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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个案研究有那些方法?

禁闭室
小星
•问卷调查法:通过向调查者发出简明扼要的征询单(表),请示填写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来间接获得材料和信息。•个案访谈法:通过访员和受访人面对面地交谈来了解受访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心理学。•文献法:就是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

案例分析(法律),答题技巧

偷偷摸摸
轩轩甚得
  举个做题的例子,自己看看  实例分析  【实例】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代表本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问:(1)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解题过程】  第一步,我们需要提取有用信息,排除没有意义的信息。  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案例分析题,从题目文字来看涉及到的主体只有三个:甲公司、乙公司、王某。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提取以下有用的信息:a、王某是甲公司的代表人;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乙公司后付款;c、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d、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e、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其他信息,比如合同的标的(机床)及其价格、甲公司出卖机床的原因(因转产闲置)等等都可以忽略掉,与解题无关。另外,对于a信息(王某是甲公司的代表人)我们可以进一步确定其意义,即王某代表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的当事人依然是甲公司,王某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a信息实际上也属于对解题无关紧要的信息类别。  上述提取出来的有用信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就是:甲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经营恶化——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甲公司解除合同。  第二步,我们来分析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内容。  在这个题中,法律关系比较明显。题目中明确告知考生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那么考生需要进一步想到,合同关系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违约等内容,那么这个题目涉及到的是哪个方面呢?由于合同的签订在题目中一笔带过,而合同并没有终止,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该题可能涉及到合同的履行方面,可能涉及到违约的问题。  先看合同的履行方面。合同履行方面无非涉及到履行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按照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的。按照合同,甲公司应当先对乙公司交付货物,然后乙公司再支付货款。这里有一个履行先后的问题。一旦在考题当中出现合同关系,同时存在履行先后顺序,考生应当马上想到不安履行抗辩权的内容。于是《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应该马上浮现在考生的脑海中。《合同法》第68、69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们再来分析,看本题是否涉及到合同违约的内容。如果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那就是甲公司在行使正当的权利,乙公司应当尊重甲公司的权利。如果解除合同无法无据,甲公司的行为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通过前面对于不安抗辩权的分析,我们看到甲公司是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所以本题也就不涉及违约的问题。  分析到此,我们已经对本题的解答有了一个初步的意见,只需简洁地书写下来。  【参考答案】  (1)在本案中,根据甲乙公司双方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预先交货给买方乙公司。但是,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债权实现时,可以依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因此,在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  (2)甲公司在依法中止履行合同后,及时通知了乙公司。但是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没有为甲公司提供适当的担保。所以,甲公司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从以往的自考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有时显得特别复杂。比如事实陈述很长,干扰信息特别多,或者设问比较灵活(例如直接问考生“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笔者通过对这个简单实例的分析是想让考生明白,只要掌握了解题诀窍,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其实并不复杂。考生如果能做到摆正心态,熟练运用本文介绍的方法来分析题目、解答题目,那么再复杂的考题也可以归结为从信息(案件事实)到关系(法律关系的分析),再到内容(权利义务)这样一个解题过程,问题也就像疱丁解牛般迎刃而解。

法律案例分析(短点的)

别回头
连环扣
  [案情介绍]  原告刘某诉称:原、被告因生意往来,被告分别于2006年1月26日、3月10日立下欠条2张,共欠原告27630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未果。故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欠款276300元。被告张某辩称:原告故意歪曲事实真相,原、被告没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并没有生意往来,更无欠款事实。被告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即便被告欠其款项,也仅欠13300元,且还款期尚未届满,原告现无权提起诉讼。故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起诉。经审理查明:被告系原告妻妹,被告于2006年1月26日立具欠条1张给原告,内容为“暂欠结帐款:贰拾陆万叁仟元正。欠款人:张某。2006.1.26号”,在欠条下方注明“由张某某(张某姐姐)督促归还(2006年底前结清)”。2006年3月10日,被告又立具欠条1张给原告,内容为“结帐结下欠款:壹万叁仟叁佰元整。(13300)。欠款人:张某。06.3.10”。  [案情分析]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原告作为欠条的持有人,其所提供的欠条足已证明被告依法应负有偿还原告欠款的义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原则,原告的举证责任已经完毕,应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对本案原、被告之间是否形成了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告尚未完成其在本案中应负的举证义务,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情结果]  法院认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虽提供了欠条但因其拒绝陈述该债形成的事实,此不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已形成了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相应的事实根据,故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规]  对举证责任的分配理论历来有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之分,实质标准是根据证明对象与证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来分配的一种举证责任的负担形式,它主要被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形式标准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为分配的一种举证责任的负担形式,它主要被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笔者认为,我国应当采用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其理由是:首先从实体法的构成来看,我国的实体法结构基本上与大陆法系的实体法规范结构相同,各种法律要件也比较明确,区分权利发生规范、权力消灭规范,并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是有条件的。其次,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采用法律要件分类说来分配举证责任比起法官根据利益衡量、举证难易来决定举证责任分配,前者更容易为当事人所接受,避免当事人将不满抛给法官。法律要件分类说能够在较大责任上来吸收当事人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责与不满。最后,法律要件分类说的缺点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补正,也可以通过例外规定予以修正。尤其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侵权案件,可以通过举证责任倒置,使证明责任的分配更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和要求。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等规定,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亦即“谁主张,谁举证”。这也就是我国所采用的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内容分析法的典型案例

川之光
爱琳娜
日本人巧妙搜集信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发展速度大大高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重视信息的开发、利用,不能不说这是个重要原因。日本的信息传递非常迅速,只要5-10分钟就可以搜集到世界各地金融市场的行情, 3-5分钟就可以查询并调用日本国内三万多个重点公司、企业当年或历年经营生产情况的时间系列数据,5分钟即可利用经济模型和计算机模拟出国际国内经济因素变化可能给宏观经济带来影响的变动图和曲线,5-10分钟可以查询或调用政府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和国会记录。这种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日本人十分重视信息的作用,时时处处留意信息的搜集,而且善于从平淡无奇的信息报道中分离出重要的内容。例如, 20世纪 60年代中国开发大庆油田,惟独日本和中国谈成了征求设计的买卖。原因是别的国家的设计均不符合中国大庆油田的要求,而日本则事先按大庆油田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等待中国人去购买。那么日本人是怎么知道大庆油田的产品设计要求呢?其实日本人对大庆油田早有耳闻,但始终得不到准确的信息。后来,日本人从1964年4月20日出版的《人民日报》上看到“大庆精神大庆人”的字句,于是日本人判断‘中国的大庆油田确有其事”。但是,大庆油田究竟在什么地方,日本人还没有材料作出判断。从1966年7月的一期《中国画报》封面上,日本人看到一张照片,铁人王进喜身穿大棉袄,头顶着鹅毛大雪,猜测到“大庆油田是在冬季为零下三十度的东北地区,大致在哈尔滨与齐齐哈尔之间”。后来,到中国来的日本人坐这段火车时发现,来往的油罐车上有很厚的一层土,从土的颜色和厚度,证实了“大庆油田在东北”的论断,但大庆油田的具体地点还是不清楚。1966年10月,日本人又从《人民中国》杂志上找到了王进喜的先进事迹,从事迹介绍的分析中知道:“最早钻井是在安达东北的北安附近下手的,并且从钻井设备运输情况看,离火车站不会太远。”在该事迹介绍中还写有这样一段话:王进喜一到马家窑看到大片荒野时说:“好大的油海!把石油工业落后的帽子丢到太平洋去。”于是,日本人又从伪满州地图上查找到“马家赛是位于黑龙江海伦县东面的一个小村,在北安铁路上一个小车站东边十多公里处。”就这样,日本人终于将大庆油田的准确地理位置搞清楚了。后来,日本人又从王进喜的一则事迹报道中了解到“王进喜是玉门油矿的工人,是 1959年9月到北京参加国庆之后志愿去大庆的”,由此日本人断定大庆油田在1959年以前就开钻了,并且大体上知道了大庆油田的规模:“马家窑是大庆油田的北端,即北起海伦的庆安,西南穿过哈尔滨与齐齐哈尔铁路的安达附近,包括公主峰西面的大贪,南北400公里的范围。估计从北满到松辽油田统称为大庆。”但是,日本人一时还搞不清楚大庆的炼油规模。从1966年7月《中国画报》上发表的一张大庆炼油厂反应塔的照片八日本人推算出大庆炼油厂的规模。其推算方法很简单,首先找到反应塔上的扶手栏杆,扶手栏杆一般是一米多一点,以扶手栏杆和反应塔的直径相比,得知反应塔内径约为5米。据此,日本人推断:大庆炼油厂的加工能力为每日 900 Mi,如果以残留油为原油的 30%计算,原油加工能力为每日3000kl,一年以360天计算,则其年产量为1000000kl。根据这个油田的出油能力和炼油厂规模,日本人得出结论:中国将在最近几年出现炼油设备不足,买日本的轻油裂解设备是完全有可能的,以满足每日炼油 10 000 kl的需要。这就是日本人在 1966年从中国公开报刊中获得的有关大庆油田的重要信息,然后按他们估计的大庆油田要求进行产品设计。此外,日本政府还特别重视信息机构的建设,外务省分布在世界105个国家的75个驻外使馆是其搜集外交信息的前沿阵地,这些机构为日本外交提供各国动向的信息。外务省内有一个约 100人的电信部门,以三班倒方式在 24小时内与世界各地保持不间断的联系,平均每天处理公务电话电报就有近30O0封。在外务省的63个部门中,只有电信部门拥有一栋独立的四层楼,无特殊通行证的人不得进入。公务电报是用110根专线和普通线路收发的,这些公务电报都采取无法破译的密码。为了防止窃听还没有隐线装置。1988年还开始研究采用“宇宙通信系统”,即使在条件恶劣的地区,也可确保通信畅通。

案例分析方法

实事
绿河
急性会厌炎是喉科的急重症。出现急性剧烈喉痛或任何提示有呼吸困难的表现,怀疑急性会厌炎的患者,都应当马上去医院就诊。发病不足24小时的急性会厌炎患者均需要留院观察,密切观察呼吸变化,在药物治疗的同时,做好建立人工气道的准备。治疗原则包括保持呼吸道通畅以及控制感染。药物治疗(1)糖皮质激素激素有治疗和预防会厌、杓会厌襞等水肿的作用,同时又有非特异性抗炎、抗过敏、抗休克等作用。早期与抗生素联合使用。(2)抗生素及早选择能针对乙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的广谱抗生素静脉滴注,病情稳定后改为口服抗生素。(3)局部治疗局部给以抗生素加激素喉部雾化吸入治疗,可减轻局部水肿,促进炎症消退。

试析心理学研究中个案法哪些优缺点

节用
鲿鲨
个案法的优点:(1)它能充分包括个案信息。个案研究因为要详细地记录个案的历史信息和现实表现,可以揭示许多在实验中可能被忽略或专门被排除的变量,因此,它可以发现可能会引起某些特定结果的潜在变量,从而为进一步的研究提示假设。(2)它可以证明或发现“规则例外”。个案研究可被用来证明一种“规则例外”,它只要提供一个否定证据、一个反例,就可以证明行为的所谓普遍“法则”并不总是成立的。个案研究常被用于为某种理论提供反证或批评,这种批评往往都是建设性的,它能通过引入新变量,使理论进一步延伸和发展。(3)个案研究往往显得比较有权威和可靠。与传统实验研究得到的“冷冰冰”的事实和数据相比,个案研究中的详细描述更人性化、更生动,也更富有情感,因此看起来比较可靠,它的被接受程度高。 个案法的缺点:(1)它只描述行为而不探讨行为的内部机制。如个案研究可以详细地描述被试的年龄、性别、家庭背景等特征,但无法阐明这些特征如何影响被试的反应;它可以描述一个独特被试对某一实验处理的反应,但它不能解释其原因;个案研究也可以提供对结果的某些解释,但这种解释往往都是不确定的。(2)个案研究涉及的是独特个体生活中的独特事件,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期望在研究限定的条件之外,能够得到同样的结果。不过,如果研究描述的是比较典型的病例和治疗过程,就可以将结果适用人群的范围拓宽一些;相反,如果研究包括异常的实验环境、奇特的历史背景、古怪的行为或较个性化的处理程序,就不宜将研究结果推广到被试以外的人群。(3)个案研究容易产生误差。首先是选择偏差,研究者显然要汇报那些最成功和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他不可能针对一个根本无效而复杂的新处理作一份详细报告(杂志不会发表这样的报告)。其次,个案研究由研究者的观察组成,这些观察受解释、印象和暗示的支配,被试的报告一般要经过研究者的筛选,由他们决定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最后,病人提供的报告也可能带有偏见或虚假成分,报告的内容可能是他们夸大、缩小、撒谎或纯粹出于想象的事。

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案例分析

唯唯否否
斗地主
你再把要求说细点吧,比如说是哪个部门法,民商还是刑法,亦或是诉讼法,字数要求等等。没有要求,只要是与生活有关的案件案情: A公司为宣传其生产的木地板,通过经销商向消费者发放印刷品广告。A公司在印刷品广告上称其产品为央视上榜品牌,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小于0.2毫克/升。经调查,中央电视台从未授予任何企业“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且A公司生产的木地板的甲醛释放量经法定机构检测远远高于其标称的数值。2008年6月,B工商局对A公司利用印刷品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A公司不服B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B工商局适用法律错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A公司诉称,既然B工商局认定A公司是利用广告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就应当依据《广告法》对其违法行为定性处罚。在庭审过程中,B工商局对A公司的观点进行了反驳。B工商局提出,A公司对凡是广告违法行为均应适用《广告法》的理解是错误的,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样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广告法》主要是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A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B工商局认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定性处罚并无不当。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B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分析: 本案中A公司与B工商局争论的焦点是,当不同法律、法规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均作出规定,即出现法律竞合的情况时,该如何选择适用。笔者认为,执法人员在处理法律竞合的情况时,不仅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还要结合违法者的主观故意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本案中,A公司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范广告行为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各部法律、法规在规范广告行为时各有侧重。《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门法,主要是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对广告行为进行规范。本案中,A公司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为了误导消费者进而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具有典型的不正当竞争特性。B工商局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正确的。声明一下,我也是在网上抄的,你稍微修改一下,应付选修课作业肯定行。

研究生论文是案例分析好写 还是实证分析

疯子们
纪他
案例分析是感性的,它是通过实际事例,分析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再解决问题、得到推广到其他案例上后的一般解决方法。通过特殊事例寻求共同性,来下结论。它的特点是与实际相结合,可操作性大。但逻辑上不够严谨,理论支持不足。实证研究是理性的,它是通过反复实验、论证,得到结论。它的特点是逻辑严谨。但很可能脱离实际,可操作性比着案例分析来的小。一般来说需要两种方法相结合来分析问题,这样能够通过理论框架得到理论支持,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案例分析就是通过对一个含有问题在内的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或通过对某一教学情境的描述或录像回放,引导教师对这个特殊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校本研究方法。案例分析是专业技术学习和业务培训中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管理原理与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是促进学习和提高教学的有效方法。"实证研究" 英文对照实证研究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实证研究具有鲜明的直接经验特征。实证主义所推崇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根据以上原则,实证性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实证性研究的产生: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产生于培根的经验哲学和牛顿——伽利略的自然科学研究。法国哲学家孔多塞(1743-1794)、圣西门(1760-1825)、孔德(1798-1857)倡导将自然科学实证的精神贯彻于社会现象研究之中,他们主张从经验入手,采用程序化、操作化和定量分析的手段,使社会现象的研究达到精细化和准确化的水平。孔德1830到1842年《实证哲学教程》六卷本的出版,揭开了实证主义运动的序幕,在西方哲学史上形成实证主义思潮。实证研究方法包括观察法、谈话法、测验法、个案法、实验法(1)观察法:研究者直接观察他人的行为,并把观察结果按时间顺序系统地记录下来,这种研究方法就叫观察法。(自然观察与实验室观察;参与观察与非参与观察)(2)谈话法:是研究者通过与对象面对面的交谈,在口头信息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对象心理状态的方法。(分为有组织与无组织谈话两种。须注意:一是目标明确。二是讲究方式。三是注意利用“居家优势”。四是尽量做到言简意赅。)(3)测验法:是指通过各种标准化的心理测量量表对被试者进行测验,以评定和了解被试者心理特点的方法。(问卷测试,操作测验和投射测验)(4)个案法:对某一个体、群体或组织在较长时间里连续进行调查、了解、收集全面的资料,从而研究其心理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这种方法称为个案法(个案研究)。(5)实验法:研究者在严密控制的环境条件下有目的地给被试者一定的刺激以引发其某种心理反应,并加以研究的方法称为实验法。(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两种)个人觉得研究生论文还是实证分析为好,更具说服力。

如何撰写个案研究报告

京韵情
猛鬼街
个案研究偏重于探讨当前的事件或问题,尤其强调对于事件的真相、问题形成的原因等方面,作深刻而且周详的探讨。在教育研究中,个案研究是常常以某个学生或教师或学校的特殊的问题行为为对象,搜集与其有关的情况,对学生或教师或学校的各方面的资料加以缜密的分析,诊断其问题行为的原因,提出处理问题的详细的方法,从而帮助他们解决自身的问题,以便达到因材施教、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在教育技术学领域,个案研究也是日渐受到重视的研究方法之一。 二、个案研究的具体目标主要有: 1. 寻找原因——个案之所以会发生,有其原因。研究的目的就是先找出其中的原因; 2. 提出策略——根据找出的问题原因,提出若干解决问题的可供选择的策略或预防措施; 3. 建构理论——个案研究可以作为建构理论的基础,个案实例是探询更高深学问的垫脚石; 4. 协助发展——个案研究的进行也是以个案认识自我,发掘隐性知识的过程,这就给予了个案自我发展的机会; 5. 提升绩效——对个案的深入探讨和相关背景的透彻分析,可以成为有关机构提升绩效的依据。 三、 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 是指对某一个体、某一群体或某一组织在较长时间里连续进行调查,从而研究其行为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这种研究方法也称为案例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case study method)亦称个案历史法。追踪研究某一个体或团体的行为的一种方法。它包括对一个或几个个案材料的收集、记录,并写出个案报告。在现场收集数据的叫做“实地调查”。它通常采用观察、面谈、收集文件证据、描述统计、测验、问卷、图片、影片或录像资料等方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尽管个案研究以某个或某几个个体作为研究的对象,但这并不排除将研究结果推广到一般情况,但这并不排除将研究结果推广到一般情况,也不排除在个案之间作比较后在实际中加以应用。对个案研究结果的推广和应用属于判断范畴,而非分析范畴,个案研究的任务就是为这种判断提供经过整理的经验报告,并为判断提供依据。在这一点上,个案研究有点像历史研究,它在判断时常需描述或引证个案的情况。因此个案研究法亦称“个案历史法”。 四、 个案研究报告写作方式问题个案研究报告的写作必须关注叙事描述语言与学术分析型语言的区别。前者要求不受研究者的价值判断影响,用自然语言客观的、原汁原味报道事实;后者则是研究者运用学术语言对事实所作的,可能带有研究者价值判断的"介入性分析"。个案研究结果的处理方式,与其他质的研究一样,既可采用 1、类属型方式:将研究结果按照一定的主题进行归类,然后分门别类地加以报道; 2、情境型方式: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序列或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对研究结果进行描述; 3、结合型方式:将类属型方式和情境型方式相结合。 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个案研究报告应秉承叙事风格,其成文形式主要有: 1、现实的故事(Realistic tale):尽可能真实地再现当事人看问题的观点,尽可能使用他们的语言来描述研究结果; 2、忏悔的故事(Confessional tale):介绍研究者使用的方法和在研究过程中所作的反省思考,再现访谈情景和对话片段; 3、印象的故事(Impressionist tale):详细描写事件发生时的情景和当事人的反应及表情动态; 4、批判的故事(Critical tale):从社会文化的大背景对研究对象的情况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5、规范的故事(Formal tale):试图用研究结果去验证某一外在理论或反省研究者头脑中隐含的意识形态。留言:看了这篇文章,对个案研究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一直以为个案研究就是拿某个人,或者某件事来研究,就算是个案研究。但其实从个案的选择,到研究的目的,研究的过程和研究报告的撰写都是有很深的学问的。其中最后的个案撰写是比较难的,一般都是以故事型的方式撰写,或者采用原文对话撰写。 五、相关资料 “案例”一词正被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所认同,它在教师的专业成长中正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很多老师对于教育案例以及具体写法都还存在着比较模糊的认识,本文从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什么是教育案例 虽然“案例”一词已被不同领域的人所关注,但对于何谓案例、案例的规范格式等,远未达成共识。汇总相关的研究,在教育案例的理解上,我们可以试着这样理解,教育案例就是对一个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个实际事件或情境的描述再加上作者的看法。为了更好地让老师们了解什么是教育案例,以下从两方面进行介绍: (一) 案例与其它教育文体的区别: 1 、与论文的区别。从文体看,论文是以说理为目的,以议论为主,可举不同的事例,但都是为了论证同一个观点,案例则以记录为目的,以叙述为主,兼有议论和说明,围绕同一事件,但可以从不同的理论层面来解释;从写作的思路看,论文是为理论找事例,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演绎思维,案例是为事件找理论,是从具体到抽象的归纳思维。 2 、与教案、教学设计的区别。教案和教学设计都是事先设想的教育教学思路,是对即将发生的教学活动的设计与说明,重在预测;而案例是对已经发生的教育事实的追述与思考,重在反思。这是比较容易分清的。 3 、与教后记、教学实录的区别。教后记是教师在上完一节课后及时记下课堂上发生的事件或自己的感受,这就是教学事件,是案例写作的必备素材,但并不是每篇教后记都值得作案例,还要加以选择。案例与教学实录的体例比较接近,它们的区别也体现了案例的特点和价值。教学实录是有闻必录,从一上课到下课师生的语言、动作、效果要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出来,是针对一节课的记录,而案例是根据研究目的有所选择地记录,一般以片断记录为主,可以针对一节课,也可以针对几节存在共同问题的课。 4 、与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的区别。教学随笔、教学反思是伴随着新课程实验而新兴的教育文体,它们也应该包括教育情境及个人思考,只是和教学案例也略有不同。教学随笔写作形式比较灵活,是作者有感而发,可以边叙边议,可以说是写教育故事的散文。教学反思一般是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或自己的困惑,引起他人的思考;而案例的指向对象范围更广,可以是自己的教学行为,也可以是他人的教学行为,可以是大到分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状况,可以小到描述一堂课或一次活动,可以详细叙述事件发展的长期过程,也可以着重说明某个情境片断。 (二)、好的案例应具有的特性。案例选取的应是含有研究价值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典型性事件。这一论述,就反映了好的案例应具有的三个特性: 1 、典型性。案例应具有相对完整的情节,能以小见大,反映出某一类事物或教育活动的基本共性,有较强的研讨价值,有助于教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升教育理念。因此,作为案例的事件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要能够在对这一事件的分析、解决中能说明、诠释类似事件,给他人有较大的借鉴作用。如“如何让课堂活而不乱?”“如何在课堂中落实三维目标?”这类问题是许多教师普遍感到难以把握的,老师们可以选取自己或他人在教学中比较典型的事件进行分析,让读者能有所启发。 2 、启发性。案例要生动有趣,有一定的戏剧冲突,能使读者触景生情、举一反三。案例所研究的问题应是被教师们所认同的,能对教师们的后续教学工作有指导、借鉴意义。 3 、真实性。案例反映的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事件,是事件的真实再现。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有许多值得思考、研究或回味的人和事,把这些事例通过案例写作的形式再现出来,实际上也就是对其职业生涯中一些困惑、喜悦、问题等等的记录,可以说,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教师生命之光的记载。由此,我们不妨再这样理解案例:对事物的静态的缺乏过程把握的描述不能称之为案例;信手拈来的没有问题或疑难情境在内的事件也不能称之为案例;没有客观真实为基础缺乏典型意义的事件也不能称之为真正的案例。 六、为什么要写教育案例 对案例的关注与研究在法学界、医学界和工商管理学界早已成为惯例,在这些领域中,案例成为专业人员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中介。一个医生总是伴着对一个又一个的病例的研究而逐渐成长,一个律师也是在一个又一个案例的剖析中不断成熟,在教育界也是如此,要使老师实现从“教书匠”到“学者型教师”的转型,学会案例分析与写作应是必由之路。具体说来,案例写作对教师有以下益处: (一)促进内化理论。在新课程实验中,教师们接受的专家理论可谓很多,但是很多老师觉得理论是高深莫测的,远水解不了近渴。这是因为专家都是站在比较宏观的理论层面上讲解的,一般没有具体讲出怎样落实到实际教学中,毕竟专家研究的宏观的教育问题。这就导致了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许多教师产生了困惑,甚至对新课程的理念产生了怀疑。案例是理论的故乡。针对困惑,教师可以选取典型事例写成案例,通过案例的形式学习运用理论,有效地把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可以避免为应付培训而被动学习理论的学习方式,使教育理论能落到实践中并指导实践,使案例成为沟通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同时,教师在不断进行案例分析和写作的过程是一个主动学习理论的过程。这种任务驱动型的学习,使教师能不断内化理论并落实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 (二)促进自我反思。反思是促进教师素质提高的核心因素,只有经过反思,教师的有效经验才能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才会对后续的教学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而案例写作是对教学实践的反思,从实践中选择适当的实例进行描述和分析,可以更清楚地认识有些做法为什么会取得成功,有些为什么效果不够理想。通过反思,来提炼并明确有效的教育行为及其理论依据,对于改进和指导今后的教学实践有重要意义。案例写作还是教师梳理、记录自己教学生涯的一种很好的形式,能够成为案例的事实,往往是教师工作中感到困惑的问题或特别有感悟的事件,当教师把这些事例转变为案例的过程,也就是一个重新认识这个事例、整理自己思维的过程。可以促进教师更为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教学还存在哪些不足。案例写作是教师进行教学反思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果能够渗透在教学过程的始终,就说明老师的反思已经日常化了。 (三)推动校本教研个人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是校本教研的三大要素,而同伴互助更是打破了以前教师各自为战的局面和孤立无助的现象,有助于提升校本教研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