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一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决定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2017年6月学位授予名单公示期的三个月内,研究生院对2017年6月1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授予的研究生的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了再次查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过慎重审核,根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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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将于2017年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为了保证2017年12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位论文查重1.查重对象:所有申请毕业的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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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学位三个月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对2013年6月1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授予的研究生的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再次查重。其中以下四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查重文字复制比超过学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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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06批次盲审论文上传延时的通知
考虑到本次为第一次要求盲审硕士论文上传PDF版本,部分学生因操作不当,未能及时完成盲审论文上传环节。现将盲审论文上传、学院及导师审核时间延至2017年4月7日上午10时,之后学位办将不再处理盲审论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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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2017年12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为了保证2017年12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申请所有准备在2017年秋季学期参加答辩的硕士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答辩申请。没有通过答辩申请的学生,将不能参加2017年秋季学期的查重、盲审及答辩环节。答辩申请时间:2017年6月28日8:00-2017年9月7日16:00。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后,请告知导师及时审核。学生申请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流程---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指导教师相关--硕士毕业申请审核学位办将在通过答辩申请的全日制硕士生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盲审,在通过答辩申请的论文暂不公开的硕士研究生中按100%的比例进行抽查盲审,在通过答辩申请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盲审。盲审名单届时将在网上发布,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二、学位论文查重1.查重对象:对所有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包括申请暂不公开的论文)进行查重。本次查重每位硕士研究生只能查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高论文的质量。2.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截止时间:(1)所有参加盲审(学位办负责抽查盲审和学院负责送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上传及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8:00-2017年10月9日15:00(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2)不参加盲审的硕士论文上传及审核时间:2017年10月16日8:00-2017年10月25日15:00(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3.上传查重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格式:word(2003版或2007版)。学位论文命名: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将自动生成文件名。学位论文内容:去掉“原创性声明”、“导师简介”、“致谢”及“学位论文集”部分。 注意事项:1.请认真填写研究方向。2.推荐使用IE或谷歌浏览器,选择正确的路径。3.电脑里不要安装360软件,如有,请卸载后上传。4.一定要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提交”,提交后请耐心等待,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下载查看。5.完成上传后,请联系导师尽快审核。6.只有论文完整上传成功后,导师才能审核通过。7.请导师用没有安装360的电脑审核。 4.网上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第一步: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第二步:导师审核。(学生上传论文后需提醒导师及时进行审核)第三步:学院审核。第四步:学位办查重。第五步:学位办返回论文查重结果,进行审核。第六步:学生查看查重结果,进行后续环节。5.查重要求及申诉程序:研究生院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每篇学位论文的文字总复制比,或绪论、实验、结论部分比例过高者,且申诉未获通过者,须推迟半年申请答辩,并参加下一次的查重。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议,须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做出书面说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对查重结果进行审核后做出推迟半年答辩或同意参加本次答辩的结论。两次查重审核不合格者,不再允许答辩,按结业处理。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规定。三、学位论文盲审1.盲审要求:学位办对不低于10%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低于30%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100%的申请论文暂不公开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盲审。硕士盲审将使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发平台”。(1)请参加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在截止日期(2017年10月9日)前,上传两种格式(Word、PDF)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不用打印纸质版论文及盲审评阅书。(2)请认真填写研究方向,否则无法准确匹配相关盲审专家。(3)在规定时间内不交论文及评阅书者,视为自动放弃盲审,上传论文无效。不能参加后续查重、盲审及答辩等环节。(4)学院要求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在学院。2.盲审结果:(1)学位办抽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学生、导师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2)学院要求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由学院通知学生。四、答辩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2.集中答辩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各答辩小组应当对论文水平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参加上一级组织(学科、学院)的再次答辩。未能通过二次答辩的学生将推迟半年重新参加集中答辩。3.集中答辩不得因某生已经推迟毕业而降低水平要求。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可多次参加集中答辩。4.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未能达到水平要求者,按结业、肄业或毕业处理,但不得授予学位。5.通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学位管理,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完整版),否则学位分委会(学院)将无法讨论学位。6.在下一批次启动之前未能完成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下一批次申请学位的程序,重新进行答辩申请、查重、盲审等环节。五、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六、学位论文的装订答辩前用白色封面进行装订,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论文已经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的认定书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七、答辩公示在答辩三天前,学院须将答辩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八、学位信息提交1.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有关网站,录入并提交学位信息(详情将另行通知)。2.非学历人员申请学位提交照片(包括工程硕士和同等学力)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要求:(1)纸质照片1张:2寸、蓝色背景、无白边证件照。(2)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相同,JPG格式。照片命名方式:姓名_身份证号码。(3)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0日。九、暂不公开学位论文,请学生在离校前将纸质版论文交至图书馆五层,科技查新站。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4414382。 研究生院学位办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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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及参加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查重工作已经结束,今年参加论文查重的学生及其导师可以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查重结果。一、处理办法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中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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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所有准备在2017年6月申请学位的博、硕士研究生登录教育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填报。采集学位信息目的:学位信息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的注册年报以及教育部网站的在线认证查询及证书打印。请大家务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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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部、处:为了鼓励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开展了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在学生申报、校外专家盲审、学位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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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查重论文必读
查重论文论文推荐使用IE或谷歌浏览器,选择正确的路径。电脑里不要安装360软件,如有,请卸载后上传。一定要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提交”,提交后请耐心等待,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下载查看。完成上传后,请联系导师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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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及参加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查重工作已经结束,今年参加论文查重的学生及其导师可以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查重结果。一、处理办法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中规定: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