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李刚的介绍

呐呵呀
进于知矣
李刚,男,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武汉大学2003年),法学博士后(厦门大学2008年)。现回为厦门大学法答学院副教授,经济法专业和财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团队“厦门大学财税法教学团队”骨干成员。现任“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CITACT-XMU)副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厦门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特邀监察员,厦门仲裁委员会和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刚在美国的医学博士带着他的团队回中国抗疫来了吗?

户田
俾鬼捉
没有这条新闻,显然是谣传!!

哪有反侦察、反跟踪、监视,窃听、逃跑、越狱……的教科书,跟我们的好公民没关系,针对贪官、李刚……

关于你
红苹果
没人教你怎么反,但你可以学习下正的东西,再反过来就是了。如果想知道怎内么反侦察,首容要的一点就是要知道侦查是什么东西,就好像你要越狱,第一件事就是了解监狱的情况一样。建议你读的几本书,你可以在警校附近找得到,侦查系治安系和刑事侦查技术系等系会用的书,侦查学,指纹学,警察管理学,道路交通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治安法学,犯罪心理学,关于物证提取的书,等等,当你知道警察的一般手段后,你就知道所谓反侦察就是针对的方法,你也就能想到了。去读警校吧

李刚之子李启铭是在校园内撞死人,根本不属于公共交通的范围,为何以交通肇事定罪?

三德
埃及人
按法规来审判,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不应判刑在七年以上吗,为什么李启铭才判六年呢?关键在于他有一个好的父亲呀。

八年级下政治测试题

愛回來
处势不便
八年级下政治期末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6分)1.我国宪法把 列为各项基本义务之首 ( )A.受教育的义务  B.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C.依法纳税的义务 D.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段话表明 ( )A.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真实性 B.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C.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平等性 D.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3.我国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是 ( )A.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B.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C.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 D.采取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由权利 4.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是 ( )A.受教育权、休息权 B.劳动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C.人身权、名誉权  D.人身自由权利 5.某洗衣机厂的洗衣机因质量问题致使一名妇女在使用时触电死亡。因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厂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B.这位妇女的死亡和洗衣机厂无关 C.该厂的行为只是质量问题,不属于违法行为 D.经法律部门鉴定是因产品质量不好造成死亡,但工厂不应赔偿 6.在我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论其职位多高、功劳多大,都不能有超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权利具有 ( )A.真实性 B.平等性 C.广泛性 D.一致性 7.“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说明 ( )A.权利和义务的是对立的    B.权利义务具有一致性 C.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 D.权利中有义务,义务中有权利 8.一天,17岁的中学生李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与同学徐亮发生口角而扭打,李明的脸部被打伤。回到家他感到自己吃了亏,第二天便带了一把水果刀到学校,将徐亮刺成重伤。下列对此事的认识中,正确的是 ( )A.李明刺伤徐亮属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 B.李明受伤在前,刺伤他人在后,不负法律责任 C.李明属未成年人,刺伤他人不负法律责任 D.李明刺伤徐亮,侵犯了其生命健康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9.为了追捕逃犯于某,公安机关将其照片张榜公布,并通过互联网传到全国各地。该做法 ( )A.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B.不符合法定程序 C.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D.属于超越权限的行为 10.小江放在书包里的20元钱不见了,他怀疑是本班的贫困生小强偷的。于是他在班上说,小强是小偷,小江的行为侵犯了小强的 ( )A.隐私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名誉权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这说明,在我国未成年人享有 ( )A.保护权 B.隐私权 C.知情权 D.监护权 12.某校有一名学生,刚进人七年级下学期,父母就强迫他辍学经商,该生为了继续求学?向老师求助,在老师的帮助下,有关部门对其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责令其限期让儿子上学,如到期未执行,将予以法律制裁,以上事例说明 ( )A.在我国,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 B.在我国,有些家庭由于生活困难,可让孩子辍学 C.在我国,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而且是公民的义务 D.让孩子辍学经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强的表现 13.1999年5月,湖北宜昌市三名私营企业主对美国用导弹轰炸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暴行感到无比愤慨。他们自愿向有关方面捐款1万元,用于祖国建设,这是他们在行使对自己合法财产的( )A、占有权 B、处分权 C、使用权 D、收益权二、非选择题(共34分)14.在我国现阶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范围有哪些? (4分)15.如何忠实履行义务?(3分)相关连线(6分)16.把相关内容用直线连接起来。 A.公民的基本权利     a.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B.公民的基本义务 d.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e.政治自由 f.保守国家秘密 17.我们在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那么具体说来,应如何去做呢? (6分)18.材料一:目前充斥市场,标明具有“防蛀”“防上火”“美白”等功效的牙膏因有某“权威部门”的认证而受到欢迎。但有消费者反映,使用牙膏后,并没有体会到“神奇功效”这些牙膏成本大概在0.48元左右,而售价往往要几元甚至十几元。材料二:2009年3月份,有关媒体报道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两个人两张桌忽悠了13亿人”。在牙膏认证中鼎鼎大名的“全国牙防组”竟然是一个只有两张桌子、两部电话、两台电脑和两个办公人员的中介机构。材料三:2009年4月份,上海律师陈江起诉“全国牙防组”等4个被告,要求超市停止销售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等,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做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此前,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也于去年在北京提起相似的诉讼。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是在每年的 (1分)(2)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是 (1分)(3)当你发现商家误导宣传、欺诈消费者时,你将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分)(4)请设计两个关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标语或口号。(2分)19.中学生小菁和小婷在路上捡得一个皮包,包内有手机、首饰和近千元现金。见此,小菁说:“这些东西我们俩分了吧! 即使被别人知道,也不是违法的,没事的。”小婷则认为:“这些东西还是想法交还失主吧!捡到别人遗失的钱不交还,这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违法行为呢!” 请对两个人的观点作出判断,并说明理由。(8分)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第八课 消费者权益老师还给了知识点给我们复习 如下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期末复习用)第一单元1、我国的国家性质(p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③分裂国家的人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6、我国公民 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行使权利?(p10--11)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第二单元1、什么是人格权?(p25)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它们有什么特点?(p25)(1)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2)精神性人格权 (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p25d.2)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4、人格权的特点(p24、25)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p26.d2)答: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10、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11、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1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③新闻报道失实。④诬告。13、什么是肖像权?(p40)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14、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p40)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15、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16、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17、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d2)(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18、什么是姓名权?(p43)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19、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p43)(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20、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p44)21、隐私的含义(P46)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P46页)2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46、47页)(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23、隐私权的含义(P48)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24、隐私权的内容(p48-50)(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25、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1)树立隐私意识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侵害隐私权表现26、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27、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法律保护的方式P55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精神赔偿等。第三单元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作用:对个人(P59),对社会(P60)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3、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p61)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4、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教育”是什么意思?(p61相关链接)“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教育”专指学校教育。5、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p61)(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体现在家庭和社会两方面。(2)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 ,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3)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6、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这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7、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9、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哪些手段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2--73)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往往通过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10、公民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P74第一段)12、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13、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14、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p77)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15、什么叫继承权?(p77)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16、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p77-78)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17、什么叫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p78)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18、什么叫遗赠?(p79)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19、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9相关链接)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20、什么叫智力成果?(p81)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21、什么叫智力成果权?(p82)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它是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包括公民和法人)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产品”所具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等。22、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p89)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23、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9项)(p9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其中最主要的是安全权。(各权利的含义见课本及笔记)24、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p92)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25、作为消费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p93--94)炼就一双“慧眼”,要求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26、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p96)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单元1、你认为什么是公平?(p100--101)2、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p102)3、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p104--105)4、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p109)5、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p109--110)6、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怎样的?(p111)7、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p112--113)8、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p113)9、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4)10、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

我爸是李刚的案例分析

保温瓶
大眼睛
要么中国灭亡要么你自取灭忘......估计也就看不到这样的事了......否则诸如此类事件还是会发生的......你爸爸是 胡元飞

一道法律题,求解

红小鬼
不形之形
首先copy李娟先去世,那么其女钱盈盈因为代位继承,有权与李刚一起成为李刚和黄玉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后来由于李刚、黄玉敏、李晓、钱盈盈一起死于车祸,无法判断谁先死的话,那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的规定,推定李刚、黄玉敏先死,那房产28万,存款10万,20万的保险作为遗产,由李晓、钱盈盈继承,在李晓于钱盈盈之间推定李晓先死,因为李晓没有前三位的继承人,所以由钱盈盈代其母的位,作为第四位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继承李晓的财产,所以此时所有的遗传都由钱盈盈继承了,而钱盈盈唯一的继承人是其父钱启航,所以房产28万,存款10万,30万的保险都由钱启航继承。

关于厦门大学的法学研究生的问题。

比量
道术
厦门大学应该是很公平的!法学院初试参考书目:除法律硕士外各专业: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民法》(第四版),柳经纬主编、朱炎生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中国宪法》,胡锦光、韩大元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4、《刑法总论》,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法律硕士专业: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为全国联考科目,参考最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复试参考书目:法学理论专业: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2.《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郑琼现副主编,中信出版社,2005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1.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2. 《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郑琼现副主编,中信出版社,2005年;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刑法学专业: 1.《理论刑法学》,陈晓明、何承斌、童伟华著,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2.《刑法分则的理论与实践》,陈立、李兰英著,科学出版社,2006年或2007年版;3.《刑事诉讼法学》,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本;或者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最新教材均可。                                             民商法学专业: 1.《民法总论》(第三版)、,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债权法》(第二版),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2. 《物权法》(第三版),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商法》(第三版),柳经纬主编、刘永光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4.《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第三版),蒋月、何丽新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知识产权法》(第二版),丁丽瑛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6.《民事程序法》(第七版),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诉讼法学专业: 1.《民事程序法》(第七版),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民事诉讼法》(第二版),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民事司法改革研究》,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4.《刑事诉讼法学》,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经济法学专业:    1.《经济法(第三版)》,朱崇实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金融法教程(第二版)》,朱崇实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3.《现代财税法学要论》,廖益新、李刚、周刚志著,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4.《商法》(第三版),柳经纬主编、刘永光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1.《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四版),韩德培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环境法学教程》,蔡守秋主编,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3.《国际环境法》(第二版),王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国际法学专业:    1.《国际经济法学》(第三版)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国际法》,邵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3.《国际私法》,韩德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法律硕士专业: 参考最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大学学法律必须背的是那些书?

方术
氪星石
初试参考书目: 除法律硕士外各专业: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民法》(第三版),柳经纬主编、朱炎生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郑琼现副主编,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 4、《刑法总论》,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法律硕士专业: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为全国联考科目,参考最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复试参考书目: 法学理论专业: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2.《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郑琼现副主编,中信出版社,2005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1.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2. 《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郑琼现副主编,中信出版社,2005年;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刑法学专业: 1.《理论刑法学》,陈晓明、何承斌、童伟华著,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刑法分则的理论与实践》,陈立、李兰英著,科学出版社,2006年或2007年版; 3.《刑事诉讼法学》,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本;或者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最新教材均可。 民商法学专业: 1.《民法总论》(第三版)、,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债权法》(第二版),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 《物权法》(第三版),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商法》(第三版),柳经纬主编、刘永光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第三版),蒋月、何丽新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知识产权法》(第二版),丁丽瑛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民事程序法》(第七版),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诉讼法学专业: 1.《民事程序法》(第七版),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民事诉讼法》(第二版),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民事司法改革研究》,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刑事诉讼法学》,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经济法学专业: 1.《经济法(第三版)》,朱崇实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金融法教程(第二版)》,朱崇实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3.《现代财税法学要论》,廖益新、李刚、周刚志著,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4.《商法》(第三版),柳经纬主编、刘永光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1.《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四版),韩德培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环境法学教程》,蔡守秋主编,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3.《国际环境法》(第二版),王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国际法学专业: 1.《国际经济法学》(第三版)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国际法》,邵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国际私法》,韩德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法律硕士专业: 参考最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你可以根据自己想考什么专业方向的,然后在看相应的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