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北大逻辑学考研参考书目求助

守一
刚查了下,北大现在确实不指定参考书目了,不过就算指定了也并不表示把参考书搞定就能搞定考试的,北大的考题肯定会有超纲题的。西哲史的话 北大赵敦华,中华书局 的斯通普夫的都可以逻辑学的话我建议 徐明的《符号逻辑讲义》另外 在这个论坛上有考上北大逻辑学的同仁,在那个“谈北大分数线”的帖子上,你可以好好找下

求逻辑学大学教程(最好是北大或国外大学的)

迎春
或曰
中国大学中逻辑学排行第一的是中山大学,因为逻辑与认知研究所隶属于中大,是全国最权威的逻辑学研究机构了。推荐入门书目:《逻辑学导论》。接下来就看你向往什么方向发展,再看什么书了。附:逻辑与认知研究所逻辑学著作数据库,里面的书很全:http://logic.sysu.e.cn/books/Index.asp参考资料:http://logic.sysu.e.cn/你可以参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书《形式逻辑》(第四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编写。也可以参考全国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教材《形式逻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蔡贤浩主编。 这两部教材相对比较浅显,也容易自学。 如果你想更深入学习,建议你参考《普通逻辑》(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普通逻辑》编写组编写,这是教育部组织的十几所高校逻辑学专家编写的。《批判性思维——以论证逻辑为工具》作者:武宏志 陕西人民出版社 这是我上大学时候的逻辑学教材,武宏志教授在全国的逻辑学研究领域都是专家级别的。

北大逻辑学请教!!!

帝王之功
凌曙
再弱弱地问一句 数理逻辑如何复习 看这个够么陈慕泽、余俊伟:《数理逻辑基础——一阶逻辑与一阶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叶峰:《一阶逻辑和一阶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9月刘壮虎:《逻辑演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9月 还有其真题哪儿可以弄到啊再次谢啦 !!!!11年北大逻辑实际上只招了一个!其他都是保送的。那人考了388分,有这分数估计考金融都差不多了,而且逻辑属于哲学,哲学就业跟经济没法比,建议跨专业考的慎重考虑!

准备考法学方面的研究生,想知道考哪些学校比较好,会考哪些科目,用什么资料比较好?

昆虫链
时不可止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  【招生信息】开设硕士点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人大最近几年的招生简章都不公布招生人数。  【攻关秘笈】人大法学院历年来的录取分数线都很高。专业课考试采用人大版的21世纪法学指定教材,市面上容易买到。试题题型比较稳定,重复率也不低,通常是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而且试题90%出自指定的参考教材。这些试题看似容易但难拿高分。考生在答题时要注意逻辑性,尽量多答,以展示出自已的思维能力和知识面。  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全国领先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无论是“大法学”(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5个学科类)还是“小法学”,其实力与研究底蕴在全国范围内都相当不错。优势学科突出,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招生信息】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2008年计划招生共440人。  【攻关秘笈】武汉大学复试分数线相对较低,复试比例较大;专业课考试有指定的参考教材,考题通常不会超过这些教材的范围。专业课题型比较灵活,常见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填空、案例分析、辨析等题型,比较重视考查考生理论的掌握和理解。另外,武大在启航考研网上有辅导班,对考研成功也有一定帮助。  北京大学——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的学科之一。名师云集,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北大法学理论学科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招生信息】2008年计划招生数为:法学理论7 人,法律史4 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2人, 刑法学13人,民商法学14人,诉讼法学9人,经济法学13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人,国际法学10人,法学(知识产权法)5人,法学(商法)5人,法学(国际经济法)11人。  【攻关秘笈】北大法学院的招生十分挑剔,如果对自己的实力与竞争力不是非常有信心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北大的研究生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平时积累很重要。考试试题基本上都是主观题,虽然考题不多,但是出题灵活,考查的信息量非常大,要求具备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和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有统有分的培养模式,法制史、诉讼法水平一流中国政法大学的培养模式独具特色:被录取考生按专业分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学习。按照有统有分的教学计划,通识课程与20门左右主要专业课程是统一的,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学科优势为学生开设部分选修课程,既保证宽口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又实现法学专业特色人才的培养目标。 法大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水平国内一流。  【招生信息】2008年计划招生数为:法学院的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法律与经济、人权法学等专业共135人,民商经济法学院的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专业共284人,刑事司法学院的刑法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专业共171人;国际法学院的国际法学专业95人。  【攻关秘笈】法大保送生、推免生的比例不高,每年报考和录取的外校考生较多。专业课考试都有指定教材,出题一般都限定在指定教材的范围之内,考题相对北大、清华的纯主观题来说比较容易把握。  西南政法大学——学科体系齐全,经济法学傲视群雄西南政法大学是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最齐全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院校。在全国二级学科评比中,西南政法大学的经济法国家级重点学科连续四年蝉联全国第一。  【招生信息】2008年计划招生数为:行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56~61人,法律史42~46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55~60人,法律逻辑学16~20人,刑法学95-105人,诉讼法学114~124人;民商法学院民商法学145~152人,知识产权法22~26人;经济贸易法学院经济法学 58~65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2~15人,国际法学70~76人。  【攻关秘笈】西政研究生专业课考试也有指定参考书目,基本上是本科生教学用书,有条件的还可以参阅西政本科教学参考书,重点掌握基础知识,同时也要关注学科的一些研究热点问题。西政的公费生招生比例一般在1/3以上、1/2以下,自费生学费约为1万元/年。  吉林大学——律师实务颇具影响,法学理论全国闻名吉大法学院拥有一批治学严谨的教授学者,科研成果丰富,律师实务也颇有影响。培养的毕业生中有许多已成为法律界和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校友资源非常丰富。法学理论和刑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尤其是吉大的法学理论研究,饮誉全国。  【招生信息】2007年招生人数为:法学理论40人,法律史12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2人,刑法学40人,民商法学70人,诉讼法学12人,经济法学12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2人,国际法学30人,军事法学5人。  【攻关秘笈】吉大法学研究生专业考试有指定教材,认真复习指定教材,全面掌握知识点,基本上就可以取得不错的成绩。另外,笔者强烈推荐一本专业参考书给拟考吉大的同学,也就是吉大本科生差不多人手一本的《民法原论》(马俊驹著,蓝色封面1998年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知识产权法研究独树一帜法学院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得比较成熟的一个大院,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学科。设有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涌现了吴汉东、曹新明等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其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招生信息】2008年计划招生数为:法学理论25人,法律史30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0人,刑法学65人,民商法学60人,诉讼法学45人,经济法学65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5人,国际法学60人。  【攻关秘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业课考试分别指定了初试参考书和复试参考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参考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新出版的,考生要注意它们“新”的地方。考试题型根据所报考的具体专业方向有所不同,客观题和主观题都有,基本以参考书为考试范围。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实力强劲,法律史、经济法、刑法全面开花华东政法大学的教师多为上海知名律师,教学与国际接轨,注重实际分析能力的培养。法律史学、经济法为司法部、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也被上海市教委确定为重点学科,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银行贷款资助项目。国际法专业被国家司法部确定为司法部和上海市重点学科。  【招生信息】2008年计划招生数为:法学理论16人,法律史22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5人,刑法学65人,民商法学90人,诉讼法学60人,经济法学90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5人,国际法学90人,知识产权10人。  【攻关秘笈】华政的考研难度要小于复旦大学,但华政本校的本科生考本校研究生的比较多,而且不乏有实力者,因此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考生应多接触案例,注重培养运用法律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和经济法实力不俗  西北政法大学也是老牌的五所政法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高等法学教育与法学科研中心,在西北地区声望很高,不过因为地理位置受限制等因素,在五所政法院校中知名度和号召力相对较弱,但实力不容小觑,刑法和经济法实力不俗。  【招生信息】 2008年计划招生数为:法学理论56-61人,法律史42-46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55-60人,法律逻辑学16-20人,刑法学95-105人,司法制度10-13人,诉讼法学114-124人,民商法学145-152人,知识产权法学22-26人,经济法学58-65人,环境资源保护法学12-15人,国际法学70-76人。  【攻关秘笈】西北政法专业课考试没有公布指定教材,不过题目难度不是很大,比较好把握。  名校战队,底蕴深厚  除了“五院四系”外,国内还与许多知名高校都设有法学专业,凭借名校效应、深厚的学术底蕴、良好的学术氛围以及一流的科研条件,这些学校的法学专业也得到众多考生的追捧。  清华大学——后来居上,民商法最具实力  民商法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最具实力的专业,汇集了包括中国商法研究会会长王保树、中国合同法学第一人崔建远在内的一批著名中青年法学专家,与社科院法学所、人民大学民商法成三足鼎立之势。  【招生信息】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2008年计划招生共32人。  【攻关秘笈】清华大学法学的专业课考试试题与北大一样,基本是主观题,没有指定的复习参考教材,考生在复习备考的时候不妨了解一下该专业的教学用书以及所报专业命题教师的有关论著和学术观点,多关注该专业的相关论文。  中山大学——地域优势明显,诊所式法律教育特色鲜明中山大学作为地处我国经济发展前沿的南疆名校,对南方各省的考生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设有中山大学法律诊所,课程设置包括“课程讲授”和“实践演练”两大部分,通过 “在实践中学习”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的法律素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熟练的法律实践操作技巧和灵活的应变能力。  【招生信息】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2008年计划招生共110人。  【攻关秘笈】中山大学的试题比较灵活,除了基础知识以外,还侧重考查分析应用能力。除了复习参考用书以外,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收集到相关专业的笔记、本科生考试试题等资料,对考研会有很大帮助。  厦门大学——地处经济特区,国际法、民商法实力不俗厦门大学地处经济特区,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学专业实力不俗。国际法学学科综合实力已位居全国前列,尤其是在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税法及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成果。  【招生信息】 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及法律硕士2008年计划招生共240人。  【攻关秘笈】厦门大学法学专业考试有指定教材,题目比较灵活。除了指定教材以外,还要复习厦大法学院出版的考研参考书,主要是与考试相关基础科目的习题集,包括历年真题和本科期末试卷。对照题目和答案就能对考研试题风格和考查方向有进一步的了解。  浙江大学——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考研热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是浙江大学文科建设的特区。 实行独特的、不同于浙江大学其他学院以及其他大学法学院的管理体制、学术机制、评价体系。拥有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一些优势学科,也是法学类考研的热门目标之一。  【招生信息】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国际法学2008年计划招生共53人。  【攻关秘笈】浙大法学院招生人数少,慕名报考的人又多,浙大本校的学生进复试以后优势非常明显,竞争相当激烈。政治、英语等公共科过线分数偏高,专业课考题难度不算太大,不过法理的论述题往往比较灵活。  复旦大学——学科发展均衡,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除了法学院本身快速发展以外,复旦大学与法学密切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及外语教学的实力都居于全国前列,这也是其开展法学研究和教学、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得天独厚的条件。  【招生信息】 2008年计划招生数为:法学理论5人,法律史7人,宪法与行政法学6人,刑法学4人,民商法学13人,诉讼法学7人,经济法学3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人,国际法学16人。  【攻关秘笈】复旦的综合课考查的面比较广,其内容包括所有的法学核心课程,指定教材上的内容很少。考试既有老的内容,也有时事热点,有靠记忆的内容,也有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的内容,复习时要注意把握好参考教材和其他资料的知识综合问题。  南京大学——增强对外交流,中德合作办学  南京大学经济法学是江苏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学科。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中两年在国内,一年在德国,对考生很有吸引力。   【招生信息】 2008年计划招生数为:法学理论5人,法律史7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7人,刑法学10人,民商法学9人,诉讼法学10人,经济法学27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人,国际法学10人。  【攻关秘笈】南大法学院研究生考试竞争也很激烈,经济法专业尤甚,刑法学专业也比较热门。专业课考试不同专业的出题风格差别较大,考生要多收集一些相关信息。特种兵团,优势明显  在中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中,有这样特殊的一类,他们凭借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或地域优势,发展了独具特色的法学专业。也许,他们并不像法学名校那样声名显赫,但其特色法学亦极具发展潜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中与经济及外贸有关的学科发展比较强大,开设了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等特色专业,国际法实力最为雄厚。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招生人数目前待定。  云南大学  结合云南少数民族众多以及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的区位优势,云南大学法学院发展了特色鲜明的民族法学、东南亚国家法律研究,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民族法学,共招生111人,其中民族法学招生6人。  上海大学  法学院的特色专业是知识产权法,研究实力较强。由于地处全国经济中心上海,法学院在上海及周边地区较有影响,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共招生60人。  大连海事大学  与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这一招牌相适应,法学院开设了特色鲜明的国际经济法和海商法,全国闻名。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以航运技术、经济与管理为特色,相应的,交通运输学院法律系开设的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也颇具特色。其中比较著名的是经济法学的航运法和国际法学的海商法、海上保险法、海事国际私法、海洋法。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中国海洋大学  本着为海洋开发服务的目标,法政学院发展了具有鲜明学科特色的专业,尤以国际法学的海洋法、环境资源与保护法最为著名。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共招生60人,其中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15人。  中央民族大学  由于是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优秀人才的高等院校,法学院开设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法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学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实践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其他院系一样,法学院对少数民族考生有一些政策倾斜,但是汉族学生考上的也不少,有兴趣的考生不妨一试。2008年招生专业包括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民族法学。  除了以上介绍的大学以外,湖南大学、黑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大学、贵州大学、河南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深圳大学等院校的法学专业也各具特色,实力不容小觑。希望楼主能考上理想大学。。。我需要积分。。。希望采纳

北京大学逻辑学学些什么?毕业后可以做什么?

人伦不饬
芣苡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研究 哲学原理研究 中国哲学史专题研究 外国哲学史专题研究 社会哲学研究 科学哲学研究 哲学动态研究 中国哲学与中国文化 辩证法研究 认识论研究 价值论研究 中国心理学史 现代逻辑讲座 政治经济学 科学社会主义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管理部门从事逻辑学的教学、科研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并能从事计算机科学及语言学的科研和应用方面相关工作的逻辑学高级专门人才

2018年北京大学公共管理mpa复试参考书,急求。。。

阎惜姣
落花生
2018年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参考书目、招生目录公共管理考研参考书目: 1.《公共管理学》(21世纪通识教育系列教材),张康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数学》 四川大学数学学院高等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2-1;3.《逻辑学》,程树铭,科学出版社,2009年09月; 4.《语文》,赵明剑和刘素军,国防工业出版社,2009-9-1。

请问考人大的马哲研究生需看哪些参考书,考几门

似臼
在舆
终极笔记:马哲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2个核心:物质、意识2大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二、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对范畴)2个核心:联系、发展3大规律:质变量变律、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律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三、认识论(3个核心、3大规律)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四、历史观(2个核心、2大规律)2个核心:社会、人2大规律:社会发展律、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律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2个核心:物质、意识物质(客观实在性)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是对一切可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意识(反映性)1、(起源)意识与人脑: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2、(本质)意识与客观存在:(近似、能动、原形)意识是对客观存在近似的、能动的反映;任何意识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能从客观实在找到原形,也即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内容与形式)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形式是主观的;意识体现了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2大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多样性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有物质统一性。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意识能动性原理)1、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即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2、意识的能动作用,亦称为主观能动性,指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具体3表现①认识世界;②指导实践、改变世界;③对人体生理活动的控制和调节。二、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对范畴)2个核心:联系、发展联系(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1、(内部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2、(客观性)联系是客观的,凡真实的联系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可以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但决不能用臆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否则将陷入诡辩论。3、(普遍性)联系是普遍的,任何事物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4、(多样性)联系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PS: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物质世界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引申概念:系统(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a、(整体性)系统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特性;b、(结构性)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组成方式即结构。发展(永恒性、普遍性)1、(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本质)是创新。2、(永恒性、普遍性)过程论5要点:a、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的事物;b、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c、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d、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e、因此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而不是具体事物的集合体。3大规律:质变量变律、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律质变量变律(区别与联系-转化与渗透)1、质、量、度a、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存在是直接同一的。b、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C、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要掌握适度原则。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a、区别: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连续性的中断(即非连续性)。量变一般不显著,速度缓慢,质变则变化显著、迅速;事物变化是否超越量变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量变和质变的区别具有相对性。b、联系: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相互转化: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相互渗透: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即在质变中包含新质在量上的扩张。3、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否定之否定(辩证否定观、否定之否定)1、辩证否定观a、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因素;b、肯定和否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c、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客观的自我否定:它是发展和联系环节的辩证统一,即扬弃。2、否定之否定辩证的否定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的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对立统一律(矛盾规律)(同一与斗争、内因与外因、普遍与特殊、两点与重点)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2、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b、区别:普遍(一般)只大致包括特殊(个别)的一部分、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被包括在一般之中;c、联系: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和特殊的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4、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关系原理a、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b、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c、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两点论中的重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辩证关系)现象与本质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2、区别与对立:a、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b、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不能把它同标志主观反映范畴的错觉混为一谈。c、现象和本质的区别与对立具体表现为:其一,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其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其三,现象表现于外,是表面的,可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深藏于内,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其四,现象是丰富多样的,本质是单纯的。3、辩证统一: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总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有现象和本质的辩证统一。必然与偶然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2、区别与对立:a、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b、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决定的;c、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3、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a、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b、偶然性一定与必然性相互联系而存在,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为必然性的发展开辟道路;c、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原因与结果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2、关系特点:因果联系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现象存在因果关系。3、辨证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a、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 b、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原因则转化为结果。c、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不能例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在不断发展的因果链条中,两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也就是“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4、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PS:否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性-非决定论-唯心主义可能与现实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2、相互对立:a、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b、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中、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各种趋势。3、可能性的复杂性及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依存和转化a、把握可能性这一范畴,要注意区分:可能和现实;可能和不可能;现实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即非现实的可能(看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前是后非);多种可能性(特别是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的量,即概率的大小。b、立足现实,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三、认识论(3个核心、3大规律)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实践(物质性、直接现实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1、(主观见之于客观)实践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一切活动,特别是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2、基本特征:a、(物质性)唯物主义实践观与唯心主义实践观的区别;b、(直接现实性)实践与认识的区别;c、(主观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与生物消极适应活动的区别;d、(社会历史性)实践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3、基本形式:物质生产;社会关系;科学实验及精神生产实践。认识(反映论、能动性、创造性)1、(能动的反映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a、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b、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c、强调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2、(能动性)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就是主体获取并加工、处理客体信息的过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3、(创造性)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真理(客观性、具体性)1、(真理和谬误相伴而生,既有原则区别,又相互包含和转化)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2、(客观性)a、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b、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3、(具体性)真理的具体性是指真理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指导实践)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2、认识对于实践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就包含(认识的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先导;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3、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a、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促进实践;b、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会阻碍或破坏实践。认识发展律(认识发展是从感性到理性、反复与无限的过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依赖)1、相互区别:a、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b、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对事物表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抽象和概括对事物本身及规律的认识。c、感性认识通过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反映;理性认识则通过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来反映。d、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2、相互依赖: a、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活动的起点。b、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任务。c、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d、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时间。3、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会导致唯理论或经验论的错误。PS1: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1、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同时又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2、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3、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感等也属于非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的作用。4、非理性因素对理性因素起着动力调控的作用,同时又要受人的理性因素的决定与制约。PS2: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1、经验属于感性认识范畴;2、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归根到底都源于实际;3、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是“源”与“流”的关系;4、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都是人类知识的来源;直接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最终来源。认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与(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1、由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发展过程的无限性,人对事物的认识要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的限制,因此,认识的发展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就某个具体事物而言,人们对它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2、就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又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3、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也就是说,人们的认识和客观过程的符合是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符合,是在社会实践发展的一定的具体历史阶段上的符合。反对割裂二者统一的“左”和右的错误。PS3: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1、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2、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导,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的基础,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真理发展律(真理发展过程中,真理与实践标准的绝对与相对)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相互区别、相互渗透、相互联结)1、相互区别:a、任何绝对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具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b、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即真理是有条件的。从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来看任何真理都是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近似)的反映。真理有待扩展和深化。2、相互渗透: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部分;无数绝对真理的综合构成绝对真理。3、相互联结: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辩证统一)1、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唯一、时间)a、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只能是实践,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b、时间对一切认识最终都能作出检验,没有实践检验不了的认识。2、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具体、过程)a、任何实践都是具体的,都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b、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不是一劳永逸的,是一个过程。c、因此,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对认识真理的检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四、历史观(2个核心、2大规律)2个核心:社会、人社会(物质要素、基础、本质、结构)(物质要素)地理环境、人口和生产方式是构成社会运动的基本的物质要素,这些要素的总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PS1:社会与自然(可持续、协调)1、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a、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必要条件;b、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c、维护生态平衡,自觉控制人口增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2、努力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a、社会发展是一个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过程;b、社会发展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c、将发展科技与生产力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地统一起来;d、将人类生活的内在尺度和生态环境规律的外在尺度有机的结合起来。(基础)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本质)如何理解社会的本质,这是历史观的核心问题。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观念结构1、经济结构:基础性的结构;决定社会的政治结构、观念结构;指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结构所反映的内容是生产关系、经济关系,表现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2、政治结构:又称政治上层建筑,由两部分构成:政治法律(制度);政治法律(设施)。(国家政权是核心)3、观念结构:又称思想(或观念)的上层建筑,由各种意识形态组成的有机系统,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宗教观点、艺术思想和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及其联结方式。人(本质、价值、自由)(本质)(唯物史观与资产阶级“人性论”的比较)1、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资产阶级“人性论”-生物属性。2、规定人的本质最主要的是(生产关系);资产阶级“人性论”-抽象的共性。3、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资产阶级“人性论”-永恒不变的人性。4、在阶级社会,人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阶级性);资产阶级“人性论”-超阶级的“人性论”。(价值)(唯物史观强调人的社会价值是第一位的)1、人的价值在社会关系中存在。2、人的价值包括两方面内容:个人对社会的责任;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3、人的价值关系就是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PS2:真理与价值1、真理是人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只有正确的认识,才符合人的利益。2、价值体现的是客观事物对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意义,是一种主体尺度,它推动人去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3、认识真理和实现价值对社会都是重要的。认识真理是实现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实现价值是认识真理的动力和归宿。(自由)(自由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状态,人的自由的真正实现就是人类的解放)PS3:自由与必然1、自由和必然是对立的统一;2、必然是事物发展一定如此的规律性;自由是对必然的正确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3、自由在于认识和把握必然并利用必然来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4、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没有绝对的自由。2大规律:社会发展律、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律社会发展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规律(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发展;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的性质取决于生产关系是否符合生产力的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规律(重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它的产生、性质、变化和发展方向。2、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巨大的反作用:a、上层建筑必须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自发去服务)b、上层建筑利用政权力量和思想影响促进自己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同不利于自身经济基础的旧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作斗争;(主动来干预)c、上层建筑对自身经济基础是起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主要看它是否适合自身经济基础的要求。(匹配是关键)3、上层建筑对生产力乃至整个社会发展作用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服务于先进生产关系时促进生产力及社会发展,反之阻碍。PS4: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1、社会存在主要是指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指生产方式。社会意识是精神生活,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主要是对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反映。社会意识包括社会的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决定其内容、形式和产生、发展。3、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阻碍。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1、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是最终决定力量,而人民群众是(生产力的体现者);2、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3、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推动社会历史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力量;4、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作用受社会经济、政治、精神等条件的制约。附:毛邓三复习资料 http://blog.xiaonei.com/GetEntry.do?id=292449594&owner=229458026

北京大学的逻辑学专业是文科生报的还是理科生报的?谢谢

天意
猫头鹰
是理科生的分数相对会比较高哦如果想要报考的话需要是成绩是所在地区的前200名好的谢谢你好,这个学校逻辑专业的出来后会在哪些岗位就业呢?逻辑学,是一门历史悠久的指导人们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的学科.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原则性的一门极为重要的科学,纯粹理念就是人类大脑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如果没有逻辑学,人类就不能够寻找到真理。

法律逻辑学中有一题“北京大学的学生多数是本科生”,其中“北京大学的学生” 为什么是非集合概念

惊唇劫
维新
“北京大学的学生多数是本科生”,其中“北京大学的学生”是非集合概念。因为:根据题中所说,北京大学的学生分为“本科生”和“非本科生”这样两个种概念。所以说,“北京大学的学生”是非集合概念。1、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2、非集合概念:是反映非集合体或者反映类的概念。3、举个明白些的例子来说,如果一个概念是“车子”:(1)它的集合概念就是:轮胎、保险杠、车窗、车门等(2)它的非集合概念就是:客车、汽车、小货车、公共汽车等因为“北京大学的学生”可以分为两个种概念,就是“本科生”和“非本科生”(两个非集合体)的种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