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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要写哪些内容

阿达西
载驱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要写的内容一般包括:1.选题简介、目的和意义2.文献综述:(4000字以上,参考文献45篇以上,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5篇)---各个学校可能有所不同3.所选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需解决的问题和创新点4.课题和论文进度安排及预期达到的研究结果大体都这些内容

研究生开题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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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写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4、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  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及解决的措施;  7、主要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大致如下:  研究背景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国内外研究概况  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主要内容和方法  论文计划进度  参考文献  1.什么是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开题报告是由选题者把自己所选的课题的概况(即"开题报告内容"),向有关专家、学者、科技人员进行陈述。然后由他们对科研课题进行评议,确定是否批准这一选题。开题报告作为l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2.撰写开题报告有什么意义?  写开题报告的目的,是要请老师和专家帮我们判断一下:这个问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  撰写开题报告,作为多层次科研工作的第一个写作环节,非常重要,这是因为:通过它,开题者可以把自己对课题的认识理解程度和准备工作情况加以整理、概括,以便使具体的研究目标、步骤、方法、措施、进度、条件等得到更明确的表达;通过它,开题者可以为评审者提供一种较为确定的开题依据。“言而无文,其行不远”,以书面开题报告取代昔日广为运用的口头开题报告形式,无疑要切实可靠得多;  3.开题报告的各个栏目怎样填写?  3.1开题报告封面各栏目的填写方法  封页各栏目由开题者(学生)填写。  其中“ 年 月 日”栏目:在开题报告封面下方,应填写开题报告实际完成的日期。实际完成日期一般应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此项工作。逾期即被视为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3.2“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依据和意义”栏目的填写方法  综述(review)包括“综”与“述”两个方面。所谓综,就是指作者对占有的大量素材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使文献资料更加精炼、更加明确、更加层次分明、更有逻辑性。所谓述,就是对各家学说、观点进行评述,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填写本栏目实际上是要求开题者(学生)写一篇短小的、有关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的综合评述,以说明本课题是依据什么提出来的,研究本课题有什么学术价值。  3.2.1 综述的主体格式  综述的主体一般有引言、正文、总结、参考文献四部分。  3.2.1.1引言部分  引言用于概述主题的有关概念、定义,综述的范围、有关问题的现状、争论焦点等,使读者对综述内容有一个初步轮廓。这部分约200—300字。  3.2.1.2 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主要用于叙述各家学说、阐明所选课题的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其叙述方式灵活多样,没有必须遵循的固定模式,常由作者根据综述的内容,自行设计创造。一般可将正文的内容分成几个部分,每个部分标上简短而醒目的小标题,部分的区分也多种多样,有的按国内研究动态和国外研究动态,有的按年代,有的按问题,有的按不同观点,有的按发展阶段,然而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包括历史背景、现状评述和发展方向三方面的内容。  历史背景方面的内容:按时间顺序,简述本课题的来龙去脉,着重说明本课题前人研究过没有?研究成果如何?他们的结论是什么?通过历史对比,说明各阶段的研究水平。  现状评述又分三层内容:第一,重点论述当前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着重评述本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论焦点,比较各种观点的异同,亮出作者的观点;第二,详细介绍有创造性和发展前途的理论和假说,并引出论据(包括所引文章的题名、作者姓名及体现作者观点的资料原文)。  发展方向方面的内容:通过纵(向)横(向)对比,肯定本课题目前国内外已达到的研究水平,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能的发展趋势,指明研究方向,提出可能解决的方法。  正文部分是综述的核心,篇幅长约1000――1500字。  3.2.1.3 总结部分(不是必须的)  在总结部分要对正文部分的内容作扼要的概括,最好能提出作者自己的见解,表明自己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特别交待清楚的是,已解决了什么?还存在什么问题有待进一步去探讨、去解决?解决它有什么学术价值?从而突出和点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这一部分的文字不多,与引言相当。短篇综述也可不单独列出总结,仅在正文各部分叙述完后,用几句话对全文进行高度概括。  3.2.1.4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综述的原始素材,也是综述的基础,置于开题报告最后面,此处从略。  3.2.2 综述写作步骤  3.2.2.1确立主题  在开题报告中,综述主题就是所开课题名称。  3.2.2.2搜集与阅读整理文献  题目确定后,需要查阅和积累有关文献资料,这是写好综述的基础。因而,要求搜集的文献越多越全越好。常用的方法是通过文摘、索引期刊等检索工具书查阅文献,也可以采用微机联网检索等先进的查阅文献方法。有的课题还需要进行科学实验、观察、调查,取得所需的资料。  阅读整理文献是写好综述的重要步骤。在阅读文献时,必须领会文献的主要论点和论据,做好“读书笔记”,并制作文献摘录卡片,用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所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摘录文献的精髓,为撰写综述积累最佳的原始素材。阅读文献、制作卡片的过程,实际上是消化和吸收文献精髓的过程。制作卡片和笔记便于加工处理,可以按综述的主题要求进行整理、分类编排,使之系列化和条理化。最终对分类整理好的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体会,提出自己的观点。  3.2.2.3撰写成文  撰写综述之前,应先拟定写作提纲,然后写出初稿,待“创作热”冷却后进行修改成文,最后抄入开题报告表的“综述本课题国内外动态,说明选题依据和意义”栏目内。  3.2.3 撰写综述的应注意事项  3.2.3.1撰写综述时,搜集的文献资料尽可能齐全,切忌随便收集一些文献资料就动手撰写,更忌讳阅读了几篇中文资料,便拼凑成一篇所谓的综述。  3.2.3.2综述的原始素材应体现一个“新”字,亦即必须有最近最新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将教科书、专著列入参考文献。  3.2.3.3 坚持材料与观点的统一,避免介绍材料太多而议论太少,或者具体依据太少而议论太多,要有明显的科学性。  3.2.3.4 综述的素材来自前人的文章,必须忠于原文,不可断章取义,不可阉割或歪曲前人的观点。  3.3“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栏目的填写方法  本栏目由开题者(学生)填写。“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在内容上虽然紧密相关,但角度不同,在填写时,可以分别表述。  3.3.1 “研究的基本内容”的填写方法。  “研究的基本内容”就是论文(设计)正文部分的内容,是研究内容的核心。正文内容又分为若干部分和层级。填写此栏目实际上是编写论文基本内容的写作提纲。  基本内容提纲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标题法,即用一个小标题的形式把一个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标题法的长处是:简明、扼要、能一目了然。短处是:只能自己理解,别人看不明白,而且时间一长,自己也会模糊。另一种是句字法,即用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一个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句子法的长处是:具体、明确,无论放下多久,都不会忘记,别人看了也明白。短处是:写作时不能一目了然,不便于思考,文字也多。上述两种写法,各有优缺点,用哪一种好,还是混合使用好,这由作者自己确定。  不管是文科论文,还是理工科论文写作提纲,都没有必须遵循的固定模式,一切视研究内容的需要而定。以下介绍两个案例,供填写“研究的基本内容”栏目时参考。  3.3.2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的填写方法  “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论文的主攻方向、研究目的。具体是指开题者预先设想的、将要在论文中证明的某一个新的理论问题,或某一个新的技术问题,或某一个新的方法问题等,以及开题者对这个问题的基本观点(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填写此栏目,就是要求开题者用明确、具体的文字(力求用一、两句话)把论文题目中的上述信息传达出来。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论文正文的各个部分都是为了论述这一主要问题,而主要问题的解决,将得出研究成果。  一篇论文只有一个中心,一个重点。不管文章长短,材料多寡,但主题只有一个。集中也是深刻的保证,只有集中于一个主题,才能论述深刻。如果一个课题,要解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要问题,就有可能导致主攻方向不明确,在论述过程中发生种种困难,或观点冲突,或逻辑混乱,或主次不分。所以,一般情况下,一篇科研论文论述一个基本观点,解决一个主要问题。  3.4“研究步骤、方法和措施”栏目填写方法  本栏目由开题者(学生)填写。要求回答本课题怎样研究的问题。可以分三个层次表述:即3.4.1 研究步骤  研究步骤,也称写作步骤、写作程序等,具体指从提出问题到撰写成文的各个阶段。填写时可以如下表述:第一步,选题;第二步,搜集、阅读和整理资料;第三步,证论与组织(拟写开题报告);第四步,撰写成文;第五步,论文修改与定稿;第六步,外文翻译。  为了使同学们对六个步骤有一个明晰的印象,以下逐个给予简单的介绍。  第一步,选题。  即选择研究课题,确定主攻方向,是撰写论文的第一步,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选题必须符合选题原则。选题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选题有导师命题分配和学生自拟自定两种方法。题目选择恰当,等于论文成功了一半。  第二步,搜集与阅读整理资料。  论文题目选好以后,接着就要搜集资料,进行知识积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资料就无法进行科学研究。搜集资料要发挥高度的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资料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文献资料;二是科学实验、观察、调查。  先谈谈文献资料的问题,文献资料是前人从事科学研究的总结。科学研究总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着继承性和连续性。我们要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掌握动向、吸取经验教训、开扩思路、进行比较、做出判断等等,都需要参考资料,从中得到借鉴、印证、补充和依据。这些都是写作论文的必要素材。  再谈谈搜集科学实验、观察、调查材料的问题。科学实验是人们为暴露事物内部矛盾,揭示事物本质及其规律,发现其内部的矛盾而进行的变革研究对象的一种操作和活动。由于实验是在受控制的条件下进行的,将尽量排除外界的影响,因此,人们有可能对研究对象做细致、周密的观察,从而找出事物内部的联系。我们要取得实验的第一手材料,就要进行科学观察。科学观察应具有客观性、系统性和保密性。客观性,是指不要先入为主,戴有色眼镜看待事物,而要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系统性,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连续、完整地观察事物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而不至于漏掉重要的细节。严密性,是指观察要一丝不拘,注意任何微小的变化。在观察中,往往会发现意外的情况,这种偶然的发现叫机遇,这种机遇我们不要轻易放过,在其中可能蕴藏着重大的科学发现。观察要及时、准确地把观察到的现象、数据、结果记录下来,这些都是我们写论文的素材,科学实验必须借助实验原料、仪器、设备等才能进行,不同的材料、设备,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这些科学实验使用的器材,同样属于写论文需要体现的素材。  不论是社会科学的课题,还是自然科学的课题,有的素材必须通过调查才能取得,它是对客观事物自发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的科学研究活动(参见任务书中有关“调查研究类型”的介绍)。  从各种途径获取的资料,必须加工整理,包括:检查资料是否齐全,重不重要;对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最好根据中国图书分类方法分类,以使资料分类标准化,如果按自己方法分类,最好能坚持始终);编制资料索引,进行加工,做到统一化(如数据、年份、术语要统一,便于比较)、序列化(如年代中断要想办法排齐)、典型化(即对同类资料进行筛选,找出有代表性的资料)、形象化(即把一些数字通过图和表表示出来)等。  搜集和整理资料是异常艰苦和细致的工作,要具有吃苦精神。达尔文曾经说过:“科学就是整理事实,以便从中得出普遍规律或结论。”他自己就是在整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搜集了大量的动物标本之后,才写成了伟大的著作——《物种起源》的。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时,花了四十年心血,他阅读了浩如烟海的理论著作、事实材料、统计数字等等。钻研和摘要过的书籍达1500多种,为此他还学了好几种外国语。在《资本论》中引用和提到过的著作达505部,所有英国的议会报告和其他官方文件59种,报刊56种。列宁对马克思的《资本论》的产生过程作了精辟的说明,他说:“《资本论》不是别的,正是‘把推积如山的实际材料总结为几点概括的彼此相联系的思想’。”我们在撰写毕业论文的时候,要学习这些伟人的科学精神、吃苦精神。  第三步,论证与组织。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它进行研究。首先要树立科学的方法论。其次,掌握正确的分析方法。第三,确立论点,其中包括中心论点(或总论点)与分论点。第四,选择材料拟写提纲,对全文的内容作通盘的安排,对结构格式作统一的布局,规划出论文的轮廓,显示出论文的条理层次。论证与组织的过程,也是撰写开题报告的过程。  第四步,撰写成文。  搜集了资料、确立了论点、选择了材料、填写开题报告之后,就进入了论文的撰写阶段。  第五步,论文(设计)修改与定稿。  论文(设计)写好初稿后,必须从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上进行修改。修改论文是很细微深入的工作。论文经过多次修改后,就可以打印定稿,在排版时一定要符合文面的要求。  第六步,外文翻译:  翻译是本科毕业生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标志。翻译的主要用途是获取和传播最新的学术信息,一般要求做到忠于原文、通顺流畅。  3.4.2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是指分析论证课题时的思维方法,它属于认识论范畴。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不能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其客观规律。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前进、有所创新,自然也就不能获取研究成果。因此,有的专家学者认为,选择了好的研究方法,也等于论文完成了一半。  科研方法很多。按照人的活动区分,可以分为两类:即实践(经验)性方法;理论性方法。前者如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后者如抽象方法、假说方法。各种科研方法按照适用范围区分,可以分为三类:即适用于一切学科领域的哲学方法;适用于众多学科领域的一般方法;适用于某些具体学科领域的特殊方法或专门方法。这里只能列举部分研究方法,并按适用范围将科学研究方法分三大类介绍,其中有些方法是所有专业适用的,有些是部分专业适用的。  3.4.2.1 哲学方法  哲学方法是最为概括、最具有普遍性的方法,适用于各类学科,各个专业。  3.4.2.2一般思维方法  一般思维方法是哲学方法与专门分析方法的中介,是取得经验性知识及发展理论性知识的一般方法。又分为:归纳与演绎方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历史与逻辑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  3.4.2.3 专门分析方法  又称特殊研究方法。专门方法很多,不甚枚举,各个学院、系甚至专业可以结合院、系、专业的研究特点,介绍一些专门的研究方法,例如:  理工类专业的常见专门研究方法有:实验法、观察法、调查法等。而在物、化、数、生等学科中又有各自的更加专门的方法,如物理学研究中的光谱分析法,化学研究中的比色法等等。  经济管理类专业常见的专门研究方法有计量经济法。  法学专业常见的专门方法有历史考证法、比较分析法、社会分析法、规范解释法、经济分析法等。  文艺学类专业常见的专门研究方法有“文学——历史”批评法、社会批评法、传统研究法、精神分析法、原型批评法、符号学研究法、俄国形式主义研究方法、英美新批评法、结构主义法、阐释学法等等。  汉语言文学专业专门研究方法有推理与议论法、证明与反驳法、传统考据、考证、考订、点评等方法。  心理学专业专门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个案研究法、行为研究法等。  在同一论文中,各个部分可以分别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各种方法互相补充,互相协调,才能揭示研究对象各个侧面或各个层次的特殊规律,进而证明总论点。  对于初学写论文的本科生来讲,有的不知道有哪些研究方法,写论文不讲方法;有的不问清红皂白,生搬硬套,乱用研究方法;有的虽然知道一些研究方法,但在论文中往往只局限于一种方法,思维单一,视野狭窄。为此,开题者(学生)首先应该学习研究方法方面的知识;第二,开题者(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地使用各种方法,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预期成果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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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第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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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比较广泛的是文献法、调查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访谈法等。在介绍论文方法时,不是对方法概念的解释,而是要介绍如何使用的研究方法,比如问卷调查法,就要阐述清楚问卷是自制,还是沿用的前人。在研究用,不要罗列一大堆的研究方法,主要提炼一两种研究方法,侧重研究就可以。研究价值就这个部分,不能空而大或罗列许多根本解决不了的,比如有的老师说他的研究有利于提高某某地区的教育质量等等,别人一看“提高”这个词就不相信,最多是“改善”。教育的质量不是一项科研就可提高的,另就本土文化的研究,是否具有良好的推广性,还有待实证。研究的创新相对别人这方面的研究,别人没有的,自己总结提炼出来的新亮点,也是文章的亮点。研究的价值与创新应立足于自己的本研究,不能把自己无关的或自己根本解决不了的罗列上去。扩展资料开题报告的内容: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4、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及解决的措施。7、主要参考文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题报告

市场经济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文开题报告应该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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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好知识产权涉外协调工作  (一)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和制定。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立足于既要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又要有利于世界各国分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利益的原则,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态势和新动向的跟踪、研究,及时准备应对预案,积极地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  (二)拓展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继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及知识产权保护地区组织的合作,加强与欧洲专利局以及一些主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扩大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局领域的合作,办好中非知识产权高级论坛。制定并实施好与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之间的专利合作计划。积极开展与香港、澳门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三)切实加强与国内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知识产权的政府职能,研究、掌握并积极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知识产权竞争中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技术和商品进出口中知识产权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做好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  (一)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以“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集中力量开展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宣传活动,掀起宣传专利法、宣讲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规则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新高潮。围绕科技创新、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等重点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专利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抓紧培养懂业务、会管理、熟悉法律和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人才。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优势,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规则和新修改的专利法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培训力度。一要抓好专利战线广大干部和从事科技及经济管理的干部的培训;二要抓好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后备队伍和专利业务骨干队伍的培训;三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四要抓好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利工作者的培训。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培训的重点要有所侧重。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国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的人才。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中的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推动专利工作与经济、科技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主动地与各级经济、科技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为经济和科技工作提供明确、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使专利工作切实纳入到经济、科技、外贸的管理工作体系中去。要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有关政策的研究和调整工作,研究制定与科技计划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的政策,建立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继续搞好“城市专利工作试点”,提高城市专利管理工作的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社会公众的专利咨询服务工作。  (二)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强专利战略研究与运用,并将其纳入到国家、地方、行业发展战略中去。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启动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指导和帮助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专利技术信息,正确选择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科技、经济竞争能力。通过实施该项工程,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企业集团和科研院所。各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积极组织和推进地方专利战略的研究与运用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要继续抓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专利工作试点工程”以及“专利工作示范园区” 的工作,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的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促进我国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要密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尽早出台支持我国涉外专利申请的相关政策,以鼓励将我国自主研发的具有国际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向外国申请专利,增强我国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各地在设立各种专利申请、专利实施资金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计划活动的中期计划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构想与战略方向  导 言  1. 每隔3年,总干事必须提出一份“中期计划”,涉及总干事提出一份计划和预算草案的两年期后的4年时间。上一中期计划是1999年向成员国提出的。  2. 本文件编制了一份WIPO计划和活动的中期计划,突出强调了涉及2004-2005两年期后自2006至2009年4年期的WIPO构想与战略方向。  构 想  3. 正象过去所表明的那样,中期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始终如一的:这就是维护并进一步发展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尊重。这意味着,应该防止对现有保护的任何侵害,同时也意味着应使保护的获得以及保护获得之后的实施,变得更加简单易行、费用更低并更加安全。  4.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亦把上述目标作为工作使命,公约第7条明确指出:  “(i) 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并在适当情况下与其他国际组织配合,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ii) 保证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5.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世纪,这些挑战包括弥合日益扩大的知识鸿沟;减贫以及为全人类实现繁荣。在应对这些挑战中一个国家的成功将取决于其开发、使用和保护本国创造和创新的能力。与积极主动决策密切相关并侧重战略规划的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IP)制度,将有助于这种国家推广和保护其知识产权资产,推动经济增长和财富的创造。  6. 在这方面,为使本组织更好地援助成员国应对这个日新月异世界的种种挑战,人们普遍认识到需要推动和发展《WIPO公约》所规定的各项目标。  7.因此,WIPO为新世纪制定的目标就是与成员国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合作并使之彼此之间开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利用。实现这一目标需创造有助于深入认识知识产权通过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对人类生活所作贡献的环境和基础设施;特别需帮助发展中国家进行其能力建设以便在更大程度上获得并使用知识产权制度。作为负责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有效国际合作举措的重要国际组织和联合国专门机构,WIPO寻求继续提高它在这方面的作用。  8.忆及1999年9月成员国满意地注意到文件A/34/3“WIPO构想与战略方向”的内容,这份文件载有2002至2005年中期计划。进一步忆及该中期计划列述了本组织确定的几个需优先考虑的领域,这些领域对于应对成员国面临的挑战至关重要。它们包括知识产权非神秘化;增强能力;集体领导;协同作用;促进创造与创新活动;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渐进发展与编纂;全球保护体系和服务以及全球合作体系。为更加有效地满足成员国在上述和其他领域的需求, WIPO已使其基础设施实现现代化并改进了它的管理工作,并在过去4年中还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以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环境的不断迅速的演变。目前已取得很大进展,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非神秘化运动方面,这场运动使全世界的领导人和决策者了解了知识产权作为各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政策手段的重要性。  9.鉴于这一背景并为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建议下一中期计划(2006至2009年)应继续体现“知识产权作为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和创造财富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文件A/38/3)。本组织还力求提高全球对知识产权是“人类存在和共处的基础,”它“与所有文化息息相关并对所有民族而言是天赋的权利” 的认识(文件A/38/3)。因此,我们可以说WIPO的主要目标是使知识产权“更加贴近承认文化、来源和制度多样性的人们”(文件A/38/3)。  政策框架  10.为对上述问题有所认识,根据在本中期计划期间制定的原则将确立政策框架。即:  (a) 知识产权是促进创造和发明的重要因素,它是知识经济的驱动力。  (b) 应鼓励每个国家发展一种适合其需要的知识产权文化,包括一项有所侧重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最适宜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既在政策规划层也在基层)提高对知识产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强有力手段的认识。  (c) 知识产权制度,包括其法律和体制基础设施以及人力资源能力,都应符合国家的政策目标。它还应当是行之有效,价格为用户所能承受并且容易为个人和中小型企业(SMEs)等所有利益相关者所获得的。  (d) 知识产权制度应当兼顾知识产权(IP)持有人与广大公众之间的利益。在牢记国家政策目标的同时,还应使之符合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协定。  (e) 应继续使WIPO全球保护体系和服务(即PCT、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体系)以及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服务有效、高质、并符合包括创新者、研究人员、企业家、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以及学术机构等用户的需求。  (f) 作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联合国专门机构,WIPO的活动,包括为增加与其他联合国机构之间的合作并为提高这些机构以及广大公众和决策者对知识产权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框架内的作用的认识而在该领域实施的领导举措。  (g) 应进一步加强WIPO与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和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的技术援助。其中包括在能力建设和发展适宜的基础设施并加强人力资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助。  (h) 计划、预算和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将确保各项活动的管理和实施具有更大的开放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战略目标  11.为实现WIPO的构想,制定了如下战略目标:  (a) 促进形成知识产权文化;一方面,鼓励创造者和创新者获取、使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资产和发放使用许可证;另一方面,寻求公众进一步尊重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资产。这包括提供资源和专门知识以便通过与政府、政府间组织和私营企业的伙伴之间的合作帮助各成员国为发展知识产权文化所进行的努力。  (b) 发展均衡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使之:符合新出现的需求;有效鼓励创新和创造;在兼容国家政策目标方面具有充分的灵活性。  (c) 向成员国提供发展法律基础设施、体制框架和人力资源等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的具有连贯性和针对性的援助。  (d) 强化全球保护体系,使所有利益相关者更容易获得这些体系并可以承受其费用。  (e) 进一步简化WIPO组织内部的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努力取得更大效益;启用经改进的监督和评价系统以检查预期成果的落实情况。  执行计划的运作原则  12.在每一计划领域,根据下述的运作原则将提供确定具体计划重点的指导方针:  - 将根据WIPO战略目标和成员国确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这些计划活动的专门知识,确定计划重点;  - 每项计划旨在确保充分的灵活性以满足成员国不断形成的需求;  - 计划活动应具有成本效益并有可实现的具体目标;  - 在可能的情况下,与成员国磋商对计划进行逐一调整,以促使计划成果具有可持续性;  - 鼓励尽可能地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成本效益。  计划评价指标  13.纳入2004-200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所有计划活动的效绩指标(文件WO/PBC/7/2),考虑了下述一个或多个广泛的指标,这些指标将被用于评价WIPO计划的成绩。这些指标涉及到活动对下述方面的影响:  - 成员国的知识产权政策;  - 把知识产权政策纳入成员国的文化-社会-经济政策;  - 提高和发展成员国国民获取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资产的数量与质量;  - 加入或批准的数量、地理覆盖面和有效使用WIPO管理的各项条约;  - WIPO全球保护体系的用户数量和范围;  - 与知识产权相关机构的情况和职能(工作有效的知识产权局和版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主管法院和海关,等等);  - 从WIPO各项计划中受益的人数,其中包括政府官员、创新者、学术研究人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等等。  可实现的战略目标  14.正如总干事2003年5月在有关成员国重新选举他担任总干事的讲话中所概述的(文件A/38/3),将把WIPO的活动合并为5个方面,每一领域如下所述均有具体的可实现的目标。  (a) 管理现代化  - 加强计划和预算程序和计划活动的有效实施;  - 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并发挥其杠杆效用;  - 提高PCT、马德里和海牙体系工作的效益。  (b) 知识产权的推广与支助  - 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相关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层面;  - 制定相应手段/方针以帮助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并加深对知识产权及其作用的了解并使之更广泛地尊重知识产权;  - 推动中小型企业使用知识产权。  (c) 合作促进发展  - 加强知识产权在国家政策发展中的作用(辅以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影响的分析);  - 增强国家人力资源能力,培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例如对培训员的训练);  - 通过WIPONET为小型知识产权局部署在线工具;  - 进一步发展针对地区/国家需求的行动计划;  - 继续为知识产权局自动化提供援助。  (d) 知识产权问题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渐进发展与编纂  - 通过WIPO专利议程(包括目前在《实体专利法条约》草案方面正在进行的工作),使用户更容易获得专利体系;  - 进一步发展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律的统一原则和程序及实质内容;  - 针对新技术制定对案,在实施《WIPO版权条约》(WCT)和《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方面,尤其要这样做;  - 继续就广播权进行磋商并继续谈判以制定一项保护音像表演者的国际文书;  - 继续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的工作,以加强保护框架;  - 在必要时针对某些问题采用“软法”解决方案。  (e) 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服务  - 循序渐进地改革PCT体系并实施有关成果;  - 扩大马德里和海牙体系;  - 拓宽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服务以将更广泛的知识产权争议问题纳入其业务范围。  15.2004-200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文件WO/PBC/7/2),对预计将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活动以及实施目标拟采取的程序提出了详细建议。政治想象力、信誉以及成员国、私营部门和秘书处之间的协作,乃是WIPO使命取得成功和实现本组织构想的关键因素。  ==================================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为适应国际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加快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国加快知识产权立法步伐,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并且已初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特作如下决定: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当前深化科技、经济配套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基本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到科技、经济、文化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以下称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为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以及对外科技、经济、文化合作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增强制止和处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力度。国务院将抓紧研究、制定对知识产权实行边境保护措施的行政法规。  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职能,充实力量,提高效率。当前要重点加强各级著作权行政执法机关的力量,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效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有关机关和部门都要大力协助。对一些影响比较大的重要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会同科技、经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  要支持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依法审判,支持有关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切实加强审判力量,保障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在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机构改革中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并理顺关系,在我国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两套体系“双管”齐下、并行运作的体制,以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  三、要大力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国务院将不定期地组织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和科技、经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法律的情况进行联合大检查,重点查处一些重要的、有影响的知识产权侵权大案,督促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执法不严和对侵权行为处罚不力的现象。这项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以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法律的有效实施。  当前,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清理整顿音像制品市场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检查,严肃处理非法复制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的盗版行为。  四、为了履行我国参加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强化海关在保护知机产权、制止侵权产品进出境方面的职能,采取必要的边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海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依法严格实施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措施。  五、要加强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国外引进技术或进口产品时,要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发生侵权纠纷或引起其他损失;向外输出新技术、新产品时,也要做好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防止技术或产品出口后被他人仿制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要加强对来料、进料定牌加工和合资制作、发行国外音像制品的审批及管理工作。企业在接受外商委托从事上述活动时,应当通过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查明外商是否为该项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是否有权使用,在合同中应约定企业履行合同所进行的定牌加工或制作、发行音像制品活动被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的应诉责任以及指控成立时的赔偿责任。  六、各行业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针对本行业科技、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指导全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科研生产工作。对于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比较薄弱的医药、化工和计算机软件等行业,要采取倾斜政策,增加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提高自主研究开发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的主管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要针对计划的实施和发展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战略,特别要加强与计划有关的领域中的知识产权调查、分析及相应的对策研究,使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计划项目的立项、成果的法律保护以及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全过程。  八、企事业单位要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本单位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企事业单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应当与知识产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制定正确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战略,确定恰当的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水平和效率,避免在科研和生产中出现不必要的重复开发或者发生侵权纠纷。  九、科技、经济、文化领域的各类行业协会以及专门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励和扶持这些组织的发展,引导其利用自身的灵活机制,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和服务。要建立一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当事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调动这些组织的积极性,使其成为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力助手。  十、当前,要大力加强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对广大领导干部以及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科技、经济、文化等部门要结合第二个普法五年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新闻单位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报导,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企事业单位要把知识产权法律纳入本单位的普法教育计划。要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决定制定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办法。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各国乃至国际组织也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很重要的就是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得到利益状态的合理分配,既能够鼓励创新,又可以通过适当的权利限制使知识产品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运用。因此,利益衡量机制便很自然地融入到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中。本文拟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出发,为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寻求后 TRIPs时代我国处理知识产权国际法律纠纷的策略和方向。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利益衡量 适用限制原则 合理价值判断原则 1、WTO体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近代科学技术的产物。自十八世纪以来,资产阶级在生产领域中开始广泛采用科学技术成果,从而在资本主义市场中产生了保障知识产品私有的法律问题。资产阶级要求法律确认对知识的私人占有权,使知识产品同物质产品一样,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便产生了与传统财产制度相区别的新的财产方式——知识产权。但在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知识产品的生产数量和占有容量,往往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经济文化水平的标志。因此,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展。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问题,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知识产品所有者以专有权,促使知识产品进入交换和流通,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各项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各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更有国家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发展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知识化带动并加快了世界产业结构演进进程,知识资源的推动更是加速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当今的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领域在拓宽,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已成为贸易竞争的焦点。为更好地维护作为世界科技与经济强国的地位,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不仅在国内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而且极力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由于大国的强力、发展中国家的妥协和稳定、健康、互益的世界经贸、科技发展的需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则之一。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作为WTO的三大支柱。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伊始,就承诺无保留全面执行TRIPS协议的规定,并明确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目标是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中国入世以来,不断加快了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步伐,是国内相关立法能够迅速与WTO规则接轨,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改革浪潮。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执法机制,在不断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逐步承诺履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成熟和完善起来。 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较为完善,但保护水平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差,以至知识产权纠纷时常发生。这一切,都需要我们不仅要熟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内保护的基本规范,还要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去应对市场竞争。然而,究竟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知识产权的保护限度?比如说,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为时代发展主旋律的今天,是应当以鼓励民族产业的发展创新为标准,还是以知识产权的全面权利为标准,或者说,是应当以国内产业的利益为考量,还是应当以知识产权的完全独占利益为考量,这已经成为制约当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走向的关键因素。 2、利益衡量理论简述 (1)利益衡量的由来 利益衡量论(Balance of Interest)是源于德国自由法学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利益法学的一种主要理论,它是由日本学者加藤一郎和星野英一在批判概念法学各种弊病的基础上于6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主张对法律的解释应当更自由、更具弹性,解释时应当考虑实际的利益。在处理两种利益之间的冲突时,强调用实质判断的方法,判断哪一种利益更应受到保护。具体到法官在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进行判决时,不是直接通过法律规定来得出结论,而是首先通过利益衡量得出结论,然后再从法律条文中寻找根据,以便使结论正当化或合理化。 台湾学者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在阐释法律时,应摆脱逻辑的机械规则之束缚,而探求立法者于制定法律衡量各种利益所为之取舍,设立法者本身对各种利益业已衡量,而加取舍,则法义甚明,只有一种解释之可能性,自须尊重法条之文字。若有许多解释可能性时,法官自须衡量现行环境及各种利益之变化,以探求立法者处于今日立法时,所可能表示之意思,而加取舍。斯即利益衡量。换言之,利益衡量乃在发现立法者对各种问题或利害冲突,表现在法律秩序内,由法律秩序可观察而得之立法者的价值判断。”所谓利益衡量,就是在法律所确认的利益之间发生相互冲突时,由裁判者对冲突的利益确定轻重并加以权衡与取舍的活动。 (2)利益衡量的功用与正当性 简单说来,利益衡量的最大功用就在于对相互冲突的多元利益进行权衡和取舍。利益衡量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首先就是弥补法律的漏洞。由于法律与现实发展的不协调,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漏洞,因此从利益衡量的角度,以利益为基础来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对法律未及之事实作出评判是弥补法律漏洞的恰当方式。其次,利益衡量是社会需求的体现。法律确定性和公正性的期望,要求据以衡量的规则应当具有客观性。实际上,如果利益衡量不考虑到“社会需求”,就很难具备正当性的基础。一般认为,社会需求可以包括有公众舆论、社会价值观念、社会效果等等。有活力的法律和法律实践不能与社会相脱节,私法独立的真正本意并非使法院与社会相隔离,而是在独立的环境下使法官得以冷静对待社会价值和社会期望。这些社会需求能够为利益衡量提供必要的客观评判标准,成为利益衡量的基本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利益衡量是一种法律的解释方法而非法的创造。利益衡量是在尊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立法者未对利益的位阶或利益的选择规则作出界定时所作的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 利益衡量在当今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作为司法过程的伴生物,利益衡量在个案中实现了利益的平衡或调节,实现了个案的正义,但这种正义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的正义。由于利益衡量是一种主观性相对较大的法律解释方法,如何发展出利益衡量的客观性标准,一方面通过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运作,通过个案的审理来达到利益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借助于客观外在的标准,体现利益衡量的合理性,从而实现主体思考与客观世界的契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利益衡量体现了立足于个案但又超越个案事实的基础之上,发展出为社会所接受的一般准则。 (3)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 显然,利益衡量不能随意进行,应有所节制,在适用时应考虑实用的可能性并应与具体的条文相结合。利益衡量的原则,或决定着利益衡量的适用界限,或贯穿利益衡量过程而对其有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并对利益衡量的进行具有一般性的指导意义。具体而言,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首先是适用有限原则。一般地,利益衡量作为一种实质性判断,有利于软化法律的刚性。在有些情况下,立法中已经对法律的这种刚性通过“但书”的形式予以缓解,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运用利益衡量。但有些情况下,法律并未注意到这些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利益衡量的方式予以适当处理。由于在此情况下利益衡量是为软化法律的刚性而存在的,因此这种作用不能过扩大,否则就不仅仅是一种软化作用,而是影响到法律的安定性了。然而如果矫枉过正,则也偏离了利益衡量的初衷,超过了利益衡量软化法律刚性之目的。由此可见,利益衡量的适用应进行一定程度的节制,适用时在法律未及时可以一般原则进行衡量,在反对解释排除时的适用上,要注意其目的仅在于软化法律之刚性,依此并根据具体的条文来进行妥当处理。 其次是合理价值判断原则。法律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来确保人们对正当行为的基本要求的服从而存在的,但人们对行为是否正当的认识同时还受到特定价值伦理观念以及相互间利益关系的制约。法律体现了价值观念,并将大部分纳入法律体系之中,但仍有很多价值原则游离于法律之外,不能直接从法律进行正当性评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适用法律的法官的自身局限性,使法律及其解释并不一定符合价值观念要求。因此,从人们一般性的正义、公平等价值观念出发来对适用过程中的法律进行解释是很多学者都不断进行探索的方法。价值判断是否合理,是利益衡量得以运用的基础和前提,而利益之正当性和法律目的之正当追求就成为利益衡量的判断标准。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利益衡平机制 利益的衡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无论是鼓励创新,还是促进新技术、新知识的传播和利用,无论是对权利加以保护还是限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利益衡平机制,一直以来都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核心理念之一。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利益衡量包括知识产权所有人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平衡,以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实际上,这样的利益衡量主要就是实现利益主体的利益状态的平衡以及禁止权利的滥用。在考虑知识产权私权保护的同时,还应当重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法是一种追求正义秩序的信念,成为人定法权利赖以存在和有效的根据。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与不协调,无疑是对法律正义的追求。 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开始,立法者一直在为权衡私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而不断努力。遗憾的是,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利益衡量机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甚至有利益失衡的倾向。这一点在国际条约或协定中比较突出。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利益之考量,往往提出最大限度保护发达国家利益的要求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随着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越来越重要,这种利益失衡的状况也突显出来。我国于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近年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为的就是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能够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但是由于基本国情的不同,不可能要求发展中国家能够象发达国家要求的那样极尽完善地保护知识产权。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利益衡量机制联系得更加密不可分。 4、如何在我国跨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适用利益衡量理论 (1)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利益衡量 知识产权,从法律角度看,是一项民事权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和资源;从市场角度看,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手段。本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具有独占性质的知识产权往往会使得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或支配地位,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来限制和排挤竞争,对反垄断法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竞争造成了破坏,从而构成对反垄断法的违反。这种滥用知识产权的做法,必然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产业政策甚至于立国之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相应地,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反垄断问题也将会越来越突出。 由于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各自选择不同途径追求共同目标,因此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相当重要。这就需要确定以何种标准来衡量 “知识产权人的行为是否超出权利自身的界限,从而对市场造成不应当有的限制,而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禁止”我们认为,市场竞争和权利与利益的关系密不可分,因此运用利益衡量既能够解决知识产权权利的滥用问题,也可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达到使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目标均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近现代社会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承认知识产权不等于说可以不对知识产权的行使加以约束。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而任何权利都有滥用的可能、知识产权的滥用只是民事权利滥用的一种情形,所以民法上的“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当然可以约束知识产权人的行为。但是,该原则的运用毕竟只是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抽象的规制,缺乏具体的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滥用导致了技术市场中各个主体(包括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而这些利益也正是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所以,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成为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连接点,并且这样的连接点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具体而言,如果知识产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超出法定范围,依据利益衡量的判断方法,权利人已使原有的利益关系失衡,那么该行为即构成权利滥用,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总之,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终极目标,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又要考虑到相关主体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充分考虑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上的竞争及其相互关系,把握好各种利益要求之间的平衡。这也将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利益衡量 由于TRIPs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并不完善,许多利益失衡之处需要解决,因此,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不断要求修改TRIPs协议,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 2001 年11月9日至14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多哈召开,并最终通过了《多哈部长宣言》、《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注的决定》,涉及的问题主要有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TRIPs协议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关系、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以及非违约之诉的问题。这些议题已经引起世界贸易组织和各个参加国的不同程度的重视,其提出预示着TRIPs协议的利益失衡即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是一种“历史的突破,利益的平衡”。实际上,利益的衡量是一种动态的机制,由于利益导向的不同,利益倾斜能够使一方多受益而使另一方多受损。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利益。在进行利益调整之时,应当是尽可能地多满足一些利益,同时使牺牲和摩擦降低到最小限度。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乃是各国政府与民间的共识,但在保护权利人利益之余,也应当注重社会公益与文化发展之平衡,否则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将产生更为严重的数字落差。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止于法律层面,更与产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文化发展有关。同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不同的保护水平。利益衡量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可以用以维护本国利益,改善在国际经济贸易和交往中的不利地位,而发达国家也可以借此主张自身利益的绝对保护。事实证明,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适度的权利限制有利于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因此,对于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所提出的要求,必须以我国国情为立法前提。具体而言,我国专利法既要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给予药品以专利权保护,又要建立有效的强制许可制度和明确专利产品使用的例外情况,既要顺应基因技术的发展潮流授予基因专利权,又要严格审查基因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注意基因资源的保护,既要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增加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又要规定相应的合理使用制度与法定许可制度。

行政法毕业论文,如何选题?

川村
蕃息畜藏
  行政法专业的硕士毕业论文,我写的是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制度研究 ,从开题报告到论文都是在志文网写的,那里的老师写的还可以,我导师那么严都能过关,庆幸啊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

甚善
到了这个节点,想必题主已经写好开题报告了吧如果没写,想必已经找好指导老师了吧如果连指导老师也没找好,上个知乎总行吧但题主竟然选择了百度知道!!!?

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必须本人到场吗?

没有爱
分裂人
开题答辩不是必须,有的高校要求有的不要求,有的导师点头通过就可以进行下一步工作了,但一旦你们学校要求开题答辩,本人肯定是要到场的,不然你让谁来阐述你的选题理由,如何陈述你为了该课题的论文写作做了哪些工作,并计划如何写作,这都是本人需要对答辩老师交待的东西,也能够让老师对你的工作有一个前期的较为充分的了解。开题答辩只要本人做了充分的开题准备,一般都会通过;不要马虎对待,因为答辩时不光只有指导老师(你们其实是一条战线的),如果被别的评委老师难住,让指导老师颜面无光,对后续的写作估计会产生影响;如果一旦卡壳,马上要脑筋急转弯,说出下一步要如何对待和解决这个问题,说出可行的方案来,祝一切顺利

法律论文选题

猎仇者
荀子
你好,你的这两个选题都不是很好,确实很空洞。因为这些原则性的东西没有什么好说的,原则就是原则,你如何创新?我从来不建议同学们选这些原则性的话题,因为这些选题都太陈旧,而本科毕业论文最重要的就是创新,要有原创性的东西。另外,学校对本科生的要求在学术深度上相对较低,但是学生需要关注一些社会实际问题,特别是新颖的案例。例如,最近发生的钓鱼执法、开胸验肺等等,不都是法律问题吗?你可以从法律的视角对这些问题进行审视,相比会取到良好的效果。以上辅导意见由法律论文网方老师撰写。参考资料:www.lawpass.cn这个很简单的,自己没有题目就让老师给你一个,你就说自己实在没有题目,你选的除非你坚持写,不然一般她都会坚持改的,你该吧又不知道怎么写,不改吧,人家以后还有理由攻击你,我们那会就这样,做好的就是你选择一个科目,然后有个方向,叫老师给你提个意见修改一下范围大小,再让她给你个写作思路,这样会很爽的,虽然没特别大的创造性,但自我发挥的空间还是非常大的,论文自己好好写写,到自己出来成果的那天你会非常有成就感的,很值得怀念奋斗拼搏论文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