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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利用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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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类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工农业生产、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不可替代的极为宝贵的自然资源。从数量上看,地球上的水量是非常丰富的。地球71%的面积被水覆盖,水的总量估计为1.39×1010亿m3,其中海洋水体约占97.41%,冰帽和冰河水体约占1.984%,地下水约占0.592%,湖泊水体约占0.007%,土壤水体约占0.005%,大气中水蒸气约占0.001%,河流水体约占0.0001%,生物体中水约占0.0001%。但这些水体中淡水总量仅为0.036×1010亿m3。除冰川和冰帽外,可利用的淡水总量不到全球总储水量的1%。这部分淡水与人类的关系最为密切,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价值。虽然淡水在较长时间内可以保持平衡,但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它的数量却是有限的,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由于社会对水的需求不断增加,而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可利用的水资源又有一定限度,突出的供需矛盾使水资源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种种迹象表明,水的问题即将或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非洲撒哈拉地区发生大干旱,造成了非洲大饥荒;1976~1977年美国大旱及1988年北美大旱,影响波及美国60%的地区,使人们对水资源的问题有了深切的认识。目前,印度、中国耗用水量分别达到最大可利用量和安全极限量的70%;阿拉伯地区22个地处沙漠的国家,水资源利用率已超过85%;埃及和以色列基本上已使用了可以利用的全部水资源量。据联合国预测,水将成为本世纪最有争议的城市问题之一。全世界将有10多亿人得不到清洁的饮用水,17亿人缺乏起码的公共用水卫生设施。水量短缺严重,供需矛盾尖锐将是全球水资源的主要表现之一。1992年初,有156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世界水资源与环境大会”提出了警告:“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至本世纪末及21世纪初,此种情况更令人忧虑。”2000年3月17日,国际水问题联合会在荷兰召开了“世界水问题论坛”会议,就水的安全性问题进一步向人们提出警告,各国政府提出了明确的行动纲领。一方面水资源日益短缺,而另一方面水资源浪费现象又特别严重。统计结果表明,从1900年到1975年,世界人口大约翻了一番,年用水量则由约4×1011m3增加到3×1012m3,增长了约6.5倍,其中农业用水约增加了5倍;城市生活用水约增长12倍;工业用水约增加了20倍。特别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由于城市人口的增长,耗水量大的新兴工业的建立,全世界用水量增长约1倍。农业灌溉一直采用粗放式的漫灌方式,严重浪费水资源。随着社会、经济、技术和城市化的发展,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日益增多,造成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水资源污染造成的“水质型缺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加剧了居民生活用水的紧张和不安全性。1.1 我国水资源概况我国水资源并不丰富,水资源总量约为28124亿m3,其中河川年平均总径流量约为27115亿m3,排在世界第6位,继巴西69500亿m3、前苏联65400亿m3、美国30560亿m3、加拿大29114亿m3和印尼28113亿m3之后。我国人均占有河川年径流量约2327m3,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美国人均占有量的1/6,前苏联人均占有量的1/8。世界人均占有年径流量最高的国家是加拿大,人均占有年径流量高达1493万m3,是我国人均占有年径流量的近64倍。1.1.1 空间分布特征1.1.1.1 降水、河流分布的不均性我国水资源空间分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降水和河川径流的地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组合很不平衡。北方水资源贫乏,南方水资源较丰富,南北相差悬殊。长江及其以南地区的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36.5%,却拥有占全国80.9%的水资源总量;西北内陆地区及额尔齐斯河流域面积占全国的33.5%,拥有的水资源量仅占全国的4.6%。按面积平均,北方的水资源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水利部水资源调查评价估算,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水资源量,最多的是西藏、四川、云南和广西等省区,年拥有的水资源量均在1800亿m3以上;宁夏、天津、上海、北京、山西、河北和甘肃等省市区,年拥有的水资源量均在280亿m3以下,宁夏最低,年水资源量仅10亿m3。1.1.1.2 地下水资源分布的不均匀性作为水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水资源量的分布受地形及其主要补给来源——降水量的制约。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多山分布的国家,山丘区约占全国面积的69%,平原和盆地约占31%。地形特点是西高东低,定向山脉纵横交织,构成了我国地形的基本骨架。北方分布的大型平原和盆地成为地下水储存的良好场所。东西向排列的昆仑山—秦岭山脉,成为我国南北方的分界线,对地下水资源量的区域分布产生了深刻影响。正是地形上、降水上的分布差异性,使我国不仅在地表水资源上表现为南多北少的局面,而且地下水资源仍具有南方丰富、北方贫乏的空间分布特征。占全国总面积60%的北方地区,地下水天然资源量约260km3/a,约占全国地下水天然资源量的30%,不足南方的1/2。而北方地下水开采资源约140km3/a,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49%。特别是占全国约1/3面积的西北地区,水资源量仅有220kmm3/a,只占全国的8%,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和开采资源量分别为110km3/a和30km3/a,均占全国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和开采资源量的13%。而东南及中南地区,面积仅占全国的13%,但水资源量占全国的38%,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和开采资源量分别为260km3/a和26km3/a,均约占全国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和开采资源量的30%。南、北地区在地下水资源量上的差异十分明显。1.1.2 时间分布特征国水资源受降水影响,其时间分布具有年内、年际变化大,枯水年和丰水年连续发生的特点。许多河流发生过3~8a的连丰、连枯期,如黄河在1922~1932年连续11年枯水,1943~1951年连续9年丰水。我国最大年降水量与最小年降水量之间相差悬殊。南方地区最大年降水量一般是最小年降水量的2~4倍,北方地区则达3~6倍。长江以南地区由南往北雨季为3~6月至4~7月,降水量占全年的50%~60%。长江以北地区雨季为6~9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0%~80%。水资源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不仅是我国经常发生季节性缺水,而且是许多河流发生灾难性水环境问题的原因。水资源的上述特点,导致我国国土的大部分地区都出现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问题,并成为制约21世纪中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认识我国水资源特点,有效地加以调控和保护,以促进水资源与人口、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是解决21世纪我国水问题的关键。1.1.3 水资源与人口和耕地分布不匹配的特征我国水资源空间上分布的不平衡性与全国的人口和耕地分布上的差异性,构成了水资源与人口和耕地不匹配的基本特征。1.1.3.1 水资源与人口组合特征北方地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5强,但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5;南方地区人口占全国的3/5,而水资源量为全国的4/5。北方地区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1127m3,仅为南方地区人均的1/3。在全国人均水量不足1000m3的10个省区中,北方地区占了8个,而且主要集中在华北区;在全国人均水量超过2000m3的13个省区中,南方地区占了10个,而北方地区只有3个;人均水量在1000~2000m3的6个省区中,南、北两方各有3个。在南、北两地区中,北方地区的华北区人口稠密,其人口占全国的26%,但水资源量仅占全国的6%,人均水量仅为556m3,只有西北区的1/5和东北区的1/3强,不足全国人均的1/4,因此该区目前已成为全国缺水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南方地区的西南区人口不足全国的20%,而水资源量却占全国的46%,全区人均水量高达5722m3,是华北区的10倍。1.1.3.2 水资源与耕地组合特征北方地区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3/5,而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1/5;相反,南方地区耕地面积占全国的2/5,而水资源量却占全国的4/5。南方地区耕地水量28695m3/hm2,而北方地区只有9465m3/hm2,前者是后者的3倍。在全国耕地水量不足1500m3/hmm2的15个省区中,北方地区占了13个;耕地水量超过30000m3/hm3的11个省区中,北方地区仅有1个;耕地水量为15000~30000m3/hm2的有3个省区,北方地区占了1个。综上所述,我国水资源与人口和耕地组合状况很不理想。尤其是北方地区耕地资源和人口稠密,而水资源占有量低,同时,稠密的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大量的污染物,造成有限的水资源质量下降。可见水资源是我国许多地区今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应全面深入开展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研究工作,确保社会经济对水资源的需求。1.2 今后我国面临的主要水资源问题根据我国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和水资源供求发展态势,今后我国主要面临着以下几方面水资源问题。1.2.1 水资源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和经济高速发展,工农业和人民生活用水将持续增加,使目前存在的水资源供求矛盾更趋激化。其主要表现为:a.供求总量更加不平衡,需水量增长速度超过可供水量的增长速度,供水状况趋于恶化;b.北方地区和沿海工业发达地区等地域性水资源供求矛盾日趋恶化,将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c.巨大的人口压力对发展耕地灌溉事业提出更加紧迫的要求,而工业城市将是增加用水量的主要部门。用水量骤增,将对农业灌溉用水构成严重的威胁,部门用水矛盾更加尖锐。据预测,到21世纪30年代,在需水量实现零增长之前,全国需水总量将可能达到7000亿m3,比目前需水量要增加2000亿m3左右,平均需增加可供水量近100亿m3/a,这需要投入庞大的资金,要解决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环境问题,可见任务之艰巨。1.2.2 用水浪费与用水效益问题我国用水效益低下,用水浪费,大大加剧了全国性水的供需矛盾。据统计,目前农业灌溉缺水300亿m3左右,工业、城市缺水约58亿m3。600余座设市城市中有300多座缺水,较严重缺水的有110多座,年损失产值1600亿元,并不同程度地影响城市居民生活。可是,目前各用水部门较普遍存在浪费现象,水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合理地利用,用水效益不高。农业用水效益低下,渠灌区水的利用率仅0.4~0.5,农民仍然习惯于大水漫灌,新的节水灌溉技术推广进度缓慢。目前全世界灌溉面积中,滴、喷灌面积已占总灌溉面积的1/10,我国至2000年底发展到16389万hm3,约占总灌溉面积的29.8%。近年来,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力度较大,但所占比例仍然较低。不少学者研究指出,我国现在的农业用水如果能积极采取有效节水措施,可望节约用水量近1000亿m3,潜力十分巨大。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仍然浪费严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初期阶段,大量工业生产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工业结构中新兴技术产业比重低,加上管理水平低,因此绝大多数地区工业单位产品耗水率高于先进国家数倍甚至十余倍。而水的重复利用率也低得多,全国只有青岛、大连、北京、天津、西安等缺水城市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大批城市在30%~50%之间,而日本、美国、前苏联等在80年代水的重复利用率均在75%以上。如果我国工业用水效率能达到上述国家的水平,工业用水紧张局面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目前城市生活因各种条件限制,人均日用水量仅达到180L左右,县、镇人均日用水量更低,只有50~60L左右,但还是存在相当程度的浪费现象,尤其是公共用水部分,如宾馆、学校和商业等部门。居民生活也同样存在用水浪费问题。因此城市生活用水也有节约的潜力。随着将来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城市生活节水对缓解城市供水矛盾更具有重大意义。1.2.3 水环境将进一步恶化出现水资源紧张局面,除当地水资源短缺和供水工程供水能力不能满足需水要求外,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而不能继续作为供水水源也是重要原因。据2000年《中国水资源公报》,全国污水排放量达到620亿t,80%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江河湖海。全国90%以上的城市水环境恶化,城市所在地附近的河流或河段已多成为排污沟渠。城市地区的地表水水质已严重恶化,部分城市地区的浅层地下水水质也有恶化的趋势。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使水质污染不断向广大农村蔓延。严重的水质污染问题,不仅使水资源无法利用,也使农产品受到污染,严重影响人民健康。在过去地区间存在水源分配的矛盾尚未得到很好解决的情况下,现在又增加了地区间排放污水的矛盾,增加了地区间的社会冲突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为了保证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把水资源保护放在重要地位。1.2.4 水资源管理面临艰巨任务与先进国家相比较,我国水资源管理水平落后,水利工程的“重建轻管”现象依然未得到扭转。尽管国家颁布了水法,但因部门间、地区间利益冲突,各种保护主义盛行,又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实施细则,致使水管理工作进展缓慢。要强化水资源系统管理,克服部门保护主义和分散管理与多头管理的弊端,对地表水、地下水和空中水、给水和排水、供水和需水由一个管理机构实行统一全面管理。通过管理提高用水效益,缓解我国水资源供求矛盾,以确保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奠定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1.3 水资源保护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世界上许多国家正面临水资源危机。20世纪世界人口增加了2倍,而人类的用水增加了5倍,对人类和环境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当前,全球1/5的人得不到安全的饮用水,30亿人缺乏卫生设施,致使每年有300~400万人死于由水引起的疾病。我国水资源危机更为严重,人均水资源不足,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7,8,9月,南方水多,北方水少,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北方问题更为突出,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如果目前的用水方式保持不变,未来生态系统的恶化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将威胁人类的生存,缺水更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制约因素。水资源危机不仅仅表现在数量方面,而且同样表现在质量方面,水资源质量下降是导致水危机的重要原因。因此,开展水资源保护管理的研究,探讨水资源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管理体系,解决我国水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关键技术,是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该项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十分广泛的实际应用价值。 中国的水资源保护问题是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逐步显露并被人们逐步深化认识的。20世纪30年代毛泽东同志提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对水利的性质和作用进行了基本定位;新中国成立不久,全国大修水库,当时主要任务是扩大灌溉面积,发展农业,解决粮食问题。以后,经济进一步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洪涝损失代价增大,防洪问题愈加突出,1991年淮河太湖大水、1998年三江大水,举国为之牵动,七大江河、大城市的防洪问题逐步被摆上更加重要的日程。2000年北方大旱,大面积农田受灾,许多城市发生水荒;同时,南方地区水质严重污染,全国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真正敲响了中国水资源短缺的警钟。此前,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频繁出现的黄河断流令世人关注,90年代以来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等江河湖库多次发生水污染事故和蓝藻暴发,但当时的认识大部分还只是停留在现象上,没有深入到本质。近年来,一系列水资源问题促使人们从更深层次上开始思考水资源短缺和保护问题,思考水资源保护管理的体系。我国水资源保护管理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大致以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成立(20世纪80年代)前后为分界线,在此以前水资源保护隐含于传统的流域管理阶段;此后的阶段转向以水资源保护局为管理核心的现代型的流域管理阶段。在前一阶段,我国流域管理的目标主要集中于流域水土保持,流域综合资源开发和宏观经济布局研究,流域水资源规划、工程开发与管理等,没有将水资源保护放到重要位置。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我国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对流域水土保持、水库大坝和堤防等防洪设施建设、盐碱地改良、农业灌溉、水利水电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特别重视。从1951年开始,治淮工程、治理海河流域工程、黄淮海盐碱地改良等成为流域管理工作的中心;从1980年开始研究小尺度流域管理,在黄河中游的黄土高原地区,长江中上游的嘉陵江、金沙江的毕节地区等重点开展了小流域治理研究和实践工作,进行了治理工程措施研究、小流域生态经济模式研究、小流域治理规划和治理效果的生态经济评价研究等。在大尺度流域管理研究方面,对以七大江河流域为主的全国大中河流流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流域经济合作等进行了大量研究,出版了大量的研究专著,为我国流域经济布局和综合规划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流域水资源管理方面,在这一阶段主要精力集中于水库大坝和大型灌区等水资源开发工程、城市及重点防洪区设施建设,以工程带管理为主,很少以管理指导工程。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由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我国工业生产相对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水体环境容量相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没有引起水环境质量恶化,水污染问题和水资源保护矛盾并不突出,因此,各流域均未重视水资源保护管理,基本没有专门的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机构。但在这一阶段,对于水资源保护管理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工作还是十分重视的,以河海大学张书农教授、清华大学余常昭教授、长江水利委员会方子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老一代专家为代表,对污染物在江河湖库水体中迁移转化规律进行了系列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第二阶段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阶段为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管理阶段。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大量污染物质进入江河湖库,造成水环境质量迅速下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资源保护日益迫切。为此,我国七大流域相继成立了水资源保护局,水资源保护真正成为我国流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现阶段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隶属于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行政管理直属于水利部。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管理形式,该局直管黄河干流的水资源保护问题,支流由水资源保护局统一规划,地方政府直管。另一种是其它六大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管理形式,这些局对流域水资源保护进行统一规划,管理采用分级方式,绝大多数江河湖库由地方政府直管,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仅起审批和协调作用。近年来,随着水环境矛盾的日益突出和水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国务院对淮河、太湖、黄河、海河等流域编制的水污染防治规划进行了专门审批,要求流域机构和各级地方政府按照规划要求,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正在进行的“全国水功能区划”和“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对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作用。中国在1978-2003年间的GDP年均增长率为9.4%,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有7个在中国。中国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据世界银行预测,至2015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超过美国,名列世界第一。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以及《京都议定书》(The Kyoto Protocol)的缔约国。中国的环境法、能源法的发展走向已经引进并将继续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那么,如何判断中国环境法、能源法现在及将来的发展趋势呢?笔者试就这一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中国环境资源法、能源法已经开始从第一代向第二代过渡     何谓第一代环境法、第二代环境法,学者们尚未达成共识。笔者认为,第一代环境法主要是污染法、资源利用法,环境法的特征主要是污染的事后防范、末端治理,是对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后果的消极防范,它是反应性的法律和政策体系。第二代环境法在引入“可持续发展”这个新理念的同时,还引入了全新的、先进的保护理念。它超越了传统的“围栏公园”(parks with fences)模式,取而代之的是“生态系统”(ecosystem)或者“无围栏公园”(beyond parks)模式。第二代环境法还体现《地球宪章》所提出的“所有生命形式都有生存和存在的权利”,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精神。   著名的环境法学者Nicholas A.Robinson在其《第二代环境法不断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一文中,一开始就强调环境法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随后分析了第一代环境法发展的五个阶段,即从传统侵权法的规则包括罗马法中的公共信托发展到保护法;再到污染治理法;再到旨在整体保护和强化保护的框架立法或程序,例如环境影响评价规则;再到环境的宪法保护;最后发展到公民基本环境权的确认。   Robinson教授强调在各个层面上提高制定有效的环境法的能力是极为优先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他还提出了在制定第二代环境法时应当考虑的七个问题。第一,要有基本价值观和伦理准则——“环境伦理是下一代环境法的法理基础”;第二,法律要有关联性,要超越国家、地区甚至国际法律之间的界限,并且在各级政府之间建立联系;第三,环境法要以科学技术为基础,为使法律与科学相结合,下一代环境法应当与科学一起讲授,以实现“地球系统科学”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第四,环境法不是一个单一部门的问题,而是一个网络系统,同一法律工具应当能够被每个领域全面理解和使用;第五,除了目前所关注的功利的价值观以外,还应当尊重不同国家的自然文化传统和对生命的尊重并增进不同社会之间的理解;第六,环境法应当建立消除废物、循环利用废物的制度;最后,Robinson教授提出需要用新的方法来保护我们共同的环境,例如生态系统管理。   中国环境法从2000年以后开始从第一代迈向第二代,其典型标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等几部重要法律的颁布。    二、中国环境资源法、能源法的发展趋势     中国环境资源法、能源法现在及未来的发展态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上,从以狭隘的人类利益为中心转向寻求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这是中国第二代环境资源法、能源法新的伦理学基础;在环境法的立法目的上,从经济增长优先转向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中国能源法也呈现出进一步限制不可更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激励可更新能源资源的投资、生产。经营和消费的趋向。   (一)环境伦理的转变:从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转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000年以前的中国环境资源法、能源法是建立在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基础之上的,其立法理念、宗旨均体现出功用主义的自然观,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上,强调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尽管法律也规定应对自然资源加以保护以及节约利用,但是,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其立法重心和精髓在于注重自然资源对人的功用性、实用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是主体和目的,具有权利和内在价值,自然是客体和工具,无生存或存在的权利和内在价值。在污染防治法方面,反映出被动治理、事后补救的特点。其后果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出现对立、冲突、不和谐,人类本身的生存也面临着严重威胁。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当代生态危机的思想根源,其环境伦理观显明为将非人类生命形式排斥在伦理学的范围之外,其法律观显明为将非人类生命形式视为物、客体、财产,拒绝承认其具有生存和存在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在本质上也是不可让与的、天赋的。   新的和谐自然观则是以追求人与自然相和谐为目标,这本身就包涵着对自然、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形式的尊重,其法律观应当显现为对其他物种的内在价值、生存和继续存在的权利的认可。在方法论上弃绝了主体、客体二分法的分析实证主义分类方法,相反,它采用了生态系统和整体主义的方法,并认为,人类在本质上是作为一个物种而存在的。在生态伦理观上显明为将其他生命形式纳入环境伦理学的领域。在法律观上的具体体现为,自然资源法上对野生生物的保护从重开发利用转变为对生态系统、物种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从强调野生生物对人类的功用性转变为注重物种、其他生命形式的生存、继续生存权利的尊重。这理应成为我国野生生物保护法发展的一个新动向,不过,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未反应出这一发展趋势,希望该法修改时能够顺应这一潮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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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实为中华一家。1。老子的“道德经”,区区五千字,字字珠玑,博大精深,阐述了“道”(亦可理解为本质、规律或真理)的来源、特性、变化规律、和世间万物的关系等,它奠定了中华文化的基石,是中华文化的根。2。庄子的“南华经”,用了更加多的篇幅和通俗的语言注释“道德经”,谈不上创新,所以后人有“老庄”之说。3。道德经中的“道”是一个宏大的概念,诸子百家是对在不同的领域,采取不同的方法,对“道”进行探索的人的分类称谓。4。关于提倡“性本恶”的荀子和“性本善”的孟子,都是以教人向善为目的的,在探索人成长过程中教育的’道’法---(正确方法),最大的分歧是采取“扬善”或“抑恶”的不同方法。例如孟母三迁的故事,就是认为外界的坏的因素会影响到“性本善”的孩子。但我认为两人都过于偏激,有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5。忠孝礼义廉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孔子理解的为人之道,处事之道。6。道教中的炼丹术,就是通过对长生不老追求,孕育了中华民族伟大的“中医”理论,代表人物,扁鹊、孙思邈等。7.纵横家,苏秦佩六国相印,研究国家外交方面的得道之人。8.兵家,孙子研究兵家战术方面的得道之人。

治理雾霾 科技如何发力

曹褒
去年冬季以来,我国不少城市雾霾天气频现。特别是作为首都的北京,严重的雾霾天气更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陕西省西安、咸阳等关中地区,也出现了雾霾天气。雾霾天气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出行和身体健康。如何治理雾霾天气,一时也成为热点话题。迷雾重重不是美丽陕西,建设美丽陕西从让人们呼吸上新鲜清洁的空气开始。科学规划城市 治理雾霾的关键一步 据省气象局的一份数据显示,近年来西安雾霾天气持续多发,是由于气候特点、地形构造、社会发展、人为因素等多重原因综合造成的。关中地区雾霾现象严重,与其特殊的地理特征有很重要的关系。 关中地区南有秦岭,北有陕北黄土高原,地在“盆中”,地理上相对封闭,气流闭塞受外界气候影响较小,容易发生静风,以及逆温现象频发,导致高空比低空气温高的现象,十分不利于雾霾散去。如果能够在城市发展之初,充分考虑西安的地理气候特点,在布局上合理规划,会有效防止雾霾天气发生。做好城市布局规划,是防治雾霾天气关键的第一步。 城市规划不合理,城市规模过大,大气扩散不好,工业区、生产区混杂,污染高度集中,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张振文这样总结关中地区城市雾霾天气成因。当务之急是搞清楚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特征,为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合理规划城市布局。例如,城市核心区的规模应该多大,如何布局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多大规模的工矿企业应该建在什么位置等等。“自然条件、气候条件难以改变,但城市规划中应该合理规避不利因素。我们应该根据西安地理气候条件,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进程中做好规划,为城市发展提出科学的意见。”张振文说。 针对整个关中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气污染控制工程专业张承中教授认为,目前,陕西省对大力污染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西安地区,其他区域相对薄弱。关中地区作为中国三大雾霾地区之一,应该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应该深入对咸阳、渭南、铜川等地研究,摸清楚污染源谱关系,弄清楚周边地区对关中地区的影响。从而构建关中地区生态区的划分,在规划、布局甚至工业规模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科学技术创新 推动节能减排减少污染源 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工业污染、汽车尾气、燃煤、扬尘等等。陕西省正处在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产业结构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业为主,高能耗、高排放企业较多,以技术创新推动节能减排有着巨大的空间。 陕西省高校和科研院所众多,在煤炭、化工、石油、新材料、新技术开发等领域,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如果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对于治理大气雾霾治理将十分有利。 例如,陕西省现有6000万吨的水泥生产规模,其中三分之二集中在关中地区。据统计,关中地区水泥行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到工业总排放量的41%,仅次于燃煤锅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徐德龙院士的高固比水泥生产工艺,改变了燃料通风方式,使尾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较之传统生产工艺可以下降60%到70%。“如果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尾气治理,其污染浓度可以控制在20%,领先国际水平。类似的技术若能得到有效推广和应用,陕西省的大气污染治理将会上一个新台阶。”张振文说。 技术创新是治理雾霾的重要突破口。据统计,机动车尾气排放占到PM2.5的20%到25%,是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其中,油品低劣是祸首。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国三”标准,汽油含硫量超过欧盟等发达国家地区15倍之多。西安市现有机动车150多万辆,预计2015年将翻一番,尾气排放将大大增加。控制尾气污染,首要的就是油品升级。我国的石油冶炼技术,与国外比起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不断进行技术攻关。此外,从尾气中极细污染物的监测,到替代燃料机动车、在用柴油车、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排放以及机动车尾气净化元件等方面,都需要不断进行技术攻关,从而确定针对关中地区的技术指南和行业标准。 燃煤排放的细颗粒物,是我国北方地区大气污染的重要贡献者,占到冬季大气细颗粒物的20%到25%。据陕西省环境科学院规划所所长陈洁介绍,目前,尽管热电企业对颗粒物的排放都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但去除率较低,细颗粒物排放量仍较大。同时,我国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等采取分开治理办法,对最后排污口的综合监测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我们正在努力攻关,希望研究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技术。”科学统筹措施 远离雾霾天气 近年来,陕西省在治理大气污染,开发推广节能减排产品上,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紧迫的现实面前,相比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新技术和产品推广、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综合统筹运用科技手段、税收财政手段、法律手段等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借鉴的地方。 以天厚滤清技术公司为例,这是陕西省一家生产柴油净化系列产品的科技型企业,其环保产品已获国家专利99项,注册商标33项,在中石油、中石化生产系统中广泛运用。浙江、福建等沿海省份出台政策,通过政府出资70%、渔民出资30%的方式,鼓励渔民使用柴油净化产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其技术在陕西省的推广情况远不及外省。“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需要大量资金,迫切需要政府的支持,市场拓展需要政府强力推动。同时,政府还要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对科研示范工程进行财政补贴,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降低成本,开发经济实用技术。”张振文建议。 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的出台。1968年以后,英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的空气污染防控法案,这些法案针对各种废气排放进行了严格约束,并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有效减少了烟尘和颗粒物。当前,我国在环保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在内容的细致程度,标准要求方面,体系的完备性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张振文呼吁,“科技要投入,管理政策也要跟上。采取综合措施,多管齐下,治理雾霾天气,让人们呼吸上新鲜清洁的空气!”

如何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陈建
邵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这一总目标,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行政体制改革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中全会就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许多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些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总体研究,细化改革的重点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20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此为基础,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城市管理学的介绍

救民之斗
礼法度数
自从人类文明兴起以来,人类发展始终伴随着城市发展。城市管理研究是公共管理学科中专门研究城市治理结构、城市公共政策、城市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应用性科学。随着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已经成为地方治理研究的重点领域。本书以中国政府治理转型为背景,以公共管理和公共经济理论为基础,致力于完善城市管理学的理论框架和知识体系。它注重对国外城市管理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力求展现发达国家城市管理模式和公共政策的多样性,尽可能提供多元化的观察和分析视角。

城市管理学,要求设计一个理想城市,并且具备可操作性,有特点,有核心理念,大家有什么想法?

石涛
精灵使
  城市管理研究是公共管理学科中专门研究城市治理结构、城市公共政策、城市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应用性科学。随着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已经成为地方治理研究的重点领域。本书以中国政府治理转型为背景,以公共管理和公共经济理论为基础,致力于完善城市管理学的理论框架和知识体系。它注重对国外城市管理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力求展现发达国家城市管理模式和公共政策的多样性,尽可能提供多元化的观察和分析视角。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的选点特点

虑求
曼哈顿
摘要省直管县改革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2010年开始的八省区30县(市)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推进的方式主要是省内单列或全面直管。在提高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以及对县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工作体制进行新的安排方面,试点省区各有侧重。试点县(市)省内单列是中央、省、地级市、县(市)多方利益平衡的结果。改革增加了县权,但在现有的试点方案中对县级的监督制约设计明显不够,未来应该强化试点县(市)与所在地级市之间的协调配合,构建新型市县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但总的看,现行政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还很不适应。党的十八大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提出了明确任务。其中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管县改革被明确为改革重点之一。对近两年八个省区30个县(市)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情况进行研究,以下为对省直管县改革进展进行相应述评。试点的目的及省区的选取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向县级政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行省直管县体制。这一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事权,提高县(市)发展能力;二是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财政体制改革,保障县级有相应的财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对县级主要领导采取适度上收的管理制度,高配县级主要领导,弱化地级市对县(市)的政治控制权。这些改革对于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壮大县域经济具有重大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省直管县改革是我国进入城镇化、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大背景下展开的,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和兼顾。省直管县改革是在原有市管县体制框架内进行的,渐进的增量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不适应。  2010年中央编办确定安徽、河北、河南、湖北、江苏、黑龙江、宁夏、云南等八省区30个县(市)进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试点,为进一步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一般认为,选择县级而非更高层级作为行政层级改革的突破口,是因为县级冲击较小,有利于避免高层意见分歧,容易形成改革共识。中央编办及试点小组成员单位,要求试点省区在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和扩大县(市)经验管理权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省直管县改革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改革不能总是停留在打外围战,要触及深层次问题,要突破市管县体制框架设计改革。重点改革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工作体制,改革司法管理体制,调整垂直管理体制等。  试点省份及县(市)选取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选取辖县大省进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河南省确定10个县(市)、河北省确定6个县(市)进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占全国30个试点县(市)一半多,足以表明辖县大省省直管县改革是本次试点重点之一。辖县大省进行省直管县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管理半径问题,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调整这些省份的行政区划,减少县(市)数量,扩大县(市)规模,以降低省直管县体制下的管理对象总量,直至合理、可控范围之内。但这一改革相当敏感,需周密考量,寻找最佳时机。当前的试点是在行政区划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试点县(市)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空间,这需要改革者的智慧。  第二,选取民族省区进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云南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都有县(市)参与试点,这说明民族地区县域的发展同样迫切,一些县(市)也具备省直管县改革的条件。宁夏更是以辖区面积小,所辖市、县少,具备省直管县改革的基本条件。这次选取同心县和盐池县是宁夏的中部干旱地区,又是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试点的目的是为民族地区贫困县(市)探索县域发展的新路。  第三,选取农业大县参与试点。推进农业大县(市)省直管县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十一五”以来重点强调改革之一,其目的是保障农业大县能更多、更好接受中央和省里的转移支付,用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试点选取安徽省宿松县,就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县。  第四,选取发达省份不同发展程度县(市)进行试点。江苏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省区,县(市)经济有很好的基础,但苏南、苏北还是有很大差别。本次试点选取江苏省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就有很大差别,试点的目的是进一步探索发达省份省内均衡发展问题,通过省直管县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配套推进相关改革。  第五,选取特色城镇化发展好的县(市)参与试点。如河南省巩义市是郑州和洛阳之间重要的节点城市,城市发展初具规模,通过一定的行政区划改革,就会成为中原经济区重要城市。安徽省广德县是全省经济十强县,城镇化发展较快,而且处在三省交界,区位优势明显,具备发展成省域重要城市的基本条件。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是我国北方重要边贸城市,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对俄经贸合作“桥头堡”,省直管有利于绥芬河的发展,有利于黑龙江省对外发展的总体布局。  第六,多数省区选取省际交界县(市)参与试点。如江苏省的昆山市相邻上海市,它城市形态要好于一般地级市,经济总量、社会发展长期处于全国百强县(市)的首位,经过必要的省直管县改革,会成为江苏省的重要城市。河南10个试点县(市),其中邓州市、固始县、新蔡县、鹿邑县、永城市、兰考县和长垣县等7县(市)处于省际交界。这样的选取有进一步促进这些试点县(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之意,更有行政区划本省利益的考虑。  第七,选取经济基础好的县(市)参与试点。选择的试点县大都离中心城市较远,处于若干行政区域的结合部,而且人口普遍较多,产业基础好,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的条件,省直管县力推形成一批新的区域增长极。  试点省区改革的推进方式从试点省区已出台的改革方案来看,都明确了自己的改革重点。推进方式主要围绕这样几方面展开:  其一,进一步扩大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般来说,赋予试点县(市)行使与设区的市相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管理权限,是这次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省区政策的基础。在具体政策上试点省区也有些差别。安徽省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由设区的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均由试点县自行审批、管理。对国务院及部门规定须经设区的审批的事项,采取委托或授权方式予以下放。河南省规定试点县(市)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设区的市政府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及省政府及其部门下放给省辖市政府及其部门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从各地改革的政策来看,试点县(市)在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上基本于地级市相同。  其二,调整试点县(市)管理体制。各试点省区依据直管范围的不同,分别对管理体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湖北省全面调整试点县(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管理体制。试点县(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各项工作直接与省联系,部门工作直接与省对接。黑龙江省做到了“三个同步调整”,即党委政府同步调整、垂直部门同步调整、群团管理体制同步调整。安徽省调整党委、政府管理体制。明确两个试点县党委、政府直接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委、政府各工作部门受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宁夏试点县委、政府直接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市县换届时,地级市和试点县分别选出各自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单独组团参加自治区人大、政协会议。河南省、江苏省仅在试点县(市)的政府及部门实行直管,也就是省内单列。  其三,调整干部管理体制。黑龙江省将试点县(市)原由省辖市管理的干部调整为省委直接管理。湖北省省直管县(市)的党政正职由省委管理,四大班子成员和纪委副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其他副县级干部,改为由直管县(市)管理,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安徽省将县委书记和县长改由省委直接管理,其他副县级以上干部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其他干部由试点县(市)管理。宁夏试点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由自治区党委管理,其它班子成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河南省试点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由省委管理,其它干部领导体制不变。已公布试点方案的省区,试点县(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正职领导全部高配为副厅级,有的还调为正厅级。  其四,调整垂直管理部门体制。试点省区普遍对垂直部门的领导体制进行了调整。主要有两种调整模式,一种是将试点县(市)的省以下垂直部门直接上收到省直部门管理。如湖北、河南、黑龙江等大部分试点省区采取这种模式。另一种是管理权下放,如安徽省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设在试点县的管理机构,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试点县党委、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其五,调整司法管理体制。现湖北省经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湖北省江汉中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江汉分院,对试点县(市)实行跨行政区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司法体制也作了一些调整。试点县法院、检察院的二审案件以及法律监督等工作直接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接,为了方便群众和执法,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负责试点县重大案件的一审和基层法院、检察院二审案件的审理及法律监督工作。 省内单列是改革的主要模式从8个省区30个试点县(市)改革模式来看,大部分采取的是省内经济社会发展单列方式。在我国计划单列这一概念由来已久,与省直管县改革联系起来就有了简政放权特征。河南、江苏等试点县(市)都是典型的省内单列改革模式,维持试点县(市)行政区划、统计口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由省政府直接领导试点县(市)政府工作,试点县(市)享受地级市一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一)计划单列行政体制的优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为发挥大城市的经济优势,曾三次对一些大城市实行计划单列。1962年,中央确定西安、天津、沈阳、武汉、广州、重庆6大城市的工业生产、基本建设、物资调拨、主要商品分配、财政预算等在本省计划中单列出来,由中央安排。这是我国首次提出计划单列管理模式。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截止1990年,14个城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人、财、物资源可以不受省分配指标的限制,享受到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甚至还曾明文规定计划单列市不要搞机构升格、增加编制,但实际上这些计划单列市在行政级别上都是副省级。计划单列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计划单列市能够直接参加中央各部委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提出自己的要求而不用再向省里报批。这样,各类信息量大大增加,办事渠道更为畅通和便捷。而没有计划单列的城市就失去这样沟通资格,他们所有要求必须先征得省里的同意,省里往往会以省内平衡的角度不支持这些城市的一些发展要求。二是计划单列模式缩短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管理层级,提高了地方各项战略举措实施、重大项目审批等工作的效率,还通过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有力地激发了城市发展的制度活力。三是实行计划单列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的经济管理体制,有利于城乡结合、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经过20多年的发展,计划单列城市已发展成为我国有影响力的大或特大城市,说明计划单列政策的巨大能效。省直管县改革效法计划单列行政体制,在学理上也能讲得通,只不过是在国家范围内的计划单列,还是在省域范围内的计划单列,要的都是更高一级的行政权力和发展资源。这一行政改革贯穿的基本思路,就是拉近省政与县政的距离,给县政更加完整的行政权力。我们理解省内单列被一些省区用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多方利益平衡的结果。现改革任务非常艰巨,也非常复杂,每推进一步都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这种阻力不是来自社会外部而是来自体制内,有些还是高层的。一方面,人们总是有一种担心,认为省直管县改革影响地级市在辖区内统筹县(市)发展空间的决策和实施,地级市与县(市)之间的天然联系被截断,中小城市之间的产业积聚与扩散将被抑制。中心城市功能无法增强,县(市)级城镇的发展也会被割裂。而且最大担心是怕省直管县改革会冲击城镇化发展战略,影响到经济发展的速度。另一方面,人们也认识到,调整省市县的权力关系、释放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体制变革的基本逻辑。无论是市管县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还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探索,都符合这一基本政治逻辑。两方面兼顾就顺理成章地推出了省内单列的改革模式,这种模式选择有效平衡了中央、省、地级市、县(市)的利益诉求,改革既有所推进又照顾到各方利益,是一个妥协的进步。二是为了解决改革后对县(市)监管不力的选择。省直管县改革后,监管的有效性受到严峻挑战。省级因管理幅度的增加而承受巨大的指导和监管压力,监管漏洞大量存在;地级市因与县(市)的权责关系改变而面临监督无效的困境;县(市)因监管能力不足而面临监管水平的考验。对于县级来说,县委书记缺乏监督一直是中国基层政治中突出的问题。这个岗位掌握的权力很大,但是制度监督和社会监督都不足,是腐败犯罪的重灾区。提高政治级别,会使其在整个县级官员,尤其是常委会中的地位更为突出,进一步破坏了现有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格局。选择省内单列模式,就把地级市对试点县的近距离监管和省里对试点县的远距离监管有效地结合了起来。三是为辖县大省推进省直管县改革找到一个好的过渡。我国各个历史时期进行的地方政府层级改革,都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统一的改革和调整,并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省直管县体制对省的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辖县大省省直管县是改革的难点,在行政区划不进行改革的前提下,省直管县改革推进有限。经济社会发展省内单列,省区政府对试点县政府实行直接领导,地级市对试点县党委、人大、政协实行领导,地级市的有效分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省里的压力,省直管县改革的范围也就能相应地扩大,这为行政区划基本不变,推进省直管县改革作了过渡。总的看,多数省区这次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是赋予试点县(市)政府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由省对试点县(市)按单列模式管理,试点县(市)行政建制、行政区划维持不变,党委和人大、政协体制及司法体制、干部管理、社会稳定管理权限与责任维持现状。  (二)省内单列改革面临的困境  利益平衡难度增大。在一些省区的改革方案中,都要求地级市在改革中平衡与试点县的利益,这在实际推进中难度很大。改革试点之前,由于地级市与所辖试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利益高度相关,地级市会支持其经济社会发展。试点县(市)单列后,在税收上与地级市脱离了关系。试点县创造的税收由省里和试点县分享,地级市变成了旁观者,因为单列县(市)发展好坏,只会影响到地级市相关经济指标,地级市无法继续获得高额税收,自然也就不再继续投入资源。我们认为,即使省区政府出台若干鼓励地级市帮扶试点县(市)的奖补机制,也不会取得太大效果。再加上在单列县(市)主要干部任命和调任上,地级市权力比较有限,也增加了单列县(市)与地级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上的困难。  体制不顺。大多试点县(市)与地级市既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存在着协商合作与竞争的关系。按照省内单列的要求,试点县党委向地级市报告工作,人大、政协、体制都没有发生改变。这样就出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省管,干部人事市管,在工作中产生了一些摩擦,地级市尴尬,县(市)里为难。我们到几个试点县(市)了解到,由于人大和政协体制未作同步调整,影响了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正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长期下去必然影响到试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  干部交流受阻。由于大多数省区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的主要模式是省内单列,改革主要在政府层面的省直管,党委、人大、政协、司法以及干部管理体制维持不变,这样客观上形成省和地级市对试点县(市)的双重领导,试点县(市)干部交流受阻。在市管县体制下,县级干部的选拔、调整、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等都由地级市负责进行。省内单列以后,一般来说由省和地级市共管,由于试点县和地级市存在着竞争关系,地级市对试点县干部的调配就不会向以前那么主动,这会逐渐加重省里的负担。现阶段一个县(市)有县级干部30—40多人,在一个地级市范围内可以对干部调配。省直管县以后,中间减少一个环节,县处级干部调配管理面临调不出去的困境。改革试点应加强的几个方面(一)加强试点县(市)政府职能转变  必须指出,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能否取得切实成效的关键,不能把解决县域经济发展问题简单理解为一个行政区划问题,更不能基于对省管县体制绩效的不切实际的期望。需要清醒认识到,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政治路径,也是推行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对于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县(市)来说,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是机构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流程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试点中要努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突出管理和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要按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实现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型,使得政府的公共性得到进一步实现,使得服务行政和民主行政得到进一步落实。当前,应重点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能力、政府改革政策执行能力,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二是推进城乡行政管理体制一体化,加快试点县(市)乡镇改革。加快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工作,依法探索将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权限向乡镇延伸,行政执法中心下移。  (二)加强对试点县(市)监督制约制度的设计  省直管县改革,对县级的监管是一个前沿课题。改革增强了县权,在现有的试点方案中,对县权的监督制约设计明显不够,既缺乏自上而下的制约设计,又缺乏自下而上的制约建设,也缺乏平级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如果省直管县改革增强了最缺乏制约的县级权力,而不能有效监督,那么省直管县改革就是糟糕的改革。按照权责一致要求,有权必有责,在扩大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同时,试点县(市)要承担与管理权限相对应的责任。对其监督制约要创新,要有新的制度安排。一是省里要督促县(市)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二是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深化试点县机构改革。按照试点县(市)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统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构建既不同于设区市、也不同于其他县,具有省直管县特色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配置体系和组织机构架构。三是建立省级督察制度。通过定期督察、不定期抽查、电子政务联动等方式,建立健全与试点县(市)政府扩权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强化行政问责。四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特别要重视网上举报平台建设,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三)加强地级市与试点县(市)合作机制的建立  省直管县改革,使得试点县(市)与地级市在隶属关系上发生了变化,但由于同在一个经济板块上,加上历史文化、社会生活的多方联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合作才能共同发展。试点县(市)的基本立足点是通过改革促进发展,而不是单纯的体制转换,要注意与所在地级市合作机制的建立。一是省里要出台试点县(市)与所在地级市合作规范意见。强化试点县(市)与所在地级市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统筹协调,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市场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自由流动,实现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构建互利共赢的新型市县关系。二是试点县(市)与所在地级市尝试建立跨行政区的公共服务体系。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可以形成自主治理的合作机制,也就是复合行政。复合行政把市管县体制弊端的解决路径从行政区划变革转向了政府关系的调整,为深化省直管县改革,提供一种有启示的思路。另外,还可借鉴国外管理经验,组建跨界的区域性协调机构——城县联盟,在省的领导下,自主协商,解决共同问题。  (四)结合试点启动县改市、推进强镇扩权工作  从八省区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推进方案来看,大多关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调整管理体制、理顺条块关系等方面,对省直管县改革与城镇化发展设计不够。我国的省、县、乡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中国地方治理制度的精华。市镇总体上是一种新治理模式,适用于人口高度集聚的城镇,更多的是适应市民社会的需要而诞生的地方管理体制。“十二五”及以后更长时期,是我国加速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阶段。省直管县改革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展开,城镇化对省直管县体制会产生重要影响,省直管县体制也会促进城镇化发展,两者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在我国城镇体系结构规模中,县级市数量较少,而且分布不匀,是城镇体系中最薄弱的部分。随着省直管县改革,特别是这次试点的进行,大县、强县、特色县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试点省区应抓住这一改革契机,重新启动县改市工作。省直管县改革试点也需要行政区划改革的配合,无论是整县改市还是切块设市,都是城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省直管县改革的目的在于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于打破市管县体制的非均衡发展,重建省直管县体制的均衡。在这一改革中以全国多个县城为依托发展中小城市,是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方向。另外,试点县(市)中的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也要积极推进,使之与省直管县体制相适应。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整个省直管县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即使“镇级市”改革模式当前不能展开,县(市)给予经济发达镇放权也是大势所趋。随着省直管县改革的深入发展,镇域发展问题将进一步突显,破解经济发达镇体制障碍十分紧迫。只有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才能破除经济发达镇发展中遇到的体制瓶颈,更好的适应省直管县体制。  (五)合理确定试点县(市)政府规模  县级政府规模的大小,关系到县级公共服务能力强弱,关系到行政效率高低,也关系到行政成本大小。一般来说,政府规模与它履行职能有关,省直管县改革是对省、地级市、县(市)之间的政府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县级履行的职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有学者建议,为切实加强省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县的自主权,需要进行相应的“加强两头”的政府机构改革。省级政府部门需要充实从事宏观调控和协调市、县关系的机构,县级政府也要根据职能变化,调整、充实相应的机构,而原先的地级市则要根据新的职能定位进行机构压缩和调整。地级市机构调整后的富裕人员可以适当分流到县级政府和省级政府部门。从省直管县改革的现实条件来说,城乡二元特征显著、发展不平衡,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县级事权有很大的增加。县级政府规模要与这一发展趋势相一致。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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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中心(科技管理办公室)为我院科研主体部门,主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工作及科技管理、科技支撑工作。中心现有研究人员1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7人,博士6人,硕士7人,国家级及省级安全生产专家10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人。主要职能开展原创的科技成果或进行集成创新,形成独有的安全科技产品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承接科技应用工程全院科技管理工作公益任务及科技支撑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智能安全核心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职业健康与环境相耦合系列核心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高危行业(矿山、危化品等)安全核心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综合咨询技术研究和应用重大市政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综合服务重大工程专业化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模式研究与探索省、市、园区安全生产规划,区域、城镇、经济开发区(园区)等公共安全规划安全生产标准研究与制定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在高危行业的应用研究安全生产信息化及应急技术研究与应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和推广各类职业危害治理工程、环境治理工程在研项目(一)部级科研项目桥梁钢塔火灾防治研究及泰州大桥应用(jiangsu-0001-2015AQ)复杂受限空间人员精确定位与监控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jiangsu-0003-2015AQ)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管道阻爆技术研究及应用(jiangsu-0004-2015AQ)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生命体征与环境安全状态监测技术研究(jiangsu-0006-2015AQ)低空智能飞行器现场信息采集装备关键技术研究(jiangsu-0010-2015AQ)化工园区应急救援决策实时动态响应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jiangsu-0011-2015AQ)典型化工过程安全风险早期诊断关键技术研究(jiangsu-0020-2015AQ)面向应急安全的传感器软硬件关键技术研究(jiangsu-0017-2015AQ)(二)省级科研项目高危行业应急科技服务平台(BM2012067)不确定环境下应急救援资源需求估计、配置和动态决策研究——以化工园区应急救援为例(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 BK20141517)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管道阻爆技术研究及应用(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BE2014735)(三)横向科研南京地铁四号线建设安全综合技术服务石化装置典型事故检测监测技术危险化学品微泄漏检测技术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中小企业职业危害严重岗位共性防尘防毒关键技术及装备新兴行业职业危害严重岗位防尘防毒关键技术及装备安全生产应急平台技术及装备应急救援用机器人研制城镇(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搬迁及统筹选址布局决策辅助关键技术研究典型化学品事故场景及动态演变过程三维模拟恢复成套技术典型危险化工工艺及装置三维数字化建模及缺陷修复技术及装备城镇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及装备日常公益服务与科技支撑重大危险源及隐患评估中心(省级公共服务平台)AAA级(最高级)江苏省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资质维护江苏省安委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科技服务中心(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是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下设二级单位,主要从事江苏省化学品登记、安全科技支撑、安全科技咨询、安全监理和托管、安全标准化考评、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编制修订等工作。中心现有科技人员1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4人,高级技工1人,硕士7人;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14人,国家级安全评价师12人,国家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2人,国家安全标准化评审员16人,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7人。主要职能(一)危险化学品登记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是经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06年批复同意,在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增挂“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的牌子,行使有关职能,主要负责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和技术管理的工作机构;化学品登记中心办公室承担省化学品登记中心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能包括:根据国家和省对化学品登记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所生产或进口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的技术管理工作,统计、分析化学品企业登记信息,为各级行政部门的安全监管和行政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数据保障。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二)安全科技支撑、安全科技咨询、安全监理和托管为政府安全监管、决策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等技术服务。提供泰州大桥等重大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及咨询服务。提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艺安全管理(HAZOP分析)、应急救援、安全标准化咨询、安全信息系统开发及仪表、设备自动化改造等方面的安全科技服务。(三)安全标准化评审负责危化、工贸、交通运输、造修船等行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为地方、企业提供危化、工贸、交通运输、造修船等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风险监控和评估等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和二、三级评审服务。(四)涂装作业分标委会工作承担涂装作业等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申报、组织和实施工作及安全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 科技评价中心是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兴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开展评价技术服务的业务归口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兴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领域较为齐全的国家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涉及的领域包括:非煤矿山、化工、电力、核工业设施、冶金、机械、电子、轻工、港口码头等。其中,核电职业安全评价技术服务约占全国90%的市场份额,成为国内领先的知名品牌;职业卫生评价与职业危害治理研究在全国同类院所中处于领先;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和技术服务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目前,我院以科技评价中心为主体已基本形成安评、卫评、环评三位一体的技术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技术服务。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8人,博士1人,硕士8人,江苏省注册咨询专家3人。主要业务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和换证安全评价区域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发展规划环境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服务、环境工程检测、环保事故应急处置、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工程设计等技术服务和管理咨询主要业绩近年来我院承担了国内安全、卫生、环境评价项目千余个,以电力、机械、化工项目评价和区域风险评估项目为特色,同时,在技术要求和难度最高的核电领域,我们承担了全国90%以上核电站的职业安全评价工作。近年来的我院评价业务主要业绩包括:(一)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类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镇江新区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含奇美、巴斯夫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苏州吴中区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等(二)核电类广东陆丰核电厂1~2号机组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3、4号俄罗斯第三代机组)中电投重庆核电项目筹建处重庆涪陵核电厂一期工程(美国第三代AP1000机组)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核燃料元件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工程台山核电厂二期工程(法国第三代AP1000机组)等(三)电厂类淮阴发电有限公司1×300MW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产二期工程江苏国信宜兴2×4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马鞍山发电厂2×600MW级“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华能南通电厂三期(2×1000MW级机组)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华润电力(常熟)第二发电厂一期工程2×600MW机组及二期工程1×600MW机组等(四)化工医药类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现状评价报告日本大八化工(常熟)有限公司6000吨/年高性能阻燃性助剂项目美国杜邦(常熟)氟化物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年聚四氟乙烯分散粒/乳液项目美国杜邦常熟450吨/年NF3、3500吨/年PTFE项目日本大金工业株式会社常熟氟化工二期增资扩产项目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芳烃、溶剂油技术改造及沥青、润滑油技术改造项目等(五)其他类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铜版纸项目一期工程热电站项目中环光伏系统有限公司中电投大丰20MW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建设项目(工程)徐州重型机械厂发展大吨位汽车起重机专用底盘、扩大液压履带式起重机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热轧薄板卷项目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浦沙码头改造工程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十一五”技改项目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现状评价等南京市城西片区快速路网改造工程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南站地区市政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检测检验与实验中心(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Inspection and Laboratory Technology Center of JASST)是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专业中心实验室”,获得CMA、CAL、CNAS资质认证/认可实验室,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国家(乙级)资质、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资质,为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和第三方公正性的法定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本中心以公共技术平台和专业功能模块相结合,构成集技术服务和科学研究为一体的“多检合一”的基本构架,包括“江苏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江苏省矿山安全实验室”、“江苏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检测实验室、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心实验用房总面积为2100m2,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电子分析天平(1/10000)、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红外分光光度计等进口精密设备,以及先进的现场检测(含应急监测)仪器等300余台(件),2500多万元仪器设备。中心拥有一支20人的高素质专业检测技术团队,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3人、博士3人,具备研究生学历6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人,多人担任国家级和省级专业委员或专家。中心始终坚持“公正、科学、求实、服务”的原则。经过近10年的努力,中心正在从一般的检测检验室发展为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鉴别、安全设施/设备检测、化学品分类和鉴定、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科研与教学等多功能的检验中心,检验技术、能力以及服务质量得到了大幅的提升,开展各类检测检验项目200余项。先后有“个体防护装备检测设备系列研发及应用”等多个科研项目获得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奖项,自主研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的专用检测设备或测试装置”等,现已推广应用到全国10多个省(市)。近年来在为各级安监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的基础上,先后为1200多家企业提供了检测技术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检测检验中心正朝着国内先进和国际一流的目标迈进。主要业务安全设施/设备(防爆、防静电、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系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物理有害因素)检测检验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别(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检验)(筹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检验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突发职业危害事故现场监测和预防控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关标准和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技术与人才培训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 为做好苏南地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与技术服务工作,经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于2010年9月9日在无锡市成立苏南研究院(苏南分院),立足无锡、辐射整个苏南地区。苏南研究院的成立得到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锡市人民政府、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也受到域内企业的广泛欢迎。苏南研究院占地1000㎡,竭诚为苏、锡、常地区以及国内大中型企业提供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标准化咨询与考评等相关工作。拥有全进口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仪等一批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人才队伍苏南研究院现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各专业技术专家10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其中包括博士1人,硕士4人,教授级高工2人,高级工程师5人。主要业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工程综合治理。开展安全隐患、职业危害隐患治理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为做好苏北地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工作,经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2011年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盐城成立盐城分院,是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二级单位。盐城分院的成立得到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也受到区域内企业的广泛欢迎。盐城分院占地1000㎡,竭诚为盐城及苏北地区以及国内大中型企业提供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标准化咨询与考评等相关工作。拥有全进口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仪等一批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人才队伍盐城分院现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各专业的技术专家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4名,拥有国家级职业卫生评价师、江苏省职业卫生评价师、注册安全评价师、危险化学品标准化考评员、工商贸标准化考评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安全评价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检测检验能力实验室主要配备有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目前可开展的检测检验项目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和物理等有害物质的现场检测和检验达100多项。盐城分院承担了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江苏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江苏韩一模塑有限公司、江苏博汇集团、响水三峡长江风电有限公司、都市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有限公司、江苏玉廊石化有限公司等国内外200余家大中型企业的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所承担的项目均一次性通过国家安监总局、江苏省安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得到了主管部门和业主的好评。主要业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开展安全隐患、职业危害隐患治理工程重点开展事故预防、控制、应急处理等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研究工作开展安全评价及区域安全评估、安全战略研究开展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应用推广等工作 ,2015年6月,经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昆山正式成立“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昆山分院”,全面做好昆山市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工作。科技支撑服务负责昆山市安监局备案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协助昆山市安监局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检测检验、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文化建设等监督管理工作,并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安全、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区域安全规划、安全战略研究服务。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安全设施/设备(防爆、防静电、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系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物理有害因素)检测检验;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别(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检验);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检验;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突发职业危害事故现场监测和预防控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关标准、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技术与人才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咨询服务企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企业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咨询;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各类危害治理工程、安全咨询及其他安全服务重大危险源、职业危害、环境隐患评估及治理工程;重大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与咨询服务;安全科技产品研发;第三方安全技术监管。主要业绩昆山信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全厂安全技术诊断综合分析报告昆山明璞粉碎设备有限公司“7.16”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昆山龙灯化学有限公司脉冲捕集器粉尘泄爆治理工程昆山捷安特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抛光车间铝粉尘治理工程昆山日门有限公司除尘系统技术改造治理工程戴铂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K3厂房粉尘处理系统综合验收友达光电(昆山)有限公司安全条件综合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