努力创新自身努力创新是关键。有了市场,有了政策,关键靠自身的努力。在同样的环境下,地勘十院取得了令人目不暇接的成就,这主要靠的是自身的努力创新。一是致力于发展比较优势产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地勘十院在扬长避短的组合中视矿业开发为“经济发展核心”和“企业发展战略主基调”,实现跨越式发展。地勘单位想要融入市场,产业优势并不多,但比较而言,矿业开发应是最具优势产业。但是,地勘单位找矿不容易开矿更难,缺少资金,没有社会影响力,协调不了地方关系等等。但是,地勘单位也有优势,特别是,地勘单位懂技术、有人才,积累着大量的地质资料,掌握着许多矿权,控制着可供进一步勘查开发的矿产地、远景靶区,又有着国家政策法规上的倾斜。这些有益要素的有机组合无疑构建了地勘单位在矿业开发上的核心竞争力,标示着地勘单位应该在矿业开发上有所作为。正是基于这一认识,近几年来,地勘十院牢牢把握矿业开发这一企业发展战略主基调,冷静分析形势,积极整合各种有益要素,充分用好用足各种社会资源,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强力推进了矿业开发这一支柱产业的建立。没有优质矿业权,发展矿业就无从谈起。内蒙古地勘十院有过去区测队的老底子,也是其所拥有的优势之一。二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将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首先,内蒙古地勘十院比较早地开始运营矿业权市场,在2001~2002年转让了阿鲁科尔沁旗膨润土矿、巴林左旗哈拉白铅锌矿的矿业权,获得原始积累。没有这“第一桶金”,随后一系列的矿业开发项目都是空想。现在,地勘十院在转让矿业权时已经非常谨慎,除非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认为前景不大的,一般不轻易转让。在这方面也有教训,地勘十院曾经把效益良好的道伦达坝铜钨矿的矿业权以数十万元的价格转让,但2005年又以3.3亿元的价格买回该项目的矿业权。其次,出让矿业项目中的部分股权,筹集资金。黄花沟铅锌矿就是如此。再次,职工全员持股,这既筹集了必要的资金,同时也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最后,当地勘十院有了相当强的经济实力后,也为了寻找更大、更好的经济发展空间,探索资本运营的新模式,打造对接国际经济活动的新平台,2007年地勘十院计划完成其所控制的鑫源公司在香港H股上市的工作,这也是验证企业是否运作正规、管理科学,是否具有长足发展潜力、具有长远赢利能力的标志。地勘十院的这套做法,基本上符合国际惯例,世界上很多成功的资源性公司也是这种运作模式。三是通过股份制改造、职工入股突破了“资金短缺”这一地勘单位企业发展的制约瓶颈。地勘单位建立规模企业最大的困难是没有资金。建立股份制企业后,企业职工要成为企业大股东必然要成为企业的主要出资人,承担主要出资义务,地勘单位退而成为次要出资人,并且可以以资质、设备、场所、矿权等作价出资,不足部分再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作为补充,这样就自然构筑起了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模式,并有效地拓展了地勘单位筹资渠道与筹资能力,充分挖掘出地勘单位办大项目、办大企业的资金潜力。近几年,由地勘十院主办的企业投入资金高达几亿元,在所有的投资项目中,都很成功地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从未拖欠,但并没有因此形成任何新的债务,账面资金余额没有减少,反而在企业发展中获得较大的增量。四是注重处理地方关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矿业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在税收、就业等方面。离开地方、社区及当地群众的支持,矿业开发也很难进行。地勘十院在矿业开发时,比较重视地方利益,妥善处理地方关系,保障了矿业项目的顺利进行。例如,赤峰翁牛特旗黄花沟铅锌矿开发项目就是经过与地方政府反复协商,才最终达成了开发协议,最后由内蒙古地勘局、地勘十院及地方一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内蒙古地勘局占30%股权,地勘十院及十院职工占45%股权,地方企业占25%股权。五是高度重视地质找矿。作为矿业开发的源泉,作为矿业活动可持续的必要条件,地勘十院高度重视地质找矿,把地质找矿当成首要工作抓好抓实。地勘十院既用政府出资为国家找矿,也用社会资金为业主找矿,更重要的是,还用自有资金为自己找矿。目前,在地勘十院的地勘投入中,这三块所占比重大体相当。当然,从机制上说,用自己的钱找资金的矿,肯定比用别人的钱找别人的矿更有效率。地勘十院规定,加大自我勘查投入,每年确保从当年所得利润中提出10%~20%作为专项勘查资金,不断分析研究现有矿业权,确定重点项目加大投入,将工作做深做细(内蒙古地勘十院现在的勘查矿区不再按浅部地质情况而论,一般做到-500米或见到花岗岩体才罢手)。随着不断发展,地勘十院在地质找矿方面目前已经不愿再承担“打工者”的身份。三、几点思考和体会(一)探采一体化是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探采一体化是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意义。其一,这是发展矿业的有效途径。当前,地勘行业“百局千队”,试想,如果一队一矿,一局十个大型选矿厂,全国矿业经济必将飞速发展,也将涌现出一批现代意义上的资源性公司,对缓解资源约束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其二,矿业权、技术、人才、长期积累的地质资料是地勘单位参与矿业开发的核心竞争力,相对重视开源节流,有利于保护矿产资源和环境。其三,探采一体化的地勘单位,相对重视地质找矿,从矿业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支持矿产勘查可持续发展,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一种重要依托。(二)进一步发展需要摆脱事业机制的束缚内蒙古地勘十院,院内事、企分开,采矿实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规范运作,这是其成功的重要经验。但从全国看,迄今为止,地勘行业“百局千队”的体制格局基本没有变化,目前还没有一家地勘单位实现了企业化转型的实质性突破。现有体制格局在产权制度、分配机制等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导致激励约束机制不够,人才留不住,产业做不大,企业做不强。当前全球和中国矿产勘查开发市场竞争激烈,地勘单位面临与矿业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竞争:既竞争矿业权,竞争市场,也竞争人才。以前地勘单位“人才流失”是流失到其他行业,现在是仍然从事矿产勘查开发,只是从地勘单位流向矿业企业和民营企业。目前内蒙古地勘局和内蒙古地勘十院所实行的激励机制,是比较得力的,近一两年间也扭转了过去十几年进不来大学生的局面,但是,从事业机制看,这属于“擦边球”。同时,如果做大,产权问题也将进一步制约发展(如云南的例子)。确实,事业体制的分配机制、用人机制等已经制约了发展,在双重过渡体制下,拥有技术人才、掌握资源的国有地勘单位不可能发展成为像紫金矿业、西部矿业这样的矿业企业和有活力的资源性公司。事业有事业的机制,企业有企业的机制。不走现代企业改造之路,不完善体制、转换机制,“小富即安”,那么在市场上也会步履维艰,并且可能还会出现一些“后患”。短期看,“戴着事业的帽子走着企业的路子”可以两头“利益均沾”,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实现地勘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实上,像在探采一体化的道路上走的比较成功的内蒙古地勘十院,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如果必须作出选择,他们宁愿选择企业身份。(三)切实完善矿业权制度像内蒙古地勘十院这样的国有地勘单位,有长期的积累,有良好的局(国土资源局)院关系,有国土资源厅在矿业权取得方面的优惠政策,但仍然认为,探矿权的取得是制约其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在谈到“走出去”开发利用内蒙古矿产资源时,所提到的主要原因居然是分散在国内拿不到矿业权的风险。虽然自治区政府鼓励地勘单位获得矿业权,但由于内蒙古实行矿业权审批前移,主要审批权在各盟市级政府,加之新设探矿权“招、拍、挂”提高了门槛,地勘单位实际很难获得矿业权。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思考,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矿政管理的制度建设需要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适应市场原则。而我们现行的矿业权的招标、拍卖制度,没有做到这一点,并且被盲目扩大化了。从不同类型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看,油气适用于招标、拍卖制度,但我们没有实行,固体矿产一般情况下不适用于招标、拍卖制度,但我们目前大部分都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通过招标/出让方式授予矿业权:石油(也包括广义上的可租让矿产,包括天然气、煤炭及其他一般呈层状分布的矿床);砂石土等普通建材矿产(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所谓“高风险”的勘探过程,价值相对易于确定);出于矿业权人自身的违法行为而被矿政管理部门“没收”的矿权地或“撤销”的矿业权(此时矿业权地的前景较为明朗,可以适用招标/拍卖。最近,澳大利亚著名的Weipa铝土矿矿床,已由州政府收回再通过招标出让);在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过程中偶尔发现的已具有十分明朗前景的矿产地(但这部分矿产地极少,具有“偶然”的性质,因为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一般不往矿产勘查方向延伸。实例如美国地质调查所在20世纪60年代“不慎”发现的普罗德霍湾大油田。但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是有争议的);国家投资形成的前景十分明朗的矿产地(如在20世纪70年代~80年代的巴西、印度、瑞典、土耳其等国,国家直接从事部分的矿产勘查活动。这种情况下,对以前的投资没有争议,但以后即将建立的地勘基金,工作做到何种程度,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到底是起“拉动”作用还是会起到“挤出”效应,争议很大)。除了这5种情况外,矿业权的取得均适用“早申请者优先原则”,不需要缴纳费用。而我国目前的做法是,能够招标的就全部拿来招标,甚至空白地也来招标。这本身是不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本规律的。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最初是模仿土地的做法,这本身就不合乎逻辑。开始规章设计时的两个目的,均没有实现:一是维护矿产资源国有资产不流失,这是一个混乱的逻辑,何况矿政管理部门没有这个职能;二是防止矿业权行政授予的腐败问题,而事实上,招标、拍卖之后,腐败现象反而多了。制定规章时范围就没有界定好,后来地方政府盲目的扩大化也就很自然了。需要研究梳理矿业权招标拍、卖问题。(2007年6月)官方服务官方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商业性地勘工作调研报告

化育万物
教以为己
2005年7月11~16日,课题组一行3人对内蒙古自治区商业性地勘工作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局、煤田地质局、有色地勘局、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院和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和伊泰集团,与政府主管部门、国有地勘单位、基层矿政管理部门和民营矿业主就商业性地勘工作进行了广泛研讨。现就相关情况介绍如下。一、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基本态势随着国家能源开发战略西移,在新一轮资源开发过程中,资源丰富的内蒙古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矿产资源开发地区之一。与以前的开发不同,新一轮开发适逢我国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旺盛,一方面国家、政府对资源勘查的资金有限,另一方面大量社会“热钱”急切地涌入资源勘查开采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内蒙古自治区为强化政府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探索建立一种激活勘查资金的投入机制,政府投资勘查引导社会资金加快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适应在矿产资源勘查中,寻找政府意志与社会需求的最佳结合点,以引导汹涌而至的“矿产资源热”。(一)政府大量资金投入,社会资金积极进入在2004年以前,内蒙古自治区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基本上是靠国家划拨地勘费和资源补偿费。全自治区在2000~2001年,商业性地勘工作中,国家划拨地勘费和资源补偿费占勘查项目资金的70%。2001~2004年社会资金投入占勘查资金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由20%、30%上升到60%,相应的国家划拨地勘费和地方财政投入商业性勘查的比例在逐步下降。随着社会投资规模的扩大,2005年勘查项目投资资金来源70%是社会资金来源。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国内外地勘队伍在内蒙古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的通知》,促进了外省地勘队伍和有投资实力的投资者来内蒙古进行商业性风险勘查投资。2004年,为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政府投资3亿元进行地质勘查。其中,从自治区财政预算内拿出1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同时将国土资源部在自治区河套地区进行的农业化探调查项目所需匹配的400万元资金也考虑在内;盟市旗县从出让矿业权收益和地方财政共拿出1亿元;国土资源厅筹集1亿元。这3个多亿的资金主要用于已经确定的93个勘查项目。治自区政府注入3亿元的引导资金及出资者拥有矿业权的决定,带来强烈社会反响。各盟市政府也积极想办法筹措二级引导资金,纷纷采取了本级财政挤一点、通过矿业权运作收一点等措施,力争在自己辖区内多上一些地质勘查项目,摸清资源家底,为矿业权出让奠定基础。2004年全自治区商业性勘查资金投入达到16.9亿元,其中,2004年自治区对4个成矿带,8个资源集中区投资2.3亿元进行矿产勘查工作;2004年企业及个人等社会资金申请项目达800项,投入勘查资金达到约10亿元,是上年的5倍(见表1),2005年自治区还将筹集3.3亿元用于地勘工作。(二)2000~2002年,全自治区每年勘查登记项目约保持在350项左右,从2003年开始,勘查项目大幅度增长2003年全自治区共批准勘查项目827项,勘查面积1.87万平方千米。从勘查的矿种来看,金矿勘查项目为186项,铜矿勘查项目为107项,煤矿勘查项目为94项,铅矿勘查项目为96项,铁矿勘查项目为76项。2004年全自治区共批准勘查项目1700多项,勘查面积为3.8万平方千米,均为2003年的2倍多,见表1。表1 内蒙古自治区2000~2005年地质矿产勘查资金投入从上表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内蒙古自治区资金投入与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增长成正比关系。(三)勘查工作取得较好效果2002~2005年商业性矿产勘查取得成果增多,但多数是中小型矿产资源,共圈定异常845个,共发现中小矿及矿化点246处。发现特大型矿2处:克旗拜仁大坝银多金属矿、乌中旗浩尧尔忽洞金矿,其他主要矿种为铁及有色金属,煤矿主要是提高勘查程度。二、探矿权出让转让及管理情况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探矿权67个,收取探矿权出让价款2.2亿元;出让采矿权238个,实现价款1.19亿元。2000年至2004年,探矿权转让数目较少,仅有几个中外合作形式的探矿权转让,多以作价入股的形式进行转让,金额相对较小。一般在10~13万美元,较多的探矿权转让在2004年,转让探矿权达到47个,矿种多以煤、铁为主,兼有有色金属。铁及有色金属探矿权,一次出售形式的,转让价格多数一般在100万元以下,合作勘查形式转让的,转让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煤的探矿权转让价格一般在300~500万元之间,大项目在3000万元左右。2004年全年转让价款总额800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矿业权实施全面掌控与配置,鼓励地勘单位与企业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政府出资委托地勘单位施工的勘查项目,探矿权属政府所有,地勘单位不能自己处置,地勘单位是“打工者”,当矿业权出让后实现的价款,地勘单位可获得一定比例经济利益一般为10%。地勘单位若有实力,可以把矿业权买下来。政府掌控资源已向下延伸,现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规定,业主申请矿业权时,需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意见,否则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予受理。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一)队伍总体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地勘队伍主要有3支:地勘局、煤田地质局、有色地质局,现均已属地化,队伍规模约26000余人(分别为15849人、7200人、3600人)含离退人员在内,在职与离退人员比例基本为1∶1。队伍结构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格局基本上延续属地化前的状况,仅是经营、工作规模变化而已,属地化后至2003年前各单位均处于比较困难时期。从2003年起,自治区开始筹资投入基础性、公益性及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在市场需求旺盛形势下,社会、企业投资激增,特别是煤矿的勘查开发,以及自治区“关于鼓励支持国内外地勘队伍在我区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引导下,地勘单位承揽项目(包括国家财政和市场项目)开始急速增长,工作规模扩大,以煤田地质局为例,2004年开动钻机达400余台,施工队伍来自全国各地,经济规模大,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提高,也增强了地勘队伍实施改革发展的信心。3个局的基本情况:1.内蒙古地勘局1999年属地化,共有20多个二级单位,局机关掌握矿业权32个,全局掌握300多个矿业权。2.07亿地勘费,1.6万职工,离退休人员用掉1.3亿元,遗孀用掉1000万,下岗4000人,用掉4000万元,只剩2700万元供在职人员,人均不足3000元。因此,自己掌握的矿业权没有资金进行进一步勘查工作,程度低,不足以在矿业权市场中运作。2.内蒙古有色地勘局全局3600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395人,在职人员中离岗和富余人员1233人。2000年属地化,12个下属单位,其中,有2个企业单位,两个找矿单位,直接从事找矿的人只有150人。每年5600万元地质事业费,离退安排3500万元,离岗、富余人员安排1200万元,剩下的920万元用于基地管理、社保等方面,基本上没有经费用于找矿。掌握60多个矿业权,一些新的矿业权正在登记,包括政府在改制中给予的矿业权匹配优惠政策,估计2005年可以达到80多个矿业权。实际上是政府配置的矿业权属于政府,地勘单位有部分利益。3.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全局职工7200人,其中,在职3700人,退休3500人。14个二级单位,8个地质队,此外还设1个石油勘查处,1个基建公司,属地化时地勘费基数9000万元。2003年市场项目及政府委托项目大增,收入激增,但无自主矿业权。(二)商业性矿产勘查3个局商业性矿产勘查由于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自己出资投入从总体上看规模都很小,而承接政府委托项目和市场项目均为主要资金来源。地矿局属地化后仍十分重视矿产勘查工作,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属地化起至2003年全局累计投入地质矿产勘查资金达4000万元,年均约1000万元。从2004年开始有了较大发展,2004年承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地质勘查项目两个,自治区资源补偿费项目3个,国家资补项目4个,自治区本级财政地质勘查项目79个,累计资金达1.55亿元,其中,当年投入6000多万元启动了3项,2005年还将继续启动一大批项目。2005年已新承揽自治区煤矿勘查项目9个,共资金3350万元,还有社会及企业投资项目,地勘单位有“春天来临”之感。目前,地勘局共拥有矿业权300个左右。煤田地质局,基本是全部承接自治区委托项目,没有自主矿业权在手,该局在2002年以前各类来源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企业及社会投资极少,同样也是2003年后开始快速好转。2003年各类勘查资金达到1亿元,2004年达到3亿元,2005年各类经费达到4亿元,开动钻机达400台左右,但预计投资高峰期将会很快过去,因为,煤炭市场需求将发生变动,同时勘查程度稍高的工作区基本被业主占完,其他工作区勘查程度低、风险大。有色冶金地质局,自己投资勘查资金同样比较少,局的资金用来保证69个矿业权的最低投入,其他主要是中央及地方资源补偿费项目及财政补助项目。2002~2004年共累计为2301万元。(三)地勘队伍改革内蒙古自治区改革是在政府主导推动下,开始深入发展。根据地勘单位现状、区资源优势和市场发展趋势,区政府认为必须从加速深化地勘单位改革入手,在政策及解决实际困难上给予地勘单位有力支持,使其健康发展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其指导思想是把地勘单位视为财富而不是包袱;改革要坚持企业化方向;坚持尊重历史,重视现实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促使地勘单位在稳定中实施改革与发展。改革要点内容:1.将地勘单位办社会的职能移交地方根据地勘单位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将3个局管理的中小学、技校,包括人员(含离退休)、资产、经费,下划到所在地管理。经费划转以2004年上级单位拨款为基数,现有差额部分(指地勘单位学校人员现行工资、补贴标准与所在地同类人员标准的差额)每年由自治区财政和3个局各按50%的比例拨付地方,时间为3年,以后学校所需经费由各地财政负责。2.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将地勘单位2004年底在册的离退休人员经费,从各地勘单位财政应拨款基数中划出,单列管理。以2004年的离退休费(工资、补贴、福利应发数)和医疗保险费用(离休人员按人均8000元,退休人员按当年实际支出数计算)为基数,由原单位管理发放,以后国家政策性调资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应政策性补贴等增资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解决,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改革后原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符合条件退休的,按上述办法执行,并从地勘经费中核减退休费(按地勘单位经费基数切除离退休人员费用后的在职职工人均经费数核减);原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制人员,按自治区政府有关社保退休政策执行。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后,各地勘局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仍由各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人员的机构和编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地勘单位离退休工作的管理与指导。3.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在职人员以2005年内蒙古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地勘事业费预算为基数,分别扣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划转出的学校经费拨款补助后,剩余部分作为经费基数,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自负盈亏,各单位创收部分,全部留归各个单位使用。新进人员所需经费,包括工资、补贴、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财政不再增加拨款。4.扩大用人自主权实行财政补助方式改革后,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地勘单位的原有的事业编制以在编在册的实有人数为基数实行注册管理,建立档案。减少一人相应减少一名编制。新进人员单位自主聘用,同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加养老保险。3个地勘局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自行调整。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现有领导实行注册管理,新聘人的领导不再确定行政级别。5.地勘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6.加强对地勘单位的经营管理7.对改革的相应政策支持(1)过去和现在由国家、自治区出资并由地勘单位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在有偿出让时,按评估价款的10%提取勘查基金,统筹用于支持地勘工作,并随着企业化改革的深入逐步提高比例。所提取的勘查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列收列支,专款专用。(2)在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地勘单位申请出让或转让已取得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规定并经批准,其价款的部分或全部转增为国有地勘单位的国家资本金。(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今后凡属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属地化地勘单位的政策性补贴,继续用于地勘单位。(4)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的地勘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自治区地勘单位。(5)将从2005年地勘经费预算中切出1600万元专项资金分别归还原渠道,纳入经费基数。(6)地勘单位改革前在编在册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住房、改革支出,与自治区其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同步实施。四、有关问题的探讨和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商业性地勘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山西省有相同性,在“山西省商业性地勘工作调研”报告中已对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议,本文不再赘述。现就以下几个问题提出认识与建议。(一)应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的权责当前许多地方政府实施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实施全面掌控和配置,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文件中规定了盟(市)政府未签字的项目,厅不受理申请;矿业权出让价款地方留70%,厅收取30%;以及政府对资源的配置规定等。这就产生: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如何体现?各级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权、责界限在哪里?国家对矿产资源如何实现统一管理?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矿产勘查开发秩序及管理会出现混乱。因此,必须尽快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职能,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类、分规模、分级管理相结合。(二)“维权式保地”和“跑马式圈地”现象应引起重视由于历史原因及自身工作特点,中央各部门所属地勘单位属地化后,延续勘查项目仍然较多。由于勘查工作周期较长,地勘单位底子薄,实际地质勘查工作资金投入不足,仅能够按照法规要求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有的按法规严格要求还达不到,存在“维权式保地”现象,这将影响地勘工作找矿成果和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在矿业权投资方面,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民营资本“跑马式圈地”现象。例如,在内蒙古就有一位民营投资者以1万元/平方公里的价格,买下了面积达1250平方公里的探矿权地,而实际上并不进行正规的地质勘查。(三)勘查工作亟待规范管理调研过程中,许多矿政管理者认为,在探矿权准入方面,应有一个明确的具体的门槛条件,不应该只看谁出的价高,什么人都能拿到矿权。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有着较高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同时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因此一旦矿业权人不按规范进行工作,将给国家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和破坏,而且这种浪费和破坏已经在很多地方发生了。例如,有的私人投资者,取得矿业权后,竟然雇佣很多羊倌,利用简单的磁力装备,漫山遍野的挖露头,寻找异常点采铁矿等现象。然而,实际上,这种现象并不是因为不同身份投资人投资矿业权引起的,主要原因还是没有规范矿业权人准入的标准、条件以及对其勘查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四)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供应的隐患目前,被掌握的矿业权或勘查靶区,大部分都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现的矿产地异常点或矿点,而目前的绝大部分勘查资金也都是投向这些地方,而用于空白地进行风险勘查或是普查的非常少,基本上都是在吃过去留下的家底。因此,目前商业性矿产勘查“火暴”之势,不会一直持续。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看,对资源的强劲需求还将保持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因此,资源开发的步伐也将越来越快,仅靠过去留下的家底是难以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的。因此,如何鼓励、促进适当规模资金投向新矿产地的勘查、发现是关系到矿产资源可持续供应难以回避的一个重大课题。(五)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惟一的一家煤炭类民营上市公司——伊泰集团,是一家现在年产1560万吨,全国规划建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骨干企业之一。伊泰集团目前已被内蒙古自治区列为年产5000万吨煤炭的重点企业之一。以这个产量及企业存续100年为标准,公司至少须拥有50亿~80亿吨的煤炭资源可采储量,但现在,伊泰集团掌握的资源量仅22亿吨。在国家的13个煤炭基地规划中,诸如神华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后备资源已经得到保障,但作为骨干企业的民营企业,如伊泰集团,却面临着企业发展与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六)地勘行业管理亟待加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协调监督、指导服务。这次调研中反映对行业管理意见主要是:(1)加强地质勘查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长计议,合理规划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并做好二者之间的衔接,使前者为后者提供有效的服务。地勘工作规划、计划应纳入省人民政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通过规划进行宏观管理,为综合规划、计划提供基础数据、为发展地勘工作提供依据,引导探矿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理顺国家预算资金投资渠道,统一管理,加强监督。目前投入的渠道有国家大调查经费、中央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家财政补贴、危机矿山勘查经费、国务院有关部门投入经费、省矿产资源补偿费(有的市县也有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省矿业权“价款”收益,国有地勘单位事业费中的勘查经费及扶贫经费等。由于事出多门,政出多门,资金多渠道,立项管理混乱,一个项目可以重复申请多种勘查资金,产权不明晰、管理分散粗放,监督不力,成本加大,勘查质量低下,容易出现“漏洞”。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使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用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好的勘查成果。还有预算资金投资到位晚,又要当年交成果,不符合地质工作的规律,难以保证工作质量。(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逐步制定或明确商业性地勘工作的规范、技术标准,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推行地质勘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建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中介机构或直属研究机构,研究制订不同地区勘查市场价格的标准,定期发布,供各地参考。目前,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没有合理的市场价格参考标准,出现同类项目经费差距大,影响勘查质量。国家出资的勘查项目,按国家地调局几年前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预算标准,低于市场实际价格,施工单位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激烈的竞争中相互压价,竞得了项目也无利可图。(4)要争取改善勘查工作的外部环境。目前勘查工作与土地管理部门、矿山企业、林业、农业及环保部门都会发生矛盾。合法探矿权范围内乱挖滥采现象比较严重。(5)加强信息交流。为地勘单位,社会各界提供服务,包括公益性地质成果资料的发布和提供使用、矿业权市场信息、地质勘查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工艺等。(6)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地勘工作质量。反到之处一致认为:人才缺乏,已不能适应地勘工作发展,特别是技术骨干缺乏,地勘工作质量下降。目前院校培养情况不得而知,地勘单位进不了人,进了人也难以留住。民营矿业企业的地质技术人员多是从地质队高薪挖来的,也有少部分是请的退休地质人员临时工作,情况确实不容乐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该加以考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官方服务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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