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9年1月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安排的通知2019年1月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安排的通知2019年1月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综合英语”课程
-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结束
2019年全国硕士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结束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举行。据统计,报考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有1.3万余人,较去年增加2
-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知 (北京交通大学考点)
2019年全国硕士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知(北京交通大学考点)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考试日期12月22日(星期六)12月23日(星期日)12月24日(星期一)考试时间8:30—11:3014:00—17:008:30—11:3014:00—17:008:30—14:30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业务课二 2、社会车辆进入校园受限(学校不提供停车位),考点地区交通可能出现拥堵,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出行,须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请考生提前一天看考场。 3、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地点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统考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如“准考证”有特殊说明,可以使用不带存储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统考科目答卷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统考科目答题卡选择题使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6、12月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业务课二(501建筑快题设计、502城市规划快题设计)考试地点在建筑艺术楼201、202教室。 7、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替考、组织考试作弊、非法提供试题及答案,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8、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如已经携带通讯工具,请关闭电源后放入自己书包内,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如未带书包请将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后交给监考老师集中管理,考试结束后再归还本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9、全国统考科目试卷实行网上阅卷。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并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正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和试卷条形码,在指定的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将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10、自命题科目考试:开考铃声响后才能拆启试卷袋并作答,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拆封试卷袋后,须认真核对试卷是否有错装、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晰、无损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监考老师。考试结束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答题纸装入试卷袋中,用密封条封好后,在密封条上签上本人姓名。考生本人对试卷袋中所装物品负责,如有缺少,按考试违规处理。 11、考场内安装摄像装置全程监控考试过程。 12、请考生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北京交通大学考风考纪公告》,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处理。附件:附件1:考场规则.docx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docx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挂网.docx附件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考风考纪公告.docx附件5:考场安排.pdf附件6:校园平面图.pdf日期:2018-12-17 阅读次数:18266次
-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集团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集团合作奖学金2019年遴选工作启动现已启动。一、校内申报要求须通过校内申报
-
研究生院组织召开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总结会 2018年11月12日,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总结会在红果园4号会议室召开,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国岫出席会议并做
-
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2019年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计划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
-
关于2019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9年应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现就具体有关事项
-
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矩阵分析I”期末考试通知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矩阵分析I”期末考试通知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
-
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最优化方法I”期末考试通知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最优化方法I”期末考试通知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
-
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产权”期末考试通知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产权”期末考试通知18-19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