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法学课程研修班就业前景好吗

刘鹏
桑户
外交学院法学专业就业前景好不好发布时间:2016-01-26编辑:李猛手机版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系是1995年经外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外交学院教学机构,其前身是1950年建立的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承担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具有法学学士学位、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与外交学系、国际关系研究所联合培养外交法方向、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方向法学博士。201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国际法系曾拥有一批享誉世界的国际法大师。目前的师资队伍中,大部分专职教师拥有高级职称和法学博士学位,其中近半数的教师曾在欧美知名学府留学或访学。他们治学严谨、科研实力雄厚、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部分教师在中国国际法学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其中两位教师曾先后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国际法课。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是国内法律院校中生师比例最高的学校,无论外语课还是专业课至今仍保持着小班授课的传统,从而使得学生有的机会与老师近距离或面对面地沟通,接受老师的指导。国际法系具有诸多独特的国际法教学、科研及实践方面的资源优势。外交学院直属外交部这一体制资源优势,为国际法系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从事外交、外事实践,以及获得一手国际法律信息资料的渠道和便利,也为学生毕业后到外交部及其他涉外部门工作创造了优势条件。外交部主管的全国性学术团体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处就设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凭借这一得天独厚的学术资源优势,国际法系的学生有机会聆听中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国际法大师的教诲,国际法系的教师也能与国内外著名的国际法研究机构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而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国际法系先后与一些国外一流高校的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进行国际交流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国际法系还与一些涉外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建立了大学生校外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组建了法律救助中心、法律诊所和法律专业网站,为学生提供了了解社会、参与法律实践、提高操作能力的平台。国际法系非常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国际和国内模拟法庭比赛。在享誉世界的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WillemC.Vis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比赛、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中,国际法系代表队曾多次获得中国赛区冠、亚军,作为中国高校代表前往北美、欧洲和香港参加国际决赛。作为首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际法系致力于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法律功底扎实的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国际法系毕业生的英语能力通常达到国内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水平,从而使其在择业时具有法律专业和外语能力的综合优势。正是凭借着上述优势,众多毕业生陆续进入中央部委机关、涉外企事业单位、各级公检法部门、香港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境外或国际组织工作,其中相当部分毕业生业已成为外交外事及其他领域的优秀人物。法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毕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所开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板块:必修课板块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教育部要求的法律专业核心课程,在此基础上,开设了40多门以国际法与涉外法律为主的专业选修课,包括: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刑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环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诊所式法律教育、仲裁法、法律英语等专业课程。此外,还可以在校内选修有关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外交学、国际关系,以及人文素质修养课程。法学专业学生还可以从大学二年级开始,辅修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在完成所需学分后,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就业前景近几年社会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来看一少部分人比较困难,一些业内人士与学生家长都不怎么看好这个专业。但这是人们对法学专业在认识上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的确,现实中确实存在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就业比较困难的现象,但不能由此而认为整个法学专业就业前景就是这样。法学专业“不好就业”的根本原因不是法学专业本身出了问题,更不是社会法律人才需求饱和的问题,而是在于部分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可能出现了问题,使得所培养的学生在素质和能力上存在缺陷而不能更好地符合社会的实际需要,最近几年看来法学就业存在着困境,但是前途还是很光明的,举个很小的例子:就个人律师的拥有量而言,根据2002年的统计资料,全国现有律师12万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美国30人,英国15人),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别达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家,仅有4万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目前法学面临的种种挫折,只是暂时的。作为法律人或者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高三学弟学妹们,不应坐享其成或者坐以待毙,应当善于开拓,挖掘自己的潜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靠我们大家的努力,寒流过后一定会迎来法律专业的春暖花开。基本介绍法学专业在我国教育部一直是重视培养人才专业之一,该专业为我过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政府部门提供专业人才通道,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就业方向法学专业,曾一度被人们公认为是捧着“铁饭碗”的好专业,但是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存在于一般本科生就业的情况中,而且一些知名的法学院校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最近武汉大学爆出300名硕士生就业难的问题。法学,真的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专业好就业难的专业吗?我国正处于由行政体制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法学专业正经历着阵痛与新生,法学还是有那么一系列的就业热门方向,正在升温回暖。律师:依旧的黄金职业。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十分看好。律师的收入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只有1万元左右。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未来发展方向法律顾问:毕业生们的新选择。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法律咨询部门,但是这一部分不是一般本科生能够做到的,一般政府部门对咨询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至于薪水,外企中的法律服务人员年薪10万左右,要求精通英语或某国语言;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开价在年薪在5~7万左右,但是对于不同的大学和专业也有所不同,比如深圳华为集团和中兴在西南政法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中开价分别为年薪10万和8万;小型企业开价则在年薪2万左右。单学科就业:让优势发挥到最大。除了律师和法律顾问人员之外,由于法学概念上的广泛涵盖性,也存在着大量的单学科优势就业。一般此类职位对专业要求较高,人数较少,但薪水绝对高。

关于在职研究生,法学

秘密战
逮德下衰
考一月的半脱产法律硕士最恰当。统考或一月联考:就是10月报名,次年1月考。MBA、MPA、MPACC、JM、MTA、MEM、金融、保险、电子商务。除了这九个专业外,其他专业没有半脱产班。这九个专业适合在职人员考,其中管理类要求本科毕业满三年(至研究生开学年的9月1日满三年)。GCT考:6月25-7月10日报名,10月考。大部分专业报名条件为本科毕业并拥有学士证满三年(至报名年的7月31日满三年),只有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自考(就是同等学力申硕):没有工龄限制,入学不用考,自愿缴费读某校的研究生进修班。所学各门功课学校考都及格时,学校只能发一个研究生结业证。当你三证齐全(研究生结业证、本科毕业证、学士证),并且学士证满三年,就达到了研究生同等学力。扩展资料:法律硕士: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对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法学在职研究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法学在职研究生的知识与能力: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4、法学硕士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5、法学硕士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学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在职研究生、MBA、MPA等有什么区别?

猫老大
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不同种类有所不同。 研修班全称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你可以进修研究生课程,但它只有资格发结业证,不能发学位证,也无学历证(即毕业证)。按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在职人员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顾名思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首先是进修,因而它是非学历教育;其次进修的是研究生课程枣我国国民教育系列高层次的课程,因而它是我国大学本科后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 研修班很容易和在职研究生进修班发生误会。想读在职研究生并获得学位的学员,会去读学校开设的,先录取后统考的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这个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是为了通过统考和学校专业考试而开设的班。与研修班所说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两个东西。所以我通常把为了拿学位的班叫做在职研班(或者进修班),而为企业总裁培训等目标而设的班叫做研修班。 现在的研修班都是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的,一般上课的 方式都是利用周末集中授课的,研修班的课程很有针对性,实战性很强,在学习的过程中能认识和结交很多高级管理的朋友,也可以把企业的问题拿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研修班主要学习的就是实战,怎么样管理好你的企业,怎么加强你自身的能力,学习不枯燥。 MBA学位是一种注重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培养的学位,是能力培养重于知识传授的学位。它教授的是面对实战的“管理”,而不是注重研究的“管理学”。它要求其毕业生有应变能力、预测能力、综合能力、组织能力,并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市场和国际化竞争中不断发展,不断取胜。其课程内容涉及管理类、经济学类、金融、财务、法律等等,能力训练不光讲究组织、领导才能,也涉及以口才为依托的沟通能力、把握全局、进行敏锐思考、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等。 MBA是第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学位。 MPA 教育是一种通才教育, 其目标是培养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为政府机关和非营利的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质、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一些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领导者、政策分析人才以及(中高级) 职员。培养对象是政府机关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这种培养目标决定了在培养过程中, 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 教学内容面向社会, 尤其是公共领域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给你推荐个网站,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 http://www.ruczzy.com)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历申硕怎么样?

大笨蛋
懂得爱
 1、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录取原则是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分别满足60分及以上即为考试通过。  2、外语水平考试常见有5类语种,考试选择其一即可。如:选择考试英语,则不需要再考试其他语种。  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通过后,需要在一年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在提出申请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中国政法大学将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以上为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分数线,如果您想了解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信息,或对在职研究生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老师。1.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含学校考试及国家考试),并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半内完成论文答辩。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须提前半年提出申请。2. 申请时间:每年3月和9月(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3. 申请材料:(1)《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资格审查后取得);(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科目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同步进修人员成绩单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出具);(4)学院学习课程成绩单;(5)结业证书。4.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执上述材料到学位办公室进行申请并获准予答辩资格后,到校财务处缴纳答辩费用,然后到专业所属学院办 详细内容可以找百度

政法大学的法务会计在职研究生

发射线
美成在久
你是什么学历??这个是前提首先你有工作没? 如果你没工作的话在职研究生对你的意识不是太大!第二你是什么学历? 一般大学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要求有学士学位而且要参加学位考试!很难!考下来只对一部分人有用!对于工作有没有帮助因人而异,对公务员的帮助很大!对于没有工作的人找工作意识不大!因为在职的和考上的区别很大!他们给你的毕业证书和正规毕业的也不一样一看就能看出来!而且学习的也不深!2年里你一共上课也不回超过半年,你想想能顶什么事情吗?好好学点东西的话 你就不要去学那个东西了! 还不如考司法考试呢过了当个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法务会计,作为一个融合法学、会计学、审计学等前沿科学的综合性学科,由中国政法大学全程从哈佛大学引进,让您在“显微镜”下看清财务上的漏洞,将财务报表的状况尽收眼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法务会计专业课程班特色1.实战演练如何高效办理经济案件2.众多理论与技巧诠释如何合理避税3.直击财务报表核心,将财务状况一览无余4.传授如何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5.借鉴西方国家经验,研究法务会计理论,并应用于我国实践,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务会计人才6.唯一可以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法务会计课程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生

立乎不测
梦中情
其实,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方向的分配,并不在于导师是研究什么的。简而言之,你完全可以在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决定自己的研究方向(毕业论文写作方向)。当然,理论上是应该考虑导师的研究方向的,因为你的毕业论文要导师来把关,但是不写导师研究方向的论文完全可以。想当年,我的导师是国际公法方向,我却写了国际经济法方向的文章。 导师的选择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有认识的导师,或者仰慕的导师,最好提前联系,否则不一定得偿所愿了,学校最后会统一分配还没有确定导师的学生。一、总体介绍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培养更多更好的涉外经济、外事工作方面的法律人才,华东政法大学于1985年建立国际法系,是我国高等院校中最早成立的国际法学术研究和教学机构之一。1996年,我校国际法专业成为司法部重点学科;1998年,我校国际法专业成为华东地区第一个法学博士点;2003年3月,成立了国际法学院。2004年,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签订了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合作协议;2007年,被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五期)建设计划;2008年成为教育部“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国际法学院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办学方针,秉承“追求完美、追求卓越”的开拓创新精神,致力于培养具有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位的国际法专业高级人才,以适应21世纪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趋势的法律人才之需要。二、专业设置学院设有两个本科专业(方向):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法学专业(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两个硕士点: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编著注:国际法学是包括了国航的,所以理论上只有2个硕士点,但实际上,是包括了国际法、国航法、军事法的】【国际法学】1981年设立,学制三年,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能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与研究机构及对外贸易、投资、金融、证券以及涉外律师等行业从事专业服务的开放型、外向型、复合型的高端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学位课程 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学原理、国际公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军事法学】2013年设立,学制三年,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军事法学理论,了解中国和世界主要国家的军事法治建设和军事法学研究情况,能够胜任军事法学研究和军事法治工作、能服务于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军事法学人才。学位课程 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学原理、军事法学基础理论、国际公法专题研究。一个博士点:国际法学三、师资情况在长期的教学与科研过程中,学院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教学方法和居于领先地位的部门法学科,涌现出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3人,其中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19人,全部具有海外留学或培训经历。多人次被授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全国优秀教师”、“司法部优秀教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上海市高教十大精英”、“上海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 “上海市师德标兵”、“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曙光学者”、 “上海市教学成果奖”、 “全国师德先进个人”、“新中国60年上海百位杰出女教师”等荣誉称号。四、机构设置学院设有办公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公室、联合国图书资料室等三个办公室、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实验室、国际法模拟竞赛综合实验室二个实验室,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教研室,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一个实体机构,并设有国际法研究中心、WTO研究中心、国外法查明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国际投资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研究中心、政府规制改革国际协调研究所、国际航运与海商法研究中心、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红十字青少年国际人道法传播与研究中心、东方毅军事法研究中心、上海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交通海权战略法治研究所、“一带一路”战略与法律外交研究院等十四个研究中心,以及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俱乐部、青年国际法沙龙等校内教学实践基地。学院以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为主干,依托上海的地缘优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学科融合,拓展专业面向。培养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与研究机构、对外贸易、投资、金融、证券、保险、海事、海商以及涉外律师等行业从事专业服务的开放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端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多年来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实践,积极开展海外实训项目。每年组队参加国(境)内外高层次模拟法庭竞赛,曾获 “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冠军、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区冠军等国际国内奖项。学院二年级以上本科生每年都有被选送到国外或境外大学学习的机会。学院建立完善的党政联席会议、学术(教授)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院治理结构,“三驾马车”共同参与学院治理,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学院办学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新面貌。长宁办公室:万航渡路1575号40号楼,电话:62071928;松江办公室:龙园路555号汇贤楼318室,电话:67790345、67790346五、领导班子长:李伟芳党委书记:杜 涛副 院 长:张 磊副 院 长:许 凯党委副书记:侯玉芹六、学院机构行政教辅:办公室、联合国图书资料室、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实验室、国际法模拟竞赛综合实验室。教学机构:国际公法教研室、国际私法教研室、国际经济法教研室、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研究机构:国际法研究中心、WTO研究中心、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国际投资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研究中心、政府规制改革国际协调研究所、国际航运与海商法研究中心、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红十字青少年国际人道法传播与研究中心、东方毅军事法研究中心、上海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交通海权战略法治研究院、“一带一路”战略与法律外交研究院等。其他学术机构: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俱乐部、青年国际法沙龙。七、研究重点1.国际公法国际公法以研究现代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国际人权法、国际组织法、联合国法、欧盟法、国际环境法、条约法、国际刑法见长。其研究水平在全国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影响。作为我国重要的国际法教学与科研基地,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层次的国际法专门人才,出版和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形成了独特的学术风格,先后承担了数十项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以上项目,这些研究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2.国际私法为使国际私法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际私法非常注重国际私法的本土化研究,关注其适应性,一直致力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问题的研究。本学科点既注重宏观问题的研究,又强调具体问题的探讨,如在国际私法的法理研究、国际民商新秩序的重构、比较国际私法、国际民事程序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区际冲突法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司法实践以及国际商贸实务提供了很好的导引性作用。2007年《国际私法课程》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3.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研究以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金融法学为其特色,在多年的发展建设过程中,本学科点的研究在全国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先后出版和发表了一批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的优秀教材、专著和论文,还为我国的经济和法制建设输送了一大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国际经济法学》课程于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也是我国最早设置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之一。4.国际争端解决法律制度国际争端解决法律制度这一研究方向,是国际法学院长期以来重点发展的特色方向。本研究方向以国际公法、WTO法律制度(以争端解决机制为中心)和国际商事仲裁为分支,构成了“国际争端解决法律制度”这一国内亟需研究的法学领域。这一研究方向具有研究时间长、科研成果丰富、研究力量雄厚、梯队结构合理、发展后劲强等优势。国际法学院的18名老师主要研究这一领域的国际法问题,且擅长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的法律问题探究。现有的研究队伍中已有全国性有影响的专家。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经过学院的长期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在丁伟教授、刘晓红教授、林燕萍教授、刘宁元教授等学科带头人的带领下,涌现出一批后劲力较强的中青年学者。5.国际竞争法律制度国际竞争法律制度研究团队积极参加国际性的研讨会,了解国际上有关竞争法立法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国内的立法讨论与司法实践,提出若干立法建议。该梯队80%为教授,20%为副教授,研究人员中有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博士,学科结构合理。刘宁元教授、林燕萍教授、司平平教授的系列专著和论文深刻地论证了以双边合作为重点的国际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本研究梯队在《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人大复印资料》等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已有100余篇,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力。6.国际金融法律制度该研究方向以金融风险防范、人民币汇率体制、金融创新中的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随着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步骤的加快,上海市一方面促进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又要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在金融开放和发展中维护金融安全。因此,国际金融法的研究方向在上海具有广阔和独特的发展前景。该梯队是以贺小勇教授等组成的新的年轻学科梯队,年龄均在35岁以下,都具有博士学位。其中,20%为教授,20%为副教授。已经出版专著1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中国经济》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60篇;科研项目省部级有2个,其他项目5个。国际法学院科研机构一览表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方向 负责人 设立时间1 WTO 研究中心 WTO制度 贺小勇、林燕萍 2003.32 国际法研究中心 国际法 林燕萍 2004.23 国际航运与海商法研究中心 国际航运法、海商法 魏红 2004.24 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中心 人权法学 管建强 2010.125 上海市红十字青少年国际人道法传播与研究中心 国际人道法 李明磊林燕萍 2013.46 东方毅军事法研究中心 军事法学 管建强 2013.97 国际税法研究中心 国际税法 张泽平 2013.68 政府规制改革国际协调研究所 政府改制与国际法 施海渊 2013.129 国际投资法研究中心 国际投资法 张磊 2014.310 欧盟法研究中心 欧盟法 林燕萍 2014.411 航空法研究所 国际航空法 于丹 2014.712 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 外国法律制度、法律文献 林燕萍 2014.1213 交通海权战略研究所 国际航运法 马得懿 2015.114 “一带一路”与法律外交研究院 “一带一路”法律外交 林燕萍 2017.3八、国际交流1999年,与荷兰艾柔斯默斯大学签订合作交流协议。2001年,选拔5名本科生赴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学院进行为期半年的学习。2002年,选拔4名本科生赴荷兰留学,选派学生赴美开展暑期考察。2004年,与香港城市大法学院签署本科教育合作培养协议,开设沪港合作班;2013年,沪港合作班转型为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沪港交流)。2010年,组织学生参加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境外实训。2012年,学院赴新加坡、香港等地访问交流,拓展海外(境外)交流实习基地。2014年,与韩国李儁国际法研究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就中韩法律暑期班和学生交流等事宜达成合作共识。2015年,与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就《国际金融法》教学与课程建设、专家聘请与人才引进、科研项目合作、学术交流合作签订合作协议。2016年,与捷克布拉格大学建立合作培养学生项目,至2018年,学院先后有75名学生赴捷克参加第一、二、三期“布拉格暑期实训项目”。同年,学院与捷克罗兰大学达成合作协议。2017年,与英国伦敦弗拉德盖特(Fladgate)律师事务所签署海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2018年,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签订《香港城市大学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课程合作项目》《香港城市大学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课程合作项目》合作协议,香港城市大学每年选派两名外籍教师来校开展实验班课程教学。至2020年,学院与美国耶鲁大学、纽约大学、旧金山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利兹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荷兰艾柔默斯大学等众多国际知名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和荷兰艾柔默斯大学国际法系建立了院际关系,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捷克布拉格大学等国(境)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培养学生项目。2008年以来,每年有近15%的本科毕业生出国进修或攻读学位,就读学校主要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伦敦大学、华盛顿大学、加州大学、康奈尔大学、乔治城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等国际知名院校。【出境访问与进修】1986年,1名教师赴澳大利亚参加“中国—澳大利亚经济贸易讨论会”。1987年,6名教师赴美国和联邦德国进修或攻读学位,1名教师赴比利时访问学习。1992年,4位教师出国(境)进修学习或讲学。1993年,1名教师赴日本参加太平洋区域国际法会议,1名教师赴香港参加“机会与挑战—中国重返GATT与香港疗法”研讨会,3名教师完成在瑞士、比利时、澳大利亚的进修学习回校教学。1994年,7名教师赴法国巴黎大学、美国旧金山大学、香港大学等境外访问学习,1名教师赴台湾参加第三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校讨论会。1995年,5名教师赴加拿大、比利时、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攻读博士学位,2名教师赴美国讲学,3名教师完成在加拿大、贝宁共和国、日本的学习回系工作。1996年,3名教师赴澳大利亚留学和进修。1998年,选派5名教师出国讲学或进修,3名教师结束欧美留学回系工作。1999年,5名教师赴美国、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讲学和进修,2名教师赴日本和香港参加国际会议。2000年,4名教师赴英国、加拿大、美国进修或讲学;7人次赴中国台湾参加两岸双方加入WTO后民、商事法律纠纷仲裁问题研讨会和两岸关于日本战争罪犯索偿研讨会,赴香港参加海峡两岸关系再思考法律研讨会,赴英国伦敦参加国际法协会第69届年会,赴菲律宾马尼拉参加亚洲妇女人权研讨会,赴日本东京参加国际妇女模拟法庭审判国际会议。2001年,2人次赴马来西亚和荷兰参加国际人权问题研讨会,5名教师赴美国、荷兰、英国、比利时等国进修和讲学。2002年,7名教师赴美国、英国、比利时进修和讲学交流。2004年,3名教师赴瑞士日内瓦参加WTO政策培训主讲人研讨会、赴香港参加国际性教育工作研讨会。2006年,3人次参加第二届两岸三地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学者研讨会、第三届亚洲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年会、第十四届福特汉姆(Fordham)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年会。2007年,1名教师赴日本参加东亚竞争法论坛。2012年,1名教师赴英国访问交流。2013年,2名教师赴美国参加旧金山大学麦卡锡知识产权研究所与微软公司商标法及其挑战学术研讨会(洛杉矶)、中美关系论坛、美国外交政策学术论坛,3人次赴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美国旧金山大学、东亚及东南亚国际人道法高级研修班境外研修。2014年,1名教师赴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讲学,2位教师赴瑞典、瑞士访问交流。2015年,7名教师赴美国、荷兰、澳大利亚、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家访问或讲学。2016年,3名教师赴美国、荷兰、英国等国家著名高校访学。2017年,17人次赴英国、美国、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奥地利等国家访问或参加国际会议。2018年,12名教师赴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坦桑尼亚等国家参加国际会议。【国外学者来访】1985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州最高法院法官麦赫尼(Machney)、比利时安特普上诉法院代理检察长马歇尔(Marshall)等专家学者应邀来系讲学。1986年,联邦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外国法和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海德保大学法学院院长来系交流,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艾罗(Arlo)教授应邀来系短期讲学。1987年,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批专家学者来系访问交流。1990年,德国鲁尔波鸿大学格·霍洛赫(G. Holloch)教授和汉斯·D·雅拉斯(Hans D.Jarass)教授、日本行政书士联合会行政手续法调查研究特别委员会副会长青山登志朗教授、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的知名法学家应邀来系讲学和交流。1991年,美国驻布鲁塞尔欧本海默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傅东辉、日本的律师及荷兰等国法学教授应邀来系讲学和交流。1996年,比利时根特大学布劳(Brauw)教授、博肯(Bocken)教授、德邦特(De Bondt)教授和德国汉堡大学赫尼夫(H nf)教授等专家学者应邀来系讲学。1997年,日本鹿儿岛大学石川英教授、英国沃尔维克(WALWAKE)大学克拉克(Clark)教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艾瑞斯(Irish)教授、比利时根特大学德邦特(De Bondt)教授应邀来校讲学。1998年,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多诺万(Donovan)教授、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马兰扎克(Malanzuck)教授、比利时大学法学院布劳(Brauw)教授和博肯(Bocken)教授、英国西蒙斯律师事务所纳德勒(Naddler)律师等专家学者应邀来系讲学。2000年,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教授、世界贸易组织官员、瑞士苏黎世大学教授、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教师来校访问交流。2001年,美国世界贸易组织专家沃尔夫(Wolf)、克罗地亚国际私法专家萨文奇(Sarvenche)教授应邀来系长期讲学、开设讲座。2002年,新西兰高等法院大法官肯尼斯·贾姆斯·基思(Kenneth Jams Keith)、美国天普大学丁景安教授来系讲学。2005年,联合国海牙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来院访问交流。2006年,联合国海牙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教授、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法学院的理查德·厄尔(Richard Earle)教授应邀来院讲学。200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迈克尔·赖斯曼(Michael Reisman)教授、比利时鲁汶大学罗杰·布兰潘(Roger Blanpain)教授应邀来院讲学。2009年,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法学院副院长杰弗里·恩·托马斯(Jeffrey E. Thomas)教授应邀来院讲学。2010年,新加坡国立大学斯蒂芬·福亚(Stephen Phua)教授、美国迈阿密大学法学院马丁内斯·弗拉加(Martinez-Fraga)教授、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勒费·弗赫(Guy Lefebvre)教授应邀来院讲学。2011年,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薛捍勤、英国利物浦大学法学院沃伦·巴尔(Warren Barr)教授等专家学者应邀来院讲学。2012年,剑桥大学劳特派特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迈克尔·怀贝尔(Michael Waibel)博士来学院访问交流。新加坡国立大学普亚·利尔·华特(PHUA Lye Huat)教授受聘担任国际法学科东方学者。丹麦哥本哈根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远东班轮操作中心副总裁诺·克林思顿森(Brian Noe Kristensen)、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罗伯特·麦金(Rob Merkin)教授、韩国国立釜山大学法学院李正元教授、荷兰莱顿大学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中心帕布罗(Pablo)教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海事研究中心林筱莉主任等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讲学。2013年,联合国黎巴嫩特别法庭法官瓦利德·阿库姆(Walid Akoum)、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斯皮罗斯·亚蒂斯(Spyros Maniatis)教授、奥德里戈(Rodrigo)教授、荷兰Loyens&Loeff国际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卡罗莱(Carole)、新加坡国立大学斯蒂芬·福亚(Stephen Paul)教授、国际红十字会东亚代表处约翰·埃里克·延森(Johannes Eric Jensen)和副主任凯文胜、贝克•麦坚时(BAKER&MCKENAIE)国际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斯科特·D·克莱门斯(Scott D. Clemens)应邀来学院访问或讲学。2014年,美国乔治敦大学阿亚拉(Ayala)教授、美国公益环境法组织地球正义(Earthjustice)国际项目律师、旧金山大学兼职教授艾比·鲁宾逊(Abby Rubinson)、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斯蒂芬·福亚(Stephen Paul)教授、牛津大学巴塞尔·马克西尼斯(Sir Basil Markesinis)教授、贝克•麦坚时(BAKER&MCKENAIE)国际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斯科特·D·克莱门斯(Scott D. Clemens)应邀来院讲学。2015年,与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联合国贸发会)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在能力建设、报告评审、项目合作、学生实习等方面开展合作。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欧洲与荷兰水法项目负责人马琳·范·瑞斯威克(Marleen van Rijswick)教授、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区主任索菲亚·冯(Sophia Feng)、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终身教职刘丽君教授、德国霍因海姆大学乌尔里希•施瓦尔贝(Ulrich Schwalbe)教授、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罗德里戈(Rodrigo)教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法律顾问杰弗瑞·肖恩(Jeffrey Shawn)来院访问和讲学。聘请美国纽约大学刘丽君教授、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罗德里戈(Rodrigo)教授等国外专家为兼职教授。引进新加坡国立大学斯蒂芬·福亚(Stephen Phua)教授为“东方学者”,定期来院开展短期讲学。2016年,比利时根特大学约翰·埃劳(John Erauw)教授、荷兰乌特列支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奥托(Otto)等专家学者应邀来学院讲学。2017年,西班牙庞培法布拉大学阿基姆·巴涅(ARQUIMBAU IBAÑEZ)、美国威拉姆特大学法学院西蒙尼(Symeon)教授应邀来院讲学。完成重点引智项目,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院延辛里奇·宾得(Jens-Hinrich Binder)教授为学院学生开设《欧盟金融法律制度与前沿》课程和讲座。引进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罗德里戈(Rodrigo)教授为“东方学者”。2018年,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商法研究中罗德里戈(Rodrigo)教授、日本东京上智大学的名誉教授村濑信也、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高级研修所特别顾问、美国优达国际控股董事合伙人虞平、荷兰莱顿大学航空法与空间法帕布罗(Pablo)教授、哈佛法学院研究员马克·Z·贾(MARK Z. JIA)应邀来院讲学。完成重点引智项目,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院埃伦·恩·迪森(Ellen E. Deason)教授来校开设《法律谈判——西方视角》课程。

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研修班?

迷途狗
爱旬
学习目标l 全面系统地掌握企业高层管理者需要了解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战略发展等专业知识;l 掌握先进而实用的管理方法,形成自己的管理理论框架,从战略性的角度思考现代企业及高层管理者所面对的问题,提升分析和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帮助公司领先于竞争对手并不断自我创新;l 在复旦校友中建立宝贵的联络网,以便在职业生涯发展中,共同探讨中国与全球市场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师资安排(部分)张文贤: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立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包季鸣: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学术主任、教授。四、课程体系核心课程——课 程 介 绍 管理学原理 管理学是一门动态的学科,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课程将在阐明管理学的四大职能的基础上,整合目前最新的管理思想,让管理者对典型问题能够透彻理解和掌握。该门课程还融合了管理的最新案例,力图贴近现实的管理实践,通过独到而精辟的分析点评,让管理者融汇贯通。 战略管理 深刻领悟战略是企业发展方向,围绕企业战略的中心命题“做什么、如何做、由谁做”;企业战略定位将决定企业发展的成败。 组织行为学 课程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从个体、群体和组织三个层面研究和探讨人的行为规律,从而有效实施人本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概念,制定人力资源战略时,使之为公司整体战略服务;掌握有关激励、绩效评估、人员流动管理、组织设计、企业文化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基本概念和技巧;结合中国国情,分析和讨论当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全面认识商务活动的法律环境,熟悉商业法律知识与法规,运用法律手段有效规避经营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和了解国内外最新、最活、最具使用价值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购并和重组法、合同法以及票据法、金融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外贸法和劳动法等法律制度,并能运用这些法律制度,保障权利、防范风险,为企业的跨越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企业投融资与资本运作 课程在丰富管理者金融知识的基础上,帮助学员了解和分析企业的价值来源,掌握资本运作决策方法和技巧,同时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掌握期权、并购、重组等现代资本运作的理念与实务,把握财务决策的内在机理。 公司财务管理 透彻掌握三大财务报表,建立起清晰的成本控制,运用财务思维解读企业运作,并寻求提升经营绩效的方法。 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 卓越的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是企业利润和竞争制胜的强大驱动力和支撑。课程将围绕管理者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从理清基本概念入手,如何以全新的视野感知顾客的价值观念及其购买行为的变化,分析产业发展与竞争的演化规律,从而以科学和创新的营销战略、策略提供顾客价值,建立、保持与发展顾客关系及其资源,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领导力艺术 课程将探讨提高领导力的诸多因素,获取体系性的管理思维方式,增强在不确定环境中卓有成效地管理变革的能力,系统地掌握领导艺术和领导方法的知识和技巧。 运营管理 课程通过案例分析与讨论,系统把握运营系统的策略、生产计划、组织与控制的精要,以及时间、质量、成本、服务、柔性和环境等运营管理的六大要求和现代企业运营管理的新趋势。为学生提供一个关于现代生产作业管理理论的全面的框架体系选修课程(任选四门)——课 程 介 绍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 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课程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为学员诠释中国经济走向和企业对策。 项目管理 了解项目管理全过程相关知识、管理方法与技能;通过实际案例学习,增强对项目管理的全面认识并掌握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国学与企业管理 以儒、道、佛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文化留下了丰富的实践理性原则,学员从中可以汲取丰富的处世之道和管理智慧,以儒养心,以道养身,以禅养性。 团队塑造与执行力建设 掌握团队激励的有效方法和如何调整团队的士气与合作心态;认知团队冲突的本质并掌握如何处理团队冲突方法与技巧;建立团队成员之间的信任与合作。 企业信息化管理 企业面对信息爆炸的时代,经济走势、客户信息、企业内部信息,构成了庞大的信息网络,企业如何管住这些信息并确保能做出恰当的反应?课程将为您提供信息管理方法和思路,让企业接收可靠的信息、迅速传递信息、高效处理信息。 绩效管理与员工激励 掌握人力资源如何与企业战略规划相辅相成,培养员工持续奉献精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企业持续发展储备优质人才资源。 创新思维与管理变革 提升创新技能,磨砺创新思维,打造创新习惯,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或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学会高效生存并使企业基业常青。 管理者的情绪管理 寻找开阔的人生觉悟,追求快乐人生,本课程从一个高层管理者的角度出发,阐释如何做一个明白人,既能改变环境,更能调控心境。把握生活方向,明确根本追求。 经理人职业素养训练 掌握现代商务社交礼仪,提升管理者职业形象和礼仪素养。了解国际交往和商务活动中的礼仪规范,树立良好的个体和企业形象。教学管理1、 教学安排:学制一年,每月集中两天上课(周六、周日)2、 开班周期:每年三次 3、 证书授予:修完全部课程合格者,将获得复旦大学颁发的《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结业证明。4、 主办单位: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院5、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情境模拟+移动课堂+企业互访+名家论坛等。徐为民: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吕 巍:复旦大学管理系博士,上海交大安泰经管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魏 嶷:同济大学教授,主讲《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等课程。叶小涛: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总裁项目主训教授;华 民 :复旦大学教授、博导,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骆守俭: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系主任。樊 鹏: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著名法学专家。姚淦铭:江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泗宗: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维库: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副教授。孟宪忠:上海交通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博士后。

考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有什么要求

减肥秀
变身
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都是有学位的,报考的话对于原来专业一般也没有什么限制。专业选择建议你可以选择和工作相关性大的,或者工作未来规划相关的比较好。在职研究生的种类有很多,大部分都需要本科毕业满三年以上才可以报考的。院校选择建议你就近择校,这样不会耽误太多时间,因为在职研究生课程都是在周末完成的。在职研究生大体上分以下几类:1、在职研究生里含金量最高的是1月份的MBA、MPA、MPACC、MEM和法律硕士,因为是双证的(包含学位证和学历证),其他的都是单证,所以那个也是最难的。2、5月份的考试是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这种考试形式是先入学,后考试。一般情 况下为免试入学,参加研修班,修满学分后(一般3年左右)参加每年五月份的考试,通过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通过率较低。专业上都是学术性专业,如经济学、工学、哲学等200左右个专业。3、10月份的全国联考,是包含GCT在内的在职研究生考试,其形式是先考试后入学。在你通过“十月联考”后,可以开始在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修满学分、通过答辩后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GCT考试包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专业。其中,电子与通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GCT科目是四门: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逻辑推理、英语。(具体考试形式及题型试卷,在GCT-online网上可以找到)10月联考在每年7月份报名、10月底考试。除了GCT,10月联考还有教育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等十几专业可以报考。4、还有一种是自主命题自主招生在职研究生软件工程硕士,全国只有35所高校,如同济大学等,这种类型的在职研究生也是不需要工作年限的要求。

目前报考在职研究生有哪些途径?

隔离区
鬼德士
目前,报考在职研究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为五月同等学力申硕,而另一种是专业硕士,专业硕士就是大家熟悉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五月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简称同力申硕。是我国现在对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性的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的五月。其采用的是免试入学的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其采用的是先考试后入学的形式,但可获得学历学位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