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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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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教育资料库博士生学习计划  篇一:博士三年学习计划  博士学习计划  本人是工作了三年后又重新回到校园攻读博士,师生角色变换,看着既熟悉又陌生的校园,感慨万千。经历三年的社会实践,自己有了新的感悟。一方面,在三年的工作时间里更加明白自己需要什么,薄弱点在哪里,哪些方面是急需加强的;另一方面,年纪逐渐变大,孔子说“三十而立”,本人已然三十了,却立不起来,以前同学大多成家了或者准备成家,而自己还在求学路上。虽说每个人走的路不一样,可是,也不能脱离大多数人发展轨迹太远了。在硕士和工作期间,由于不够努力以及容易感情用事,过去五年没有努力,也没有做出什么成果。  当攻读博士的第一天起,本人就告诉自己不可以像过去那样,不努力,不上进,整天浑浑噩噩,虚度年华,最终一事无成。开学典礼上李书记和几位院长殷殷教导,都要求务必确立目标,不可以虚度这宝贵的几年时间,9月12日某老师也一再强调了这个问题。因此,本人依据学校博士培养计划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拟定博士期间的学习计划。  一、整体目标  XX年是本人人生的而立之年,也将开启本人人生的新篇章。在结合三年的工作经历和父母、老师、领导、同事的意见并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本人确定了人生的最终目标——成为一名优秀的高校老师,并将为此奋斗终身。因此,

西安交通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培养方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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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蕊俊诚鹏西安交通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和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作出贡献。(二)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初级主治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四)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五)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一)经由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习年限不少于五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不少于二年。(注:第一阶段为硕士阶段,第二阶段为博士阶段)(二)获得硕士学位,经由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不少于三年,第一年根据本人基础,补足本专业第一阶段培养方案中临床能力训练的要求,第二,三年按照本专业第二阶段培养方案进行培养。2.四、学位论文

出国学习和研究工作内容与个人博士培养计划的关系 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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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文件不是很重要,随便写,只要你保证不在加拿大滞留就行。可以写回国后继续学习,拿到博士学位后留校。

博士攻读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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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穿山乙88博士攻读研究计划经过两年的硕士研究生生活,看既熟悉的校园,感慨万千。经历两年的基础研究,自己有了新的感悟。一方面,在更加明白自己需要什么,薄弱点在哪里,哪些方面是急需加强的;另一方面,年纪逐渐变大,明白担当和责任,我是父母的女儿,是老师的学生,是同学的朋友,也是这个社会独立的一员。当攻读博士的第一天起,本人就告诉自己不可以像过去那样,不努力,不上进,整天浑浑噩噩,虚度年华,最终一事无成。还记得开学典礼上柯校长的殷殷教导,都要求务必确立目标,不可以虚度这宝贵的几年时间。因此,本人依据学校博士培养计划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拟定博士期间的学习计划。  一、整体目标  2017年我将25岁,也将开启本人人生的新篇章。在结合父母、老师及自己的意见并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本人确定了人生的最终目标——为科研事业努力奋斗,并将为此奋斗终身。因此,本人选择报考王倩教授的博士生,合理利用四年博士学习时间,抓住学习机会,巧用学校有利资源,在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深入学习管理学理论和研究方法,进一步提高英语阅读和听写能力,不断增强人文素养和社会交际能力,在发展管理学某一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在四年的时间里发表一至两篇高档次论文保证能够顺利  (二)广泛阅读,拓展知识面,  此外,尽早形成博士论文观点,理清博士论文思路,积累相关材料与研究方法,以便完成一篇能够经

如何写作一份优秀的博士申请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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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选题选题要不新不旧,过新缺少研究基础,过旧显得缺少创新性。所以,应该选择自己已经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题目申请,否则会被评审人“缺少研究基础或者无法实现研究目标”而一句否决。那这必然影响了创新性,你就需要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再挖掘出新的创新点,以封住评审人“缺少创新性“的口。无论如何,无论你的课题如何创新,千万不要用八字没有一撇的东西来申请基金,还有一个原因:获得基金后总是要交帐的,一个课题从开始到有结果到论文发表是需要时间的,那样交帐的压力过大。所以,应该用你已经进行并且有一定结果的课题来申请基金,这也确保你的完成时间上会领先于其他。第二,立项立项依据是重点。需要逻辑清晰,条理凄楚,重点突出。立项依据也不易过长或者过短,以描述清楚本申请课题的主要背景和意义、国际/国内学术界的研究进展、本研究组的相关前期工作、本研究方向存在的问题以及本申请课题要研究问题以及意义即可。立项依据最好不要有过多的层次,如一、二、三、1,2,3,abc, 1.1.2.a等等。要将文献中的内容融会贯通有机地变成自己的依据。可以用几张彩色图来烘托气氛,增强功力。要特别重视对国内同行的相关工作的介绍,最好要有详实贴切的介绍。第三,内容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内容又可以变幻分成3-4招式。要具体地写清楚3-4条研究内容,需要有立体感,完整地勾画出本课题要做的东西。可以对每个小条加一个标题,也可以不加。研究目标应该对要研究的内容和要达到的目标做一个整体的描述,是对3-4条研究内容的一个提升和呼应。用词用句最好是避免与研究内容重复,强调的是对项目目标的整体性阐述。注意国家基金重视的是基础性研究,强调的是对机理等的深入研究,不鼓励具体的应用以及应用研究。如果是与应用联系比较紧密的项目,需要讲清楚本项目在基础性上有什么研究内容。1-2条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关键科学问题不易过多,1-2条即可。主要是对本项目的完成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科学问题。第四,细心讲究的是精细和缜密。需要将研究方案,如材料的制备、结构和性能的表征、理论模型和计算机模拟等过程做比较详细的介绍。并且对研究方案做可行性分析,注意可行性分析应该是技术上的可行性,需要对每个重要的技术过程做分析,而不是空泛地说说“因为我已经做过,所以可行”。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应该分别说明,讲清楚哪个是创新之处,哪个是特色。一般不易过多。一个创新之处,一到两个特色即可。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应该比较容易写,年度研究计划将研究内容按年度做分解即可。预期研究结果将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做适当化简,增加一些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培养学生等量化指标,也不易过多。第五,基础工作基础主要介绍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可以用一些(彩色)图介绍前期的研究进展,特别是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来辅助说明本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可以完成性。工作条件主要介绍本单位/部门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合作单位的条件,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际合作的情况。无论如何,工作基础、工作条件、申请人简介这三个部分要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工作基础与申请人简介应该各有侧重,并且有一定的呼应,切忌完全复制。申请人简介在实事求是的同时,要尽量扬长避短,充分展示自己(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特长。单单是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文目录如何列举就有很多可能性:是列出本人所有的论文,还是仅列出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文;是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论文一起列举,还是分开列;是按论文发表年代列举,还是按论文刊物的档次列举:以及每篇后面列不列论文的他引次数。

公共管理博士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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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微力试卷  篇一:清华大学攻读公共管理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攻读公共管理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XX年6月23日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20XX级开始执行)  一、适用学科:  公共管理(publicmanagement),一级学科,管理学门类,学科代码:120400本方案适用于以下研究方向:1、公共政策2、政府管理  3、国际经济政治与国际组织4、公民社会与治理  5、区域发展与政策(含台港澳地区)6、发展规划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博士学位教育致力于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党政机关、非盈利机构等部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公共管理领域的高级人才。三、知识结构  公共管理博士学位教育实行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课程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从事本领域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课程知识结构主要包括:  1、基础理论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学科特点,达到坚实宽广的要求,着重学习经济学、政治学、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学的前沿理论。2、研究领域  根据本研究领域发展的特点,注重对本领域前沿知识的学习和掌握。3、交叉学科  鼓励学生根据论文研究的需求,跨学科选择人文、社科、经济及理工科研究生课程。四、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学士、硕士、博士的详细分类!!要全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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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系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对达到学士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应当由系向学校提出名单,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就近向本系统、本地区的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有关的系,对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查考核,认为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第五条 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 第六条 硕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申请日期截止后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申请时,应当送交本单位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的推荐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时,应当送交两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学位授予单位对未具有大学毕业学历的申请人员,可以在接受申请前,采取适当方式,考核其某些大学课程。 申请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可按上述的课程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非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进行。凡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认为其在原单位的课程考试内容和成绩合格的,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进行。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规定考试的课程中,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半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试行学分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按上述的课程要求,规定授予硕士学位所应取得的课程学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辫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栗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辫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如认为申请人的论文已相当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除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可向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提出建议,由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按本暂行办法博士学位部分中有关规定办理。 博士学位 第十条 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申请日期截止后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时,应当送交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学位授予单位对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员,可以在接受申请前,采取适当方式,考核其某些硕士学位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申请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博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考试范围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三位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3.两门外国语。第一外语要求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个别学科、专业,经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只考第一外国语。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可按上述的课程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第十二条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第十三条 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在答辩前三个月印送有关单位,并经同行评议。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两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一位应当是外单位的专家。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第十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当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栗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博士学位的论文答辩一般应当公开举行;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公开发表(保密专业除外)。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六条 名誉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授予。 第十七条 授予名誉博士学位须经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位授予单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授予。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八条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授予学位的权限.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二)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五)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名单; (六)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七)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八)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九)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九至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成员应当包括学位授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教学、研究人员。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人员应当从本校讲师以上教师中遴选。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单位,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本单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按学位的学科门类,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各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由各学位授予单位报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每年应当将授予学士学位的人数、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名单及有关材料,分别报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参照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办理。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或教学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硕士学位或博上学位,参照本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学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教育部制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发给。 第二十三条 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 第二十四条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同意参加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后,准备参加考试或答辩,可享有不超过两个月的假期。 第二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本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

什么是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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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生的一同点:学员均系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企业推荐报考,被录取者须由用人企业与培养企业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由用人企业承担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博士生完成学业后回定向或委托企业工作。不一样点: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只限高校教师报考,其培养费由国家承担。而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由委托企业支付。

博士都有哪几种类型?

曾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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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octor of Arts D.A 文学博士2、Doctor of Dental Science D.D.S 牙科博士3、Doctor of Engineering D.E 工程博士4、Doctor of Ecation D.Ed 教育学博士5、Doctor of Musical Arts D.M.A 音乐艺术博士6、Doctor of Osteopathy D.O 骨科博士7、Doctor of Social Science D.S.S 社会科学博士8、Doctor of Veterinary Medicine D.V.M 兽医学博士9、Doctor of Jurisprudence J.D 法理学博士10、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 J.S.D 司法学博士11、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B.A 工商管理博士12、Doctor of Accountancy D.Acc 会计学博士扩展资料: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